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收集5篇)
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篇1
本人1983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商业学校财会专业,1989年7月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业,XX年6月起在福建省委党校理论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83年8月分配在福清医院财务科,1985年2月调入福清市审计局,1997年5月起任副局长,1991年12月获得助理审计师职称,1995年12月获得审计师职称,XX年11月获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1999年5月获得全国计算机一级b类考试成绩合格证书,1985年加入福州市审计学会。现将本人获得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经历和业务成果
1.1995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福清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长,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8次,主要有:
(1)负责编制1995年度、199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可增加财政收入3031万元。福清市委宋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市政府做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
(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XX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XX年度、XX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XX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XX年度普教经费、XX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XX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XX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XX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XX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XX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XX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XX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XX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XX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XX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XX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XX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XX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XX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XX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3)XX年6月,为适应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由分散改为集中统一核算的需要,组织行政事业审计科采取改变审计方向和改进审计操作方法等新办法。该项审计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6.主持或承担审计科研课题11项。
(1)独立承担并撰稿完成福州市审计局下达课题有:1996年财政周转金管理调研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信息专报》作了批示。1996年乡镇财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减轻农民负担调研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理论研讨会上交流。XX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州党校学报》。
(2)参加完成省审计厅下达课题有1996年—1998年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研,1996年—XX年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调研,报告引起省市审计局广泛关注。
(3)参加完成市政府下达XX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调研,市政府出台了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和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组织完成市政协下达XX年农村教育附加费管理调研,市政协督促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整改审计意见。
7.经常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内中、初级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审人员学习和培训审计财经专业知识。九年共讲授审计财经专业知识500多课时,培训1000多人次,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审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和研究成果。
本人独立撰写并发表审计及相关经济学术性文章45篇。主要有:
1.《乡镇财政管理混乱问题突出》于1996年3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2.《从延伸审计中查出一宗私分公款案之思考》发表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现代论文选》和1997年9月《中国当代社会科学论文选粹》。
3.《福清市财政周转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发表在1996年福州市委《福州信息专报》第230期和福州市审计局《福州审计(信息专报)》第9期。
4.《福清市审计局出台建设项目审计社会服务承诺制》发表在《中国审计报》XX年第123期。
5.《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不容忽视》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XX年第10期。
6.《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打假》发表在《福建审计》XX年第5期。
7.《某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会计核算失真1200万元始末》于XX年6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8.《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于XX年9月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主办的“福州市减轻农民负担理论研讨会”上交流。
9.《福清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成绩显著》于XX年3月发表在福建省政府《今日要讯》。
10.《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于XX年元月14日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第848期。
11.《试论审计文化》发表在《中国审计(综合版)》XX年2月第1期。
1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发表在《福州党校学报》XX年2月第1期。
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篇2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每到年中,审计署就会密集审计公告,交上一份中国财政经济的全面“体检报告”,政府部门、大型国企、重大专项,都是“体检”对象。
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一天,审计署公开23个审计公告,涉及43个中央部门(包括审计署)、10户中央企业、5家金融机构,以及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审计结果,和39起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记者注意到,一天内23个审计公告,是近三年来数量最多、时间最密集的。2014年、2015年,审计署在6月集中的审计公告分别为18份、22份。
审计署办公厅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彩云对记者表示,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是今年审计工作贯穿的主线,以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为目标。
“当下,国家审计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是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利器。国家审计具有专业化特点,又依法公开披露,这一履职过程就可以将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暴露出来。”6月30日,在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表示。
2015年整改问责效果为历年最好
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083亿元,处理5500人
发现问题只是起点,消灭问题才是终点。对于整改、问责,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报告指出,2015年整改问责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为历年最好。
今年工作报告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反映。从总体上看,去年整改工作全面而深入,相关问题已基本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成效为历年最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处理5500多人;二是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力推进,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推动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三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相关部门推进了深入核查、分类处置、落实责任。
以“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这一项重点审计工作为例。参与此项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介绍:“一是在审计过程中按月出具‘审计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即查即改;二是在审计报告出具后要求地方政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按期整改问责,审计机关对整改问责情况进行跟踪。”2015年,通过整改问责,各地对2138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有549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有1157人被诫勉谈话、约谈,有195人被通报批评,有67人被停职检查或作出书面检查。
据郭彩云介绍,从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单项公告中的问题可以看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越来越少,而且新发生的不规范问题也是越来越少,财政管理的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也有明显提高。“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多发生在一些领域或个别地区,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或下属单位。”
“审计工作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这确实是成绩显著。6083亿元,约占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在6月30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说,这同时也说明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甚至是腐败行为,还是非常严重的,审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如何通过推进审计法治、完善审计体制、改进审计方式和手段等多管齐下,全面强化审计工作,既是“十三五”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领域?
为什么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会成为重点审计专项?
回顾一下2015年12月28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不难理解这样的部署。
刘家义谈到,安排部署2016年审计任务,既要考虑“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也要紧扣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也要保证“十三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
当时,他提出2016年审计工作要突出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扶贫、“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大资源环境相关专项审计力度等。
“我们要牢牢盯住风险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坚持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揭示国有资产流失或‘坐失’、经营效益下降或不真实等问题及其原因,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做强主业,维护境内外国有资产安全。”刘家义说。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在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等问题;在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严格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明股暗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债”“密切跟踪金融业务创新情况,强化金融监管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地下钱庄、内幕交易等犯罪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等建议。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企业?
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审计署一直把中央企业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都会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自2010年审计署首次单独公告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以来,审计署已公布了对50余家央企的审计结果,涵盖烟草、军工、石油石化、电力、能源、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信、建筑、航天、冶金等领域,重点审计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骨干企业。
《中国经济周刊》根据审计署公告统计,2010年至今,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接受3次审计,是所有央企中接受审计次数最多的。其他央企均接受1~2次审计。
现在,企业审计公告制度日臻成熟,对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开已经成为常态。今年,审计署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以10户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从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情况、发展潜力、廉洁从业、以前年度审计整改等方面开展审计。着力揭露企业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影响企业发展潜力的重大风险隐患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
今年,审计署还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审计结果的金融企业户数最多、涉及面宽、范围广。
就此,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曾明确要求,要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即是“实行审计全覆盖”。2015年审计的5户金融企业,类型包含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区域涉及境内外。截至2015年末,金融审计5年来已对所有中管金融企业本级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近5年来唯一接受过两次国家审计的中管金融机构。
审计署2010年以来公告审计结果的央企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3年、2015年)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2014年)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铝业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2年、2014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012年、2015年)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2年、2013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11年)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鞍钢集团公司(2012年)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2012年)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2013年)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
中国烟草总公司(2014年)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4年)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
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5年)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6年)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
今年审计署的23份审计公告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检查结果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铝业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6月已处理的39起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年度“体检报告”查出的十大问题
一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部分地方政府仍违规或变相举债
政府性债务是近年来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审计署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黑龙江、山东、湖南、北京、内蒙古和广东等6个省份发行的置换债券中,有138.4亿元(占2%)未及时使用,主要是未达成提前还款协议或偿还手续办理滞后等所致;湖南、山东、河南和广东等4个省份使用的置换债券融资中,有112.57亿元(占2%)未按规定的优先顺序偿债;内蒙古、浙江和湖南等3个省份新增债券融资中,有24.23亿元(占4%)因项目未落实等尚未使用。
此外,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份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份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债务管理,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专家点评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
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水平不仅涉及财政安全,也涉及经济安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需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责任。同时,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出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防范建设类基金等成为地方政府新的隐性债务负担。
另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以不漏、不重、不错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数据采集工作,充分发挥该系统在债务风险管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作用,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地方政府债务的全貌。
二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从报告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情况来看,2015年,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抽查的8家重点商业银行在全部贷款增速为9.48%的情况下,法人贷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分别为3.64%、6.23%、8%。据调查,小微企业为获得信贷支持,不仅需要在利息之外承担其他费用,而且往往需增加担保和评估环节,延长了审核时间,不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审计工作报告还指出,2015年,8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趋势,由于这些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和信贷投向趋同,不良贷款发生领域趋于集中;不良贷款处置工作还需加强,新发生的不良贷款仅有33%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而且8家银行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增加自身核销压力。金融创新相关风险防控不足,金融监管有待加强。
此外,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金融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放贷、违规办理保险或债券、股票业务等问题,有18起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部分信贷业务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加强,发现向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的部分企业等新增融资120多亿元。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207.53亿元,修订完善制度103项,追责问责219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光大集团、农业银行、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保险5家金融机构存在超标准购车、在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涉及7262.3万元。
三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通过对中国石化、南航集团、中铝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发现,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健全,违规决策等问题较为突出。对近年审计发现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监管部门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不到位,也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约束薄弱,使一些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
此次审计抽查10户企业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94名责任人员中有26名为企业负责人。
抽查的93项境外业务中,有62项(占67%)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问题,其中的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10户企业已追回资金27.43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9项,处理453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电子、中国海油、港中旅集团等7户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91.23万元,涉及6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户企业所属的70家单位存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办会购车、公款旅游、打高尔夫球等问题涉及11.16亿元。
专家点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
削减企业层级正在行动
审计署曝光的央企问题多集中于下属单位,这和经营管理链条过长有着很大程度的关系,例如有的企业管控层级甚至多达11级,管控力度可想而知。因此,最近国资委就已经决定压缩管理层级,通过削减企业层级等措施,实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制度正在变成行动。
连续5年中央企业的审计结果公告,使我们看到,无论是审计署、国资委还是中央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我们看到审计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正在形成,这是审计改革的最大成功。
四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专项转移支付多头管理状况还需加大力度改进。有52项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又分解为301个具体事项,大多仍按原事项渠道、原管理办法分配。抽查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实际分解成13个具体事项,其中3个由财政部分配,10个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其他5个部门分配;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整合了财政部两个司分配的两个专项,实际仍由这两个司按原有的两个管理办法分别分配。
另外,审计还揭示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问题。主要是分配环节多、管理链条长,“小、散、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抽查发展改革委向25个省份安排的5806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补助中,单个项目仅5万元;抽查中央投资补助的41个项目中,有13个用虚假资料、违规多头申报等获得补助8637万元;抽查对69个县的农林水事务补助中,有13.83亿元(占5%)被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
曝光台
湖南省澧县一家保险公司与29个乡镇政府串通,通过虚假投保、虚假报案、虚假理赔,在2013年至2015年间骗取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4061.03万元,乡镇政府通过“返还”获利1673.25万元。
专家点评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小、散、乱”背后是部门争权、分钱
10年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有的宏观部门在乡镇里面直接搞一些十来万块钱的项目,是不是以后别再搞了。如今10年过去了,这些项目仍在,还有在村里搞5万块钱的项目。一些本应承担宏观调控的部门,直接一竿子插到底搞10万块钱的项目,10年来职能改变了多少?
部门各管一摊职能碎片化,反映在公共资金使用中就是小、散、乱和重复撒钱,实质是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争权和分钱。审计工作报告中讲了,承诺放弃或整合使用的资金,搞了半天还是原来的司局、处室在支配。说多规合一,审计发现多规也没有合一,一个项目受制于不同的规划。审计反映的公共资金使用问题,背后是体制机制在起决定作用。一些资金使用方面的痼疾之所以治不好,要从政府体制上入手分析。
五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跟踪审计创新型国家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有形成本占比大,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从抽查11个中央部门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看,仅扩大开支范围、利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金额就达3.17亿元,其中既有为保障必要支出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也有个别人员借机骗取套取科研资金的问题。
对此,近年审计持续关注,着力推动建立符合科研规律、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创新和多出成果的相关制度。
专家点评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别让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
审计要切实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迈向强国,离不开“创新”。党的十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理念”,第一个理念就是“创新”。“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是供给侧的重要内容。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如何真正解决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未来将会出现大规模科研经费“沉淀”现象和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现象。我认为,要建立世界强国,要真正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制度上对此加以根本性解决。“创新驱动”最终还是要靠科研人员和企业家来实现,这是最重要的两大支柱。
六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指出: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今年的审计结果是连续第4年对保障房进行跟踪审计。此次审计查出套取挪用城镇安居工程资金较上年减少78%。但审计也发现,187户补偿对象通过编造虚假产权资料等方式骗取征地拆迁补偿9617.88万元。102个单位以多报改造户数、重复申报、编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资金2.7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资金1.83亿元。142个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资金4.86亿元(含农村危房改造1847.64万元)、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13.22亿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修建公园场馆、房地产开发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支出。此外,41个基层经办机构和一些村镇干部以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骗取、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8.38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247.12万元)。
七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指出: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年均增幅达18.1%;2015年增长至467.45亿元;今年再增201亿元,增幅达43.4%。但审计却发现,有8亿多元拨往贫困地区的“救命钱”却趴在地方政府的账上“睡觉”。
审计结果显示,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的闲置超过15年。这是审计署继去年公告广西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后,再次曝光扶贫中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统筹整合、加快资金下拨等方式,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2.02亿元,有22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处分,制定、完善扶贫相关规章制度55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回声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去年剔除900万假贫困户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办高度重视。我们从两方面采取措施:第一方面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2013年对19个县的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追回了违规的资金,下拨了滞留的资金,处理了100多个相关责任人。第二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审计建议,我们想办法改进制度,堵塞资金漏洞,让扶贫资金更好地达到使用目的。譬如为了更好地整合资金,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我们在全国200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涉农资金的试点,把过去零零散散的钱变成整的钱,把滞留的钱盘活,更好地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审计对推动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的审计中发现广西马山县扶贫工作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我们根据这个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国动用了200多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去核实情况。有900多万原来建档立卡不够精准的,就给剔除出去了。还有800万的贫困群众,过去没有识别准,这一次重新识别登记录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扶贫对象的识别就更精准了,而且实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八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指出: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我国自1996年工伤保险试行以来,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14亿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7489万人。这次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86亿元。其中:有17个医疗康复机构、131人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基金6489.55万元;310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待遇358.21万元;29个财政保障经费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挪用工伤保险基金5596.71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5个单位违规多征收或预收工伤保险费7061.34万元;37个经办机构向809人违规发放待遇1662.08万元;部分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少计基金收入、少报单位欠费等17406.51万元。
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截至2016年4月底,17个省份已追回资金5784.94万元、补发待遇59.03万元、退回多收保险费186.63万元、补报欠费金额11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曝光台
2013年至2015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14家下属单位将工伤保险基金4703.9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2013年至2015年9月,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多征收99家单位工伤保险费4332.6万元。
九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指出: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对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的审计查明,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下达18个省份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中,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其中4.22亿元滞留超过2年;12个省份的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其中9.4亿元闲置3年以上;5个省份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6个省份的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此外,审计结果指出,有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十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篇3
一、业务会议召开的时间。
根据审计署六号令要求,审计组代拟的审计报告经法制科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后,审计组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及法制科的复核意见书报送局分管科室负责人,由局分管科室负责人提议,召开审计业务会议。
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内容。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报告的内容:一是审计报告是否按照审计署六号令的要求内容进行撰写,要素是否齐全。二是对查出的问题是否全部如实反应,表述是否正确。三是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准确。四是审计评价是否恰当。五是审计建议是否有针对性。
三、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及程序
一般性的审计报告,由局分管科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小型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法制科负责人、审计组所在科室和法制科的负责人、审计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局分管科室负责人提议,经局长同意,由局长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法制科负责人、审计组所在科室和法制科的负责人、审计组长、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
重要审计项目是指属由几个科室进行的项目及发现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的审计项目,其他均为一般性的审计项目。
会议首先由审计组长汇报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报告的内容及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其次由法制科长汇报复核情况及相关意见,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充分讨论;最后主持人总结发言,形成会议结论。
四、审计业务会议结果的应用。
审计业务会议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记录工作,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审计组所在科室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报局党组研究。
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篇4
关键词: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问题成因;对策
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其受托责任关系设立产生的内部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审计全覆盖过程中,内部审计既是管理权延伸的需要,也是外部的需求。随着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国家法律、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行业准则等日益完善,内部审计正在由传统的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内审角色也由经济警察向保健医生转换。了解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现状,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单位内部审计路径,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对促进农业科研单位依法内部治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升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内审机构不独立,职能作用难发挥
独立是最能反映审计本质特征的精神元素,也是审计生存立身的基础,没有独立性的审计行为,就无法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1]。由于机制体制的关系,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天然地存在着依附关系。据公开的官方网站查阅统计,除港澳台外,全国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加上中国农业科学院,拥有省级以上农业科研单位32个,其中,没有独立设置内审机构的有26个,表现为内审机构或与纪委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或与财务、资产机构合署办公,还有不设内审机构的。例如,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内部审计机构设立27年内,变更机构名称6次,4次与纪委、监察、人事部门合署办公,时间长达13年。内审机构设置不独立、边缘化的内审环境,导致内审人员资格、待遇、岗位职责很难保证,保证不了内部审计项目的独立性,就会出现标准不一,甚至出现领导的心情就是内审人员的心情,领导的想法就是内审的计划等情况,内部审计为单位的保值增值作用大大削弱。另外,内部审计做事没有制度,有制度也不执行,违纪违法成本低现象经常出现,导致内审目的不明确、职责不清、质量不高,很难体现内审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往往使内审工作处于尴尬的境地。
1.2内审制度存在短板
没有成熟的历史事实,便不会产生成熟的思想理论[2]。内审制度也一样,内审制度是审计工作的标尺。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接触的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单位内部的规章、办法,以及内审业务层面的准则等。一些单位在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时,较宏观地直接采用意见套意见的做法,操作性不强;单位层面治理缺失,预算、资金的周转率、存货的管理等约束标准、规章少;农业科研单位的微观操作性实用的财务收支、科技项目、基本建设、经济责任等内部审计制度缺失,使内审制度达不到全覆盖,导致内部审计标尺不准,方向不明,内审制度根基不实、不稳。
1.3内审质量难保证
1)方式简单,内容单一。一是多数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仅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科技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合规性审计,依旧没有跳出财务做审计,方式简单,内容单一。二是财务监督代替审计监督。科研单位内部稽核制度缺失,对财务图章、票据等监管不严,“只管钱,不管事”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管理越权,物资采购、建设项目合同标的不清,职责不明,对内部单位的科研经费使用、经济责任审计停在表层。四是只接触科研资金,不接触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经费重复,“科研圈钱”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内部审计以传统手工审计方式为主,没有与时俱进采用计算机审计、互联网审计等新技术。六是审计报告总结概括不够,综合分析不透,审计建议针对性、建设性、操作性不强。
2)整改工作表面化、碎片化。内审机构提出的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各司其职等内控制度意见建议,在农业科研单位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过程中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同样的存货、收入等内控缺失问题,内审机构多次提出,社会审计也提出,直到政府审计提出之后,才引起科研单位的注意。多数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只对被审计部门做出责令冲转或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责令期限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归还原资金渠道等内部审计处理,处罚过轻。有些单位审计报告虽已下达很长时间,但单位整改报告却不能及时上报,即使上报,也是措施不实、轻描淡写,不被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也不去主动抓细、抓实、抓深。后续审计没有开展,内部审计只重视审计过程,而轻视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内审效果不好,虽年年审计,但问题依然存在。
3)依靠外审,注重他律。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表明,内因是事务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上审下的审计模式,带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含义。政府审计法律刚性强、权威高,同时,社会审计具有经济鉴定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科研单位依靠外审,注重他律的经济外部性监督约束,虽然对农业科研单位在科技项目立项、结题、验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审计力量毕竟有限。距离农业科研单位基础性、源头上最近的内审,由于其法律效果弱化、认可度低,科研单位不够重视,其效用没有发挥出来。科研单位只关注科研项目经费、成果、论文等,忽略了单位内部审计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内部审计人员的慢作为、不作为,促使内审监督形成了“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不敢监督,事后监督晚”的局面。
1.4内审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1)错位的内审角色。依托在纪委、监察、资产、财务等机构的内审部门,与这些机构“同吃一锅饭,共混一个圈”,作用难以发挥。农业科研单位内审机构负责人、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职业道德等仅停留在查办案件上,内审人员难免会扮演经济警察的角色,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是越位,就是缺位,导致内审人员常常去充当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助理的角色或参加基建维修项目的验收等经营管理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本应由相应部门和人员去做,处理不好,难免会充当“和稀泥”的角色,种了别人的地,荒了内审自己的田,造成内审人员可有可无,内审质量难以提升的局面。
2)内审人员门槛低、人员少、专业性不强。内审工作是一门多学科的业务,需要复合型的内审人员。农业科研单位的内审人员多数为从财会部门转来的人员,一般单位有3~6人,法律、经济、税务、基建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少,形成了专业性较强领域的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效果不佳的局面。有的农业科研单位在内部招聘时,财务岗位门庭若市,内审岗位则门前冷清,甚至多年闲置。
3)内审业绩考核显尴尬。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考核机制不畅,制约了内部审计部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例如,在单位全员考核中,内审人员的业绩由单位被审计人员去考核,考核成绩总是不理想,常常出现内审工作在单位考核名次靠后,但在内审行业协会名次靠前的情况。能够帮助单位防患于未然、事前控制的内部审计,往往出现“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内审保健医的价值得不到一致的认同。
2做好内审工作的对策
2.1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及职能
1)定内审机构。农业科研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尤其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第三条的规定,即“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2)定内审职能。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审机构是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并向其报告内审工作情况。内审机构只有具有独立性,其职能才能明确,科技项目、基本建设、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等都是内审机构职责所在,只有知道“干什么,为什么干,怎样干”,才能更好地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审计工作。
2.2提高速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1)提升内审法规层次。建议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由部门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农业科研单位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全覆盖的审计意见及内审行业准则等,加强内审工作,确保内审工作质量,防范内审风险,提升内审效果。
2)制定实用的规章、办法,补齐制度短板。制定有筋骨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内审工作走在“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例如,制定单位层面的预算、财务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内控制度;制定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层面的工作制度,项目管理、经济责任和内审准则,以及职业道德、内审考核办法、内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办法。
3)落实内部审计制度。要让内部审计工作深入扎根到国家纳税人层面,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切实解决内审制度“有没有、好不好、实不实”的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3完善内审考核机制,抓好队伍建设
1)完善内审考核机制。改变内部审计混合考核的模式,在单位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考核机制。例如,采取内审人员由上级审计机关垂直管理的方式,对内部审计进行考核,以体现内审工作的客观、独立[3]。
2)完善内审人员结构。招聘法律、经济、管理、基建、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定编、定岗、定人员进入内审岗位。内审人员不足时,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聘用相关专业人员,以适应内审事业多学科发展的需求。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使内审人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以及审计师、内部审计师等资格,完善内审人才结构。另外,要推行职务不相容制度,避免财务、资产等部门人员兼职从事内审工作。
3)抓好内审队伍建设,找准调整方向。以内审的职业精神为突破口,抓好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的技能,逐步从单位的经济警察向单位的经济保健医转变,实现内审队伍由杂牌军向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型。
4)提升内审人员审计的理论水平。通过参加省内审计协会组织的培训、单位根据需要派出学习、自学等方式,多渠道提升内审人员理论素质。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理论与实务,以及内审法律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内审准则规范等内审理论及其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内审理论知识,可以提升内审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强化沟通表达能力、倾听说服能力、规划能力、激励能力、关注结果能力;转变传统单一的内审思维方式,掌握科学的多思维方式[4]。
2.4扎实有效,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1)拓展内审内容。由管钱、合规性为主的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建维修审计等向以管事、风险性为主的内控制度审计、效益性审计、风险管理审计转变,让审计内容“接地气”,让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被审计事项真相,以及资金的效益、整改措施等一目了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先行先试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把推动科学事业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5-6]。坚持审改同步,堵塞管理漏洞。
2)完善内审的方式、方法。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应进一步创新内审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等审计的范围、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等,由传统的审计方式逐步向计算机审计、大数据审计、互联网审计等新的审计技术转变。
3)内审沟通体现真诚。要真诚坦荡,与人为善,敢于说真话实话,对被审计单位要尊重理解,能够虚心地听取其意见,说话要讲究原则和分寸,做到以理服人。学会如何应对不同类型的人,在沟通过程中,思路清晰并表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7-8]。
4)搞好分工与协作。全力做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内部审计自身建设。结合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将内部审计工作与纪委、监察等部门紧密结合起来,分工不分家,努力打造内审成果转化合力[9-10]。坚持依法用权不任性,廉洁“底线”不能越,坚持问题导向,不做老好人,切实保障内审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有效用好内审报告。在单位内部治理中,实行审计公告制,打通审计信息共享渠道,利用好内部审计报告,做到理顺关系、强化内控、开源节流、防范风险,缩短内审与内控制度、科技项目的距离,发挥好项目资金效益,在科研单位中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盘棋”、共同向前的局面,为农业科研单位增强信心和力量。
综上所述,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内审工作产生问题,既有机制体制的原因,也有单位内部审计自身发展滞后的原因。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关键,根植于制度建设是做好内审工作的保障,优化审计质量是内审工作的根本,带好内审队伍建设是做好内审工作的前提。
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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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篇5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科研经费跟踪审计卫生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171-02
卫生监督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搞好科研也是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一环,而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卫生监督类行政事业单位科研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当前这类专项资金管理普遍存在不规范、粗放、低效等问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其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内审部门作为单位内设的“免疫系统”的第一道防线,在卫生监督业务监督控制系统中是必不可少的。以往专项资金管理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大多属事后审计,等发现问题时已错失了纠正的时机。如何破解卫生监督科研经费管理薄弱环节及内部控制问题,遏制违规行为对内审部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2008年7月《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探索跟踪审计以来,跟踪审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创新方式。跟踪审计,就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的行为,它是一种动态的、全过程参与的,把事前和事中、事后审计三者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尽管目前跟踪审计多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但从其特点看,只要是连续分配和使用的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都可采用这一方式。把科研经费作为标的进行跟踪审计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不失为专项资金管理的一种新尝试。
一、跟踪审计的特点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模式,既有审计理论的各个要素,又具有其特性,与其他审计模式的本质区别是,它通过提前介入和及时反馈来实现审计的“免疫”本质。跟踪审计独特性主要是与传统的事后审计相比较而言,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介入时间点不同。跟踪审计不是在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后集中进行审计,而是依据项目的进度,从项目有实施意图时就介入,然后对各个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分别进行审计一直持续到项目结束后。跟踪审计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提前介入,主要体现为发现和纠正问题的及时性,以便发挥审计的预防、规范等作用;(2)审计过程的形态不同。传统事后审计审查的资料主要是账目或者凭证,缺乏对项目动态过程详细的记载,因而也就不能有效识别整个项目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而跟踪审计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能及时的获取一手资料,变被动为主动,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3)审计内容不同。传统的结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审查资金收支问题,而跟踪审计的内容涵盖项目的各个部分,如在科研经费跟踪审计中就涉及到整个项目全过程的各方面,包括预算、资金的收支、资产管理、进度、效益等全方位,以及各阶段、各环节之间的相互联系,要求审计人员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看问题的能力;(4)审计的作用不同。跟踪审计不仅体现了审计的监督职能,还体现了其服务职能。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创新的审计模式,在揭示各种问题、查处各种弊端的同时,更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适当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发挥跟踪审计的服务功能。
二、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严重不符
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造成预算不真实。在项目立项申请时的预算编制直接由项目课题组来预测编制,财务部门并未参与编制,由于很多科研人员不具有财务知识,往往是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划分,项目预算往往精确性低,预算项目不细、编制粗糙、随意性大,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经费偏差较大等问题比较普遍;在预算下达后,由于科研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性差,审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无法做到实时、过程跟踪检查;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对项目论证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如:项目研究方向、实现目标、检查评价标准等规定不明确,导致根据项目目标任务书,无法评价投入及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科研资产管理、监管不到位
由于科研项目分属不同课题,资源往往独享,重复购置的情况很普遍;故意化整为零,以耗材、拆分项目等方式逃避招标及审计监督;盘盈、盘亏、报废等后续处理工作缺失;科研项目结题时或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变动时,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无交接手续,造成资产严重流失。
(三)项目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人员费用支出比例较大,有的人员费用占全部项目支出的80%;设备支出较多,且不能证明与项目直接相关,如有的项目设备费支出占项目支出的90%以上。
(四)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造成科研经费隐形流失
采取虚构经济事项签订合同的方法或以外协费等名义将科研经费转至其他单位、甚至转至课题组成员控制;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将未纳入预算的支出或按规定不允许发生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开支。
(五)项目结题不及时、不规范,科研项目转结率较低
由于对结题项目经费重视不够,很多科研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后不主动结账,管理部门也没有强制措施,造成结余资金变相成为课题组“小金库”,随意支出与项目无关的个人消费类支出,甚至开销日常家庭费用,造成科研经费大量流失。
三、科研经费跟踪审计的具体程序
一般而言跟踪审计包括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科研经费全过程跟踪审计也就相应分为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结题阶段三个阶段(见图1)。
内审部门比较适合作为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体,源于其具有以下几点优势:首先,熟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到审计依据明确;其次,了解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数量、成员、经费和一般支出内容等情况,做到审计判断准确;第三,可方便地查阅会计核算资料和项目相关资料,做到审计时间及时。
首先由内审部门组建审计组,通过调研编写出审计方案,然后发出跟踪审计通知书,召集课题组负责人、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审计组成员参加,审计组要求按阶段分别报送审计资料。其中立项阶段审计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审批文件、项目预算书(含预算调整资料),项目立项相关各类协议、单位及项目组制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如采购招标资料,固定资产清单,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说明,为完成科研项目所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执行期财务报表、账簿、凭证,项目中期考核及验收资料;结题阶段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绩效报告等。跟踪审计可对科研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和重点,在实施阶段,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要求其自行改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通报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
四、科研经费跟踪审计的审计关键点
对科研经费出现问题比较多的环节是进行审计监督重点要关注的,可将其确定为关键点,在跟踪审计中作为动态监控的重点,关键点设置并不是局限于以下各点,以下只对主要的几个关键点进行分析。
(一)立项阶段审计关键点
1.审计人员重点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逐项编制预算,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2.加强对科研合同的审计。合同签约前审计主要包括:支出是否列入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是否到位;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有无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的形式规避招标;订立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合同签订中审计主要包括: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复核,对签约现场议定的条款进行监督等;合同履行中审计主要包括:对履行期间所发生的项目内容和价格变更进行审核和确认,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等。
(二)实施阶段审计关键点
实施阶段是跟踪审计监督的关键环节,也是最有效最难控制的阶段。此阶段的审计重点是以项目预算为依据,审核各项明细支出。主要内容有:(1)人员费支出有无支付给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和代领现象,是否直接拨付至领款人个人账户;(2)购置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是否与预算批复一致,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否明确了固定资产归属及办理相关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等;(3)招待费、差旅费和办公费是否符合预算开支范围、使用标准,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票据是否正规、真实,支出内容是否合理;(4)会议费是否有会议通知,票据日期是否与会议召开日期一致;(5)审核外协费支出协议,协作研究内容、经费分配以及产权归属问题等条款是否真实合法,协作单位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能力,是否与项目组成员有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凭合法有效凭据办理转拨手续,有无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的现象;(6)专家咨询费是否根据咨询形式以及专家职称级别执行相应的补助标准;(7)预算变更调整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手续等。尤其对支出金额大、超预算的支出项目如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敏感性支出项目可随时跟踪,及时查阅相关会计凭证及支出依据材料。
(三)结题阶段审计关键点
项目结题阶段主要审查经费决算表是否经过财务、科研部门的审核,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与财务核算资料吻合;是否及时办理结账手续,结余经费是否按立项部门的规定处理,是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同时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建议。
五、对科研项目跟踪审计配套制度的优化建议
(一)改革科研项目课题机制
由于课题负责人权力过大,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这些情况都是现行的跟踪审计制度无法进行监督的。因此,改善目前的课题机制,有利于增加对科研经费审查的效果。如可以考虑引入财务人员专业性人才,实现课题组成员多元化,以便处理课题组中的一些非科研问题,这样有助于科研人员全力从事自己的工作。而最为重要的是,财务人员可以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财务数据和报表,便于日后审计的进行。还有可在课题组内部设立技术咨询人员来辅助审计监督工作。另外,可以限制课题负责人的权限,将课题负责人的权力限制在与科研相关的领域内,同时对其财权进行适当的分散。如一项资金的使用,要经过多人参与并同意,避免科研经费使用变成“一言堂”,没有经过审查就随意流失。
(二)优化组织管理
成立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或后勤部门等部门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为非实体部门,对科研经费分为预算编制、审核、执行、项目核算、项目评估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审计部门在每一环节都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在项目立项阶段,课题申请人向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指派科研部门提供项目相关咨询,从科研经费使用角度考虑,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具体需求信息。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同时指派财务部门从财务管理和审计等角度指导对课题申请人按立项部门意见和财务制度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对于不合理、不可行或难以控制的预算项目,建议申报人员加以修正、调整,既利于通过立项部门审核,也便于今后执行。
(三)设置科研经费辅助账
设置科研经费辅助账。由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根据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建立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的辅助账形式,按一课题一辅助账来设置。辅助账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经费来源、经费预算、经费使用与经费结余。财务人员根据立项文件追踪经费,并与科研人员一起审核项目负责人确定的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经费支出时,项目负责人向科研经费管理人员申报支出情况,由其在报销凭证上注明科研经费支出的项目,财务人员凭项目辅助账进行账目的经费管理。设立科研经费辅助账,可以明确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的职责,避免了科研经费管理中互相推诿、责任不明的混乱局面,加强了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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