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1
关键词:高教教代会;教师代表;张力与限度
一、引言
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高校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形式之一,并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得以明确。1985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总则中指出,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同时,指明了高校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的两方面法理依据:一是我国《宪法》第2条关于“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二是为实现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这一根本任务,完善管理制度。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3条要求:“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把教代会归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第13章指出,“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2011年12月8日,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同时废止1985年的《暂行条例》,该《规定》第3条指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简要梳理可得出以下基本判断,即高校教代会的职能主要是实现教职工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它具有以下3项基本特征:第一,“民主”是教代会的精神实质,通过教代会推进民主治校;第二,“参与”是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通过教职工代表的参与来推进民主治校;第三,“代表制”是实施民主参与的主要手段,通过教职工代表来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治理。但是,实施了代表制,并不能表明就是实现了民主,如何参与,代表制如何设计直接影响民主的质量。
代表制,顾名思义必须具有代表性。为此,在教代会代表构成上,应当满足两个层次上的要求:一是教职工中每一类群体在代表中都应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二是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应占最大比例,体现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性。这两个层次的要求,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原则规定和量化要求。事实也表明,教代会已经成为高校治理中教师参与面最广、教师参与数和参与比例最多的一种形式。但另一方面,由于教师工作特点、身份性质和办学环境等方面的原因,教师代表参与教代会有其特定的张力和限度。
参与的衡量,具体表现为教代会代表参与的张力和限度。美国学者卡尔・科恩用“民主的尺度”来衡量参与的情况,并将其具体化为“民主的广度”、“民主的深度”和“民主的范围”3个方面。本文在借用科恩相关的理论的基础上,尝试用参与的“张力和限度”来衡量参与尺度,以期更直观深入揭示参与活动中的矛盾冲突与对立统一关系。“张力”本是物理学概念,本义是指液体的表面张力,即液体表面各个部分之间相互吸引的力,同时每个部分内部又具有的内聚力。这种关系,可以借用来分析社会组织的状态,即一个组织内部或者组织与外部之间存在着一种既相互对立、却又相互吸引并收缩为一个整体的力量,这是一种既冲突又融合的状态。与之相对应的,张力同时还表现出一定的界限,一旦超越了这个界限,原来的张力就会打破,这种界限即参与的限度。上述状态,可借用冲突理论进行解释。
教师作为教代会中的主体参与力量,如何在教代会中实现应有的张力,保持适合的限度值得研究。特别是,在实然状态下的教师参与的尺度怎样,是否达到了应有效果,教师及其代表的满意度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当深入剖析。在教代会内部不同的组织中,对待不同的事物上,与外界不同对象的关系上,教师代表参与的张力和限度也不一样。本文以A大学教代会制度中的教师代表参与为例,从冲突理论视角对教师代表参与问题进行分析。
二、A大学教代会中教师代表参与情况
A大学是2004年5月由原当地医学院、工学院、师范学院等3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而成的地方上的一所综合性大学。A大学组建之后原3校校区都保留,并逐步另建成一个新校区(主校区),因此,融合与发展成为A大学办学中的两大关键词。一方面,合并组建A大学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得学校在新的平台上有更好的发展,并且作为一所新组建的本科高校,改革发展的任务更是繁重而艰巨;另一方面,学校从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到硬件设施、校区建设,从在职人员、各类学生到退休人员、外聘人员,都存在深度融合问题。如何融合和发展,涉及全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决定学校治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必须充分集中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智慧,教代会显然是最好的形式之一。
2004年,A大学所在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2006年年初,省委教育工委把A大学确定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教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试点高校。当时该省仅两所高校被作为试点,另一所是本省某“985”大学。并且据A大学校园网2010年1月29日的报道,截至2010年1月,只有A大学实质性地开展了试点工作,也是到当时为止全省唯一开展此项工作的高校。
试点工作使A大学的教代会制度建设较之省内其他高校更进了一步,同时,由于学校合并不久,教代会涉及的事项比一般学校要多,因此,在教代会推动学校治理、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同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会更多。从教师代表民主参与的张力及其限度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谁是真正的教师代表――介于模糊和变动之间
教师代表参与的张力和限度,首先表现在教师代表的比例和身份认定上(包括在教代会及其组织机构中),即民主参与的广度。根据现有文件规定,教代会组织机构包括: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系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教代会闭会期间在执委会主持下开展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校务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均系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
《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左右”,第12条规定:“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但没有对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的人员组成作出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11条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第22条同样作出主席团成员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的规定,并要求“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但没有对专门委员会中的人员组成作出规定;A大学所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要求教代会代表中“教师应不少于60%”,主席团中“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占多数”,执委会委员候选人中“教师应不少于50%”,并会按照应选人数的10%进行差额选举,同样,未对专门委员会中的人员组成作出规定。A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主要是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文件,制定了本校教代会实施办法,于2006年年初成立了首届教代会筹备委员会,选举了代表,随后召开首届教代会,成立了相关组织结构。关于教师代表在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候选人中的比例,A大学均与省里的文件一致,两个专门委员会中对教师代表比例也没有明确规定。此外,A大学从2011年起召开了学院教代会。在学院教代会代表组成上,规定教师代表不少于教代会总代表数的80%;执委会7―15人当中,教师应不少于80%,但同样对于提案工作委员会、院务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中教师代表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从政策规定来看,教师代表的比例总体上是有保证的,但越是往决策层、核心层、执行层,教师代表的比例越减少甚至模糊。
从教师代表的实际构成来看,这种模糊性越发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谁才算真正的教师代表?在实际推选中,除了不担任任何党政管理职务的教师外,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双肩挑”人员、学院处级及其以下“双肩挑”人员都可作为教师代表推荐。其实这些“双肩挑”人员,平日更多的工作是在管理岗位,而并非纯粹教师身份。学校对教师身份认定,无形中挤占了教师代表的名额和比例,使得教师的代表性和民主参与尺度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对于学院而言。另一方面,执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实际占多少?在事实构成中,执委会29位成员中,按照以上对教师身份的认定,教师代表共有10人,虽然候选人达到50%,但许多候选人充当的“分母”角色;两个专门委员会因无具体教师代表的明确规定,因此是否需要教师代表参加更加具有模糊性,在事实构成中,提案委员会无教师代表参加;校务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的9名成员中有2名教师代表;执委会和两个专门委员会中的主任、副主任中,无教师代表。
教师代表具有身份和比例上的模糊性的同时,而且还呈现出教师身份的动态变化,即朝着非教师身份变化的趋势。一届教代会代表的任期是4年,在这4年当中,许多教代会代表的身份会发生变化,特别是教师代表的身份变化更大。一般而言,被推荐为教代会代表的教师,往往在教学、科研等业务方面比较突出,或者即使不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但多数是承担着系科、教研室、学院分工会等方面工作的负责人,有相当一部分教师代表会在这4年中被任命为学校中层干部,或者到管理部门工作。此外,还有少部分教师代表调离A学校。为此,教师代表在4年中的比例实际下降了许多,且在这4年中未因此补充教师代表,这在无形之中削弱了教师代表参与的广度。
(二)教师民主参与的范围――介于程式化和泛化之间
教师代表参与的张力和限度,还表现在参与的范围上,可以从教代会职权和实施程序上来分析。
关于教代会的职权,A大学所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文件做了以下7项规定:(1)听取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2)讨论通过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3)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调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4)民主监督领导干部;(5)制定、修改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监督该办法的执行;(6)选举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7)听取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据此,结合本校实际,A大学党委制订的教代会实施办法,对以上7项职权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并且增加了第8条,即根据代表的要求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听取代表意见,或向教代会通报本部门工作情况。这些职权,实质上是对教代会讨论和决定事项范围作了界定,几乎涵盖了高校改革发展中的所有重大事项,且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显示了教代会的权威性和教代会代表民主参与的广泛性。但进一步审视上述内容不难发现,它们比较虚泛。一方面,这些内容往往具有稳定性特征,一旦确定就会在若干年内无修改变动,并非学校常规工作,因而教代会议题中也很少涉及;另一方面,其中很多内容具体到某个学校,会很少涉及。从A大学历年来的教代会讨论内容来看,讨论或决定的事项是校长工作报告、学校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执委会工作报告。此外,4年中,对学校“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初稿审议通过和本科教学评估期间的修改稿)、“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区建设规划、选举教代会相关机构成员,都有过一次讨论。至于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教职工住房调配等方面的问题,教代会未作过专题讨论,因为这些工作近年来学校就未实施过。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这些事项经由教代会通过,就具备权威性和群众基础。这种权威性和群众基础,很大程度上与教师代表占多数比例有关,因为它表明了这些内容得到了学校广大教师的认可,说明广大教师已经知晓并且认同,和教师之间达成了一致的契约,从而既为作为学校主体力量的教师群体执行教代会决策提供了依据(即教师必须依法执行),同时也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细化教代会决策的具体执行措施提供了依据(即如何执行由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从教师代表参与教代会的方式来看,同样具有程式化和泛化特征。特别是,随着教代会召开次数的增多,这种特征更加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基本成熟的事项才能上会讨论。A大学所在的省委教育工委文件规定:“需教代会及其执委会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应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论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学校党政有关会议充分讨论且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或行政作为建议提交大会或执委会讨论审议。”这表明,教代会的讨论或决定,主要是决议形成的一种合法化的过程需要,而并非希望教代会上再多作内容上的修改、调整甚至“折腾”;(2)事项的讨论或决定有固定的程序。具有固定的程序,是教代会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同时也增加了程式化的风险。教代会的工作程序都是预先设定的,以教代会的召开为例,主要程序一般包括呈现需要提交讨论或决定的事项、讨论或决定前的说明和代表投票。包括教师代表在内的所有代表都以群体形式出现,即使会议期间安排的讨论环节,对于整个会议决策也不会有关键性影响,会议的结果基本是在预料之中,几乎遵循无例外原则。这种情况下教代会的程序显得尤为关键,如果程序上出现差错,会议的决议就失去了合法性,因为,会议的形式(程序)大于内容几乎成为教代会实施过程中的“潜规则”;(3)会议的有效性仅受参会代表总数的影响。教代会制度规定,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2/3,会议方为有效。但对于各类群体代表的参会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其实这样的规定看似多余但实质上非常必要――尤其对于教师代表而言,更是有必要。因为,从实施过程来看,每次教代会缺席人数最多的就是教师代表,而且有时教师代表出席人数较多,教师的代表性弱化。此外,在学校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或者通过外部环境来解决校内问题上,教代会尤其是教师代表具有特殊作用。随着A大学主体搬到新校区以及所在城市其他部分高校开始兴建教工公寓,A大学在不在新校区建教工公寓问题逐渐成为校内的热点,并且进入与本市有关部门“讨价还价”的状态。在校内,校党委想全力推进这项工作,认为这对于解决年轻教师住房和教职工到新校区上班路途较远问题,吸引高层次人才等都有很大裨益,也是学校给教职工争取的一项福利,且省市高校都有类似做法。但是,校内也有一小部分声音认为这项工作操作存在困难,目前时机不成熟,理由是市里不批准(因为市里推出公租房),新校区规划中没有教工公寓这项内容,等等。建还是不建?如何建?和市里如何谈?面临校内矛盾和学校与市里的矛盾。为此,学校党委决定在教代会上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是先写进向教代会的学校工作报告,由教代会代表们发表意见。讨论结果自然是得到了教代会代表的多数赞同,特别是教师代表在这方面的意见更趋向一致,有的专门提出了相关提案。结果是,一方面在校内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将筹备和建设教工公寓写进了教代会决议,从而化解了校内建与不建的争论。另一方面,进一步对市有关部门形成了压力,敦促其尊重学校教职工的意见,朝“批准建”的方向去和学校“谈判”,避免了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部门直接和市有关部门发生冲突。
(三)教师参与的深度――介于深层知晓和浅层决策之间
要求教代会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教师代表的主体性,原因有多方面,最主要原因或许是让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能够深度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但参与的深度同样是有张力和限度,即介于深层知晓和浅层决策之间。
从知晓层面来看,教师代表对于学校的一些重大决策的知晓度会比非教师代表甚至学校有些党政管理人员要深入。让教师代表知晓要讨论或决策的事项,这是教代会必须要达到的效果,也是赢得教师代表赞成票的重要前提。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让教师代表知晓。这是因为,教师代表的工作特点和身份性质,决定了他们和非教师代表(这些代表主要是学校管理人员)有着不同的“无知之幕”,更进一步讲,由于教师代表日常工作主要是教学、科研而非学校管理,教代会讨论的内容对于教师而言往往就是教师的“无知之幕”,而这些“无知之幕”又往往是非教师代表的“有知之事”。为此,召开教代会就是要为教师代表揭开这层“幕”,让他们知道教代会要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是如何提出的,主旨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推进实施及实施后的效果将如何,该事项在教代会上的票决情况如何,最终是如何决定的,等等。即从内容、过程到结果,都尽可能让教代会代表知晓,充分保证教师代表的知情权,这也是落实教师代表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
但是,从决策层面来看,教师代表们只能浅层参与,主要是在教代会全体代表大会上参与投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教育部制定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教代会的8项职权来看,前3项职权所用词汇为“听取”,此后5项所用词汇依次为“讨论通过”、“审议”、“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讨论”,可见,教代会本身主要还是在监督中参与管理而弱决策的组织。(2)受人员构成限制。作为带有决策性质的委员会,如执委会等,纯粹的教师占有一定比例,但数额很少,他们会深度介入决策层面,通晓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但他们无力左右决策大局,因为执委会、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影响甚为关键,而主任、副主任是中层干部甚至校领导兼任。而且,提案委员会无教师代表参加,更毋言教师代表参与决策了。(3)与以上限制相关联的,教代会由教代会执委会主持。教代会的议题和议程由执委会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执行,其决策权仍在执委会。(4)教代会只是高权威的形式决策。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而言,教代会通过的事项不得进行变更,但事实上,教代会决议的事项往往是“原则通过”,在大框架、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最终如何采纳教代会的具体建议和意见,学校党委有最终决策权。
(四)教师代表参与的态度――介于荣誉感和应付感之间
教师代表参与的态度与其参与的张力和限度互为影响,是影响教师代表民主参与广度、范围和深度的主观因素。
虽然教代会代表的当选资格有政策规定,但从笔者初步访谈的实际情况来看,教师代表对自己当选教代会代表的心理状态,主要有以下4种:(1)责任担当。认为当教代会代表就是要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就是要为教职工特别是教师和学生说话、赢得利益。(2)荣誉的体现。认为当教代会代表就是一种荣誉,甚至感到很荣耀,在同事中的身份地位也提高了。(3)待遇的体现。认为当教代会代表是一种政治待遇,相当于进入学校或学院的管理层,有权参与管理和决策校院一些事务了。(4)对自己水平能力的肯定。认为能当上教代会代表,是群众对自己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的一种肯定,只有教学或科研做得好的人才能当教代会代表。多数教师代表对以上认识兼而有之,特别是多数教师代表都具有比较强烈的荣誉感。这些复杂的认识,使得教师代表在参与中表现出差异,荣誉感和应付感并存。这种差异,既存在于不同教师代表之间,也存在于同一名教师代表对待不同事项上。
同时,由于教师代表参与范围介于程式化和泛化之间,参与深度介于深层知晓和浅层决策之间,使得他们在实际参与过程中更加呈现出荣誉感和应付感兼而有之的情况。这从以下两个细节可以看出:(1)教师代表缺席情况。教师代表是教代会代表中缺席人数最多的,教师代表缺席数逐年上升;每次教代会开一天半,除闭幕大会以外的开幕式、分组讨论等环节教师代表缺席最多,闭幕大会之所以教师代表缺席较少,是因为“要参加投票”。有些教师代表在接受访谈中表示,参加教代会就是“洗洗脑”、“举举手”和“投投票”,至于结果如何“我们无权过问也无力关心、不必在意”。缺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有课务,认为“上课比参加教代会重要多了”;二是出差,认为“教代会缺我一个照开”;三是不想参加,认为“我参加不参加结果都一样”。当然,也有不少连任多届教代会代表的教师表示,每次开会都没有缺席,理由是“当了代表就有责任参加好会议,因为这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群体”。(2)提出提案情况。提出提案是教代会代表的基本职责之一,从A大学历次教代会提案情况来看,教师代表参与提出的提案占总提案数的78%,但其中以教师代表为第一提案人的提案仅占总提案数的6%,而这6%的提案涉及的绝大多数是与教师发展或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内容。这说明教师代表在提出提案中的参与度较高,较为关注教师群体发展和切身利益问题,但总体上主体性较弱。
三、教师代表作用发挥的方式及其功能意义
综上所述,教师代表作为教代会中的主体力量,由于其身份介于模糊和变动之间,参与范围介于程式化和泛化之间,参与深度介于深层知晓和浅层决策之间,参与态度介于荣誉感和应付感之间,在发挥其参与的张力同时具有参与的限度,在教代会中是一种“强参与弱决策”的力量,主要起建言献策、监督(权力制衡)和校方代言作用,并且通过这些作用制造一定程度的冲突,保持学校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借鉴冲突理论来解释,教代会是一种通过制造冲突、解决冲突从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从建言献策作用来看,教师代表通过向学校出主意、提建议,特别是通过参与教代会讨论与提案,提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涉及师生利益的问题与建议,对学校管理进行评价,在校内形成一种舆论导向和集中关注某些事项的氛围,这对学校领导层或者其他有关组织来说是一种“逆耳之音”,制造了学校内部的冲突。然而,这种冲突的力量往往较为缓和,是有组织的,多数是建设性、个体性、小群体性、潜在性的,在可控范围之内,并不会对组织激变带来影响,反而会促进组织的反思,在学校形成更加一致的目标。
从监督作用看,教师代表通过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对学校管理层和决策层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主要是教师代表的监督权和学校管理与决策层的决策权、执行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作用。较之非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对学校管理与决策层的依附和从属关系相对松散,更容易成为一种具有制约性和制衡性的监督力。在这种监督力作用下,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会保持规范性,并且会通过权力调整,维护这种规范性,保持学校组织稳定。同时,由于教师代表的参与与监督,使得学校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更容易在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中实施,得到教师的配合与服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2
我市教代会制度建立十几年的实践证明,教代会制度的建立,保障了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集中了教职工的智慧,保证了学校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了学校监督机制,推进了校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学校领导的勤政廉政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功立业,在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教代会制度同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结合起来,成为建设和管理好一所学校不可分割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今年,我市各校教代会均任满换届。各单位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其作为学校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教代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民主政治进程,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迫切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生动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一、各单位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政、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代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从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大力学习、宣传《安徽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宣传《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宣传教代会制度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依法治校的观念。
二、在教代会换届工作中,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教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因为教代会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把那些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有责任感、有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有群众威望的,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的优秀同志、骨干教师推选出来,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3
【关键词】:工会;教代会;中学
由国家教育工会首创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无到有,走过了探索试点、普及推广、提高完善和不断深化的发展历程。二十多年来,教代会制度已成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也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这一制度不仅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而且得到法律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指出: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校是在西藏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教代会制度较早的学校之一,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在如何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加强学校民主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1、制度是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教代会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使这项制度具有了严肃性和长期性。
2、认识是关键。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意识,是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的前提。我校教职工人数多、学历高、民主参与意识强。如何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大家的凝聚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一直是学校领导思考的重要问题。学校建立初期,校领导就把建立教代会制度提高到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以及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当作学校的头等大事来落实,我校教代会应运而生。
3、履行职权是根本。承认民主管理是一种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赋予它必要的权利。我校教代会成立伊始,就制定了《林芝地区一中教代会条例》,并依据条例选举产生了首届教代会成员。教代会成员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建议权、通过权、表决权和评议监督权以及条例中的各种义务。
4、代表素质是基础。教代会成员是教代会的组织细胞,代表的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关系到教代会运行质量和教代会作用的发挥。我校教代会代表是在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后,学校提出候选人,再经过教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他们综合素质高,善于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作风正派,敢讲真话,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及其职权,使它在学校管理改革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参政议政作用。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涉及全校的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表决权。(2)保证作用。校长的报告、改革意见等校内的方针、政策审议通过后,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指挥权,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维护作用。教代会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受害者。(4)反馈作用。教代会应通过其工作机构向校长反映各级干部、职能部门等执行工作规划和教代会决议的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随着我校规模的迅猛扩大,内部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就是素质再高,能力再强的领导,也很难做到对一切信息了如指掌、管理周密、计划严谨、无懈可击。而教代会代表,绝大部分来自教学、后勤第一线,他们熟悉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因此,要真正办好一所学校,适应现代形势发展的需要,就绝对离不开广大教职工参与的民主管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愈多,对我们的事业就愈有利。......希望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来鼓励支持党员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做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工作。”
教代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并努力完善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纠正和避免教代会会议程式化,形式主义走过场。教代会作出的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失信于教职工,要建立起自己的权威。比如我校教代会刚成立,就有教职工代表提交了《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建议》,学校积极采纳了建议,建立了我地区第一块校务公开栏。诸如评职评优、基建招标、大宗物品采购、福利分配等教职工关心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都进行了公开,给了教职工一个明白,密切了干群关系。
其次,正确处理学校领导和教代会的关系。否则,二者就会对立。学校领导和教代会的目标是一致的,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但由于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同,观察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产生不同的认识和矛盾不可避免。我们的体会是多做沟通和协调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解决问题,求得统一,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矛盾和分歧是由于互相不了解造成的误解,通过沟通,是可以相互理解和谅解的。我们倡导运用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处理问题。提倡设身处地的替他人着想。建议领导考虑问题时想一想“假入我是一位普通教职工”;要求教职工在提意见时,要想一想“假如我是校长”。这种心理上的位置互换可以促进互相理解,互相谅解,是矛盾得到化解。比如有一次分房,学校只有三套房子,而要房子的人很多。在校长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教代会通过讨论拿出了方案,很快得以解决,群众非常满意。
第三,充分发挥教代会的常设机构——工会的作用。工会是群众组织,代表群众利益,同时又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因此,要重视工会班子的组织建设。工会班子配好了,可以协助党政做大量的工作,解决一些领导头疼、行政难办的久拖难决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工会要切实把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做好,我校根据《教代会条例》,由工会牵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保证了教代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4
关键词:二级管理;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1(C)-0027-02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日益深化,校级人事、教学、学科建设与科研、经费使用等权利下放,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学院办学自和决定权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学院管理工作渐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建立、完善一套与二级管理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成为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权力的基本形式,二级教代会是教代会的发展与延伸,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着力点。二级教代会制度拓展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空间,促进了二级单位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二级单位的管理效能和办学效益,推动了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二级教代会制度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四项职权不落实、工作机制不清晰、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加以改进、完善和创新。
一、工会牵头,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
工会是共产党领导下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高等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起着指导、规范和督促作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主要承担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并参加常设委员会工会联席会议。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学院部门工会多数只扮演福利提供者的角色,在履行维护和参与职能方面存在一定的缺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物质丰富,高校教职工对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兴趣渐渐淡化,追求民主的欲望与日强烈,这迫切要求工会工会要适应新的形势,紧贴教职工需要,在教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切入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政治生活领域,指导、协助教代会开展工作。
部门工会作为二级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部门工会委员可以担当二级教代会工作人员的角色。二级教代会的教学科研、财经福利、民主评议干部、提案审理等常设小组成员在部门工会委员中产生,常设小组组长一般应为本部门工会主席。部门工会主席和教代会常设小组组长可以直接参加院党政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从“源头”上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要在教代会会前、会中及会后须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做好会前的筹备工作。要加强宣传,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的意识,提升教代会的政治地位,为教代会会议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是做好会中的协调工作,协助统计表决投票数,组织分组讨论会等;还要做好会后的监督工作,督促学院行政落实教代会决议和议案,督办提案回复等,以维护教代会的权威。[1]教代会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教代会的工作成效,工会在闭会期间要加强教代会代表和工会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民主素养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促进校院民主管理。
二、增强意识,提高二级教代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级教代会能否正常高效地开展工作,取决于领导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意识是否到位。尽管二级教代会制度已推行多年,但仍然一些领导干部对二级教代会的地位、作用、重要性认识不足,抱有可有可无的态度,仅仅把教职工代表会议当作听取群众意见的一次会议,开会也只是走走过场,二级教代会成为学院行政的附庸和摆设,损害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的领导错误地把工会的四个职能等同于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学院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没有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便直接颁布执行,或者只给教代会审议建议,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和审议决定权没有得到落实。另外,有些代表民主意识薄弱,政策水平不高,只看重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没有考虑学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意识决定行动。如何有效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关键在于增强领导干部和代表的四种意识。一是增强法制意识,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关于教职工以教代会形式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变为工作指引,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教代会监督。二是增强民主意识,结合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及管理理论学习,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编印教代会制度培训手册,普及教代会基本常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三是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代表职责,鼓励代表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实践。四是增强服务意识,突出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
三、党政配合,支持二级教代会依法开展工作
我国学校民主管理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因此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理》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地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学院党组织要全方面地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二级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在思想工作层面。党组织要时刻把握好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院)各项决定,把学院党政的决策转化成为全院教职工的共同目标和实际行动,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团体利益与学校利益的关系;在人员安排方面,要选配、推荐优秀的教工代表参选进工会和教代会;在教代会会议程序方面,党组织要对拟订的教代会议题、议程、报告等提出原则性的意见,批准会议计划方案,确定中心议题;在党员干部监督方面,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推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党政工三者关系处理方面,党组织要坚持领导,协调解决教代会与行政之间出现的矛盾和分歧。
学院行政与二级教代会既有相互合作,又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3]完善以教代会为载体的民主管理体制,推进学院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离不开行政的重视与支持。学院行政要在人力和物力上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学院党政班子在讨论院系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工作时,需把以往“为民做主”的工作方式转变为“与民协商”,与工会、教代会负责人一起共商学院大事。领导干部应主动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报告学院工作情况,从“公布结果”向“公开过程”转变。提案征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实施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形式。学院行政要积极配合教代会提案组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份提案,领导应亲自督办提案答复,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与此同时,教代会也要配合学院行政开展各项工作,维护行政的权威,发动教职工为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四、完善规章,全面落实二级教代会四项职权
二级教代会制度虽已推行多时,但多数高校的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仍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当前二级教代会的工作着力点应是健全制度,丰富制度内容。
建立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教代会、工会从源头参与讨论决定学院重大事项,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力求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二级教代会提案制度,解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而二级教代会提案主要围绕学院内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规章制度、教职工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二级教代会征集提案和督促提案答复,有利于教职工发挥集体智慧参与学院事务,有利于学院党政落实民主管理。建立询问和质询制度,深化学院民主监督工作。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代表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一些院校的二级教代会已经开始试行院长质询制,代表可以就学院某些工作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行政领导询问,特别当学院行政犯有重大失误或师生有强烈异议时,有关责任人要接受质询,以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加强教代会在闭会后的参与作用和监督作用。教代会可就某一主题展开巡视,增加教职工对学院行政工作的了解,检查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提高学院行政的施政能力。建立院情通报制度,推进院务公开。要求学院行政定期向教代会通报院务、院情,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在人、财、物方面接受教代会监督,以预防腐败,防范风险,保证学院的稳定和发展。
还有推行教代会工作考核、教代会代表激励和优秀教代会提案评选等工作制度,把二级教代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形成工作条例,把教代会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工会
参考文献:
[1]李浩然,张金林.院系二级教代会的实践与思考[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P15.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5
一、充分肯定我省高校二级教代会建设的新进展
**年上半年,省教育工会组织全省28所本科院校工会对二级教代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调查情况,截止**年6月,除4所高校由于尚未实行二级管理,没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外,其余24所高校不同程度地实行了二级管理,共有二级单位396个,其中已建二级教代会制度的357个,占应建总数的90.6%(**年为63.7%)。二级教代会在许多高校已形成比较成熟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主要表现在:
(一)二级教代会制度已全面建立。各高校党委落实**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高校二级教(职)代会制度的意见》精神,从制度上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24所高校党委都相继制定了二级教代会实施办法,许多高校还对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作了修改,从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有的高校党委把二级教代会建设纳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岗位责任目标和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每年年终对学院进行一次考核并与评优挂钩;有的学校通过二级教代会开展对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的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由校党委组织部收取、统计,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教代会质量不断提高。调查反映,所有二级教代会都把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大事作为中心议题;在讨论审议中期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报告中,都把加强学科与教师队伍建设摆到学院工作的重要地位,并作为实现本单位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管理制度,如岗位聘任和考核办法、岗位津贴和业绩点计算办法、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分配和奖励政策等,能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表决通过,使教代会的职权得到落实。此外,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的院务公开不断完善,**年以来,24所高校有330个学院(单位)在教代会上报告院务公开工作,部分高校还建立了院务公开工作专题向教代会报告制度,使教代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
(三)二级教代会程序日趋完善。学院(单位)的党政领导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实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越来越高。调查显示,各校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以来,特别是**年以来,有316个学院(单位)能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的召开了2次以上。许多学院把召开二级教代会列入党委(总支)和学院当年的重要工作目标,重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制订学院发展规划、促进学科发展、出台本单位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不少学校对召开二级教代会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程序,会前精心准备,行政领导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教代会决议,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闭会期间由工会作为执行机构做好日常工作。
(四)二级教代会成果逐步体现。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后,学院(单位)的重大决策通过教代会的审议,听取了教职工的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学院班子每年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代表们的审议,增强了群众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的信任度。一些学校还实行二级教代会对学院党政班子任期目标制和完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评议,使学院领导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更加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
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把二级教代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映教职工呼声,引导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广泛开展“三育人”活动,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分工会在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中拓展了职能,塑造了新形象。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努力,我省高校二级教代会建设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高校领导思想认识还没有到位,有的学校二级教代会工作机制尚未健全、运作程序欠规范,有的学校二级教代会的整体水平和质量还不高,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我省高校实行教代会制度已有20多年的历史,推行二级教代会制度也有了10多年的经验积累。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建设,首先要深化新形势下对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一)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深化高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教职工是高校的主体和主人,在高校实行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高校的具体体现,是教职工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和重点。高校教职工文化素质高,民主意识强,具有较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10多年的高校二级教代会实践也证明,通过二级教代会的实施,可以保证广大教职工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可以把党的方针政策、依法治校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决策,把学校发展的长期目标、行政的主张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党的十七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建设和谐校园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校园安定有序的现实需要。校园和谐,首先是人际关系的和谐,能够“和而不同”,既能使各种意见和声音得到充分表达,又能遵循民主的原则得以集中。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高校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和群体利益的多元化,各种思想认识需要统一,各种利益矛盾需要协调。高校人才荟萃,思想活跃,教职员工有着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必须建立一种机制,能倾听各个利益群体以及不同个体的意见和诉求,协调、均衡各方的利益,通过民主讨论、民主协商的形式,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凝聚力,实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二级教代会具有广泛的参与性、代表性,为教职工搭建了参政议政、畅所欲言、发表不同见解的平台,对于学院的发展、年度的工作等通过审议讨论,对诸如津贴分配、岗位考核、职务竞聘等关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交由教职工讨论、审议,有利于提前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在学院内营造更好的民主氛围,不断促进单位的和谐,从而实现和谐校园与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十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目前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是从外延的扩展转移到内涵的提高,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如果说,外延的扩大主要是靠外部的投入,那么提高质量则更多地是要依靠内部的努力。要转变办学理念,转换育人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关键是要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关键是要调动教职工队伍的积极性。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办学的主体。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要靠广大教职工去完成,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需要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载体。通过二级教代会,可以依靠教职工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可以充分发挥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可以充分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团结一致去实现学院发展目标。
三、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创新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省高校二级教代会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不断完善二级教代会建设提供了经验,应该说,我省二级教代会建设是成熟的、健康的。同时我们又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求、特别是院(系)的实际需求,适应教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对二级教代会的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总结和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使二级教代会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
(一)进一步提高二级教代会建制率,努力实现二级教代会的全覆盖。一是实行二级管理的高校,都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二是已经全面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高校,要在巩固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的同时,把重点放到提高二级教代会工作实效上来。三是已在部分学院(系)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高校,重点要抓好全面推进,先在程序上保证,再在内容上拓展。尚未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高校,要把重点放在开好学校教代会上,也可先在一些二级单位开展试点,待实行二级管理后再全面推开。
(二)进一步推动教代会职权的落实。落实职权是二级教代会建设的核心。**年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完善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指出:“二级学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工作的领导,保证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等四项职权的落实。”要切实做到有关学院(系)发展、建设和改革等重大问题,提交二级教代会讨论审议,让教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行政颁布实施。要充分利用二级教代会这个有效载体,推进院务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操作。民主评议干部是新形势下高校领导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形式,二级教代会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逐步推进。
调查显示,由于各高校二级管理授权内容、方式方法不尽一致,二级教代会的建设进程参差不齐,因此在教代会职权设置上也有差别。在教代会职权的设置上,我们既要坚持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内的这些基本职权,具体讲是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又要充分考虑我省高校在发展水平、规模大小、学院(系)的管理权限、组织形式、举办者身份等方面的不同情况,还要充分考虑不同教职工群体对民主管理的不同诉求和愿望,在具体职权、审议形式上,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不搞一刀切。
(三)进一步完善教代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及运作程序。一是完善教代会的代表制度,使教代会代表真正具有代表性,代表结构要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要有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青年教职工要占一定比例。二是完善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推广无记名选举代表的办法,增强教代会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代表意识。三是改进教代会表决制度,对学院(系)重要的规章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逐步实行票决制,尊重教职工的民利,使教职工代表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四是不断健全和规范教代会的操作程序,在重大事项审议、提案征集、议案处理、决议落实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办法,避免教代会工作随意性。五是教代会要坚持按时换届,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六是要探索教代会闭会期间发挥教代会代表作用的方式。
(四)处理好教代会与学校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的关系。十七大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指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是校院两级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与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在高校推进民主建设,首先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建设带动校园民主建设。其次可以考虑以教代会为平台和载体,将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纳入教代会的制度框架和活动范围内。比如,已有很多高校和高校二级单位将校(院)务公开的内容纳入了教代会知情权、监督权的范围,既能使校(院)务公开制度化、机制化,又强化了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再次教代会作为一种民主制度,应与其它管理形式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如不少学校建立了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各种学术团体,可以更好地发挥学术民主、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学院内的各个派和各种咨询组织可以发挥其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健康发展
这些年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在推进二级教代会工作上,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做了不少工作。1999年我们联合下发的《**省高校教代会工作基本标准》,提出要在学院(系、单位)建立教代会制度。2001年我们对高校教代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代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凡实行二级管理的高校和高校二级民办学院都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并召开了全省高校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把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年我们通过召开全省高校二级教代会工作研讨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高校二级教(职)代会制度的意见》,对高校二级教代会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为保证二级教代会建设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年省委教育工委制定的《完善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试行)》又明确强调,二级学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工作的领导,保证教代会职权的落实。去年又与工会一起决定组织本科院校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对贯彻落实上述文件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这些都说明,我们把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一直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6
[关键词]教代会;制度;民主;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强该项制度的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促进学校和谐、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学校要积极筹备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过征集代表提案、讨论通过有关制度、民主评议学校领导班子等形式,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讨论通过有关制度,不断强化制度意识
滨城区第五中学是2007年9月由几所学校整合而成的,自建校以来,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学校始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在2008年9月学校全部整合完成后,就商议召开首届教代会,经广泛征集教职工代表提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第一次会议研究出台了《文明办公制度》和《财物管理制度》,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办公效率,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并进一步规范学校财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首届二次教代会又出台了《业务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以期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新闻宣传,把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出去,扩大学校知名度,提高社会影响力。首届三次教代会出台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和《教职工学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考勤行为,以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学习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积极构建书香校园,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向知识型、专业型、复合型方向发展,切实加强教师对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针对原来的《业务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奖励标准较低的状况,二届一次教代会又对原规定作了修订,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制订了《业务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并根据形势的需要制订了《教职工聘任制度》,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以上制度从研究出台、讨论通过、修订实施,都是从促进学校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既体现以人为本,又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因此,在教代会代表讨论过程中,大都能够顺利通过,只是个别细节作了调整。制度的制定不是目的,关键是如何落实,更好地发挥制度的积极作用。正因为这些制度是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在执行的过程中就比较顺畅。
二、认真落实教代会提案,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每次召开教代会之前,筹备委员会提案审查组都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审查整理后报学校党支部研究,党支部对于立案的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并落实责任人。对于不能立案的向提案人作出说明,征得提案人的理解。每次教代会都由校长向大会作《提案解答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