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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党建总结(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12-06 手机浏览

团队党建总结范文篇1

健全党委制度

1945年5月,党的七大决定,按照古田会议精神恢复军队中各级党的委员会。1945年11月,晋冀鲁豫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在各纵队及各旅建立党的委员会。1946年10月,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颁发《党的团委员会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团级部队成立党委,简称“团委”,规定“团委”是全团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闭幕后,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任务是实现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党委决议、军政机关指示,保证党的正确领导的一致,保证全团军事、政治、后勤工作的正确开展和作战训练等任务的完成。党中央肯定了晋冀鲁豫军区恢复党委制的经验,并将其《党的团委员会暂行条例草案》颁发全军试行。

1945年12月,晋冀鲁豫军区向党中央报告说,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实行党委制有利于部队建设。第一,加强了党的领导。部队重大问题由党委作出决策,使官兵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及努力方向。第二,党委充分发扬民主,可以调动党委委员的积极性,确保决策正确。第三,巩固了部队的团结,减少和避免了军政之间的对立。其他部队的实践也证明,实行党委制具有多方面的好处。

1947年2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的指示》,要求各部队恢复党委制。全军各部队坚决落实中央指示,普遍恢复党委制,并明确了党委书记、委员的条件及产生方式和工作制度。

1947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党委员会条例(初稿)》,《条例》强调:“其组织形式即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而以党委员会作为对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条例》规定各军区、分区、野司、纵队、师、旅、团、营及地方兵团各级设立的党委员会,是该部队中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要求部队党委尊重和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条例》还规定,“各级党委员会所属之军政机关应无条件执行党委员会之决定指示或训令”,同时“各级党委员会,对各级军政机关之首长制应予承认并巩固之”,其“决定之执行应通过首长制去实施”。《条例》提出,过去设立的各级军政委员会、党务委员会、团总支和营分支部,在党委成立后均予撤销。关于党委会的职责、领导方针、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工作内容、日常工作、党支部工作等,条例都作了明确规定。

党委制恢复后,取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效果,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把党委制混同于首长制。一般来说,党委书记由政治委员担任,政治委员历史上被视作党在军队中的“全权代表”,对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在党委讨论、决策时,政治委员和其他党委委员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政治委员的首长角色带进党委会,把党委负责制变成了首长负责制,影响了党委的集体领导。二是把党委会混同于行政会,事无巨细都拿到党委会上讨论,党委代替包办军政机关的工作,一方面削弱了军政首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利于党委集中精力解决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

1948年各大区部队党委和政治机关,先后召开政治工作会议或组织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党委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1948年9月,总结了全军各部队的经验,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发表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了12条意见。在这些重要讲话中,概括了党委制的内部关系、党委会与上下级的关系、党委议事的规则及程序、党委会的工作原则及方法等。全军各部队认真学习、坚决贯彻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党委制。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1947年6月,人民进行战略反攻,中国革命胜利在望。然而,有些解放区的“山头主义”、无政府主义现象有所滋长。为了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中共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和3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和《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严肃批评了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明确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就该区的军事、政治、、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向中央作一次综合报告。各野战军和各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战绩、损耗和实力报告照原规定执行外,从1948年起,必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

1948年5月初,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扩大会议,把“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适当缩小地方权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5月25日,在《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的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认真克服这种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

1948年8月14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各野战兵团、各后方军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严肃要求他们必须“严格执行及时的和完备的报告制度”。8月22日,中共中央再次强调,用最大的努力克服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并认为这是“在目前时期的一个中心环节”。9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工委会、大军区、军委分会、地委、市委、小军区、军分区、纵委、师委、旅委分别召集会议,检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各大军区、各野战军及其所属部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开会检讨自身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高了各级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保证了军队的集中统一。

完善党支部制度

这项制度在解放战争时期进一步得到完善,大体上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规定党支部是连队的“战斗堡垒”。在1947年7月之前,连队党支部被看做是连队的“战斗堡垒”与“完成连队各项任务的保证”。1930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中的《连支部及团委暂行条例》和1942年10月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的《连队党支部及总支部工作条例》,都规定党支部是党在军队的基本单位,是连队中的堡垒。党支部委员会与党员大会是“连支部的指导机关”,它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党与红色战斗员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有系统的用各种方法巩固党在红军中(的)领导作用”。这一认识到1947年7月之后才有所变化。

第二阶段规定党支部是连队的“最高领导机关”。1947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党委员会条例(初稿)》,规定党支部是“军队中党的组织基础”,“支部委员会为全连的最高领导机关”,“连长及政治指导员对支部委员会之一切决定,须负责执行,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其工作之执行程度”;还规定“连队之一切行政任务,支部委员会应注意发挥连长、政治指导员之积极性与创造性,避免发生对事务性之干涉”。

《条例》的上述规定,提高了党支部的地位作用,但当时党内军内对这一问题尚未形成共识。该年12月10日,总政治部就“规定连队支部委员会为全连之最高领导,实施起来是否适宜”这个问题,征求全军的意见。由于总政治部把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列入党委工作条例之中,它的基本职责类似于营、团党委,所以许多部队误认为它是“基层党委会”。认识上的误差,就会带来实践上的问题。在实践上,许多部队不重视党支部的集体领导,用连队的首长领导代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还有一些部队,用行政会议、干部会议代替支部会议。

针对党支部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大区通过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连队党支部建设。总政治部在吸收各部队经验的基础上,于1948年10月拟定《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由华东军区试行。草案规定:“支部是军队中党的基础,支部委员会是全连队的统一领导机关,一切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及本连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重大问题,一般都须经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实现其全面的领导工作,借以保证和加强党对连队的绝对领导。”还规定:“首长制置于上级与同级支委会领导之下。”草案还规定了支部委员会的任务、组织制度等。

团队党建总结范文篇2

一、项目团建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

1、工程项目部是企业施工管理的前沿阵地,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排头兵,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落脚点,也是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最重要的阵地。加强项目团建工作是“全团抓落实,工作到支部”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增强企业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2、总公司项目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团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项目党建带项目团建工作,以项目生产经营为中心,以培养青年人才为根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做贡献,不断开创项目团建工作新局面。

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总公司项目团建工作的奋斗目标: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团建工作体系,锻炼一批优秀的项目专兼职团干部队伍,探索一条新形势下项目团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完善一种科学有效的项目团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项目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二、加强领导,科学设置,努力构筑项目团组织建设新模式

4、加强对项目团建的领导和支持。项目团建要坚持项目党建带项目团建的工作原则,在项目部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把项目团的建设纳入项目党的建设和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支持项目团组织按照企业要求和青年特点开展活动。要按照项目党团组织“三同五个一”(即:党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张办公桌、一份报刊(含《中铁青年》)、一块团的宣传阵地、一个团的活动场所,每半月一天处理团的业务)的标准规范项目团的建设。项目经理部要向项目团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团的活动经费按项目部实有35周岁以下青年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由工程项目部拨付,针对具体活动项目,项目经理部还应及时拨出专项活动经费。

5、合理设置项目团组织。凡组建项目党的组织时同步建立团的组织。项目团组织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有利于团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有利于健全团的组织管理和系统领导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工期的长短和团员青年人数的多少,根据具体情况科学设立项目团组织,如:青年工作委员会,项目青年工作指导部、青年工作室等。

6、培养复合型项目团干部队伍。随着项目施工的不断规范,项目部团干部普遍兼职将成定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和配备工作,要按照“复合型、硬本领”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高进、严管、优出”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团干部的工作。原则上项目团的专兼职干部可以采取招聘、竞选、聘请、自荐、他人推荐、**选举、组织任命等多种方式进行配备,对年龄超过35周岁,但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职工,也可以聘请他们做兼职团干部或项目团建顾问等。要正确落实项目团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项目团组织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党组织(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标准配备,项目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列席项目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及行政的生产会议等,并通过职务补贴、成绩奖励、职级晋升等手段落实他们其他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要把团干部管理培训纳入党政干部的管理培训计划之中,通过挂职、蹲点、轮岗、交流等形式,使团干部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7、延伸项目团组织管理空间。凡工程项目有外协队伍的,应将外协队伍团员青年纳入到项目团组织管理,设立务工团支部或团小组,做到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外协队伍团员视情况每月统一核收团费为0.1元。

8、加强项目团组织的横向联系。项目团组织要加强与驻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团组织的联系。主动向地方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地方团组织的支持和关心,为项目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务求实效,开拓创新,不断丰富项目团建工作的新内容

9、立足企业青年的思想教育,做好政治强团的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是贯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工程项目部本身就是一个教育青年的载体。在工程实践中引导青年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结合实际开展企业形势任务教育;在从事急难险重新的任务中,让青年体会到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的人生价值和成就感;在共同奋斗的历程中,教育青年自觉把个人的发展融入到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发展中去,把个人的成就和组织的培养、企业的关怀、同事的帮助紧密结合起来。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的规定,严格“推优”程序,确保“推优”质量。要认真做好青年职工队伍和外协队伍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10、立足青年成才的根本需求,做好育人建团的工作。共青团工作就是用组织行为帮助青年提高思想素质,同时又要帮助青年提高技能素质,实现技术成才、管理成才、岗位成才进而达到成为企业人才和社会人才。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工程项目部也是一个提供青年学习成才、实践成才和创新成才的重要载体。项目团建工作要以“青年素质工程”为总揽,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青年读书成才、学技练功、创新创效等活动,力争干一项工程,锻炼出一批人才。

11、立足企业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做好建功立团的工作。项目团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就是“有为才有位”,要把“为企业立功”作为项目团建的宗旨。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不同施工项目的特点,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开展“我为重点工程建设做贡献”活动。要让青年突击队争创青年文明号,突击队员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成为风尚,要把青年安全监督岗建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上。要真正把青年突击队建在工班上,建在需要发挥攻坚突击作用的工程项目上,要大力提倡以承担独立生产任务为基础,以实现单项承包为保证,以签定青年突击队经济责任书为激励手段的承包型青年突击队或集约型青年突击队,真正实现青年突击队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服务,体现其存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出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用突出的作为成为企业攻坚克难的政治动员和不可或缺的施工手段。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青年绿色环保行动”,引导和教育青年职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重点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做贡献。

12、立足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文化育团的工作。共青团长期以来,就具有文化育人的优势,青年创造文化,文化引领青年。项目团建也必须蕴涵铁路企业“开路先锋”精神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也必须体现企业青年勇挑重担,敢于承担责任,乐于拼搏奉献的精神。项目团建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培育企业文化,将项目团建的知识形态、制度形态、物形态和观念形态的文化建设融于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将企业文化建设注入项目团建工作之中,用文化建设推动项目团建工作的更大发展。

13、立足项目青年事务,做好服务兴团的工作。要协助项目部作好青年思想状况和生存状况的调研,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青年的情况和需求,主动帮助弱势青年群体。要围绕青年的实际需求,做好青年的权益维护和生活、婚恋服务等。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安全互助工程”,解决青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维护青年权益,将做好青年事务,服务青年具体需求。

四、健全制度,建立目标,不断完善项目团建工作的新机制

14、采取项目化运作的工作机制,开展项目团的活动。按照项目调研--策划论证--**决策--立项计划--项目融资--执行控制--信息反馈—评估总结的项目化运作机制来进行。总体来讲项目调研和策划论证阶段要从项目实际需要和青年需要出发、注重活动开展的可行性,遵循以最小成本出最大效果的原则,做出活动开展的可行性报告。**决策和立项计划阶段要注重项目的权威性和不可轻易更改性;通过团员代表大会(或团支委会)及项目党政决策通过后,就必须明确活动时间、经费、目标、每项具体任务执行人等,在项目开工后与项目党政签订团组织项目合同,正式立项。项目融资和执行控制阶段要注重计划实施的严肃性和连贯性,取得项目专项经费,按要求全过程进行动态控制,达到既定目标。信息反馈和评估总结阶段要通过全方位的成本、效果评估,及时上报信息,反映活动开展的真实情况,形成评估报告,上报项目党政,以促进活动开展的规范性、实效性和持久性。

15、采取目标管理和考核的工作机制,开展项目团的活动。一是制定好项目团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既要有活动项目的精神文明成果,如创建青年文明号目标,又要有物质文明成果,如青年突击队完成突击任务目标、青年创新创效成果目标,还要有人才效益成果,如青年岗位能手目标等。二是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做到“三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党组织考核与团组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比先进、年终奖励、团干部工作业绩相结合。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考核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促进下步的考核工作更趋完善。

16、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项目团建的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是项目团建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项目团建的信息宣传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保证团的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贯彻畅通。面对新形势下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全面普及,项目团的信息宣传工作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大信息传播力度。形成反映敏捷、执行有力、快速有效的团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为项目团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团队党建总结范文篇3

近年来,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办案团队化精细化进一步形成,加强团队内部党的建设日益重要,对此,结合办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经验做法:

一、抓学习,切实提高党员理论素养

1.突出重点抓好党员的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落实。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与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党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注重学习与法院工作实际以及指导办案相关的文件;深入开展“学党章、用党章”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引导党员把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紧密结合起,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

2.创新形式增强团队党员的学习实效。以团队学习日和团队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载体,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采取“局领导带头讲、员额法官交流讲”的方法,组织观看教育影视片,增强团队党员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学法规、学典型的实践。

二、重创建,力推两个方面再上台阶

1.着力推进团队作风建设再上层次。按照机关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聚精会神地抓好本团队作风建设的贯彻落实。团队党员要在开展的促一项成果转化、抓一件特色工作、破一个办案难题的“三个一”活动中起好示范和引领作用。

2.着力推进“文明团队”创建再上水平。围绕全院“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明确任务、丰富内涵,创新办法、提升水平。组织党员带头参与“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执行实际问题,增强团队办理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树立文明办案团队形象,也为提升法院公信力贡献力量。

三、求突破,努力在两个方面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