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收集3篇)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任务安排部署,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为切实推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成为贯彻党的精神、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委积极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研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党群部、纪检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确保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经党委研究,制定印发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实施方案》,明确了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述职评议考核的七个方面的内容、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等内容,为各党支部做好述职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遵循。
二、深入调研、撰写报告
参加述职的各党支部书记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调研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述职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本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并亲自撰写了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撰写,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并报送公司党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了述职材料的高质量、高标准。
三、严格规范、现场述职
上午,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各部门负责同志、省党代表、市党代表、市政协委员及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6位党支部书记对2017年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各党支部书记分别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履行党建责任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情况等方面总结了2017年的工作,并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进行了阐述。
每名党支部书记述职后,与会代表进行现场提问,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士杰同志逐一进行点评。最后,王士杰书记对大会进行了总结,现场参会人员对述职书记进行测评。
书记指出,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大会,是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安排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会议,会前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摸底调研、认真审核述职报告,确保了本次会议的效果。王士杰书记总结了本次会议呈现出的四个特点:一是政治信念坚定、二是牢牢扛起第一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体现了内部良好的政治生态。他强调,与党的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够平衡、二是结合不够紧密、三是亮点不够突出。
对于下一步工作,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持续发力,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三是围绕中心、压实责任,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落实,要深入领会“出卷人、答卷人、阅卷人”的内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三个“一以贯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中国第一、世界一流”企业继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篇2
要深化对述职评议工作的认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断澄清人们对述职评议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任命干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共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监督任命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干部的监督职权,但对实施监督采取的形式,没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的、一成不变的规定,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因此,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正是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应当理直气壮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任命干部必须自觉服从。
其次,开展述职评议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述职评议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一种民主的公开的评议。述职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法制意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与党对干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述职评议可以开阔党委考察、考核干部的工作视野,这对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拓宽党管干部的工作渠道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开展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也是对党管干部具体工作的有益补充。
第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履职不力、问题严重、不称职的任命干部,人大常委会有权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置。这种对任命干部的处置是贯彻宪法精神和党管干部原则的综合体现,具有权威性。
述职评议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
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工作,善于提炼规律性的东西,尽快形成相关制度或作出有关规定,努力使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定制度中,对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都要尽可能地加以明确,尤其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
必须明确对象和主体范围。目前,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人员比例还不够高,涉及面还不够广。因此,在依法规范、优化方式的基础上,对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建立明确具体的直接对应关系,实现述职评议的广泛化显得尤为重要。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都是述职评议的对象,应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权力授予者的监督。
必须明确述职报告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内容范围、报告所反映履职情况的时间应加以明确,形成较为固定的格局,避免出现述职报告混同于单位工作汇报的现象。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应当是述职人员在任现职务的时间内(年度述职例外)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在任期内向人大或常委会进行一次系统的述职,接受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不同的对象,评议方式也应予以区别,对人大选举干部的述职评议,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者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除了每年确定的评议对象由常委会会议进行述职评议外,还可采取主任会议或者书面述职评议方式进行。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测评效力。人大常委会目前开展的述职评议比较偏重“议”,而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民主评定还不够。因此,述职评议中对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应当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可以优秀、称职、不称职、弃权四种评价选择为宜。对测评结果,常委会应通报党委组织部门,供党委组织部门参考。测评结果确定为不称职的述职人员,可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予以免职。
专项调研要广泛深入
搞好调查研究对提高述职评议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大常委会及其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深入、广泛开展调研,既要听取述职干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听取其下属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还要听取与其工作有关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方法上既可明察,也可暗访,必要时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通过调研,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述职干部履职中的功过得失,写出与述职干部本人“象”、“真”、“实”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参考。同时,常委会要在工作班子的配备上做文章,根据需要可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力量,一起参与述职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从而使调研中看到的问题更实际更准确,提出的意见更具针对性。此外还要注意优化方式,拓展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渠道,开启向社会征询意见的“窗口”,如采用设立意见箱或网上征询等方式,体现述职评议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群众性。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也要科学合理安排,避免雷同,减少有关部门工作上的麻烦,降低工作成本。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范文篇3
第一,述职评议的目的意义
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了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要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必须从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进一步认识正确开展述职评议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监督的权力。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述职评议依法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这不仅是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保持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增加国家机关的活力,保证国家机关能高效运转,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述职评议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手段。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通过开展述职评议这一有效途径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监督,全面了解他们的任职情况和工作业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提高工作水平和整体工作成效。同时,通过述职评议,促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督促他们“常怀爱民之心,多兴利民之举”,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开展述职评议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党管干部是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被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两者在内容、程序上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有序,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实事求是地肯定述职干部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这既是对述职干部的鼓励和支持,也是对述职干部的鞭策和教育。所以,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组织更好地了解干部的整体情况,有利于党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第二,述职评议的内容方法
这次述职评议的内容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述职评议工作有关要求来确定的,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
1、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其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2、履行职责: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做好三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情况,以及实现任期目标的情况和主要政绩;
3、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廉洁自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法规与制度的情况。
根据主任会议的研究意见,述职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准备阶段。常委会召集述职评议对象谈话,明确述职评议的目的要求。述职对象自己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初稿形成后,组织述职干部向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报告任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述职报告在常委会会议评议的十天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二,调查研究阶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述职评议调研组,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述职评议对象所在部门、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市政府主管领导意见,全面了解述职评议对象的任职情况,并形成调研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
第三,述职评议阶段。8月下旬,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述职报告,并开展评议和进行无记名测评;述职评议调研组根据委员们的评议意见和测评情况,结合调查研究情况,形成述职评议正式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整改阶段。述职评议对象接到评议意见后15天内,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述职干部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述职评议的有关要求
开展述职评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之一,这是一项严肃认真、非常细致的工作。为了使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部署了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十分明确地提出述职评议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述职评议中要用宪法、法律、法规作为衡量的标准,要求被评议对象严
格对照法律、法规,陈述自己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履行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以及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开展述职评议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抓住主线、突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观点。对述职干部的依法行政、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的估价,既把成绩讲够,也把问题讲透。大家在座谈了解过程中,不要有顾虑,不要带框框,既要谈优点,又要谈不足。只要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就一定能使我们更全面、客观地掌握述职干部的真实情况。
三是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述职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述职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搞形式,走过场。我们要讲求实效,特别是对于评议的整改工作,一定要认真对待。述职干部要把评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归纳整理,找准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力求使述职评议有力度、有深度、有触动、有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