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6篇)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1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求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未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按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2
一、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分析检查。
(一)继续深化学习。一是继续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有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认识、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我们还认真学习贯彻了全省县域工作会议、全市“两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二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检验学习效果。为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检验学习效果,切实把理论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我局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论知识测试,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测试活动,检验了学习效果,查找了理论知识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征求意见广泛。我们以善于闻过、敢于揽过、勇于改过的精神,采取“六征六谈六照”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是“请上来”,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当面征询意见,开诚布公地请与会代表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原汁原味”意见建议。二是“发下去”,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走出去”,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乡镇和局下属基层站,登门走访听意见。四是“坐下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一对一谈心,相互沟通意见。本着“谈得透、谈得深、谈得拢”的原则,开展了“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活动。先后向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市水利局发去征求意见函,主动征求各级领导对旬邑水利工作的希望和意见。5月初,由局领导带队,分6个工作组,深入局属9个单位、14个乡镇和县上48个部门上门征求意见。全局共召开座谈会24次,发放意见征求表380份。经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大致分为6大类20条。同时,将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印发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把意见和建议作为撰写分析检查的第一手资料。
(三)查找问题准确。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5月27日下午按照“四少四多”和用好“五心”的基本要求,召开了局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经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愿望,班子成员达成了思想共识,找准了影响和制约全县水利科学发展的五方面问题:一是水资源利用程度较低。我县水资源短缺、利用程度低、开发难度大,骨干性水源调蓄工程较少,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还较为薄弱。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与农民群众迫切需求和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水利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一些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带病运行,老化现象严重,管护维修不够到位。三是缺乏统一科学的治水思路。水利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相对滞后,前瞻性不强,项目储备不足。水资源的开发、调配还不够科学,旬邑水利工程体系缺乏一个完整的、统一的、系统的、长远的规划方案。四是原区部分村镇供水保障不力。仍有2.4万多人吃水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用水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五是水利科学发展的管理设施落后,制度不够健全。供水、水库调度、防汛预警、测报等工程依然采用原始的人工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缺少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先进管理机制对破解水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路子还不够活,措施还不够得力。
(四)分析检查深刻。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是对前一阶段活动成果的集中概括和体现,也是整改落实阶段的依据和方向。在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时,我们采取“两步走”方法。第一步,由党委书记和局长全程主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拟定报告提纲。经三次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形成了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初稿。第二步,完成了“上审下评”工作,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分别征求了县委书记刘新余等领导的意见,广泛征求各基层站党支部、广大党员的修改意见。
报告四易其稿,分为四个部分: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局党委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归纳了形成的共识,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确定今后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今后,我们将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开创全县水利工作新局面。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坚持蓄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科学治水、科学管水、科学蓄水和科学用水,加大地表水开发力度,加快马栏水库建设步伐。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激活发展潜力,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重建震损水塔17座,修建20处边远村庄供水设施,加快石沟、桥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步伐,做好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水土保持骨干坝、果园微灌等项目的施工。三是坚持科学谋划,切实抓好惠及群众德政工程。进一步明晰水利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建成东尧等26个村供水工程,解决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底庙原区供水联网步伐,为群众自来水入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旬邑告别“挑水吃”的历史。四是加强工程管理,不断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农村饮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配备专业维修队伍,减少停水事故和间隔,采取各种应急供水措施,提高供水保证率。年内建成旬邑县水质监测中心。同时,千方百计将剩余2.4万人列入省市规划大盘子,力争赶“十一五”末,全县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五是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招标、项目资金管理、职工请销假考勤管理等方面制度,基本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和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在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民主评议认真。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召开了群众评议大会,发放并填写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组织了“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基层书记站长和职工代表共45人,对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议工作。
评议工作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二是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广不广;三是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四是原因分析透不透;五是发展思路清不清;六是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通过组织分析检查报告评议活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理清了全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思路,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切身利益的水利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通过群众评议,凝聚了人心、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使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真正地成为指导水利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为我局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与会人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分析检查报告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和分析,局党委充分吸收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和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二、紧密结合,全面抓好党的建设。
本阶段,我们创新活动载体,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党的建设。一是“七一”前夕召开建党88周年表彰会议,回顾总结一年来党建工作,部署安排今后党建设工作任务。会议表彰奖励了3个先进基层党支部、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5名模范共产党员,发展新党员8名,按期转正6名,并为新党员举行了入党宣誓仪式。二是精选革命歌曲《到吴起镇》和自编《水利之歌》参加全县“激情讴歌共产党,科学发展看旬邑”歌咏比赛,取得第一名优异成绩。三是成功举办“水利之夜”纳凉晚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好评。四是加强党建宣传,《当代陕西》今年第11期专版报道了我局,“七一”前我们又接受了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市电视台、咸阳日报、市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采访。
三、以学促干,努力推动水利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3
【关键词】水利工程资料整编归档要求
水利工程档案是整个水利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环节的文字、表格或者其他形式的记载,可以说是一个项目的结晶。水利工程资料在整编和归档上的体现关系到工程的管理水平、项目验收、后期维护以及往后的管理利用,所以水利工程资料的整编和归档具有实际上的重要意义。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水利工程方面的内业资料的整编和归档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设卷不一,内容各异,尚未形成完善的规范体系。
一、单位工程资料整编内容
一个大的水利工程通常分多步进行,每一关键步骤的内容资料会集中整编成一卷,所以完整的水利工程资料整编一共有5卷,为工程开工建设卷、工程管理及施工技术卷、工程鉴定检测卷、工程验收建设报告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卷。以下分别来讲每一卷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开工建设卷
该卷需要整编的主要内容为:1、初步设计和批复以及设计的其他文件;2、整个工程计划的批复文件;3、开工报告的批复文件;4、工程承包协议书以及合同,一般有监督书、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等;5、有关单位的批文以及可研报告;6、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项目法人代表的质量检测体系的相关文件;7、征用土地批复文件;8、气候条件、水文条件、地质条件、勘察条件等可供设计的基础性资料;9附有招投标书的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
(二)施工技术及工程管理卷
改卷需要整编的内容为:1、工程的调度以及运用方案;2、工程运用度汛方案;3、在施工时的往来函件;4、质量检查处理记录;5、工程建设大事件;6工程施工相关日程;7、重大事件的处理方案;8、施工设计、方案、措施、工艺;9、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与说明;10、会议记录;11、工程监理资料;12、建设中的咨询报告。
(三)工程鉴定检测卷
工程鉴定检测卷整编的主要内容为:1、各种相关的试验报告单,比如抽检报告单、单位试验单等;2、各类测试检查资料、相关构件的质量鉴定资料、相关原材料等;3、施工过程中建设物体的测试以及变形、位移、沉陷和施工定位测量;4、相关产品设备的说明书、出厂资料、性能鉴定、安装调试、运行监测、测绘验收等资料。
(四)工程验收建设报告卷
改卷整编的主要内容为:1、竣工的自查报告以及档案;2、竣工工作审计资料;3、竣工决算;4、工程在建设中的移民安置和征地补偿工作的相关报告;5、工程的运行管理以及其准备工作报告;6、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报告专题;7、工程在建设施工中的管理报告;8、工程的设计工作极其相关报告;9、工程的监察管理报告;10、按期完成的工期报告、到期未完成的工作清单、拟验工程清单、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措施;11、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五)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卷
工程在验收阶段的主要整编内容有:1、各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资料;2、各个单位工程的相关构件质量评定资料;3、各个工程的分部质量核定资料;4、隐藏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单元工程智联戈丁资料,包括每一个单元的基本资料。
二、工程资料归档要求
(一)卷内资料印制要求
水利等工程对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求比较高。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对资料的存档内容一定要是资料的原件,其他打印件均作无效处理;水利工程的档案资料多,可以分多卷装订储存,前提是每一卷卷面或卷皮上要注明相应的代号或代码;任何时候,分发相关单位的资料在第五卷第五节当中,第四十六页、第四十八页、第四十九页、第五十页一定要是原文件,打印文件视为无效。
(二)卷内资料签字盖章要求
归档对资料的盖章签字都有规范要求。一般来说,卷内资料在负责人签字处不能由非责任人签署,更不能空缺不签,而一定要按照严格要求,由工程主要责任人进行签字或者盖印签名章,否则该项无效;卷内资料在相关责任单位签字的地方,一定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签署,而且必须要盖印单位的公章,如果由非责任人签署、不签署或者没有盖印公章,则该项无效;内的所有相关资料的填写,无论大小详略,都必须要是真实资料,并且要附带填写日期;卷面的签字和填写一定要统一规格,一般采用兰黑墨水或者碳黑墨水进行印刷,用圆珠笔或者铅笔进行签字填写的都视为无效。
(三)卷皮书写、装订、及其他要求
卷皮书应当以档案部分相关规范为准进行书写,一般用牛皮纸卷皮,装订则用线绳;卷皮字符采用微型机打印,字体型号规格要求要统一化;装订完成的卷皮书,用纸壳档案盒进行包装,另外档案盒的封面书写规格也要统一化;所有的资料用纸都以A4纸为标准;验收资料要符合SL233-1999规程;普通的相关资料的准备一定要赶在竣工之前完成,当然有些资料是在竣工后完成,如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核定报告等;项目在竣工之后,各阶段的资料验收以及单位工程资料都要进行统一的归档,整个项目设为总卷。
三、结束语
水利工程资料的整编以及其归档要遵循一定的统一化标准,各项资料的整编标准化、统一化,归档资料要整洁有序,切勿造成文件资料混淆。总的来说,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编以及归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整编和归档人员要认真谨慎,不可出现丝毫怠慢,将资料完美整编,清晰归档,推进工程项目的完美收工以及为项目的后续资料需求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高丽云,任淑芬,韩冰.中小型水利工程资料归档内容及要求[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3,(6).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4
1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时必须经过策划、设计、施工、投入使用这四个阶段,例如,某项工程的项目立项环节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步骤,第一是经过协调形成工程建议书,第二是经过考察形成研究报告,第三是综合各参数数据进行首次设计。不论是地方还是国家的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其投资规模、工程量以及社会环境影响都是相当广泛的,工程牵扯到的内容非常复杂[2]。例如,葛洲坝、三峡大坝等大型水利工程其项目立项阶段超过十几年,而其工期更是超过了十五年,这样一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可行性报告、设计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的时间跨度非常大,立论周期也非常长,那么工程建设所带有的变动性、伸缩性较大。如,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必须明确工程规模,组建、布点、施工方式、建设周期、建设速度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因为组成水利工程的各个阶段具有的变动性非常显著,导致水利水电工程的策划、施工、投产阶段出现重大变更的几率非常大,其影响也是方方面面的,进而形成连锁式多重影响[3]。随着大型水利水电程的建成投入使用,其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了社会各方的重视,因此出现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变更问题的一些细节问题并不明确,人们对重大变更的范围、影响、认识等方面还没有达成方向性的共识,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
2水利水电工程的重大变更要求
2.1重新定位水利水电工程的重大变更什么样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怎样确定工程的变更幅度,怎样明确水利水电变更问题,这些问题都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问题的界定提出要求。根据《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界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水利水电建设过程中,在策划阶段、设计阶段涉及到工程规模、建设规格、构建布置、构建形式、设备选型、水电接口、副工程、防洪点以及其他方面的变更都属于重大变更,特别是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变动都被列为重大设计变更。例如,有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变更的文件可分为这样几大类:工程概况以及建设条件、建筑类型、建筑等级、规划准则、建筑物布局、建材属性、水利工程淹没点和工程层次影响等,概括起来为可分为工程属性、功能、人文影响、自然影响等几个方面,涉及到工程建设条件、安全等级、设备构成、水文控制、人口迁移等几个重要因素。水利水电工程的变更影响中,环境影响是最为复杂,也是影响最为重大的一项,其涉及到安全条件、水土、人口等众多项目[4]。
2.2水利水电工程的重大变更要求首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相关问题初步得到相应解决,但是有关工程重大变更的要求依旧不够明晰,而出现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时,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理,这就需要明确水利水电工程的重大变更要求,优化处理方案,提高处理效率。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大中小型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环境影响管理条目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一方面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例如,某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格、位置、建设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明显变化,相关建设部门必须再一次报批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审批文件得到批准以及法律认可后方可使用。建设单位只有明确了工程变更的属性、变动幅度以及相关变动影响才能更好的设计建筑工程、更好的施工以及监控环境变化。其次,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中指出:水利水电工程在立项审批阶段必须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质量,如果工程在设计阶段以及实施阶段出现工程位置、规格、性质等方面的重大变动,那么工程设计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治理措施、处理手段等要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审查,再形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时修整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并且与原方案一同交由原审批部门进行批准。
3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管理
为了更好的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加惠及民生,保护环境,水利部门以及环保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来控制工程建设所带来的影响,强化风险防范的措施,严格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为国家发展添砖加瓦。有关于环保措施、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已经提出,但是如何应对变更环境影响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5]。近几年来,在环保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有关变更环境影响问题的通知,具体指出了工程变更的范围,其所涉及到的内容以及环境敏感问题,共有四大方面,涵盖十余项内容。例如,某项建设工程的变动项目超过三项,这时就建筑部门应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又如,某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变动项目达到两项就要立即填补环境影响评价,得到审批后形成具体的应对文件,根据正确的思想指导处理环境影响管理问题。另外,有关于环境保护措施问题的文件中指出,当工程建设变更而需要环保措施变更时,建设部门要经由行政部门审批使环境影响报告具有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如果报告并没有得到批准,那么有关部门不能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做任何更改,而是应该按照环保规定及变更要求进行合理变更。
4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5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
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
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
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
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
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
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
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
(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
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
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
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篇6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全过程管理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注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管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推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的不断发展,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主要施工程序包括区域规划、项目建议书的完成、研究可行性、初步设计,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效益有着直接影响,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具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应当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管理。一方面,加强可行性阶段研究的管理。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批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项目环境以及水土方面的评价批复手续。通常情况下,环境和水土方案与水利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着密切联系。在未确定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方案前,在环境与水土方案确定后对可行性方案进行了修改和优化,会导致前期的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方案失去针对性,直接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价结果。因此,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时,要求设计人员具备相关水利水电工程的专业知识,同时了解相关水利水电工程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知识。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时,为了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来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同时注重环境和水土编制报告的优化,并对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对比,选择经济、可行的可行性报告,尽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和审批周期,有效节约资金。另一方面,加强安全鉴定阶段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安全阶段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找出水利水电工程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安全阶段管理应当注重水闸防洪标准问题和鉴定费用问题,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管理
施工阶段的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占有着重要位置,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体成形过程,直接决定了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发挥其功能的基础保障,因此,在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方面,注重施工管理。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合理配置现场施工人员和资源,同时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现场施工质量保障体系。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适当单位应当建立包括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组织计划方案、施工流程、施工进度控制以及施工质量目标等在内的施工质量保障。
(二)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时,可以采用以下常见的措施:①制定科学、高效的施工进度计划。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指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来开展施工,同时注重对关键工程的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关施工方案,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实际施工进度与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存在差异时,施工单位应当结合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进度设计中关键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对进度计划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进行及时调整,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发挥指导现场施工的作用,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进度。②合理编制施工资源需求。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来编制机械、人员、资金以及材料等资源需求,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各项施工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否各行各业生产中老生常谈的问题,同时也是水利水电工程现场施工阶段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时,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一方面,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应当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存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因素,制定相关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并认真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另一方面,强化现场是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教育或开展施工安全知识讲座,不断强化现场是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当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尽量减少或排除现场施工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最后完工结算阶段,直接影响着水利水电工程投入使用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应当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水利水电工施工单位在完成自行检测后,应当向监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当根据尽快组织和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工程验收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同时水利水电工程对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应当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期管理的可行性阶段研究的管理和安全鉴定阶段的管理,同时注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管理的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管理,实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推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的不断发展,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资料:
[1]刘付永何.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5).
[2]刘付永何.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2).
[3]过慧琴.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讨论[J].房地产导刊,2013,(23):179-179.
[4]刘付永何.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