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收集3篇)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范文篇1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6742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2423-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载体,对落实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意义重大[1]。哈尔滨市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2012年全面开展了大强度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为了深入了解哈尔滨市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现况,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现对接受检查的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等哈尔滨市老市区被抽检的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管理部分进行整理分析。
1机构管理部分调查考核依据及内容
本次调查工作的开展依据《2012年社区机构绩效考核标准》中的机构管理部分,其内容由(一)机构环境、(二)人力资源管理、(三)财务资产管理、(四)药品管理、(五)文化建设、(六)信息管理、(七)服务模式等7部分展开。
2现阶段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管理工作的现况
21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管理的特色此次参加评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机构环境和文化建设上能够做到布局合理、工作环境整洁、硬件设施完备、日常工作有序、人员着统一服饰出诊、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及“三好一满意”方案。在抽取的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30家单位能够按照标准的要求做到符合机构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充分考虑到方便残疾人及老年人的就医的原则。在服务模式上与辖区居委会建立协调共同机制,共同组织活动,从而加大了宣传力度;与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能及时沟通;能够为辖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并跟踪随访,全科医生团队覆盖面达100%。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各单位均有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做到制度健全并有详细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记录。在服务模式中居民社区参与体现较好、协同机制健全,主动服务佐证材料丰富、责任制服务明确并能提供清晰的原始记录。
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法规,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帐薄并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的编制各种财务报表,认真执行财务预算,做到财政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药品管理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严格的执行验收、调进及退库、查对等各项制度,各类登记本填写全面、有负责人签批。全部配备和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采购,做到了药品的零差价率销售。
22社区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机构管理工作还需完善在所调查的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有3家的硬件建设能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少公卫医师,各家单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数量均不符合考核标准的要求(1人/万人)。机构内部的绩效考核不够规范,仅有4家能符合标准,其余均不能很好地制定符合本中心工资发放的绩效考核方案。仅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制度是满分,医德医风与“三好一满意”活动能够达到满分者仅2家单位。信息公开不好,不能让居民充分了解中心的服务项目与工作性质。我市信息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暂时无法做到基本医疗服务管理与药品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活动的记录没做到完整、及时、规范。主动服务缺少原始记录,相应工作缺少规范的计划与总结。
222财务、资产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财务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非整体转型单位社区账目核算与领办医院有交叉,核算独立性弱。二是个别单位无内控制度并且编制不全。三是财务报告的编制在准确、完善、及时等方面做得不够。四是预算编写不够详细、全面。五是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大多没有会计职称,素质低,需加强培训。资产管理上存在有个别中心固定资产账目分类混乱,耗材记录不详,资产管理专用账簿的建立不符合要求等不规范现象。
223药品管理尚需规范一般药品管理所体现出的问题有:一是相关制度凌乱或不全,登记本填写不规范,无负责人签字。二是出现无采购计划、急救药品配备不足等问题。
基本药物的配备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基本药物品种有限,使一些有专业特色的社区在购买特殊药品时出现困难。另外在网上采购的基本药物存在配送不及时,还有些常用药品经常采购不进来。
3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加强规范学习,强化专业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指导部门的作用,组织下属的预防保健机构,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
32在机构管理上,应当加强人员培训、细化绩效考核,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流动大的问题,要制定好工作衔接的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相关计划、方案、总结并规范存档,建立医德医风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以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开展和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为原则,做好健康档案电子化,基本医疗服务管理与药品管理的信息化的准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各种形式公开本中心的信息、服务内容以及优惠政策,还应将社区参与、协同服务、主动服务、责任制服务常规化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保留图片资料,丰富佐证材料。
33财务综合管理上,各单位应当一是将社区机构的资产、负债等从医院中剥离出来,与医院相对独立,并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二是加强内控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保证实施。三是在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各单位应当将财务报告按月装订成册,并编制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负责人签字。四是预算管理上,各单位应按以收定支的原则认真编写收支总表、分项明细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定量对比说明,以体现预算的执行情况。五是在资产管理上应当做到设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进行登记。六是在财务核算基础上要尽快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单位开展医疗成本核算。
34药品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政府层面,加强沟通协调,配齐基药品种,加快药品配送速度。
4结论
通过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目前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管理工作虽然有自己的特色,但是在硬件建设、财务资产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因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高低不仅受到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影响,也受到政策与机构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3],服务设施齐备自身管理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能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就医需求,为社区居民服务提供便捷、可及、可得及安全有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周勇,张亮,罗乐宣,等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特征与项目界定原则[J]医学与社会,2006,19(7):8-9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发挥公立医院优势、整合社会医疗资源、完善市场运营机制、融入街道社区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整合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立足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社区卫生服务着力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于提高城区居民对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的满意度。在2007年7月前,基本完成机构规划和框架建设,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建设思路
(一)机构设置和规划。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6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按照丽水城区街道划分,在紫金、万象、白云、岩泉和水阁街道各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1.5万左右人口建1个服务站,其中,紫金街道中心下设3个服务站,万象街道中心下设2~3个服务站,白云街道中心下设2个服务站,岩泉街道中心下设1个服务站,水阁街道中心下设若干个服务站。水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体制仍按市政府〔2007〕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富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暂由莲都区卫生局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管理。
(二)性质和申办要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所辖社区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分别由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5家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办和承诺,经确认批准后挂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价、择优确定”的原则,在设备、人员、房屋等达到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申报,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考察论证后确定举办单位、发证、挂牌。
(三)运行和管理机制。市卫生局是城区社区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机构组建和日常管理,制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考核办法,定期督查、指导、培训、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经费,奖优罚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效率,同时,根据国家、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结合丽水实际,制定《丽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市疾控中心、妇保院、卫生监督所、市直公立医疗机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区域人群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区政府分别成立城区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网络。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市卫生、发改、人劳社保、计生、民政、药监、建设、计生、民政、宣传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市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市人劳社保部门负责完善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制定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工作、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莲都区卫生局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城区农村人口公共卫生组织、协调工作,并参与城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完善制度。
1.建立政府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原则,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从2007年开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服务人口补助(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流动人口每人每年7.5元),启动阶段先拨付部分补助经费,年度考核之后,按服务到位率兑现补助经费。从明年开始,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健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市、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报销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支付方式和有效的双向转诊约束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调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逐步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3.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三者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适宜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方面的基础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5月上旬):市卫生局设置规划、准入标准等,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完善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
(二)宣传申报阶段(5月10~25日):根据实施方案,举办主体进行申报、承诺,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举办单位。
(三)审查培训阶段(5月25~6月30日):按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举办主体做好机构选址、房屋装修、设备和人员配置等工作。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审查,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对责任医生、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全员培训。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范文篇3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较高、筹资渠道畅通、政策措施配套、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以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改扩建和新建为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综合改革、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评、购买服务的分配制度。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完善财政补助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按照3-5万居民规划设置。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社区,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或用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未规划预留用地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在人事、业务、财务单独管理的条件下,在医院内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其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统一由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镇卫生院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序列。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派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落实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探索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到基层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对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的监管,逐步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取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培养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主动承担社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无偿接收社区人才进修培养,另一方面要每年分批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服务3个月以上。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凡到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任中级职称时可免予下乡,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兑现补偿和奖励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考核任务与绩效工资挂钩。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
三、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完善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的暂行办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1.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2.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3.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按项目支出情况核定补助。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动项目库,由市财政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所需经费,市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由市财政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核定补助。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市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5.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发改委核定安排。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纳入我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其基本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社〔〕22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制,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外管理,全额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市卫生局可实行收入统筹政策,对综合效益较好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统筹上解一定额度资金,由市卫生局统盘考虑使用,作为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及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末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可按60%提取专用基金,剩余40%部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提取和用途按《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
市编办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每万居民4.5-5名配备。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退休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源,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要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并逐步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比例要低于二级以上医院,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三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人口委、食药局等部门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共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部门各司其职
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区要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设施保障;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社区调查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对经费收支及社区卫生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市民政局要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中的作用。
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办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关事宜。
市建设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管。
市规划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