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文(收集8篇)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1
若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我最喜欢的是书!因为书能让我在快乐中成长。用设问的形式,突出“最喜欢”的情感。这天,爷爷带我去黄石,我吵着闹着要去书店。爷爷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到了书店,我立刻冲向青少读物片区,找到,贪婪地看了起来。承接上文,引入的正题。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不到十几分钟,我就看完了第一篇小说。
任何书籍在我手里都属于"短命鬼"一类的,因为我不用多久,就会把它们全部看完。在书中,我总能找到让我受益匪浅的伙伴。只有它才能让我身临其境,随着情节深入浅出,从中体会到真善美。只有书,才能让我平复失落的心情,在故事中感受快乐。用“伙伴”的说法,突出书给我带来的快乐。我总是在闲暇时,从书橱里取出一本有趣的书。在书中,我时而开心地笑,酣畅淋漓地笑;时而哀伤地哭,痛痛快快地哭;时而掩卷沉思,可沉思后又会若有所悟。“时而……时而……时而……”的句式,写出了对书的依赖之感。书是我的一个避风港。每当我遇到挫折,灰心丧气时,我会不顾一切地扎进书堆里。在书中我可以拾起掉落的自信,重新振作起来,扬起前进的风帆。书是我的知心朋友。每当我取得好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能够及时提醒我不能骄傲,要再接再厉。“知心朋友”的说法,跟前文的“伙伴”重复了,可以合并在一起。书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在书中,我能找到许多美的地方:有骨气的梅花;不怕困难的邓亚萍;身受损而不堕其志的霍金。他们深深感染了我。
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书告诉我的,我永记在心!全文,表达情感,让中心更加凸显。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2
谁说鹦鹉不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它。但是,我却只能在动物园见到它。
我已记不清第一次见到鹦鹉是什么时候,但我还记得每每它吃东西的样子。它们披着一件翠绿的外衣,身上夹杂着像老虎一样黑色的花纹,头顶顶着一个淡绿的小帽子,脸上那些紫、黑色的点点斑纹,把原本就“卡哇伊”的小鹦鹉装扮得更可爱了!它们那粉嫩而像钩子一样的尖嘴巴老是闲不下来,不是吃东西,就是喝点水;不是玩闹,就是梳理羽毛……它们吃东西时,把头一低,嘴巴一张,钩子似的嘴巴就会把食物钩住,头一仰,食物就入肚子了。
有一次,我和妈妈又去了动物园,这个动物园有好多鹦鹉,绿色、粉色、蓝色、黑色……我们就像来到了个缤纷多彩的花园,可是不同的是,这些鹦鹉不像其他动物园的鹦鹉,“你好,你好”叫个不停。于是,每到周末我就吵着让父母带我去这个动物园教它们说话。可这里的小鹦鹉们根本不像那些训练有素的鹦鹉,你教它说什么就学什么。大概持续了一个月,我也没从它们的嘴里听到一句“人话”!
后来的一天,我决定最后一次去这个动物园,一进门“你好,欢迎下次光临!”我顿时喜上眉梢,像是赢了全世界!到现在,我几乎还记得动物园里每个工作人员的笑容呢。
直到最近,爷爷才告诉我:“鹦鹉说话取决于品种与生活习性,不是都能说话。那只鹦鹉是妈妈找动物园的工作人员特意为你准备的。”这仿佛刷新了我的三观,从此我再也没有接触过鹦鹉,也许是对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创伤。现在想想,那感觉心里像是同时尝了酸甜苦辣……
我不知道现在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不是鹦鹉。但我知道,鹦鹉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一只毛绒泰迪熊,它是妈妈专门为我定制的生日礼物。泰迪熊身上毛绒绒的,他上身穿一件写着我生日的卫衣,下着一条写着我名字首字母的蓝色背带裤,看起来十分可爱。
我很喜欢这个毛绒泰迪熊,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它,简直快到形影不离的程度了。有一次回老家时,我要带着泰迪熊,但爸爸说行李已经很满了,不要带它了。但我还是偷偷地把它硬塞进了行李箱。在火车上,我把泰迪熊从包里拿出来,和它一起玩了一路,一会儿逗逗它,一会儿跟它聊聊天,一会儿跟它“格斗”。一路上有了它的陪伴,我不再感觉旅途无聊,也没有找过爸爸的“麻烦”。大概是因为我这次在火车上没有打扰他,后来每次出门我要带着泰迪熊,爸爸都没有再表示过反对。
然而有一天我要找泰迪熊玩,却到处都找不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几乎快哭出来了,央求爸爸妈妈帮我一起找,但我们翻遍了屋子却一无所获。我的泰迪熊丢掉了!为此我伤心了好长时间。之后几个月,我过了一段没有泰迪熊陪我玩的日子。有一天,妈妈收拾房间时,在沙发下面的角落里发现了泰迪熊。妈妈喊我过来,我捡起满身尘土的泰迪熊,抱着这个失而复得的“宝贝”,开心地又蹦又跳。
从此,我更加珍爱我的小熊了。我会一直爱护我的“心肝宝贝”,不会让再它“走丢”了。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4
盼望着,盼望着,新春佳节就要来临了。看,大街小巷,人流如潮,到处都洋溢着欢声笑语。工作了一天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去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新年前一天,我和爸爸一同去买对联、剪纸、福字,只见商店都挂上了大红的灯笼,到处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美不胜收。回到家,爸爸让我帮他贴对联,只见对联上写着:
吉星到一帆风顺,福临门万事如意
我闹着要亲手贴福字,爸爸就叮嘱道:“福字应该倒贴,为什么呢,倒贴和‘福到’是谐音,意思是说福气就要光临我们家了。”
一切工作就绪后,我们收拾行礼去奶奶家,因为奶奶独自一人,房子里冷冷清清,怎么能让她一个人过年呢?我们要陪她一起过新年。
除夕晚上,我们一家人边聊天边享用着美味佳肴,真是其乐融融。八点整,我打开电视观看春晚。大家边看边打扑克,边品评节目。窗外,朵朵烟花不断地绽放,迸射出璀璨的光彩,染红了漆黑的夜空。鞭炮声此起彼伏,聒的人说话都要大着嗓门。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春晚主持人和观众一齐喊道:“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铛、铛、铛”新的一年终于来到了,这时鞭炮声响彻天空,璀璨的烟花美轮美奂,新年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夜渐渐深了,可鞭炮声却没有停息。望着窗外,只见烟花不时喷射出万道光彩。烟花虽然只是一瞬间就消逝了,但它却是燃烧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才爆发如此的美丽啊。
就在这轰轰烈烈的爆竹声中,新的一年又迈开了它矫健的步伐。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5
普通人可能会喜欢新潮的电影,如大闹天宫。而我不同,我最喜欢《放牛班的春天》,它令我着迷,在有些人眼里,它不值一提,但我就是喜欢。
《放牛班的春天》的导演是著名的克里斯托夫·巴拉蒂这是他的处女作,它的拍摄地点是法国,不过这完全不会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的得奖令我大吃一惊!第77届奥斯卡奖!最佳外语片提名!
在这个电影当中,克莱蒙·马修和孩子们,还有教师们,反对校长哈森的残暴的手段。哈森只梦想着升官发财,
公爵夫人来倾听孩子合唱团的合唱,这明明是马修的主意,哈森却说是自己的主意,合唱团成立的时候,哈森百般阻挠,有好处的时候,却来分一杯羹,不不不,这不是分一杯羹,这是地道的抢功劳!这不是小人是什么?罪恶的嘴脸!当一位教师眼睛受伤,哈森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请医生,而是捉凶手,这让人难以理解!生命总比找凶手要紧些吧?要是天底下布满了这种人,那该怎么办?
哈森,我对他的评价,一个字,差!两个字,极差!三个字,非常差!马修,我对他的评价,一个字,好!两个字,极好!三个字,非常好!两个人,同样是人,我的评价却天差地别,完全不同!
《放牛班的春天》,一个不同凡响的电影,是我的最爱。做人不要像哈森一样,自私自利、残暴冷酷,要像马修,亲切温和。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6
历史垂青,名垂千古,在这滚滚的历史长河中,数不清的历史人物,而我唯独钟爱你———这宛如彩蝶的女子。
马车疾驰在大漠中,蹄轮下风尘滚滚,女子在车内泪如雨下,浸湿了如花般的容颜。她扛起的是国家安定的重任,更肩负着民族的希望。尽管你一步一回头,但骏马`名驼`黄金帐,都遮不住你身后渐行渐远的片片桃花。纵使千般回首,那一家汉家宫阙已远,还是伴你对月吟酒,空伤离别。那挥手也撒不去的乡恋啊!靠着月光,让泪水一点一滴地变凉,慢慢地干枯成河床。
那琵琶在指尖弹落地何止千里风霜,你却如一缕缕清风,抚过人世的沧桑。在刚刚步入旅途时,你那颗剔透地心已深深地明了:人世间的路上从来没有归程。因而,你把一切都交给了季节地风雨,然后独自坐在光阴中,回忆走过的路,相遇的情。
只知道你放弃了绿柳夹河,而后,放弃了歌舞升平的华丽后宫,但是那绝世的伤痛又有多少人可知呢?
在她决定嫁到遥远的匈奴,担负维系和平安定的重任的那一刻开始,她的芳名被载入了史册,千古流芳,万古垂青。
她——就是王昭君,就是这名叫王昭君的绝代女子,用一生的流年,换取了大汉百姓的安定,撑起了大汉王朝的半边天。这也是我在众多的历史人物中为何独爱这只“古典彩蝶”的原因。
她爱国家,爱百姓,爱民族,因而她为国家,为民族而担当。同样是女子,担当民族使命的女子,她迸发出无比顽强的精魂。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清冢向黄昏”也许是对她最好的描述了吧!我最喜爱她,因为她的无私伟大,也因为她的敢于担当,更因为她的毅然抉择。
啊!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王昭君,不知你这宛如彩蝶的女子,漠北蔚蓝的天空,会是展翼的风景吗?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7
我有许多玩具,比如,毛绒玩具、积木、拼图……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火兔”,它是我小时候在孕婴店里碰到的,那里的玩具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只记得那时,我被一只会说话的小兔子吸引了,我蹲在那儿,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它,听着它讲的每一句话。就这样,它被我带回了家。
火火兔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脑袋圆溜溜的,雪白的皮肤下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黝黑的睫毛微微翘着,小巧的嘴巴能说会道。远远望去,火火兔披着一件粉红色的外衣,好像一位小仙女,漂亮极了!
它还有一条短尾巴,是一个突出来的圆球,这里也是它的开关按钮,只需轻轻一转,便可以进入工作状态。它的肚子里全都是故事,因为它是一个故事机,我每天晚上都要听几个故事才能睡觉,甚至在梦里我都会梦见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它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播放音乐,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会听一首美妙的音乐,这样,我的烦恼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常常陪着我、安慰我。好几次,我都不小心把火火兔碰倒在地上了,但是它很坚强,从来没有摔坏过,我想,可能是因为它的两个耳朵是软软的、可以弹起来的吧!
但是有时候,我觉得火火兔特别累,因为我特别喜欢它,所以它一天要讲很多很多的故事,仿佛讲出了整个世界,可是,它却从来不喊累,不说苦,想到这儿,我忍不住摸摸它的小脸,发现自己更喜欢它了!火火兔每天给我唱歌、讲故事,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它是我的小老师,更是我的知心朋友,我爱我的火火兔!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8
之前,我曾有过一只玩偶,它陪伴过我好长好长的时间,如今,它却已经离开我身边,我想,我最遗憾的是应该就是不能好好的保护它。
想当年,我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生日,我的同学都送我很多礼物,在这一堆充满友谊的礼物中,我最喜爱的就是那身穿蓝色衬衫,有着一双大大的棕色眼睛的咖啡色熊熊;我几乎每天只要一有一点闲暇时间,就立刻拿出那个可爱的咖啡色熊熊,兴高采烈的玩了起来,连上学都带着它,下课时间也拿出来玩,可以说是爱不释手。还有一次,我在上课的时候偷玩,被老师看到,老师大发雷霆,就把我的熊没收。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哭,坚持不上课,老师最后终于屈服,无奈的叹气,把熊熊还给我。从这里大家可以知道,我真的非常的爱它,珍惜它。
每当我哭的时候,熊熊总是能让我破涕为笑;我生气的时候,它也能让我暴躁的心情平静下来;我遭到挫败时,它也能给我再次振作的力量,它跟我的感情可说是比跟爸妈还要深厚。我就这样跟它和乐融融的相处了好几年,直到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爸爸要带我去附近的池塘玩,所以我就高兴得带着我的熊熊一起去。正当我和爸爸拿着饲料喂鱼的时候,霎时间,我拿着熊熊的手不小心一松,陪我好几年的玩伴就这样掉到了水里面,那时我的心情真是复杂到无法形容。
回家之后,我整整哭了五天。我错了,我那时不应该只顾着喂鱼而不小心忘了熊熊。从此以后,我没有再买过任何的玩偶。我很遗憾,那时应该好好的守护它的,没想到它陪了我那么久,下场却是那样的惨不忍睹,令人感到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