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保障机制(6篇)
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1
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们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今年是我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描绘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在省政府今年确定的民生指标中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城镇就业率9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城镇职业培训4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0万人;跨省劳务输出560万人;小额贷款新增发放10亿元;劳动合同签订率92%;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3万人、355万人、230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合作医疗200万人。这既是一项德政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任务相当艰巨,使命非常神圣。我们将按照孟书记、吴省长、熊副省长等领导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理思路、找对策、抓落实、出成效,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任务分解,不断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做到任务早分解、实施方案早制定、操作措施早到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考核体系,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督查、有分析、有结果。完善领导联系挂点制度、部门情况沟通制度、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上实现新突破,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上有新建树,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上有新举措,在推进高技能人才建设上有新办法,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有新成效。
二、抓工作推动,完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提高就业和创业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是我省就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就业稳定性不好、质量不高、岗位创造与岗位消失加快是我省就业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为此,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六件事。第一,坚持省内增岗与劳务输出并重、省内培训与省外就业并举、跨省输出与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园区转移相互兼顾的思路,加快培育劳务输出品牌和省内劳务输出基地、省外和工业园区劳务输出基地,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落实农民工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第二,深入推进“百姓创家业”活动,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创新小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加快信用社区建设,继续确保我省小额贷款在全国的领先位置,使小额贷款成为深受创业者欢迎的金融品牌。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第三,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将劳动保障服务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到今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街道、社区和劳务输出任务比较重的乡镇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第四,创新专项就业服务的方法和手段,提升专项服务的水平。完善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政府托底机制,加快就业充分社区建设,推行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险动态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社区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为他们提供个、贴心服务、人本服务和“一对一”的帮扶,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五,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从今年起,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各大专院校逐步建立就业服务平台,并逐步实现创业和就业信息同城联网。第六,完善失业人员登记、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二是以扩面征缴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有弹性”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工业园区企业社会保险全覆盖,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15%,参保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2.5%,基金征缴增长20%,使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认真总结和推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点经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07年,继续提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实行统筹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未完成基金收支预算形成的缺口,由当地政府解决,强化各级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形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长16.6%、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覆盖200万人的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困难职工住院保险工作。完善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三是健全劳动维权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及时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水平,促进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抓重点工作,努力破解企业“招工难”
随着东部产业转移速度的加快,*产业对接呈现出规模扩大、速度加快、质量提高的新局面。但在工业园区发展中,高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我们要积极策应“万商西进”的要求,认真学习苏州、无锡等地的经验,积极推广新余、上高等地的做法,从今年起,积极实施技能人才培养“5+1”计划,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采取“订单培训”、“校企合作”等方法,建立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大力实施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战略,大力推动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长示范工程、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名师带徒”制度。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以省市合作、省县合作的方式启动宜春、南昌、上高、龙南四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以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形式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在中部崛起培养数以百万计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队伍。
四、抓难点、焦点,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尽可能兼顾平衡各个群体待遇差距,着力解决退休时间早、待遇偏低、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着力提高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补助标准,对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帮助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和国有农垦、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解决企业离休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历年超支问题。认真落实国有困难企业和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努力做好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老年补贴和未到退休年龄职工的参保工作,积极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启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五、抓能力建设,为全面完成今年的任务提供保障
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2
摘要:近两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建设力度,但是规模扩大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物业管理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对广州市内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各小区内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在借鉴香港和北京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后提出一些可行建议。
关键词: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建议
到2013年11月底,广州建成并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小区总面积约318万平方米,共5.1万套,主要分布于天河区棠德花苑、海珠区聚德花苑、白云区泽德花苑等17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目前,还有27个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5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正在陆续建设当中,预计2014年底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这些保障房小区既有商品房小区的共性,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一、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的物业建设现状
1.保障房小区内物业情况
(1)物业企业情况。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7个保障房小区中,有5个保障房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还有11个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这16个保障房小区中,棠德花苑、芳和花园2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所属物业服务企业,泽德花苑、积德花苑、金沙洲花园等14个小区由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2)物业服务标准。目前,广州市市本级管理的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为三级或四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保障房小区均按《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规定的四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保障房小区按《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规定的四级标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物业收费标准。对于提供四级服务的保障房小区,实行收费标准为:无电梯住宅为0.45-0.75元/㎡·月,相当于现行四级物业服务标准政府指导价的48%-80%;有电梯住宅为0.80-1.36元/㎡·月,相当于现行四级物业服务标准政府指导价的58%-99%。实行三级服务的小区收费标准为有电梯住宅为1.45-1.60元/㎡·月,相当于现行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政府指导价的78%-86%。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向保障对象收取。
(4)服务企业考核。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根据规定,采用日常巡查和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考核,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发出《不合格服务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日常巡查得分低于80分的,向其发出《警示函》,待整改验收合格后,解除警示;同时,建立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将各类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与物业公司签约、续约、解约的依据。
2.保障房小区内物业服务及物业管理现状
(1)物业服务现状。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绿化带植被养护、小区内安防管理等物业服务方面。第一,公共环境卫生。部分小区下水道清理不及时,臭气熏天,更为蚊虫滋生提供了场所,增加了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隐患;有些小区清运垃圾不及时,甚至垃圾当道;有个别小区公共过道不及时打扫,打扫了也不彻底。在调查中还发现,保障房小区中宠物狗比较多,绿化带、树下、草地、路上到处都有宠物排泄物,有时宠物还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第二,绿化带养护。很多小区内的绿化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未能及时翻新、修剪、补种,致使绿化带植被损坏严重,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任意占用公用绿化用地等现象严重。第三,安防管理。小区安全防范措施不如人意,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入小区打球、跑步、健身,小区门口流动摊贩较多;小区内的防盗设备如防盗门,防盗网等破旧,很多已经损坏多年;小区入住人员复杂,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较多,且无人对其进行询问和管理。
(2)物业管理现状。物业管理企业运作困难。在对若干小区内的物业公司访谈后了解到,物业公司为保障房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遇到许多问题,企业运作困难,管理难度较大。第一,保障房小区的住户较为特殊,其经济状况差异较大,对服务的需求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承受能力不一样,物业公司需要考虑到各类住户的利益,为其提供差异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服务难度可想而知。第二,保障房小区低素质住户较多,不文明现象较突出,加大了物业公司的工作难度。小区内随地丢纸屑、倒污水、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较多的低素质住户集中居住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较大考验。第三,部分保障房小区采取商品房小区设计模式,增加了后期物业管理成本。如小区在规划建设中采用了比较超前的设计理念,如配备垃圾真空压缩设备,后期的维护和运行成本大,物业管理费增加;还有如绿化率过大,达到了47%,日常维护成本高。
二、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总的来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下几点:企业经营压力大,收支不平衡,物业管理制度缺失以及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低下。
第一,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不能收取与非保障性住房同等水平的物业费,却需要按照物业服务的项目与标准满足住户们的需求,这就需要投入大量设备、人员、费用等,导致物业经营压力大、需要政府支持或补贴的局面。
第二,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透明的问题。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差以及处理报修问题的服务效率低下是导致满意度低的主要原因。
第三,服务人员缺乏专业化培训,也是致使物业服务满意度低的因素之一。从走访调查中得知物业公司服务人员的工作多涉及管理、维护与维修、信息反馈等方面,而小区内的服务人员多为社会人员,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少且态度差。
第四,租金收取和保障房清退难。通过对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我们了解到租金收取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少数保障对象对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免租条件,但又因疾病等客观原因造成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支付保障房租金;其二,少数保障对象权责意识不对等,“等、靠”思想严重,只想接受政府的救济,不愿自食其力,也就出现所谓的“养懒汉”现象;其三,少数保障对象因不信任政府,或涉及自身的非住房保障问题未如愿解决,而拒绝缴纳保障房租金。
三、国内其他地区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现状
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社区物业管理经验
第一,结合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市场的现实和发展趋势,在基本的物业管理法律框架上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色独立构建适当的法规、政策。第二,在物业管理的市场竞争中引入招投标,打破了物业管理的垄断经营,提高了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培育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第三,利用集团企业形成规模化经营,扩大管理规模,可以统一管理水平和标准。第四,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建立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物业管理费用的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
2.香港保障性住房社区物业管理经验
第一,逐渐以政府为主转向以私营物业公司为主,公司提供全面的房屋管理和维修服务,包括住户管理、保安、清洁、租金收取、社区服务和维修等。第二,形成了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定期根据各方面因素拟定一个修缮工程时间表,保证日常的保养计划,以保证房屋质量。第三,通过完善的工程项目检查设备,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第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利用互联网优化监督管理信息的上传速度和存储时间。
四、完善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建议
保障房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肯定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广州市政府应带头为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一,政府带头,主导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带动保障性住房所在辖区的积极性,保证辖区(街道)、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这三者之间的信息互享。
第二,借鉴香港的经验,引进多维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考核监督政府和住户两方面的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管理质量。其中政府部门可以对物业企业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设备管理状况、服务人员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多元、专业的评价,评价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住户,社区管理人员等。而该评价结果将导致该企业是否能继续承接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业务资格。
第三,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对评价结果建立企业档案。充分利用规模经营,走集团化发展道路,迅速提高管理效率。如北京市回龙观经济适用房居住区,天鸿集团在亏损3年后整合人力资源,实现人力、物力、资源共享,并利用互联网技术节约了办公成本。
第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优化多种物业管理活动技能,培养服务意思,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术使整体服务水平达到业主的要求。同时企业可以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小区内的待业人员,让小区的业主来管理同一小区的“自己人”。
第五,对于在保障房小区物业业务上出现经济问题的物业企业,政府应及时提供帮助,为其提供减税优惠政策,或将一些公共设施纳入市政管理范围,降低物业企业开支等。
五、结语
广州只是我国661个市中的一个城市,其保障性小区建设虽然已经有些年月,但是其制度并不是很完善,物业管理问题依旧突出。随着国家加快保障性小区的建设步伐,越来越多的保障性小区将要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所以配套的制度一定要跟上脚步。随着科技发展,物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不断优化,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政府监督水平的不断提升,广州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将会得到妥善解决,保障房一定会真正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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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3
关键词: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三位一体;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F0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8-0032-05
一、引言
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是人力资本供给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整个社会人口生产性的可行方法。作为一个重要的群体,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亟待拥有自己可以依托的健康服务体系,以降低潜在健康风险。我国现阶段已经形成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强调健康风险的两大分担机制,即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体系和非正式的社会网络[1]。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主要侧重于医疗保障和医疗公平,目的在于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但农民工往往远离家乡,使自身难以处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服务覆盖范围。另一方面,作为外来群体,农民工又难以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这就出现了农民工在医疗保险服务方面的真空地带,因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降低农民工的健康风险方面显得不足。非正式的社会网络主要在于缓解农民工就医负担重的问题,表现为遭受健康风险冲击的农民工通过向亲戚朋友借贷筹措资金,进行健康风险规避,此种健康风险分担机制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特征[2]。
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建立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工少生病、不生病,健康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最大幅度降低健康风险的冲击,提高农民工健康人力资本,但现有的两大健康风险分担机制尚不足以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现有的理论注重对农民工健康状况、健康需求、健康风险冲击因素以及健康促进的研究,如赵忠、侯振刚基于Grossman模型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健康需求[3];蒋长流将农民工的健康风险冲击因素归结为农民工弱健康风险意识、低价挤入城市就业市场,以及医疗、保障、信息等方面的因素[4];朱玲认为健康促进活动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知识和信息的传播,促使个人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教育因而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5]。但目前对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健康、卫生服务、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等涉及健康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关注均是侧重于单个领域视角,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对农民工健康服务缺失的原因研究缺乏经济学的解释,而且对完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单纯强调政府或者企业的责任,仅仅发挥单一主体的作用,对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建立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的保障机制也没有形成统一构想。
本文通过对江苏、浙江近1000位农民工健康状况及健康诉求的调查,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剖析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缺失的原因,构建了一个包含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的“三位一体”模式,并阐明了其保障机制。
二、农民工健康服务缺失的原因剖析
目前我国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面临诸多问题:政府的健康服务政策信息难以及时传达;多数用工组织或机构尚未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缺乏专业化的健康管理和系统的健康教育;农民工健康支出较低、健康保健技能缺乏等。这些问题导致农民工无法享受完整的健康服务,削弱了其对健康风险冲击的防范与应对能力,究其根源在于:
(一)分割型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与弱健康人力资本的交互累积效应
我国二元经济体制下运行的是城乡分割型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即以进城务工农民为主的低级劳动力市场和以城市居民为主的高级劳动力市场。在低级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数量众多、整体素质偏低、整体谈判能力低下,造成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竞争地位,而一般工人高级劳动力市场上的状况却恰好相反。面临这种处境,首先,多数农民工被迫流向技术能力要求较低的行业,而这些行业往往是健康风险的重灾区;其次,数量多、竞争力低的农民工过度挤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出于获得工作的便利和较高工资的考虑,不得不牺牲健康需求和健康服务,从而把自己更好“推销”出去[6];再次,为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或者把农民工健康风险防护费用变成企业的隐性利润,劳动力需求方可以凭借其在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上的强谈判优势给予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差别化的健康服务条件。例如部分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减少对农民工职业安全培训及职业健康教育的支出,课题组调查表明:14.5%的农民工表示企业并没有承诺提供安全生产保护措施,20%的农民工表示没有接受到企业的工伤保险服务,52.8%的农民工认为工作单位对其自身的劳动保护程度一般,21.4%的农民工认为工作单位对其劳动保护不够重视,15%农民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受到企业的保护措施。
城乡分割型的二元劳动力市场是农民工健康服务缺失的重要原因。二元劳动力市场形成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缺乏,健康服务是健康人力资形成的重要来源,既然二元劳动力市场成为农民工健康服务缺失的原因,并不断阻碍健康人力资本的形成,从而成为二元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强化的结果,这等于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在二元劳动力市场与弱健康人力资本积累相互加强的影响下,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二)农民工高流动性导致企业健康服务支出的沉没成本效应
农民工健康服务的改善很大程度上依赖用工单位的健康投资,但企业进行健康投资的根本前提是企业必须在给农民工提供健康服务时获得确定性的收益,否则就会徒增企业支出。然而,农民工在对高收入追逐下形成了高流动性,企业在向农民工提供健康服务时,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根据调查,平均每个农民工每年要换0.57次工作地点,即几乎每两年就要换一次工作地点。鉴于此,原受雇企业很可能尚未从农民工健康人力资本的提高中获得必要收益,就因为员工的离职使健康服务投资无法得到补偿。
健康服务保障机制主要是指以企业为核心的制度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在“三位一体”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行中主导性作用的发挥。
(一)确立以企业为核心的制度保障机制
鉴于企业缺少向农民工提供健康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一定制度,从而对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具体可概括为五项制度:
1.企业农民工健康服务定期检查及评估制度。政府设立专门农民工健康服务管理机构,定期对企业的农民工健康服务设施、制度运行等健康服务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农民工健康服务运行状况较差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使企业在农民工健康服务提供方面受到约束。
2.企业自行评估上报制度。由于工会监督在企业整个内部监督系统中的作用并不显著,由企业自行评估上报,并接受政府部门的实时监控,可以排除某些企业在农民工健康服务供给中的不作为,从而对企业行为形成一种必要的约束。
3.农民工健康改善标准与企业评级制度。企业评级制度的目的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企业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价,然后作出综合评级并对社会公布,使之成为社会评价并选择企业的根本依据。其中,针对企业农民工健康服务状况的农民工健康改善将成为评级标准的重要一条。高工资并不是评价一个企业好坏的唯一标准,随着健康教育的深入,农民工健康意识的逐步觉醒,存在有利于农民工健康改善的完整健康服务制度将逐步成为农民工选择企业的参照标准。农民工可以选择那些评级高的企业,而评级低的企业将丧失对农民工的吸引力,这有利于改变农民工在低级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也是企业健康服务供给的约束之一。
4.企业农民工健康服务促进改善制度。企业在进行农民工在职健康培训和职业安全保护服务的提供时出于减少成本的考虑,总是尽可能地减少服务范围和力度,因此农民工健康服务促进改善制度就是在政府对企业定期检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对合格企业的在职健康培训和职业安全保护的支出按比例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从而减少企业的成本,形成一定的激励作用,提高其在农民工健康服务方面支出的积极性,促进整个企业的农民工健康服务加以改善。
5.企业健康服务正常供给的利益平衡制度。在外部沉没成本效应下,存在企业进行在职健康培训和职业安全保护服务的无效率,因此应当建立一定的利益平衡制度,消除或减少外部不经济,形成企业健康服务的激励机制。可以考虑建立用企业健康服务方面的支出按比例抵减企业应纳税款支出的方式,将其与企业评级制度关联,等级越高,抵减比例越大,从而增加了企业进行农民工健康服务的收益,有利于激励企业扩大健康服务支出,增强企业在整个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当前的环境下,完善有效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的形成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政府应该重点做好几点工作,促进完整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的尽快建立:
1.继续完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内,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不仅要承载城镇居民,还要吸纳数量众多的农民工。目前来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供给农民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行途径,政府要通过各种政策继续完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提高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规模和服务质量。
2.加快工会制度化建设,将农民工纳入工会服务体系。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有必要成为农民工团体的重要服务机构。在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中,工会扮演着信息传递和宣传的中介作用。我国的工会制度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仍然比较落后,在众多私有企业中,基本不设工会,在国有企业中,工会很难有农民工代表,造成工会与农民工群体的脱离。因此,应该加快工会制度建设,真正发挥工会在农民工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3.培养农民工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尽快完善健康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政府的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企业的在职健康培训,都需要专业型的健康服务人才。虽然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健康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但是针对农民工健康服务的专业型人才依然十分缺乏,政府应该逐步将农民工健康服务专业知识列入健康服务职业资格认证的考核范围,培养农民工健康服务的专业人才。
4.加快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增强农民工健康风险的分担机制。当前农民工处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空白地带,健康风险分担机制非常脆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政府应该加快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消除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真空,提高农民工应对健康风险冲击的能力。
五、结束语
作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定群体,受到现有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约束、就业身份锁定效应以及权利弱势的影响,社会和个人都存在忽视农民工健康风险的隐形偏好,对农民工的健康服务供给远远不足,整个社会尚未形成完善的农民工健康服务体系。农民工在劳动力大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却长久处于健康无保障的状态。因此,我们要重视他们的健康问题,不断探寻有利于扩大农民工健康人力资本积累、增强其应对健康风险冲击能力、提高其自身健康水平的健康服务供给模式及其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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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4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时期。制订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突出体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城乡劳动者较为充分就业、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努力建设“和谐**”为目标,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此作为全市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对《**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
规划期限为**年~2010年。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十五”时期,我市形成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保持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1、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建立“十五”时期,我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市就业空间及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末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212.3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较“九五”期末增加13.7万人,达到8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低于4.5%的控制目标。就业结构明显改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化就业格局基本形成。“十五”期末,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为45∶21∶34,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较“九五”期末明显提高。
(1)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将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制定实施了统筹城乡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促进效应得到较好发挥,全市累计帮助20.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基本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民办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机制初步形成。全市15个县市区(含市直)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十五”时期全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立民办中介机构达23家。就业服务实现了向乡镇、社区的延伸,“十五”期末,全市已建立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共430个。
(3)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五年间,全市累计14.7万名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进入失业保障,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4)实行了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
深入开展各类针对“4050”人员、双下岗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促进效应,实行政策倾斜、承诺服务、托底安置等帮扶措施。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卓有成效
将推进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就业管理与服务,五年间,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1.69万人。逐步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就业环境得到改善。
(6)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进
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累计培训各类人员43.4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6.36万人,就业前培训3.48万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22.91万人,创业培训0.65万人,我市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创业示范城市”。技校累计招生3.04万人。全市共有7.49万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已达1.91万人。
2、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1)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十五”时期,全市大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速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失业、生育保险工作稳步开展。开展了企业年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试点,健全完善了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特困企业医疗保险参保办法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办法等医疗保险政策,出台了《**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部分县市区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2)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进一步统一规范
积极推进乡镇企业养老保险、草埠湖农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基本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草埠湖农场社会保险事务移交当阳市管理。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养老保险问题的政策并轨,推进了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3)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建立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十五”时期,五大保险参保人数从109万人次扩大到167万人次。企业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41万人、45.62万人、35.62万人、22.93万人和22.16万人。
(4)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正常
建立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了社会保险稽核、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规模稳定增长。社会保险费征收实现了从“九五”期末当年(2000年)3.7亿元到“十五”期末当年(**年)14.2亿元的跨越。
(5)社会保险待遇得到落实并逐步提高
**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达571元/月,较2000年的412元/月增加159元/月,增长38.6%;失业保险金达255元/月,较2000年的187元/月增加68元/月,增长36.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也有相应提高。
(6)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服务不断改善
实行“五保合一、一票征缴”办法,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集中、规范。大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建立各险种信息数据库,推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核心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是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为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
四是实施构建“和谐**”的战略目标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五是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实践经验,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十一五”时期,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存在一些必须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1、就业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存在着四大矛盾:
(1)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总量矛盾仍将是未来五年就业工作的一大挑战,预计“十一五”时期全市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年均达到10万人,而年均新增就业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仅能实现就业7万人左右,供求之间存在3万人的缺口。
(2)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方面,熟练、高技能、新兴技术就业者不能满足需求。“十五”期末,全市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5.1%,城镇企业职工中,高级工2.1万人,技师0.41万人,高级技师仅0.04万人,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要求不相适应。另一方面,非熟练、低技能劳动力基数过大、比例过高、供大于求。局部地区和部分行业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
(3)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矛盾突出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生产力水平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更重。按“十五”时期农民外出务工年均增长3.66万人预测,预计“十一五”时期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55.76万人。推进农民外出务工、消除进城务工制度、提供相关服务,真正使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4)困难群体就业矛盾突出
“十五”期末,全市尚有近万名困难人员还不能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未来五年,“4050”人员、夫妻双下岗、单亲家庭下岗等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需予以解决。
2、社会保障问题
当前,全市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十分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还存在挑战,“十一五”时期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
(1)社会保险政策还不健全完善
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合理,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突出,适应流动就业趋势、适应灵活就业参保对象的社保政策还亟待完善。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薄弱。
(2)社会保险覆盖面较窄
部分劳动者社保意识还比较淡薄,部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意识不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还未参加社会保险。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2000年以来,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均增长2.63%,而离退休人员人数平均增长7.16%;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年均增长12.8%,而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13.4%。随着老龄化人口快速增加,预计我市60岁以上人口未来5年内将达到总人口的15%,城镇养老赡养率将达到2.5∶1,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将更大。随着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也面临着较大压力。
(4)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待加强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及工作平台尚不完善,社会保障运行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工作程序较为复杂。
二、“十一五”时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安所在”的思想,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促进“和谐**”建设。
(二)发展目标
1、就业目标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
——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万人次。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全市组织再就业培训11.7万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发证8.25万人。“十一五”期末,全市高级以上技术工人占全部技术工人的22%以上。
2、社会保障目标
——五项社会保险扩面新增45万人次以上。
——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80.85亿元。“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险费征缴年均增幅10%以上。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
三、“十一五”时期工作重点
(一)就业
1、在加快发展中扩大就业容量
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在经济发展中努力增加就业总量。紧紧抓住“十一五”时期我市重点发展电力、化工、食品医药、机械电子、纺织、建材等优势产业,实现工业兴市目标和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全面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根据产业发展目标,实现经济建设项目与就业需求预测同时进行,经济建设项目与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进行,经济建设项目运行与提供就业服务同时进行,切实将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把改革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在结构调整中改善就业结构。
2、完善并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效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并形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五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扩大享受范围,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实行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机制。
3、倡导和促进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
贯彻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并规范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完善灵活就业形式在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改善灵活就业环境,增强就业稳定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继续开展“造就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再就业”的小老板创业工程。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创业项目征集、评审、推介,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咨询、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逐步将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到我市未就业的大学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群。
4、重点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
加大对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促进困难地区、行业就业的倾斜政策,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强对青年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青年就业能力,促进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完善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制度。坚持对“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保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行动”等帮扶活动,并建立制度性措施。围绕城市建设和区域功能定位、人口老龄化等对和谐社区的要求,重点开发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事务协管、社区矫正等领域的就业岗位,创建一批“充分就业社区”。稳步推进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发展,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就业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5、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市、县(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指导和示范功能,发挥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在信息采集、职业指导和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职业供求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的信息网络贯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并规范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与就业服务,特别是发挥其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的作用,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
强化和创新就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积极推行优质高效的规范化服务、体贴关爱的人性化服务、面向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供求主体的需求,结合实际完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服务措施,从工作内容、服务形式上不断创新。
6、加强失业调控和就业管理
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制度,合理调控失业人群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缩短失业周期,防止失业过于集中,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限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大批量裁员。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促进再就业,配合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建立就业与失业动态管理机制和失业预警机制。
7、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将就业服务向乡镇、村组延伸,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全市统一就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在行政村建立就业服务工作站或聘请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转变就业观念,疏通岗位信息传递渠道,提高职业技能。建立稳定的培训和输出基地,不断扩大输出规模和提高就业质量。着力帮扶有外出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转移农户”培训就业,基本消除“零转移农户”。
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服务工作。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不断完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线路图”服务。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度,减少外来劳动力的盲目流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建立建筑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农民工工资保发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
8、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培训机构、各类技工、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就业前培训、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在职职工培训等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和企业在职职工的工作能力、职业转移能力和创业能力。重点实施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拓展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提高鉴定质量。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优化技能劳动者成才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评估、使用、交流、激励和保障政策,坚持开展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数量、技艺较为精湛、专业较为齐全、梯次较为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社会保障
1、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推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国家和省指导下,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完善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工作。完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探索科学、安全的管理运行机制。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及时调整养老金发放水平
。“十一五”期末,初步形成覆盖各类人群、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2、健全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为辅,积极发展商业保险的多渠道、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市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大、中、小学在校生、学龄前儿童和城镇其他居民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制定尚未参加医疗保险人群的政策措施,针对不同人群特点采取不同的保障方式,设立不同的保障标准,让各类人群享受医保待遇。解决困难国有企业和“关改破”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和外来人员医疗保障政策。
3、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制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重点向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探索工伤康复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4、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理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险养老制度,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5、大力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进一步发挥扩面征缴网络体系作用,落实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将其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地方、部门、街道(社区)等扩面征缴工作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稽核、审计等手段,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完善“五保合一,一票征收”办法,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以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加大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工作力度。
6、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实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实行年度内审制度,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数据库,完善预警监测机制,确保社会保险体系安全运行。
严格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审核,规范待遇支付,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竞争机制和自我管理机制的形成。健全医疗费用控制指标,加强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探索以质量控制标准为依据的医保基金支付结算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7、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将经办业务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延伸,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整合现有数据库资源,实现五项社会保险的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等现代化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系统资源,全面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最大限度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的服务。
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把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结合,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依托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管理体制。加强对退休人员医疗卫生、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社区服务,大力拓展退休人员服务内容。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十一五”期末,将全市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市县(市、区)两级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形成与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积极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二)完善工作体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战略位置,将其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真正做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政策、资金、措施四到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和完善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税务、建设、民政、卫生、规划、工商、农委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私营个体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我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五”时期,建成覆盖全市,省、市、县纵向联通,各相关单位、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站点横向联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在街道(社区)建立基础数据录入和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终端。建设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四大应用系统和完善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基本建成以“12333”为平台的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以“劳动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办理及服务,以劳动保障网络为电子政务服务媒介的电子管理服务体系。
(四)加强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社会保障意识,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5
关键词: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产业融合;合作共赢
中图分类号:F061.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31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68-03
一、理论考察
(一)产业融合理论
产业融合理论最早源于数学技术的出现而导致的产业之间的交叉。早在1978年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Negrouponte用三个重叠的圆圈来描述计算机、印刷和广播三者的技术边界,发现三个圆圈的交叉处是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部位。伴随着新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跨行业、跨地区企业的兼并重组活动使产业的边界逐步推动模糊化,且逐步形成全新的融合型产业体系。
不同的角度看产业融合其内涵不同,如从原因与过程看,产业融合是从技术融合到产品与业务融合,再到市场融合,最后达到产业融合,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从产品服务和产业组织结构看,伴随着产业功能的改变,提供该产品的机构或公司组织之间所形成的模糊;从产业创新和产业发展角度看,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在技术与制度创新的基础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合为一体,逐步形成新型产业形态的动态发展过程。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扩散改变市场的需求特征,给原有产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反过来,市场需求的扩散又进一步促进产品的创新,为产业融合提供市场空间,使得产业融合在更大范围内出现。
(二)产业价值链理论
价值链理论是1985年,迈克尔·波特(MichaelE.Porter)在其《竞争优势》(CompetitiveAdvantage)一书中提出的。他把每一个企业都看作为由设计、生产、销售、交货等一系列创造价值的活动所组成的集合体。组成产业的各个企业之间是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链条式的关系形态,这就是产业链。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逻辑,每个企业都处在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一个企业要想赢得和维持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其内部价值链,而且还取决于更大的价值系统即产业链。一个企业的价值链同其供应商、销售商以及顾客价值链相联接,称之为产业价值链。组成产业价值链的企业数量、各链接点企业间协同方式、各环节对产业链的价值贡献及各环节上每一个企业的个体运作效率决定产业链的重新构建和其中的组织方式,且主导整个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命运,并出现一系列的重叠、替代、交叉和趋同等变化。
(三)文献考察
褚福灵(2008)[1]分析了传统社会保障卡的地方性带来的诸多不足,从跨地区视角提出了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之路的必要性。张再生(2011)[2]认为在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医保筹资和待遇水平不同、医疗项目支付标准不一致、信息标准和操作平台不完全统一等是现行社会保障卡所具有的局限,并对此提出了四点建议:即继续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卡应用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卡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傅鸿翔(2010)[3]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分析了“一卡通”的内涵、实现环境与途径,并从保障机制、推进机制、管理机制和发展机制上提出了相应建议。王昭袆(2011)[4]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认为“一卡通”的实施是社会保障改革中期待已久的一次大胆尝试,为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社会保障资金跨地区转移迈出了重大一步。
至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内涵、功能以及必要性、如何发展等方面。本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概念界定及其功能,结合目前我国各城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发行现状,从产业融合与产业价值链视角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使相关部门在密切配合、合作共赢中,更好地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产生背景及其现状
(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产生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特点,社会化管理的内容日益增多。但现行体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给百姓的现实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如参保缴费、领取社保金、医疗划结等。对此,人社部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这是跨部门的战略性合作,对促进社会保障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均具有现实意义。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既能行使参保业务功能,又能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符合我国社保机制的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发行现状
人社部发行社会保障卡的总体目标是“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其中,“一卡多用”是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劳动者个人或用人单位发行一张IC卡,其相关信息存储在其中,如劳动者的自然状况、就业合同、岗位工种、工资收入、职业培训等,其就业活动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紧密相连;“全国通用”是指某一地方发行的社会保障卡,不受其它省份、地域的限制,可在全国(大陆)任何地方均可使用,以支撑劳动保障业务在全国各地展开,并享受相应的服务。
2011年11月12日在重庆首批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从此拉开了全国金融社会保障卡的试点以及普及的序幕,湖北、内蒙、黑龙江、山西、宁夏、河北、贵州、新疆等省(区)也陆续开始发行金融社会保障卡,2012年迎来了全国社会保障卡办卡换卡的高峰期。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社会保障卡不仅仅考虑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还可作为普通银行卡,在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服务中使用。很多城市社会保障卡还作为一张“市民卡”加载了其它各类功能,如可以接收民政优抚、公安信息查询、小额金融支付、搭乘城市公交、接受社会救助、缴纳各类公积金及储蓄取款等服务,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完善的基础上,逐渐成为公民的“万能卡”。
三、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与普及,不仅极大地便利了百姓,也给诸多的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商机。市场需求的扩大是产业融合的推动力,“一卡多用”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也需要相关企业间的竞争与合作,它既涉及到磁卡多功能技术、安全密钥技术及生物指纹安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融合,又涉及到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操作系统、安全管理系统、个人化处理系统、基本数据录入系统等诸多系统的融合。
(一)基于产业融合的经济学分析
从产业融合角度观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我们不难发现:一是其整合了政府(人社部)、公共部门(卫生事业)、企业(银行、磁卡生产商)等的生产服务功能,并在彼此的合作中显现了一卡多用技术、安全密钥技术及生物指纹安全技术的融合;二是从产业组织与产品服务角度而言,伴随着“一卡通”功能的增加,合作的部门越来越扩充,提供的产品越来越丰富,显现出劳动与社会保障功能及诸多便民功能的融合;三是从产业竞争与创新的视角,“一卡通”涉及的各部门在技术与制度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后融合为一体化市场,逐步形成新型产业形态的动态发展过程。
政府对IC磁卡的需求,企业对IC芯片的生产,各公共部门业务的加盟,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介入等,均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产业链与产业融合形式,彼此形成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并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共赢态势。
在经济全球化与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产业融合既是传统产业的生产与服务方式的改变,又是产品与服务结构的升级。“一卡通”产业链涉及的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一体化,既促使各垄断部门向完全竞争市场转变,也使得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二)基于产业价值链的经济学分析
从产业价值链特征观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我们也不难发现:IC卡生产商与政府的合作,极大地拓宽了其产品市场,并拉长延伸了产品价值链的形成;而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的加盟与介入,又极大地开拓了它们的市场范围,也拉长延伸了自身的产品价值链。随着“一卡通”功能的不断增加,其加盟企业的价值链将进一步拉长延伸是不言而喻的。政府、公共部门、企业间的密切合作,其服务功能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使其在公民当中的形象更加光彩,即它们在百姓当中的“价值”进一步得到显现和升华。它们与“一卡通”拥有者之间形成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关系,构成产业价值链之间相互交织,呈现出多层次的网络结构。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能够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便利,既能行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功能,又能起到“万能卡”的功效,不仅极大地便利了百姓,也更好地提升了公共部门的服务。根据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后几年内基本实现社保卡金融化的目标,到2015年末全国发行统一社保卡数量将达到8亿张,这意味着新社保卡发放将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对于包括智能IC卡芯片生产企业、各商业银行等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而言,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开发商机。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发行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机遇。社保资金存款由于数额大、稳定性强、成本低而受到各家银行的青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后,根据各地人社部门政策,银行发卡越多,将获得越多的社保资金存款。可以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发行是对商业银行社保资金市场重新洗牌的过程。因此,新社保卡在为公众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为金融市场竞争提供了一个新平台。
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未来及其启示
社会保障卡是政府发行的,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有两个不同的特点:一是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二是其行为具有强制性,即每位法定劳动力都得接受社会保障卡。这对与政府合作的加盟企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市场商机。但正因为如此,也涉及到生产技术的高超、加密技术的尖端、防范功能的完备、使用过程的规范等,均给诸多合作方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并需要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地加以规范和完善。从经济学视角而言,发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其正外部性远大于负外部性,无论从产业融合角度,还是从产业价值链视角,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实施,都有利于参保人享受政府和相关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速促进产业价值链上的政府、公共部门、企业之间的高效密切合作,一定会更好地实现合作共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家们普遍认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能在人口流量大、地域范围广、发展又不平衡的中国推广,是一种大胆而有益的尝试,是一项跨行业合作、同行业竞争并服务大众的便民、利民工程,既可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企业对公民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又可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有利于“便民、利民、惠民”,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推广,并实施有效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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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褚福灵.从“地方粮票”到“全国粮票”—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之路[J].中国社会保障,2008,(02):21-23.
[2]张再生.社保卡推广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社会保障,2011,(06):23.
企业服务保障机制篇6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基本形式是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暂时无法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可采取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管理服务和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o
第四条到2朋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从2006年起,凡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且社区功能逐步完善的州、市、县,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对实施破产、关闭、注销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必须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对远离城镇,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建立社区条件的,应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管理服务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对社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步伐。
(一)州、市、县政府所在城市和城镇,应在原已建社区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到2005年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的合理布局。
(二)对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当地政府应抓紧进行社区规划,建立社区组织。
(三)州、市、县政府要在公共投资上进一步向社区倾斜,为社区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为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第六条各地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办公、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各地将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规划建设为社区的,以及将实施破产、关闭、注销和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的,可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活动。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原则,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老年福利星光计划"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企业退休人员开放,为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第七条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职能,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已建立社区的应按规定及时聘用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按1:300左右确定。
(二)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三)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聘用一批年纪轻、身体好、文化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管理服务队伍中。同时要按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达标后再上岗。
第八条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和保障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经费。对按规定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o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聘用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时,财政部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过渡形式管理服务的,其管理服务机构的经费,采取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承担一部分、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工作经费部分,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确定。
(三)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九条企业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时,应承担一定的移交成本,一次性资助相关经费,按每人600元(其中活动费年人均60元,节日慰问费年人均100元,其它费用年人均40元,计算3年)的标准确定,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其相关经费按上述标准进行清算,列入破产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原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时未清算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时,其相关费用采取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专户管理,专款用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活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协调指导,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书。
(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机构今后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也要相应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书》样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时,其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和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可直接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当地档案局(馆)进行统一管理。
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清理工作,并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要按规定设置档案室,配制标准档案柜,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应与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签订委托书,并在企业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的牌子,进一步统一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利用原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改制、重组、关闭企业已经预留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的,应如数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仍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共同做好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要求,广泛宣传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帮助各类社会化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守则、目标考核、业务培训ll、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基本信息台帐,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做到"一人一卡"。联系卡上应注明管理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退休人员的社区情结,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规划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支持协助,企业联动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实施落实"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按照云办发〔2003〕3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衔接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已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未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切实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