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6篇)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1
摘要:在最近几年里,黑龙江文化产业增值很快,但是与全国水平相比,产业增加值处于偏后水平。本文从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基础开始分析,首先分析了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做好基础性工作以及拓宽融资渠道两种解决措施。希望能够给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黑龙江文化产业渠道评估能力
基金项目来源: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3C060)。
随着文化产业发展的加快和加深,黑龙江省逐渐认识到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提出了将文化产业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并决定把文化产业打造成黑龙江省支柱性产业。但是与全国水平相比,发展扔处于偏后水平。因此加大黑龙江文化产业融资体系的建设研究,突破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金融支持应是最大的着力点。
一、黑龙江省文化资源禀赋
黑龙江省是一个自然旅游资源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传种类较多,吸引力较强的省份,旅游资源包括冰雪大世界,五大连池,扎龙自然保护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达斡尔族乌钦》,《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等9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黑龙江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尤其是森林旅游资源。黑龙江的大兴安岭,张广才领以及万达山脉等林区,森林覆盖率高达42.9%,居全国首位。江河湖泊分布范围广泛,湿地类型多,面积大,西部和东部草原辽阔。除此以外,黑龙江省有着得天独厚的冰雪旅游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冰雪旅游开发最早的省份。在冰雪旅游方面有着优厚的地理资源,冬季降雪量大,雪期长达5个月之久。此外,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资源也十分丰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赫哲族鄂伦春族的生态文化资源,是目前为止现存的可供考察的原始渔猎文化形态的“活化石”。除了上述的自然资源以外,黑龙江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是非常丰富的,在黑龙江的历史上,建立了北魏、辽、金、元、清等王朝。所以说黑龙江省不仅具有独一无二的自然环境还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使得黑龙江省文化资源禀赋。这些文化都使黑龙江文化产业丰富,可开发资源比较多。
二、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主要资金渠道
在黑龙江文化产业改革之前,主要是依赖政府的拨款,所以资金渠道比较单一,难以发展扩大。为了保证黑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实施了文化体制改革。自从文化体制改革以后,黑龙江省不断的拓宽文化产业资金来源,不断的寻找各种各样的融资渠道。就目前来看,除了国家财政拨款以外,还增加了直接融资、外商投资、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从总体来看,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财政投资,第二部分是社会投资。具体如下:
第一种是国家财政拨款,这也是黑龙江文化产业资金渠道的主要来源方式,随着发展步伐的不断增大,国家逐渐认识到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也就随之加大。国家对黑龙江文化产业也越来越关注,对黑龙江文化设施的建设不断加大,通过最近这几年的投入对比,发现每年国家对黑龙江文化产业的投入增长都在百分之十七以上。所以说国家对于黑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比于其他投资形式,国家投入的特点是投入大但是收益低,短期利益不明显,所以一般都是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中。
第二种就是社会投资,也就是说通过市场直接进行融资。现如今,文化产业备受关注,也有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类型公司上市了,形成了一个文化产业板块。文化产业类型的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来促进文化产业的推广、宣传,从而形成了一个以文化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链。这种社会投资的方法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资金渠道的一个辅助渠道,而且社会投资的作用在不断的增强。
三、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融资的主要问题
虽然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多元化融资情况已经基本建成,但是仍然不能有效推动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在政府投资方面,政府投资力度较小。在社会投资方面,虽有各种各样的投资渠道,但是投资额度过小,难以满足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
首先是国家财政拨款的问题,国家财政拨款在最近几年确实有很大的提升,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需求。而且国家文化产业在我国财政支出所占的比例很小,没有超过百分之零点四,跟其他发达国家不能比较。就跟韩国相比,韩国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就很大,韩国在2000年,对于文化事业的投入不到百分之一,到十年以后,投入是2000年的十倍,而到2013年,韩国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又创新高。文化产业的投入不足,会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也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最主要问题。除了资金的支持以外,黑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因为文化产业是一个产业链,除了国家财政的投入以外,还需要其他社会环节的投入,所以需要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保证社会投入的权益,促进社会资金投入的加大,增进黑龙江文化体制改革的速度。
其次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融资中其他渠道的融资存在很多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融资难度大,资金投入小。譬如说企业的直接融资,第一就要面对的是如何在保证文化产业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已有的资本市场来获得发展的资金,这是现如今文化产业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第二就是目前的大部分文化产业企业并没有独立的自主权,大部分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无法独立决策,这也是现如今文化企业所面临的瓶颈问题。企业缺乏创新理念,思想单一,就难以获得成功。综上所述,社会投资融资难度大,融资规模小,根本无法满足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需求,不能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这也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一直很难有大的发展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四、支持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所提到的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在此,提出几点对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用国家财政拨款做好基础性工作。基础工作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基础工作做得好,后面的发展才会更加顺畅,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第一,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产业环境,规范黑龙江文化产业市场,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样就可以建立一个规范的黑龙江文化产业市场,这也是黑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第二,加大文化产业产品的创新工作,文化产业是传承下来的,但是不能死守,应该在文化产业的精髓之上进行创新,变成更适合我们现在发展的文化产业,这样才能做到古为今用。再次,是加快文化产业的信息和资本的共享,尤其是政府、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应该建立一个文化产业信息共享的平台,保证各个单位都能及时得到消息,实现利益最大化。最后一点是政府应该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对重点的文化产业发型引导基金,从而引导社会个投资部门对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进行投资。
其次,拓宽融资渠道。虽然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融资方式相比于几年前来说,已经丰富了很多,但是还存在着融资规模小的
问题,所以就要拓宽融资渠道。在拓宽投融资渠道方面,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加文化产业市场,并且不断的进行创新,寻找适合文化企业发展的模式。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应该适当的降低文化企业的门槛,引导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培养多元化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有助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国家应该给予社会其他渠道对于文化产业的融资,给予和国家企业一样的待遇、资金资助以及其他的政策支持。
结束语:
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在最近几年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跟其他发展先进的企业比较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投融资方面,投融资问题直接影响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所以为了黑龙江文化产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应该找到问题的所在,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本文中,主要提出做好基础工作、拓宽融资渠道等主要措施,希望在以后黑龙江的文化产业发展中,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呈庆.黑龙江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
[2]李悦,刘冬.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现状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0:249.
[3]刘冬,李悦.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构建与运作模式研究[J].绿色财会,2014,07:6-10.
作者简介:
丁玲女,(1975-),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研究方向:循环经济,产业经济,工商管理。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2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与探讨
中下企业虽然不如大型企业占得经济总体率高,但是中小企业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因此中小企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本文对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中存在的问题与现状以及原因进行了想的论述与探讨。根据国外与国内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来看,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体系的建立与扩宽融资渠道的方法与经验是非常先进的。学习这些经验与方法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体系的建立与扩宽融资渠道。并且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的经济体制越来越深化的认识,国家要采取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对中小企业中的融资进行支援与帮助。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状态,促进我国经济总体的综合发展。
一、目前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占得国家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了80了,中小企业已经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在融资这一部分还是非常难以应付的,也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障碍,对于这个障碍的解决方法目前还是没有非常确切的对策,对于缓解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的问题也是需要时间进行的,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以下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其实间接融资就是指企业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进行融资而进行的融资活动。间接融资主要是解决企业的债务危机问题,一般都是在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时会采用。间接融资的方法中也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一般都是向银行借贷。就包括以下几点:间接融资渠道的融资方法过于单一、信贷贷款比较低、不同地区的差异明显。然后是直接融资指的是中小企业直接与资金供应商进行协商,直接进行融资。直接融资渠道里的资金可以长时间使用,并且投入资金的供应商可以直接成为企业中的股东,这样对于融资来的资金就可以无限期的使用权。直接融资的方法中也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就包括以下几点:直接融资的规模较小、中小板企业上市门槛较低,创业板延缓退出、债券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与滞后。
二、目前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的现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信息不对称的影响。首先内部原因指的就是因为企业是属于中小型的企业,而且中小型的企业当中从事的工作人员整体的工作能力较为不足,对公司财务的报告也是存在着虚报的现象。中小型企业的信用文化这方面是非常不足与缺失的,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严重不足,经营风险非常大,并且破产的几率也是非常的高。同时中下企业的内部治理系统也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并且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也是非常低的,因此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才会变得如此困难。
其次就是外部原因造成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的现状原因,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援体系是非常不够健全,我国的融资体系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融资的建立的有效支援渠道,对于中小型企业这方面是非常不足的。并且在资本体系这方面的结构也是不完善的。同时中小型企业的担保机制系统更是非常不完善,企业内部存在着非正规金融抵制效应。
最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就是指在一些重要的经济活动当中,一些极少数的人对于经济活动的信息比其他人知道的要多,这句造成的最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现象。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就会直接造成在经济活动当中的不公平现象。
三、完善中小型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的有效对策
要对中小型企业中的间接融资渠道进行完善,首先就是建立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就是指主要根据难以量化的软信息,并且这些信息的获取是非常困难,基本都是不公开的信息。这主要是企业与银行在长期时间内的合作中积累下来的信息数据。其次在实行动产担保,在一般的中小型的企业当中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都是非常少的,而进行贷款时是需要进行担保的,那么这时就可以采用动产进行担保。最后就是中小型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一般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的时候一般都会限制贷款的规模,那么这时要想银行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的规模放宽时就要对企业的贷款资产证券化。
其次就是对中小型企业中的直接融资渠道进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资金进行建立与发展,采用股权风险投资,对那些有着良好企业发展前途进行投资,这样企业既可以得到融资,并且投资人也可以得到很多的潜在经济效益。同时还要建立地方性中小资本市场,这种方式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采用的比较普遍。最后就是对中小企业中的债务融资渠道进行完善与扩宽。这样才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与发展前景。
四、结语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与科技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而在中小企业管理中对企业内部融资管理直接影响着整个企业的发展趋势。在这样的发展趋势影响下,可以充分的看出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的重要的地位,但是根据目前的企业对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构建的发展趋势来看,对中小企业内部中融资渠道管理发展现状并不是非常的不好。本篇文章χ行∑笠倒芾碇卸云笠的诓咳谧使芾斫行了详细的论述。同时又针对当下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状态制定了几个关于发展的策略。本文对目前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现状分析、目前中小企业中的融资渠道原因分析、完善中小型企业中的融资渠道的有效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与分析。
参考文献:
[1]苑慧玲,王向荣,刘新民.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新方式――项目融资[J].企业经济,2012(08):172-176.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3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我国政府虽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现状
(一)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存在障碍
在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外源性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而在这一融资渠道中,中小企业一般又被限定在抵押或担保贷款这一条件苛刻的狭窄通道中。实际情况表明,即使在流动性十分宽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
(二)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匮乏
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并不理想。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从近几年来讲,尽管中央政府包括地方政府不断出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门槛成本高、监管混乱和创新乏力三块绊脚石横亘在现行制度面前,因此。企业债券既没有实现质的突破。也未呈现蒸蒸日上的势头。在股票上市方面,中小企业很难满足上市资格的要求。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目前有中型企业3万多家,小型企业大约400万家。这么多中小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大不多。中小企业想在创业板上市,可谓万里挑一。正因如此,那些真正处于创业阶段的创业企业,就很难挤进创业板。
(三)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缺乏
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企业只靠自我积累进行融资将影响自身的发展规模.但是缺乏自我积累机制,高度依赖银行信贷,将会出现自有资金的严重不足,对利率、价格等经济参数反应不敏感。企业也不可能健康发展。为了获得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资金,中小企业往往互相担保申请贷款。一旦一家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面临资金链断裂和破产倒闭风险,就会引起连锁反应。若急需短期资金,中小企业之间会相互拆解,或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解决。
(四)民间融资活动较活跃,但仍处于“非法”状态
由于正式金融体系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部分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不得不从非正式金融市场上寻找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转向民间借贷市场融资,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特别是对于不具备一定规模的微小企业,更要依靠民问借贷市场来融资。由于在这一领域金融监管基本是空白,民间融资活动大体呈现自发和不规范发展状况。不仅市场发育程度很低,仅仅依靠业缘和地域关系而非社会信用关系进行操作,难以发展真正市场化的融资活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
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促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在现阶段,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是银行贷款。冈此,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未建立是造成融资难的原因之一。中小企业自身应提高其信用度,构建融资信誉。按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保持良好的银企关系和社会形象,为企业再融资创造条件。
(二)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中小企业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竞争能力,大开拓国内外市场,千方百计减少库存积压,积极组织货款回笼,有效盘活资金。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增强信息透明度。特别是要树立诚信意识,增强信用观念和法制观念,守合同、重信用,按期归还贷款,维护金融秩序。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研究对策,采取措施,正确引导,解决好中小仑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设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整合、引资、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各级政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构建多元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加资本金规模,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四)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合理确定放大倍数和授信额度,共同做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银行要发挥信贷风险控制优势,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评估等技术支持,降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支持机制。各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基层支行的信贷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可以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担保”方式,提高担保和放贷效率。
(五)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开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落实政策,调整优化信贷资金体系。为此,要调整优化信贷对象的企业结构,要增加扩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微小企业贷款规模和贷款数量;要调整优化信贷资金的期限结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需要中长期资金的支撑;要调整优化金融业务品种结构,减少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要改进银行业资信评价指标体系,重新修订企业资信评价,并区别对待。要改进银行业绩的考核制度,推进小企业独立核算体制建设。放宽小企业呆、坏账的核销条件:要改进银行内部考核制度,明确免责条款,设定合理的中小企业坏账容忍度;要完善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制度,实现转型升级能够风险补偿。
(六)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针对中小企业经营不稳定可抵押资产有限等特点,通过信贷、担保这些间接的融资手段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融资瓶颈问题。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拓展直接融资的渠道,才能给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又有较高风险承担性特点的股本型资金。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营造良好环境,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股票融资、资产证券化、兼并重组、发行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股权私募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七)对民间融资进行规范引导
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着很多投机和暗箱操作,使得整个市场极不规范。既要放松民间融资管制,允许民间金融机构走到明处,走向合理合法;又要规范和引导,使其作为银行融资以外的一个有力补充而存在。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并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同时要加强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普及,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避免借贷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4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结构融资渠道
一:房地产业融资现状
(1)以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为主的直接融资所占比例比较小,就目前来说,我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股票市场融资。截止到目前我国大约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万多家,但是在深沪两地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仅仅只有80家左右,房地产上市公司由于业绩的波动性比较大,波动幅度也很大,所以一般也只有很少一部分公司具备再融资的条件。二是房地产投资基金或者是以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其他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但是就考察目前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融资方式筹集到的资金大约仅占房地产贷款总数的1%o。三是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债券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但是这种方式融资筹集资金的比例最高时期也不超过2%。
(2)银杆信贷资金是房地产上市企业的最主要资金来源
目前在我国国内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主要时以银行贷款为主,其他融资方式如上市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筹资等等所占的比重很小。自21世纪以来,我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高达72%,这个数字要远远高于国内其他企业的60%的资产负债水平,而预售款中的绝大部分又是来自于商业银行对于个人的住房贷款,所以对于房地产上市企业来说,实际上银行贷款和预售款都同样来自于商业银行,可见房地产开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是相当高的,我国的情况尤为突出。
(3)现如今,房地产上市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多元化,多领域的融资
政府为了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形成房地产泡沫,对经济形成巨大冲击,导致金融风险,防范银行信贷风险,或者是为了配合宏观经济的整体调控目标,有时会采取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比如控制借贷利率等措施,这些紧缩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会促使对银行信贷依赖性极强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尝试多渠道融资的方式来化解风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仍然比较单一,房地产市场仍然不是非常健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仍将会以银行贷款为主。特别是从对比银行贷款最多能不超过房地产总的投资40%的国际通行标准来看,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明显过高。这极大地增加了金融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发生波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就将转变成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甚至有可能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破坏。
二:关于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模式的选择以及可行的政策建议
我国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模式的选择
(1)整个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是存贷款业务,所以决定了商业银行业在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主要发挥中短期为主的信用借贷,银行信贷主要可以为房地产上市公司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贷款。
(2)信托业务指的是从事受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信托所具有的连续性使得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为房地产上市公司提供中长期金融服务。满足其中长期的资金需求。房地产信托机构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要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合理性的资金信托产品种类,此举不仅可以增大信托金融机构的市场选择空间,也可以满足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市场需求空间。信托金融机构可以与放地产开发商、营销商进京充分积极的沟通,协商,并且在各方面的通力合作下,通过资金信托方式募集资金先期介入,然后商业银行随之跟进,2者通力配合,前后配合,从而可以形成一个相对封闭而又安全可靠的运作链条,以达到充分支持房地产上市企业发展的目的。
(3)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的业务模式指的是首先募集大量的资金,然后将这些募集资金投资到具有不同回收期和不同收益率的资产组合上去,从而取得投资收益。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在选择被投资的企业时主要投向高速发展的上市公司,目的是为了缩短投资回收期限,又因为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快速发展而具有的高成长性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量远远高于房地产信托。这是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相较于房地产信托的优势所在。
综合以上论述,作者认为,就目前来说,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应该在其多元融资渠道模式中首先相应的降低房地产开发贷款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重,尽量多的发挥房地产信托的中长期资金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托在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比重。此外,要尽早启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而建立起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促进资金跨地域的流动。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在西方发达企业融资理论中,融资方式选择的顺序应该是内部股权融资,然后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的融资。政府部门同时加强规范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保障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实现资金的流通与增值。
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模式建立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积极拓宽房地产市场融资渠道的同时,加大房地产市场信贷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首先应该高度关注贷款问题,要积极引导各个商业银行拓展其他信贷增值业务。另外要继续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其次要完善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效率的央行金融监督管理体系。
(2)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抵押制度和抵押保险制度,完善二手房交易市场。没有健全高效的个人信用制度和抵押担保保险制度,各种金融工具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3)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所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修改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确立房地产信贷的法律地位,充分保护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明确规定开发商及个人的义务,进而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行为,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结论
鉴于上述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的融资。我国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保障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实现资金的流通与增值。
参考文献:
[1]华琳琳: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绩效的实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2]衰国良:我国上市奋司融资偏好和融资能力的实证研究[J].管理借界,1999(3).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5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和拥有筹集一定数额资金的能力,可以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在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资金问题却成为了他们发展的一个阻碍,甚至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瓶颈,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的融资相对较难。从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来看,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并没有从实质上得到解决。从目前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还具有如下现实情况。
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上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所获取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渠道过于狭窄。从我国企业融资渠道来看,主要存在着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方面,所谓直接融资,一般指资本市场的融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获得资金的方式,间接融资则不然,是指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筹集资金,从而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其中,民间借贷也包括在间接融资单位内。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受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和融资条件的制约,他们对这两种融资形式都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对于直接融资而言,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有很多中小企业不符合国家对于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要求,他们大多没有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也没有满足发行股票和债券的企业规模,在一些中小企业中,他们的信用评级很低,这些因素都导致他们无法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获得直接融资。以我国南方的一些中小企业为例,由于南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北方来说比较高,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观念的影响,南方的许多小型企业在规模上都难以满足国家对于发行股票的要求,他们自然无法获得相应的直接融资。同时,相对于间接融资而言,对于银行借贷方面,中小企业可以获得一些资金,但如果想获得一定量的资金是需要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或者是提供其他方面的保障,但是,这种保证是一些中小企业很难实现的,所以,他们很难获得所需要数额的资金。加之我国目前的一些银行贷款利息偏高,使得中小企业难以承受高额利息所带来的压力。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在融资渠道上来说偏窄,但是这不仅仅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原因,还有一些外界因素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
同时,以商业融资为主体的融资方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从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机构来看,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对象,他们会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但从整体来看,他们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数量还无法满足一些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造成这种局面的首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和规模问题,他们没有给融资机构提供放心发放资金的条件。同时,在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中,他们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不是做社会福利,所以说,这种盈利的性质使得他们不愿意将中小企业的融资放在第一位,甚至是忽视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狭窄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狭窄,难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一现实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由某一方面原因决定的,而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主观原因,亦有客观原因。不可否认的是,中小企业规模和承受风险的能力成为了他们难以获得融资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融资门槛过高也在客观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从客观方面来说,中小企业融资难受融资门槛高的影响极为严重。在我国,融资机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他们的存在是试图通过发放贷款等形式而获得利润,促进本企业的发展,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他们大多都将融资要求提的很高,要有一定的抵押,要有一定的信誉指数,要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等等,这些要求使得一些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因为他们根本无法为筹集资金付出如此高的代价,也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融资机构所提出来的条件。融资机构的高门槛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望而生畏。同时,从客观上来说,中小企业自身的条件也阻碍了他们的融资,下面从客观上做个简要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是制约融资成功的一个首要问题。在许多中小企业中,他们仅仅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对于管理这一环节有所忽视,尤其是在财务管理环节,他们欠缺专业的财务管理队伍,对于财务分析不明确,财务使用方向混乱,缺乏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完全不符,甚至是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的这种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的现实情况成为其融资难、融资渠道狭窄的一个关键因素。
第二,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问题严重。在中小企业中,他们的发展速度有时候甚至会超出一些大型企业的发展速度,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会面临许多的安全隐患,这种高速发展的现状在融资机构眼里却是一种信用程度低的表现。再者,许多金融机构不都愿意去承担中小企业不偿还贷款所带来的损失。
第三,中小企业承担风险能力低,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其倒闭的风险买单。当今市场环境可谓是错综复杂,每天都会有新的变动,甚至是存在一些毫无预兆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一些大型企业有时候甚至都无法抵御,中小企业在面对风险的时候更是难上加难。2008年的经济危机就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在瞬间破产,这种风险没有一个金融机构愿意为其承担。
三、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的方式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受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限制,其在融资上存在一定问题,融资途径狭窄。但是,这种局面并非毫无解决的办法,只要从主观和客观上做出双重的努力,就能够突破局限,寻找出更多的融资方式。
1、主观方面努力拓展
从主观角度讲,中小企业在发展的成长的过程中,不免会在某一个方面有所不足,而这种不足就恰恰成为了融资机构所不满意的地方,那么,拓展融资渠道就是要将企业中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首先,要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在中小企业中,要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对财务管理进行战略性质的部署,使得财务管理体系与企业的发展速度相适应,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升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等级越高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更乐于投放资金,因此,中小企业在信用等级上不能坐以待毙,要主动努力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2、创造一定的客观条件
从客观角度出发,要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出一条道路,使中小企业在一定环境中能够顺利进行融资,减少其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屏障,减低融资门槛,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国家政策法规,建立一些政策上的倾斜,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开展。
首先,建立健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途径。信用担保体系的缺失使得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缺乏依据和保障,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减缓了企业的发展速度,那么,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建立有效的担保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为中小企业建立担保体系不仅仅体现在建立上,即不仅仅要进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立,还要对担保体系进行维护,这种维护的主体大多是国家,国家可以通过政策上的倾斜来保证担保体系的时效性发挥,使得中小企业在信用等级这一环节能够真正的给予客观的评价。可以说,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中小企业拓展融资途径的一个重要保障。
其次,要引入民间资本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途径提供又一个通道。民间资本从资金数量和集散程度上与各大商业银行所提供的融资难以相提并论,但是,正是由于民间资本在资金数量和集散的灵活程度上的与众不同,才能够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更加便捷,将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通过相对零散的民间资本而达到拓展,便于中小企业减少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
再次,创新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途径。中小企业的融资要在传统融资手段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以实现融资更加合理性。比如说,要增加票据贴现、租赁、创业投资、保险公司等不用的手段进行融资。从近些年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来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乐于采取这些相对较为灵活的融资手段进行融资,尤其是在南方经济相对发达的一些地区,受本地区经济节奏相对较快的影响,他们的本土中小企业对于一些新型的融资方式更为亲睐。
最后,通过完善融资政策来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途径。政策的支持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就犹如救命稻草,一个新的政策的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近些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于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甚至成为中小企业转危为安的一个动力。因此,要不断地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在一些银行中,尽量降低投放资金的门槛,在一定范围内取消抵押才能贷款的这种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要从现实条件出发,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在融资过程中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强中小企业的融资保障,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再是阻碍其发展的核心问题,从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在国内外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获得长足发展。
(注:本文获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牡丹江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资助,项目编号:QY201110。)
【参考文献】
[1]熊云生、程国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和对策[J].财贸研究,2006(5).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篇6
一、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的市场环境
(一)完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境内直接融资的同等待遇。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确立了股票发行的核准制度。核准制取消了过去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限制,改变了过去由政府选择和推荐企业的做法,实现了企业发行上市的市场化选择,保证了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方面与其它企业的同等待遇。为了进一步提高股票发行的市场化程度,2004年初开始实施保荐制度,强化了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责任。2004年底,借鉴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推出了询价制度,实现了股票发行定价的市场化。股票发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的直接融资。自2001年至今,境内证券市场累计筹集资金1915.8亿元,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筹集资金439.6亿元。这4年多来在境内证券市场新上市的360家公司中,有187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占52%。
(二)推动股权分置改革,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平台。2005年5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它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也将为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创造更好的条件。
目前的最新进展情况是,截至2005年12月23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403家(4家方案未能通过的不计算在内),占1350家(1381家上市公司,减去23家纯B股公司和5家历史上股份已全流通的公司以及中石油已收购的3家)应改革A股上市公司的30%,对应市值占比为35%。其中207家公司已经完成改革程序进入G板块,占1350家上市公司的15%,市值为5807亿元,占比约为19%。
(三)推动《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为拓宽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渠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框架。2005年10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两法的修订为完善我国证券融资监管制度、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奠定了基础。同时,《证券法》还降低了公开上市的股本要求,从原来的不少于5000万股变更为不少于3000万股,并授权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留出了空间。此外,《公司法》对公司的出资方式、最低资本额作出了重大调整,确立了更加灵活的资本制度。两法的修改,为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相关部门将在《证券法》授权范围内,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股票发行的市场化改革,为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内直接融资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板块,稳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为了鼓励和促进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小型企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目前已经有50家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块发行和上市,主要分布在浙江、广东、江苏等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的15个省份,共融资120亿元,其中38家为非公有制企业,合计融资96亿元,占中小企业板家数和总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76%和80%。50家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2005年三季度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和平均净利润增长36.70%和15.21%,平均每股收益为0.31元。
新修订的两法降低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及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创业板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今后,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在中小企业板块的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经验,循序渐进地推进,及时化解风险隐患。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采取有别于主板市场的监管措施,不失时机地推动制度和技术创新。根据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研究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
三、拓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功能,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2005年,相关部门与北京市政府、科技部、法制办研究拓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拟定了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试点方案。目前,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将于近期正式启动。
试点工作的启动将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非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股份高效有序的转让平台,为这类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吸收风险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重组购并提供有效的运作机制。
四、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
截至2005年11月底,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境内企业119家,其中包括35家非公有制企业。上述35家非公有制企业境外首发、增发股票累计筹资18.9亿美元。此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还未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共28家。
境外成熟市场监管制度比较完备,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企业聘任有关中介机构及信息披露等成本明显高于境内上市的成本,规模较大的企业或特定行业的成长型企业较适合到境外上市。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也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拟境外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建立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今后,相关部门将本着尊重市场规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进入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修订境外上市的有关法规,努力为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