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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纪检履职报告(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12-14 手机浏览

巡察纪检履职报告篇1

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线、生命线。纪委监委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不具有天生免疫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作风建设“担当年,也是整县脱贫摘“帽巩固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刚才,×对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我再着重强调几点:

一、政治建设铭刻于心,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攻克难题、破解矛盾的“金钥匙,是确保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反复学,深入实践经常悟,学懂、弄通、做实,真懂、真信、真用。

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上持续发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世界观,坚守初心。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等学xxx台,建立健全各项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专题研学、培训教学、日常自学。对在学习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二是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力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行动,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政治上的“两面派“两面人。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地生根。

一是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发力。紧盯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对照中央指出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强化纠正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等9种具体措施,严肃查处表态好、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带动所在地方和单位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和一线工作法,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典型、严问责、强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剑指“蝇贪,护航脱贫攻坚战。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考验的是党性、比拼的是作风。从现在开始,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相继面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省级脱贫摘帽评估验收、国家脱贫摘帽评估验收“三场大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保驾护航。

要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督促部门认真履职、持续公开通报曝光,紧盯驻村作风不实、帮扶不力,产业验收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易地搬迁假搬迁、假入住,项目建设不招标、假招标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一竿子插到底,从严查处、从快追责。督导全县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中央扶贫巡视、国家和省级评估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执纪问责。

二是铁腕“护绿,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环境保护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违纪违法问题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维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识。以“四看巡河为抓手,扎实推进×河流域河道采砂、畜禽养殖等5个方面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全力服务保障蓝天碧水净土工程。

三是拧紧“阀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党的建设风险等六大领域风险,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信念缺失、诚信缺失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同步开展,严厉打击HE势力、参与、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效能固化于制,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头等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全力推进。

一是延伸监督“触角,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纪委给出的时间表、路线图,分类施策推进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责,明确监察权限和程序,完善学习教育、履职监督、考核评价、干部交流等制度,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二是完善内部“设置,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探索规范监察文书模板,实践运用好处置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工作规程,严格落实涉案款物处理工作流程,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审查调查一线,彰显监督合力、执纪执法威力。

三是建强监察“末梢,深化派出机构监管。加大对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强化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培训和监督管理,推动乡镇监察室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履行好监察职责。

四、监督之责履行于常,推动党风政风民风向善向好。

监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继续深化同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形成新经验。

一是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强力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守,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坚决严肃查处。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二是聚焦“人情风,深化专项治理。继续狠刹党员干部“人情风,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同时督导职能部门积极引导乡村健康“人情,组织乡镇纪委采取年初明责、年中督责、年底考责的方式,压实村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探索开展乡村“人情风综合治理成果运用,真正刹住“人情风,留住“人情味。

三是聚焦“权钱奢准,探索乡村一体监督。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体监督“权、钱、奢、准的问题。一体监督“权的问题,管住工程项目,防止出现“一言堂“暗箱操作;一体监督“钱的问题,盯住资金流量,防止资金被滥用;一体监督“奢的问题,刹住“人情风,杜绝奢侈浪费;一体监督“准的问题,用好用准扶贫政策,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着力探索构建乡村一体监督,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五、标本兼治践悟于行,重惩治更重教育。

强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虽然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所谓“告一段落“船到码头车到站“毕其功于一役“疲劳厌战等错误想法和情绪,都统统休矣。总书记的这些话斩钉截铁,表明了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信心和态度。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一方面,要在惩治治标上用力,减存量遏增量。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后依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招投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关键人,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合力,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同时,加强审查调查信息化建设,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另一方面,要在教育治本上用力,教育人挽救人培养人。

继续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和“一案一教育、说案明纪教育,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细化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

对造谣诽谤、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惩治,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扎实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检查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将处分执行和随案教育落到实处。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

六、巡视巡察发现于早,充分彰显利剑作用。

巡视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是把省委政治巡视服务好。统筹各方力量,全面服务、保障省委新一轮政治巡视,优质高效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整改让巡视组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把县委巡察监督推进好。统筹安排全县常规巡察,确保县委一个任期内对全县所有乡科级单位轮巡一遍,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切实解决一批日常监督发现的焦点问题;探索开展机动巡察,着力解决一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对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巡察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把整改主体责任督办好。完善整改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细则(试行)》,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涉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四风问题,以及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方面问题的督查督办,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的县管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的处置,并对巡视巡察移交的其他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七、增强本领律己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身过得硬,才能服人,必须本领高强,才能经受检验,必须清正廉洁,才能不辱使命。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炼就过硬本领,提升政治能力,成为“铁人。

一要忠诚坚定。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灵魂。要时刻对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请示报告,自觉讲政治、讲大局、讲服从、讲程序,时刻保持“铁军的良好形象。

二要担当尽责。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和职责。要增强担当的能力,形成担当的自觉,在艰难险重面前要敢担当、勇担当、善担当。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聚焦主责主业,不发散、不偏移;做好本职工作,不上推、不下卸,真正做到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越位,履行监督责任不缺位,督促有关单位履职不错位。

三要遵纪守法。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法规的执行者和守护者。对于党纪法规,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执行。要强化自我约束,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干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依纪依法办理案件。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绝不姑息,坚决清理门户,清除害群之马。

巡察纪检履职报告篇2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以聚焦主业为主责,落实“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重点,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为抓手,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规范,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坚实屏障,开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

(一)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学习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做到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

(二)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保证党委决策在公司治理中的前置程序地位,确保各级党委谋大事、议大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各级党委会议事程序完善记录。健全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完整做好会议记录。不能以党委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代替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载明每名党委委员的发言和表态记录、表决情况,并由本人核对后签字存档,以备公司党委和上级机关检查。

(三)强化基层党委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又要管好分管条线的干部队伍,切实做到“看好门、管好人”。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动真格、敢碰硬,强化“红线、底线、高压线”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员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加强对公司党建工作的监督。

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监督,督促各级党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建工作,规范完善工作记录,对流于形式,程序不规范、档案记录资料不完整的既要追究党委责任、也要追究纪委责任。

(五)强化日常约谈和定期休假轮岗。

约谈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各单位党委书记负责实施主责约谈,纪委书记实施常规约谈,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施日常约谈,纪委要对相关约谈活动进行安排和监督,并做好记录、归档,把工作

做实做细。各单位纪委要充分利用廉洁风险排查成果,每季度对重要部门负责人(廉洁风险排查排名前三位)进行X次约谈,每季度听取计划财务、业务审查、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等部门的汇报。完善和落实关键岗位休假和轮岗制度。加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轮岗交流力度,带头执行好各项回避制度规定,凡应当回避或者在同一地连续担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满X年的,原则上年内都要轮岗交流。严格执行干部提任前廉洁谈话制度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制度。

(六)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各单位纪委要每半年向同级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工作。要认真执行××和公司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双线报告”制度。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向公司党委报告的同时,各单位纪委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同步向公司纪委报告。对于不向公司纪委报告或延迟报告的单位,实行“双线问责”,既追究纪委书记责任,也追究党委书记责任。

二、按照纪委执纪地位要求厘清执纪关系,完善工作流程

(一)强化纪委执纪主体地位。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决定或取消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对党员进行问责和纪律处分,一律要按照管理权限请示报告纪委或者由纪委报党委决定,下级纪委进行问责和纪律处分一律要报公司纪委备案,并移送相关档案。

(二)强化规则维护者的意识。

各级纪委是执纪主体,是规则的维护者,自身首先要模范地遵守规则,同时把监督和维护规则的执行和落实作为根本职责,凡是违反规则破坏规则的行为,各级纪委都要勇于制止和及时纠正。

(三)制定出台公司执纪问责政策文件。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精神,按照纪委执纪地位要求,稳妥审慎把握问责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准确划分问责对象范围,进一步理清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规定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在对党员干部员工违纪、违规、违法的惩处方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定位、权责关系、程序要求,以公司纪委执纪地位为主体,实现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原则上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追一级,重大案件和重点风险事件视情向上延伸。

(四)强化“两为主”要求的落实。

严格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制度,严格落实《××系统纪委书记

副书记拟任人选提名办法(试行)》,纪委书记的酝酿提名,要制定后备名单。对于不适合做纪委工作的,要予以调换。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配,凡有空岗的,要抓紧配齐配强。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

(五)完善工作流程和考核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明确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报告路径,建立起任务、目标、推进、评估、考核健全完善的监督执纪问责流程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工作由公司纪委考核的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单独考核规定。

三、深化内部监督协同联动

(一)加强与巡视工作协同。

按照党委、纪委、监察、巡视、信访五条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打破部门藩篱,建立组织、纪检、监察、信访、巡视共享的干部员工信息库,实现信息、线索、问题、成果共享共有共用。

(二)加强与公司内控部门协同。

进一步发挥内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整合法律、风险、人事、计财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三)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沟通。

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发挥纪委在公司治理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四)深化完善“五个联动”机制。

各级纪委要以把握工作主动权为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业务条线负责人、普通党员以及地方纪委、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联动,创新工作机制,关注外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相关信息和动向,为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狠抓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

(一)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推动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出台实施。各单位要熟练掌握细则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

公司系统各单位要以××等通报问题为警戒,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把与监管部门零物质往来作为一条铁律,坚决杜绝任何拉拢、“围猎”监管干部的行为,切实做到“亲”“清”分明,在公司内外保持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各级纪委要从礼品卡、纪念品等小事抓起、从重要时间节点严起,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禁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坚决禁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禁止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对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的,各级纪委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三)严防“四风”反弹。

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大力度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两个责任”履职落实好不好,作风建设是关键。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瞒报漏报,致使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在纪律审查中,公司纪委对反映“四风”和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核查、第一顺序通报。

五、对照《××通知》要求,强化监督问责

(一)全程监督主体责任履行、纪律执行和任务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各级纪委要全程监督纪律执行和任务落实,按照党纪、政纪和公司规章,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问责力度,坚决杜绝问责流于形式、处理浮于表面。确保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

(二)密切防范利益输送。

密切防范直接或变相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以低于同等条件,招收或调入客户的亲属或子女;“吃空额”或者变相“吃空额”,给关系人员显失公允的薪酬福利待遇;对大客户、大企业、大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变相商业贿赂等利益输送问题。

(三)紧盯案件和操作风险。

各单位纪委要认真对照《××通知》要点,重点围绕员工管理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制定并认真执行定期轮岗、强制休假制度,严防员工“带病”流动。对于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案件调查不深入,处罚问责力度与案件危害程度不匹配,内部问责宽松软;涉嫌刑事案件不主动移送司法机关,同质同类案件反复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纪委责任。

(四)着力排查和密切防范廉洁风险。

重点排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在业务审批、合作机构资质、交易对手选择、采购或外包业务招投标等环节设租寻租;放松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参与内幕交易;违规披露或泄露相关信息,造成负面影响和声誉风险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委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各单位履职整改不到位、业务开展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司纪委对下级纪委监督执纪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扩展××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

(一)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引领作用。

结合的新要求,探索“线上线下”“动静结合”“点面延伸”,将示范点打造成公司贯彻精神的标杆和名片。突出先行先试功能,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探索新举措、破解新问题。加大示范点成果运用转化力度,积极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教育和预防。召开党建示范点工作座谈会,研究下一步公司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新思路和举措。召开业务道德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新的先进经验。各单位、各业务条线要在参观学习基础上,探索更多贴近业务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典型。

(二)创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

通过举办廉政动漫大赛、书画比赛、真人秀、微视频、廉政舞台剧等方式,积极开展干部员工喜闻乐见、共同参与的廉政宣传教育。

(三)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凡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都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引为镜鉴。做好典型案例收集汇编,加强梳理和分析,创建和充实宣教资源库,公司总部和各单位要适时对全体干部员工开展不少于1次的系统警示教育。

(四)加强党风廉政调查研究。

要高度重党风廉政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履行监察职能的权限及程序、公私分开和履职回避落实情况与纪检监察工作对接、在监管评价体系中充实党风廉政要求等上级纪检监察组2019年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

七、构建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框架

(一)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框架的顶层设计。

按照满足对党员、干部、员工的全员监督,营销、尽调、审批、处置的业务监督,人品、产品、押品的底线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全覆盖的总要求,以全流程为横向坐标,以全覆盖为纵向坐标,以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建立全流程全覆盖“书格”式监督框架。要求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前、中、后台分门别类梳理各项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对于没有覆盖到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在确认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后,以规章制度为纲,定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条线、各部门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要督促整改,追责问责。

(二)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框架的落实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选取计划财务、业务审查、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等1-2个条线,探索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监督。对于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较少,工作量可以完成的单位,要率先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督。各单位纪委年末要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纪委。

(三)抓好对异地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派出单位党委或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掌握异地机构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有效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实际成立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或委托所在地分、子公司纪委书记进行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业务和人员发展到哪里,纪律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八、着力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责主业,要树立严格执纪、敢于亮剑的鲜明导向,既要理直气壮、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依纪依规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坚决杜绝当老好人、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澄清,保护干事创业的好干部。

(二)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要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既让谈话严肃“长牙”,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落实好被谈话函询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作出说明以及采信告知制度。要加强对谈话函询问题的抽查核实,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规范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程序。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办理与线索处置工作办法》,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严格按照“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类方式和相关程序处置信访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各级纪委都要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政活页夹,每半年动态更新。确保执纪安全,牢牢守住保密、安全底线。

(四)落实问责追责常态化日常化。

聚焦重点领域,针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核查上级纪检监察组转办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顶风违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对确实构成违纪违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员工,该调整岗位的坚决调整,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免职的坚决免职。

(五)加强数据分析运用。

完善“××信访举报地图”和数据分析报告,按照问题线索类型、发生区域、反映集中度等,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多维度分析,及时掌握公司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九、突出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

(一)开展新一轮巡视巡察。

根据巡视条例和上级纪检监察组、××党委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按照《××党委巡视工作计划》,对全系统开展新一轮巡视巡察。开展对总部机关×家部室的巡察,同时对×家分、子公司开展巡视。将常规巡视、巡视“回头看”和专项巡视、机动巡视结合起来,延长巡视时间,拓展巡视深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二)完善巡视巡察体制机制。

在公司党委、纪委指导下,审慎稳妥推进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单独设立巡察办公室。编制《巡视工作手册》,优化和规范巡视工作流程。落实5年一轮巡视全覆盖、党委主要负责人任职2年以上必巡的制度。

(三)强化线索移交和问题处理。

突出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线索移送移交力度,按照纪律要求提请纪律审查、纪律处理。

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

(一)扩大教育培训范围。

将各单位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培训计划,在公司党建和业务培训中专题设置党风廉政培训内容。针对纪委书记和纪检、巡视业务骨干,安排×期培训班,邀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专家开展授课式培训。针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在新员工入职、普通员工日常培训中,专题开设廉政课程。继续实施分、子公司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到公司纪委跟班培训。

(二)拓宽教育培训渠道。

公司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培训师制度,并纳入公司“内训师”培训体系统一管理。各单位要利用所在省市的高等院校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廉洁自律、道德操守等方面的培训。

巡察纪检履职报告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巡察纪检履职报告篇4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现就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工作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土地执法责任主体及共同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乡级土地利用和本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日常监管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乡、村两级国土资源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国土资源日常监管,对本辖区违法占地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协助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盗采矿产资源案件以及违法占地上建筑的拆除和复耕工作。

(二)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发改、公安、国土、建设、交通、工商、电力、金融、水务、法制等部门和单位,依照职责共同做好土地违法联合遏制工作。

国土部门是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落实监管措施,预防违法占地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上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查处。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土地执法工作的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移交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负责对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依法处理;对国土部门建议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法院负责对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快立快结;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参与严格执行,与土地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发改、工商、供电、金融、水务、法制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

(一)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辖区一年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5%,确保不造成恶劣影响及其它严重后果。

1、要建立健全由国土、发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财政、建设、工商、交通、法制、供电、金融、水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中的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组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要临时召开的,可根据情况确定召开。

2、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以及国土、建设、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二)国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国土部门和基层所要坚持“每日一巡、每周一报、每月通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和巡查日志,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群众投诉、检举、控告或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嫌违法用地案件要在2个工作日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每季度对各乡镇违法占地情况进行通报。

2、落实报告制度。国土部门要把本辖区内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以及对依法依规查处、移送公安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困难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对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要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

3、发现涉嫌违法用地行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对确属违法用地行为的,应立即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立案查处。

4、国土部门应将违法用地情况及时告知发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建设、工商、交通、法制、供电、金融、水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各自职责,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对已立案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自调查终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移送。需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监察部门或相应的干部任免机关进行党纪政纪方面的责任追究。

(三)建设部门应在国土部门告知违法用地后3个工作日内,查处违法施工行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依法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从严处理;给予限制其进入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降低或取消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处罚;应在收到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违法用地后,在告知中规定的期限内暂停办理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四)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除案情重大、复杂的,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并书面通知国土部门;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材料退回移送部门。

2、相关部门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时,可根据需要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当事人,应按照110接警和出警规定赶赴现场协助执法,并依法从严处理。

3、对当事人阻碍国土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国土部门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视情派员介入。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追究违法用地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1、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土地违法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和问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部门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国土部门并退回案卷资料。

(六)发改部门对已批复项目建议书,但未办理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七)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商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不得批复增设平交道口。

(八)供电、供水部门应在国土部门告知违法用地后,5个工作日内停止供应。

(九)金融机构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得发放贷款。

三、建立健全共同责任追究机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1、乡镇政府因组织不力,对违法用地没有及时有效制止,造成违法用地既成事实的;对相关部门的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推卸责任甚至妨碍、限制查处工作的。

2、国土部门未落实巡查责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发现本辖区内新发生违法用地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核实情况导致违法用地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违法行为不能制止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

3、建设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查处违法用地建设施工单位的;在收到国土部门违法占地书面告知后,在暂停期限继续办理违法占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

4、公安机关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依法进行土地执法的工作人员等行为,接到报告后没有依法处理的;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调查的。

5、供水、供电部门没有查验建设、规划和土地等合法手续,给予新装供水、供电的,以及接到违法用地及建设告知后,没有在限定时间内停止供水、供电的。

6、国土部门查实违法事实后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其他未依照职责依法处理违法当事人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1、乡镇政府经诫勉谈话后,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在限定期限内组织整改的;对违法用地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2、国土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查处职责,导致违法行为在违法用地初期未被查处的。

3、建设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查处职责,造成重大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案件既成事实的。

4、公安机关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依法进行土地执法的工作人员等的行为没有依法处理的;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调查,导致违法事实继续扩大的。

5、供水、供电部门接到有关部门书面告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对违法建设工程停水、停电造成重大违法用地案件既成事实的。

6、国土部门查实违法事实后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其他未依照职责依法处理违法当事人行为,导致重复违法或违法事态恶化的。

7、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中,对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称职,按照15号令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问责,并由县政府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乡镇政府经通报批评后,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在限定期限内组织整改的;年度内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因违法用地严重被市以上定为重点整改地区,或被定为重点督办案件的;因违法用地案件处理不当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的;乡镇政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

(四)、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一年度内受到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在年度考核中,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保障,支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巡察纪检履职报告篇5

2023年,在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挥党员做用、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在集团落细落实。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和成绩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集团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作为党委书记,本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本人多次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与集团班子成员、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及制度规定,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部门负责人的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支持纪委做好“三转”工作

集团党委切实加强对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本人主动听取工作汇报,着力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纪委按省党委和上级纪委要求完成“三转”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在集团成立了纪检监察中心,在X个市级分公司设立纪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集团纪委落实人员编制X人,并从外单位引进专业纪检监察人才X人。市级分公司的纪委书记,也全部配备到位。明确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不再承担其他工作,保障纪检干部有足够时间、充足精力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坚持纪挺法前

在问题线索的处置上,本人经常与纪委书记交换意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绝不护短,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求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23年,集团纪委共立案调查X件,结案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

(五)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省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党委巡视领导小组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在党内并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巡视整改情况。截至目前,X项必须整改内容得到全面有效推进,X项具体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X项,尚有X项正在抓紧整改落实。为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集团重新制定和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X项,确保了集团管理体系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大多局限于学习文件、学习党纪党规,现场警示教育开展得比较少。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三是案件查办效率还有待提高。四是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集团纪检监察中心刚组建不久,市级分公司纪委也刚刚成立,人员还没有完全到位,新到位的人员业务也还不够熟悉,需要一个培训教育的过程。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重视,“一岗双责”的意识树得不牢,认为这是纪委书记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三是集团升格后,原有管理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许多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和更新,但制度的修订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

三、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好。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加大两级纪委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人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参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态势。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把落实“两个责任”制度化,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务司务公开制度、廉政承诺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厉行节约制度、集团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等,用制度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引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牢固筑起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强防线,强化政策观念和是非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坚持依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制度办事。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拓宽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中,使监督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六)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

成立集团巡察办公室,按照一届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扎实做好对分公司、子集团的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