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专业(6篇)
动物检疫专业篇1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动物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5)02-0271-01
前言
只有做好并严格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才能够有效的预防、控制并消灭各种潜在的和现实存在的动物疾病,保障肉、禽等副食产品的安全和卫生问题,从而使动物检疫工作真正起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作用,进而保护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
1我县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对检疫的重视程度不足
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基层的监督所,在动物检疫的许多方面的工作上仍然很不到位,比如对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基层的卫生监督所在开展相关的动物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其主要的资金需要依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支持,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地方政府存在着类似“轻检疫、重防疫”的观念,从而导致政府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投入十分不足,经费短缺。除此之外,基层卫生监督所对于动物疾病的总体危险认识尚不足够、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的迫在眉睫,因此,我县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对动物检疫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从而导致了检疫工作的不到位。
1.2检疫人员素质较低
动物检疫工作对相关的检疫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但是由于本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基层机构,无法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检疫人员。在现有的动物检疫人员队伍中,大多数检疫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从业技能培训,对相关的动物检疫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从而导致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相对较低,达不到检疫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而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无法达到动物检疫对动物疾病进行防治的目的。
1.3检疫设备相对落后
在本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中,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设备相对较为缺乏和落后,在检疫人员对动物进行检疫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先进的检疫仪器和设备,而只能依靠观察来对畜禽进行检疫,这就导致了检疫的结果缺乏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在检疫的过程中,缺乏对有关畜禽进行化学物质的检验的器材和条件,从而使检疫报告缺乏权威性,无法真正发挥动物检疫工作的目的。
1.4动物经营者不配合
本县整体的经济状况还不是非常好,其中大多数动物经营者即从事动物副食产品生产的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差,而如果要进行检疫,则需要他们来支付部分的检疫费用,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经营开支,节省动物检疫的相关费用,许多动物经营者通常不配合监督所的动物检疫工作,有的甚至逃避检疫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很多动物经营者对检疫工作的认识不足,不重视检疫工作,对于检疫工作的意识欠缺,缺乏进行动物检疫的自觉性,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检疫工作无法顺利地开展和进行。
2相应的解决对策
2.1提高对检疫的重视程度
地方政府在进行相关工作时,相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领导应当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检疫工作的专业性认识,从而使政府部门提高对动物检疫的重视程度,改变以往的错误观念,正确认识“检疫”的重要作用,进而加大对检疫工作的财政投入,提高对检疫的资金支持力度。与此同时,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也应提高整体认识,正确把握检疫工作,在进行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分工合作,实行分工责任制,监督所的领导应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对检疫工作的整体重视程度。
2.2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证动物检疫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使相关的检疫工作人员能够达到相应的专业技能要求,监督所在选拔检疫人员时应注重他们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选拔符合条件的检疫人员。同时,监督所还应积极的引进高水平的检疫技术人才,以扩充自身的检疫人员队伍,提高检疫人员的水平。除此之外,监督所还应加强对现有检疫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检疫人员队伍的建设,定期对其进行考核,提高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达到检疫工作的要求,从而使动物检疫工作能够发挥其防治动物疾病的巨大作用。
2.3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
检疫设备是动物检疫工作人员进行检疫的前提条件,检疫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检疫结果的准确与否。因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应积极引进相应的检疫设备和器材,加强检疫机构中硬件设施的建设,使检疫设备能够与检疫工作的要求相匹配,从而使检疫人员能够对相关的畜禽进行快速有效的检查,并得出准确、可靠的检疫结果,同时也应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备相应的化验室,使得检验人员能够对畜禽中是否含有化学物质进行有效检验,并得出准确的检验报告。只有保证检疫设备的先进性,才能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疫工作更加顺利、有效的开展,发挥检疫的作用。
2.4加大检疫的宣传力度
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进行基本的检疫工作的同时,应该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意识到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加强广大动物经营者的动物检疫意识,使广大的动物经营者能够积极主动的申报检疫,避免他们逃检,进而促进我县的动物检疫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3总结
总之,动物检疫工作的质量与社会中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必须要对动物检疫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有效地解决检疫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肖星灿,廖世文,郭威.动物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3,02:10-11.
动物检疫专业篇2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顺利完成此专项行动,县农牧局成立了以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县兽医站站长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动物检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从而建立了由局主管领导亲自抓,兽医站、监督所领导具体抓,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县结合自身的实际,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执法行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整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行业新风。
(二)认真开展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及摸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县现有“两员”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检疫监督人员21名。本科学历1名,专科学历20名;其中监督员5人,检疫员16人,“两员”均具备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省农牧厅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检疫监督执法资格。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以法律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机制,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制定了“动物检疫工作制度”、“检疫证章管理制度”、“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制度”、“检疫员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程序,制约监督员和检疫员,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检疫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整个检疫监督队伍素质。
(四)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对全体检疫监督执法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举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班,轮训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执法到位;三是提高专业技术技能。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工作程序、检疫合格证明出具条件、检疫处理要求、动物检疫证明识别鉴定、标识查询及有关法律责任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此次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农牧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各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兽医站和屠宰场(点)进行实地查看,对各地此次整治活动的安排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检疫报检点的设置、定点屠宰场点的管理及检疫情况、证章标志管理及出证、两员管理、产地检疫管理等方面进行查看验收,对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屠宰检疫登记制度不全面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县对辖区内各乡镇兽医站的整治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二、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经过此次动物检疫专项整治、自查和整改,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增强了检疫工作透明度,检疫执法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普遍得到了加强,端正了工作态度,严肃了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整治必将对我县动物检疫工作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我县把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通过举办动物防疫执法培训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和岗位练兵活动,更新知识,对典型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研讨,总结经验,精益求精,使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行政复议、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手段运用、处罚力度的掌握以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得到提高。同时,强化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完善服务功能,做到依法定岗定责,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证章标志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管理动物卫生执法证章、标志,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账管理,严格检疫证明的订购、发放、使用程序,严格管理检疫验讫印章和检疫标志管理工作。严格牲畜二维码标识管理,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假冒耳标及倒卖耳标的行为。
(三)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秩序进一步强化。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疫程序及检疫内容,动物检疫实行所长负责制,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报检点执法人员为检疫具体责任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强化对产地检验的监管,各乡制定了《产地检验工作计划》,并将产地检验工作作为此次动物检疫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加以落实,要求各地强化产地检验报检点工作,完善了产地检疫工作制度,规定动物****前必须到当地的产地检疫报检点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检疫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优质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经营运输户的理解和支持。屠宰检疫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到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完整、出证规范、无害化处理严格。建立健全检疫员岗位、报检、值班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推行检疫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人员、举报电话等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报检制度和车辆运载前消毒制度,严格按《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实施现场检疫,做到了检疫仪器设备到位、人员素质到位、产地检疫到位。严禁为应免而未免动物、未佩戴标识动物和染疫动物开具检疫证明,禁止无证动物出栏、出场(户)。切实抓好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要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并按法定检疫程序和标准实时同步检疫。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县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许多方面亟待加强。
(一)是产地检疫工作仍难度较大,主要是各地在运输、屠宰和市场监督力度还有一定的差距,加之我县牧区地广人稀,群众缺乏主动报检的意识,仅靠乡镇检疫人员来完成产地检疫,难度很大,力不从心,这需要我们进一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有效途径,把产地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我县定点屠宰场只有一个,而且直至下半年才开始营运,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户因无正规场地从而出现一些“私屠乱宰”现象不规范,私屠乱宰的现象还较普遍。
(三)是设备短缺,资金不足是我县检疫工作的最突出问题,目前,全县设立的定点屠宰场(点),设施不全,设备短缺,不能很好地发挥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作用。
(四)是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五)是少数动物检疫员作风不实、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六)是个别检疫员责任心不强、素质较差、检疫证章管理混乱、填写不规范。
(七)是县动物检疫人员工作面广而人员配置较少。
四、今后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执法水平,对一些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从严处理,扩大影响,增加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按照检疫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全面实现检疫工作“四到位”。
(三)积极争取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逐步落实县城(镇)的规范定点屠宰场(点)的建设,推行“放心肉”工程。
动物检疫专业篇3
第二条林业植物检疫人员(以下简称检疫员)是指依法取得有效证件的专、兼职人员。其中专职检疫员必须取得《森林植物检疫员证》,兼职检疫员必须取得《兼职森林植物检疫员证》。专职检疫员依法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检疫员开展检疫执法工作的原则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便民。
第四条检疫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自身政治素质的提高,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提高检疫执法能力。
第五条专职检疫员在从事林业植物检疫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制服和佩带标志,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森林植物检疫员证》;在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兼职人员在从事林业植物检疫活动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兼职森林植物检疫员证》。
第六条检疫员在执行公务中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对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投诉、举报或咨询的群众,接待热情礼貌,答复用词准确严谨,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检疫员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检疫事宜。在办理检疫文书时,应当主动、耐心向当事人说明办事程序、途径和相关要求;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第八条检疫员在实施现场检疫检验和检疫检查(含复检)前应当通知当事人。抽取检验样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和《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检疫技术操作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九条检疫员在签发检疫单证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所有栏目,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完整、签名清晰。
第十条检疫员收缴检疫费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按规定格式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专职检疫员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试点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方案>的通知》(林策发〔*3〕179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通知》(林策发〔*5〕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检疫员应当尊重当事人,并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办理检疫事宜不得推诿、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索贿受贿、。
第十四条检疫员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动物检疫专业篇4
[关键词]基层动物检疫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4)03-0213-01
一、前言
动物检疫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内容,做好动物检疫工作能够有效的降低动物出现疾病的概率,从而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分析
从我国国情来看,肉食品已经成为了我国居民的主要食品之一,因此,做好肉食品的检疫工作至关重要。这是保障肉食品健康安全的重要工作。同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动物检疫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必须要履行。如果技术的角度来说,动物检疫也是动物防疫技术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颁布了很多的动物检疫的法律规范,在这其中,有一部法律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这其中就是主要做了指导全国的动物检疫工作的指示。在我国,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已经有多年的时间了,在疫病控制方面的效果也慢慢凸现出来。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2007年,我国对《动物防疫法》展开了第一次修改,之后,我国农业部在出台和《动物防疫法》配套实施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透过这个管理办法,结合我国的社会形势,可以看出这个规范是具有实践操作效用的,这为我国的动物检疫工作提供了巨大的保障。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不过,单从基层的动物检疫工作来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地方,这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进行和效果。
三、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
动物的检疫工作并非简单工作,必须要有专业的技术素养。长期以来,动物的检疫的专业技术性没有体现出来,表现在工作人员的选拔上,就是不重视进行正规的选拔,没有针对工作人员的技术素养进行考验和审核,部分地区还直接使用技术人员,导致了这些人员上岗后无法真正的做到检疫有效,影响了检疫工作的真正有效进行。
2.各部分间的配合不足,市场的检查力度不够
对于动物检疫工作来说,政府也要发挥重要的作用。不过在真正的检疫过程中,政府往往没有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不能够进行密切的配合,不能够保证其工作有效的发挥预防、控制疫病的作用。所以说,动物检疫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或者对象就可以完成的工作,而是需要不同的社会对象之间的配合。就目前我们国家的动物检疫工作来说,很多的法规法律也没有对政府部门应该具有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些不完善直接导致了政府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错位、越位、少位的情况,如果单单只靠农业部门来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确实没有办法真正的深入有效的展开检疫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的检查上,农业部门没有权力进行动物的检疫工作,如果没有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就会直接导致市场检查的效果不佳,不能够有效的打击那些出售病害食品等违法的行为。
3.方式繁多,产地检疫不到位
在动物检疫工作中我们可以分析出,产地检疫是一个关键又基础的工作,是防止疾病传播的重要检疫环节。一般来说,基层动物的饲养方式比较繁杂,存在很多的大规模的养殖的农户,也有很多是小农户型的散养形式,这种情况下,饲养的各种情况都存在,导致了产地检疫范围大、面积广,使得检疫工作及其困难。同时我国实行的报检制度,但是,绝大部分的养殖人员法津观念不好,导致食品出售的时候没有报检;同时,上门收购的形式也在影响正常的检疫工作,由于是私自交易,使得各种情况难以预测,难以确保食物都经过了产地检疫。
4.检疫设备相对落后,不能够给出权威性的报告
由于基层检疫站设备比较落后,没有及时更新,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高效进行。工作人员只能依靠最简单的感官判断来检查畜禽,这种方法直接影响了检疫工作的精准度。即使有些检疫站有专门的化验室,不过,也基础上没有进行相关的化验工作,检测项目也不多。很多的屠宰场也没有把农药、有害添加剂等残留物质当做是检测的一种重点,所以难以确保检疫的有效性。
四、解决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问题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畜牧兽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动物检疫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要监管,就是以防止某类事件发生为目的,要达到预想效果,普及动物安全知识,宣传动物检疫法规是必不可少的前提。群众对此形成正确认识,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减少一部分群众因无知而犯法的几率。
2.加强专业培训
国家应加大对官方兽医的职业技术培训,兽医处于动物检疫的最关键一环,对于危险动物病疫的识别、判断和对于动物掣带的危险病疫做到及时隔离和排除,既关系着农户的利益也关乎公共安全。同时,对工作人员加强道德素质和纪津监督,尽可能的杜绝内部工作人员的询私枉法行为。
3.各部门密切配合
各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从动物检疫的最初环节到进入消费者手中的最后环节,层层相扣。畜牧兽医检疫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使各个环节相互联系,信息相同,既能起到各部门监督作用,也使动物流通有了多重保障,形成了动物安全检疫的整体监管系统,大大加强了监管效力。
4.采取创新方法进行动物检疫工作
相关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设置专门的屠宰点,这样不但可以强化乡镇市场的动物防疫监督,还可以促进基层的动物检疫工作顺利进行。对于一些农户自行散养的动物,可以联合几个村共同设立村级动物检疫点,并派遣专门的检疫员对这几个村进行管理,另外对每个村设置专门的档案,记录相关检疫工作内容,并通过这些档案掌握本辖区内动物的饲养和防疫等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防疫。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养殖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好基层的动物检疫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动物检疫部门要秉承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检疫工作,为基层检疫工作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吴文发.基层动物检疫的问题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3,06:199.
动物检疫专业篇5
1、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从源头上保障了动物食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产地检疫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报检点建设工作进度,在全县设立了11个产地检疫报检点,每个报检点聘请了2至3名兼职检疫人员,目前已建设装备报检点3个,建立健全了申报点标志牌、检疫员公示牌、报检电话、监督电话等公示制度,并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检疫程序,统一票证管理,做到有报必检。并按照要求将《产地检疫工作程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职责》、《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疫情报告制度》等制度制牌上墙,各类票证档案文书按要求整理归档,同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要求畜禽养殖户在出售时,必须提前报检,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产地检疫工作已达到整治基本要求,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已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已达到100%。截止10月底共检疫各种动物68190头(只),(产地检疫61685头(只)、畜禽交易市场检疫6505头(只)),其中:猪895头,牛79头,羊31246只,禽类34698只,兔707只,蜜蜂565箱;畜禽产品17.01吨,其中兔肉9.62吨,鸡蛋123170枚7.39吨。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1250分,检疫率达到了100%。检出病死畜禽8头(只),无害化处理8头(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保证了上市交易畜禽安全无疫。
2、屠宰检疫工作: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对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精神,以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为工作目标,为此年初专门成立了屠宰检疫组,严格做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认真执行《动物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规范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执行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屠宰的规定,驻场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严把畜禽进厂关,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宰后检疫处理到位,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建立健全动物进厂检查制度、出场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销毁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不合格肉品的可追溯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肉上市,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合格。
通过今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大大提高,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验讫标志佩戴率达到“四个100%”。今年来检疫生猪2156头,检疫动物产品122.5吨。回收检疫证明2156分,回收耳标2156枚,查处不合格病死猪1头,无害化处理1头,对屠宰车间、圈舍消毒76次。
3、公路检疫工作:今年来检查站在做好“诚信执法活动”的同时,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履行检疫监督职能,坚持24小时值班制,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穿着统一标志服,佩戴公路检查证,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使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发的检查登记表日志和监督专用章,在检查车辆时,检疫员严守执法程序,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程序》执行,认真查证验物彻底消毒。严厉打击违规运输、逃避检疫等各种运输环节的检疫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共检查消毒车辆3183车(次),涉及动物1060650头(只):其中猪431车(次)、36230头,牛628车(次)、12629头,羊432车(次)、141343只,马类489车(次)、18208匹,禽类575车(次)、852240只,动物产品207车(次),1963.42吨,动物副产品63车(次)973.14吨。查处违法案件226起,其中无证运输177车(次)、涉及动物50192头(只),无标识运输49车(次)、涉及动物974头(只),确保了“西大门”安全,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4、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为了有效防止各种危害养殖业健康发展、损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检疫违法行为的发生,我所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深入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对饲养、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途经我县相公、芋元上福银高速的动物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因染疫或病死动物途经我县而引发动物疫情,给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造成危害。今年共执行监管任务93次,受理群众举报42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起,涉及动物4435头(只),动物产品3387公斤,无害化处理动物9头,处理动物产品175公斤,立案15起,结案15起。通过监督执法,各类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使我县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及动物产品的运输、经营、加工秩序逐步迈上了规范化轨道。
5、瘦肉精整治工作:今年我所监督执法人员按照《“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清查整治》等活动要求,一周一次深入养殖场巡回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共检查养殖场(户)72次。在全县11乡镇171个行政村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书》1000分,签订不经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200分,采集检测动物尿样172分,肉样58分,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未发现一例非法添加三聚氰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人用药物滥用违法行为,有效保证了我县生鲜乳质量安全。
6、票证章管理工作:今年我所以规范化管理为中心,从基础工作入手,严格杜绝出证、用证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及时组织全所检疫人员开展《新版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填写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票证领用台账》、《发放登记台账》、《回收登记台账》、《票证销毁台账》,实行交一本领一本的原则,严格领用发放。今年共使用消毒证46本、出县境检疫证25本,出县境产品证10本,产地证43本,产品证39本,动物A13本,动物B3本,产品A4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动物检疫票、证、章实行专人、专库、专帐管理。为了规范肉品检疫印章的管理,我所将各乡镇肉品检疫印章收回集中管理,并认真核查、规范出证行为,今年检疫票、证、章的管理无一起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7、监督信息上报工作:今年我所继续执行信息上报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种卫生监督报表进行汇总上报,每项数字认真审核、力求详实。对工作动态、先进事迹每周上报,1-10月分累计上报手机短信168条,信息23条,被省农业新风网采用信息6条,实现了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网络化,便于信息及时沟通、传递,提升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尽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
1、部分畜禽养殖户、产品加工户报检意识不强,给检疫监督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头绪多,范围广、责任重,加之监管者违法行为防不胜防,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之需。
动物检疫专业篇6
关键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现状;对策;云南西畴
中图分类号S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2)16-0165-01
西畴县属亚热带低纬季风气候区,立体气候明显,干雨季节也十分明显,全县有一所具法人资格的植保植检站,但是由于该站各方面建设还不够齐全,原有工作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目前的植物检疫工作,外来有害生物和检疫性有害生物将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1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新情况
由于经营、生产形式的诸多改变,植物检疫产品由种苗木、种子、繁殖材料扩大到粮食、水果、蔬菜、中药材等,加大了检疫的任务,随着外来物种引入的增加,植物检疫防疫工作的难度也相应加大。因此,对有害生物的控制、扑灭和防范有害生物的传播,已成为植物检疫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2西畴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现状
目前,西畴县植保植检站在防治检验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随着私人经营和种子经营单位的增加,各种货物托运之处,都是私人承包经营,他们在受理货物时基本不履行相关手续。另一方面,检疫工作还存在盲点,一些地方已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但本应实施检疫的粮食、中药材、饲料、蔬菜、瓜果等产品的经销基本都没有办理植物检疫手续。因此,造成农作物种子和产品的流通检疫方面的严重不足。公路、邮政等运输部门的配合对植物检疫工作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但随着交通运输单位的不断发展,一些人的个人利益意识远远大于整体利益意识,使检疫意识越来越淡化,增加了病虫害进入的机会,使得在调运把关方面出现很大的漏洞。此外,有关方面的机制存在很多的不足,表现在政策处理上的标准不一致,给检疫业务的开展带来许多的问题;有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方面的技术人才匮乏,不利于有关工作的开展,检疫员业务水平不能跟上形势的需要。面对检疫严峻任务和新形势,基层植物检疫员缺乏一些有关的检疫信息和业务培训,使检疫员的业务和执法水平都难以提高[1]。
3西畴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对策
3.1建设检疫队伍
植物检疫的业务性非常强,专职检疫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执法水平,能够在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而目前西畴县植保植检站人才匮乏。首先,应通过相关措施留住现有的技术人才。其次,要以提高专职检疫员的业务水平为重,争取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让基层的检疫人员掌握有关的信息和知识。检验检疫的工作相当繁重,各基层检验检疫部门应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以和谐机关为目标,不断提高植检队伍的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保证检验检疫工作持续开展,以提高检疫人员技术水平,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3.2完善植物检疫机构设施
目前,该县植保植检站检疫机构设施还很落后,一些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应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安排资金完善,以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还应建立起防范监管的机制,加强检疫检查和监管工作,加强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以建立独立的执法主体,达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3.3全面进行检疫
检疫在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中不可缺少,只有将病虫害抵制在萌发的状态,才能进行有效防治。应全面加强检疫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检验检疫队伍。首先,应从产地检疫入手,对产地进行严格有效的检测;其次,要加强调运检疫,不能让任何病虫害引入和扩散;当新的情况出现时,要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关措施[2-3]。
3.44个“加强”
当前植物疫情传入较为频繁,危害加重,防控压力不断加大,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领导,建立起专门有关植物疫情的防控指挥部门,不断落实防控的责任制,发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动广大农民群众一起参与,依靠科技,以使各项植物检疫防疫措施落实,有效控制重大植物疫情的扩散,加强有关疫情的监测,以便能够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单位内部要制订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以确保每项检疫工作正常进行。还应加强有关的宣传和培训,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同时也能对农民群众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从而引导农民主动配合和自觉参与到防控行动中来,为植物的疫情防控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4]。
3.5提高认识
植保工作者肩负着使命,更应认真完成每一项检疫任务,认真落实每一项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大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全年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除此之外,还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有关理论学习,以便及时掌握新的技术,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4参考文献
[1]梁琼瑶.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大观周刊,2011(39):259.
[2]李雪健,陈庄灿.兴国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现状及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6):13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