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作总结(收集5篇)
劳动局工作总结篇1
半年来劳动仲裁科紧紧围绕调整劳动关系这一中心,以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将劳动仲裁科09年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目标
(一)做好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宣传工作、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根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通知》精神(黔劳社厅发〔20xx〕5号),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我市按照上级规定,在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后,立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再一次详细明确了实施劳动用工备案的要求与内容。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对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目前共有166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7626人。
(二)认真作好案件登记工作,公示办案程序,依法办案。
作为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部门,劳动仲裁科负责对全市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20xx年截止到目前我科共收案58件,其中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53件,经审理裁决38件、调解12件、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3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10多万元;经过认真审查,共有5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属于我科的受案范围,我科均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我科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案件登记台帐,明确记载了各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已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我科在规定时间内均已进行装订归档。
(三)严把集体合同审查关。
对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我科严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把集体合同审查关,全力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
(四)改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与劳动者提供劳动政策方面的服务,继续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释工作。
今年我科着重做好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帮助用人单位理顺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发展。对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政策方面的问题,我科总能急企业之所急、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和联系各相关单位后,尽力为企业提供准确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帮助企业作好改革改制中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科在工作中积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共处理信访件2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回答涉及的劳动问题几十个,较好地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
(五)完成信息报送任务10期。
(六)其他工作。
今年我科积极参加了全局的帮村扶贫、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共性目标
在局班子的领导下,我科全面完成了共性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是“两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增加,办案人员明显不足是当前最主要的问题。
自“两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井喷”态势,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0%,而我科的工作人员只有2名,已远远不能满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需要;况且由于人员限制,长期不能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3名仲裁员),只能由1名仲裁员长期独任审理。此问题的长期存在,对于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质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急需得到解决。
二是办案经费紧张,办案条件需改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收取费用,这是一项利民措施。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如没有经费予以保证,势必会影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正常处理。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办案人员,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解决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
劳动局工作总结篇2
按照市劳发[2xx]xx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就业援助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局下上齐心,全力以赴,以“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为主题,逐户家访,提供即时岗位援助,量身订制一对一跟踪帮扶,开展主题活动,落实扶持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社区、扩大宣传。
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刻召开会议,认真分析莲湖区目前就业形势和就业困难群体状况,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对援助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街办、社区结合《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充分利用宣传栏、街道悬幅、交通站点等现有资源,发挥社会团体、已有就业援助典型等力量,设立宣传点、咨询点。并与报纸、电台等媒体合作,广泛宣传“就业援助周活动”,宣传政策,解答困惑,让就业法律法规和援助政策家喻户晓。
二、服务到户,具体到人。
本着为“解难题,办实事”的目的,我局开展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逐户家访,了解援助对象的困难与需求、失业原因、技能特长等,有针对性的提供政策咨询与就业信息。并对一些难以直接解决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援助计划,确定“一对一”的跟踪帮扶人员。我们还专门建立了援助档案,不仅将已经解决就业的援助对象登记造册,对没有解决就业的援助对象也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为下一阶段的后续服务工作和尽可能实现充分就业奠下基础。
三、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为使就业援助力度更大,受益人群更多,充分运用现有就业服务网络以及职业介绍系统,为援助对象和用工单位拉线牵媒。调整思路,发动社会职介力量,实现政府、社会职介机构优势互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种渠道帮助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工作。落实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就业。对辖区积极响应政府倡议,承诺不裁员的企业搞好服务,提供更多帮助。动员街道、社区结合本辖区内各方面需求,开发各种公益性岗位,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连手多家企业,在区劳动力资源市场,以及辖区内主要商贸集中、人口密集的地段,开展“政策落实主题日”活动,现场宣传、咨询、解答就业再就业政策问题;进行职业指导;推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不仅扩大了就业援助行动的影响,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更因覆盖面积广、援助力度大、受益人数多而得到了广大就业困难人员的一致好评和全社会的普遍赞誉。
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就业援助周活动开展以来,在政策宣传上形式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将继续帮助尚未解决就业的困难人员树立信心,确立目标,提高认识,尽快实现就业。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完善的就业援助机制,把再就业援助工作作为关爱民心,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掌抓不懈。
劳动局工作总结篇3
(一)全区就业再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XX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增大,面对严竣的就业形势,我们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加快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本区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劳动力就业工作,打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至XX年12月底,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5348人,4293人实现就业,就业率为80%,农村劳动力新增就业23589人。各项就业工作指标均达到广州市下达的任务,全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一是实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目标任务纳入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就业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区18个镇(街)、42个村(社区)及14个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定期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目前我区XX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已顺利完成,准备迎接广州市的检查。
二是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向纵深扩展。充分依托镇(街)、社区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活动,通过大力开发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和公益性服务岗位,落实各类扶持补贴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前我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69%,有效促进了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
三是强化就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围绕“双转移”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新要求,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统筹抓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伍复员军人、农村劳动力和跨省份外来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创业。针对农村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且不愿外出务工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送教上门、“订单式”培训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和扶持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全年共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93人,培训后就业率74.5%;培训农村劳动力9451人,培训后就业率76.9%;培训跨省农民工2385人,均超额完成广州市年度下达的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促进就业工作。XX年11月,我局与区总工会、区企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了职工劳动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出一批技术能手,营造了全社会重视技能培训、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我局还与流管办、民政、司法和旅游等部门合作,开展出租屋主、刑释解教人员、旅游从业人员、酒店从业人员等各类培训共计6901人,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
四是努力做好就业服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工作规划,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在全区18个镇(街)、336个村(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形成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区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XX年,全区共开发就业空岗信息31.92万条,信息量位居全市人力资源市场首位;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76场,提供职业空缺14.06万个,为19.81万人次提供免费就业服务,5.44万人达成录用意向;先后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XX、迎国庆“阳光情”就业援助进家入户等专项活动,被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评为“广州市春风行动XX优秀单位”。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先后查处了市桥新希望、钟村宏发职业介绍服务部、市桥光辉职业介绍服务部的违规行为。
(二)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宏伟目标,在抓好社保各险种扩面征缴的同时,全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运行基本平稳,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及待遇发放工作。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通过加大社会保险年审、社会保险稽核、劳动执法检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力度,促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至XX年12月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共15887个,在职职工43.2万人,离退休人员39659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42.5万、59.2万、25.2万、47.3万人。及时发放各险种待遇。XX年新增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3344人,办理领取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的分别达5476人、4519人、4907人,办理农业户籍参保人退保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的62562人,支付医疗保险待遇6.46亿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XX年1月、10月、11月我区分别调整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目前我区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1916元。同年7月,提高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全区有48229名“农转居”退休人员,享受人均每月485元的养老金待遇,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此外,我区积极实施社会保险扶持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经济负担。从XX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全年共为参保企业减负2.55亿元,为参保个人减负0.35亿元。
二是全面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和农民养老保险工作。XX年2月,我区启动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至12月底,参保人数达5845人,参保人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养老金待遇,保障了无定期养老待遇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与此同时,按照分步实施计划,在启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确保农民老有所养。至XX年12月底,全区应参农保的166个村已全部起动参保,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农民有131559人,3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率达到70.57%。有45497名农民已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12345人领取110-402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有33152人领取80元或100元的老年生活津贴。另外,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目前,已有49个征地项目通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程序,涉及76条村的被征地农民20607人,已参保人数达63668人(包含历史被征地农民)。
三是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我区自XX年1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参保人数不断扩大,现参保人数达9.2万人,其中2430人已享受相关医疗报销待遇。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全年开展监督检查123次,查实一挂床住院案例,共拒付医疗费用18182.53元,日常审核扣减不合理费用24.13万元,防止了医保基金的过度使用。探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深入开展家庭病床和转基层康复治疗业务,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现全区共有12间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业务,XX年共建床314张,办理结算2474人次,家庭病床人均月医疗费1244.53元,人均月自费金额为104.5元,自费率为8.39%。加强信息化建设,先后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第二、珠江医院等5家医院实现信息系统联网结算,方便了参保群众,提高了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累计对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居委、学校、企业职工以及医院、药店工作人员3800多人进行了培训,派发宣传资料和海报236万份,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促进了医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努力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十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为退休人员办好事实事。XX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对生活困难、高龄、孤寡、患重病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35万元。XX年1-12月,向近130户特困户发放解困和救助款33.9万元,发放企业退休干部补贴1086.5万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补贴158.4万元。积极推进退管工作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区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相关筹建工作;加强对镇(街)社区退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退管工作水平。通过积极创建,我区沙湾镇、大岗镇被评为广州市退管工作4a达标单位,市桥街被推荐为省级退管工作示范点,促进了全区退管工作的发展。
五是切实做好工龄审核和工伤认定工作。认真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和部队复员干部、退役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要求或有问题的及时退回,对政策不很明确,情况复杂的,反复进行调查审核,在政策范围内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如对钟村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胡兆基等17位同志连续工龄核定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并认真听取了原主管部门和市局养老处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最终妥善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同时,实事求是解决因计划经济年代劳动用工制度不完善而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原国营紫坭糖厂和市头甘化厂家属工要求解决社会保险问题,在反复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合理诉求。加快工伤认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7185宗,作出工伤认定决定7082宗。此外,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职业病预防监测活动,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共对500多名企业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对3家大型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三)劳资矛盾调处和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XX年,受《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区劳动争议案件高发,仲裁积案严重,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难度加大。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经济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体制和机制,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属地分案、巡查控案、调解销案、仲裁办案等措施,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历史积案已全部办结,案件审理排期实现正常化,劳资矛盾调处和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仲裁立案数量大幅度降低。XX年1-12月,全区发生劳动争议10110宗(涉及劳动者17976人),成功调解8548宗,劳动争议立案1562宗(涉及劳动者729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劳动争议属地管理责任。改变以往发生劳资纠纷直接到区仲裁办申请立案仲裁的做法,实行属地管理,将工作重心下移,由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规范管理、情况摸查、劳资纠纷案件的首接调解和重大突发群体性案件的组织实施,通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劳动争议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置,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升级激化。
二是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对全区39个工作“网格”内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巡查监控,重点监控30人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保、工资发放等情况,及时发现企业用工管理隐患,立即督促改正。XX年先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非法职介情况摸查专项行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高温津贴落实情况”、“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等七次专项行动,全年共对26512户次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约256.65万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5.13万人,补缴社会保险4.27万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共5647.07万元。由于监控比较到位,发现处理比较及时,尽管受金融危机影响,欠薪逃匿、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高发,XX年的劳资纠纷发生率仍比XX年下降10%,没有出现影响大的群体性上路堵路及集体上访事件。
三是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从XX年4月开始,我局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手段,实行“先调解,再仲裁”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按镇(街)划分,通过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大幅降低了劳动争议的仲裁立案数。同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成立村(居)调解小组307个,占村(居)总数的94%,基本建立了区、镇(街)和村(居)三级劳动关系调处网络。XX年4月-12月,各镇(街)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548宗,成功率达85%,有效缓解了仲裁工作压力,促进了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为提高仲裁案件的审理速度,我们一方面加快推进区仲裁庭及派出庭建设,增加办案场地,另一方面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能力和水平。在区、镇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南村、沙湾、大岗、石楼四个仲裁派出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原来每月只能排期审理60多宗案件,从XX年6月份开始,每月排期审理案件达200宗,为案件审理进一步提速。同时对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庭进行改造,增设两个省星级标准劳动仲裁庭,目前区仲裁庭的建设也已进入尾声,预计在春节前可以投入使用。为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我们打破常规抓培训,组建了一支兼职仲裁员队伍,现持有省劳动仲裁员资格证的专、兼职仲裁员91人,充实壮大仲裁员队伍,增强了办案力量。同时定期举办业务学习班、典型案例分析会,加强对劳动监察员和仲裁员的学习培训,对新增仲裁员实行以老带新、跟岗培训,尽快使他们能够具备独立办案能力,全面提高了队伍素质。自XX年7月起新任兼职仲裁员已能独立开展工作,分担了办案任务,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亚运盛会和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确保廉洁勤政和队伍健康成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研究制订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办法》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认真抓好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作风松散的人和事,坚决纠正不良风气,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效能。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满意度。如将社保业务下移到镇(街)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在人力资源市场、社保办、医保办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引导员,并设置专门为年老体弱、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办理业务窗口;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简化了门诊特定项目年审手续等,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
总之,一年来,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番禺的实际,抓住机遇,勇于实践,无论社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管理、扶危济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以及本地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亟待解决就业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社会保险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企业减员导致参保率下降,社保扩面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农村劳动力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难度增大;四是建筑工地、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处于高发态势,案情日趋复杂,深层次的劳资矛盾逐步显现出来,调处难度进一步加大;五是目前受大病年轻化、新特药品、高新诊疗技术应用等因素影响,导致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六是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劳动局工作总结篇4
进入20xx年,我局将坚持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工业新区发展为主线,重点做好人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者维权等工作,努力开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抓住发展机遇,提高就业工作质量
20xx年我们要抓住三区整合,工业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机遇,把人才工作的重点由单纯引进向人才整体开发转变。首先,通过定期走访、信息反馈、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发布用人信息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另外,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启动工业新区人才培训平台,为区内失地农民和再就业人员进行阳光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之掌握一门专业技能,从而提高此类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我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一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等流动性强的人员为重点,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在实现无缝对接的前提下,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另外,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二是继续依法加大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
三、借助“两网化”建设,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首先,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充实平台信息,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监督一体化,从而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另外,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高效率处理各种劳动纠纷,为更好地解决劳动纠纷和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劳动局工作总结篇5
一、取得的成绩:
1、工资宏观管理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根据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实行了同工同酬;对企业工资进行总量调控,在国有企业(电力局)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使企业能够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情况,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增资降薪办法,同时,我们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支付企业工人工资。几年来,在用工50人以上的单位没有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大力推进了劳动合同制度。几年来,按照上级规定,在全县所有企业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对企业实行了分类管理。即国有、集体企业一律实行了全员合同制,企业内部打破了工资界限;较具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督导企业与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同时,我们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对用工在8人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年来,我县劳动合同鉴定一直保持在95%以上。
3、职业技能鉴定有了新的突破。几年来,经过我局积极努力,在不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企业职工技能等级鉴定工作。首先,我们积极向省申报了国家技能鉴定所,填补了全县无鉴定机构的空白;其次,在成立了鉴定所的基础上,经过宣传发动,申报审批了五所民办培训学校,为全县技能培训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形成了由职校、电大及民办培训机构组成的培训网络,与企业内部培训机构有机结合起来,优势互补;第三,技能等级鉴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过去,我县职工技能等级工作是一项空白,个别需要等级证书的需到市里去办。现在经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技能等级鉴定工种已基本能满足社会要求,鉴定人数在逐年提高。同时企业也提高了对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被动鉴定变为主动申请鉴定。特别是津西钢铁公司,过去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现在积极性很高,通过等级鉴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该公司员工学技术,学技能的积极性。两年来,我们指导企业培训职工6527人次,鉴定技能等级3122人次。
4、按政策规定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由于原县办国有、集体企业生产不景气,加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一些职工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其中大部分职工已解除身份。因此,他们千方百计想挤进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行列。为此,我们坚持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退休政策。严把档案审核,执行政策不偏不倚,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从而维护了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同时,为了照顾老、弱、病职工,维护他们的正常生活,我局领导亲自与省市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在XX年以前未办理病退的情况下,每年都争取30多个病退指标(其它县10-15名),为职工解决了实际问题,办了实事。几年来我们共办理病退260多名。
5、按照《劳动法》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来取自主用工形式。
6、为了使全县改制工作积极稳妥进行,我们积极参与此项工作,重点是对解除身份人员的档案予以审核,并对经济补偿金予以审批,在工作中,我们以负责的态度,严格对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职工身份等予以审核认定,通过审核认定,避免了“三龄审定”的失误,纠正了错误,从而维护了职工利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几年来,共审核企业职工档案7698份,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4368人。
二、存在问题:
1、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企业法人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对涉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认识不足,实践中不能很好配合劳动部门工作。
2、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存在偏差。主要表现:一是有些行业特别是餐饮服务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业主和劳动者都不愿鉴定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存在很强的随意性,不能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特别是一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霸王条款;三是对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对合同到期、终止、解除、变更等不能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除少数农民通过社会培训机构鉴定了技能等级外,只有津西等大中型企业开展了此项工作,而绝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均未开展此项工作,从而造成了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制度难以很好的执行,很多技术岗位的工人在无证上岗。
三、下步打算及建议:
1、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订劳动合同三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依法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决定在全县推行劳动合同三年工作行动计划。即:从XX年至20xx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内容为:(一)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到XX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餐饮服务、建筑、矿山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到XX年年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餐饮服务、建筑、矿山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全覆盖。(二)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xx年底,百人以上有规模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实行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达到60%以上。(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到20xx年底,百人以上有规模的企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达到70%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2、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会议精神,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迁西,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劳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创建“劳动关系和些企业”是构建和谐迁西的重要基础;是适应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宏观要求;是推进迁西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成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具体运作。三是要严格标准。按照省市规定,拟定我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具体标准。四是要建立约束机制。对获得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在现有社会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同时,继续完善用工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工种进行资格和等级鉴定,争取在三年内使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鉴定率达到90%以上。
4、继续参予全县企业改制工作。
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审核审批。在此项工作中,重点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对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及各项待遇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在此过程中,我们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把关,不徇私情,坚持用一把尺子量人,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让职工尽可能得到该得部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及改制政策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