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体育文化概论(收集3篇)
民族体育文化概论范文篇1
关键词:文化再生产;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
中图分类号:G8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0)09-0013-04
ResearchontheEthnicSportsBehaviorBasedontheBourdieu’sCulturalReproductionTheory
――ACaseStudyofSichuanTibetanEthnics
ZHAOBin
(WushuDepartmentofChengduPhysicalUniversity,Chengdu610041,SichuanChina)
Abstract:PierreBourdieureconcilesthedualisticviewoftraditionalanthropologybetweenthestructureandbehaviorandbetweencultureandhumanwiththe“practice”.Basedonreviewingthesocialandculturalphenomenonbypracticetheory,Bourdieuproposesthetheoryofculturereproduction,whichreckonsthatcultureisinacontinuousprocessofproductionandreproductionanditdevelopsandtransformsitselfintheprocess.ThepaperadoptsBourdieou’stheoryofculturereproductiontoanalyzetheethnicsportbehaviorevolutioninofSichuanTibetan.
Keywords:culturalreproduction;ethnics;sportsbehavior
四川藏区的少数民族体育由历史沿传而来的,因其浑厚的文化底蕴和深刻的穿透力,植根于人民的生活土壤之中,但少数民族体育在四川藏区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也面临着一个扬弃的问题。从四川藏区社会发展是一个内涵丰富、多层次、多阶段的历史过程。它涉及藏区居民生活的所有方面: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工业化;在政治领域表现为民主化;在社会领域表现为城镇化;在价值观念领域内表现为理性化;在少数民族体育领域则表现为体育行为方式的多元化和普遍化。[1]可见,四川藏区社会处在一个全面发展、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之中,区域内各民族的文化、传统的价值取向都产生了新的变革,其中也对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产生了深深的影响,少数民族体育作为文化分支在变迁中也表现出行为方式的变化。
1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
“文化再生产”是布迪厄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个概念,他用此理论分析资本主义的文化制度如何在人们的观念里制造出维护现存社会制度的意识,从而使得现存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被保持下来,即被再生产出来。布迪厄试图用“再生产”这一概念表明社会文化的动态过程,一方面,文化通过不断的“再生产”维持自身平衡,使社会得以延续。文化再生产的结果体现了占支配地位的利益集团的意愿,是他们使社会权威得以中性化、合法化的手段。文化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一样,都是为了维持一种体制的持久存在,但是,文化再生产同时也包含着对此的背离和反抗。文化再生产是一个关系术语,它表明的不是从现在到未来的没有矛盾的直线发展,而是一个既有冲突也有矛盾的个人和制度的关系网络。被再生产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体系,而是在既定时空之内各种文化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为了进一步理解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必须回到他的实践理论中去。布迪厄指出实践既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下的个人行动,也是再造文化和社会秩序的途径。布迪厄承认文化对行动、行动者的强大影响,但同时也指出文化的制约力有范围限度,人们在实践中必然根据主观需要、客观条件对文化有所继承、发展。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文化也是人们不断再生产的“产品”。为了说明结构与行为如何相互作用,布迪厄提出“惯习”、“资本”、“场”等概念。布迪厄把惯习定义为“被构造的和进行构造的意愿所构成的系统―――惯习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并且总是取向于实践功能”。惯习协调了个人行动者日常的知觉、理解和行动,并以其多样性使改变客观结构的变化得以发生。因此,基于惯习的实践活动也有着自己的“逻辑”,它既不是完全由环境决定的,又具有一定的即兴发挥的空间。由此,我们可以理解社会、文化的变化,理解社会文化世界中的两可性和多重意义。布迪厄使用的“资本”概念,意义上接近于“权力”(依赖掌握某种资源而拥有)。一方面,社会是由资本的不同分配构成的,另一方面,个人又要极力扩大自己的资本。布迪厄把资本分为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符号资本等,它们之间有区别又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由此形成了“场”内的运动,以及“场”与“场”之间的联系。“资本”的概念与“场”的概念联系起来时,就显示出它的解释力。“场”是布迪厄进行关系分析时使用的一个概念。他曾简要地把“场”概述为“由不同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构成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造”。[2]布迪厄以“场”作为一个基点,分析社会文化动态变迁的过程。
2文化再生产理论对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研究的意义
文化再生产理论对于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研究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提供了整个分析框架,而是在于它至少在两方面有助于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研究。首先,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念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实质。文化再生产理论指出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是一个处于不断再生产中的过程。以“文化再生产”的眼光看待四川藏族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变迁,可能会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视角。在不否认社会、文化对人的巨大作用的同时,布迪厄强调文化也是人的产物,是人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创造性、适应性改变的结果。这就为我们分析问题时提供了辩证的观点。其次,把文化再生产观点作为分析问题的方法论,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变迁过程。布迪厄对“场”的分析可以用于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变迁的研究。布迪厄曾指出,从场的角度所做的分析,必须考虑三个有内在联系的要素:(一)这个场与权力场(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的关系,因为权力场总是能强有力地延伸到其他场中,并对其产生影响。(二)场内各种力量间的关系(当地政府、体育行为方式、民众),他们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场的变化发展情况。(三)行动者的惯习,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在场内外的行动,把握场的发展轨迹。[3]我们可以把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变迁看做一个场,我们就应关注它与权力场(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的相互关系还要分析它自身内部各种力量(当地政府、体育行为方式、民众)间的相互关系。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所形成的合力方向就是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发展变化的走向,透彻地分析它们在影响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变迁中的各自作用,才能更清楚地认识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现状以及未来的方向。毋庸讳言,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惯习对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发展方向有着极大的规定制约作用。
3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现状
四川藏区包括四川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总面积为24.97万平方公里,占四川省面积的51.49%左右,有藏族108万余人,约占全藏族人口的25%,是仅次于的第二大藏族聚居区。除藏族外,区内还有羌、彝、纳西、蒙、回、苗等十余个民族的60余万居民。[3]具有族群多、人口密集、各族群间交叉度大等特点。更因其地处“茶马古道”这一特殊的历史及地域环境,致使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几千年代代相传、不断延续。它所蕴含的强大生命力难以向外膨胀,故形成一股向心力,转而加速了本体内部各子系统在社会现代化进程过程中相互碰撞、交融,通过时间的自然淘汰,文化潮流的滤过与凝练,最终影响到该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行为方式的改变。
3.1主要开展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在四川藏区千姿百态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每个项目都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征,有的项目带有民俗生活和民族宗教气息,有的项目则折射出尚武骁勇的民族精神之光。这些体育活动由于形态特征、地域的不同,从而导致其多元价值功能的取向不同。这些种类繁多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涵盖该地区不同少数民族文化背景、具有鲜明的乡土性、多样性等内外特征。各民族所拥有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不仅体现着本民族文化特色,反映出明显的地缘融合性。其中,主要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项目有:歌庄、爬杆、马术、扎西巴鲁、打浪桥、磨尔秋、抱石头、跳沙朗、北嘎(藏摔)、吉韧:(指弹克郎球)、碧秀(响箭)、射弩、押加、拔河、赛牦牛、踢毽子等35项,其中多项具有交叉性,在多个民族中反复出现(图1)。
3.2少数民族体育开展的项目种类及其特点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项目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据调查,较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多达35项,其中多项具有交叉性,在多个民族中反复出现。从笔者所获得的资料中可以看到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少数民族体育行为呈多元化特征。从对四川藏区居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行为方式的调查数据分析可以得知,随着四川藏区社会资本的增加,该地区居民少数民族体育的行为参与方式亦呈多元化特征。调查中年龄在50岁以上(包括50岁)受访者选择参与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多集中在宗教习俗和喜庆节日两项曾单一特征;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受访者的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则集中在集体活动、观看比赛和表演、参加竞技等方式。人们体育行为方式的变化整体呈现出由以前的“宗教节日习俗”单一型向喜庆节日、观看比赛和表演、参加竞技等9大途径多元扩展态势。
2)居民少数民族体育行为变化呈阶段性变化特征。随着藏区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也成为新型的体现民族社会进步的标志,并呈现出阶段特征。解放前四川藏区社会尚处于封建农奴制阶段。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居民几乎没有少数民族体育的概念。这个时期的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更多的归属于宗教祭祀、节庆习俗文化活动之中。解放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民族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旧制度,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的文化体育事业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发展。“体育运动”的概念第一次从宗教文化习俗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个体。
3)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依然保留了传统的特征。四川藏区共计建立了15所业余体校和多个项目的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州、县和机关、学校、企业都开辟了运动场所,配备了部分体育设施,每逢民族节日和运动会,都大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比赛。从调查资料显示,宗教色彩在民族传统体育中仍然占有很大的比例,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显著特征。应该说四川藏区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现代化发展,使少数民族体育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特征、多元性发展特征、传统性特征。
4从文化再生产理论看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
四川藏区少数民族的文化再生产成为可能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客观层面是,建国以来,国家对四川藏区投入加大使得四川藏区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增强;主观层面是,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主体、场域没有发生变化,居民仍然在惯习的影响下实践着自己特有的行为方式。
4.1四川藏区的经济资本与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解放前四川藏区社会尚处于封建农奴制历史时期。落后的生产关系即经济资本的贫乏严重束缚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在四川藏区进行了民族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使藏区经济得到大的飞跃,经济资本迅速增加,使得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得到重视和发展成为可能。改革开放20年,四川藏区体育设施的建设与改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普及与开展,也无不与藏区经济资本增长有着巨大的关系。经济在促进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发展的同时也因其经济总体水平的低下制约了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
四川藏区社会长期的二元结构,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是四川藏区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造成的生活内涵的不同也是实际存在的。具体到居民传统体育活动的方式选择上,受收入水平的限制,相当数量的居民还难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参与传统体育活动方式。
藏区改革开放以前,经济整体成低水平态势,这个时候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大。改革开放以后,由于藏区实行连产承包制带来了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和国家多次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农牧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降至最低点。1984年以后随着藏区城镇改革的全面展开,加之城镇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藏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开始拉大。由统计分析显示:四川藏区城乡之间存在着至少15年的消费断层,农村居民的消费仍停留在以生存性为主的消费水平上,这也就导致了城乡居民对少数民族体育的需求与行为方式将呈多元发展态势,四川城乡之间经济资本的占有量不同使得资本占有量多的城市居民的体育行为方式受经济发展影响较强,接受外来的体育项目,部分民族体育项目在城市中消失,而经济资本占有较少的乡村,受到外来影响相对较弱,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多还得以保存。从现阶段发展看,城乡差距短期内缩小的可能性很小。农村居民获得的体育服务消费将在较长时期内滞后于城镇居民。
4.2四川藏区的文化资本与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解放前四川藏区社会尚处于封建农奴制阶段。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居民几乎没有少数民族体育的概念。这个时期的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更多的归属于宗教祭祀、节庆习俗文化活动之中。解放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民族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旧制度,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的文化体育事业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发展。“体育运动”的概念第一次从宗教文化习俗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个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藏区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国家对四川藏区文化资本的投入也大大加强,体育运动也得到了广泛的开展。
这些多姿多彩的民族体育项目作为载体,一方面各自体现着本民族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又反映出明显的地缘融合性。也就是说,共同生活在四川藏区的各少数民族人民在继承并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与相近族群不同程度的发生过联系,并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其影响结果最终在部分相同或近似的体育项目上得以体现。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无一例外的体现出功利性和实用性。其娱乐价值、教育功能以及健身性都远大于竞技性,充分反映出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是建立在农耕文化基础上涵摄生产劳动、民俗、歌舞等多元因素的不太纯粹的体育形式,就一个有机体而言其文化外延较作为核心部分的体育功能更为丰厚。因此,它多依附于文化范畴,以节日民俗的形式进行交流、传播与强化。
4.3四川藏区的少数民族惯习的影响惯习协调了个人行动者日常的知觉、理解和行动,并以其多样性使改变客观结构的变化得以发生。单一的少数民族体育参与方式与活动内容是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惯习。四川藏区居民参加民族体育活动,大多是因为遵从民族习惯和自身喜爱民族体育项目,并未建立主动利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进行建设锻炼的意识,他们主要利用民族重要喜庆节日、举行盛大庆典及亲朋好友喜庆聚会的机会,并在有人出面组织时进行少数民族体育活动,较少在日常闲暇或有活动意愿时自觉进行单独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
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内容以比赛表演为主,表演多为综合性文化形式,甚少剥离出专门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对民族体育活动推广、培训、表演及民族体育项目挖掘与交流等工作开展面不广,成效不大。全区已建立和在建立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心和民族体育训练基地数量有限,对提高民族体育项目竞技水平有一定作用,但对群众性民族体育活动条件改善效果甚微。
5小结
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是在自己特有的文化形态下产生的,外界的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的再次输入,并没有改变其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反而使其文化再生产。这就是惯习的力量,人们总是在自己的场域中经过历史的积淀保留着自己的固定的文化传统,这也是传统的力量,虽然现代化的进程使得少数民族体育行为发生了某些形式的变化,但其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内核仍然保留并延续了下来。对于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研究,笔者将会作深入的调查和进一步的追踪研究。
布迪厄用“实践”调和了传统人类学有关结构与行为、文化与人之间的二元对立观。以实践理论考察社会文化现象,布迪厄提出了“文化再生产”理论,认为文化处于一个不断的生产、再生产过程中,并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变迁。用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分析四川藏区少数民族体育行为方式的变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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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体育文化概论范文篇2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80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6-0808-04
民族传统体育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确定民族传统体育学为体育学下的二级学科,纳入了学科发展的轨道。1998年,民族传统体育出现在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上,自1999年开始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这为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发展,丰富体育文化,培养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作为民族传统体育,国外没有现成的经验,国内的理论研究视野多局限于项目和技术,缺乏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支撑和宏观上的把握。十年过去了,民族传统体育的学科体系建设仍然处在经验阶段。表现为:民族传统体育学的主干课程是武术学科,武术学科研究的内容又多为技法。
为了使民族传统体育学成为传承民族体育文化,弘扬民族体育精神的载体,成为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完善奥林匹克运动的载体。必须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进行深入研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民族传统体育学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武术学院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武术学院2003级应届毕业生、2005级在校大学生、在校学生的家长。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本文收集的资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教育部关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方面的指导文件:2)开设民族传统体育学部分高校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等教学文件:3)2000年以来民族传统体育学的相关研究成果。
1.2.2问卷调查法本文根据调查内容所需设计四类问卷:调查对象是如上“调查人员”栏所述四类人员。共发放问卷450份。其中往届毕业生50份,回收38份:2003毕业生85份,回收79份:武术学院在校2005级学生100份,回收89份:学生家长45份,回收36份。问卷进行了新度、效度检验。
1.2.3逻辑分析法本文依据对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为逻辑起点,对民族传统体育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时分配等相关问题进行依次递进的逻辑推理。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问题原因和解决对策。
1.2.4数理统计法将回收的问卷进行分类统计,并在SPSS上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的设定
2.1.1确立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的主要依据
2.1.1.1我国当前政治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对高等人才的需求我国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发展阶段。高等教育的使命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99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做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规定》,明确指出我国素质教育的宗旨和目标就是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当前形势下,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学生必须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注重良好习惯的培养,健康人格的铸造和人文素养的提高。
2.1.1.2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有人指出中国高等教育:过弱的文化陶冶,使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底蕴不够: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学生的学科视野和学术氛围局限:过重的功利导向,使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受到影响:过强的共性制约,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抑制。
人文素质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1)具备人文知识;2)理解人文思想;3)掌握人文方法;4)遵循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人类文化或文明的真谛所在,是人文素质的核心。人文素质缺乏会影响大学生思维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对工作的创造能力、对问题的洞察能力、对事物发展的前瞻能力、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解决的能力。而文化素质欠缺,文化根底肤浅,正是当代学生素质缺陷的突出表现。
考察世界高等教育,有两种典型的模式:1)以美国为代表的通才教育,2)以原苏联为代表的专才教育。在信息时代,“方法教育”尤为重要。方法教育的实质在于学习技巧的提高与学习的有效性的增强,在于对资料卡、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的充分利用。
文辅相教授提出教育的第3种模式:“普通教育――专业教育――‘临床’教育”的构想。这种基本模式的设计基点在于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普通教育与专门教育的关系,实行专业性教育与综合性教育相结合,让专业人才的成长建筑在较宽知识面的基础上。
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关系,实行现代科学教育与现代人文教育相结合,让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建筑在较高文化素养的基础上。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实行理论与实际结合,让人才的培养不囿于书本和学校的范围。
2.1.1.3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特性对其培养目标的要求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几千年形成的民族文化在体育领域的缩影,反映了中华民族的身体活动形式、内容、风格、偏好等。随着国家地位和民族威望在国际社会中迅速提升,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开始走上了全面振兴的道路。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为当前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源,它所承载民族自身内在的信仰、思想、文化素养的追求,或者说人文精神、文化底蕴是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生存的重要文化标示。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充分挖掘其教化功能,振奋民族精神正是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优势和特色,这一点是确立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立足点。
2.1.1.4社会对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培养学生的实际需求状况由于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设置包括三个专业方向:武术方向:包括套路、散打:民族民间体育:体育养生。
2.1.2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存在的问题及目标确立
2.1.2.1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存在问题北京体育大学武术学院建院1958年。1998年以前,培养的人才主要是为了解决武术师资、教练员和科研人员。根据社会对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需求,民族传统体育学于1997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批准,被设为体育学下的4个二级学科之一;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将武术专业拓宽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北京体育大学民族传统体育(前身为武术学科)的本科学生培养目标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表1)。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目前民族传统体育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存在问题是:过窄的专业技术教育:过重的功利导向;忽视了民族传统体育的特殊地位和功能;与遵循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创新的人才培养要求相背离。这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并且与社会发展对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需要相脱节。
目前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实际就业与培养方向存在差距。
以北京体育大学为例,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学培养的学生就业定位在运动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两个方向。然而,近三年的就业形势表明,毕业后从事专业运动训练的学生人数占毕业总人数不足2%;毕业后从事教学的学生人数占毕业总人数不足20%;从事公安的学生占到15%以上,有不少学生选择了自谋职业。而且,通过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调查显示。有45%左右的学生和38%的家长希望毕业后从事公安工作;有30%的学生和35%的家长希望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只有8%的学生希望从事教练员工作。这种培养方向和就业实际的差距一方面来自于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的单一性,另一方面来自于高校扩招后高等教育普及化所带来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的综合性、高学历的现实状况。
2.1.2.2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定位综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全面,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和科学精神、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掌握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较强:从事民族传统体育以及相关领域教学训练、管理、社会健身咨询与指导以及安全机构等工作,承担弘扬和传播民族体育文化精神的“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
2.2民族传统体育培养规格及其能力2.2.1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培养规格及存在问题以北京体育大学为例,2003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培养规格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受到这些方面的技术、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组织教学、训练、科研、竞赛、裁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技能;具有在本专业领域进行教学、训练、指导与管理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所制定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有关本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目前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没有体现素质教育和人文修养的理念;在知识和能力结构上,没有体现本科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知识结构,而是过分强调专业技术;在技术上有过多依赖竞技体育的倾向而缺乏对学生全面能力的培养;不具有本专业特色能力,缺乏社会竞争力;没有体现一专多能的社会需求,能力结构单一。
2.2.2民族传统体育培养规格定位作为高等教育有机组成部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学生理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文化素质: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学习世界优秀文化遗产,掌握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加强文学、艺术等诸方面的修养,必须达到高等教育标准,能够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核心是做合格的大学生。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核心是做当代合格的中国人。
道德素质:遵循社会公德和较高职业道德的素养。核心是做高尚的公民。
业务素质:一专多能,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核心是做合格的高层次劳动者。
身心素质: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人际交往好、适应环境能力强。核心是做具有强健体魄的人。
综合素质:既要具备专业特长,有鲜明的个性,又要知识面宽,全面发展。形成良好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打下良好基础,保持可持续发展。
因此,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培养规格应定位为:
本专业学生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主要掌握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接受相关技术、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组织教学训练、组织竞赛、管理、社会指导及相关领域的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补充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对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基本知识有一定了解;初步掌握继承和弘扬民族体育文化精神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掌握一定法律、公安领域相关知识,为从事国家安全机构工作打下基础。
2.3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2.3.1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历史回顾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了几次大的课程改革,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课程结构有所改革,教学内容不断更新,但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基本上仍然延续了50年代初的模式。民族传统体育课程包括:
1)公共必修课。共30学分占到总学分的18.18%,其中外语为16学分、计算机为2.5学分、政治思想教育为10学分、军事理论为1.5学分、法律基础为1.5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目前包括体育学概论、应用写作、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教育学、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文化概论、运动训练学、科研方法概论、专项理论与教学实践和专项训练。共70学分,占43.75%。
3)限制选修课(一)。包括传统武术各拳种、中国武术史、武术基础理论、中华体育养生概论、古汉语、体育社会学、中医基础理论、体育测量与评价、可视化程序设计以及中国式摔跤、体育养生、、木兰扇、舞狮、短兵、太极拳、散打、跆拳道等专业技术课程。共28门课,选够25分,其中必须包括10学分学科知识。
限制选修课(二)。分为运动训练方向和体育师资方向。前者包括运动训练方法、运动生理机能评价、运动员科学选材、疲劳恢复与营养、运动员生理机能生化评定、运动员心理咨询与训练、运动生物化学、运动技术分析与诊断。后者包括现代教育理论、学校体育学、体育舞蹈、田径、篮球、乒乓球、体育游戏、体育保健、教育心理学、足球、体育教学基本技能。选够10学分。这类课程主要是为将来择业准备的教育。
4)任意先修课。共15学分,占9.39%。
5)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与学术活动三部分。共10学分,占6.25%。
完成全部计划共160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2007年计划虽做了相应的调整,但基本格局没有变化。
2.3.2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1)目前许多全国重点院校都推行“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方针。在低年级实施通识教育,在高年级进行宽口径的专业教育,逐步推进在教学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而北京体育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方向课程几乎占据了77%。这严重偏离了目前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方向,尤其受竞技体育的影响太大,通识教育严重匮乏,更像是职业教育。
2)除了公共基础课所涉及的跨学科的内容外,民族传统体育跨学科的课程少之又少。现有的课程存在重复设置现象。例如,运动训练极其相关学课课程多处重复;民族传统体育概论、武术基础理论、中华体育养生概论存在重复设置;中国体育史、中国武术史存在重复设置现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体育心理学之间存在重复设置想象。术科类的重复设置现象也相当严重,套路类的专项训练与竞技武术中的长拳、太极拳、南拳、刀枪剑棍术有大量重叠、而传统武术也包括这些内容。专项训练中以散打为主、副项包括短兵和跆拳道,而限制选修课也有这些课程的设置。
3)学科建设不够完善,缺乏支撑民族传统体育学的主干课程。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学对外的主干学科有:体育学、历史学、中医学三门,主要课程包括: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史、中国文化概论、武术理论基础、传统体育养生学、中医学基础、专项理论与技术、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心理学。这显然存在明显不足。
主干课是指对专业建设和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课程,是对实现培养目标能起主导作用的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设置中缺乏支撑本学科的主干课程。当然,这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民族传统体育学科起步较晚,学科建设由不成熟到成熟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影响了本学科发展。再者,尽管学科成立已经有十个年头,有近80所高校开设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但是缺乏学术交流的平台,没有相关的专业学术刊物。没有权威单位领导,各自为政,重复办学现象严重。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发展。
2.3.2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改革方案首先,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文素养。通过增设通识教育中哲学类、文学与艺术类、历史类课程;专业理论中国武德教育课程;跨学科拓展课程公安基础理论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中的人文社科课程。即全面,又灵活全面培养综合素质和加强人文素养。
其次,淡化竞技,突出技能培养。适当减少运动训练方向的课程和学时比例,增设提高学生技能的课程尤为重要。例如,通过专项教学与训练,在保障专项训练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学生教学、训练能力的培养,增加假期社会体育指导环节,扩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才干。
增设公安类基础理论课程有利于增强学生与法律有关社会学知识;针对民族传统体育学的特殊性,有利于进行预防犯罪教育,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针对民族传统体育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就业方向的引导,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目前,毕业的学生中大约有20%左右的学生毕业后从事公安、特警、等相关工作,而且随着公安院校的转型,未来到公安系统就业的人数有增加的可能。
有利于民族传统体育主干课程的最终形成。目前民族传统体育课程缺乏主干课程。通过增设武德教育、武术文化学等相关课程无疑丰富了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体系的内涵,为民族传统体育主干课程的形成奠定基础。
凸现学科体现特色。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课程改革中增设武德教育、武术文化学等相关内容正体现了继承、传播和弘扬民族精神。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1)当前民族传统体育的培养目标缺乏当代教育理念:过重的功利导向,没有体现本科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知识结构;与社会发展对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需要相脱节;没有体现民族传统体育在培植和弘扬民族精神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2)在培养规格上,没有体现倡导素质教育和人文修养的理念;在知识和能力结构上,过分强调专业技术的提高:在技术上又过多依赖竞技体育而缺乏对学生全面能力的培养;不具有本专业特色能力,缺乏社会竞争力;能力结构单一,没有体现一专多能的社会需求。
3)目前民族传统体育课程设置存在重复设置现象:学科建设不够完善,缺乏支撑民族传统体育学的主干课程。
4)应增设哲学类、文学艺术类、史学类、公安类基础理论和武德教育课程。
5)淡化竞技,突出技能培养。应适当减少运动训练方向的课程和学时,增设提高学生技能的课程。
6)在学院范围内有目的的引导开展社团活动,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校内课程与校外学习相结合,拓展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3.2建议1)成立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会等学术组织,搭建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建设的平台,研究民族传统体育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课程设置等相关问题。
2)成立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术刊物,构建学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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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体育文化概论范文篇3
关键词:体育文化;土司;土司体育文化体系;西南边疆
中图分类号:G80-054;G8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7)03-0063-06
Abstract:"Tusisportsculture"isattachedto"Tusisystem",referringinparticulartothephysicalforminthearearuledunderthenativechieftainsystemandformedintheperiodofYuan,MingandQingdynasties.OnthebasisofTusicultureresearch,andintegratingtheTusisystemcultureandtraditionalminoritysportsculture,theauthorsmadeacomprehensiveinterpretationofthesportsphenomenoninTusisocietyfromthespecialangleofsportsdiscipline,proposedanewconcept-Tusisportsculture,andfurthermadeanin-depthanalysisofitstheoryconcept,connotationandextensionstructureandthecoreessence,layingtheorybasisfortheresearchonsouthwestfrontierminoritynationalsportsculture.
Keywords:sportsculture;chieftainsystem;Tusisportsculturesystem;southwestfrontier
前言
“土司体育文化”附属于“土司制度”而生,特指土司统治地区的体育形态,形成于元明清时期。本文在土司文化的研究基础上,将土司制度文化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合,从体育学科的特殊角度对土司社会的发展进行全新的综合研究和解读,提出“土司体育文化”的新概念,是土司学与体育学的对接与转换研究,属于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土司制度属于特殊的历史产物,也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其存在的客观历史性是科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对元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当时的体育文化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对土司体育文化体系构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史学意义。
“土司体育文化”属于创新名词,至今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概念。但是“土司体育文化”是看得到却摸不到的东西,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呢?这就需要我们对“土司体育文化”进行理论构建。回答究竟什么项目可以称为土司体育,土司体育的概念又是如何界定的,土司体育文化又是如何形成,其构成因素、本质是什么等诸多问题。带着诸多的疑问笔者先阐述文化这一核心主体,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深入探析土司体育文化的内在含义及结构,对数百年前的土司体育文化形态进行分析,试图阐析土司体育文化理论概念,构建土司体育文化体系。
1土司体育文化理论概念阐析
要构建“土司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必须回到其本质核心要素“文化”上来,什么是文化,文化的本质及其具体内容是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的问题。
1.1文化
“文化”的概念是当代所有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石,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都离不开文化一词,19世纪以来人类学家、民族学家都对其做出了各自的界定。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博纳特・泰勒在《原始文化》(1871)一书中,创新了“文化”一词,并把它界定为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体。这一整体概念的提出,是学术界公认较为权威的定义。但是学科不同,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对文化的解释有所差异。赵世林把文化与民族联系起来研究,认为文化概括总结了人类的历史与社会生活,是人类活动的历史记忆与符号表征,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符号,各族人民创造的文化是人类共享的资源,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共同的文化遗产。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同的意见为:“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在民族学研究中对“文化”一词的表述更为具体:文化是人们在体力劳动、脑力劳动中所创造出来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以及人们所具有的各种生产技能、社会经验、知识、风俗习惯等。
1.2土司文化
“土司文化”是从土司这个概念延伸出来的,附属于“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形成独特的无形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不仅映射了土司时代的政治特征,也属于历史文化符。其地域性、民族性、本土性使土司文化具有独一无二的社会文化特征,其封建性、等级性、传统性又给土司文化蒙上了政治文化的色彩。“土司文化”贯穿于元明清时期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土司时期的社会物质生活、经济水平、科学文化、精神风貌、民族性格与体质的综合表现,能大致勾勒出西南土司长达数百年政治演变的历史痕迹,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遗迹、文化遗存。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土司文化自然就成为不可分割的中华传统民族文化。
1.3体育文化
“体育文化”是文化的下位概念。19世纪“体育文化”一词由德国学者G.A.菲特提出,从此在学术界被广泛认可:“体育文化”是用科学和美的规律、生命的规律来解释文化的表现体。“体育文化”的概念是集中地反映人们对体育生活和体育现象的总体认知,指一切体育现象和体育生活中展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能以理论逻辑的形式来反映体育客观发展的历史和人类对体育的认识。对于体育文化的研究,大而言之,指体育运动本身所蕴含的、围绕体育运动所形成的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小而言之,又可指体育运动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体育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某一国家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反映,反过来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其实“体育文化”是一种文化现象,伴随人们的身体活动而产生、发展、演变,反映了人类的智慧和思想、政治观念、道德标准、、价值观念等深层的文化理念;体现了当下主体社会文化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诸多的意识形态,是社会风向标及精神象征。
1.4土司体育文化
然而我们不能套用或直接借用“现代体育文化”的概念去定义土司体育文化,因为历史原因、统治阶级的异同、民族形态的变迁导致土司体育形态与其他体育形态不尽相同。为此,本课题沿袭学术界对“文化”解释的精髓理念重新构建“土司体育文化”概念。
从文化形态来说,“土司体育文化”以土司统治者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出现在各种文化环境中,似乎土司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出现它的影子:在巩固土司政权时,它是土司统治者利用的武器;在土司军事战争中,它是强兵练武的主要手段;在土司宗教仪式中,它是保佑众生的法宝;在土司解决民事纠纷时,它是土司执法的标准;在土司庆功享乐时它是主要的娱乐手段。同时,土司作为一个中央朝廷在地方的行政职能机构,其统治者身负重责且具有双重身份――“上需臣服中央朝廷的管制,下需安顺土民”。所以说,土司统治者在选择某项土司体育活动时,既要遵循中央朝廷的律令,又要符合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俗文化,形成了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融的土司体育文化形态。
从文化范畴来说,“土司体育文化”同其他文化一样,不是独立的社会现象,不是游离于纷繁复杂的社会活动之外的人类活动,而是深陷在土司制度、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思想意识等社会历史因素之中。它为各种土司战争、节庆、祭祀、教化、娱乐生活服务,其影响力及出现频率是其他文化不能比拟的。另外,“土司体育文化”是土司体育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反映,是遗留的历史体育文化符号,映射了土司时代的体育特征。代表着在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特定统治阶级下的体育特征,是在土司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体育范式,标志着土司地区最高阶级的体育形态。因此,土司六百年的特殊历程创造了世间独有的“土司文化”,“土司体育文化”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一方面承载着“土司文化”,一方面又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载体。
总体来说,“土司体育文化”是赋有特殊政治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包括了土司统治者及其治下不同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所进行的体育活动,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创新性阶段体育,也是土司辖区社会特征、民族特征的缩影,直接呈现土司时期的体育文化历史现象。以上对“土司体育文化”的总体描述,表明“土司体育文化”的构成必须满足四个要素,且缺一不可:一是时间要素,土司体育项目必须存在于推行土司制度的元明清时期;二是空间要素,土司体育项目必须存在于西南土司管制地区;三是人物对象,组织者必须是土司统治者,实践者为土司统治者或当地土民;四是核心要素,土司体育必须符合统治阶级利益,服务于土司政权统治,而且既要遵循中央朝廷的令制,又要符合当地的民俗习惯。四个要素紧密联系,形成判断土司体育文化的重要标准(见图表1)。
综上所述,土司体育文化概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概念:元明清时期,一种根据土司制度的需要,融合内地汉族文化和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而形成的符合当时主流社会需求的特殊体育文化。
狭义概念:土司制度在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土司统治者提炼、承袭、整合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同时还借鉴、吸收、融合外来体育项目(包含朝廷、汉族体育),从而孕育而成的服务于土司制度的民族体育观和一整套体育思想理念。具有军事特征、依附特征、阶级特征、独享特征、地域特征、包容特征、示范特征、行为特征、传承特征、变迁特征、民族特征、时代特征等。
2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结构剖析
构建土司体育文化理论,其价值在于突出土司制度在土司体育文化形成中的重要功能,其概念也在于揭示土司体育文化形成的一般规律。那么,土司体育文化有哪些要素构成?它的结构是如何划分的?或者说土司体育文化以怎样的形态传承?为了回答以上问题,笔者借鉴“文化”的四元结构主张,将土司体育文化以“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物质文化层、精神文化层”四层次说来展开论述土司体育文化的内在结构。
2.1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
“物质文化层”主要指人们实践、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是指土司统治者利用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体育活动来维护土司政权所呈现的物质文化形态,目的是满足土司制度的需要,它是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载体,是整个土司文化存在传承的物质基础。例如,民国《永顺府志》卷二载:“司治二里许,有教场坪,土人常驻于此处演武。又西北五里,有搏射坪,又北五里曰射圃,地势均较宽敞,土人每于此搏射。”史料中记载永顺土司司治外,有宽敞平坦的练武、射箭场地,从土民进行体育活动的硬件设施可以看出土司统治者对发展体育活动较为用心。又如,土家族土司建设摆手堂,是承载土司体育文化的基础设施;傣族土司制造各种具有特殊意义的龙舟,是龙舟运动的必备器材;藏族土司为四十八家锅庄提供赛马马匹;土司率领土民围猎,为“放山”者提供猎枪;傣族土司为赛龙舟提供奖品等等。这些都是土司体育活动的资源需求,被赋予了土司制度特殊的政治文化,形成了我们能看到、感知的表层土司体育物质文化现象,直接反映了土司社会中土司体育发展的状况,也展示了人们智慧、才能、价值、观念等一系列的客观物质载体,是体育发展中硬件设施的直观体现,也是体育文化发展水平的有力见证。
2.2土司体育的制度文化层
制度是社会实践发展中人们的统一认识,也是相同地域的行为规范。“制度文化”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受人类的经济活动制约。在西南边疆土司辖区,以土司统治者的意志为主,土民们在进行体育活动时,潜移默化地形成了各种限制、规范、约束自我和他人的体育文化制度。土司统治下形成的特殊土司制度,纵观其特征可概括为:成文法、习惯法兼收并蓄,既有土司府衙所颁布的成文法影子,又有大量不成文的习惯法。立法依据多为数百年来形成的并被公众所默认的传统规范。主要是遵循国家制定的法令,还要依据民间存在的习惯法规,自行制定一些规则用于调整其内部关系,这样的制度惯例也如法炮制在体育行为中。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土司体育文化,是统治阶级的政治需求所决定的,导致土司体育的参与形式、裁判规则都反映出强烈的阶级性。也可以理解为在土司制度统治下人们受土司政治、文化、经济的影响约束,常年养成的参与体育活动的风俗习惯、传统礼仪、社会组织形式、规范习惯、竞赛制度、法规等。
例如,《孟连宣抚司法规》三十条规定:两人争吵闹事,谩骂无斗殴流血,经土司议事调解无用,各有各理,且不相让,就由“召龙帕萨”组织斗鸡比赛,以斗鸡比赛定输赢,输者向赢家赔礼道歉,以后不得再有纠缠。孟连宣抚司法规,规定傣家人每次遇到相互间争水、争地等纠纷,土司便用斗鸡来决定结果,避免了撕杀,防止了纠纷动乱,保证土司区长治久安。傣族土司在判定百姓纠纷时采用斗鸡的体育方式来解决,且人人信服,并愿赌服输。这样的风俗定制形成了常年固有的土司体育的制度文化。另外在《南甸土司刀氏谱序》有载:“……正恐木不知所生,水不知所由出也,龙舟之制于本源之地,司民所得……”由以上的“舟之制于本源之地”说明土司统治者认为赛龙舟是傣族先民的“根”及“源”,是土司、土民必须得到的恩惠,定制不容置疑。
可见,封建土司统治者经营下的土司体育文化有着较为深固、鲜明、专制的制度文化,影响限制着土司地区不同阶层的体育形态。
2.3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
精神文化是指人们的文化心理,如政治思想、道德、伦理、意识等看不到、摸不着,却又是核心理念的意识形态。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面是土司体育文化形成的精神创造部分,受土司政治制度的需求要挟,终极目的是为了维护土司制度,是土司体育文化得以发展承袭的主导因素。
土司统治者的体育意识理念及体育目的是土司体育发展的原始动力。例如,土司统治者需要军事体育来练兵打仗、保疆卫国,于是民族武术、骑射、板鞋、象术等土司军事体育成熟发展,备受重视;土司需要世袭统治大权,必须先保证百姓身体健康,便借用民族武术、丢包等民间体育来增强百姓体质,以保“安居乐业、民平境安”;土司需要缓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的关系,就利用节庆祭祀中的东巴跳、嘎光、锅庄舞等土司武舞体育来安抚民心,举办组织顺应民情的体育活动,解决矛盾冲突,从而为维护其统治地位保驾护航。因此,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面更多是呈现了土司统治者的体育理念与价值观。土司体育理念就是统治者利用符合自身利益的体育活动来维护统治的一种意识观念,始终代表着土司统治者的统治思想,以及最大利益化。
2.4土司体育的行为文化层
行为文化层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生产形式及各种风尚习俗,能促进文明、文化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及创造性活动。通常也可以把生产力称为“技术行为”,语言称为“符号行为”,伦理称为“政治行为”。那么,在行为文化中加入体育元素,形成“体育行为文化”在本质上体现人在各种体育文化行为中形成的行为风尚,是一种基于主体的体育自觉行为、学习行为及仿效行为。
土司体育的行为文化还充分体现在土司体育项目技能、技术形成及演练过程中。例如土司军事体育中的“土司兵法”或曰“岑氏兵法”。据史书记载,土家族土司曾将士兵置于虎栏之中,以训练其战斗力:“其兵素皆练习,闻角声则聚,无事则各保关琛?重十六斤,衬以厚絮,如斗大,甲重者数十斤,利箭不能入,火枪大百步,一人搏虎,二十人助之,以必毙为度,纵虎者重罚,猎他兽亦如此,得擒,则倍赏当先者,务必擒之战亦如之。”其法以围猎为例,把敌人当作老虎,训练士兵如何同心合力把老虎打死,并将此法称为“土司兵法”运用于战争之中。这种较为特殊且残酷的土司军事体育训练方法,就是土司体育行为文化中土司社会发展的经验及创造性活动,隐藏着土司统治者专制野蛮的行为文化特征。
因此,土司体育文化研究属于典型的行为文化模式研究,体现鲜明的体育行为风尚,不但强化了土司体育的形成模式,还能形成符合当下土司制度的行为模式,形成良性互动,对土司及治下百姓生理、心理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论述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制度文化层、精神文化层、行为文化层”,使我们由表入里,由浅入深地揭示了土司体育文化的脉络细节。首先,从物质文化层审视了土司体育文化表层形态,然后通过制度文化层过渡到核心层面――精神文化层,逐层剖析土司体育文化的标准、价值、目的及意义。最后,行为文化层表明了土司体育文化独特的体育形式及习惯行为。四者的关系辨证而独立,形成相互转化、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四位一体结构图,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清晰地向我们呈现了土司体育文化的精髓及符号。
3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形态界定
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是指土司体育文化所包含的对象、数量或范围。在西南土司区广泛流传的土司体育活动,由于地域特征及民族特征,与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重合的几率相当大;同时又由于时代特征,与古代体育史的研究“时间段”相重合。例如,傣族武术既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也属于古代体育史的研究对象,它还归属于土司体育范畴。因此,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范围模糊不清,要弄清其外延形态,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弄清“土司体育”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这三个纵横交错且各不相同的名词概念。
3.1古代体育
“古代体育”是指从原始人开始直立行走到鸦片战争以前(1840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中,中华民族体育实践活动总和。《中国体育通史》把中国体育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中国古代体育、中国近代体育、中国当代体育。其中,中国古代体育按照年代划分(从史前社会-1840年),分为原始社会时期的体育史,奴隶社会时期的体育史(夏、商、西周、春秋),封建社会时期的体育史(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古代体育史研究时代性强,均以时间为研究链条。
3.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相对于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而言,指我国除了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它文化内涵丰富,历史悠久,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但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定义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1986年9月在新疆举行的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术研讨会,参会者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首次做了研讨,会上基本有几种看法:
第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
第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继萌芽体育后,在古代体育基础上延续下来的农牧时代的产物,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指近代体育传入之前,我国各民族就已经有的那些体育活动;
第三,凡是目前在一些民族地区仍然在流行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包括自娱活动)内容都属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范围;
第四,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三性进行概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必须是各少数民族世代相传、具有典型民族特征、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w育活动。
3.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辨析
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三种体育形态的地域存在空间来看,土司体育产生于西南边疆地区,其生态环境也是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的地域空间,三者都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繁衍生存,具备共生条件。从研究时间段来看,古代体育研究的历史过程必然包含元明清时期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现象,而本课题特指的“土司体育”只是被大家忽略了。土司体育研究也属于体育史的研究,只是加上了特定的历史政治因素――“土司制度”。土司体育实际就是研究土司统治者如何利用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巩固政权的。因此,可以说土司体育研究是对附有特定土司标签的古代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政治差异研究。分析完三者的属性,再来回答之前的问题“傣族武术的归属”,就容易多了。“傣族武术”是傣族先民世代相传,共同创造的民族活动,必定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同时它又存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样看就属于古代体育,而且“傣族武术”在傣族土司统治期间,被傣族土司利用,服务于土司统治阶层,因此,是土司体育项目。
可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三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互不分离,但又不能笼统混为一谈,彼此之间又有明确的概念甄别条件及明显的特征区分。
4土司体育文化的核心本质辨析
本质即事物中质的内在规律性。找到事物的本质,是我们界定一个概念定义、一个名词内涵的关键。因此,要找到“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必须先确定“土司制度”的本质。
封建王朝对西南边疆实行土司制度,“以夷制夷”的统治其实质是封建王朝伙同土司联合统治,使治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受到双重压迫剥削。中央朝廷利用土司在少数民族中的影响和势力,建立和巩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而土司统治者也需要借用中央朝廷的封号和威慑力量,来提高自己的地位,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这就是土司制度的本质所在。因此,归顺朝廷,且得到朝廷的认可,独自为政,是土司本质的特征。这样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依附在土司制度上的“土司体育文化”也必须兼备这样的本质属性。土司统治者借鉴、利用土司体育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就是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土司体育必须有利于统治集团,如侵犯到土司统治者的利益,必然被抵制。“东巴跳”就是典型的例子。纳西族的宗教祭祀武舞“东巴跳”是纳西土司招魂驱妖、超度亡灵等各种重要节庆祭奠都必用的祭祀节庆仪式,但到了明代,纳西木氏土司对东巴跳采取了排挤抵制政策。追其缘由,主要是因为东巴教对木氏土司政权带来威胁,抵制东巴跳也是对东巴教势力的强行削弱。《东巴经》有记载:“东巴教传统的神,主神是指土酋和官,笨神是指东巴教徒。”土司和教主都尊为“神之列”,两者的地位趋于平等。东巴祭师享有与土司地位同等的特权,再加上其参政职能、世袭制度,严重妨碍了土司的独统意志,威胁到土司的集权组织。木氏土司只能对东巴教采取压抑和削弱的方法,限制东巴跳的发展。土司统治者对东巴跳“有益用之,无利剔除”的态度,就是土司统治者的体育理念。
另外,课题从没有“土司制度”就没有“土司体育文化”的假设角度来阐释“土司体育文化”的形成原因,从土司社会的特殊背景来了解土司体育文化的实质。这样来看,土司体育文化最原始且最重要的内涵其实是依附本质,其产生、发展、消亡,都必须依附在土司制度之上。“土司制度”居主要地位,“土司体育”居从属地位,土司体育受土司制度的影响和控制,前者依附于后者。土司体育的产生、演变、发展、消亡是以土司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军事的需要为基础的,为其服务,并且受土司统治者的主观意识控制和支配、制约。这些特性自然就凸显了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
可见,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本质是土司统治者对土司体育的推行或禁止以及所采取的一切体育制度措施,其根源在于土司统治阶级依据自身根本利益进行主观的判别,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被借鉴、利用,以此达到政治利益,无利或侵害到统治阶级利益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被牺牲、制止,这不能不说是土司制度的政治祸害,这也是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决定的。
5小结
本文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土司体育文化理论进行详细论证,把“土司体育文化”定性为: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贯穿于元明清时期,多以战争军事体育为主,是土司贵族及其治下不同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进行的少数民族体育历史现象,它与土司社会的众多社会活动紧密相连,甚至其产生、消亡都与土司文化息息相关。从体育学科的特殊角度ν了旧缁岬奶逵现象进行全新的综合研究和解读,提出“土司体育文化”的新概念,并对土司体育文化的理论概念、内涵结构、外延形态、核心本质进行深入的探析研究,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土司体育文化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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