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起点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范文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6篇)

来源: 时间:2025-10-21 手机浏览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1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设计;影响因素;措施

城市污水主要是指城市日常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污水,包括居民的生活用水、工业废水以及截留雨水等等。城市污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会给城市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一、影响城市污水处理设计的因素

1、城市人口与经济水平的影响。城市污水处理从各规划阶段到具体项目实施,确定其水量规模是首要内容,规模预测是否符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将对工程的总体布局、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和运行费用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幅员辽阔,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污水处理规模的确定要因地制宜,应根据当地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宜实行分阶段、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别制定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并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

2、垃圾渗滤液对进水水质的影响。对于城市垃圾的处理,国外提倡建设卫生填埋场,对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具体做法为:采用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将进入垃圾处理场之前,可进行焚烧处理和堆放用作肥料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次类垃圾与其他垃圾区分开,以保证进入垃圾填埋场的绝大部分垃圾都是无机物,从而减少垃圾渗滤液中的有机物含量。这种填埋方法是较为理想、科学的,垃圾填埋处理时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性也比较小,所以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我国由于垃圾分类工作迟迟未能得到实施,各大城市在垃圾处理方式上也各有不同。国内部分城市,尤其是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中小型城镇在对待垃圾处理问题上出现了思想倦怠,当垃圾处理规模不大,并且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距离叫近时,往往将垃圾填埋场中进行填埋处理后所得到的垃圾渗滤液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加大了城市污水的处理难度。因此,在进行城市污水处理,设计城市污水处理厂时,必须要考虑到上述所例举的情况,注意由于垃圾渗滤液高浓度有机废水的进入,而给污水处理厂进口处的污水造成水质上的污染和变化。

3、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设计。污水管网是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污水管网负责对城市污水进行收集和输送,是连接污水源头和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纽带,也是城市污水处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因此在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时,其管网的设计工艺需要重点把握。

(1)、规划年限。城市污水管网的规划年限主要是指,在设计和敷设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时,根据各方面情况,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对污水管网使用年限作出的预算和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敷设与其他市政工程的管线埋设不同,城市污水管网的干管敷设多为重力流,所以其干管的埋设深度比其他市政管线要深,这便造成了处理厂日后改建和扩建工作的困难。为此,在进行初期的管网设计时,其管网的规划年限必须要按照远期的污水量来设计。此外,在具体设计时,还要考虑管网主干管、次干管和支管的不同功能,并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来规划与之相应的设计年限。一般来说,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系统中,主干管的设计年限要比次干管和支管的设计年限长,建成之后,在较长时间内不会进行改建或扩建。

(2)排水体制。一般来说,凡在新建市、区或扩建区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时,宜采用分流制;在已建成合流制排水系统的旧城区、小城镇等,宜将原合流制直泄式排水系统改造成截流式合流系统;在雨量稀少地区,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小,街道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也可考虑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目前我国较多城镇既有历史上已形成合流制的老城区,其建筑密集,街道狭小,难以改造成分流制;又有已建成或正在扩建的分流制的新城区。在这种情况下,可在同一污水处理工程服务范围(或流域范围)内,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即新建区和扩建区采用分流制,而旧城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通过以上论述,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模可根据工程投资分期建设,也可以预处理构筑物土建按远期水量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并且污水厂处理构筑物也可设计成两组或两组以上构筑物并列运行的模式。污水处理厂内各构筑物的设计流量也要根据所在城市的排水体制进行综合考虑。

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计应采取的措施

1、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的迅速增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压力会越来越大,虽然近几年国家对污水处理的投资有所增加,但与国外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发达国家用于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方面的投资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0.53%至0.88%,而中国仅为0.02%至0.03%,因此,今后中国仍需要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财政投入。对于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国家要在财政上给予政策性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污水处理率,从而实现中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平衡发展。

2、加快污水处理企业改革的步伐。通常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系统都是事业单位或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由政府收取排污费,给污水处理厂按事业单位拨款,政府在污水处理投资、建设、监管中完全是“一肩挑”,这就使得中国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进程比较缓慢,效率低下。有些地方虽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不够彻底、到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依靠财政的状况,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将污水处理单位改制为企业法人,实行政企分开,从而建立企业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同时,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支持企业跨区域投资运营,尽快实现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符合行业特征、有限且有效的竞争。

3、拓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渠道。改变原来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体系,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这样必将拓宽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的投资渠道,提高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BOT,TOT模式已在部分地区开展,尽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但随着政策制定和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模式应该也会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发行市政债券,投资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是一些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在美国的水务公共事业领域,每年建设性投资的85%来自市政债券。鉴于中国未来水处理资金需求较大,可考虑这一融资工具。

结束语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学科多,相关部门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合理都会给工程设计带来影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在以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必须要加大对处理厂设计的重视,使我国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趋于规范化。

参考文献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2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衢州市排水专项规划》是根据《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最新的相关规范而编制的城市重要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着重从雨水和污水两方面入手,提出规划目标和规划标准,指导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有效地防止城市水污染、保护水环境、防止城市内涝。

(二)规划内容规划方案在全面分析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对上一轮城市给水排水专项规划进行实施评估,对城市未来的供水量和污水量作了预测,规划了城市各片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工程系统。专项规划对城市的水系及雨水管道进行了规划。规划还制定了近期(至2022年)建设计划,包括市区污水工程近期建设计划,内含污水厂的扩建或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的新建或改造、城市各片区污水管道的新建或改造,以及雨水工程近期建设计划,内含城市各片区需建设的雨水泵站、雨水管道等,规划数据十分庞大,并具体核定了建设(或改造)内容的位置、规模、长度、建设年限等各要素。最后,规划方案对近期项目投资进行了估算,该规划预测市区至2022年需投资污水工程约6.9885亿元,雨水工程约需13.1782亿元。该规划确定城区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近期(2022年)为80%,远期(2030年)为8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近期为90%,远期为95%;污水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达到一级排放标准A或B标准。

(三)污水处理现状1.污水处理设施。市区目前有5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市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约8.5万吨)、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东港污水处理厂(已建能力为1万吨,实际日处理只有0.24万吨)、沈家污水处理厂(已建能力0.3万吨,扩建能力0.4万吨已完成即将投入使用,现实际日处理只有0.06万吨)、巨化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能力为1.44万吨,实际日处理1.3万吨),这样市区目前实际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每日为10.1万吨。2.污水收集管道。中心城区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基本做到集污纳管;西区污水收集管道按规划全部实施到位;巨化厂区污水管网完备,生活区污水主管已建成,但其收集支管未建成,以致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水体;高新园区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管网系统按规划基本实施到位;东港工业园区内由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小而多”,造成污水管道建设较乱,特别是目前的沈家污水处理厂由于截污纳管工程滞后,以至厂里污水收集较少,该片区排污大企业均为自行达标处理后排放,而生活污水及部分小企业污水直接入乌龙沟造成较严重水体污染;衢江新区污水管道已基本建成汇集到城东污处理厂,但由于城东污水处理厂还未正式投入运行,以至目前该片区的污水未处理而直接排入衢江;城北片区由于污水管网未成体系,以至现有项目的污水经各自简单处理后直接排入信安湖水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城市的污水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与有关科学规划作指导外,还与各建设主体是否重视污水处理、能否按规划实施、建设的时序、污水处理工程的管理及政策等直接相关。目前,市区的污水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市区各建设主体的治污意识有待加强。由于市区建设主体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统筹较难,特别是诸如污水处理设施这种城市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问题,地下管网的连接连通问题,易受投资及建设时序的影响。市区污水工程规划建设未形成一张总图管理机制,有的建设主体“重地上、轻地下”等观念仍然存在。市区污水治理与防控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解决方案。2.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规划实施,造成城东片污水处理厂布局“小而散”,治污效率低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2005年编制的污水专项规划,东区建一座大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东区污水,2007年3月市住建部门按照这个思路编制了工程可研,并得到了省发改委的批复。但由于投资及建设主体想法没统一,最后采用了分散各建污水处理厂的方案,致使东区污水处理厂布局“小而散”,造成管理困难,运行成本高,工程成果不明显,污水治理与防控效率低下。3.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较低。衢州市水业集团目前最高日供水量约为16.8万吨/日,巨化生活水厂最高日供水量约为2.3万吨/日,市区自备水源量约为11万吨/日(不包括巨化工业用水),合计30.1万吨/日,目前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为8.8万吨/日(巨化除外),考虑到给水漏扣率和工业用水重点利用率及部分冷却水等因素,我市污水的收集率也是较低的,同时,市区目前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4.74万吨/日,而实际污水处理量仅为10.1万吨/日(包括巨化),特别是东区已建成的二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很低,沈家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负荷为20%,东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也仅为18%,因此衢州市区目前污水治理的重点是抓紧建设污水收集管道,而不是扩建污水处理厂。4.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不统一,工程投资效益不佳。由于市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主体多样,体制不一,造成一些不符合规划总体布局的污水处理设施尚在建设中。如沈家、东港污水厂不符合规划总体布局,中期都将取消。特别是沈家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原主要负责衢江化工园区工业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由于沈家工业园区整体搬迁,加上周边企业的生产和生活污水管道未能及时建设,现仅有南山路沿线企业排放的污水和少量用槽罐车输送的工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日处理量只有600吨/日,处理富余能力很多,如现在扩建的4000吨/日的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水管网建设不抓紧跟上,将导致更多的处理能力闲置,造成工程投资效益更差。5.市区雨污混流仍然存在,直接污染信安湖。根据环保部门统计,市区衢江信安湖流域有各类大小排污口112处,其中污染严重的排污口38处。由于雨污混流的存在,导致很多雨水排放沟渠、水系成为污染严重的排污口。如双水桥排渠、双港园区大排渠、回龙排渠、白沙溪、巨化东西排渠、乌龙沟等,由于受上游工农业及生活污染,均为劣V类及V类水体。

二、规划实施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的“五水共治”是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举措,深得民心、切合民意,这必将载入史册。结合我市的实际,笔者认为,“五水共治”,治污为先。治污工程虽然是全方位的、多领域的,但重中之重理应是城市,特别是作为衢州市域范围内的中心城市—市区,这里集聚着市域范围内最多的工业企业和城市人口,其产生的污水数量最多,我们抓住市区的治污就是抓住了衢州“五水共治”的牛鼻子,它既是效率最高的也是效益最大的民生工程,它将直接为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创造基本条件,为广大市民改善人居环境,为城市信安湖及下游的水环境提升提供保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严格组织实施规划新一轮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和雨水排放设施等规划已完成,这为市区“五水共治”中的治污水和排涝水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规划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待市政府正式批准后,将各片区的相关规划内容分册分发给各建设主体和相关管理监督部门。有了规划这只是科学治水的前提,今后的关键是抓好专项规划的实施。首先,要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下文成立的“市区排水专项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因为城市地下污水管网的有序、协调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布局比城市地上的各项建设更为复杂和重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非常需要由市协调小组来协调、监督市区各建设主体在统一实施排水专项规划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其次,各建设主体必须严格按专项规划的要求建设各自区域内的相关污水和雨水设施,必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原则,必须舍得投资,按规划方案确定的管线走向、大小及标高等技术指标,确保各区块之间的排水设施相互对接和协调。第三,要加快市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从市区排水专项规划的分析中可知,市区治污的当条之急是要加快集污纳管工程,充分发挥市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功能,真正达到治理城市污水的目的,对此,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排出治污“补课”工程的线路图和时间表,建议市政府要将其列入重要的考核指标。

(二)整合资源,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城市地下的排污和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也非常巨大,但也是必须与其他建设工程同步推进的配套工程。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年初国务院已专门发文要积极支持城市排污排水等地下工程的建设,各建设主体要高度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动态,按照规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同时,各建设主体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要首先保证地下管线保质保量的建设需要。二要按照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科学确定各相关项目的建设时序,避免建设的浪费。三要进一步提高规划意识,坚持“集聚集约发展”的原则,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和发展时序,尽量避免“飞地项目”的出现,这样,既可节约大量的排水设施建设经费,又可确保城市每个建设项目所产生的污水能及时得到处理后排放,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3

关键词:技术状况定量分析对策剖析

废水处理是防治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废水处理技术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水环境质量。本文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情况为基础,试从排污系统建设、废水治理设施以及废水处理效果等诸方面,对其作一技术剖析评价,以便对国内外废水处理技术状况有一量化概念,为提高我国的废水处理技术水平,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技术参考。

1.排污系统建设

1.1排污管道总长度

排污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废水集中处理的前提。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排污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全国现有的大小城市均建有一定规模的排污系统,排污管道总长度(含污水管和雨水管,下同)已从1989年的5.45万公里上升为1998年的12.59万公里,增长了1.31倍(见图1),是1980年的5.49倍,是建国初期的12.47倍(有关数据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下同)。

1.2排污管网密度

以城市市区面积计,1998年我国城市排污管网密度为0.075km/km2。按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方法计,我国东部城市排污管网密度为0.170km/km2,中部城市为0.053km/km2,西部城市仅为0.026km/km2;其中,城市排污管网密度最高的是上海,为1.775km/km2,北京次之为0.869km/km2,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7倍和11.6倍。

1.3人均排污管道长度

按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以城市非农人口计,我国城市人均排污管道长度为0.63米,是1980年的2.6倍,是建国初期的4.5倍。人均排污管道长度历年变化情况见图3。

1.4比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排污管网的建设尚处在很低的水平上,无论是排污管道总长度、排污管网密度,还是人均排污管道长度,均存在着较大差距。

以联邦德国为例,尽管其国土面积只是我国的1/27,但1995年其排污管道总长度已达39.50万公里,是我国的3.14倍;以辖区内全部面积计算,排污管网密度已从1979年的0.74km/km2上升到1995年的1.11km/km2;人均排污管道长度达到4.84米,其中,1992年至1995年间,每新接纳一个居民的废水,平均需新建排污管13.37米;居民接管率从1979年的84.5%上升到1995年的92.2%,即占全国人口总数92.2%的居民的生活废水已纳入排污管网,其中1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居民接管率超过98%,小于2000人的村庄居民接管率也已达70%。

2.废水处理设施

2.1废水排放量

从总体上看,近十年来全国废水排放总量没有多大变化,一直维持在350亿吨左右,但生活污水所占的比例上升很快,已从1989年的28.6%提高到1998年的53.2%,超过了工业废水排放量。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55.7%、31.2%和13.1%。

2.2废水处理规模

兴建废水治理设施是削减污染负荷,防治水环境污染的关键。为解决严重的水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在工业废水处理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增长速度也较快。1998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经达到1583.3万吨/日,是1985年的10.3倍,平均每年递增19.6%。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分别占69.6%、19.0%和11.4%。但目前仍有江西、、青海和宁夏四个地区尚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历年变化情况见图6。

2.3废水处理工艺

目前,我国共有26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其中,绝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都采用运行稳定、操作简便、处理费用低廉的生化处理工艺,包括普通活性污泥法、接触氧化法、氧化沟法、ab法以及sbr法等,只有少数城市污水处理厂因其实际情况而选用物理或物化的方法处理废水。按废水处理能力划分,目前采用各种生化处理工艺处理的城市污水约占其处理总量的92%。

2.4废水处理率

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的生活污水量与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之比,作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来进行评价。1998年我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10.3%(见图7);其中,北京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最高,为40.3%,天津、云南次之,分别为37.2%和34.3%。从统计结果看,西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云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较高以及西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较低有很大关系。

2.5比较

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尚处在起步阶段,城市污水处理率还很低。

联邦德国1898年便开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有规模大小不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0390个,废水处理能力达1.506亿居民当量,相当于日处理废水3000万吨,是其全部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的1.92倍。其中,大中型污水处理厂虽仅占总数的13.1%,但其废水处理能力却达到1.24亿居民当量,占全部废水处理能力的82.1%。1995年联邦德国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89.0%,其中,原东、西德地区分别为70.0%和93.5%,即占全国人口总数89.0%的7269万居民的生活污水已在各类污水处理厂得到净化处理。

现在,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水环境污染防治,并投入大量财力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从而提高了生活污水处理率,减轻了对水体的污染。有关国家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对比见图8,其中,中国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3.污水处理效果

3.1排水水质状况

1998年,全国26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9.2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9.28亿吨。由于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集中在中等以上城市,且具有一定的规模,从总体上看,运行比较稳定,处理效果较好。全年平均进水cod浓度为336.4mg/l,出水cod浓度为83.3mg/l,去除率达75.2%,削减cod74.07万吨。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平均为0.367元/吨污水,去除每公斤cod花费1.451元。

3.2废水深度处理

几年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主要考虑的还是去除碳类有机污染物,但随着环境标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目前正逐步开展城市污水的脱氮脱磷等深度处理。所采用的方法也主要是生物脱氮和化学脱磷,但进行脱氮脱磷处理的生活污水占城市污水的比例还很低。

3.3剩余污泥处置

剩余污泥的处理也是城市污水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处置剩余污泥的主要途径是填埋,且大多数是与城市垃圾一并进行填埋处置,只有一小部分是焚烧处理。需要指出的是,约一半以上的剩余污泥未经稳定、消化处理,这不仅使其在农林方面的利用受到限制,也增加了污泥处置的费用。

3.4比较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效果较好,但脱氮脱磷处理的比例低,剩余污泥的处置不够安全。

1995年,联邦德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所排放的废水中,cod浓度小于50mg/l的占废水总量的80.1%,bod浓度小于10mg/l的占87.5%;处理后废水平均浓度为cod41mg/l、bod7mg/l,耗氧等级为1.9;营养物质浓度也很低,总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18mg/l和1mg/l,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排放对水体的影响已很轻微。德国历年污水处理厂排水情况见图9。

近年来,由于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填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欧洲各国污泥处置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目前以填埋和农用为主,焚烧处理的比例已大幅下降。

4.对策建议

从以上剖析可见,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状况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而要真正解决我国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笔者认为,在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方面,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4.1设计规范化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往往以日处理污水量为主要依据,但由于污水浓度不同,同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实际需处理的污染物量则可能相差数倍。这不仅增加了设计的工作量,不便于进行工程投资对比分析,也给污水处理能力的综合评价带来困难。因此,应以需处理的污染物量作为衡量污水处理厂规模的标准,并依此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国家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按处理不同的污染物量编制污水厂标准设计图集,如日处理cod5吨、10吨、25吨等不同等级的污水处理厂的标准设计,从而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减轻具体工程的设计工作量,并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创造良好条件(联邦德国在这方面有许多经验可供借鉴)。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即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管理要求低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并及时予以推广。

4.2产品标准化

产品的标准化对于推动一个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正是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往往厂厂而异,因而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好多设备都是非标设备。这既增加了工程建设投资,延误了工期,也不便于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换,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设备的标准化工作,并着力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的国产化问题。大到充氧、提升、搅拌、过滤等设备,小到格栅、阀门等产品都应形成系列标准,以便不同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挑选使用。

4.3投资多元化

我国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几乎都是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的,要在较短时间内大规模地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从而控制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单靠地方财政的力量显然是很不够的。因此,在保证地方财政一定投入、继续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同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各类企业乃至个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这个社会公益性的事业进行投资。如利用工厂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同时处理城市污水,企业投资建设所在社区的污水处理厂,房地产开发时一并完成排污管网的建设等等。

4.4运营专业化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水平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其排水水质的好差。我国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所处理的污水只占设计能力的3/4,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水质波动较大,这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运营管理的问题。因此,应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对污水厂运营管理人员尤其是负责人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要组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交流和研讨,加速推广先进和成熟的技术,从而提高运营管理的总体水平。

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起步较晚,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由于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只要我们认清形势,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就一定会得到长足的进步,从而逐步控制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统计年报1998,北京:1999,5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

3.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总队.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6,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

4.berndesch,sabinethaler:abwasserentsorgungindeutschland-statistik;korrespondenzabwasser,1998,45(5)

5.statistischsbundesamt:oeffentlichwasserversorgungundabwasser-beseitigung1995;vorlaeufigeergebniss;unveroeffentlicht;oktober1997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4

第二条凡在县城规划区及建制镇范围内向市政管网及河流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需恪守本方法。

第三条收费规范居民用水0.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污水处置费规范的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则进行。

第四条污水量审定方法

1、居民生活污水量和机关事业单位污水量以及普通企业的污水量,按其实践用水量核算。

2、凡装置流量计的工业企业等生产单位,污水量按其实践流量核算。企业建有污水处置设备并二次收受接管应用的,污水量按其用水量的50%核算。

3、以水为首要原料的生产企业或以水为局部原料的生产企业,能精确计量排水量的按实践排水量核算,不能精确计量排水量的,经有关部分审核同意后,按用水量的40%—60%核算。

4、农业、园林、绿化专项用水暂不征收污水处置费。

5、对享用最低生活保证的住户经民政局核准,主管部分审查并报县县政府同意后,可按其用水量50%计征。

6、关于特困职工的住户,经工会核准,主管部分审查报县县政府同意后,可按其用水量的50%计征。

第五条污水处置费交纳方法

1、污水处置费征收治理单位为井建设局。

2、凡运用县供水公司自来水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收费,由井供水公司负责,在收缴自来船脚时一并收取污水处置费交财务专户治理;凡运用自备井的单位和企业的收费,均由井水资源治理办公室负责,在征收水资源费时一并征收污水处置费交财务专户治理。

3、各用水企业、单位和个人应按时交纳污水处置费,对不按规则交纳的,每推迟一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越三个月拒交的,责令补缴,并按有关规则处以应缴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厉者,县供水公司可中止供水,水务部分予以封闭自备水井。

4、躲避计量,私排污水,形成水情况污染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分除责令限日肃清污染外,还要依法对其进行处分,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赐与行政处置,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第六条污水处置费的运用治理

1、污水处置费专项用于市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置厂的运转、维护和建设。收费额的40%用于市政污水管网及市政排水设备维建筑设,60%用作污水处置厂运转费用。

2、污水处置费按预算外专项资金治理,不得随意挤占、挪用。征收运用预算资金治理部分统一收费单子,并在井财务局设立专户,财务、审计部分要增强审计监督,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3、坚持健全污水处置费征收治理和污水处置设备运转监督制约机制。要增强污水处置费的征督工作,切实做到足额征收,逐月划拨。非凡状况减免污水处置费必需报经县县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污水处置费。

4、污水处置费开征后,排水设备有偿运用费及排污费按规则中止征收;但超越国家或当地规则的污染排放规范,向天然水体或排水设备排放污水的单位,交纳污水处置费后,仍应交纳超标排污费。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5

【关键词】内涝地区;城市排水;设计;评估

城市排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实质是对一个城市、一个区域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空间和时间上的调度,由于涉及气象、水文、地质等多种影响因素,其规划设计比较复杂。特别是在江浙一带,由于受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主要灾害性天气如台风、洪涝、干旱等时有发生,加之地势平坦,属于江南丘陵地区,城市的排水问题尤为突出。因此,设计具有内涝区域特点的城市排水系统,对缓解低洼地区雨天内涝和溢流问题,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其他低洼内涝地区城市排水系统设计提供借鉴。

设计区域示例:以浙江温岭铁路新区排水系统为例。

1、铁路新区概况

1.1地理位置

该区域位于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带,属新构造时期的沉降地区,除西部低山丘陵以外,其余地区均为第四纪海相沉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高程(黄海高程)一般为2.5~3.5米,是该市的微凹陷区,容易内涝。区内地下无固定的含水层,无自流井,在河谷平原地带里有孔隙潜水,地下潜水流向自西南流入,地下水埋深一般不超过1米。区内地势低洼,河网池塘密布,现无防洪堤,无排涝设施,一遇连日暴雨,加之河道排泄不畅,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1.2规划期限、范围和定位

规划期限与《市域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其中近期到2015年。规划范围涉及用地面积约15.8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1.61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15.0万人,形成以城市综合体为中心,融合商业、办公、休闲等功能,成为市域主要交通功能集聚区和旅游集散中心。

1.3雨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近期铁路新区污水量取3.6万m3/d,远期铁路新区污水量为5.2万m3/d。污水系统布局规划暂根据《温岭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规划》城乡排水体系方案一进行,暴雨强度按温岭市暴雨公式计算,雨水管网规划就近排放,灵活布置雨水管道。

2、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按规划近期(2015年)预测用水量为4.5万m3/d。考虑到发展初期用水量并不能达到预测水量,近期供水量按30%计,则近期初期实际需水量为1.35万m3/d。根据铁路新区给水规划,日变化系数取1.25,集污系数采用0.8,则近期(2015年)预测污水量为0.86万m3/d,远期(2030年)预测污水量为4.2万m3/d。

3、污水处理厂规划

3.1建设规模确定原则

污水处理厂采用集中建设或分散建设模式,应符合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方案应能充分利用现有污水系统设施、原则上符合市域总体规划的要求、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避免污水提升或减少提升次数等原则。

3.2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及污水水质预测

污水厂的占地面积与工程规模及处理工艺方法有关,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1]规划二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应按下表中的标准控制:

污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工程规模

(万m3/d)50-10020-5010-205-101-5

用地指标

(m2/m3/d)0.5-0.40.6-0.50.7-0.60.85-0.71.3-0.85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确定,通常是根据污水水质实测资料、《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内同类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及城市未来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本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

BOD5=60-150mg/L;

COD=100-300mg/L;

SS=100-400mg/L;

TN=20-40mg/L;

TP=2-4mg/L。

根据污水厂选择位置,污水经二级生物处理后一般采用就近排放。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中有关规定,规划区内规划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入到Ⅲ类水体的可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Ⅳ类、Ⅴ类水体的,可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4、污水收集系统规划

合理的选择排水体制,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关系到整个排水系统是否实用,同时也影响到城市污水管道工程的总投资、初期投资和常年运行费用。本规划采用完全分流制,分设雨水和污水两套管渠系统。污水管渠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利用。雨水管渠汇集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

4.1污水收集系统管材选择

在污水工程中,管道工程投资在工程总投资中占有很大比例,且管材属于城市地下永久藏工程设施,要求具有很高的安全可靠性。根据规划区域的特点,从技术、经济、市场供应及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政策等因素考虑,排水管材选用具有密封性能好、过流能力强、耐腐蚀、易施工等特点的HDPE管。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6

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是城市市政排水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规划设计时应注重雨水管渠系统布置、设计雨水管渠重现期的选择、雨水管渠水力计算以及排水管材及附属构筑物等内容的考虑。

1.1管渠系统布置

布置雨水管渠系统时应注重考虑以下细节问题:①认真分析城市各区域地形特点,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并结合河道水位及地面标高,进行强排区、自排区的划分。同时,减少雨水泵站的设置。②综合分析城市道路、街区规划情况,最大限度的利用道路两侧边沟及时将地面径流排出,尤其应注重将雨水管渠布设在草地、人行道下,并与道路保持平行。同时,根据城市实际情况采用暗管或明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设。通常情况下,当建筑物密度大,交通条件复杂的区域设计为暗管排水,反之,采用明渠排水。③注重调蓄池的合理设置,即,选择合适的洼地或河湖水面作为调蓄池,防止调节洪峰的出现,适当降低边沟设计流量,减少泵站设置数量[1]。

1.2设计雨水管渠重现期的选择

对雨水管渠重现期进行选择时,应注重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2],即,同一排水系统采用的雨水管渠重现期可不同,具体可参考表1内容。另外,按现在城市建设的情况,设计时采用的重现期n,经过数年施工建成以后,往往满足不了实际的要求,应引进设计重现期为n时,校核重现期为n1(例:设计时重现期如取5,建议用5×1.5=7.5校核)。

1.3管渠水力计算

计算雨水管渠水力时应注重收集与分析当地气象资料,注重对暴雨强度、暴雨强度重现期、集水时间、径流系数等参数的考虑,以保证雨水管渠设计流量的合理性。同时,还应注重一些细节内容的落实,如满流时管中最小流速不能低于0.75m/s,起始管段应处于平坦的地形上,最小设计流速不能低于0.6m/s;雨水支干管最小管径为300mm,对应设计的最小坡度为0.002;处于车行道下的最小覆土不能低于0.7m,在冰冻深度不足0.6m的区域,可设计成无覆土的地面式暗沟。

1.4管材及构筑物规划

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雨水排水管材,如现浇混凝土管、金属管、陶土管、钢筋混凝土管等。同时,还应按照规范要求合理设置检查井、跌水井、雨水口等附属构筑物,尤其设计跌水井时当跌差超过1m时应注重在上下管段间设置跌水井。

2合流制排水系统规划设计

城市排水体制有合流制与分流制之分,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加以合理应用,一般情况下,旧城改造、新开发区、扩建新区、新建城市等适合使用分流制。另外,旧城改造可将原来合流制系统改造成为截流式合理制系统。接下来以合流制排水系统为例对其规划设计进行分析。合流制排水管道中的水由雨水径流、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构成,在溢流井上、下游设计流量存在差别,其中上游设计流量为雨水径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三者流量的最大值之和,而设计下游流量则是部分降雨径流流量、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流量。例如,第一个溢流井上游管渠设计流程计算公式为:Q=Qd+Qm+Qs=Qdr+Qs其中公式中Qd、Qm、Qs、Qdr分别表示综合生活污水设计流程、工业废水量、雨水设计流量、截流井以前旱流污水流量,单位均为L/s。溢流井下游管渠设计流量的计算公式为:Q=(n+1)Qdr+Qn+Qy其中Qdr、Qn、Qy分别表示上游管渠上游旱流污水流程、溢流井之后管渠旱流污水流量、溢流井以后汇水面积雨水流量,单位均为L/s。n为截流倍数,其随着环境要求的高低而变化,即,环境要求越高、降雨越丰富的区域具有越大的截流倍数[3]。不同排放条件下n的取值如表2所示。其中合流制管渠满流时最小流速应达到0.75m/s,旱流时最小流速应控制在0.2~0.5m/s。对重现期进行设计时,应较同一情况下雨水管渠设计大20~30%。另外,处理排放的工业废水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当工业企业距离城市较近时,应注重将工业生产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中,在节省投入的同时,提高管理效率。当工业企业距离城市较远、产生的污水量较大或污水较复杂时应进行单独排放处理。

3城市污水处理利用规划

城市污水处理利用规划设计是市政排水规划设计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避免水资源浪费。对城市污水处理利用规划时应注重以下内容的认真落实:

3.1明确城市污水性质

明确城市污水性质有助于采取针对性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效果,一方面,掌握污水污染指标。污水污染指标较多,如生物化学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悬浮固体(SS)等,其中BOD的值越高表明污水中含有较多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另一方面,了解水体污染及自净状况。对污水污染及自净情况加以了解,有助于投入合适的资源用于污水处理。

3.2合理规划污水厂

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规划时,一方面,应确保厂址选择的合理性。规划污水厂需要考虑的内容较多,尤其在选择厂址时应选择地势低洼位置,确保城市污水更好的流进厂内。同时,污水处理厂应与附近水体距离较近,方便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并根据水体及污水厂处理能力设置合适数量的出水口。另外,厂址应少占或不占用农田,并且具备较好的地质条件。而且为方便后期的运营与管理,污水厂应靠近公路,保证水电的可靠供应。另一方面,对污水处理厂各部分加以合理布置。规划污水厂应注重平面及竖向上的布置。例如,在平面布置上应注重将联系紧密的处理布设在一起,保证污水处理的连续性。竖向布置上应综合分析污水处理所用的设备所占空间大小、功能等,方便污水处理中的管理。

3.3注重中水系统规划

做好中水系统规划可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用水紧张问题,即,采用专门污水处理技术,对生活污水、城市污水进行处理用于城市杂用,如用处理后的污水灌溉绿地等。依据规模中水系统由城市中水系统、小区中水系统以及建筑中水系统之分,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应结合不同中水系统特点及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另外,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也应进行处理加以利用。例如,可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脱水干化处理,加工成建筑材料等其他产品,降低给城市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当污泥无法利用时可进行填埋处理[4]。

4结论

城市规划部门应结合市政排水要求,做好城市各项资料的收集,积极开展城市排水系统研究工作,以确定最佳的规划方案。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城市市政排水系统中雨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尤为关键,城市规划部门应认真收集与分析城市气象资料合理布置管渠系统,尤其应注重管渠水力的计算,以及合理选择雨水管渠重现期,保证排水系统流量设计的合理性。另外,还应根据管渠经过的环境选择合适管材,做好附属构筑物设计,保证雨水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2)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城市排水系统的常见形式,要求城市规划单位结合城市区域发展特点,明确河流制排水系统设计重点,保证溢流井上下游流量设计的合理性,确保城市污水的高效率排放。(3)城市市政排水规划设计时应注重污水处理利用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即,城市规划部门应在明确城市污水性质的基础上,保证污水处理厂选址的合理性,尤其应做好中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提高污水利用率。

作者:尹伟军单位:柳州市市政设计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张林竹.城市市政给排水的规划设计的几点思考实践思考[J].绿色环保建材,2017,01:39.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