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概念(收集5篇)
村级财务管理概念篇1
关键词村治过程村民自治乡村关系行政干预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后,乡村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意味着,该法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定性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事实上,当前的乡村关系并非只是简单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为乡村关系不仅仅是乡镇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在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乡镇政府对于行政村的管理既有行政命令的成分,也有行政指导的成分。此二者的区别须加以厘清,并在实践中避免违规的行政干预。这对于农村的政治发展是必要的。本文拟从村治过程这一视角,对实行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关系作一剖析。
一、村治过程
“村”指的是行政村。“行政村”是历史形成的一个概念。建国初期,中国政府曾把政权组织延伸至村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于1950年12月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行政村)成为基层行政单位。当时的乡和行政村是一个概念,它一般由一个较大的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联合组成。时期,行政村演化为生产大队;解体以后,在原来的生产大队设立“村民委员会”。“行政村”这一概念一直被沿用下来,尽管现在的行政村并非一级行政组织。
“村治过程”即行政村的政治过程。“过程”具有双重涵义:(1)它是一种研究方法;(2)它是一系列政治活动。“过程”作为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其形成和发展是功能和行为研究方法长期发展的产物,“其特征是对政治活动的行为、运转、程序以及各构成要素,特别是各政治团体(群体)之间,以及它们与政府之间的交互关系进行实证性的分析、研究和阐述。这种过程研究,对于传统的体制研究、要素分析和法理说明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补充和丰富,把人们对于政治、政府问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最早提出“过程”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本特利(Bentley,ArthurFisher),1908年,本特利在其代表作《政府的过程:社会压力研究》(ProcessofGovernment:AStudyofSocialPressures)一书中提出“政府过程”的概念。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政治学界流行从“过程”的角度研究和表述政治和政府活动的各个方面。上个世纪末,中国学者也开始注重以“过程”的方法研究中国的政治问题。
“过程”的另一个涵义是指一系列政治活动。本特利的“政府过程”是指以政府为核心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决策和决策的施行。实际上,“政府过程”就是“政治过程”,“学术界历来多是交叉使用这两个概念,并未将它们划分严格的界限”。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进一步发展了政府过程的学说,他将“政治过程”或“政府过程”分解为政治社会化与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决策和决策的施行等几个环节。
本文所提出的“村治过程”,就是行政村的“政治过程”,它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政治社会化与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决策和决策的施行。
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政治录用是通过某种方式选用人员在政治活动中充当某种角色,对行政村而言,选择村干部是最重要的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就是提出政治要求;利益综合是把各种要求汇合成决策选择;政治沟通是政治活动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决策是把有效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权威性的决定;决策施行即实施决策。
二、乡镇政府与村干部的政治录用
乡镇政府在录用村干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对农村党支部负责人的人选起决定性的作用。
1镇党委对村党支部负责人的任用起决定性的作用
根据第29、30条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但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15条规定,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和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第16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从上述规定看,作为农村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的乡镇党委,对农村党支部负责人的人选拥有决定权。在现实中,乡镇党委直接任命村党支部负责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河南、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近年来都派遣大批机关干部到农村任职,这些机关干部由乡镇党委直接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安徽省委在2001年7月从市县(市、区)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30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全省贫困村和后进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山东省济宁市自1998年起,每年从市、县、乡4万多名干部中抽调1万多名,进驻1425个贫困村、后进村。⑥全国各地都广泛采取部门包村、工作组驻村、下派机关干部任职等办法,帮助后进村改变面貌,在2001年~2002年间,全国下派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累计达7万多名。
2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指导
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是通过村民的民主选举而产生的。村委会的选举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指导,乡镇政府介入村委会选举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1)宣传发动。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选举负有宣传发动的责任。在宣传发动阶段,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有:宣传村组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确定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等。(2)指导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选举委员会(或称选举领导小组)是主持村委会选举的唯一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组织选举并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从成立到具体的运作的各个环节,乡镇政府均有介入。(3)解释选举结果。在村委会选举中,发生计票争执或对有效票、废票的认定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乡镇政府来裁定。对选举的裁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对选举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江西游村1999年的选举,乡镇政府运用解释权,使选举结果发生了变化。
在实行直选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主要通过以上几个环节影响村委会的选举;在没有实行直选的情况下,有的乡镇政府则干预甚至操纵选举。⑨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选举的过程中,往往带有自己的“意图”,想方设法使自己的“意中人”当选。据肖唐镖、唐晓腾对江西省40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调查,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倾向于民主的或有限的民主选举的占六成,倾向于“暗箱操作”的乃至违规操作的占三成。违规操作的选举,“都带有一个相同的目的,即他们希望组织看中的人员能如愿当选,特别是希望原村委会班子(或其中的主要成员)能继续留任”。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明确规定村委会换届实行直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力正在减弱。这种情况使有的乡镇干部担心农村会失去控制,不过也有的乡镇干部已经转变了观念,认为只要让村民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到村委会班子来,那就符合“党的方针政策”。
三、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决策及决策执行的影响
决策,是村治过程核心环节。村治过程的决策及其执行,深受乡镇政府的影响。乡镇政府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环节:
1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推行政务涉及政务的事宜,乡镇政府可向所辖行政村下达指令。比如公粮收购、计划生育、税款收取及上报各种统计资料等,乡镇政府大都下达任务指标,并规定完成期限和奖惩办法。凡此类事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据乡镇政府的指示作出决策,并予以执行。
2通过下达指标和提供信息影响行政村的生产经营决策
乡镇政府一般每年都向所辖行政村下达农业生产任务和工业产值的指标,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这些指标并不具有强制性,不可能一一加以落实,不过乡镇政府可能抓住一些重点项目狠抓落实。例如1996年4月,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向该镇的白坦一村下达100亩水稻直播试验的任务。为了落实这项任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农业的镇领导、联村干部等会同东阳市的农业技术员一起下村,召集村两委和村小组联席会议,宣传和落实试点事宜。
乡镇政府还往往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和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对所辖行政村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和干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农民的增收。对生产经营的指导和干预,乡镇政府必须把握一定的度,否则容易引起乡村矛盾和干群矛盾。
3运用政府权威影响行政村的人事决策
当村民对现任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不满并向乡镇政府提出罢免要求时,乡镇政府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作出作为或不作为的反应。对于罢免村党支部成员的要求,是否满足村民的愿望,主动权掌握在乡镇党委手里,对于乡镇党委的不作为村民无可奈何。由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在很大程度上有乡镇政府的介入,因此对不称职的村主任的罢免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府的态度。从目前已经发生的为数不多的罢免村委会主任成功的案例来看,乡镇政府的介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1999年3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集东村罢免村委会主任董寿永;1999年4月浙江省瑞安市潘岱乡白莲村罢免村委会主任何光寿;1999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寮东村罢免村委会主任潘洪聪;1999年8月贵州省贵阳市东风镇乌当村罢免村委会主任;1999年11月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镇罗泉村罢免村委会主任柴喜武等,都得到了乡镇政府的支持或帮助。
与此相反,如果乡镇政府不予支持,村民就很难作出罢免的决议,例如,哈尔滨市王岗镇前兴隆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梁振志,由于乡镇政府不予支持而不能如愿以偿;河北省的报子营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要求得不到乡镇政府的支持,不仅罢免不成,五名带头的村民代表被检察机关逮捕,反而成了“被告”。唐晓腾总结说,村民提出罢免“村官”的要求能够得到满足,并不仅仅是因为有了《村委会组织法》,更主要在于其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比较开明、比较看重民主。4通过行使监督权影响行政村的财务决策
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有间接监控和直接监控。乡镇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奖励标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是为间接监控;乡镇统一收取乡村税费,向村干部发放工资或奖金,是为直接监控。有的乡镇要求行政村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送乡镇审计所审计一次,审计的内容包括村提留款收支是否合理,计划生育罚款、土地管理费、电费等是否按政策收取,村各项公务开支是否合理等等。
5通过联村干部影响村治的决策
联村干部又称包村干部,系受乡镇政府委派,负责监督、指导和帮助村干部解决疑难问题的乡镇干部。从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委派联村干部是全国各地乡镇政府流行的一种做法。联村干部有两种,一种是驻村干部,长期在农村蹲点;另一种是不驻村干部,不定期到农村指导工作。联村干部影响村治决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参加村里召开的会议,在会议上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传达上级政府对村治的要求,并依此提出建议;二是与村民直接接触,了解村民的意见和要求,然后反映到村级组织及乡镇政府。
6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参与村治的决策执行
村民会议作出的决策难以执行时,往往求助于乡镇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充当着村干部的保护神”。乡镇政府认为有必要时,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帮助行政村解决问题,如道路建设、新村建设、计划生育、收取税款等方面的事宜。对于计划生育、收取税款等方面的决策执行,由于执行难度较大,乡镇政府往往介入较深。例如,1995年8月,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为了扭转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后局面,乡政府组织近200人的庞大征款队伍,开进各村各户征收所欠的超生罚款,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一部分村民集结砸毁乡政府大楼。事后,乡党委书记、乡长受到了党纪处分。
2002年12月,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政府为了清收教育、道路集资款,向杨寨村派出了以一名副镇长为组长的收费突击队,在清收村民尚玉贵老汉的31185元欠款时,与其发生推搡,导致尚老汉倒地身亡。2002年11~12月,河南省宜阳县的13个乡镇为了征收农业税,向农村派出征税突击队,突击队的规模少则50人,多则200余人。在征税过程中,突击队与农民发生严重冲突。据2001年8月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的情况报告透露:在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期间,全国各地的乡镇干部参与农村收取各种税款的过程中,引发恶性案件26起(比上年同期增多7起),死亡26人,18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规的行政干预
国家权力对农村社区的管理并没有因为实行村民自治而取消,乡镇政府对所辖行政村的行政干预是必要的。但是,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乡村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乡镇政府对农村的治理从内容到形式都已经发生了变化。村民自治这一政治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权于社会,乡镇政府以行政命令管理农村社区的方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有些乡镇干部对于这种变化感到很不适应,超越权限的行政干预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据《中国青年报》,中组部公布反映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举报电话达12380次。中共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组织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有关干部选拔不公的举报并不多,而举报乡镇和村级干部违法施政的占80%。乡镇政府在控制和影响村治体系运行的过程中,超越自己的权限,作出有悖于法律法规的决定,以行政命令干预本应由村民自行决定的事宜,这就是违规的行政干预。问题比较严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
尽管乡镇干部对于村委会成员的任免程序是心知肚明的,但乡镇政府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赵寿星在《论中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一文中指出,乡镇政府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擅自委派、指定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她还列举了河南、湖北、重庆、河北、海南、江苏等省的乡镇政府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的不少案例。
从近几年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全国各地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湖北省潜江市是个典型。该市在1999年4月曾被民政部表彰为村民自治模范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里的乡镇政府撤换村委会成员十分随意。在1999年9月~2001年5月间,全市329位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被乡镇组织及个人违规宣布撤换的达187人,占总数的57%,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副主任、委员被撤换的达432人。619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被撤换后,接替他们职务的,无一人是经村民依法选举的,而全由镇党委、政府、党总支、村支书等组织或个人指定任命,涉及269个村,占全市329个村的81.7%。
2以行政命令干预生产经营决策
在时期,公社对生产大队的生产经营决策拥有完全的决定权。实行村民自治以后,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是村民自己的事情,乡镇政府对村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指导的义务而没有包办决策的权力。但有些乡镇干部不习惯于这种变化,乐于以行政命令干预行政村的生产经营决策。例如,黑龙江某县各乡镇为了完成省里推广的“覆膜玉米”工程,强迫农民购买其经营的“覆膜玉米”种子,农民为此不断上访;为了完成县里规划的亚麻种植任务,以行政命令“逼农养麻”,造成各行政村为此背负上了沉重的债务。有时乡镇政府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而向所辖行政村下达生产经营的指令,其用心是好的,但这种指令却是违规的。例如,河南省汪堤村所在的乡,党委和政府(行政机关)实施“逼民致富工程”,于1994年向该村下达修建蔬菜温棚的指令,给该村村民造成一定的损失。另据程同顺的调查,全国不少地方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3违规剥夺行政村的财务决策权
乡镇政府通过“村财乡管”的方式,非法剥夺所辖行政村的财务决策权,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村财乡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村里所有资金、账目都交乡镇的农经站和信用社,村里若需花钱,得事先由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拿出预算,再报经乡镇农经站审核、批准;另一种是将资金的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分开,村里用钱但不允许存钱、管钱,村里存钱过多或不将多余的钱交存于乡镇,将按贪污论处,乡镇农经站能管钱、存钱,但不能用钱、批钱,乡镇政府能批钱但不能管钱;第三种是将村里的会计人员统一集中在乡镇办公,用管住会计人员的办法来管住村里的资金和其他财产。
“村财乡管”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给行政村的财务开支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其主要弊端有二:一是使村里失去了自己的财务决策权;二是为乡镇侵吞、挪用村级财产提供了便利。按照村组法的规定,村级财务应由村民自己管理,乡镇政府可以行使监督权,但越俎代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遗憾的是,全国有不少地方正把“村财乡管”作为一种经验在推广。
五、结语
从村治过程的角度分析乡村关系,可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乡村关系并非只是简单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就乡镇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而言,它们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是乡镇政府与行政村的关系,则既包涵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包涵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在乡村关系的问题上,有必要厘清政务与村务的区别。政务与村务性质不同,政务体现政府的意志,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服兵役、收缴税款、公安司法、民政事务、文化教育;村务则是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事务,主要包括本村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秩序、社区文化教育、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建立等。
村级财务管理概念篇2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农村财务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会计管理模式有两种,一是会计电算化,二是传统手工会计。虽然目前信息技术有着飞速的发展,但还是受到传统手工记账的巨大的影响和冲击。由于传统手工会计与会计电算化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因此不得不完善会计财务基础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想要农村财务管理得到很好的规范,则需要集中国内农村的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规模,走向农村经济发展前进的道路。
一、会计电算化对农村财务管理的影响
1.有效消除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对财务进行实施会计电算化后,必须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数据的输出输入进行处理,使整个会计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因手动操作失误而导致不必要的财务混乱。财务管理应用手动操作常常会出现错账假账的情况,因此建议要好好核实真实财务报表。
若农村会计管理水平落后,则应该先从财务管理混乱情况的角度来分析,看看是否能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本村的村干部要随时监控整个过程和审计,避免出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影响经济行为上的政策混乱,严禁挥霍村级资金及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当对一些农民进行采访时,发现当前的农村财务管理大部分都很混乱,一是账务透明度低,二是财务内容不明确,为此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手工会计由于人为的参与,比会计电算化记账更容易出错和舞弊。因此建议使用计算机管理财务,第一提高了村级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第二增加了会计账务管理的透明度,清晰可见每一笔出纳账。有一份明细的账务清单表格,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来后审计,加盖单位公章,公布至村榜上,有利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村里的经济发展。
2.确保提高村级会计系统管理的工作效率。利用会计电算化记账,自动生成报表,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数量和降低会计人员的劳动力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果是镇级财务管理,则可以管理10多个村的会计账目,从而减少村级会计管理人员的数量,降低农民负担的承受能力。
因为电脑运行的速度较快,因此可以通过网络功能实现,共享程度极高的金融数据传输。它不仅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快速传输和数据的共享,还利于上级主管部门迅速了解掌握当地农村地区的财务状况,对村级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
3.有效监控集体资产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熟练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财务管理系统设置自动提示,及时提醒应收款项目。财务管理系统能清晰地记录着项目的应收款时间与金额的大小,让人看了就一目了然。集体资产管理系统能迅速收集到相关信息,促使更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4.促进财务会计管理在农村的发展。在电脑科技先进的时代里,人们用电脑来进行财务会计管理,让人们从复杂的手工会计记账转变到用电脑进行财务管理记账。既缩短了财务处理时间,又提高了会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财务会计管理的质量,实现了“无纸化”。
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兼容,一些金融部门因此配备了会计电算化,实现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完善企业项目规划,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会计电算化财务人员的广泛概念是,培养一批精通财务管理理论和熟悉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对企业进行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极大地推动了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软件的发展,并培育出一批优秀的知名的软件开发公司,初步形成了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团队,这对农村财务管理软件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因此,农村地区在会计电算化的目标建设中,软件与硬件为农村财务的管理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相辅相成的融合,相互接触。
二、农村财务管理会计的应用难题
1.管理思想和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会计电算化进入市场比较晚。主要是因为国内的财务管理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认知度较低,不能正确理解它的重要性。如果软件和硬件没有得到足够的资金投资,将会导致许多城镇被动接受,影响农村会计电算化的经济发展效益。
在许多城镇和村庄都没有应用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他们只是进行简单的会计账务管理,但并不完善。从整体的角度分析,一份完整的会计信息是需要用专业的会计财务管理系统管理的,尤其是镇级村级干部。
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对农村生产有着深远的影响,但这些他们都没有考虑到,甚至都没有想到这些方面上来。最后导致镇级村级的会计财务管理人员对会计电算化不引起高度重视,忽略会计电算化发挥的真正重要作用。
2.财务管理制度不明确及缺乏严格执行。调查显示,许多农村应用了会计电算化进行财务管理。由于没有制定详细而明确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没有严格执行,所以该系统显得很普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施。此外,系统的管理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会导致财务电算化管理在实际过程中得不到及时的财务数据录入,极容易造成录入数据报错。另外,由于计算机不合理的管理,会导致文件数据丢失或报其他类型的错误提示,致使整个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不能让会计电算化正常发挥自身的作用。
3.财务管理软件所在的计算机设备的老化。在农村,大多数村级干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都很老化,严重影响计算机里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运行缓慢,从而降低了村干部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近年来,商业会计软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能有效对农村专业会计软件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促使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三、会计在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应用
1.农村会计核算软件有针对性的发展。适合的农村会计软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的应用的顺利进展。对于农村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对较简单,一般都有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等。在农村地区普遍都有土地、池塘、森林及其他承包业务专业术语,但农村会计人员应用会计软件时极少用会计专业术语,一般都是懂一点表面性的东西,对软件界面操作的功能却不是完全能理解。因此,在设计会计软件时,对软件设置了一些插图,既形象直观,又利于会计人员使用会计软件,以增强输入控制功能,防止无效数据进入计算机会计系统。
在农村,会计电算化软件首先在镇级先进行短期的试用,如果在试用期间发现没有任何问题,可推广至各个村级使用,以点带面,全镇普及使用。同时应与会计电算化软件厂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以备不时之需。比如在操作过程中,对软件部分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得到厂商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大力支持。
2.政府正确引导,加强宣传。政府的正确引导,是推动农村会计发展的直接动力,同时也推动了农村领导人的自觉性,使其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加大力度宣传会计电算化在各级实施与运行,以此来加强会计电算化对农村具有重要意义的宣传。
企业会计人员的宣传,以提高质量,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会计电算化的规范,可有效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同时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硬件和软件供应商采取主动加入,可让广大用户理解其意义,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并加快对村镇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加强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对于既懂计算机基础应用又懂会计记账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在农村,许多人对计算机都不是十分了解,更不用说是会计电算化了。因此,对他们需要加大力度进行专业的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对各级管理部门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实际性不同层次的培训,培训过程中,对他们加强理论性概念的灌输,让他们更深入的更全面的了解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能在以后工作中独立工作。此外,还需要对各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多媒体技术培训,转嫁到会计岗位作业人员对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提高,降低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故障率。
总之,在农村,推广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财务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不但使农村的经济发展加快了脚步,而且还提高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李视友.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设想[J].财会研究,2008(05).
村级财务管理概念篇3
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收入与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计划、核算、监督与控制等行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主体一般是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级组织的各项资金的产生、使用和分配由被全体村民授权的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村民委员会在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时,要保证财务决策的透明性、民主、公平公正,同时全体村民要对其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
2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不够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视度不够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这主要是因为部分村级领导在选聘财务管理人员时只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没有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选用的财务管理人员既没有专业技能,也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甚至有的村级领导认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依附于村级组织的附属职能,不具备独立性,这种观念导致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出现。第二,在村级财务活动中存在任意支配或处置村级集体资产,甚至知法犯法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部分村级领导的法制观念低下以及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有些村级领导对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熟视无睹、明知故犯,这些恶劣的行径架空了财务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村级领导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一些村级领导没有较强的原则性及较低的思想认识水平,甚至有的村级领导存在“水至清则无鱼”的错误观念,严重影响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以及公平公正。
2.2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主要表现有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职业规范、法制观念,使用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化软件的技能水平较低,甚至不会运用。具体来说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学历普遍较低,有的财务人员是村干部兼任或由村委会决定,缺少专业的财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及教育,持证上岗的人员较少。由于对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不依法操作,在处理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时出现不合法的现象。另外,有限的知识及技能水平造成财务管理人员在操作信息化的软件时,容易出现人为失误,例如信息丢失、账目不明确等,上述问题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3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首先是不规范的财务档案管理。主要表现有:没有及时落实财务档案、立卷归档,部分记账凭证没有装订成册,随意堆放财务档案、凭证、账簿;有的财务档案字迹不清、纸张缺页不全,丢失了部分的财务档案,影响了财务档案的连接性及完整性,不利于开展相关的经济活动以及处理经济纠纷。其次是不明确的财务处理流程。由于账务流程的不科学合理,无法完全了解很多日常财务活动的来源和去向,这就容易出现自批自报、自买自报,公私开支不分,随意开支等问题,财务处理流程不明确以及报销凭证不规范,导致资金的大量流失。最后是混乱的财务账目设置。主要包括:不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财务账目,造成出现了很多的“糊涂账”、“流水账”等账目;有的财务账目只是设置了几个科目,并不全面;有的同一经济业务前后的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导致总账与明细账存在差异;有的早已处理过的财产,在财务账面上却没有任何标记,导致账目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发生。
3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3.1提高重视程度,统一干群思想首先,农村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农村广大村民的实际利益,还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情况、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运行以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因此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需关注大局的重要工作。对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各级党委及政府,特别是县市以及乡镇党委及政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做到上下统一思想和高度,切实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其次,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认真听取相关各方人士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科学制定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及新的方法、模式,并且切实落实各项措施。为了克服目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困难,各级领导应加强组织、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3.2稳定农村财务队伍,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素质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的稳定以及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是保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部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在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聘用上应采用灵活的用人制度,对于工作业务能力较差且长期得不到提高以及职业操守较差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要实行惩罚、清退制度。第二,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定期从实际操作、职业操守、业务素质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为了督促财务人员加强日常学习,从而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考核结果要和薪酬挂钩。另外还可以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规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素质。
3.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制法规及政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内部互相监督,落实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制定村民对村级财务实施有效监督的制度;重要财务事项和日常财务事项的公开制度,确认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监督主体及违规责任等。
村级财务管理概念篇4
关键词:农村;财务;内部控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F30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5-0139-02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的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对于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市场经济秩序和民生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我国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审计准则正式颁布实施之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正是因为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日趋完善,所以,本文试图借助企业内控的相关经验来解决我国农村财务控制中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内部控制发展现状
1、农村并未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构或者是名存实亡
目前,在我国农村中,很多农村管理者将内部控制仅仅视为一大堆文件、手册,和实际生产工作并不相关,不是贯穿于村级管理全过程的程序和方法。许多农村,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对内部控制在农村生存发展和市场竞争中能发挥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充分的认识;有的农村完全没有内部控制的概念。在不少农村中,村级的治理结构存在很大问题。村干部之间缺少相应的相互制衡机制,重大问题的决策往往都由村长或书记一人说了算。村民委员会形同虚设,村民的民主监督得不到发挥,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瞿志印,2008),村民内部控制名存实亡。
2、体系不够完善和合理
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主要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财政部新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只是定义了什么是内部会计控制,至于什么是内部控制的具体定义、构成及内容等都未明确说明。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内部控制定义为“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该定义也偏于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会计法》中会计监督的内容被归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范畴。这样的体系,虽然在实务操作中比较容易,但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够全面的,而且不能发挥内控在加强村级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从形式上看,我国现行内部控制具体规范是以内容而非要素形式存在的。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筹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这种以内容形式体现的具体规范将会导致由于农村特点的不同而缺乏实务中的可操作性。
3、缺乏对执行情况事后的监督
内部控制系统是一套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因此,对自律系统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监督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担任,但由于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较差,影响了它对这一职能的发挥。外部监督具体包括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注册会计师的外部审计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但由于外部监督资源稀缺,监管不力,致使其失去执行内部控制所需的外在公平性,直接遏制了其执行内部控制的积极性。许多村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甚至弃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于不顾,对内部控制内容进行利益选择,形成内部控制成为“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二、当前村级财务控制存在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财务内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据抽样调查,有的村没有制订财务控制制度;有的村财务控制制度不完善,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有的村虽有财务控制制度,但执行不严格,群众监督乏力,违纪现象屡有发生。有的村干部既管钱又用钱、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公款私存私用。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党群、干群关系恶化,给农村增添了不稳定因素,给农村改革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农村基层干部总体素质偏低
首先,大多数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村会计文化和专业水平不高,有的甚至没有相关经验,不会设置相关的会计账户科目,年龄和知识结构也普遍老化,业务能力不强。很多村会计还停留在生产队时代的业务水平,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村干部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到位,随意干扰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其次,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村干部利用村委会换届直选制度尚不完善之机,采取非正常手段(如贿选)拉选票,以达到当选的目的。一旦当选,便控制村级财务管理权,直接插手资金的收取及支出,完全脱离了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他们不仅将集体资金视作个人财产,用于个人及家庭挥霍、请客送礼等,而且挪用、贪污提留款及征用土地所得资金,甚至在征地过程中收取好处费,低价出售土地,不惜损害集体和村民的利益。
3、农村监督机制不到位
一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未按照会计工作的要求设置相应岗位,有的地方居然出现了“会计村长一人当”、“会计出纳不分家”等现象。二是外部监督不到位。有的乡镇审计把关不严,责任意识较差,致使一些不合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据违规入账,为村财务埋下了隐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少地方推行了“村财镇管”模式,但这一模式存在以下明显不足,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第一,村集体资金的处置权受到了限制,村级自不完整;第二,村级财务由上级代管不利于调动村级积极性;第三,村级财务由上级代管容易造成村财乡用;第四,村级容易形成“账外账”和小金库。
三、提高村级财务内部控制水平的基本方法
1、建立健全农村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纵观国外,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了会计控制的范围。从美国来看,COSO在2004年提出的风险管理框架更加侧重于风险管理,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付、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八要素。而英国从1994年开始,就采取了宽泛的内部控制概念,内部控制系统包括相关的政策、过程、任务、行为和其他方面。我国电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定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控规范体系的构建中,本文主张采用原则和规则导向相结合的办法,以原则为基础,规则为指导,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农村内部控制体系。
2、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1)要提高村干部的个人职业道德素质和管理水平。要教育村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克服私欲膨胀、贪污腐化的思想。同时,要组织他们进行管理水平和经济知识的学习,减少盲目决策,实行科学管理,做农村共同富裕的带路人。(2)要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培训、网上远程函授等方式,对村级财务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会计知识教育、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使村级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财会人员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3)要选拔一批年轻的县、镇级干部及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里任职,即“村村大学生计划”。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吸引高学历、高层次的人才到农村担任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以扭转农村高素质财会人才匮乏的局面。一方面可以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应对现今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农村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4)要借用外部力量为己所用。如条件允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记账。社会中介机构是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组织,他们专业水平较高、行为比较规范。
村级财务管理概念篇5
【关键词】村级组织村级财务产生界定
一、村级组织的演变与村级财务管理的产生
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渊源于。体制是三级所有(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因而设立三级财务,而村级财务由原大队财务脱胎而来[1]。这种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性质的财务体制已不可能适合于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不可能再通过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活动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不可能为农民的增收减负提供制度保障。现行的村级财务仍在沿用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上世纪80年代初,在广西出现了第一个村民自治组织的雏形以后,村民自治管理体制日益成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直到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村民委员会制度得到完善、发展。特别是从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的普遍推行以来,更使得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显得重要和关键,村级财务管理也随着农村外部环境的变化有了巨大的变化[2]。真正意义上的村级财务管理并不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而是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简称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这就是本文所研究的村级财务管理。
村民委员会是一种独立于其他政治或经济组织的自治组织,是一个市场独立的产权主体,它独立参与市场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村民委员会的经济管理职能不仅体现在对本村现存财产和资金的管理,而且还体现为对本村各种财产资金的运营及获得收益的管理。在各种市场经济活动中,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最大化主要是全体村民的收益最大化和村民社区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村级组织(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产权主体,从而也就产生了独立的村级财权和村级财务管理。
所以,村级财务管理的出现和发展是村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出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反过来,村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又是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性基础。村级财务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种形式,村级财务管理既是对全村所有经济事务、资金往来的管理,又是村民委员会机构对其本身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所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职能。村级财务管理是对村民委员会这一基层自治组织内部的资金运用的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营运、资金分配等环节,是保证村级组织的高效运行,为村级组织和全体村民创造更高收益的一种财务行为。因此,从村级财务管理的这一概念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来看,现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1996)并不适合于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必须从村级财务管理的实践需要出发,重新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满足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村级组织管理与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村级财务管理的性质,村级财务管理范围可分两大类[3]:1.公共财务。公共财务是村级财务的基本内容。要建立村级公共财务预决算制度。其收入范围有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村机构人员经费补贴、用农业税附加方式代替村提留的收入、“一事一议”集资收入、政府财政支农专款、村企事业上交收入等。其支出范围有村机构人员、办公、业务开支、村级公共公益事业经费、“一事一议”的公共事业或公共工程投入、政府财政支农专项投入(包括村配套资金)等。2.集体资产财务。主要是对集体资本投资、集体资产租赁、集体土地征用或批租、集体土地租赁、集体经营土地等收益和分配的财务管理。其中公共财务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进行,从财务预算的角度来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收支管理,而集体资产财务可以从村民委员会为资金所有者的角度出发,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管理,真正体现财务管理的各种职能。无论是公共财务还是集体资产财务都要涉及到村民委员会这一村级组织作为市场利益主体的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使用和资金产生利益的分配。所以,本文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容仍然是以把村民委员会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利益微观主体和以盈利性组织的财务管理为基础,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最终追求这一村级组织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村级财政管理与村级财务管理的异同
尽管村级组织既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同时也有经济管理的职能,但它并不具备财政管理的职能和特征。第一,村级组织或村级自治组织并不是一级国家政府,它是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它不具有财政主体的特征,从而也就不具有利用国家所赋予的权力来强制实施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第二,从村级组织的资金来源来看,村级财务管理也与地方财政具有很大的不同,在税费改革之前,村级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村提留和财政转移支付,以及村级的筹资筹劳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税费改革之后,村级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和一事一议等。这些资金的来源并不是通过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以财政收入的形式而产生的,而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财政分配的结果,有些也是村民委员会通过资金的使用而获得收益分配的结果。再次,村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等许多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委员会来共同协商决定,也就是说涉及村内的所有重要事宜都需以村民或村民代表的共同商议,以村务公开的形式昭示全村村民。另外,村级组织的日常性的规则和制度也通过村级组织的村民章程来确定,显然与财政活动的管理具有较大的差异。最后,村级组织或村民委员的管理职能尽管涉及到村级的公共管理和资金管理,也就是说既有行政性的职能,也有经济性的职能,但不管哪一种管理都要通过村民章程的约定或村民会议的商议。第五,涉及公共预算财务管理和集体资金的财务管理,这也完全与财政活动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不同,村级财务管理不仅仅包括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还有生产活动和关系、交换活动和关系、消费活动和关系等市场经济所包容的所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4]。为此,对村级组织的资金管理不能笼统地称之为村级财政,否则,既搞混了财政的概念和本质,也弄错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概念和本质,澄清村级财政与村级财务管理的称谓是非常重要的。P
四、村级财务管理不同于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
村级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尽管是一个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又有许多与非盈利组织不同的地方。非营利组织是在公众支持下为实现公共目标而存在的组织。其经营目的在于社会利益而不是单个人或组织的经济利益,其最大特征是不以盈利为目标。非营利组织收入可来源于接受民间捐赠和公共部门支持,但其主要来源是自创收入。自创收入的基本形式是业务收入,即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使命而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服务收费。除慈善组织外的非营利组织都可以向其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业务收入,以扩大收入来源从而更好地提供服务。自创收入也包括投资收入。非营利组织所获取的资金,在运用于实现其社会使命的具体项目之前,可以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5]。
从非盈利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上就可以看出,二者的财务管理是有差异的:首先,从财务管理主体的组织形式来看,非盈利组织是通过法律认可并注册的法人机构,而村民委员会尽管也是自治性组织,但从法律上来讲,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和划分。其次,从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来看,非盈利组织仅仅是对资金的预算管理,谈不上资金运营,因为不存在资金的大量筹集,并不全面参与市场经济的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等活动,而村民委员会却从市场经济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充分地参与,其财务管理活动要充分地发挥筹资、运用和投资的各种职能,充分追求资金的收益最大化。最后,从资金使用的目的来看,非盈利组织主要通过资金的使用来增加社会总体的福利,是为社会利益而进行各种资金的投资和使用活动。而村民委员会则是从本村全体村民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恰当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来达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最终为本村村民谋福利。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村级财务管理与非盈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混同起来,必须要准确界定村级财务管理活动的性质和范围。
五、村级财务管理不同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管理者,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代表。村的集体资产属全村居民所有,是全村的公共资产。村民委员会作为村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代表机构,能够代表全村村民,运用村级资产,根据村级组织发展的需要,及时筹集资金,恰当组织村级公共资产使用收益的分配,是本村公共(集体)资产完全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而村集体经济是社区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经济实体,是公司或企业,是完全意义上的法人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村民委员会以村公共资产投资形成,所以,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人,二者之间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也是所有和被所有的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又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也规定:本制度适用于按行政村、自然村或原生产大队、生产队设置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称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办企业执行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这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我们现在谈的村民委员会的前身,所以,从二者的组织形式上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组织,同样其财务管理也是具有很大的区别,财务管理沿用的制度规定也是完全不同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沿用1996年财政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尽管这已经不能适应村级组织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则适用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
村级财务管理的产生似乎是比较久远的,但真正意义上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是从我国村民委员会管理体制的普遍实施为开端,所以,完全意义上的村级财务管理是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而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界定是建立在把村民委员会看作一个处于行政性政治组织和盈利性组织之间的特殊组织的基础上。特别是随着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巨大变革,村民委员会是一个介于市场经济和农民家庭经济之间的中介组织,所以,它必须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微观利益主体,从而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来实现村民自治组织的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正是本文意旨的村级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泽峰.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理论和实践[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
[2]游祥斌,彭磊.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起源、发展与问题探析[Z].2009.
[3]王观楚.完善村民自治下村级财务管理机制[Z].2009.
[4]张双文,何新民.相关利益者理论与财务绩效的关系[J].财经科学,2003(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