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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含义(6篇)

来源: 时间:2025-08-03 手机浏览

制药工程含义篇1

【关键词】肌肽;精制;活性炭

肌肽是一种天然小肽,由β-丙氨酸和L-组氨酸构成,是具有抗氧化作用的活性物质。近年来已通过合成手段获得肌肽,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发现肌肽通过抵抗氧化应激、重金属螯合等机制,抑制化学性修饰和大分子聚合物的形成,从而调节全身各组织的蛋白质代谢。近年来医药领域研究工作证明,肌肽可用于预防缺血及再灌注引起的脑组织损伤〔1〕;治疗胃溃疡、烧伤、抗肿瘤〔2〕;并具有抗衰老、免疫调节作用;对眼局部治疗白内障的研究也逐渐显露头角〔3〕,并表现出对角膜组织代谢损伤和老年性白内障的功效。

肌肽的药用作用明确,但目前在国内主要用于保健、化妆品、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将其开发成药物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和重要的临床意义。根据国家要求,肌肽作为原料药申报需要做大量的试验研究,精制工艺是关乎原料药质量的重要技术内容,以将原料药中的杂质降低到合理的限度以下。本文对肌肽的精制工艺进行了优化及筛选,以期获得符合国家要求的精制工艺条件。

1材料与仪器

肌肽粗品、活性炭(四川三高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乙醇(湖南尔康制药有限公司);集热式恒温加热磁力搅拌器(巩义市予华仪器有限责任公司);高效液相色谱仪(LC-2010C,日本岛津公司);其余抽滤装置、电子天平等均为实验室常规仪器。

2方法与结果

2.1精制步骤将肌肽粗品溶解于蒸馏水中,加入一定量的活性炭,加热搅拌脱色,脱色后趁热过滤除去活性炭,于滤液中加入一定量的乙醇醇沉,充分析出后将醇沉物滤出、洗涤,经干燥和烘干后得精制品。

2.2精制品中杂质含量的测定为了检测精制过程对粗品中杂质的去除效果,对制得的精制品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精制品中杂质的含量[4]。色谱条件为:流动相0.040mol/L磷酸氢二钾溶液(用磷酸调pH值至6.30)-乙腈(38:62);色谱柱为NH2柱(200mm×4.6mm,5μm,资生堂公司);流速1.0ml/min;检测波长210nm;柱温35℃。按主成分自身对照法计算杂质含量。

2.3正交设计试验在对肌肽粗品的精制过程中,对精制效果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有活性碳的用量(A)、脱色时间(B)和醇沉过程中乙醇量占滤液量的百分比(C),选择这三个因素进行正交设计,每因素3水平,分别为1%、3%、5%,15、30、45min,80%、100%、120%、依照L9(34)正交表安排实验,以精制品总杂质含量为评价指标,筛选出最优的精制工艺。实验结果见表1。

表1正交试验结果与分析

2.4直观分析以精制品中的杂质含量为指标进行直观分析,杂质含量越少,则精制品的质量越好。极差R反映各因素对指标的影响程度,R值越大对杂质含量的影响越大,反之则影响越小。主次因素顺序确定为:A>B>C。其中A因素K1>K3>K2;B因素:K1>K3>K2;C因素:K1>K2>K3。确定较优精制工艺为A2B2C3。即活性炭用量为肌肽粗品的3%,脱色反应时间为30min,醇沉步骤乙醇用量为滤液量的120%。

3讨论

本文采用正交设计试验优化了肌肽的精制工艺,并对优选出的工艺条件进行了验证试验。结果表明优化的精制工艺能够大幅度的降低肌肽粗品中的杂质含量,为肌肽的药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方法重现性好、收率较高,易于操作控制,适用于原料药的实际生产。

参考文献

[1]沈耀,胡薇薇,.肌肽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2007,36(2):199-203.

[2]NagaiKineshirou,UseofL-carnosinefortumourtreatment[P]DE:3424781,1985,01,17

[3]郭勇,严宏,肌肽预防白内障形成的作用[J].眼科学报,2006,22(2):85-88.

制药工程含义篇2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在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中采用了二元划分法,但没有对假药和劣药的内涵作出明确界定,而是采用空白罪状直接援用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的定义。该定义不能满足刑法打击假药、劣药犯罪的需要。面对假药、劣药犯罪多发的现状,有必要探究我国刑法对假药、劣药界定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在比较与借鉴国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议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分,将两者合并为一种犯罪,即统一规定为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并规定统一的法定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分别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从罪状的表述上可以看出是采用了空白罪状,直接参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可见,我国药品管理法把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为假药,把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为劣药,并采用列举的办法罗列了一系列认定假药和劣药的情形。

刑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假药、劣药进行的这种二元区分,虽然表面看具有合理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难发现,刑法引用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的规定既不科学,也不严谨,更难以操作,不利于实现对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2001年“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就曾涉及相关问题,但随着复杂多变的形势发展,该司法解释已经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2009年5月“两高”又出台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该解释也只是从技术层面解决了部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于假药和劣药的区分与定性的合理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假药、劣药界定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刑法假药、劣药二元界定之缺陷反思

(一)刑法对假药、劣药作二元区分不科学、不合理

首先,我国刑法对假药、劣药的二元区分并没有实现对其社会危害程度的合理划分。刑法以伪劣程度的不同将不合格的药品分成假药和劣药,从对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行为的定罪量刑之差异上足以窥见,在法律规定的潜意识中,劣药的社会危害性不及假药的社会危害性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假药和劣药的社会危害性往往难分伯仲,并且,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两罪在罪名上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罪名的成立和量刑上却相差甚远。生产、销售假药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可以定罪且最高可以处死刑,而生产、销售劣药则需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以犯罪论处,且最高刑是无期徒刑。社会危害性相当的两种行为不仅罪名不同,且构罪的要件和刑罚处罚都有所不同,此时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难以得到体现。我国药品管理法以药品的伪劣程度对假药、劣药进行二元区分是不科学的,并没有实现对两种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合理划分,对假药、劣药制售行为的打击也有失公正。

其次,假药;劣药的二元区分所产生的实际结果违背了对假药、劣药进行划分的初衷。药品管理法将成分含量不符的情形界定为劣药,其本意是针对投料不足但差量极小的生产现象提出的。以某种药品为例,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其中某一成分的含量需要达到98%才算合格,而如果厂家偷工减料只投入了95%的该成分,因此造成剂量不足而使药效略有下降,那么这种药品就属于劣药。从这个角度看,该界定在行政法中,对于确保药品的质量是切实有效的。然而,由于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含量是否符合法定含量的界限范围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使得一些不法经营者可能有机可乘。不妨假设一种较为极端的情形,如某药某成分合法含量为85%以上,但某产商药品根本不含有该成分,即该规定的成分实际含量为0%,毫无疑问该药属于假药。但是倘若不法商家为获得暴利同时规避法律,把这种药品的该成分变为2%,成分2%药品的疗效和不含该成分的药品疗效没有实质的差异,但在处断上则有很大的差别。含量为0%者属于假药而含量为2%者属于劣药,在构罪标准和追究责任时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结果。

最后,假药、劣药的二元区分也造成了实践中假药、劣药之间难以区分的情形,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药品管理法通过列举的办法将假药与劣药的表现形式列举出来,但这些表现形式在假、劣药认定过程中容易出现竞合,使得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难以进行区分与界定。例如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变质了的药品属于假药,但超过有效期药品性质区别很大,部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还处在药品稳定期内,没有失去药效或者还没有变质,但有一些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经变质失效甚至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这样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是假药还是劣药就可能出现竞合,即假如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经变质了,那么该药品既是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假药又是该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劣药。这里有学者指出可以采用法条竞合中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来解决这个竞合问题,即当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经变质则适用重法以假药论处,若还处于药物稳定期内即还没有变质时则以劣药论处。⑴虽然原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方面,该原则的适用使得法律对劣药情形中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这一情形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该处理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给司法者带来了不便,对于绝大多数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是否已经达到变质的程度用肉眼是难以识别与认定的,只能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加以辨别,根据“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倾向于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这就给执法者带来了很大的操作困难,甚至各地标准或者检测方法的不同可能对变质的认定结论也会有所不同。

(二)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的界定不严谨、不规范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采用列举的方法罗列了一系列认定假药、劣药的情形,但有些情形的规定和表述缺乏相应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首先,对假药、劣药概念及范围的规定不具体,不严谨,缺乏可操作性。具体体现为:一是关于假药中所规定的变质的和被污染的情形规定得不够具体。对于变质和污染达到什么程度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种操作性不够强的规定往往只能流于形式,难以落实。本文认为此处应当对变质和被污染两种情形有一个定性和定量的指标,具体规定什么情形与什么程度属于变质和被污染的情形。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对于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属于按假药论处的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在处罚通知上必须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果是不科学的,应该直接将其规定为假药,而不是按假药论处;⑵二是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但何为该法所谓的药用要求也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在缺乏法律解释的情形下,本条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困难。三是我国药品管理法用于界定劣药的“含量不符”概念中的含量不明确,距离标准含量的多少并未给出具体规定,使得含量悬殊的药品可能定为同一种性质。

其次,对假药、劣药概念及范围的规定不够全面,存在法律漏洞。在明确假药的情形中第六项规定“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在这当中只规定了超出情形而完全忽视了缩小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超出情形更为普遍,但是缩小情形也不容忽视。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以缩小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而刻意夸大某种特征或功能以达到强化目的的现象,其所大力宣传的可能并不是药品的主要功能而只是迎合了市场的需要。

再次,假药、劣药概念的表述不符合刑法严谨逻辑的要求。例如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属于劣药,同样是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还表述“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附形剂和附加剂”。附加剂是包括着色剂、矫味剂等除了主药以外的一切附加材料的总称,因而辅料与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而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在列举劣药的情形时把它们并列叙述,存在逻辑上的问题。

二、国外及国际组织关于假药、劣药之法律界定

世界卫生组织将假药定义为:故意或欺诈性地标错品种或/和其来源的药品。具有同类性质的产品、含有标准成分或不具有标准成分的产品、不具有活性成分或活性成分含量不足的产品以及伪造包装的产品都属于假药。⑶国际制药协会(1FPMA)联合英联邦制药协会对假药进行了定义,认为假药是指故意或欺诈性地标错品种或/和其来源的药品。其中含有标准成分、不具有标准成分、不具有活性成分以及伪造包装情形都属于假药。⑷

此外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对药品的定义也比较科学和全面。以美国为例,在药品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有着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经过多次修改,已成为世界上最全面的药品管理法律,其中有关规定我国可以予以参考和借鉴。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规定,所谓假药是指某种药品或药品的容器或标签上,未经授权,带有该药品的实际生产商、包装商或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药品生产商、加工商、包装商,经销商的或与之相似的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印记、设计,因而错误地将该药品指向,或使得该药品被认为是由该其他生产、包装或经销商生产、包装或经销的。⑸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中把所有不合格的药品统称为假药,并且根据药品的实质问题和形式问题把假药划分为掺假药和冒牌药,即把内在质量存在问题的药品归为掺假药,而把药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标签有问题的药品归为冒牌药。⑹

三、假药、劣药概念之统一与立法完善

从上述有关国际组织及美国关于假药的定义及范围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与国外其他国家关于假药的定义具有以下几点不同之处:(1)假药的认定标准不同。我国的判断标准是国家药品标准,把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一致的认定为假药或劣药,而国外则把药品的标示与实际是否相符作为判断假药的主要标准。(2)两者关于假药所规定的范围不同,根据国外关于假药的认定标准,不仅包括实质的冒充还包括了商标、药品名称、标示、外观及包装等形式的冒充,而我国假药概念中的“冒充”仅指对药品的实质性冒充,我国关于假药所规定的范围比国外所规定的假药范围窄得多。(3)我国根据不合格药品的伪劣程度将不合格的药品分为假药和劣药两种,大多数国家并没有这样划分,而是根据不合格药品是外在质量不合格还是内在质量不合格将不合格药品划分为掺假药和冒牌药。两种划分方法相比较,虽然我国这种划分方法从制定者的原意来说,意图根据不合格药品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区分假药、劣药的不同惩处办法,从而达到有效惩处假药、劣药犯罪的目的,但是由于假药、劣药之间的界限难以界定,且二者的危害程度也难以明确,这就使得立法者的原意难以实现。而美国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划分方法,由于划分标准清晰、思路清楚,便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快速、有效地对不合格药品的属性进行判定,这对我国此类立法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我国刑法中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将假药、劣药两个概念统一起来,统称为伪劣药,不再进一步区分。刑法中对假药、劣药进行区分也是违背了该划分的立法初衷的。同时,国外相关立法基本上不区分假药与劣药,若我国对假药与劣药也不加以区分,可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从而有利于开展司法协助等合作交流活动。我国目前对不合格药品的规定只限于实质的不合格药品,而没有包括形式上的不合格药品,因此没有必要把不合格药品再进行细分。因此,通过对假药、劣药界定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刑法中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将假药、劣药两个概念统一起来,统称为伪劣药,不再进一步区分。

我国立法将不合格药品区分为假药和劣药两种,并且对两种犯罪分别规定不同程度的刑罚,其目的在于根据不合格药品的伪劣程度来界定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以此划分不法行为责任的轻重,进而区分行为的罪刑的轻重。把假药、劣药都统一规定为伪劣药品,虽表面看失去了一种划分责任轻重的方式,但是根据药品的伪劣程度来确定不合格药品犯罪的危害程度并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因而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生产、销售劣药罪合并为一个罪名,统称为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根据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参照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的客观危害程度、相对入主观故意程度以及违法行为被发现后的态度等要素区分刑事责任的轻重,进而区分量刑。这种方法较更为科学,避免出现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的问题,更能实现法律的公正性。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邱雪兰、傅晓华、宋民宪、蒋学华:《假劣药定义的探讨》,载《中国药事》2008年第1期,第15页。

⑵参见于培明、黄泰康:《变质或被污染药品的法律处理探讨》,载《中国药事》2007年第3期,第160页。

⑶参见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Generalinformationoncounterfeitmedicines.http.//www.who.int/medicines/services/counterfeit/overview/en/;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3月14日。

⑷参见美国食品、药品、化妆品管理机构网:http://www.nafdacnigeria.org/identified.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3月14日。

⑸参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官方网:http://www.fda.gov/opacom/laws/fdcact/fdctoc.htm;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3月14日。

制药工程含义篇3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上海200240)

【摘要】药厂的空调自控系统是确保药品生产环境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保障,通过施贵宝药品仓库区阴凉库的空调自动化控制系统地研究,设计和应用,进一步了解空调自控系统在整个药厂的设计,应用和功能。

关键词药厂;空调;自控系统

0引言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关系到人的健康和安危。为了保障药品质量,要严格监测控制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环境温度、湿度、洁净度以及房间压差等参数,并及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对环境控制参数进行自动调节。空调自控系统完成空调机组的状态监视,参数控制,远端遥控,实现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各个环境参数的控制和监视,并实现远端的监视和遥控。

1系统的控制要求

阴凉库温度要求控制在5~20度之间,湿度要求控制在35%~75%,为了保持洁净度,仓库和人流物流通道的压差要求大于一定的压力。仓库的温度湿度风压值等要24小时实时监控,可以即时查询打印所有历史信息,同时要有温湿度预警和报警功能。整个空调系统的启停,频率设置,参数控制和调整等要求通过中央控制室远程操作和监控。

2系统的硬件配置

整个控制系统的硬件配置可以分为三级:集中监视操作级,控制级和现场级。

(1)集中监视级主要集中在中央控制室,包括网络控制器,打印机,监视电脑。它们实现信息的集中监视,命令的集中,并实现信息的再处理,如定时打印,实现信息显示的表格化,信息统计和计算等。

(2)控制级主要分布在位于机房的直接数字控制(DDC)箱中,控制程序和配置就位于DDC中,参数的采集和控制就在这里实现。本项目的DDC控制级主要包括江森DX9100数字控制器,XT-9100通讯模块和XP-9102输入输出扩展模块等。

(3)现场级主要由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组成。传感器包括温度,湿度,压力传感器,微压开关,开关信号,其他系统来的模拟信号和开关信号等,现场的物理量通过传感器转化成系统可以接受的电气量。在本系统中有安装在阴凉库货架上的温湿度一体的传感器,安装在阴凉库和物流通道及人流通道检测房间压差的微压变送表,以及安装在空调送风回风管上的温湿度传感器,压差开关等。现场的执行机构包括电动调节阀,电磁阀等。本系统中的执行机构主要有冷水调节阀,热水调节阀,湿度调节阀。同时现场级还包括空调变频器的报警信号,启停控制信号,频率给定和反馈信号等。

3系统的控制原理

空调系统启动后若无报警信号,则开始根据设定温度调节,当风管上传感器检测到的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时,调节热水阀的开度,流出更多的热水提高温度;当检测到的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调节冷水阀的开度,流出更多的冷水降低温度;同样根据设定的湿度调节湿度阀的开度,使得湿度平稳的达到控制值。根据检测到的风压表的压差值调节变频器的频率;根据需要控制变频器的启停;显示,记录空调箱的送风回风温度,湿度,过滤器的压差报警,出口端的压差,阀的开度,变频器的运行频率和报警等。

4系统软件的控制

系统的软件控制主要包括DDC中的控制程序和监控级工作站上的组态控制程序。

(1)控制级程序以江森控制软件GX9100为设计平台,根据现场级的工作特性,组态模拟输入输出点的特性,软件的核心部分是温湿度控制,采用PID控制来调节温湿度。PID控制指的是闭环控制系统的比例积分控制,它根据给定值和实际输出构成偏差,将偏差比例P,积分I和微分D通过一定线性组合构成控制量对被控对象进行控制,当控制量的目标与检测值直接存在误差时,误差小,操作量小,反之,误差大,操作量大。在控制算法中含有偏差比例项,简称P动作,对具有自平衡性的控制对象施行比例控制,最后其步阶变化会留下一定的误差,称为稳态误差或偏差,使控制算法中含有误差积分比例项,可消除稳态误差,简称I动作,偏差的增减反映在操作量上,为了改善控制特性,所以使控制算法中含有偏差微分比例项,简称D动作,包含以上三种动作的控制算法即PID控制。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质量决定性环节在于温湿度的PID控制参数的整定调节。在本系统中的温度和湿度就是用PID控制冷热水阀和湿度阀的开度,使得阴凉库温湿度基本恒定在设定值。

(2)监控级工作站上的组态控制程序主要通过安装在工业电脑上的METASYS平台上在线进行,在线生成就是在线设置和修改数据库的过程,设置数据库则是指对构成设施的网络,设备,PC组,系统和目标进行定义。首先定义网络,网络的名称我们定义为SASS,网络和操作员工作站的连接方式为N1-Direct连接;网络设备包括网络控制模块,操作员工作站PC,打印机,把这些设备都定义在SASS网络的Device系统中。定义好网络设备定义PC组,PC组是指一组系统的组合。在SASS网络下建立一个仓库PC组,在仓库这个PC组下定义阴凉库AHU15这一系统。系统是按功能,位置等相互关联的一组目标,在定义目标之前先定义软件模型。软件模型是为定义控制系统软件目标而预先定义的一组默认属性,在生成目标时指定一个模型,METASYS就会用这一模型作参照,并将它的属性和量值赋给要定义的控制系统的目标。定义软件模型是在归档数据库中添加新模型,这样在为专用控制器组态控制系统而生成数据库的过程中可以把它当作参照模型。在此项目中根据以上的硬件配置和控制要求定义AHU15这一软件模型,在软件模型中对模拟输入,输出,数字量的输入输出以及一些中间变量等定义其属性量值。有了软件模型后在控制系统里定义目标。在AHU15系统下基于建立好的软件模型定义新的目标并为目标的属性赋值。在阴凉库AHU15系统中根据现场监控和操作需要,有温度,湿度,风压,空调状态,阀的开度等20项目标。

5结束语

针对阴凉库空调自控系统的控制要求,建立了以DDC作为控制中心,以METASYS作为中心监控操纵站的一个智能化的,安全稳定的,环保节能的空调自控系统。空调自动化管理覆盖了整个药厂,除了厂房车间,仓库,办公室,还有动力,消防,锅炉,变电系统等。系统在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每年都有新的系统加入。空调自控系统是保证药厂安全正常运作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周末.制药车间的空调自控系统的研究与应用[D].华东理工大学,2011-12-13.

[2]王林.空调自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0-04-10.

[3]陈平.药厂净化空调系统F-PID控制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9-04-22.

制药工程含义篇4

[关键词]何首乌;炮制;中药

[中图分类号]R2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4(a)-009-03

中药何首乌为蓼科植物何首乌PolygonummultiflorumThunb.的干燥块根,是一味较常用的中药,味苦、甘、涩而性温,归肝、肾、心经,具有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的作用,常用于治疗阴血枯、须发早白、筋骨不健等证。临床处方应用有制首乌、生首乌两种,制首乌用量10~30g,煎服。生、熟首乌均有降血脂的作用。生首乌为何首乌干燥块根的生品,用量6~12g,煎服。生、熟首乌均有降血脂作用。生首乌有明显的泻下作用,需通过加工炮制,以减轻何首乌对机体的副作用。根据现代药理研究,何首乌含蒽醌衍生物、卵磷脂等,以大黄素为多,故生首乌能促进肠道蠕动而通便,用于血虚肠燥便秘;若以黑豆汁拌蒸制成制首乌,蒽醌衍生物破坏减少,则泻下作用减除,卵磷脂经制后易于溶出。

1何首乌炮制的历史沿革[1]

1.1净制

何首乌净制法主要是去泥土和去皮。宋代《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载有“采时乘湿布帛拭去泥土、何首乌新果者去皮土”。《本草纲目》又载有“竹刀刮去粗皮”。

1.2切制

何首乌切制法,历史记载有竹刀、铜刀切片、锉、捶碎等法。清时期多沿用前人的切制法,历代对何首乌切片的工具、切片的厚薄已有较明确的记载,切制时多用竹刀,后提出用铜刀,忌铁器,但未见有明确的理论阐述。

1.3不加辅料制

何首乌不加辅料制是指单纯加热进行的炮制方法,包括煮、蒸、曝、炒、炙、焙等。

1.4加辅料制

何首乌加辅料制有用1味或2味或2味以上的辅料。历代记载方法亦较多,所用辅料有黑豆、酒、醋、米泔水等。

1.5药汁制

何首乌药汁制造多为药物与辅料共制。

2何首乌的炮制工艺

2.1净制

净制时不须除去黑皮,只须“除去杂质、洗净、润透、切厚片、干燥”。研究表明,何首乌外皮、去皮后的部分及其两端化学成分存在一定的差异,并认为应去除两端,可不去除外皮[2]。2.2切制

何首乌多切成厚片或薄片。研究表明,何首乌饮片按《中国药典》要求切成2~4mm的厚片或1~2mm的薄片,有效成分蒸制时既不流失,又能在煎煮时较完全地被溶出[3],而采用在产地趁鲜直接加工切制成制何首乌饮片的形状,既简便、省工、节约成本,同时又能防止水溶性有效成分流失。

2.3润制

炮制多采用蒸制法。蒸制之前必须首先对生何首乌进行润制,润制的方法和程度是保证制何首乌饮片质量的关键。润制不透,其后的蒸制难以达到要求,润制用液体量过大,易造成有效成分的溶解损失,较适宜的用水量为何首乌∶润制用水量=1∶1。润制时间过长,易滋生微生物,引起药材质量变化。何首乌饮片室温润制过程中,润制时间为12h,此条件下饮片完全润透,润制达到工艺要求。吸水率随温度和时间的增加而增大,当温度为71℃、时间为131min时,吸水率达52%以上。与室温润制法相比,润制时间从720min缩短至131min,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微生物的影响。总之,何首乌润制的基本要求是达到润透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用水量和缩短润制时间,以便降低有效成分的损失和微生物的影响[4]。

2.4炮制

2.4.1黑豆制法取生首乌片或块,用黑豆汁拌匀,润湿,置非铁质的适宜容器内,密闭,蒸或炖至汁液吸尽,药物呈棕褐色时,取出,干燥。每100kg何首乌片(块)用黑豆10kg[5]。

黑豆汁制法:取黑豆10kg,加水适量,约煮4h,熬汁约15kg,黑豆渣再加水煮约3h,熬汁约10kg,合并得黑豆汁约25kg[3]。

2.4.2清蒸法取何首乌片,稍润,置蒸锅内密闭,隔水分别蒸至药物内外呈棕褐色,取出,干燥[3]。

有学者经实验后建议采用何首乌饮片加豆浆拌匀后,于蒸气灭菌柜中,lkg压力蒸4h,然后再闷4h之法可代替原来的蒸制法[1]。

现行还有酒润、酒蒸、熟地汁蒸、黑豆生姜煮等炮制方法[5]。不同炮制方法直接影响药材的成品收率及内在质量,而以上方法中,2005年版《中国药典》仅收载了黑豆制法和清蒸法,而炮制时间的长短对何首乌有效成分的影响较大。田源红等[6]以何首乌中二苯乙烯苷、多糖、大黄素的含量为指标,采用正交设计综合评分法优化黑豆汁炖何首乌的工艺。结果优化所得工艺为炖36h,干燥9h,干燥温度80℃。田源红等[7]以何首乌中二苯乙烯苷、多糖、大黄素的含量为指标,采用正交设计综合评分法优化清蒸何首乌的工艺。结果显示,清蒸28、32、36h,干燥7~9h,80~100℃干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故认为传统认为清蒸32h为最佳工艺值得商榷。

3不同炮制法对有效成分的影响

3.1黑豆汁蒸对何首乌有效成分的影响

2005年版《中国药典》规定何首乌的炮制方法为黑豆汁蒸或清蒸,但在高温高压的炮制过程中,二苯乙烯苷、卵磷脂等活性成分被较大程度地破坏,而大黄素等蒽醌类化合物由于结构稳定,很难降解[3]。何首乌经黑豆汁拌蒸后,其中大黄素、大黄素甲醚无论在甲醇溶液中还是乙醚溶液中含量均降低。炮制时间越长,降低越多[3]。任丽建等[8]分别采用黑豆汁拌蒸0、2、4、6、8、10h,用HPLC测定炮制饮片中二苯乙烯苷的含量;醋酸镁比色法分别测定炮制饮片中游离蒽醌和总蒽醌的含量。结果显示,用黑豆汁拌蒸的何首乌饮片10h内二苯乙烯苷含量随炮制时间的延长先逐渐上升而后下降,以6h为峰;游离葱醌含量逐渐升高,总蒽醌含量无显著变化。

3.2发酵法炮制对何首乌有效成分的影响

杜晨晖等[9]采用HPLC法和UV分光光度计法,对不同菌株发酵的何首乌样品及其发酵前后的化学成分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利用微生物酶的专一性,筛选出其中只降解何首乌中的蒽醌类化合物而不破坏其有效成分的菌种。

3.3膨化炮制对何首乌中蒽醌含量的影响

郭海霞等[10]运用醋酸镁比色法对膨化炮制前后的何首乌中的蒽醌成分进行含量测定,将膨化炮制前后的何首乌分别经直接超声处理、酸水解后超声处理,以1,8-二羟基蒽醌为考察指标,分别测定膨化前后游离蒽醌、结合蒽醌含量。结果显示,膨化后何首乌中游离蒽醌和结合蒽醌均有所下降,但结合蒽醌要比游离蒽醌下降更明显。

3.4传统清蒸法对何首乌有效成分的影响

何首乌常用的方法为清蒸法。何首乌中结合蒽醌随着蒸制时间的延长而减少,结合蒽醌水解反应属于一级反应,反应物为游离蒽醌[11]。清蒸片中二苯乙烯苷、鞣质的含量随着炮制时间的延长而减少,而含糖量增加[2]。

3.5高压灭菌蒸制法

高压灭菌柜蒸制30min,然后再烘干,可提高工效10~20倍,降低生产成本,且避免了药汁流失,从而提高了炮制品质量[2]。有文献报道,高压法(120℃,高压加热蒸8h)制品在对血虚小鼠RBC、Hb嵌复方面及对去肾上腺饥饿小鼠肝糖原积累方面药效基本相同,但高压法制何首乌在对血虚小鼠RBC增加值方面优于药典法,提出高压法有省时、省料、操作简便、降低成本等优点[1]。

4炮制前后药效的变化

4.1增强免疫

黑豆汁拌蒸32h的何首乌具有增强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及增强细胞免疫的药理作用,并具有对抗强的松龙免疫抑制剂的作用,生何首乌无此作用[1]。

4.2保肝作用

制何首乌可增加肝糖原的积累,由此有学者推断制何首乌的补肝肾作用在于修复肝细胞的损伤[2]。

4.3抗感染作用

黑豆汁制首乌各组均有抗感染作用,且以黑豆汁制10h为抗感染作用最佳蒸制时间。实验表明,黑豆汁制各组明显减轻二甲苯和巴豆油所致小鼠耳壳红、肿症状,与生理盐水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随着蒸制时间的延长,抗感染作用增强[12]。

5讨论

5.1炮制工艺方面

何首乌历代炮制方法有净制、切制、不加辅料制、加辅料制、药汁制几大类20多种炮制方法,而现今使用的仅有净制、切制和加辅料黑豆蒸制,其他多种炮制方法多已未沿用。古人的很多传统经验炮制方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将它们传承沿用下去,发现其不足之处并将其改之。例如,对于何首乌黑豆煮制、蒸制及对何首乌的清蒸制法中炮制时间应为多长才是最佳炮制工艺时间,目前,很多人认为32h为宜,但这是否真是最佳时间有待进一步研究。实验表明,清蒸28、32、36h,干燥7~9h,80~100℃干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7]。因此,应该科学地去继承和发扬前人对何首乌经长期实践经验总结出的炮制方法,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如今我们已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明、创新、改进了炮制方法,如膨化炮制法、发酵炮制法、高压灭菌蒸制法等,炮制学还是一门新的学科,其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5.2药理方面

何首乌除上述增强免疫、保肝、抗感染药理作用外,还对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有作用,并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抗衰老及增强记忆力作用、抗菌作用等,其中何首乌抗金色葡萄球菌的作用比各种炮制品都强。黑豆蒸首乌对白色葡萄球菌、酒蒸首乌和地黄首乌对白喉杆菌的抑制能力优于生品和其他炮制品[13]。何首乌为中药常用品,其药理作用甚多,随着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高速发展并渗透到中药研究领域,对何首乌及其他中药材的药理研究有重大意义。

5.3临床方面

近年来关于何首乌的临床不良反应的报道增多,尤其是对肝脏的损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何首乌具有保肝作用,但是临床出现的何首乌导致肝脏中毒的报道,使我们对何首乌保肝甚至其他药理作用进行重新评价,合理运用何首乌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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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林福,刘振丽,宋志前,等.何首乌炮制研究进展[J].中国药房,2007,18(30):2377-2378.

[3]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122-123.

[4]赵声兰,赵荣华,夏丽,等.何首乌炮制过程中的润制工艺研究[J].中成药,2006,28(2):24.

[5]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规划教材委员会.中药炮制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235.

[6]田源红,张丽艳,杨玉琴,等.综合评分法优化黑豆汁炖何首乌炮制工艺[J].时珍国医国药,2007,18(3):549-551.

[7]田源红,张丽艳,杨玉琴,等.综合评分法优化清蒸何首乌炮制工艺[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07,29(6):15-17.

[8]任丽建,金勇,尹寿玉.炮制方法对何首乌有效成分影响的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07,18(30):637-638.

[9]杜晨晖,王兴红,赵荣华,等.发酵法炮制何首乌的初步研究研究[J].天然产物研究与开发,2008,20(3):540-544.

[10]郭海霞,单连海.膨化炮制对何首乌中蒽醌含量的影响[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8,5(3):74.

[11]赵荣华,赵声兰,解奉江,等.何首乌清蒸工艺研究[J].中草药,2007,38(2):210-212.

[12]陈正爱,李美子,曲香芝.何首乌炮制方法与其抗炎作用的关系[J].中国临床康复,2005,9(43):111-113.

制药工程含义篇5

联合国国际会计组织指出,环境成本亦是指根据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时,需要为此采取或者被动采取相应措施而发生的成本,以及因为执行企业的环境目标所付出的其他的成本。这一概念是从狭义角度对环境成本的概念含义进行总结的。而从广义的角度上看,环境成本则是指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和。本文研究视角是广义的环境成本。根据以上的含义界定可以将环境成本划分为四类,其成本结构图如图1.1所示。图1.1成本结构图。其中,“环境成本(1)”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成本,就是会计上已经确认并进行计量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环境成本(2)”属于在现行政策条件下,在会计上已经确认并计量的环境成本,即内部环境成本。因此将环境成本(1)和环境成本(2)二者相加,就是目前已经确认计量的全部成本,也就是在传统会计核算中采用的成本的数字。“环境成本(3)”被定义为可以货币化的外部环境成本,在现有会计核算系统中,这部分成本不需要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同时企业不需要对它负责,并且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润,故在做出决策时也没有深入考量。那么如果从全体社会成员的角度来看,环境成本(3)确实对于自然环境以及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全社会需要为此付出代价。“环境成本(4)”是不能货币化的外部环境成本,因此很难用货币来量化,同时也难以将其纳入成本中来达到做出正确决策的目的,故只能做一定的定性分析。

二、针对制药行业环境成本核算的方法探究

1.制药环境成本的确认。在针对制药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中,首先是要根据各项支出发生的时间空间作用的不同,来确认历史成本的核算。具体的确认流程是:首先是要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进行确认;其次是要针对以往环境污染所导致的环境成本进行确认;最后则是要针对成本效益在环境成本方面的体现进行确认。2.关于环境成本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确认计量。为了有效地实施环境预防和治理,企业购置相应的固定资产在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方面应予以资本性,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环保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环保工程”、“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这也是对于环境成本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的有效体现。3.制药环境成本的计量。环境成本计量指的是根据环境成本的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将其予以量化的实现过程。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对于计量单位的拓展;二是运用非历史成本法开展的确认计量;三是指利用特定计量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计量。

三、制药行业环境成本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1.环境法规建设的滞后性。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关于制药行业环境成本核算方面的立法仍较为落后,而且很多要求都是缺乏必要的强制性,不仅是在核算内容、核算形式还有在数量上也都缺少清晰明确的规定,因此导致大部分企业在环境成本对外披露方面避重就轻,逃避对外披露的责任和职责,这样不仅不利于企业控制和降低环境成本,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对于环境法规的建设。2.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大部分制药企业采用完全成本法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并将全部的成本费用大致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制造成本,另一类是期间费用。但是因为通常在传统会计领域采用的是比较武断的分配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同时也不能对产出的计量方法进行统一,所以无论是按照产量还是产值来进行划分,都使成本在划分和分配标准之间失去直接因果关系。而且在制药企业的成本核算过程中,环境成本表现得比较分散且发生额度较小,因此在财务核算的工作中环境成本完全没有体现出来。3.环境成本核算中未包含回收复用项目。一般情况下,制药行业的修旧利废、回收复用,指的是重新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质,通过修旧利废降低成本、回收复用增加效益,这样不仅减少了浪费,而且能够更大限度的实现利用和节约资源,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制药企业并没有在成本及其价值方面进行详细的测算和控制,也没有在制药环境成本的核算中对这方面进行详尽的阐述和说明,这样也就最终导致了制药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的不完整性。

四、对制药行业环境成本核算的建议

1.完善环境会计准则,提高环境成本核算能力。首先,我国制药行业的立法主要着眼于制药安全方面,较少有针对环境方面的立法,致使制药行业在开展环境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所以针对这种情况的存在,应当及时完善环境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制药行业的环境法律法规,这样就能够使得制药行业重视其环境方面的总体投入。同时当企业的环保投入加大到一定程度,并且已经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利益的时候,环境成本的核算工作自然会得到重视,并被企业提到议事日程当中来的。其次,我国在环境成本核算方面的复合型核算人才尤为缺乏,而环境成本核算工作是需要复合型人才才能实施和开展的。所以必须通过培训和学习才能提高核算人员的综合实力,提高员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最终为企业成本核算的应用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2.引入管理核算理论,科学利用作业成本法。根据目前成本项目不合理归集和分配的情况,应该要求相关的制药企业尽可能的运用先进的管理核算理论,充分合理运用作业成本法,并积极推进制药环境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用环境会计,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反应过去的信息,同时也能进一步了解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趋势。此外准确提供成本核算信息,可以使企业在管理决策与未来发展方面尽可能控制成本,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要实现环境成本控制与管理,作业成本法是一个很好的选择。3.加强环境成本内部化管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过程的含义是将制药企业因为污染环境所产生的成本划分到企业的整体成本支出中去。所以针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管理,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对制药行业环境保护的制约力度和激励作用。其次是要求企业的决策者积极增强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并有效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决策者应该尽可能地针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逐渐地建立起以人为本的环保意识并承担节能减排任务。最后要求全面加强对环境成本外部不可量化的部分进行研究。

作者:张亚辉石野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张海峰.基于循环经济的项目投资决策方法研究与应用[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07.

[2]张群,荀志远.考虑环境成本的项目经济分析方法[J].统计与决策,2005,19:029.

制药工程含义篇6

关键词:白及胶/微米三七膏NF-κB信号通路脂多糖糖尿病足溃疡

StudyonEffectofHyacinthBletilla/MicronPseudo-ginsengSalveDrug-containingSerumonLPS-inducedInflammatoryInjuryModelofMacrophagesbyNF-κBPathway

XIEYuZHANGKangZHANGJin-mei

DepartmentofGeneralSurgery,Shaanxi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

Abstract:ObjectiveToexploretheeffectofHyacinthBletilla/MicronPseudo-ginsengsalvedrugcontainingserumonLPS-inducedinflammatoryinjurymodelofmacrophagesbyNF-κBpathway.MethodsTheRAW264.7cellsatlogarithmicgrowthstageareprocessedwithlipopolysaccharide(LPS)atdifferentconcentrations(5,10,15,20,25μg/mL).ItsproliferationrateisdetectedbyCCK-8method.TheoptimalLPSconcentrationisdeterminedandtheRAW264.7modelofinflammatoryinjuryisestablished.Thecellsaredividedintonormalcontrolgroup,LPSgroupandBletilla/MicronPseudo-ginsengdrug-containingserum+LPSgroupwithdifferentconcentrationgradient(50,100,150,200,250,300μL/mL).TheODvalueofeachgroupisdetectedbyCCK-8methodtodeterminetheoptimalconcentrationofdrug-containingserum.Thecellsaredividedintonormalcontrolgroup,blankserumgroup,drug-containingserumgroup,LPSgroup,LPS+blankserumgroupandLPS+drug-containingserumgroup.TheproteinexpressionlevelsofNF-κBp65/p-IκBαincytoplasmandnucleararedeterminedbyWesternblotting.ResultsTheoptimalconcentrationofLPSis10μg/mL.Theoptimumconcentrationofdrugcontainingserumis250μL/mL.Comparedwiththenormalcontrolgroup,theproteinexpressionlevelsofNF-κBp65incytoplasmaresignificantlydecreasedinLPSgroup.TheproteinexpressionlevelsofNF-κBp65innuclearandp-IκBαincytoplasmaresignificantlyincreasedinLPSgroup(P<0.01).ComparedwiththeLPSgroup,theproteinlevelsofNF-κBp65innucleararesignificantlyincreased,NF-κBp65innuclearandp-IκBαincytoplasmaresignificantlydecreasedinLPS+containingserumgroup(P<0.01).ConclusionBletilla/MicronPseudo-ginsengdrug-containingseruminhibitsNF-κBp65entryintothenucleusandIκBαphosphorylationandreducemacrophagesecretionofinflammatorycytokines,therebyimprovingLPS-inducedinflammatoryreactionbyNF-κBsignalingpathway.

Keyword:HyacinthBletilla/MicronPseudo-ginsengsalve;NF-κBpathway;LPS;diabeticfootulcer;

脂多糖(LPS)是革兰阴性菌外膜的重要组成成分,被定义为毒力因子和血清型特异免疫原[1-2]。在介导炎症反应的过程中,巨噬细胞起最主要作用,正常时呈静息状态,受刺激后,能分泌出多种炎性介质[3]。因此,利用LPS诱导RAW264.7巨噬细胞发生炎症反应,并通过药物干预来观察药物对炎症反应的影响,已经成为实验中常用的模型[4]。糖尿病足溃疡(diabeticfootulcer,DFU)是一种慢性难愈性溃疡,该病发生发展周期较长、治疗费用高、预后效果差,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在DFU创面炎症反应中,巨噬细胞激活核因子(NF)-κB的结合活性,上调多个相关炎性基因表达产生大量炎性因子,如肿瘤坏死因子(TNF)-α、白细胞介素(IL)-1β等。TNF-α可增加线粒体生成,加剧氧化应激,激活IκB激酶(IKK),更进一步刺激NF-κB,使之释放更多炎性因子,形成慢性低度炎症信号的正反馈[5-6]。本课题组前期研究发现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具有促进DFU慢性溃疡创面肉芽组织修复及抑制炎性细胞因子的功效[7],但具体机制尚不明确。本研究在此基础上应用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作用于LPS诱导的RAW264.7细胞炎症损伤模型,进一步探讨基于NF-κB信号通路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改善炎症反应的机制,从而为DFU的防治提供新思路。

1材料与方法

1.1细胞

小鼠巨噬细胞RAW264.7,购自武汉普诺赛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2药物

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业中心制作。制备方法:将水体醇沉法提取的白及胶与振动机细胞级超微粉碎机制取的微米三七粉按照1.5︰1、3︰1、6︰1比例放入烧杯,加入蒸馏水,加热并搅拌药液2h,过滤药液,将药渣再次加热过滤,合并两次过滤液,浓缩至1g(生药)/mL,即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将制备好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分组给予大鼠灌胃,连续7d后自腹主动脉采血,抽取血清。经前期实验证实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最佳比例为6︰1,本次选用6︰1浓度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进行实验。

1.3主要试剂与仪器

脂多糖,美国SigmaAldrich公司;RPMI-1640培养基,美国GIBCO公司;胎牛血清,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CK-8细胞增殖-毒性检测试剂盒、RIPA裂解液、BCA蛋白定量检测试剂盒、SDS-PAGE凝胶制备试剂盒均购自博士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蛋白Marker、PVDF膜,上海碧云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ECL显影定影试剂,美国ThermoFisherscientific公司;蛋白提取试剂盒,上海贝博生物科技公司;一抗NF-κBp65、p-IκBα、β-actin、HistoneH3、二抗HRP标记山羊抗兔IgG为沈阳万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1.4检测建立RAW264.7细胞炎症损伤模型的LPS最佳浓度

将RAW264.7细胞设置为正常对照组及不同浓度(5、10、15、20、25μg/mL)的LPS组,前者加入RPMI-1640基础培养基,后者依次加入不同浓度梯度的LPS溶液,用CCK-8法得到各组光密度(OD)值及细胞增殖率,最终筛选出LPS的最佳浓度。

1.5检测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最佳浓度

取对数生长期的RAW264.7细胞,设置为正常对照组、LPS组(最佳浓度)和不同浓度梯度(50、100、150、200、250、300μL/mL)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LPS组。在对照组中加入RPMI-1640基础培养基,其他组均加入LPS(最佳浓度)溶液,培养2h后加入不同浓度梯度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采用CCK-8法检测各组的OD值,确定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的最佳浓度。

1.6细胞培养

将细胞分为正常对照组、空白血清组、含药血清组、LPS组、LPS+空白血清组和LPS+含药血清组。前3组中加入RPMI-1640基础培养基;后3组中加入LPS(最佳浓度)培养2h;在含药血清组和LPS+含药血清组中加入最佳浓度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在空白血清组与LPS+空白血清组中加入空白血清共同干预22h。培养完成经离心后,按组分装于离心管中。

1.7Westernblotting法检测细胞浆/细胞核NF-κB

p65蛋白水平和细胞浆p-IκBα蛋白水平细胞培养方法和分组同1.5,解冻样品,首先将细胞用RIPA裂解液处理,离心后取上清,根据试剂盒说明提取胞核和胞浆蛋白,制备蛋白质待测液,加入BCA工作液,放于37℃环境中20min,用酶标仪在波长为562nm处测其OD值,计算样品蛋白浓度。经过60V、90V、120V电压SDS-PAGE凝胶电泳,在380mA电流中转膜90min,再经过封闭1h、TBST洗膜、一抗、二抗孵育,最终用ECL试剂显影、定影。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观察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对细胞浆/细胞核NF-κBp65及细胞浆p-IκBα蛋白表达的影响。

1.8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多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组间进一步两两比较采用t检验,采用GraphPad8.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和制图,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LPS最佳浓度

LPS诱导RAW264.7巨噬细胞24h后,相比正常对照组,5、15、20及25μg/mL的LPS溶液对诱导RAW264.7细胞影响较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正常对照组OD值为1.072±0.102,10μg/mL的LPS溶液对诱导RAW264.7细胞影响最显著,OD值为2.045±0.06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因此,本次建模选用10μg/mL的LPS溶液作为最佳浓度。见表1。

表1LPS作用对巨噬细胞增殖的影响

2.2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最佳浓度

不同浓度梯度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的OD值均高于正常对照组,且低于LPS组。在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干预LPS诱导的炎症模型24h后,100、150、200、300μL/mL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抑制LPS诱导的炎症模型较为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正常对照组OD值为1.111±0.113。250μL/mL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对LPS诱导的炎症模型抑制最显著(P<0.01),OD值为1.300±0.016。因此,选择250μL/mL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作为本研究含药血清组的最佳浓度。见表2。

2.3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细胞浆和细胞核NF-κBp65蛋白表达量的影响

含药血清组、空白血清组与正常对照组细胞浆NF-κBp65蛋白表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LPS组相比正常对照组显著降低,LPS+含药血清组相比LPS组显著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图1。含药血清组、空白血清组与正常对照组细胞核NF-κBp65蛋白表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LPS组相比正常对照组显著增高,LPS+含药血清组相比LPS组显著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图2。

表2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巨噬细胞炎症模型的影响

图1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细胞浆NF-κBp65蛋白表达的影响

图2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细胞核NF-κBp65蛋白表达的影响

2.4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细胞浆p-IκBα蛋白表达的影响

含药血清组、空白血清组与正常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LPS组相比正常对照组显著增高,LPS+含药血清组相比LPS组显著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图3。

图3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对细胞浆p-IκBα蛋白表达的影响

3讨论

DFU是糖尿病患者中晚期严重的慢性并发症之一[8],目前有关DFU的现代医学治疗方法尚未有新的突破,课题组研制的“白及胶/微米三七膏”作为院内制剂,用于临床诊疗,效果满意。白及可止血消肿,生肌敛疮,消炎止痛[9]。白及胶是从白及块茎中提炼出的,主要成分为葡萄糖和甘露糖,并通过糖苷键聚合而成的水溶性多糖,是一种天然高分子材料,可作为安全有效的生物医学材料[10]。三七有化瘀生新、止血定痛的作用,三七超微粉碎后可以破坏植物细胞的细胞壁,有利于其有效成分三七总皂苷(PNS)溶出[11-12],杨煜等[13]通过实验证实PNS能增加凝血的时间,降低血小板、红细胞的聚集和黏附,使血液黏稠度降低,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它还能明显减轻因缓激肽、5-羟色氨等物质引起的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并通过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的组织胺等活性物质减少渗出,降低早期血管通透性,故而起到抗炎作用[14]。

NF-κB通路是炎症反应中的经典通路,NF-κB与起抑制作用的蛋白I-κB相结合,在细胞浆中呈无活性状态存在[15]。I-κB的亚型种类繁多,其中I-κBα抑制NF-κB的作用最强,故I-κBα可作为考察指标。当受到外在因子刺激时,IKK被激活,I-κBα在IKK的催化下被磷酸化,致使NF-κB二聚体与I-κBα分离,游离状态的NF-κBp65转位到细胞核后,作用于核内相应的炎性基因,促使靶基因进行转录和表达,引发炎症反应[16]。本研究成功建立LPS诱导巨噬细胞增殖、分泌炎性因子的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同方式的干预。结果显示,加入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后炎症反应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含药血清组细胞浆NF-κBp65蛋白表达量显著增高,细胞核NF-κBp65和细胞浆p-IκBα蛋白表达量显著降低。推测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通过NF-κB通路抑制NF-κBp65进入细胞核,下调I-κBα的磷酸化,从而减少巨噬细胞分泌炎性因子来改善LPS诱导的炎症反应。

综上所述,白及胶/微米三七膏含药血清对LPS诱导的细胞炎症损伤模型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这也为防治DFU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思路,但由于创面炎症机制复杂,且白及、三七药理作用广泛,其治疗DFU的具体作用机制是否存在多通路及多靶点目前尚不明确,值得进一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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