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银行的看法(收集3篇)
对商业银行的看法范文篇1
[摘要]合理的股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关键。中国目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股权结构的方面存在着股权过度集中等问题,给其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从中国现实情况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分阶段优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以适应日益激烈的银行业竞争。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6-0063-03
一、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现状分析
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核心是股权结构的设计。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发展新型商业银行,1987年重组的交通银行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厦银行、建设银行全资拥有的中国投资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又建立了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等。截至2004年初共有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从目前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运行情况来看,大都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有逐渐“中农工建”化的趋势。有专家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过于集中,其股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司改造,而是“翻牌的国有企业”,因为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没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治理机制。尽管与国有独资银行相比,其更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商业银行的某些特征,然而,目前其并非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中国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有如下特点:(1)国有股“一股独大”,且法人股(大多为国有法人股)比重占绝对优势,国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2)流通的公众股过于分散。(3)机构投资者偏少。(4)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不得自由转让,股权的流动性较差且未流通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大。这种股权结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可能造成以下影响:首先是内部人控制”更加严重。其次是小股东无法参与对公司的监督。再次是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不能真正约束经理层。最后是公众股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容易产生组织成本和协调成本过高,董事会意见难以统一,从而降低决策效率,导致金融风险发生。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优化
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高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另一类是集中的股权结构。综合比较这两类股权结构,可以看到其各有优缺点。
高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以美国为代表,其股权结构具有如下特点:(1)股权高度分散,大股东相对持股比重小,股权社会化、大众化程度很高。在美国,即使是大股东,所持的股份往往只占总股份的1%左右。(2)大股东基本上是资本市场上的一些大机构如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互助基金等。(3)股权流动性强,在美国股票市场,“用脚投票”机制灵敏有效,股权收购活动频频发生。(4)奉行股东第一主义,股东地位较高。(5)普遍实行高管人员股票期权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这种股权结构是同美国的市场机制和市场发育程度相关的。其优点表现在:美国的股权结构安排有利于通过股权流动、转移和收购,强化资本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者的控制和约束;有利于通过公众持股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其不足之处是:小股东搭便车现象严重,导致所有者最终控制的削弱和经营者对公司控制权的强化,于是往往发生公司经理人员权力过大、不受约束、谋取私利的问题;股票期权制度容易诱使经理人员急功近利,大肆造假,抬高股价,获取暴利。
集中的股权结构以日本为代表。日本是一个财团经济比较明显的国家,银行的股东主要由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实业法人)、个人(私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人(主要是外国企业)四类构成。日本银行业的股权结构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法人持股比重大。据1996年有关资料显示,金融机构和其他法人机构持股合计占银行总股份的比重为88.4%,目前这一情况基本未变。二是金融业与其他行业相互持股的现象较突出,具有比较明显的封闭性特点。
这两个特点也使得日本银行业的股权结构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法人控股使得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受法人股东控制,银行业失去了自身的经营目标,一切以法人股东利益为宗旨,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证。二是大面积的相互持股既违反了股份公司的原则,又导致了对企业支配权的不公正占有,直接的后果是企业经营者的无责任经营和泡沫经济的产生。
上述两种股权结构各有优缺点,谈不上谁好谁坏,因为一种制度能否发挥好的效果,关键要看该制度是否适合本国的国情。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两种模式有融合的趋势。但是,由于日本经济积弱多年而美国经济尽显强势,因而,美国模式还是渐成主流。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股权结构的安排及优化上,究竟是采用美国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模式,还是相对集中的日本模式,应在借鉴他们的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国目前经济的发展阶段,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环境和成熟程度等诸多因素来考虑。
1.股权结构合理化。安排国有股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比重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核心问题。目前有部分人认为,必须保证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认为国有股占总股份的比重至少在50%以上,另―部分人则认为相对控股即可(即认为国有股占总股份的比重至少在20%~3%之间)。那么,如何看待这―问题呢?
笔者认为,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是不可取的。首先应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从横向方面来看,可用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际经验为借鉴。商业银行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其日常经营和资本运营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性活动,因此,在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国家没有必要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以英美为例,英国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中,个人持股占80%,机构投资者占1帆;美国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投资者约占30%-70%,其余为散户。从纵向方面来比较,如果股份制商业银行仍然过分强调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同样存在,这同改革前的国有独资银行不会有很大差别。也许有人说,目前的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大部分都有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而他们的经营业绩却要好于现在的国有独资银行,因此,国家绝对控股是可行的。但是,只要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到,尽管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他们具有更大的经营和发展的灵活性,从而更大程度地体现了现代商业银行的某些特征,但目前新
成立的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并非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在产权关系上还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并没有完全摆脱机关化的管理和经营方式,之所以其经营业绩现在要稍好于国有独资银行,其原因是他们刚成立不久,机构少,人员也少,没有历史欠账等包袱问题,成本要低许多。此外,根据前面所谈到的,从发展的趋势看,以美国为代表的高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利大于弊,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一种模式。其次,考虑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等问题,绝对控股更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国家控股的股权结构,必然对银行其他渠道的资本如国际资本和国内私人资本产生排斥作用,使银行资本的扩张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家财力的制约,而目前中国的“吃饭财政”是没有能力来改善和充实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的。同时,在绝对控股的情况下,由于国家资本处于高度集中的地位,理所当然地就成了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2.分阶段优化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优化也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它需要时间和成本,需要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的配合,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就是说,优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应考虑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变迁特点,以及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不能盲目移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模式。我们不能只看到发达国家今天的股权结构,还要看一下他们历史,各国的股权结构模式都经历了一个从集中到分散的长期演变的过程。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能马上就能采取股权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模式。可以先让国有股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在国家经济实力强大之后,市场化的程度比较高之时,让国有股的比重逐步下降,甚至可以考虑让其退出,让位于非国有的投资者。
对商业银行的看法范文篇2
关键词:银监会银行监管监管理念
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是从我国金融实际出发,深化金融改
革、加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大举措。成立两年多来,银监会为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和强化我国银行体系做出了贡献。银监会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制,即法规建设;二是监督,即实施。这也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监管机构界定的职责。
首先,监管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止到今年4月底,共了127件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其次,狠抓落实,持续监管取得新成效。在银行业全面推行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及时推广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试点工作;落实降低不良贷款各项措施,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也在继续推进。此外,银监会积极推动金融制度和业务创新。借鉴国际经验,引导我国有关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快面向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等。
这些举措都是银监会履行监管职责、贯彻监管新理念的具体行动。在成立之初,银监会就明确了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第一目标以及“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即“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实际上,我们常说的理念就是指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虽然这些基本原则目前国际上已形成共识,这就是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核心原则同样存在面临与时俱进的问题。目前针对核心原则的修改工作,正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对照核心原则,检查我们监管实践,既可以发现问题,又可以明确方向,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法。
根据银监会的文件和会领导的讲话,银监会“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的内容如下:所谓“管法人”,即考虑到银行监管指标集中体现在法人层面、银行内控制度主要由法人制定、各类风险主要由法人承担的实际,所以需要改变过去总部监管总部、分支机构监管分支机构的分割监管方式,实施法人集中监管。所谓“管风险”,即在加强对银行机构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把监管着力点放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上,进而做到在资源分配上以风险为基础,风险大,多监管,风险小,少监管。所谓“管内控”,即严格监管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提高银行的自控能力。所谓“提高透明度”,即要求银行真实、规范披露信息,让监管部门知情,让存款人知情,让社会公众知情,借此强化市场约束。同时,逐步提高监管部门自身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应该看到,“三管一提高”的监管理念有效指导着银监会的监管实践。然而,随着对我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银监会在深入贯彻监管新理念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面临的挑战也很大。
一、“管法人”
“管法人”并不完全等同于国际视野上的“并表监管”。所谓“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内的所有业务进行适当的监测并认真落实审慎监督各项原则,从机构角度看,其中不仅包括银行的国内法人还包括银行的国外分行、各类附属机构和合资机构。从业务范围上看,监管当局应该审查银行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各项银行和非银行业务,以及国内外机构从事的业务。
在一定程度上,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是指对单个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但从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来看,即从并表监管来看,一方面,银监会需要制定合理规划,要求银行法人向监管部门报送并表数据和管理信息,强化对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另一方面,银监会要加强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了解银行集团所属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其对银行的影响,并视情况采用适当的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实现从“管法人”到并表过渡,银监会要充分发挥与证监会、保监会建立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根据“三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落实好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监管分工合作框架。
目前各监管部门的合作还是停留在互相“通气”的阶段,在监管工作的开展中,各个部门监管各自分管的行业。从实现对银行有效的并表监管来说,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实际上,国际经验也表明,并表监管能力较弱是许多国家共同的软肋。
二、“管风险”
应该看到,目前银监会提出的“管风险”的主要内容是强化审慎监管,而重点又放在解决长期以来银行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状况。充分说明这一问题的是指导银监会工作的“监管四部曲”,即“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更为具体地来说,首先,银监会督促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贷款质量形态,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特别考虑到近期出台的有关监测不良贷款迁移率和偏差率的新举措;其次,严格执行充足的拨备制度,要求商业银行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做实利润;再次,鼓励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使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从而恢复银行的稳健性。
然而“管风险”并不完全等同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所谓“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是一种基于对银行主要业务线的识别和全面了解,以及对各主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类别进行风险水平、风险发展方向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规划监管行动和检查方案,确定风险评级并采取监管措施和持续监管的有计划、有部署、前瞻式的监管方式。这种监管观念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也是近几年才系统建成并付诸实施的。而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只有全面完成了整个银行业的财务重组、实现银行业的稳定后,才可能具备向以风险为本监管过渡的客观条件。
三、“管内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银监会在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并修改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促进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估与监督等等。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也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和内控效率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首先,商业银行应该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在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将内控和内审结合进行。为此,银监会即将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督促商业银行建立专业、规范、敬业和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队伍,从商业银行内部构筑防范风险的防线。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审计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质量,树立内审权威,并建立内审部门与银监会直接汇报渠道。再次,商业银行,特别是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应该结合本行的情况,认真考虑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指导原则组建专门的合规部门,以强化和改善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从根子上减少各类大案、要案和违规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透明度”
“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要求增强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和银监会自身的透明度。2003年《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和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充足率相关方面的披露,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表范围、资本、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银监会已经做到按季披露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汇总数据,而且在制定法规时主动征求商业银行的意见。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在近期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完全达到上述办法的要求较为艰难。到2004年底,按照资本充足率新标准达标的银行仅有30家。上市银行特别是境外上市的银行(如交通银行)的信息披露与银监会要求的差距较小,而其他非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与办法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也表明只有财务状况较好的银行能够更加充分和真实地信息披露,而财务状况欠佳的银行则难以做到。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客观上还要实事求是,采取审慎的态度,充分考虑到信息披露的结果可能对市场信心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对商业银行的看法范文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比较研究
一、引言
我国银监会在2012年2月份的《2011年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中显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净利润总额达到6808.49亿元,银行业成为中国上市公司中最赚钱的行业。而银行的高利润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一时间“银行暴利”、“银行垄断”成为热点话题和公众的普遍认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美国的银行相比究竟处于何种水平,银行业的高利润是否存在异常?本文拟对此进行研究,通过中美商业银行的对比,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进行判断与分析,并提出保持可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建议。
二、中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对比分析
(一)样本与指标选取
本文利用因子分析法对中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因子得分及排名可以使分析结果更直观。本文共选取20家商业银行作为样本,其中我国的上市商业银行16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美国商业银行4家,分别是美国银行、JP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和富国银行。为了全面反映银行的盈利能力,本文选取了10个指标:净利润(X1)、利息净收入(X2)、营业收入(X3)、资产收益率(X4)、净资产收益率(X5)、净息差(X6)、核心资本充足率(X7)、营业收入净利率(X8)、基本每股收益(X9)、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X10)。
其中,净利润是银行的税后利润,也是反映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利息净收入是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差额,反映银行获取利息的能力。营业收入是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反映银行总体盈利能力。资产收益率是指银行运用其所有资产获得的净收益的比率,数值越大表示资产的盈利水平越高。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商业银行净收益与其普通股价值之比,表示分红前银行每一单位的股票的收益,数值越大,表示净资产的盈利水平越高,是揭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综合指标。净息差是银行净利息收入和生息资产的比值,也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热门指标。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反映商业银行的盈利质量。营业收入净利率是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之比,增加净利润的关键就在于增加营业收入。基本每股收益用来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是投资者据以评价银行盈利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之一。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反映出银行获得的利息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通过该指标可以看出银行的盈利结构是否合理。本文认为以上指标能够全面反映银行的盈利能力。
本文的数据来自2011年各银行的年报。
(二)指标预处理
原始指标直接求得综合得分很难给予一个合理的经济解释,这是由于原始指标的量纲或经济意义的不同所导致的,并且原始指标变量数量级差较大,这对综合指标的影响也大。为了消除不可比性,需要对原始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无量纲处理的方法有极差正规化法、标准化法和均值化法,本文采用标准化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
Yi为指标的标准化值;Xi为指标的初始值;X为指标的初始平均值;S为指标的初始标准值;n为样本数。
(三)因子分析
1.因子分析适宜性检验
本文采用SPSS软件的KMO统计量和Bartlett’s球形检验法来检验所选取的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KMO统计量和Bartlett’s球形检验结果如表1:
很明显可以看出KMO=0.628>0.6,Bartlett’s球形检验卡方统计量=262.116,单侧p=0.000
2.主成分的提取
本文采用特征值准则与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提取主成分的个数,即选取特征值大于或等于1的主成分作为初始因子,同时要求因子个数满足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85%以上。经SPSS软件分析得出表2。
从表2可以看到,第一个主成分的特征根为5.434,解释了原有10个变量总方差的54.342%;第二个主成分的特征根为2.059,解释了原有变量的20.587%;第三个主成分的特征根为1.231,解释了原有变量的12.126%。前三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7.055%,说明前三个公因子基本包含了全部变量的主要信息,满足要求,因此选前三个因子为主因子。
3.对因子载荷阵施行最大正交旋转
考虑到个别变量在三个因子上的载荷系数区别不大,为使每个指标在少数因子上有较大负载,并且每个因子上各指标的负载系数向0或1两极转化,故采用方差最大化方法对初始载荷矩阵进行因子旋转。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如表3所示。
由表3可以看出,通过正交旋转,营业收入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第一公因子上有较大的载荷,这说明公因子1主要包含了反映银行资本资产盈利能力的信息,因此可以定义为银行的资本资产盈利能力因子。核心资本充足率、净利润、利息净收入、营业收入在第二公因子上有很大的载荷,这说明公因子2主要包含了反映银行盈利规模的信息,因此可以定义为银行的规模盈利能力因子。第三公因子对基本每股收益、净息差有较大的载荷,主要反映出银行的普通股获利水平及盈利质量,只有高质量的盈利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可以定义为银行的可持续性盈利能力因子。
4.因子得分及排名
为了更直观地考察中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对其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计算因子得分,采用回归法求出因子得分函数,系数矩阵如表4。
根据表中的数值可以写出各因子的得分函数:
根据上述三个公式,SPSS软件已经计算出三个因子的得分,从三个方面反映了中外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但并不能据此作出综合的评价,因此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与三个主因子累计的方差贡献率之比作为权重,得到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综合评价指标函数:F=0.6242F1+0.2365F2+01393F3。由此计算出的各因子及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如表5。
(四)实证结果
根据表5的得分和排名情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根据资本资产盈利能力因子得分可知,得分最高的是中国工商银行;其次是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美国的四家商业银行得分排在最后,这反映了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资本资产盈利能力普遍高于美国银行。
第二,根据规模盈利能力因子得分可知,中国工商银行的得分最高;其次是中国建设银行;JP摩根大通排在第三。总体看来,美国商业银行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规模排在前列,这是由于其规模较大,相比起我国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业务更多,竞争能力更强所致。
第三,根据可持续性盈利能力因子得分可知,富国银行得分最高;第二是宁波银行;第三是民生银行。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略有欠缺。这也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可持续性较差。
第四,从综合排名看,前五名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美国的银行中除富国银行排第十名;其他三家银行都排在最后。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盈利能力高于美国商业银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普遍高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银行高利润的原因分析
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高于美国商业银行,但是,银行业的这种高利润是否可持续,盈利模式是否适宜,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银行业利润高于美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国际经济处于恢复时期。2011年我国银行业盈利水平高于美国,这与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经济仍旧处于恢复时期,发展仍不稳定有关。虽然美国银行业2011年的利润升至5年最高,但营业收入下降,这主要是大幅削减了坏账准备金所致。我国根据经济形势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三次加息和数量型工具的收紧扩大了净息差,这使我国银行业的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第二,中间业务增长迅速。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持续增长,尤其是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增长对利润的贡献越来越大,《2011年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中的数据显示,银行业的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850项收费,占比79%。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9%提高到现在的20%左右。
第三,利息净收入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从各家银行的年报来看,严重依赖利息净收入的盈利模式仍旧没有改变,虽然中间业务不断发展,但与美国还有很大差距,美国这四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均在50%左右。传统的依靠利差的盈利模式并非长久之计,我国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面临严峻挑战。
四、相关建议
我国银行业的高利润背后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银行的盈利模式急需转变、银行盈利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改善银行在公众面前的形象等。借鉴美国银行业的发展经验,本文提出下列建议:
第一,调整收入结构应对利率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预计我国银行的净息差将由现在的2.4%下降到1%左右,导致上市商业银行的净利润下降大约40%,这对银行的盈利水平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银行应对收入结构进行调整。最主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大中间业务的比重。美国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放宽对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限制,允许金融业内跨行业经营等,使中间业务得到迅速发展,逐步取代传统的存贷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见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提升盈利能力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第二,发展高端私人银行业务。目前美国的高端私人银行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和完整的服务体系,而我国银行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开发个人金融产品,使业务范围涵盖投资管理、委托理财、财务咨询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建立营销体系,多渠道推广和宣传私人银行业务。此外,还应加强金融服务、提高专利保护意识、培养金融高端人才等。
第三,加大力度整治银行乱收费问题。收费项目不透明,消费者被莫名其妙地扣费等问题使银行广受诟病。2012年2月份,银监会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要求银行公示所有的收费项目。本文认为,治理乱收费问题重在落实,应重点检查中间业务的收费项目、贷款过程中的收费、收费标准问题,加快出台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既要行业自律也要外部监督,定期进行反馈,从而真正解决乱收费问题,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沈丽,闫天兵.基于因子分析法的中外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比较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4):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