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6篇)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1
一、海外证券金融公司的运作模式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散户占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少。如本世纪50年代以前,日本证券市场散户投资者占60-70%,台湾1997年证券市场投资者中,散户仍高达90.1%。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迫切需要为证券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于是,日本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图在短期内将证券公司培养成类似于美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韩国、台湾仿照日本的体制分别设立了证券金融公司,从而在世界证券发展史上开创了证券融资的新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所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在基本业务(主要有融资融券、转融通、现金增资及承销认股融资等三大业务)方面大同小异,且都采取股份制的治理结构。但由于经济发展的路径和国情不同,其运作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1.日本模式
日本早在1927年就设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随后又成立了8家,1956年4月合并为3家,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大阪证券金融公司,这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日本要求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日元,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两者的出资额约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约有60%。在业务方面,主要有对证券商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以及对证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以后的发展中,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逐渐有所扩充,如日本建立了一种补充性质的借贷交易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在信用交易操作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不过,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由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
2.台湾模式
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后增为4家,即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要求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4亿元。台湾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时,实收资本为4亿元,由光华投资公司、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证券交易所分别按47%、16%、16%、16%和5%的比率出资,还从11家银行和金融组织获得总额为50亿元新台币贷款。这四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体现在其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于是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3.韩国模式
韩国最早的证券融资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为止韩国证券融资唯一专门机构,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韩国要求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定资本额不得少于20亿韩元,与日本类似,其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而不同的是韩国证券融资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靠吸收特定存款。韩国证券法规定,经过特准,证券融资公司可以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其它证券机构、以及财政部条例指定的其它机构的货币存款。证券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回购款项的一部分转存证券金融公司。除此之外,证券融资公司还可以充当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托存的基金的管理者。据此,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把对证券公司的贷款额度与其在融资公司的存款数量联系起来。到1995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2860亿韩元,其中存款39520亿韩元,占总资产54.24%,为证券金融公司第一大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债券为30400亿韩元,占总资产41.72%。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融资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为维持证券市场发放贷款并向证券包销商发放包销贷款;通过股票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证券市场交易的结算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贷款作为担保的资金或证券;通过包销商,向从公开销售的新的或已发行的证券中购股投资的投资者的贷款;在总统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债务证券的交易;进行证券的安全保管;除此之外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其它业务。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是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同政府的关系也最为直接,除担负着为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经营任务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从理论上分析,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本质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证券信用的滥用,以控制证券市场过度的投机。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疑问:与日本比较,为什么美国不需要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呢?其中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者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的信用经济发展历史时间长,信用主体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内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达,投资者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来说,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信用缺乏。为激活股市,发挥其为企业筹资的功能,设立金融公司可从金融上支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从而促进本国(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实证明,证券金融公司在这些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及其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比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活跃证券市场以及打击地下信用行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金融公司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证明,由证券金融公司按严格的条件集中办理证券融资,贯彻了银行证券分业管理的原则,更能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意图,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便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证券金融公司成为联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载体。从国际金融的角度看,不论是混业管理还是分业管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都是一体的,而不是分割的。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资金供应者,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头寸、贴现和抵押限额等条件的变化,中央银行可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量进行调控,从而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上融合。
1.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我国券商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且融资渠道又过于狭窄的现实已经成为制约其经营创新和业务开拓的最大障碍。加入WTO后,国内证券业面对国际资本的冲击,若不改变目前的约束条件,融资不畅的现实势必将把国内券商逼上绝路。在海外,欧美国家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路子。相比较而言,我国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人机制还远未形成,当前提出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设想,可以说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应对激烈的国际资本竞争以解决券商运营资金巨大缺口的现实需要。我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借鉴韩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
(一)设立试点
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在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时,可暂先设立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待成熟后再成立两家,不宜多。这样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运作效率,也可较好地控制放大的风险。设立地可选择上海、深圳、北京。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
(二)立法先行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正确定位
证券金融公司在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过程中扮演着过渡性的角色,它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措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资格设限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发起单位首先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主管机关,日本为大藏省证券局,韩国为财政部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台湾为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五)先资后券
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按先资后券步骤实施。即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只能向有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要严格评估和控制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待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后,放开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2.建立健全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可以使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证券市场新的风险。因此,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的现实情况,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监管体系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组成的监管体系。
(二)融资融券资格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考虑允许那些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且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放大市场风险,故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低,与早期的台湾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在设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时,可较多地参照台湾的管理办法,注重对各个级别的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同时,对美国、日本的成功之处,也要有选择地学习参照。具体措施包括:①明确界定可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的资格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是影响信用交易风险水平的重要因素,并非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故应由证券交易所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可考虑规定用来作融资交易或抵押的股票其流通股本在8000万股以上,股东人数在3000人以上,且有一定交易规模;规定融券用的证券其流通股本在1亿股以上,股东人数在4000人以上。同时,交易所还应根据股票的市场表现和公司的情况随时调整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股票名单。②控制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目的是为了防止股票过度融资融券导致风险增加。可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③比例管理证券机构信用额度包括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额度管理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来实现:一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二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6倍;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5%。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同样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实施:一是规定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与其资本净值的最高倍率,台湾规定为250%,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远不及台湾,可考虑将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证券公司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0%和5%。④动态管理市场整体信用额度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融资保证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现阶段我国这两个比率可考虑设定在60%和30%。融券保证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可分别定在70%和30%。
(四)建立严格的抵押证券存管制度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2
关键词: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问题;对策
核心竞争力问题是加入WTO后我国企业界的热门话题,如何培育和增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未来竞争的需要是当前国内证券业界苦苦探索的问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的2004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显示,受市场行情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2004年度114家参加排名的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44亿元,利润总额为-103.64亿,扣减资产减值损失后利润总额为-149.93亿,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提升我国证券公司的竞争力对促进证券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国内证券公司竞争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从目前核心竞争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探索培育和增强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有效途径。
1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证券公司生长的市场环境造成了其核心竞争力不是市场竞争积累的结果,而是其拥有的政府资源。我国证券市场是典型的计划管制下的“市场”,无论是行业准入还是各证券公司的市场边界都是由行政力量决定。在此情况下,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其拥有的政府资源,即公司背景以及和与政府、银行甚至与“官”的关系。只要拥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和讨价还价能力,就能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形成优于他人的竞争优势。
(2)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生成机制。由于市场和制度不完善,经营过程中制度风险较高,我国证券公司行为短期化倾向十分明显,由此带来的是证券公司经营理念缺乏、经营机制不良、业绩不稳,人员流动过于频繁,长期导向的企业文化难以形成。由于缺乏制度、理念和文化支撑力量,难以积聚和留住高素质专业人才,致使国内证券公司的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缺少原生力量,难以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局面,国内证券公司“洗牌”十分频繁就是很好的说明,再加上资本市场不完善,我国证券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生成机制。
(3)业务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形成优于其他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西方投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范围除传统的证券包销与自营交易以及经纪业务之外,还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企业兼并收购、资产委托管理、投资咨询、基金管理、以及资金借贷等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拓展业务范围的同时,国外投资银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运用日益广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券商所从事的业务比较单一,仅限于一级市场上的上市推荐与承销和二级市场上的经纪与自营,对于项目融资、企业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开展十分有限,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运用还没有深入涉及。同时,我国证券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和历史长短,产品、业务结构和赢利模式基本相同。国内证券公司也可分为几个层次,但通常只有大、中、小的区别,也就是资本金的多与少。从业务上讲,国内大型证券公司并没有形成优于其他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4)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能力不高。证券业是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比一般行业更具挑战性,依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及其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是证券公司生存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我国证券公司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资产流动性的风险远大于西方投资银行。虽然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比较高,但资产的流动性却远远低于西方投资银行。市场和制度的不完善严重扭曲了国内券商的行为,证券公司把大量的精力花在各种公关活动上,不需要也没有动力去积聚专业人才、深化内部管理、创新业务等,以致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经营理念缺乏、经营方式粗放、赢利模式单一、内控机制欠缺、风险控制薄弱、竞争乏力等问题。
(5)资本和资产规模小,综合抗风险能力差。截至2003年11月30日,我国128家券商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250亿元,平均每家9.77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244亿元,平均每家9.72亿元。而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国外大投资银行在1999年末的净资产就分别达到155.3亿美元和179.9亿美元,单独一家就超过中国全部券商的净资产总值。
(6)市场集中度不高,集中的趋势也不明显,与国际市场的发展现状相去甚远。截至2003年6月30日,从总资产看,我国前5大券商集中度(CR5)为26.5%,前10大券商集中度(CR10)为40%;从注册资本看,CR5为20.3%,CR10为31%;从净资产看,CR5为22.1%,CR10为34%;从营业收入看,CR5为26.5%,CR10为39%。
2提升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对策
2.1加强文化和制度建设
企业短期的繁荣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获得,但持续增长的力量只能从人类几千年来操守的价值公理中获取。国内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成长需要理念导航、文化和制度保障。(1)证券公司要明确自己服务行业的服务特性,树立公司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开辟客户资源,树立品牌形象。同时,还要尽快完成从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企业品牌的过程。(2)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有思想平台上向前发展。(3)通过制度与规则的贯彻和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渐变成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员工行为体现出来。制度、规则和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中最为基础的东西,企业文化首先体现在管理理念和管理风格上,但都是以具体的制度为基础的,是通过管理规则和制度体现出来的。制度是为约束和激励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其基本功能就在于帮助人们形成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形成公司激励与约束对称的机制。
2.2大力开展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
(1)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机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权责利明确而又相互制衡,优化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按集中统一、分级授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职能部门等不同层次的决策制度;按统一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健全和完善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体系;建立总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的资源共享体系。
(2)创新管理模式。经营管理网络化将是管理模式的一个必然选择,充分利用网络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构筑资源共享平台,优化资源配置。
(3)进行业务创新。网上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能够成为证券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要以扎实的业务技能为基础,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并运用现代营销策略,树立公司经营品牌。同时应注意培养新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要积极拓展证券公司的业务品种和范围,探索在分业经营原则下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的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要拓宽服务对象,今后证券公司的服务对象应包括上市公司、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和待上市公司。
(4)开展国际合作,走国际化之路。积极拓展与国外投资银行的多种合作途径,具体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资本合作,二是技术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化的可能的、有效的方式,加强同国外券商的交流和合作,通过设立合资的证券经营机构,利用境外券商的先进技术手段、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业务渠道拓展国际业务,为今后在海外的发展扩张打下基础。
2.3加强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审慎性风险管理是现代金融管理的核心。建立由监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能性监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四级风险管理框架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式。加强定量风险管理的研究与运用,借鉴和应用国外证券公司先进的风险模型。规范业务经营,坚决制止以不正当手段争揽股票承销业务、违法违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等不规范做法。
2.4加强组织学习能力建设
未来真正出色的企业将是能够设法使各阶层人员全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用交易费用经济学来解释,具有学习能力的企业能够减少组织的有限理性,增加共同远景的构建,有助于减少共同悲剧的机会,使企业的各部门能够得以真正的协调。具备学习能力也可以减少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的机会主义倾向,如自我超越和改变心智模式的修炼将引导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致力于追逐长期目标,使有可能由于追逐短期利益而产生的机会主义倾向大为减少。作为智力密集型企业,证券公司应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减少交流障碍,提高团队凝聚力,极大扩展企业组织能力。
2.5扩大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外许多大型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发展历史表明,资产重组和兼并对于扩大企业规模和增强企业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数量的扩张方面已经超越了证券市场外延规模的扩张,而以资本实力为标志的质的发展则还远远滞后于证券市场的扩容步伐,证券业的发展急需资本规模的扩张和经营实力的提升。为了尽快促进国内证券公司实力和规模的扩大,增资扩股、上市、抵押融资或发行长期债券等多种方式都可以选择,其中在现阶段比较切实可行的做法应该以进一步的增资扩股为主。最近一段时期,外资进入海通证券、湘财证券等证券公司,出现了中外合资的证券企业,这为我国证券公司扩大融资能力探索了一条新道路。
2.6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一是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二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招聘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当前特别要招聘和引进一些能应对资本市场开放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四是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人才层次结构,都要合理配置,形成专业互补、优势互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队伍;五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要建设一个政治强、业务精、善经营、懂管理的富有团结协作和开拓进取精神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
参考文献
[1]刘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J].银行家,2003,(1).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3
[关键词]证券公司发展现状未来发展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高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一是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要对研究部门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力量对一个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要把研究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不是把研究部门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只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意识到研究的重要性并将研究部门的地位提升时,研究力量对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体现。此外,应该考虑适当提高研究人员的薪酬水平,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也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针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上,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要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增加证券公司的创新力。证券公司从高管到员工都要意识到,要想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增强这种危机意识,把创新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随着外资券商的进入,中国券商传统的业务收入将出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这就需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利用目前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支持,在创新业务上多下功夫,这样才可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像QDII之类的业务,中国部分券商已经拿出自己成熟的投资方案,这就需要证券公司的员工不要将目光仅局限于当前的国内市场,还要重视对国际证券市场的研究,学会用全球性的眼光来看待整个资本市场。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明确证券公司的服务特点,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自己的品牌。其次,要尽快完成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品牌的过程。其次,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同思想平台上发展。第三要通过制度与规则的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步变成员工的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公司员工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陈鑫.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4
关键词:证券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6―0097―02
1引言
截止2013年底,我国得证券公司共有115家,5785家营业部,2002年至2013年,全国共增加2890家营业部,年复合增长率高达6.50%;资产管理规模超过5万亿元,2013年,115家证券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净利润440.21亿元。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证券业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然而,国内证券业在产业组织演进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有必要对证券业的产业组织进行研究。
2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分析
市场结构是指构成市场的卖者(企业)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买者和卖者集团之间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是对特定行业中各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的描述,主要通过市场集中度指标来确定市场结构的类型。
2.1市场集中度分析
市场集中度反映了特定产业或市场中卖者或买者对产品的垄断程度,按计量方法的不同,量度市场集中度的指标分为绝对集中度指标与相对集中度指标,本文采用绝对集中度指标CRn指数来衡量中国证券业市场集中度。
其中,xi是该产业中指定的指标值最大的n家企业中的第i位企业的该指标值,N表示该产业中的企业数量总和,本研究中选取n=5,10,20计算。
日本著名产业组织学者越后贺典教授在贝恩的分类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亚洲国家产业分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市场结构判断标准,见表1。
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证券业净资产排在前5家的证券公司所占的份额CR5为30.25%,前10家证券公司所占的份额CR10为45.05%。根据越后贺典教授的市场结构判断标准(见表1),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属于E型(CR10
2.2产品差异化分析
产品差别化是决定市场结构的一个主要因素。产品差异化是指生产者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和消费者偏好,使顾客能够把它同其他竞争者提供的相似产品有效区别开来,使产品在目标市场中更具有吸引力,以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目的。我国证券公司产品的总体差异化程度不高。客观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证券公司的承销能力、经纪能力不同,而中国证券公司的承销、经纪业务服务能力相差甚微。主观差异方面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的商誉,即买者对证券公司的信任程度;买者对证券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认知程度;证券公司广告等各种推销行为产生的差异。证券公司产品差异化指标能反映目前证券业务市场的竞争强度以及市场细分程度。
2.3规模经济分析
规模经济是指扩大生产规模引起经济效益增加的现象,是另一个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证券公司运营也存在规模经济效益,即随着证券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单位运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
从表3可以看出2009年―2013年中国证券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2013年净资产达到了7538.55亿元,与2009年的净资产4838.778亿元相比增加了1.56倍。但也可以看出除净资产外,中国证券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自2009年开始逐年下滑,行业净利不断收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由于券商业务创新水平低,过度依赖传统业务的经营局面所造成的,也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影响。2012年全行业利润下降趋势已经开始放缓,由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开始全面发力等因素影响,2013年,中国证券业在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规模上增长强劲,证券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约21%,同时净资产规模达到7538.55亿元,比2012年末增长857%。综上我们可以得出,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但明显没有达到最优经济规模。
2.4进入与退出壁垒分析
(1)进入壁垒。从进入壁垒的性质分类,可分为经济性壁垒和行政性壁垒。行政性壁垒指政策法律制度壁垒,是由于证券产业关系到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因而证券产业的注册、核准、业务开展都必须进过监管当局许可,经审查确实符合法定要求的证券公司才能获批。经济性壁垒又可细分为差异化进入壁垒、规模经济壁垒、资本壁垒等。商誉等产品主观性差异构成主要的差异化堡垒;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了规模经济壁垒的主要来源,固定成本较大的产业往往具有较高的规模经济程度。
(2)退出壁垒。由于资本专用性所致的沉淀成本,证券公司主动退出时,沉淀成本壁垒成为主要的退出壁垒。证券业沉淀资本壁垒主要表现在商誉、人力资本和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中。
3中国证券业市场行为分析
3.1价格竞争行为
(1)卡特尔(cartel)行为。卡特尔(Cartel)是一种正式的串谋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为牟取超额利润,以协议等方式,共同商定产品价格,从而限制市场竞争的一种垄断联合。证券业的卡特尔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为达到利润最大化,同一地区或城市的各证券营业部联合勾结,通过协议统一口径。如在2002年,证券当局通知,取消原来3.5%的固定佣金标准后,一些券商联合起来,公开实行高佣金规则,但这种联盟没有持续多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中国证券公司的之间的产品差异化程度低,证券公司为维护存量客户的关系通过降低佣金标准来抢占市场,整个证券业的整体佣金迅速降低,甚至出现了低于成本的万分之二三这样的佣金水平;最后迫使监管部门设定地区行业自律最低佣金标准,以行政干预动用监管惩罚手段的才勉强制止了行业的佣金价格战。
(2)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是指一个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是一种不公平的歧视性价格竞争。证券业的掠夺性定价行为表现为在有较多新成立的证券营业部的地区,一些实力强劲的证券营业部可能采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一些势单力薄的竞争对手排挤出行业,等占据绝对市场份额后再提高价格以补偿掠夺期损失。
3.2创新行为
(1)业务创新。证券公司想要在行业中保持并不断发展离不开业务的创新。近年来,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业务不断涌现,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这些创新业务将在证券公司收入中所占比例将迅速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券商融资融券余额高达3434.7亿元,这一数据在2012年年底为895.16亿元,同比增长2.83倍,在短短几年内已经成为券商的第三大盈利支柱业务。2013年行业创新动力主要将来源于监管层对证券业务的进一步放松以及自下而上的创新产品,当前券商创新业务的开展主要表现在约定式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客户保证金管理、新三板及柜台交易市场。
(2)管理与交易手段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是在集中式清算模式的基础上,为了协调各营业部业务,证券公司应在各省市建立中间管理层次。而各营业部内部结构业按照职能划分为前台销售服务,后台技术维修财务核算等服务。网络交易模式上的创新加快了证券信息的传播速度,提高了投资者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拓展了金融服务渠道,实现线上和线下双向布局,同时也降低了证券公司的营业成本。
4中国证券业市场绩效分析
经济绩效是反映在特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下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体现了一个市场实现经济运行目标的程度。衡量市场绩效的指标有勒纳指数、贝恩指数、托宾Q值、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2013年中国115家证券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115家证券公司中,104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90.43%。表4是2009年-2013年中国证券业市场绩效分布情况,本文用净资产收益率衡量证券业市场绩效。从表4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绩效处在一个波动的阶段,2010年中国证券业净资产收益率从2009年的19.28%下降为13.69%,并连续三年下降,这是因为自2008年证监会放开营业部审批后,新设营业部逐步恢复,随后2009年,证监会出台新设营业部新规,放宽了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营业网点的激增,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佣金率的价格大战,使得2010年开始行业盈利水平开始大幅下降。归根结底是由于券商缺乏创新,过度依赖传统业务的经营局面造成的。直到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开始增加,这是因为2013年,证券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行业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总体上看,中国证券业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低,另外中国证券业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经济,所以我国证券业市场绩效总体水平较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5结论与对策建议
5.1结论
通过对我国证券业的研究,可出下结论:(1)中国证券公司市场集中度属于E型(低寡占产业),证券公司的产品差异化程度低,并且没有实现真正的规模经济,政策法律制度森严进入壁垒高。(2)由于中国证券公司之间的产品差别化程度比较低,券商之间大多采用价格竞争战略。(3)中国证券业的绩效低下,证券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但随着创新业务的迅速发展,证券公司盈利水平业会得到稳步提升。
5.2对策建议
(1)稳步推进制度建设,优化监管环境。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经营,为证券公司的业务扩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完善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证券业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自律组织为主的监管体系,淡化行政监管适度自律监管,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2)鼓励推动证券业业务创新。应当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开发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对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进行产品创新,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积极开发设计资产证券化品种,以满足不同类型的筹资者及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需求。
(3)改变市场结构,提高证券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政府应尽量合理而有序地降低行业管制,推动证券行业的市场化,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绩效好的证券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并购和重组,实现行业资源整合,提高证券业的市场集中度,发展和培养一批优质证券公司来带动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4)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跟进匹配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沟通,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并对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分析,才可以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景式的判断。
参考文献
[1]芮明杰.产业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王聪,段西军.中国证券市场佣金制度研究――关于中国证券市场的SCP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5):3947+65.
[3]周晓媛,李娟.中国证券业的SCP范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1):7677.
[4]汤文仙,李娟.我国证券行业的市场结构与证券公司并购[J].管理科学,2003,(6):4045.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5
关键词:证券市场;证券监管;上市公司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资金运动实现了跨越国界的流动,与此同时经营证券的经济主体也实现了跨越国界的运作,其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证券投资主体的国际化,二是证券筹资主体的国际化,三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国际化,四是证券运行规则的国际化。
一、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
经济的全球化、证券化发展使得世界各国的生产、贸易、市场等各方面都参与了国际分工,同时带动了证券筹资、证券投资和证券服务业的国际化。随着这一形势的发展,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一,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正走向国际化,它们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2000年底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纽约证券交易所是15.6%,伦敦证券交易所是2o%,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4o%,新西兰证券交易所是34%,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是42%,瑞士证券交易所是42%。其二,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大量吸收外国上市公司的同时,积极寻求与其它证券市场结盟。比如欧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三大证券交易所一直在寻求结盟;伦敦、法兰克福、斯德歌尔摩证券交易所也正在探讨合并;nasdaq正在尝试将其市场延伸至日本东京和中国香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与美国证券交易所也在商讨合作事宜等等。世界证券市场发生的这些变化无不显示着当今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正在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这样一种趋势
(二)国内背景
首先,中国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化是由本国国民经济日益稳步发展的要求决定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行了更加自由、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发展速度令世人瞩目,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市场潜力也随之增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这些外国投资者有的是直接投资,也有的希望通过证券投资来参与中国经济建设、分享由此带来的收益。同时国内也有大量企业希望到国际证券市场按国际惯例进行投资、筹资以博取更大的收益。其次,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是由中国证券市场自身发展的要求决定的。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1年的风雨历程,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如股权结构分割、资金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只有在借助外力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再者,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走向国际化也是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承诺之一。中国加入wto在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方面的承诺是在5年之内对外开放本国的证券服务业,允许外资持有中外合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份(3年后最高可达49%)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的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受同等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我国证券市场面对世界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形势,以及加入wto后开放国内证券业的要求,最终必然走向开放、实现国际化。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支持,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障碍因素
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国际债券,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开始。随后1991年底发行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到2002年3月底,我国b股市场有上市公司112家。此外,还发行了h股、红筹股、n股和adr(美国存托凭证)、国际债券,筹集了大量国际资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即注重证券市场筹资功能突破国界,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则更注重筹资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国际化。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障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结构性缺陷
1.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证券市场不仅按投资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划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且按投资主体的身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在上市公司中,能够流通的股本只占总股本的30%左右,约占70%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是不能流通的。这与国际证券市场股权全流通的要求相差太远。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或法人股占绝对控股地位,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不合理现象,违背了证券市场“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基本原则。
2.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失衡。即一方面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发展失衡,债券市场亟待发展完善。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公司债券的融资额一般是股票融资额的3至10倍,2000年美国证券市场共有近1600家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融资,只有不到200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融资。但在我国,2000年公司债券融资额与股票融资额的比例约为1:7。2001年188家企业发行股票筹资1046亿元,而公司债券融资额不到170亿元。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更是少到仅有10只。另一方面单就债券市场本身来说也是失衡的:其一,债券发行市场规模庞大,而流通量却很小;其二,国债市场大,企业债券市场小。2000年证券市场总融资额为6400亿元,其中国债发行额为4800亿元,股票筹资额为1400亿元,企业债券筹资额为200亿元;国债现货交易总额为4200亿元,回购交易额为1.47亿元,企业债券全年交易总额为0.069亿元,而沪深两市的股票、基金年交易额为6.46亿元。
(二)规模偏小,难以与庞大的外国资本竞争
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偏小。-4j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02年4月底,纽约证券交易所2383家上市公司的市价总值已达108757亿美元,nasdaq的市价总值为24018亿美元,东京股票交易所的市价总值为24804亿美元,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为10908亿美元,伦敦证券交易所为21697亿美元。-5j而同期,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为1164,市价总值4542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5493亿美元),总流通市值为1487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798亿美元)。另外,证券市场的相对规模也比较小,这可以从国民经济的证券化率来看。我国的证券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远远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1998年我国证券市场市价总值占gdp的比重为24.4%(到2001年底已上升到45%左右),流通市值占gdp的比重为7.2696(2001年为15%)。而同期,发达国家的证券化率英国为154.3%,美国为135.5%。发展中国家的泰国为50.2%,墨西哥为33.5%,韩国为29.4%。
(三)参与主体不成熟
1.证券经营机构缺乏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的证券经营机构相比,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不但规模小、资金实力弱,而且在专业化经营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高级复合型人才等很多方面与国外跨国证券经营机构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首先是资产规模小。我国的证券公司在经历1999年和2001年两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800多亿元人民币,约合100亿美元左右。其中注册资本最高的银河证券为45亿元人民币(约合5.4亿美元),而美国的雷曼兄弟、摩根、美林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分别为40亿美元、25亿美元和20亿美元。2000年我国101家券商机构净资产总额为652亿元(约合80亿美元),而美林集团、摩根和雷曼兄弟的净资产分别为127.6亿美元、141.2亿美元和87.7亿美元。其次是专业化经营能力弱。国外一些大型证券经营机构一般具有自身的业务特长,比如美林证券公司擅长证券发行、承销、重组,而所罗门兄弟公司则在票据发行和债券交易方面见长。反观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则业务结构雷同、种类单一、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证券机构90%以上的利润来源于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另外,我国的证券中介机构普遍缺乏市场公信力,甚至有的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联合做虚假信息披露,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投资者不成熟。在目前证券市场上。我国6000多万投资者中散户占99%以上,散户持股比例也在95%以上。在这样的投资者结构下,市场投资理念必然容易受到投机、跟风、重投机收益轻投资效益等观念的影响。另外,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行为不规范,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这可以从我国证券市场近几年来出现的“坐庄”“基金黑幕”、恶意炒作、包装垃圾股等现象得到印证。
3.筹资主体——上市公司质量堪忧。上市公司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如果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所发行的股票无人问津,证券市场的交易就不可能活跃。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不容乐观。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的上市动机不纯,其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使公司有一个更好的经营基础,而是为了利用“上市公司”的外衣更多、更方便地“圈钱”。另一方面,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欠佳。有人通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业绩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从1996的9.59%下降到2000年的7.63%,亏损面由1996年的6.03%上升到2000年的9.06%,与此同时亏损额从1996年的20.69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136.89亿元,亏损盈利比从1996年的7.16%上升到2000年的15%,1998年甚至达到23.02%。而且还存在“一年绩优、二年绩中、三年绩差”这样的怪现象。其原因主要是上市公司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没有正确理解上市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4.证券监管力量不足、不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国际惯例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监管体系不完善。没有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二是监管制度不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最大缺陷在于查处力度不够、制裁措施不严厉,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违规成本太低”。市场上违规现象频繁发生。三是监管中的计划经济色彩过浓。政府的政令干预过,曾经多次打压股市并获得成功,导致了“消息市”和“政策市”的形成。
(四)市场化运行存在机制障碍
这种障碍突出表现在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运用尚不协调。如上市企业的选择、企业上市目标市场的选择、上市额度和发行价格的确定等,都有很强的计划色彩,甚至不排除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法律架构和监管制度与国际证券市场运作惯例存在较大差距也是机制障碍的表现之一。
此外,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利率机制还未实现市场化、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等都影响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必然要走向国际化。但是由于存在股权结构分割。市场透明度低。监管的政府意志过于直接。市场系统风险较大,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等问题。因此,如果在这些问题没得到很好解决之前就贸然开放国内证券投资,极易招致国际投机资本的袭击,引起证券市场的动荡,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此,应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国情,明确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要性和目标,选准国际化进程的起点和突破口以及具体实现方式、途径和步骤,制定出合理的发展战略。
三、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若干建议
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开放”的发展战略,走“渐进式国际化”的道路,逐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一)建立统一、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要建立主板市场与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等等同时并存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加紧建立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为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在继续完善股票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同时还将继续推进金融创新,积极稳妥地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使我国证券市场尽快形成以股票市场为主体,多层次证券市场并存和协调发展的市场体系。
(二)改革证券监管体制,提高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证券监管层应逐步从“裁判员”兼“运动员”的角色,转变为只当“裁判员”、主要负责市场运行规则的制定和维护。当前证券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尽快实现证券发行和定价市场化运作,提高其透明度,完善退市机制等方面。要取消证券发行和上市的指标限制,取消规模、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取消证券发行的价格限制。发行的规模、定价完全取决于筹资者自身需要和投资者的认可程度。同时,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突出培育行业自律组织发展完善,使其成为监管体系的中流砥柱。
(三)发展壮大国内证券经营机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就是证券经营机构。面对大型跨国证券机构的挑战,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应该在认真分析和预测环境变化的基础上,找准市场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明确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最为关键的是选准自身的市场定位。国内证券经营机构发展壮大自己的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提高资本实力,扩大资金规模,力争实现规模化经营。二是寻求与国际知名大型证券经营机构的合资、合作,成立中外合资证券经营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学习先进经验,培育自身的创新能力。三是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对于智力密集型的证券经营机构来说,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资本,因此必须重视人才的培育和开发,重视公司文化的培育,尽力为公司员工个人才华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平台。
(四)通过各种途径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
一方面,继续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目前国内开放式基金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开放式基金经验还不足。但是开放式基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因此可以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发展我国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进外国战略机构投资者。这方面可以借鉴发展中国家开放证券投资的成功经验,引入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即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qfii制度是近30年来发展中国家渐进式开放本国证券市场的一种制度。在qfii制度下,投资额度、投资范围、投资方向和资金的汇入汇出都受到本国政府的严格限制,主动权在国家,因此不会对本国证券市场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证券公司年度个人总结篇6
(一)券商合理结构的要求
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出现了一段时期的市场准入混乱局面。由于证券业高额利润的吸引,全国各地一窝蜂地、盲目地组建了许多证券机构,造成券商数量偏多、分布集中,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弱的局面。在美国,位居证券业前列的美林、所罗门兄弟、高励等十大投资银行,资本额占同业资本总额的3/4.而在中国,位于前15位的证券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仅为整个证券业的一半。可见,为改变目前我国券商市场集中率低、竞争激烈、低效无序的状况,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国投资银行体系,有必要对券商进行重组。
(二)维护证券业稳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间的无序竞争,券商违规操作从而发生巨额亏损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需要对这些券商进行重组。例如1995年,万国证券由于在“3.27”国债期货事件中蓄意违规,濒于破产之际,由政府牵头将申银证券公司和万国证券公司合并组成了当时我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层少数人涉嫌违法,政府又促成国泰君安的重组。
(三)应对WTO竞争的要求
1988年4月,美国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花旗集团公司,形成一个大型的“金融超市”,业务范围遍布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对全球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分别以压倒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最后文本。该法案将取消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法律,分业经营的壁垒终于被打破,可以预见在未来会有更多的这种大型“金融超市”出现。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形势下,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将是必然,我国券商将不可避免地与国外那些“航空母航”竞争,所以我国必须培育自己的超级大券商,而最佳捷径就是商间的重组。
二、证券业重组面临的问题
宏观上,券业重组是大势所趋;微观上,券商动力不足。
券业要重组,这是趋势。且不从远处说理由,单就眼前看,券业重组也势在必然。目前124家证券公司的数量是太多了点,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目前证券公司累加资产总规模7814.57亿元,相当国内一个中等银行的资产规模。尽管银、证、信、保的资产规模和市场集中度,很难作简单类比,但是仅仅从绝对数量来说,证券公司数量过多、市场集中度过低是十分明显的。
从业务空间和盈利能力看,由于证券公司业务种类比银行和保险要多,想象中业务空间非常大。人们常从中国经济增长率,居民金融资产数量和需要改制的企业的数量以及规模来说明证券业务的发展空间如何大。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测,现实中比较稳定的就两块:证券经纪佣金(包括息差)收入和证券发行收入。前者随着佣金自由化改革将大大下降(如果再推行银证通和网上交易,牺牲掉息差,影响就更大);后者近几年没有大的增长,每年一百家左右企业股票上市,筹资总量近年逐年减小,再加上国债和企业债发行,发行收入总量是可以计算的。单就这两项相对稳定的业务收入来说,养不活124家高成本运作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应该成为券商的主营业务,可惜一出世就捅了娄子。如果不来大行情,两三年这项业务不会成为券商的利润来源。至于券商开展的其他业务,目前总体是只打鸣不下蛋。这两种情况决定,券业必然要重组,重组的目的不是要扩大规模,而是总体上要收缩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
券业宏观上要重组,这十分明确,但是微观上券商自身缺乏动力。了解一下各大券商的发展战略,增资扩股、上市、集团化经营是基本思路,没有多少把兼并重组放在重要位置。当然券商也有自己的理由。经过这几年的“比、学、赶、超”,大部分券商业务结构甚至存在的问题都趋同,合并后很难达到优势互补。大部分券商仍然受地方政府或某主管部门制约,并非完全独立企业。领导希望的是你要做大做强,不是被合并。从兼并双方来看,兼并者一般看重的是被兼并者的业务、市场和营业部资源;而被兼并者往往存在严重的资产质量或人员负担过重问题。实施兼并往往要付出沉重代价,且不透明。经过几年改制,大部分券商已经改造成股份制了,但是总体来说股权为国有部门或国有企业所控制,流动性差,要收购兼并很难有规范形式。从经营者角度看,大部分券商的核心管理层仍然是组织部挂号的准国家干部。只要企业不出现生存危机,一般不会轻易放弃经营权,被别人兼并。所有这些因素客观上阻碍了券业重组。
眼下的重组并不能解决券商面临的核心问题:业务竞争力。当然,重组热不起来的更深层次原因还在于重组并不能解决券商面临的核心问题。在短期内有效业务空间不会大幅度增加情况下,要生存并做大做强,就要解决业务竞争力问题。
讲到业务竞争能力,人们往往会列出一大堆,其实核心就四个方面。一是资产管理能力。券商的业务说到底都是以不同方式帮助客户管理资产。从咨询、到、到资产委托,都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证券承销能力。这反映券商的客户资源。定价能力、营销能力和销售网络。三是企业并购能力。这反映券商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四是研究开发能力。这反映券商业务开发和创新能力。至于具体业务形式,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
由于缺乏经验,目前券商在资产管理业务上严重受挫,正在调整和收缩。但是从方向上来说,中国有着20多万亿金融资产,资产管理空间很大,创新方式很多。现在大券商热衷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尤其是中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参股或控股一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其意义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代替不了对自己资产管理能力的培养。
在经纪业务上,我们存在着“为经纪而经纪”的思想。总是在经纪业务形式上动脑筋。经纪业务原则上只能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副产品。以多样化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理财顾问)来带动经纪业务的发展是基本方向。单纯的证券经纪佣金只是金融中介业务的手续费,不可能在业务收入中占多大比重;在国际大证券公司中,谁也没有把单纯的经纪业务作为核心竞争力。
券商的证券承销能力尚没有得到市场检验。像过去那种无风险股票承销,竞争的是承销机会而不是定价能力、营销能力和网络资源,承销多少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只要是综合类券商,家家都重视投资银行部门,但是往往只重视股票发行,忽视财务顾问。券商做惯了股票发行项目,都想挣大钱。做财务顾问,一个项目十万二十万;太费力;收费又难。投资银行能力本质上是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做财务顾问项目最能锻炼和检验你的这种服务能力。小项目不愿做甚至做不了,又怎能证明你能做大项目?目前,国内大企业每年成百上千万的财务顾问和管理咨询费,都让国外公司赚走了,国内投资银行界无动于衷。有项目就发,无项目就等,这怎能培养出对企业的服务能力?
至于研究开发能力,那更处于尝试阶段。研究归研究,经营归经营,还是普遍现象。经营部门希望研究部门开发新产品;研究部门希望经营部门提出明确需求。两者之间相互扯皮,缺乏分工配合。一些券商热衷于设计新的管理模式,为模式而模式情况十分普遍。管理是为了经营,管理的核心是有利于形成业务竞争能力。不跟业务经营结合起来,又怎能证明你的管理模式是否有效。
对整个业界来说,重组是为了控制数量,压缩规模,提高集中度,优化市场结构;对单个券商来说,重组是为了提高业务竞争力。
三、券商战略选择
加入WTO后,发展仅十年的证券市场无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未雨绸缪,及早研究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是国内每一家券商的明智选择。主要包括:
(一)实现规模经济的战略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界极力呼吁证券公司扩大规模并实行集约化经营,这说明证券界已经认识到规模小制约了证券公司发展的空间。扩大证券公司规模至少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增加公司的自有资本,减轻公司运营资金的压力;兼并收购可以扩大公司营业网络。1.证券研究由目前的市场研究为主提升到以拓展传统业务和开展新业务研究为主。2.以开拓业务为基础,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络,并坚定的步入海外市场。
(二)走多元化发展之路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纵深发展,券商走多元化经营之路是大势所趋。考虑当前国内金融管制较为严格,以及国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需要一个过程,最近几年国内券商可以在以下三项业务上有所作为:一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融资业务。三是财务顾问和某些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三)打造自己的业务品牌
一个企业要持续发展,并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必须拥有核心业务,即品牌优势,而且要不断对其品牌赋予新的内容。证券公司的发展壮大,亦要走品牌之路。世界著名的券商,尽管经营广泛,但都有一项或几项独具特色的业务,在业内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他们靠自己的品牌赢得了客户的信赖,获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
(四)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目前的证券公司除少量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基本上是采取有限责任的形式,按《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三权分立的模式,而且通过增资扩股也使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分散。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产权明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任重道远。因为,我国证券公司国有性质未得以根本性的改变,即便增资扩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也多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由此导致的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1.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2.在证券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在引入独立董事过程中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独立董事的来源问题。二是独立董事的职责和独立性问题。
(五)迈向金融控股公司之路
券商迈向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证券业实现产业升级的一条可选之路。随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券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而以目前我国券商的规模和实力,要想与国外的大牌投资银行一争天下,无异与舢板对航母,以卵击石。1.通过上市筹资藉以扩大规模是上策。2.通过优势互补进行强强联合。3.积极拓展。我国证券界极力呼吁证券公司扩大规模并实行集约化经营,这说明证券界已经认识到规模小制约了证券公司发展的空间。扩大证券公司规模至少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增加公司的自有资本,减轻公司运营资金的压力;兼并收购可以扩大公司营业网络。4.并购依然是我国券商迈向金融控股公司的必然之途。最后,结合我国改革进程中试点先行的特点,少数管理规范、成长迅速并有志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券商可在一定范围内追求成为金融业内的特许经营试点企业。在这方面,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是可借鉴的案例。但由于它们不具有普遍性,因而应当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