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三)组织考试
1.时间与地点:2月14日现场报名后开始考试,详见准考证。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于部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5年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5〕1号),采取考试办法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的形式、内容
①笔试形式:闭卷。
②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时间:语文、英语学科为30分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笔试时间为40分钟。
④笔试要求:应聘者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15分钟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迟到的应聘者进考场考试。
⑤笔试成绩公布:在招聘现场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分为课堂教学及综合素质两个环节(课堂教学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与答辩时间15分钟,分数占面试总分的80%;综合素质面试时间5分钟以内,分数占面试总分的20%)。
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分为文科组、理科组和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小组。文科组、理科组分别由5名考官组成,负责课堂教学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小组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等进行考核。
③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④面试时间地点
2025年2月14日上午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海南中学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学校将对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2.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中学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中学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并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六)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中学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七)核准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中学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不符合聘用的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八)办理聘用相关待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要求年限,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四、纪律与监督(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1.海南中学纪检办公室:0898-3630998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1.0898-6588593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附件1:海南中学2025年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海南中学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