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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6篇)

来源: 时间:2025-06-13 手机浏览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1

守护宝宝的“饮食安全”

宝宝的主、辅食安全吗?

据2004年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北京、黑龙江、广东、福建、江西、四川、浙江、江苏、湖南等9个省、市的婴幼儿米粉产品的抽查结果表明,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8.3%。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小型企业偷工减料,不按照规定添加营养强化剂,使得部分营养强化剂指标达不到标准的规定或超出产品标签明示的偏差范围;有的甚至干脆不添加营养强化剂。另外,微生物指标超标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0%。有的蔬菜米粉产品中菌落总数是标准值的4倍,大肠菌群是标准值的近6倍;有的婴儿米粉中甚至霉菌含量严重超标,是标准值的3倍。

因此,提醒各位父母在购买配方米粉、奶粉、谷粉等婴幼儿食品时,要把握以下4点。

1、查看婴幼儿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内容

购买时,请注意产品的包装材料(塑料包装袋、金属罐头)是否完整无破损。此类产品按国家标准规定,应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适宜人群等项目,若发现其中缺少任何一项内容,建议不予购买。

TIPS:购买时,要查看包装物印刷的图案、文字说明是否清晰、易懂,若文字、图案含糊不清,则请勿购买。

2、查看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及其营养素含量

营养成分表中一般标注以下内容: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部分B族维生素等)和矿物质(如钙、磷、铁、锌等)。这些标识的营养成分、营养素含量以及添加的其他营养物质等内容都应符合我国现行实施的国家标准。

背景小知识:

目前,我国现行实施的国家标准,包括《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简称《通用技术条件》)、GB10765-1997《婴儿配方乳粉I》(简称《配方I》)、GB10766-1997《婴儿配方乳粉II、III》(简称《配方II、III》)。这几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规定了适于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营养需要的配方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配方豆粉)及补充谷粉的各类营养素限量指标。

3、查看适合婴幼儿月龄的产品

由于婴幼儿的消化系统发育尚不健全,不能直接食用谷类、鱼、肉、牛奶、普通奶粉及蔬菜等食品,而且不同生长时期的婴幼儿,其营养需要也不同。因此,需要购买针对特定月龄的婴幼儿的特定配方乳粉。即在购买时看清产品包装上的适用月龄,选择与婴幼儿月龄相适应的产品。

背景小知识:

国家颁布的《配方I》和《配方II、III》是针对特定年龄婴幼儿制定的特定婴儿配方乳粉标准。这些食品标准,针对不同月龄的婴幼儿的营养需要,调整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比例,更适合于婴幼儿的消化与吸收。

在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中,所提及的“婴儿”的年龄段是指0~6个月、“较大婴儿”的年龄段是指6~12个月,“幼儿”的年龄段则是12~36个月。

4、查看生产企业的规模、产品的品牌

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产品配方设计也较为科学、合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产品质量有安全保证体系。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查结果来看,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质量完全可以和国外产品相媲美。所以,建议父母选择国家认可的(即具有合法卫生许可证的厂商)、产品信誉度高的知名产品,以确保自己的孩子吃得安全、卫生、健康。

防腐剂是宝宝潜在的健康“杀手”?

如今,不少宝宝十分喜欢吃一些果冻、饮料、罐头等食品。而这些食品(包括鱼、肉类罐头;水果蔬菜等罐头;蜜饯、果冻、各种饮料),虽然口感好,颜色吸引人,但是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加入一定的化学添加剂,例如防腐剂,以抑制微生物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来保持食品原有的风味、营养价值。这些含有防腐剂的食品,婴幼儿食用是否安全呢?

对于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我国有严格的卫生标准。根据目前的科学知识认为,食品添加剂按国家规定使用对一般成年人来说是安全的,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但是对幼儿来说,如果经常食用含有防腐剂或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健康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因为目前使用的防腐剂大多是人工合成的,而幼儿又处于发育不成熟的阶段,尤其是肝、肾的解毒和代谢功能尚未完善。因此,最好的方法是父母尽量让幼儿多食天然食物,如:新鲜的水果、蔬菜,并可适当吃些坚果类零食,尽量少吃加工食品。

转基因食品可放心食用吗?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2

【关键词】营养不良、婴幼儿、社区护理干预

婴幼儿期作为人一生中身体、头脑发育最为迅速和旺盛的时期,如果在这一时期出现营养不良状况,不仅会对智力和健康造成影响,在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影响后代[1]。所以,采取怎样的有效措施对婴幼儿的营养不良状况进行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人口寿命的延长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通常情况下,婴幼儿出现营养不良状况,主要与其父母的饮食习惯、营养态度、文化程度以及营养知识等有关。因此,社区儿保部门在对本社区婴幼儿营养不良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之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护理干预措施,在婴幼儿营养不良状况的改善上,效果显著,先将具体报告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本社区在2012年3月-2013年5月期体检的93例营养不良婴幼儿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年龄0-36个月,平均年龄为(14.5±5.6)月,在93例营养不良婴幼儿中,有87例在临床诊断上为中度营养不良,有6例在临床诊断上位重度营养不良。

1.2方法

1.2.1婴幼儿营养不良状况的有效评估方法

在对社区婴幼儿进行营养状况评估时,主要将体重和身高作为判断标准,在进行具体测量时,运用统一的体重计、身高计以及量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1.2.2病例分组

在本组的93例营养不良婴幼儿中,87例为中度营养不良,6例为重度营养不良,在进行病例分组时,主要采取随机形式将87例中度营养不良婴幼儿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其中,对照组31例,实验组56例,而6例重度营养不良的婴幼儿,则被全部划入实验组。

1.2.3干预护理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法

在对社区营养不良婴幼儿进行护理干预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调查喂养现状。在对本社区的婴幼儿喂养现状进行调查时,主要采用填写表格的形式,调查主要包括“家长饮食习惯”和“基本情况”两部分内容,全面了解婴幼儿的喂养现状、父母文化程度以及饮食习惯等;(2)在社区进行营养知识群体性健康教育。通过多媒体设备,对两组婴幼儿家长进行营养知识教育,让家长充分认识到营养的重要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派发宣传单的方式,帮助家长正确了解婴幼儿喂养知识,提高家长的婴幼儿喂养水平;(3)对照组婴幼儿的护理干预。儿保门诊部门应该定期对营养不良婴幼儿进行针对性治疗和基础保健;(3)实验组婴幼儿的护理干预。儿保门诊在对实验组婴幼儿进行基础护理保健的同时,还应该针对问卷调查找出的问题,将婴幼儿家长可能存在的喂养误区、不良饮食习惯以及喂养态度等找出来,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护理干预措施。其中包括:正确指导家长对家庭饮食环境进行改善、合理安排营养膳食;引导家长了解婴幼儿的进食特点,尤其需要掌握喂养固体食物、糊状食物的技巧;指导家长密切关注婴幼儿的成长变化,根据婴幼儿的成长需要,添加相应地辅食。在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群体性健康教育之后,儿保门诊部门应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对家长进行回访一次,及时掌握婴幼儿的喂养现状,一旦发现问题,要正确指导家长不断改进。

1.2.4干预效果的评价方法

在对营养不良婴幼儿进行社区护理干预之后,一定要及时对干预效果作出正确地评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注意:(1)评价内容和时间。干预后,对社区婴幼儿营养状况进行三个月一次的回访调查,分别测量婴幼儿的体重和身高,及时了解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具体改善状况;(2)干预效果基本判断标准。在测量出婴幼儿的身高和体重之后,要参照WHO的标准值进行有效判断,分为:有效(包括好转、痊愈)和无效(包括加重、不变)。

1.2.5统计学分析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组间数据资料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卡方检验,以p

2.结果

在本次研究中,分别对实验组和对照组营养不良婴幼儿进行了护理干预,结果显示,在护理干预2-3、4-5以及6-7个月之后,状况有所改善,其中,实验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65.3%、88.2%以及91.02%,而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37.42%、59.14%以及73.28%,两组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据相关调查显示,相比较过去而言,我国婴幼儿和新生儿体格发育改善明显,但是,从当前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现状来看,由于很多家长缺乏健康营养知识,存在比较多的不良饮食行为、习惯以及喂养态度,从而导致我国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发生概率逐年上升[2],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人口身体素质的提高和寿命的延长。在本次研究中,对93例营养不良婴幼儿的家长饮食习惯和喂养现状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婴幼儿之所以会出现营养不良状况,主要是因为家长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没有充分认识到婴幼儿营养的重要性,不重视营养搭配。如果家长能够对婴幼儿的成长变化进行密切关注,根据婴幼儿发育的不同阶段需求,及时对营养膳食进行改善,添加正确辅食,就可以有效改善婴幼儿的营养不良现状[3]。本次研究结果表明,虽然对照组和实验组的营养不良婴幼儿基本情况相似,家长的饮食习惯和喂养现状没有存在明显的差异,但是,由于对照组的营养不良婴幼儿只给予了基本护理保健,而实验组的营养不良婴幼儿在给予基本护理保健的同时,儿保门诊部门还对家长的饮食习惯和喂养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且与家长一起进行分析,找出喂养误区和不正确喂养行为与态度,并且根据这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护理措施,结果显示,在护理干预2-3、4-5以及6-7个月之后,状况有所改善,其中,实验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65.3%、88.2%以及91.02%,而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37.42%、59.14%以及73.28%,两组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针对婴幼儿营养不良这一现状,对其进行全面的社区护理干预,一方面可以帮助家长改正错误的饮食习惯和喂养方式,有效改善婴幼儿营养不良状况,另一方面还能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的智力和身体素质,有效预防疾病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江丽.社区婴幼儿营养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1(5):353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3

关键词: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管理系统;生长发育;健康;影响

婴幼儿时期是指出生至3岁的儿童,这一时期儿童的健康发育对未来的成长尤为重要,因此0~3岁时的婴幼儿阶段的健康管理非常重要[1]。对此特建立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管理系统,选取一部分婴幼儿进行研究观察,与传统的系统保健进行对比,现将研究过程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次研究对象均选自于2014年1月~2016年6月我院健康儿童门诊的360例正常婴幼儿,将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常规组与发展组各180例,并排除产前和产时高危因素[2]。发展组中男性102例,女性78例,年龄0月龄~3岁,平均年龄(1.8±0.2)岁,常规组中男性105例,女性75例,年龄0月龄~3岁,平均年龄(1.5±0.5)岁。两组儿童在上述一般资料中对比无较大差异(P>0.05),可进行比较。

1.2方法常规组儿童采用传统的系统保健,即分别在3个月龄、6个月龄、9个月龄、12个月龄、18个月龄、24个月龄、30个月龄、36个月龄定时进行体检,测量身高、体重、头围,由专业医师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健康档案上,同时向儿童家长普及宣教常规的养育知识,该儿童不接受早期发展指导的项目。

发展组儿童在上述方法的基础上采用早期发展指导系统保健,主要方法为以下几点:①增加体检次数及监测生长曲线:一岁内每月进行体检,并增加15月龄的体检。将婴幼儿与家长的基本情况记录并建立健康档案,儿童体检过后,将检查结果准确无误录入健康档案中,并做生长曲线图,将每次体检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曲线变化原因,以制定合理的膳食指导以及教育内容。②加强新生儿期的随访:新生儿出生24h后,由专业医护人员指导家长相关的喂养知识与健康教育。③制定相关教育计划:以儿童的身体发育为基准制定合理的健康处方以及智力发展跟踪表,教会家长对孩子的视觉、听觉以及触觉等感知觉的训练。④亲子活动: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可由父母带领参加亲子俱乐部,进行适当的亲子活动,可间隔2w参加1次。⑤检控评估:在每次体检时依照"评估-指导-发展-评估"的方式,进行体格发育以及神经精神发育等指标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指导方法,将制定方法告知家长,按照内容对儿童进行锻炼,之后再次评估,循环往复。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婴幼儿实施方法后身高与体重的比较,同时采用丹佛发育筛查法,对两组婴幼儿在个人-社会、精细运动-适应性、大动作、语言四个能区进行比较。其中P表示为通过,F为未通过,R提示儿童不肯表演,NO为儿童无机会表演。

异常有两种情况:①2个或更多能区有两项或更多迟缓;②1个区有2个或更多项目迟缓,加上1个或多个区有1个迟缓,并且该能区通过年龄线的项目均失败者。

可疑有两种情况:①1个区有2项或更多迟缓;②1个或更多区有1个迟缓,并且该能区通过年龄线的项目均失败者。

正常:无上述情况者[3]。

1.4y计学方法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婴幼儿身高、体重对比对比两组婴幼儿6个月、1岁、2岁、3岁时的身高体重发现,发展组各项数据明显高于常规组,差异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

2.2精神神经发育对比对比两组婴幼儿6、12、24、36月龄的各个能区的发育情况,发展组儿童各时间段、各个能区均高于常规组,差异对比有意义(P

3讨论

近些年来,随着小康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儿童的早期教育越来越意识到其严重性,更多的家长开始关注这类方面知识。婴幼儿0~3岁期间是大脑开发的最佳时期,而以往的传统保健模式,并不会过多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和智力方面[4]。

本文经过研究后发现,两组婴幼儿的身高体重对比,发展组在儿童6个月、1岁、2岁、3岁时的身高体重均高于常规组(P

综上所述,对婴幼儿尽早实施发展指导管理系统有效增强儿童生理生长与精神神经发育情况,家长容易接受,建议普及应用。

参考文献:

[1]蒋玉艳,陈兴乐.微量营养素与儿童健康关系的研究进展[J].江苏预防医学,2014,25(3):49-51.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4

【关键词】:护理干预;接种;不良反应

近些年,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在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完善。现在的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家长对孩子的疼爱和关心与以往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从婴幼儿开始,家长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就非常关注,也逐渐认识到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接种预防等项目的重要性[1]。其中,婴幼儿抵抗力较差,对婴幼儿进行免疫接种是预防某些传染病的有效措施,降低了婴幼儿疾病的发生率。但由于婴幼儿年龄较小,在接种的过程中会出现较多不配合的情况,给接种带来了较多不便,因此,适当的给予接种护理干预,会有较好的效果。本文对来我院免疫预防接种的婴幼儿采取全程护理干预,其临床效果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基本资料

选取2012年3月-2014年3月期间来我院进行预防接种的婴幼儿20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100例,男54例,女46例,年龄5个月-6岁之间,平均年龄(3.23±0.58)岁。对照组100例,男52例,女48例,年龄4个月-5岁之间,平均年龄(2.87±0.63)岁。接种的疫苗有:百白破、白破.乙肝、流脑疫苗、脊髓灰质炎。两组婴幼儿在年龄、性别、接种疫苗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故相互比较具有临床意义。

1.2方法

接种前所有让孩子均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接种前要洗澡,保持干净,以免引起接种部位感染。此外,接种不可空腹,必须要吃饱,接种前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因为饥饿或者比较疲劳时接种,容易发生晕针。接种后在医院观察半小时后再离开。需要注意的是在接种24小时内不要洗澡,不要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勿食刺激性东西等,以免影响接种质量。在对婴幼儿接种时要配以合理的护理措施,使接种工作顺利展开,具体措施如下: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具体的干预内容主要包括:1、创造良好的接种环境,以此来降低婴幼儿的紧张情绪[2]。保持接种室具有适宜的温度、清新的空气,可以放置一些幼儿喜欢的玩具和书籍,或者播放一些幼儿喜欢的动画片或者儿歌,都可以缓解婴幼儿对接种过程产生的恐惧感。2、对婴幼儿的家长也实行健康教育培养,由专业的医疗人员对家长讲述有关小婴幼儿身体健康的照顾,预防疾病发生,提早接种等等相关的知识,使家长了解接种对预防小婴幼儿疾病传播的重要性,同时了解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熟悉不同接种疫苗的作用。3、对每一个接种的婴幼儿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3],以便日后定期与婴幼儿家长联系,了解接种后婴幼儿身体健康情况,提醒下次接种时间,再进行相关知识传授等等一系列与幼儿身体健康相关的事宜。4、患儿口服糖丸前后半小时不进食任何东西,包括水,如果婴儿是母乳喂养者,服糖丸后适当延长喂奶时间,因为母乳含天然的抗体,对活疫苗有拮抗作用,中途可进葡萄糖水或其他奶制品。5、接种百白破和白破疫苗后24小时后进行常规湿热敷5分钟,接种乙肝疫苗后也可以预防性湿热敷,接种时可让家长帮助尽量转移孩子的注意力。

1.3疗效指标

对两组婴幼儿接种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比较,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发热、红肿、疼痛以及发生硬结的情况。比较两组婴幼儿采取不同方法接种后患儿家属满意度。

1.4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采用SPSS13.0统计处理,测定结果均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

2结果

两组婴幼儿接种后产生不良反应情况,见表(1),通过表中数据能明显看出观察组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两组婴幼儿采取不同方法接种后患儿家属满意度,见表(2),通过表中数据能明显看出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后患儿家属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近些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怎样防止疾病、保护自身健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的家庭一般独生子较多,因此,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更加的重视,从婴幼儿开始,就会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每个人都清楚,婴幼儿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机体的免疫系统还不够完善,容易受到疾病的侵袭,是一些传染性疾病的高发人群。因此,对婴幼儿有计划的进行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传染的有效方法之一,预防接种能够对幼儿的身体产生一种保障,从而能够抵抗不同传染源的入侵。

许多社会家长,尤其较偏远的农村,由于知识水平不高,对接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全面,感觉预防接种浪费钱财。也有的家长认为接种会造成婴幼儿免疫系统的损害,导致抵抗力下降,影响以后的身体健康,像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某些地区传染病的大量传播。

本文所讨论的在婴幼儿接种时进行护理干预,能有效的降低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患儿家属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此方法值得在临床上大量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岑绮玲,罗小燕,赵玲杰,等.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的健康教育效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3,25(11):1467-1468.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5

关键词:预见性保健指导;婴幼儿发育;智力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儿童的心生健康成长受到了广泛关注,有研究认为儿童的心理行为和智力发育状况与其营养状况和身体成长同等重要,需要得到重视[1],本研究在对我院进行常规体检的婴幼儿进行了预见性保健指导,取得了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3年5月-2014年5月在我院做常规体检的婴幼儿136例,均为45d以上的足月婴儿,将其随机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观察组进行行为和发育预见性保健指导,对照组进行常规指导,其中观察组男41例,女27例,自然分娩32例,助产6例,剖宫产30例,母乳喂养39例,人工喂养29例,家长文化程度:高中以上37例,高中及高中以下31例;对照组男36例,女32例,自然分娩28例,助产8例,剖宫产32例,母乳喂养35例,人工喂养33例,家长文化程度:高中以上33例,高中及高中以下35例。两组婴幼儿在性别、年龄、喂养方式等一般资料方面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故具有临床可比性。

1.2方法

1常规保健措施:实施常规保健指导,分别于出生后45d以及2、4、6、8、10、12、16、18、24周时,对患者的各项成长指标进行测量,具体内容为儿童的身长、体重、头围以及治理测试,将结果输入计算机,评分标准依据《1995年中国九市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研究》[2]进行,并且依据W/H、H/A、W/A对婴幼儿的营养状况进行分析,智力测试的可依据CDCC量表来完成。测试的由专业的保健医师对婴幼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各类检查数据汇总后对婴幼儿的心理运动发育指数和智力发育指数进行终极评估;以上检测内容针对两组所有儿童,且所有儿童不知道自己的分组情况,以免对实验结果产生干扰。2观察组:在上述保健措施的基础上,指导观察组婴幼儿进行预见性保健,该措施的制定需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阶段、营养状况、心理行为以及身体体格等综合因素来实施,制定个性化营养、行为训练方案,例如:针对人工喂养的婴幼儿,应给与相应营养方案制定,何时添加辅食,辅食的制作方法以及喂养方法;对于母乳喂养婴幼儿,应指导喂养的规律、方法,保持婴幼儿的正常成长发育;对于以及养成不良喂养习惯、厌食、偏食的婴幼儿应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密切观察或向家长了解婴幼儿的运动、语言及社交能力,为家长如何培养婴幼儿良好行为、自理能力提供指导性方案。对于身体体格较弱的婴幼儿,应查明原因,给予相应处理,如缺钙、铁、锌等,及时干预,纠正营养缺乏状态。为提高家长的婴幼儿成长教育水平,应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教育,内容包括疫苗接种时间、心理行为培养方法、生活自理能力培养以及家庭环境营造等知识。

1.3观察指标

对两组婴幼儿在地6、12、18、24个月时的心理运动发育及智力发育状况进行观察比较。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组间计量资料比较用t检验,组间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设当P

2结果

观察组婴幼儿的心理运动发育和智力发育指数在6、12、18、24个月时均明显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两组婴幼儿心理运动发育、智力发育情况比较(X±s,n=68)

注:与对照组相比,*P

3讨论

对于每一个父母来说,能生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同时也是对社会的贡献,据国内大量研究显示,我国有超过1/10的婴幼儿出现了行为发育偏离的情况[3],而一个人婴幼儿时期的健康状况对其一生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外相关研究证实,人在婴幼儿时期的潜能和可塑造性是最大的,在这个时期能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锻炼健康的体格,为其开启成功的人生道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本研究应用预见性保健指导对婴幼儿的心理和智商发育进行干预,结果显示,观察组在6、12、18、24个月时的智力发育指数分别为(101.31±2.13)、(104.54±8.65)、(109.27±9.17)、(118.74±5.39),显著高于对照组同时期的智力发育指数(P

总之,对婴幼儿实施预见性指导,可明显提高其智力和体格发育,纠正发育偏差,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韦慧芳,黄艳玲.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3,36:444-445.

[2]丁艳华,徐秀,王争艳,李慧蓉,王卫平.母婴依恋关系对幼儿认知和行为发展的影响[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3,12:1243-1245.

[3]邹渝.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4,09:162-163.

婴幼儿保健知识内容篇6

【关键词】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中图分类号】G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0)01/02-0081-05

对0~3岁婴幼儿实施早期教育是关乎民族、国家乃至人类未来兴衰的重要举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前教育国际协商会议上提出:“学前教育要下延到0岁,使学前教育真正成为为终身发展打基础的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一切保育、教育活动。”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已成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也掀起了相关的研究热潮。〔1〕

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将建立“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正式纳入教育事业范畴。为进一步了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指导服务情况,我们选择了上海市901户0~3岁婴幼儿家庭和77所早教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26名0~3岁婴幼儿的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同时深入部分早教机构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进行了实地考察。有关情况汇总后分析如下。

一、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相关工作介绍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各级政府加强辖区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在促进0~3岁婴幼儿认知、情感、社会性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

专业性、系统性较强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作需要多领域、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为此,各区县教育局、妇联、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四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搭建了指导服务平台

1.以区县早教中心为主干机构、各早教指导网点为分支机构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2006年以来,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妇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四部门联合挂牌,成立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基地,以统一挂牌、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推进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并以区县早教中心为主干,以各乡镇、街道早教指导网点为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地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2.创建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探索社区科学育儿服务平台建设的规范化

根据上海市政府和市教委统一布署,各区县都成立了早教指导中心,人口计生委则开始创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这些政府提供的平台不仅推动了0~3岁婴幼儿早教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而且带动了乡镇、街道早教指导服务平台的广泛、规范建设。

3.发挥教育、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优势,营造科学育儿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幼儿园、儿保部门、人口学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室等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配备了有关0~3岁科学育儿的书刊报纸、音像资料、玩具等软硬件设备,为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照料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三)建立专业的指导服务队伍

近年来,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充分发挥早教中心的指导作用,定期对乡镇、街道“亲子苑”“宝宝苑”的教师进行培训;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整合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同步建立家庭计划指导室,落实家庭计划指导员,并对家庭计划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各区县还邀请专家,定期深入社区开设专题讲座,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招募0~3岁科学育儿青年志愿者,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四)将形式多样的早教指导服务工作推向深入

上海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有特色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如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欢乐嘉年华”大型亲子活动,开设“孕妈妈沙龙”“大妈妈课堂”等。

二、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0~3岁婴幼儿教养主体是家庭及孩子的祖辈,这个主体的科学育儿知识较为缺乏

1.教养场所以家庭为主,实施主体多为祖辈

调查显示,上海市近九成0~3岁婴幼儿主要散居在家庭,早期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散居式家庭教育,并呈现出以“主干家庭”为主(61%)、“核心家庭”为辅(33.89%)的特点。祖辈是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62.5%)。进一步调查显示,大多数祖辈父母存在育儿观念较保守、教育方法较传统、教育内容较陈旧等问题。〔2〕

2.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脱节,教育内容有失均衡

调查发现,除16%的家长认为无须对0~3岁婴幼儿实施教育外,84%的家长认同早期教育对个体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表面上看,大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较新,但这种观念更多地停留在表层,因为他们普遍缺乏与正确教育观念相吻合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很多家长实际所采用的方法与所倡导的理念事实上是相违背的。

在早教内容方面,绝大部分家长表现出重认知与语言发展、轻情绪情感与个性、社会性发展的倾向。如,有约44%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传授知识”,23%的家长则认为是“发展语言”。倾心于智力开发的家长乐于为孩子提供益智类玩具,跟孩子一起玩培养记忆力、注意力等能力的游戏。重视语言训练的家长则想方设法为孩子创设丰富的语言环境,给孩子讲故事、看图书等,但大多忽视婴幼儿情绪情感的发展,有的甚至剥夺婴幼儿体验愉悦情绪的机会。这些有失偏颇的早教内容和方法可能会对孩子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教育方式过于宽容,教育方法仍欠科学

大部分家长对0~3岁婴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持顺其自然的态度。当孩子犯错时,41.09%的家长一味原谅和包容,47.73%的家长不管孩子是否理解坚持讲道理,依据具体情景进行随机教育的意识则普遍欠缺。89.85%的家长认为应注重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但因方法不当近三成的家长表示亲子沟通效果不佳。

(二)早教指导忽视对家长的指导;内容偏重于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忽视婴幼儿积极的情绪情感和良好个性、社会性的发展

1.以婴幼儿为直接指导对象,忽视对早教实施主体――家长的指导

我们在观察中发现,早教机构的活动大多针对孩子,很少有针对家长的指导。很多接受早教指导服务的家长不明白教师为什么要开展某项活动,难以合乎要求地做好配合工作。早教活动的效果因此大打折扣,家长的教育水平也没有得到提高。

2.以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为主要指导内容,较少涉及婴幼儿的情绪情感及个性、社会性的发展

调查发现,早教指导偏重于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有两个原因:一是迎合家长重智商轻情商培养的教育观念,二是由于肢体灵活性、知觉准确化是婴幼儿的显性发展,教师在这些方面容易掌握、容易实施,效果也直观易见,家长的满意度较高,教师的成就感也较强。然而,忽视婴幼儿情绪情感和个性、社会性发展的做法与儿童全面发展观不相符,早教指导的长远效果难免受到影响。

(三)早教指导机构多以幼儿园为主,缺乏专门机构、活动场所、师资力量等

调查发现,当前早教指导服务大多由早教指导中心提供,以托儿所和幼儿园为依托(包括辅导站、社区亲子宝宝苑等)。这种模式也许是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初级阶段的必然,但它所带来的场所紧缺、师资薄弱、教师精力有限等问题不容忽视。

1.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有待专门化

目前我国大多幼儿园的场所、设备主要是为3~6岁幼儿设计准备的,并不符合0~3岁婴幼儿的发展特点,因而幼儿园开展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活动时需要临时布置环境,这不仅增加指导教师的工作负担,也难免会影响活动效果。

2.教师指导方法和内容有待专业化

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活动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它需要指导教师熟知0~3岁各年龄、月龄段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并围绕营养与健康、认知与语言、感知与运动、情感与社会性等内容设计活动。而以3~6岁幼儿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幼儿园教师对低龄婴幼儿的发展与教育往往缺乏精细化、操作化的专业知识,难以从适宜性、可行性等方面准确把握0~3岁婴幼儿教育活动,这不利于发挥早教指导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长效性。

三、思考与建议

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几年以来,确实存在前文所述的种种问题,要在现有水平上取得进一步发展,应该在认真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多部门优势,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和人员培训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评估与激励机制。

(一)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0~3岁早期教育重要性、科学性的认识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教育局、妇联、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的通力合作分不开。今后仍需坚持这一好的做法。

1.明确宣传职责

各部门可依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资源优势,各有侧重地做好宣传工作。如,卫生部门可以所辖医院、防疫站、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从婴幼儿保健、科学养育的视角编写宣传资料,发放给辖区内的育龄妇女、适龄婴幼儿家长等;教育局可以幼儿园为依托,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形式、收效等角度,对所在社区婴幼儿家庭展开宣传;妇联则可以从父母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活动中应扮演的角色的角度做好宣传工作,等等。

2.创新宣传形式

积极推广相关研究成果,定期编发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讲座,充分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多形式地宣传科学育儿新理念、新方法。

3.讲求宣传效果

宣传早期教育不仅要注意普及性,还应注重实用性、实效性。有效的宣传不仅可以让0~3岁婴幼儿家长明确早期教育的重要性,还可以帮助他们认清某些传统经验、陈旧做法的危害,掌握简便易行的科学育儿方法。

4.扩大宣传对象范围

宣传不仅要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孕妇家庭,还要面向新婚未育家庭。提前宣传,扩大宣传面有助于提高宣传效果。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增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1.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群策群力

区县政府应坚持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以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教育局、卫生局、妇联、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可设在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长效工作机制。

2.整合成员单位资源,优势互补

积极发挥教育局、妇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等各部门工作网络的优势,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与家庭保健、妇女工作等结合起来,以确保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3.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合力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是社会各界都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教育局:做好组织、考核、评估、表彰等工作。协调基层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负责0~3岁早教实验基地、早教指导站、社区亲子苑的日常运作,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师资培训,为散居婴幼儿家长开设专题讲座或提供菜单式服务,确保社区内95%以上的0~3岁散居婴幼儿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

妇联: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摸清社区内散居婴幼儿人数,协调做好0~3岁散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宣传、报名和注册工作。

人口计生委: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提供新生儿出生数据;利用社区人口学校、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等阵地,积极开展社区内0~3岁婴幼儿科学养育指导服务工作。组织讲师团,定期举办科学育儿讲座等;在区婚姻登记处增设指导员,提供免费婚检、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卫生局:开展围婚期保健工作。开设“婚姻家庭咨询室”,为新人提供围婚期保健咨询指导;健全和完善“孕妇学校”,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保健指导服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全科医生深入辖区内0~3岁婴幼儿家庭,为看护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个性化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确保完成年度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指标。

(三)建立经费投入机制,逐步体现0~3岁婴幼儿科学养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公益性

1.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投入针对性

一是增加财政对早教机构的投入,用于购买或添置0~3岁婴幼儿教材、教具、活动场所及设施等。各区县财政可依经济发展条件承担合理的投入比率,并依据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提高财政的承担比率,逐步体现早期教育的公益性。二是加大教师培训的财政投入,建立优秀教师表彰评估制度。三是提高投入的针对性,在着眼于向全社会普及早期教育知识的同时,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及外来人口家庭的早期教育服务需求。

2.规范早教机构收费行为,体现教育公益性

从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当前收费状况来看,由于各类早教机构归属不同部门管理,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除了少数由政府“买单”的早教机构外,大多数公办早教机构仍需家长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公办早教机构数量很少,远远不能满足婴幼儿及其家长的需要。较多的民办早教机构虽弥补了公办早教机构不足的缺陷,但收费普遍较高,大多为200元/每课,这一收费标准远远超出了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机构偏少、费用偏高是大多数家庭不愿或不能接受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的主要障碍。

因此,政府应规范早教机构收费行为,尽可能通过给予各类早教机构必要的财政补贴以控制早教指导服务收费标准。

实行收费制的早教机构应认真核算成本,立足于“服务家长”的宗旨,尽可能降低相关费用。我们希望,通过各方面努力,上海市能初步实现市区幼儿基本享有接受社区早期教育机会的目标。当然,在努力扩大早教指导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也可以为一些有更高需求的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者)提供多元化的早教指导服务。

(四)完善人员培训机制,严把上岗资格关,进一步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性

早教机构师资的专业化水平不仅影响家长对早教机构的认可度,更影响早教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性,直接决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质量。

1.完善人员培训机制

一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早教指导服务工作的教师,必须接受相关的职前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二是加强早教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各早教机构通过互派教师上课、听课,共同探讨早教指导服务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三是在早教机构内部建立并完善研究性的师资培训模式。“研究性的师资培训模式”是指早教机构教师在组织早教指导活动时,注意收集相关案例以及值得关注的问题,然后在教研活动时间通过集体讨论,确定研究课题,将教师的教育行为和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师资培训因为将集体研讨和独立研究相结合,既强调了集体力量,又发挥了个人智慧。

2.建立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建议由财政支付教师首次上岗培训经费,之后五年内按四个等差(80%―60%―40%―20%)递减培训费用。早教教师自上岗之日起,五年内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区县级以上的培训。

3.完善师资培训工作

针对前述早教内容重婴幼儿认知和语言发展、轻情绪情感和个性、社会性发展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师资培训工作。受训教师不仅要深入了解婴幼儿的认知和语言等方面的发展特点,更应深入了解婴幼儿情绪情感及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培训者不仅应系统介绍相关理论,还应突出强调受训者的实践操作。要确保教师持证上岗、机构持证运营。

(五)建立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有效激发早教机构和教师的积极性

1.监督指导

建议成立监督指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督导组可由区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督导组成员可由不同领域的早教专家组成,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随访、抽检,可实行年终评估与平时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

2.激励

建议在各级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早教机构或早教指导服务部门最终考核成绩及排名。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限期整改;对于考核成绩处在前列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3.评估

评估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1)早教机构的管理。对早教机构在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章可循等进行评定。(2)指导内容及活动设计。指导内容应包括婴幼儿的认知、动作、语言、情绪、情感、个性、健康、养育等,内容应全面无偏颇;活动设计应具有针对性,操作简便、规则清晰,便于在早教机构或家庭内实施。(3)指导服务效果。服务应全面、细致,包括建立婴幼儿成长档案、记录家长参与活动情况等。(4)资源配置与师资素质。具体可包括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活动场所及玩教具等硬件设施的配置情况、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及培训状况等。(5)家长满意度。对接受指导服务的家长进行随机抽查,以家长的满意度、收效感、规范感等为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胡育,梅仲荪.起步之路如何走:上海关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研究的评述〔J〕.上海教育科研,2002,(12):37-41.

〔2〕上海市教委,卫生局,民政局,等.关于推进0~3岁散居儿童早期教养工作的意见〔S〕.上海:上海市教委等,2008.

InstructionServiceonEducationofChildrenof0-3-Year-OldinShanghai:PracticeandReflections

ZhangMinghong,ZuoZhihong,JiCaihong

(CollegeofPreschoolandSpecialEducation,EastChinaNormalUniversity,Shanghai,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