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起点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范文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5-10-24 手机浏览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篇1

关键词: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3-0079-02

随着中国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在大幅度地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可谓是挑战与机遇同在,风险与收益并存。在当前实行铁路多元一体化经营的新形势下,如何防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使企业经济能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因对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导致的合同无效

关于合同的效力,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对于某些特殊行业,特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实行准人制度。如煤炭经营就是一个许可经营的行业,《煤炭法》第46条和第48条分别规定了许可经营煤炭的各种情形: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权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炭;煤炭经营企业凭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即指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因对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导致合同无效后,企业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得以实现,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从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程序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例如《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再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应当依法以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泄露标底,恶意串通等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将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以上两种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程序而签订的合同都将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如不注重对合同及其附件、谈判协商笔录、交往信函、电报电传、相互交换的文件和其他有关合同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的保管留存,就将使企业在日后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途径

从上述有关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的分析中不难看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是可预知的,也是可控的,可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加以防范。

1高效的组织体系是防范法律风险的组织保证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通过企业内的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没有科学、高效的组织体系,就不可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运行。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成立由财务、营销、综合等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的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并选配专职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资金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应纳税款、经营收益等方面的问题,应多听取财务计划部门的意见;涉及到营销策略、营销方式、购销数量、运输组织、市场行情及既往客户的信誉等问题,应多听取营销管理部门的意见;涉及到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合法性、周密性审查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应多听取合同管理员、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合同履行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要采取各部门“会诊”的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整体效能,大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积极有效地防范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由于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集团公司及其业务量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培养或配备既懂经营管理又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专职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给他们定岗、定编、定薪,赋予这些同志以一定的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的职权,使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控制在基层单位这一源头,进而提高全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效率。

2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防范法律风险的规范尺度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篇2

关键词:烟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6.5;F426.8文献标识码:A

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早在2001年初就为吕立山等著名法律界人士所高度重视,2004年6月,国资委也出台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6年后又相继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等相关文件,应当说市场经济的逐步繁荣促进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产生和不断完善。

那么究竟什么是企业的法律风险呢?我们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法律主体的作为及不作为,而对企业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这个定义阐明了构成企业法律风险的三个基本要素:首先,风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法律对其有相关的规定或合同对其有相应的约定;其次引发风险的直接原因包括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及企业自身或其他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最后,风险发生后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法律责任或后果。据此,我们以部门法分类和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环节为经纬度,把烟草企业最常见的法律风险归结为以下几个领域:

1、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2)合同形式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3)合同内容瑕疵导致的法律风险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当履行、不当变更、不当解除导致法律风险。

2、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1)商标法律风险

(2)专利法律风险

(3)著作权法律风险

(4)企业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3、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

(1)劳动用工形式选择带来的风险。

(2)试用期条款带来的法律风险

(3)规章制度带来的法律风险。

(4)违约条款带来的法律风险。

(5)培训和竞业限制条款带来的法律风险。

4、市场营销的法律风险

(1)产品或服务质量瑕疵的法律风险

(2)有奖促销的法律风险

(3)营销价格确定的法律风险

(4)广告内容违规或未经审批程序的法律风险

5、招投标的法律风险

(1)应招项目未招标的法律风险

(2)未按规定招标公告的法律风险

(3)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法律风险

(4)联合体投标的法律风险

(5)多个投标人对的同一品牌商品进行投标的法律风险

(6)没有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法律风险

(7)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法律风险

(8)未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9)中标人中途不履行合同或转让中标项目的法律风险

6、诉讼中的法律风险

(1)超过诉讼时效

(2)不符合条件,包括诉讼请求不恰当、对象不明确等

(3)举证不能或超期举证

(4)不能提供准确送达地址

(5)对方无财产或无足够财产供执行

(6)仲裁条款无效

产生前述法律风险的原因,我们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导致法律风险

(1)政策调控导致的风险

(2)法律变动导致的风险

(3)经济波动导致的风险

(4)自然原因导致的风险

2、企业主观认识因素导致法律风险

(1)依附权利导致的风险

(2)企业家经营理念蕴藏的法律风险

3、风险防控策略不当导致法律风险

(1)法律风险防范识别不够全面、系统。

(2)企业法律工作还不能真正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3)企业的法律工作局限于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4)无法将法律风险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

通过对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形式及发生原因的分析,我们认为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当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企业需要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创新

企业要走出法律风险管理面临的困境,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所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即是将风险作为管理对象,以合理、有效的控制风险为目标,并遵循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律。按此要求建立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这样几个环节:首先要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其次要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再次要对风险评估进行结果分析,确定控制对象并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控并反馈。

2、法律风险管理方法的创新

新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模式下,必须确定一套标准的方法和工具,供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和控制等管理活动时使用。这套工具应该尽可能标准化,即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方法和工具得出来的结果应当基本相同,不应该有明显的差别。

3、法律风险识别的创新

一是要在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过程中充分考虑风险识别系统性的要求,组织完整、有序的风险识别活动;二是要在确定法律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的过程中充分考虑风险识别系统性的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法律风险识别方法。

4、法律风险分析的创新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必须实现法律风险分析的定量性,即指可以用具体的数量值来表示风险的大小,包括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度大小。这种方法应当包括具体的评估纬度、明确的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结果数量值的数学公式等。

5、法律风险应对的创新

在传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模式下,通常只是从保障企业经营安全的角度出发,采用简单的避免风险的控制态度。这种单一的风险应对策略导致法律风险管理在很多时候被业务部门视为业务发展的障碍,并进一步导致了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矛盾的激化。要解决这一困境就必须实现风险应对策略的多样性。首先要明确究竟哪些风险应对策略可以适用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其次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明确企业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的整体思路和原则,最后要在风险管理流程中设置合理的风险应对程序。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篇3

关键词: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合理转移风险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1.1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拟定的,需要遵循相关的政策条款。因为建筑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切身利益,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影响,所以要保证施工企业能够按照施工合同的规范执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施工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件的内容,那么就存在着风险,进而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1.2签订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

施工合同是对发包方与施工企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所以应该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只有保证双方的利益,才能够更好的执行合同,将合同条款落实到位。但是施工合同一般都是由发包方事先拟定好草稿,如果施工方没有认真仔细的阅读,那么合同的内容中如果有对施工方不利的细节,存在一定的缺陷,会被施工方所疏忽,对施工方的经济利益有所影响,使施工方承担很大的风险。

1.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贯穿于整个施工周期的,从工程项目开始施工直到竣工,都需要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将各项条款落实到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1)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项目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不够,对工程的指挥力度,无法全面的落实合同中的条款,致使工程质量受到影响。(2)发包人的经济能力以及信誉度对于工程的进行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发包人的经济情况受到限制,或者因为信誉较差无法及时的支付工程款,就会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很大的影响。(3)在现阶段的工程项目中,经常由一个大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然后分包给若干个小的施工企业,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小承包商的违约,会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进而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

1.4其他方面的风险

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面临的风险还有很多,因为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施工材料以及各项费用也是在变化的,由此就会对合同条款中的内容有所影响,进而形成一定的风险。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2.1强化施工合同签订管理,做好事先设防

2.1.1合法的施工合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施工企业要对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对于合同内容是否在法律范围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熟练掌握。只有充分的了解相关知识,才能够合法的保证双方的切身利益,将合同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1.2一项工程的实施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签订合同来执行,所以发包方的经济实力以及自信状况对于承包方的经济利益有直接的影响,为了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需要事先对发包方的经济和信誉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合理的规避合同风险。在施工方接收到招标文件后,要深刻的领会业主的有图,根据招标须知,制定出严密的投标文件,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2.1.3签订比较完善的施工合同,这是做到事先设防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中要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条件,对业主单方面提供的合同文本草稿要进行详细审查,尽量完善合同,确保企业利益能得到最大保护。

虽然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实际的经济交往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特别是施工合同,施工方往往处于下风。施工企业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策略,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避免风险,千万不可盲目迁就,轻率接受,否则会后患无穷。

2.2强化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做好过程控制

施工合同一旦签订,施工企业就应该按《合同法》、《建筑法》规定的全面履行原则履行,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也就是一种过程控制的管理。

施工企业首先要控制项目,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期要求。施工企业要保证项目中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管理到位情况,将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其次,施工企业要赢利,就必须做好成本控制。企业应当统一规范项目成本的划分标准,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项目成本责任制,将成本的控制责任到人到岗,以达到成本管理的目的。项目经理部建立后,根据其职能,也必须建立一套从项目经理、财务、材料、合同、技术等与成本控制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再通过成本责任制,将成本控制责任到人。

3运用法律手段,合理转移风险

3.1加强签证管理,重视工程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它是转移风险的主要途径。施工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

搞好索赔的前提是签好合同,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条款中应对工程签证的范围、人员、签证权限、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对工程索赔的内容、程序、期限、方法设专款规定,这是签证和索赔的依据。另外承包方在履约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资料记录和保管制度,建立和保管好原始资料,这是索赔的证据。一旦发生索赔事件,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请求。

3.2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

在目前建筑市场上,一般要求承包商提供担保,如在投标时要求银行保函或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施工阶段提供履约担保,然而在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上并没有相应规定,这导致了在一些工程项目上业主拖欠工程款比比皆是,尤其是在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其实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或业主履约担保可先在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如房地产开发商、“三资”企业和私人投资的项目上推行。根据《担保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等方式,提供同承包商履约担保相对等的担保方式。对于中小型工程,也可以依法实行抵押担保。

4结束语

建筑施工合同是对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基础保障,在施工合同中,对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详细的规定,并且都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施工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施工企业要善于分析合同,加强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将风险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转移,切实保障自身利益不受到威胁。

参考文献

[1]郭萍,许文年,吴卫江,等.基于业主利益的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分析与防范[J].建筑经济,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