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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的应用(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08-28 手机浏览

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的应用范文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生存与发展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网络手段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数字化技术不仅在各种工业领域得以广泛应用,而且给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世界各国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很多国家,尤其是中国,才刚刚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长期经验的积累,主要靠口传心记、言传身教传承,具有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殊性质,保护难度较大。

我国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基本上停留在拍照、采访、记录、物品收藏等简单的工作层面上,这种文字、录音、摄影、录像等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曾保存了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书籍的生霉、录像带的老化、录像色彩的蜕变、录音带的失真等,都会使所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不同程度地出现失真,加上拍摄角度的限制,影响了长期保存和利用。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全新的采集记录手段,包括图文扫描、立体扫描、全息拍摄、数字摄影、运动捕捉等。数字化存储技术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新的保护手段,包括通过数据库、磁盘阵列、光盘塔、光纤和网络连接以及一系列相关规定、协议,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通过这些现代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技术,不仅可以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如手稿、音乐、照片、影像、艺术图片等,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保存于数字磁盘、光盘等物质介质中,而且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使他们完整有序、便于检索,这能够整体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明确提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自此以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才全面起步。

2006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的监督和直接推动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纷纷建立,积极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保护体系,并初步建立了涵括部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专题数据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网络服务体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main.jsp)开通于2006年6月9号,其宗旨是为了利用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展示、传播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展示我国深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信息交流,凝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观念和理论共识,充分调动和利用全社会的学术、经济、舆论资源及社会公众的参与,以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和健康开展。基于福客网(中国著名民俗网站)技术支持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也向大众提供了部分较为详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和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2002年开始由国家图书馆组织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与服务项目包括:第一,精品文化资源库中的“中国古琴”、“中国昆曲”、“中国舞蹈”、“地方戏曲”等中国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粹,以数字化的文本、图像、音频等多媒体方式展示,提升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水平;第二,文化繁花(文化部直属单位数字化文化展示平台)、书海精藏(公共图书馆数字文化展示平台)、文化广角(各地文化厅局数字文化展示平台)、文博精华(中国文物网站精品展示平台)等四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中包含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经典剧目、津门曲艺、民俗风情绘画等,其中福建省图书馆的“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暨省图古籍保护成果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都是综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展示。

高校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天津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中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的数字化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管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在推动民间剪纸艺术数字化展示方面作了大量的开创性工作。

二、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库存在的问题

1、现有数据库资料尚不完善

我国至今(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已经陆续公布了四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有15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项目(其中不包括扩展项目)。推荐项目是指国家名录项目公布前进行公示的名录项目,经过国务院批准公布后即为正式的名录项目。扩展项目是指即前一批或前几批已经是公布的名录项目,而这次不同申报地区或单位又一次申报成功,那么这次申报的名录项目就叫前面相同名录项目的扩展项目。如果算上扩展项目,我国目前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2000项,而目前中国为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信息统计中仅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12项,明显存在着严重的数据缺失。这证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现有平台相互孤立,没有发挥综合交互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最大的益处是不仅可以记录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方面的信息,而且可以在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的情况下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数字生产(数字复制、数字出版、数字再现)和数字传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因此,利用数字化虚拟现实技术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产业化生产与经营,有利于形成新的行业及衍生产品,延长产业链,使文化产业的比重得到提高,这对当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和意义。比如通过数字化技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步伐,促使各民族服饰文化、民间技艺文化、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

消费习惯、交际礼节、节日庆典、娱乐游戏以及饮食文化等知识和技能的价值不断得到增值。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做的远远不够,这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提出挑战。

三、如何更好的让我国现有非遗数据库发挥作用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分类体系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如风土人情、传统礼仪、宗教及节庆活动等,又有口头流传的各种民间文学,如传说、史诗、民间故事、寓言、民谣、谚语等;既有淳朴生动的各类表演艺术,如音乐、舞蹈、民间戏剧、曲艺杂技等,又有技艺精湛、美轮美奂的工艺美术,如面人、糖人、剪纸、编织、刺绣、彩绘、蜡染等。由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不同、创造方式有别,对其数字化既要遵循普适性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又要采取因类而宜、适合各自特点的方法和措施。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统性和整体性,在对其知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内隐性等特征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重角度探索非物

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构成要素,提取知识的特征并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从When、How、What、Where、Why五个方面分别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演变、表现方法、形式、相应地域及其内涵,并对分类后的知识从语法粒度角度建立其间的关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层次类型分类体系。即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学术分类、信息化存储,以便科学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性的符号库和素材数据库。

2、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技术标准

针对目前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中存在的技术目标不一致、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立足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与国家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博物馆和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相配套,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检索、服务和长期保存的需求,深入研究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资源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包括资源数字化采集、资源描述(元数据)、资源组织、资源管理、资源长期保存等技术标准;制定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统一、科学和规范的技术管理规程。并应用资源管理与分发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统一有效的整合,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资源统一表示、资源权利信息描述、资源目录服务、注册服务、资源检索和等功能的实现。

3、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与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可以通过图片、视频、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使用传统数字化技术进行可视化外,更多的是属于知识可视化的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可视化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离应用还有距离,但知识可视化是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主要包括知识源层、知识描述层、可视化表达层和知识应用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括了不同的知识源,如史料记载文档、民俗活动、民间技艺、戏曲、舞蹈等,这些知识源在语义上具有异构性。知识描述层描述文化空间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如地域类、时间类、表现方式类、表现形式类、原因含义类等文化空间知识。可视化表达层阐述根据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选择恰当的模型进行表达,以便于不同用户进行知识的学习、共享与创新。知识应用层可以让用户根据自身的文化背景、知识构成等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知识可视化表达方式来学习、构建文化空间知识等。用户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相关文化空间知识的学习与交流,自身的用户类型信息就会随之得到更新,并且文化空间知识经过学习与交流将会得到发展与创新,从而更新文化空间知识源。

四、结语

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是现代社会的两个“互为表里的超级产业”,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提高文化产品的原创力,开发新的文化产品,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然而从产业发展的逻辑上说,信息技术只是手段,内容服务才是目的和核心。因此,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内容的建设上,数字文化内容越丰富,信息的共享度就越高,人们从中捕捉的商机就越多。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正在蓬勃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进行合理开发与利用的前景更广阔,从而形成文化与传媒、信息交融的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高科技与高文化价值结合的产业交汇点,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有效保护的同时,更要使之上升为具有知识产权和资源资本属性的文化产品,更好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出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的应用范文篇2

文化遗产,就是针对某段历史时期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对一些物质进行组合,也就是物质创造,从而形成了特定的具象。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创造了这些文化遗产的祖先已亡故,文化遗产所处的环境也有会发生改变。然而,我们人类是可以根据这些文化遗产的遗存来对其所处的历史时期的人或事进行解读的,甚至我们还能够对历史的真面目进行还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深度解读,才能对民族、人类的历史有更清晰地了解。文化遗产通过物质的形式,能够记录我们的历史岁月,而这些文化遗产提现的历史信息,具有其自身特有的价值。文化遗产数字化,就是利用当代测绘遥感和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以数字化方式将文化遗产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真实、完整地存储到计算机网络,实现真三维数字存档,供保护修复、复原以及考古研究和文化交流使用。

二、国内对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研究现状分析

用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数字化公共管理”“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管理”在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上进行搜索。目前,关于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研究较多,且主要研究侧重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数字化研究,关于数字化公共管理的文献较少。检索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文章2014~2019年数量分别为68,105,123,114,149,93;检索关键词“数字化公共管理”的文章2014年~2019年数量分别为24,1,0,2,0;检索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管理”2014年~2019年数量均为0。因此,本文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探究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三、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发展现状

在数字化时代,或者说在信息化时代,以数字为载体文化遗产内容,能够更好地备被公众所接受并传播。其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会越来越深而广泛。数字化技术到底能够产生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这与我们是否能合理使用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数字媒体技术得到飞速发展之后,有越来越多的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地应用于博物馆中。在当今时代,博物馆已经不仅是一个文化遗产收藏和展览的场所,更是一个可以快速传播文化的公共教育平台。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国家建设的博物馆到底应该怎样定位呢,这其实需要从公众、博物馆的关系来定。跟传统的博物馆传播方式进行比较,数字时代的博物馆会综合利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VR技术这一系列的信息技术。随着文化遗产需求的更新与发展,数字媒体的应用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正是因为博物馆能够与现代科学技术相互结合,从而使文化遗产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时间和空间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拓展。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引入,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同时也能为文化遗产的展览和研究提供发展导向思考。当前,我国文化遗产的数字载体之一数字博物馆的发展现状不够乐观,但是其前景是光明的,目前的数字博物馆是文博系统非常重要的部分,能够更好地为文化传播和创新教育服务。不仅如此,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还可以根据消费文化的需求来实现信息的接受者与传播之间更好地对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技术发展可以使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更加迅速,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文化遗产信息的接受者参与其中,能够对信息进行及时反馈,从而使文化更好地进行传播。另外,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不仅仅能够带来技术上的变革,更能够带来文化上的变革。鉴于此,我们需要通过新技术去开发多元文化,获得更多文化遗产的数据,使我国的文明发展史更好地展现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公众眼前。2006~2009年,山西省开展了非遗普查工作,搜集线索20.5万条,采录信息8.23万条,共发现了重大项135个,采访并登记了8.8万传承人的资料,并运用摄像、录音、录像、数据库等手段记录、保护、宣传了项目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拍摄照片21.3万张,拍摄视频资料3091小时,录制音频资料3366小时。目前,被列入部级非遗的项目有10多项。山西省拥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部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个,专题博物馆10个,而且还整理、出版了大量文献。在数字化保护方面,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普查管理系统”,并根据普查结果制作了“山西风雅颂”数据库,其中包含大量山西省非遗项目的文字、数据、照片和视频。

四、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价值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公共管理是针对政府管理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文化遗产数字化之后,其政治价值更加凸显。文化遗产的政治价值,应使文化遗产在数字化之后能够充分展示其价值。否则,为了文化遗产产生政治价值,文化遗产将会被利用和绑架,这是一种不良行为。我们对于文化遗产的解读也好,利用也罢,都必须建立在文化遗产价值认知这个层面之上,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可以对文化遗产进行正确引导。文化遗产是全民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一种积淀,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的公共管理才会更加有前提和基础,才能做得更好。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世代传承,口传心授的活态的、无形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活态的文化基因和生命记忆,充分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智慧、传统和精神。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结晶正渐渐消失。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成为摆在政府管理者和社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成为经济、社会如何和谐发展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将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应用到解决文化遗产数字化问题的对策之中,构建出文化遗产的“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新的保护传承模式,这对全省非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将具备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目前学界较少研究的内容。

五、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价值应用策略

上文对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进行了分析,那么,如何将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价值呢。笔者认为,可以从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增加政府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这几个方面入手。(一)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1.建设多元化信息技术平台。多元化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是提升公共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国务院已公布的四批国家非遗名录中,山西占了116项,保护单位168个,居全国第三位。为了是文化遗产数字化更好地发挥其价值,必须对现代信息技术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缺乏的地区,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数字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也是同样重要的,在互联网时代,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App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涌来,这些App能够为各级政府提供一个管理公共事务的平台,并且能够促进文化遗产信息的公开透明公共服务建设。随之公众对文化遗产需求的增加,为满足公众这方面的需求,必须在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2.培养数字化技术的专业人才。随之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公共管理事务中,我们能够看到,已经有一批数字化技术专业人才在展示其才能。但是,对于文化遗产熟悉的数字化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为了实现这个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应当做好企业与高校、政府之间的合作,为培养这类技术人才,充分利用好高校的教学资源,并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在数字化保护方面,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数据库系统的开发与维护,需要大量的专业数字化技术人才。(二)增加政府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加大对文化遗产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在2014年,中央财政今年投入88.43亿,比2013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4.35%。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文化遗产数字化基础设施,其实其形式有很多,比如数字博物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电影院等等。2017年,已纳入数字文化馆第三批建设的11个省级文化馆。这类基础设施,对于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而言,可能建设难度是较大的。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完全可以通过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2006至2015年,中央财政下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专项资金1.42亿。在数字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方面,需要对集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保证其合理和公平公正性。

六、小结

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研究,目前较少。近年来,我国在提升数字化共服务能力这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把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工作重点,特别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就山西省目前的文化遗产数字化现状而言,其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还有更多需要我们去挖掘和开发。

参考文献:

[1]闵祥鹏.文化遗产数字化及其产业价值分析———基于新媒介载体下出版模式的思考[J].中国出版,2015(11):30-33.

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的应用范文篇3

关键词:民间艺术;数字化;知识产权;技术规范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加速,大量人口由农村涌入城市,2012年8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5》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中国大陆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随之而来的是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转变,伴随农耕文化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民间习俗、民间艺术迅速消失。这些现象早已在全世界范围出现并引起广泛的关注,对民间文化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近些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的出现,上至国家政府,下到民间研究人员对民间文化的保护都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探索出许多保护民间文化的方法,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民间艺术作为人类文明中的瑰宝,对它们的保护更是吸引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民间艺术的保护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数字化保护。

文化保存功能是高校图书馆的职能之一,高校图书馆在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上具有综合优势:首先,有丰富的信息采集、加工经验,掌握比较先进的信息技术;其次高校图书馆具备与高校民间艺术研究者合作的有利条件;另外高校图书馆具有长期的文化保存经验等。高校图书馆在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也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技术手段等方面。

一、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的紧迫形势

1.民间艺术的特点与数字化保护

民间艺术的领域很宽广,如面塑、皮影、剪纸、编织、绣花、狮子舞、民间戏曲、民间故事等,都是很著名的民间艺术,也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日本学者柳宗悦是日本民艺研究的集大成者,他将艺术分为三大类:时间的艺术、时空间的艺术、空间艺术,又将属于空间艺术(造型艺术)范畴的工艺分为手工艺和机械工艺,手工艺又细分为贵族的工艺、个人的工艺、民众的工艺三类。他认为“时间的艺术,指以时间为基础的艺术,是无形的艺术。可分为两大类,即文学与音乐。文学是语言的艺术,音乐是以声音为媒介的艺术。时空间的艺术,指添加时间并以空间为界限的艺术,有舞蹈、话剧、歌剧三大类,是以动作为主、包含诗歌和音乐的时间性的艺术。空间艺术,指依存于空间而产生的艺术,是有形的世界,又称之为‘造型艺术’。具体可分为四类,即建筑、绘画、雕刻、工艺。其中前三者被叫做美术以区别于工艺”。不同类型的民间艺术应该使用不同的数字化方法进行保护,对于空间类的民间艺术主要用图片进行记录再进行数字化加工保存,时间类的民间艺术用视频进行记录再进行数字化加工保存,时空间类的民间艺术应该用图片、视频相结合进行记录再进行数字化加工保存。

2.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民间艺术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保护。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所说:“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可以这样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就是在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瞎子阿炳有200多首曲子,由于种种原因,却只记下了六首,《二泉映月》是其中之一,还有许多像《二泉映月》那样的曲子永远消逝了,已成千古遗恨。许多民间艺术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像剪纸、面塑、民间故事、一些流传在民间的地方戏曲、民间音乐等,现在几乎都后继无人,缺少资金支持,如不加以保护就会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二、高校图书馆在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中的综合优势

1.技术优势

杨海波认为,所谓数字化保护,就是将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于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借助数字摄影、三维信息获取、虚拟现实、多媒体与网络等技术,建立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综合型数字系统,实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扬。他在文中还论述到传统的保护手段已无法满足当今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文字、录音、摄影、录像等传统的技术手段,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发挥过重要作用,为我们保存了大批珍贵的文化遗产,随着科技进步和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保护正在替代传统的技术手段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手段。高校图书馆对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的掌握都是处于领先水平的,高校图书馆一般都设有技术部,技术部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信息技术类专业培训的,有些是信息技术的专家;高校图书馆的其他职工也多数接受过图书馆学或者信息类专业高等教育,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并且在工作中积累了较多的文献信息保存经验,在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中能够应用先进的数字化手段对不同的民间艺术类别采取相对科学、准确的数字化保护方式。

2.高校图书馆与民间艺术专业研究领域合作的优势

董学艺在1991年发表的文章中提到:“在北美高等院校里,民俗研究不断发展。美国至少有509所高等院校、加拿大至少有19所高等院校开设民俗学课程。”现在我国的大学中民俗学课程的开设虽然不如国外的大学普遍,但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国内有许多大学设立了民俗学研究所或非物质文化研究所,高校中许多非民俗学专业的教师、科研人员进行民俗学专业研究的也非常多,目前的状况是我国民俗学专业的研究人员绝大多数集中在高校之内,研究成果丰富,理论建树举世关注,可见由高校图书馆完成民间艺术数字化的保存,一方面可以首先得到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或者直接参与民间艺术的研究之中,在民间艺术数字化的保存中可以接受到科研人员在民俗学专业上的指导,能够更好地分清形势,有的放矢,对面临灭绝、最需要保存的民俗艺术及时进行保存。

3.保存优秀文化遗产的优势

1975年国际图联在法国里昂召开的图书馆职能科学讨论会上一致认为“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是图书馆的功能之一,图书馆从成立之初,图书馆人就以收集、加工、整理人类文化典籍为己任,并科学管理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源,图书馆是作为保存各民族文化财富的机构而存在的,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是图书馆最古老的职能。不论高校图书馆还是其他图书馆在保存文化遗产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图书馆进行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存比在其他科研机构具有经验上的优势,可以少走弯路,节省资金,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包括高校图书馆在内的图书馆人,应该紧跟时代的发展,在当今的“全媒体”时代,应用好“数字化”利器,做好民间艺术保护工作。

三、高校图书馆在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中的问题

1.知识产权问题

目前我国普遍缺少对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针对民间艺术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也不完善。很多民间艺术家没有自己的作品版权,也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民间艺术数字化的工作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民间艺术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尊重,在数字化保护中涉及到的“机密”“绝活”,更要加以保护,但是这样又不利于对民间艺术原滋原味的数字化保存,这是需要研究探讨的课题。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对民间艺术保护的法律、条例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其他国家的经验、成熟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用来完善我们对自己民间艺术的保护。白晶认为,对民间艺术的数字化已经超出知识产权对民间艺术保护的范围,这也是需要探讨的。对于高校图书馆制作产生的民间艺术数字化作品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民间艺术数字化后的产品,其使用也要符合知识产权的规定,既要有利于扩大民间艺术的传播,发扬光大民间艺术,积极开发、利用民间艺术,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要遵守在知识产权允许的范围内。

2.技术规范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上的数字信息标准规范日益成熟,数字资源融合相关技术取得突破性发展,民间艺术数字化的技术问题逐步变得简单、规范起来。数字化的目的是为了民间艺术更好地保存、传播,让更多的受众欣赏和开发利用,民间艺术的数字化只有遵守一定的规范,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制作、保存才能达到这种要求。国家对于数字化的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标准,这是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中首先要遵守的。如国家档案局于2005年4月3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以及许多地方性的文献数字化标准也值得参考。杨海波、彭冬梅等人在他们的文章中对非物质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的技术问题和国内外保护现状进行了论述、分析,值得我们在民间艺术的数字化工作中参考。对不同形式的民间艺术在数字化工程中应采取不同的技术,尽力达到保护的完整性,对于民间建筑、雕刻、剪纸、编织、绣花等可以用图片资料进行数字化保存,如果能够采集到制作过程的视频资料当然更好;面塑、皮影、狮子舞、民间戏曲等动态的民间艺术应用视频资料进行数字化保存;民间故事、谜语、歇后语等语言类艺术先转换为文字资料再数字化保存。

数字化保护民间艺术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因为数字化保护对民间艺术也不是万能的,这只能让我们未来的子孙看到过去灿烂辉煌的民间文化的图像音频资料,这与对民间文化身临其境的感受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果我们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保护民间艺术存活的土壤,也就是保护民间艺术存活的文化空间,失去民间艺术存在的根基,同样一切都是白费力气。而民间艺术存活的根基在于政府的扶持,社会的保护,还要大力开发艺术市场的需求,让民间艺术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才是真正的要害所在。

参考文献:

[1]柳宗悦.工艺文化[M].徐艺乙,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杨海波.数字技术与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山东社会科学,2009,(01):154-156.

[3]董学艺.美国和加拿大高等院校民俗学专业及课程设置情况[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