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收集9篇)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自6月7日晚开读范晔译本《百年孤独》,经过10余天睡前醒后的卧读,今日晨终于通读一过,也算了却了多年的夙愿——终于读过《百年孤独》了,否则,在文化人面前怪没面子的,哈哈,好在老张周围文化人属稀有动物。
书是读完了,想谈点什么却难,因为老张不是评论家,更不谙翻译之道,不过,话还得从译文说起。范晔先生青年才俊,不过文笔却非常老到,这其中也许就有译不下去时狂读白先勇的“金大班”等中文经典作品之功,总而言之,译文的“雅顺”应该是老张能够一气读完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于老张而言,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书籍的装帧与印制比较合乎老张的口味,套封魔幻、内封素雅,传统大32开精装,字体大小适中,书签令老张喜爱有加,既便于阅读,闲暇还可享受一番,哈哈,老张也许是过于看重形式了,但个人喜好没有办法。正是基于上述两点,老张才得以欣赏马尔克斯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魔幻现实主义,这名字起得真正科学,或者说是很真理。历史和现实,人世和它世,真实和虚幻,分不清、辨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百年的孤独融汇始终,马孔多小镇的兴亡也贯穿始终。或许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寓意,老张领会不了,至今连到底写了老奥家几代人也没有理清。但这并不妨碍阅读,照样还能读得津津有味,或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或者说魔力。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各方面都很好,但老张一直未能通读,今日想来也许有年龄的原因,年轻匆忙,很难在一个点停留过长时间,小张没读的书只能留待老张了,哈哈。人与书,有没有缘、有没有分、有没有缘分,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定论,这个说不好,不好说,只好不说也罢。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个性兴奋或者个性悲痛的情绪,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理解,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就应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明白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感情却十分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那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能够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就应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明白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感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但是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就应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那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样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能够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理解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明白自己是谁。
浪漫是理解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完美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向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加西亚·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样介绍这位伟大的作家应该没问题吧。他还有一本比较有名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推荐看一下。
《百年孤独》,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写一个带有自己感情的概述,不过能力有限,日后再写吧。
《百年孤独》这本书在6天的努力之后读完了,头脑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甚至连主角的名字都没办法回忆起,作者大概是故意的,用长的而且重复的名字来命名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好让读者更迷惑,故事更疯狂。我才疏学浅,很多地方实在读不懂。这部书有很强的奇幻色彩,有时书中的故事更像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比如美人儿升天、鬼魂在世间徘徊、马孔多应了预言被飓风毁灭。书中有大量的性,《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很像,都大量描写了性,好像作者用大量的性,疯狂的性,有悖伦常的性来展示故事的奇幻和疯狂,让读者随之兴奋,而心情又随疯狂又短暂的性而跌落谷底。《百年孤独》好似有一种魔性,能充分调动读者的情绪,却又能让读者对一切疯狂无法想象的事淡然处之,好似正常的事。
《百年孤独》记录了一个家族由贫穷走向富有而又衰落,期间有一些起色,马上又被规矩或者疯狂而打碎。书中一个占篇幅不多却贯穿全书的角色,他向命运的使者,来做一个实验,可自己也逃不过命运,依旧要受人间苦痛。书开头,主角好像空想家,疯狂,固执,有开创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种疯狂的举动来开启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书的前半部分,没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详,主角家族开始扩充,财富也开始积累,家庭环境开始变好。中间部分,家族成员变得十分多,财富开始疯狂积累,战争开始,开始死人,有些是因为战争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战争的影响下开始朝坏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开始在累积财富的同时也开始衰落,但当时看不出迹象,可以看出迹象的是时间和孤独,开始让一些人和事发生微妙的变化。书后半部分,随着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经欢快自由的家开始腐朽,当时革命没有胜利,但曾经自由的家庭开始变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关了起来,埋在了土里,人们在无限的重复中却能得到安宁,人们开始在孤独中存活,居住的地方开始混乱,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诡异又恶心的粘液,人们在里面苟延残喘,慢慢地粉碎。书的结尾,无论多少个起伏都没能打败孤独和时间,一个城镇和城镇上的人包括城镇里最突出的家族都应召了预言,随预言消散在风里。全书结束。
书中用一个有一个的重复象征了时间的重复,家族魂灵的重复,给读者塑造了一个颓废漫长的世界。读完之后像做梦一样,却也发现,自己可能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神秘的重复中。作者好像用一百年长的故事描写了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
生活不断在重复,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重复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样的感觉,活出精彩的人生,逃离时间创造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首先,还是大概介绍一下这本世界级的名作吧。这是一本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顶级之作,没有之一,以词会意,就是立足现实的平淡、残酷、事件,在情节、生活、人性上贴近现实,一定程度上舍弃了为大众熟知的戏剧性比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添加魔幻离奇的表现
这本书成书于1966年,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堪称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为这本书增光添彩,而是这本书为诺贝尔文学奖恢复了声誉,你就说有多牛吧!当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么有名的小说,怎么就不拍成影视作品呢?看到一半我才明白,原因是:1、很难拍出来;2、拍出来没有人看,为什么?
上面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魔幻现实主义这种抽象的表现手法,只能是书本中以文字的展现的方式才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就像音乐会、演唱会的现场的效果是耳机与音响不可比拟的,而影视作品主要以情节、画面效果、主人翁的卓越吸引观众,这部书如果拍出来,耗资不菲不说,必定不伦不类,一方面要被看过原书的人的骂——和原著相去甚远,一方面,要被没有看过原书的人骂——不知所云,所以,这本书的题材有且只有文字表现才能达到如此卓绝的效果。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在嫣然的岁月里跳跃,我被撕扯得衣衫滥缕,明眸空洞。回首,惊觉春已无处寻觅,我早被遗忘在冰雪处,伫立成百年的孤独。
夜,来临了,我抛开日间的华丽,发现自己除了孤独,竟然一无所有。月忧伤地隐去半个身子,用朦胧的云罩着。翠叶密处,藏着一只黄鹂,它在寂寞地唱着:一年春事都来几?早过了、三之二。
我如枯槁的木乃伊,坐成千年的寂寞,枯萎的心,无力再弹起清风明月的篇章,只有让孤独肆意地决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夜阑沉默,所以感觉凝血时间,转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最后一章,我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和尚后硬,长,终于完成了期旅途的煎熬,却突然失去了方向,人与人之间感到失落和陌生的,充满了孤独感油然而生。
《百年孤独》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文学作品能。初读《百年孤独》时,只觉得它晦涩婉转、深不可测,读起来不知所云,往往是学生昏昏欲睡、两眼无神、托梦周公。但是它却有这样一种文化魅力,即使没有晦涩难懂却还是企业深陷发展其中,让人读了我们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在读了四五遍之后,感觉自己脑海灵光一闪,书中内容呆板的人物进行突然活现在人们眼前,那遥远的家乡“马贡多”仿佛浮现在他们眼前,一个国家历经两个百年的家族由刚开始到繁盛阶段时期社会再到经济衰落,一切工作都是可以那么地生动,让我融入这个故事的情节设计之中。
《百年孤独》讲述了一个孤独的家庭最终死去的故事。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每个人都无法逃避被孤独折磨的命运,但集体成就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和民族孤独的历史。
这本书将一个原始部落,完全暴露在时代的潮流之下。科技、政治、战争和商业,一次又一次地打击着贫穷的马孔多小镇。从一开始,吉普赛人就带来了一些小把戏,比如他们学会了磁铁,冰和外面的世界。然后政治介入,镇长出现了,镇子慢慢开始改变。然后一场游击战在马孔多蔓延开来,血流成河,冲突不断。代表垄断资本主义的香蕉公司,也利用这个机会让小镇暂时虚荣,但在成分泡沫经济中迅速衰落。作为马孔多的创始家族,布恩迪亚家族一次又一次地遭受外部冲击,在这些冲击下变得富裕,但最终消亡了。
书中以复杂的人物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其中的现实魔幻主义及“将来时的过去式”的描写方法让人耳目一新。曾有人评价《百年孤独》充满了极致的夸张、现实与虚幻结合、超越时空和地域、时间与空间的互换等种种怪异的写作手法,让人无从追寻,更不可预知。许多中国作家深受其影响,例如莫言、阿来、贾平凸等作家的作品中品出马尔克斯的创作手法,他是许多人的文学先父。
马尔克斯采用的环环相套、循环进行往复的叙事空间结构来展现了一个中国家族的历史。其中的情节或时间,特别是对于人物的名字,七代人发展几乎没有名字我们都是具有相同的,马尔克斯将他们自己全部拖入到了一个可以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迪亚家族企业经历以及循环的命运,让读者能够感受布恩迪亚家族的荣辱兴衰。最后通过故事中借用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家族的第一部分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就是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结束了这个社会家族的命运。
“百年孤独”是一个复杂的百年,是可悲的家族史,也是在上升和下降的20世纪历史的地方。马尔克斯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与小说的主题是:“人的寂寞,由于落后和愚昧封闭,最终导致整个民族的路径的灭亡。”拉丁美洲以希望团结整个国家。
读完《百年孤独》后,深刻地理解体会影响到了作为一个国家民族是不能够发展停滞不前,愚昧自闭,必须以创新的脚步、善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生活能力来顺应经济时代的潮流,跟上信息时代的脚步。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何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玛兰妲;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蕾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有人说,那个家族中,每个人都深刻得令人难以想象。孤独其实也分种类:有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般理性的孤独;有如乌尔苏拉般人性的孤独;当然,也有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般兽的孤独。最后的那场飓风,终于将整个村庄一起带走了,同时带走的,是不会再重演的那个家族百年的孤独。
文为时作,作者安排这个结局,自然也是希望这个家族的孤独不要再重演。同时作者在文中充分利用了象征的手法,如那段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孔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们会失去记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前事勿忘,后事之师。人们啊,切莫像那个村庄的人那样,患上失忆啊。遗忘,就意味着背叛。
再回到现实生活,如果你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被生活弄得很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就像很多故事那样,到头来主人公都无法摆脱宿命,可是他们挣扎过了,奋斗过了,就够了。很多时候,我们没法改变什么,每个人都注定孤独,可是我们试图去改变,有此足矣。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9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马尔克斯站在未来,回望过去。这是影响无数作家的经典。那是一个家族的命运,是一个时代的没落,是人性的孤独。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