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工作计划(收集3篇)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篇1
【关键词】供热;分户计量;存在问题;看法及建议
供热采暖是建筑能耗的大户,中国北方地区冬季供热采暖每年消耗煤炭1.5亿多吨标煤,占北方地区建筑能耗50%以上。供热计量改革,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17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一直意图通过供热计量改革以推动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但是供热计量改革一路走来不易,自原国家建设部(住建部前身)1996年颁布《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规定了供热计量收费以来,至今已经17年过去,我国北方绝大多数城市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并未见到明显成效。
根据住建部2012年5月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截至2010年底,中国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2亿平方米。粗略估算,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仅占中国总供热面积5%。北方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是低碳的"大西瓜"。如果供热计量有效实行,效果真的会很明显,但大家认识不到这一点,没有积极性,除了住建部推动以外,很多部门都不积极。
下面结合张店区情况谈谈对本区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张店区供热基本情况
2012-2013采暖期,张店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部分)目前各供热公司总体供热面积约1557万平方米(不含转供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共有5家热力公司根据政府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进行供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进行供热分户计量的不足1%,与国家、省等的相关要求相差甚远。
二、供热分户计量存在问题
1、供热分户计量相关政策方面不到位、不健全
众所周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供热分户计量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缺没有明确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支持,仅仅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上千万平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其他例如对空置房是否进行收费、如何收费;“两部制热价”收费体制实施后对不缴费、收缴难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对退费制度的落实、执行等等方面都要有切实可行的法规或措施来约束。
2、资金严重短缺方面的原因
(1)因资金不足,各热力公司积极性不高。
目前中心城区共有5家热力公司根据政府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进行供热。但是由于供热是亏损性行业,各热力公司目前基本依靠政府补贴勉强维持运营,加上供热管线设施建设时间较长,每年都要进行维修改造以及近几年“蒸汽退城”工作的实施,各供热企业在资金方面更显得捉襟见肘。因供热计量改造工作要涉及供热管线、供热设施的改造,各供热企业明显力不从心。据统计2011年,当地进行的分户计量改造,热力公司仅仅对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投入每户达到约2600元,扣除国家财政补贴,每户热力公司还要投入近1000元,这还不包括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费用。
(2)地方财政资金方面,政府压力大,可投入有限。
2011-2012供暖期仅政府财政补贴就为9653万元。同时,目前上述1557万平方米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极小,在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还有庞大的资金缺口。如按照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分为门窗节能改造、外墙节能改造及屋面、楼梯间节能改造等方面)每平方米100元计算,改造费用将要超过10亿元,扣除中央财政补贴也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如果再加上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的费用,投资之大可想而知了。由于近几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地经济形势虽然有所回暖,但总体形势并不乐观,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政府想增加投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3、个别供热企业在部分地区为抢占市场各自为政,造成市场分割严重,供热市场混乱,管理难度大。同时,供热企业资质差异较大,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这些因素是效率低下的根源所在,也影响了规模经济的实现。
4、亟待市场化变革,缺乏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监督机制
供热计量改革亟待实现供热体制的市场化变革以及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供热计量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供热节能的有效手段,但是现在的供热体制也没有达到完全的市场化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约束机制,在这种大背景下,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有难度是必然的。
上世纪70年代,前西德用3年时间就完成了强制性的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推行,因为在强制推行之前,前西德的供热体制就已经完全是市场化的体制和相对竞争性的体制。对于大的房产主来说,是在比较区域供热、分户电采暖、分户燃气采暖等方式的成本和价格后,选择一种经济的供热方式,各种供热方式完全是自由竞争,迫使供热公司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得不搞好企业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搞好服务,以使其热价具有竞争性。
当前,供热行业的监督机制欠缺,我国没有国家层面的资质管理。之前,中国集中供热的行政审批受到原国家建设部于1996年7月1日颁布的名为《城市可燃气体以及集中供热企业资格证书的行政法规》的第51号令所管制。但到了2004年6月29日,住建部颁布了第127号指导文件,废除了之前颁布的第51号令。在第51号令之后,政府部门再也没有推出集中供热企业行政管理资质的相关后续政策。自那开始,再也没有出现国家层面的行政许可立法。
缺乏监管和约束机制,造成供热单位可以说,"我不做节能,你能拿我怎么着",这种现象目前非常普遍。
三、几点看法及建议
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配套健全供热分户计量的相关政策法规
出台的政策法规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因素,并且一定要具有可实施性,为分户计量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建议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制定相关政策,多方面筹集资金
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困难最多,体量最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是非常巨大,单单依靠国家和省的奖励资金和地方财政无法在短时间内改造完成。因此,有的地方政府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市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筹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切实保证改造资金来源。
3、建议政府根据各地域实际情况,从长远考虑,委托编制切实可行和详细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热源结构和管网布局,做好村镇开发建设规划的同时做好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划分供热企业的供热区域,充分考虑供热企业未来发展空间,避免盲目、无序竞争。同时加大供热规划的检查力度,对未按照批准的供热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不予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备案;对擅自跨区域经营的供热企业要严厉打击,维护供热市场的有序性。
4、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如果能够从国家政策层面出台监督机制方面管理办法,将有助于尽快提高供热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对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节能减排和供热服务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篇2
1热力产品及其市场营销概述
1.1热力产品
电能和热能联合生产的方式称为热电联产,热电联产企业的产品主要为电能和热能。作为能量,这两种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的特殊性一是不能大量储存,二是必须通过电网公司的电力网络和热力公司的热力网络转运后销售给终端用户。由于电网与热网的一次性投资大和非重复性建设项目都造成了这种转运网络的寡头垄断(Oligopoly),使得各类用户及其他上下游产业没有选择余地,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服务。另一方面,热电联产企业一般都位于城市的周边地区,热电联产企业的建立与城市地域与规模密切相关。因此,同一城市的热电联产企业数量不多且在较长时间内生产规模变化不大。所以,同类生产企业之间也形成了垄断。热电联产企业又时刻受燃料供应的限制,以及燃料涨价带来的成本上升的压力,因此对热力产品的营销工作以及营销策略的研究日渐重要。
1.2热力产品营销
目前,热力销售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主要是依赖热力公司下达的热力供应计划,按照计划供应,热电联产企业不能够主动参与竞争。我国的电力企业(包括热电联产企业)已经走向了市场,但营销工作仍在或多或少地套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经营管理模式。电力市场营销与一般意义的营销存在一定差距。热电联产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规律建立合理的营销体系,根据科学的市场营销理论注重品牌的包装和宣传,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产品价格,加强与批发商(热力公司)和直供用户的沟通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拓直供用户,减低企业单一买主的风险。
2热力产品绿色营销
2.1环保商品定位热力产品绿色电力
作为一种商品,在营销过程中将商品的包装设计和绿色价格、绿色渠道、绿色促销相结合以引起消费者广泛的注意,增加市场认购量。热电联产企业本身就是一种节能型的企业,这是相对单一生产电能的企业的优势所在,因此,在营销过程中可以参考绿色电能的营销策略开展热能产品营销工作。发达国家绿色产品的共同特点是以绿色电价项目的形式启动,将可再生电力作为一种区别于普通电力的特殊产品,为其单独进行产品设计和价格制定,从而避免提高所有用户的电价。
2.2绿色产品价格支持
目前,上海市绿色电力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招标定价,对绿色电力高出普通电力部分的价格,政府给予上海市电力公司一定的定价权。高出普通电力的价格部分反映的是绿色电力的环境效益,这部分价格的放开不会影响到电价的稳定,因为用户具有选择权。如果价格定得不合理.他们可以选择不购买绿色电力。将来,随着绿色电力市场规模的扩大,绿色电力的价格必将得到相应的调整。
热力产品的价格策略也可以参考上海绿色电力的价格调整销售价格,考虑绿色产品这一因素,从而提高热电联产企业的供热价格。另外,热力产品的特性决定了这一特殊产品的营销策略不同于一般产品。首先,热力产品购买方几乎只有热力集团这一单一购买方,需求量的大小几乎和价格(非大幅度变化)没有关系,特别是民用采暖,即价格的变化几乎不会对采暖量的供应造成影响。
3非采暖季节热力产品营销
3.1开拓蒸汽制冷市场促进DSM热电联产企业的产品市场需求受季节性和天气的影响较大,在冬季,取暖需求大,热电联产企业都在最大负荷下生产。但是在非采暖季节,一般用户的民用采暖关停,仅有部分重要用户和部分酒店的热水供应,使热电联产企业的生产计划大幅减少。另外,工业用户的减少也使得企业生产计划降低。由于热力产品的生产减少,热电联产企业的利润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在非采暖季节开拓热力市场的热力产品营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2客户关系管理促进热力销售
根据市场营销学理论,客户关系管理(CRM)是指通过培养企业的最终客户、分销商和合作伙伴对本企业及其产品更积极的偏爱或偏好,留住他们并以此提升企业业绩的一种营销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从客户利益和公司利润两方面实现顾客关系的价值最大化。客户关系管理对企业显然是有利的,由于夏季热力产品需求量较低,促销手段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热电联产企业更有必要开展CRM工作。但是,由于客户稳定或几乎不变,因此热力产品的促销工作不同于其他产品。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和提高服务意识对产品的促销是必不可少的。热力产品的主要用户是热力公司,而热力产品供应者有多个热电联产企业和一些较小规模的锅炉供热厂。在春季供应期结束后,热力用户大幅萎缩。除了供热管线的约束外,究竟选择哪个企业的产品是热力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热力产品特性不同于一般产品,因此热力产品营销也与一般产品不同。热力产品的营销不能完全套用一般产品的营销。热力产品的营销应当考虑机组电力需求,应当考虑电网公司的调度计划,合理地分配热力与电力的负荷。因此,电力市场与热力市场营销又是相互约束和影响的。根据实际生产条件合理分配电热比来进行市场营销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马非.刍议独立发电企业市场营销[J].湖北电力.2006,30(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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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国庆.市场营销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篇3
关键词:集中供热换热站管理实践与探讨
集中供热是我国三北地区冬季主要的供热方式,也是我国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通过集中供热,不仅能为城市提供稳定、可靠的高品位热源,而且能进一步优化热源配置,提高热源利用效率,减少城市污染,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集中供热是现代化城市必不可缺的基础设施。目前,如何科学、高效的输配热源,满足居民采暖和工商业生产用热需求,已成为当前日益紧迫的工作任务。下面,结合莱芜市集中供热实践,对当前的运行管理体制进行分析探讨。
一、莱芜市集中供热发展现状
莱芜市地处鲁中地区,年平均气温12.7℃,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7℃,自90年代初开始发展集中供热事业,截止2010年,全市集中供热面积520万,汽化率55%。热源以蒸汽供热为主。2009年,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开展了“汽改水”工程,逐步以低温水供热为热源。莱芜市集中供热就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
热源分布
截止2006年,莱芜市已建设热源厂四座,分别位于城东、城西和城北,热源相对比较丰富,工艺布置比较合理。其中有三座热电厂,一座集中供热锅炉房。四座热源厂外供热负荷达240t/h,高温水供热能力450万平方米,完全能够满足莱城居民、工业用热需求。
管网及换热站
莱芜市现已建成蒸汽主支管线60km,高温水管网21公里,换热站160个。
(三)主要供热方式
莱芜市集中供热主要由2家热力公司经营。四家热源厂向2家热力公司供应热源。热力公司统一调度、输配,从中赚取差价。
二、供热运行管理体制
(一)运行管理
莱芜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热源厂生产阶段,热力公司调度输配阶段,用热单位通过换热站向用户供热阶段。
(二)建设管理
莱芜市在集中供热发展之初,由于没有供热专项规划,没有专门的供热管理机构,建设资金缺乏。热力公司通过财政贷款,向用热单位收取管网“开口费”,统一建设供热主管网。各用热单位不论大小,都要出资建设单独的汽水换热站及站后的供水管网,并负责换热站的运行管理。热力公司只管主管网建设和蒸汽输配。这种建设、管理方式,在建设初期缓解了市财政建设资金压力,促进了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
计量收费方式
各单位在换热站前都安装了计量表(按吨计量),热力公司按用气量与各用热单位结算。由于没有实行分户热计量,各用热单位都是按建筑面积向用户收取热费。
三、存在问题
1、单位换热站太多,建设规模普遍较小。供热运行中间环节多,要经过三个环节才能将热能输送到用户,运行效率低,热能浪费严重。莱芜市目前供热面积520万,建有大小换热站160多个,每个换热站的平均供热面积仅为3万左右。同时,由于分支开口的增加,造成管网运行失调,管网沿程压力将增大,减小了管网供热服务半径,末端用热质量难以保证。
2、采暖补贴实行“暗补变明补”后,许多单位不再承担换热站的运行管理职责;也有部分企业因破产、改制或其它原因,无法管理换热站的管理工作,造成用户不能正常使用集中供热,单位包供的旧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3、由于供热方式为分户单供,各用热单位均设置小型汽-水换热器,各用户为满足自身的用热,在采暖期擅自调节,从而造成整个管网用热分配失调。
4、运行与管理脱节,供热质量较差。对供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热源企业、热力公司、用户热力站三方互相扯皮,责任不清。
5、计量方式不合理。各用热单位换热站前虽然均按分户计量进行了设计、施工、安装了计量表,但蒸汽使用量以吨计量,而不是以热量进行计量,蒸汽的温度、压力不作为计量参数,损害了用户的利益。
6、收费结算方式不一。供热企业按使用蒸汽量与用热单位结算,而用热单位按建筑面积向户收取暖费。由于供热市场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用热单位(如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采暖费没有全部用于供热,而是采取时开时停、分时段供热的方式,从中截留了部分热费,用户意见很大。
四、解决方案
方案一:理顺体制,由供热企业直接管理到户。
按照“谁供热,谁收费,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逐步让热力公司接管换热站的运行,并向用户直接收费,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行效率。
方案二:由能源服务公司接管换热站的运行管理。
对城市管网及换热站布局重新进行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结果,对现有的换热站进行合建、扩建或改建,取消小型的换热站,提倡小区或单位集中联片供热,提高换热站的供热规模,并由能源中介服务公司接管换热站运行,负责与热力输配企业结算,向用户收取热费,负责向用户供热。
方案三:由热源生产企业接管部分换热站,并负责管理到户。根据莱芜市总体规划,莱城北部为居住区和办公区,建筑面积近50万,距兴源热电直线距离仅3公里,完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经对周围用热负荷进行测算,在城北兴源热电蒸汽出口处规划建设一处较大规模的换热站,向市区敷设热水管网,采用一级网直接连结方式,低温热水供热,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为节省投资,应充分利用各小区内原有的热水管网,只建设供、回水主管道。该工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有关供热企业出资建设,政府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建设完成后,可以取消长勺小区、福莱佳园、市医院等近20处换热站,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三种方案对改变现行的供热管理体制都有积极的作用。
五、政策支持
改革现行的集中供热管理体制,前提条件是要制定合理的配套政策。一是要尽快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使今后的供热管理、运行及建设有据可依,并根据供热专项规划,整合改造现有的换热站。二是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供热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督,提高供热费用收支透明度和供热质量。三是要科学制定热价。现行热价是按吨或面积来计量,无法判断供热质量的优劣。让一些不讲诚信的供热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考察和调研工作,制定莱芜市的供热价格,供热、用热双方按用热量进行结算,提高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四是开展分户热计量工作。对新建建筑,要按分户计量进行设计、施工;对既有建筑,要尽快确定试点单位,并逐步推广成功经验。
六、成功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