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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9-18 手机浏览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1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51年,目前已基本形成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农村社会养老三元并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因多方面原因,一直以来发展较滞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打破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2005年1月,国务院发文,自2014年10月起,对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进行改革,旨在解决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分立带来的不公,以适应机关事业分类改革的需要。

二、养老改革后待遇计发的主要变化

2014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按照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分别指改革前退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和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对于退休中人,设置了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两种办法比对,保低限高。新老办法计发规则如下表1:根据新老办法计发规则,改革前,退休费是按照本人在职时基本工资打折计算,计发比例与工龄段挂钩且35年封顶,增长较慢,前后年间差异不大。而改革后,工作人员在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时按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发放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总体来说有三个显著的差异:1.与退休时社平工资挂钩,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根据养老保险新办法计发公式,社平工资成为影响基础养老金的重要因素,社平工资逐年增长,会带动养老金增长,前后两年退休的同类人员,由于社平工资不同,养老金也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2014-2019年,社平工资从6463元增长至9910元,年均增幅约9%。因此不同年份退休的人员,即使职务相同,缴费年限相近,养老金也会不同。2.与实际缴费年限挂钩,多缴多得。与老办法计发待遇时工龄35年封顶不同,改革后打破了35年的上限,每一年的工龄都会计入,因此工龄变得更“值钱”。相同职务职级且同一年退休的人,全部工龄每多一年,养老金水平也会有所增加。3.与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同年退休、相同职务职级且工龄相同的人员,如果在职期间缴费水平不同,则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累积额不同,同时缴费水平还会影响缴费指数。因此在职期间缴费水平越高,则养老金越高,甚至可能会出现不同单位职务职级较低人员养老金反而更高的情况。

三、养老改革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启示

机关事业养老改革是继2006年工资改革后事业单位劳资方面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对于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者来说,养老改革不仅是劳资模块中一项独立的工作,更与绩效考核、岗位聘任、人事档案等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退休待遇核定方式变化后,如何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提高员工今后养老金水平,进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提高单位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1.绩效薪酬方面。根据新办法计发规则,同年退休,工龄相近,平均缴费指数和个人账户金额越高,则退休待遇越高,所谓“多缴多得”。从单位层面来说,需要做大收入分配蛋糕,尽可能提高员工收入,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薪酬体系。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虽提出单位可自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但事实上,大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分配仍偏向平均主义,工资结构不够合理、绩效考评不够灵活,年度考核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与薪酬联动,难以形成绩效激励。为此,需要在岗位价值评估、职责梳理的基础上,引入定量考核,建立客观公正的考评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和良性发展。(2)争取外部支持,善用“政策红利”。近年来,为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国家和地方层面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如北京市自2010年起对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控,2012年起,加入绩效管理试点的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相应挂钩调整绩效工资总量。2017年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方面的激励,提出经备案后的高层次、科研人员薪酬等可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因此,单位可有针对性地对标政策目标,争取政策支持,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绩效工资总量。2.岗位聘任方面。养老改革前,因没有实际社保缴费,待遇核定主要取决于视同指数(即职务职级高低)。实际缴纳养老金后,待遇核定按照“多缴多得”,职务职级提升就不再是退休待遇提高的唯一条件。目前,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主要分为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类。每类岗位都有严格的职数限制,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晋升通路会比较狭窄和缓慢。一方面,事业单位管理岗可参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内部设置非领导职务。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虽然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尚未明确,但就单位来说,可对各级别的员工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年限、实绩等作出划分,并与绩效奖金挂钩。另一方面,可对专技岗的部门范围进行拓宽,特别是对管理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合理分配专技职数,有效激励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的热情,打通另一条晋升路径,稳定员工队伍。3.人事档案方面。新办法计发规则中,每一年工龄都会参与待遇核定的计算,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由单位核定出生日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全部工龄等,这些信息主要存于人事档案中,可见其在养老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性。但随着时展,档案工作在人事工作中有被逐步边缘化的趋势,尤其是年轻人,由于对历史沿革不了解,会给今后待遇核定带来不利。在养老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事档案工作,发挥好人事档案的服务功能,是人事档案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一方面需要大力推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将纸质档案数字化,以有效防止和解决档案自然老化、意外损坏、人为涂改和使用管理不便等难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养,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传帮带”,并定期组织分享交流。

四、结语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2

摘要武汉将对离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作何调整,有关人士表示将持保守思路,至于对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会否引起整个离休人员管理模式的调整,依然不得而知。养老设施捉襟见肘据有关部门统计,武汉市政府承办或由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里面入住的以退休人员居多。如武汉市老人院入住的643位老人中,退休的孤寡老人占65%强,主要靠政府助养;一些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退休人员也占相当比例。

关键词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目标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4〕6号)文件要求,2004年,目标六个老城区要在档案移交、管理内容、服务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真正实现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汉口、武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要达到90%左右。2005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基本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盛继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比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三、管理机构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按照“两级政府”(市、区县两级)、“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三级)、“四级服务”(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市、区两级成立专职管理部门:

1.成立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础上,组建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所需人员编制由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划转。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管理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全市性活动。

2.各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具体承担本街道(乡镇)、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明确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街道(乡镇)、社区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搞好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认真验收,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社区。加强退休人员档案入库管理,做好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并录入计算机,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2.企业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工作,对移交的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同时,做好有关经费的筹集缴纳工作。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项目未实行的继续由企业支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3

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社保局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

在党员活动日时,我单位党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同志分别开展了慰问退休老干部、进企业宣传社保政策、植树创绿化、宣传最新年审政策、学习扫黑除、文明劝导、开展集中宣传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及暑假期间防溺水等活动,将业务有机的融入党建活动中,有效的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帮扶工作

社保局职工实行“家访制”帮扶服务,每月“逢六”与帮扶对象进行两次以上的交流沟通,宣传政策,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适时做一些思想工作和心里疏导,落实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政策;促使贫困户按计划脱贫,并填好扶贫手册。目前,我单位包保6户,已顺利脱贫5户,单位同志均能详细说出包保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并能积极与贫困户一起商讨制定扶贫措施清单,为贫困户早日脱贫尽职尽责。

二、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在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我单位也认识到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一是省人社厅社保经办机构防控风险小组提出的问题。8月8日省人社厅社保经办机构风险防控检查组对我单位提出的两个问题:

1.没有做到专人专岗。因编制、人员调动等原因,达不到岗位设置不兼容的要求。系统权限过于集中,有待改进和完善。

2.户设置问题。为了促进社会稳定,我单位以前为人社局军转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和企业退休“两参”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虽然成立军人事务局,但这项工作延续至今,影响了我单位“全部取消手工报盘”的要求。虽已前往军人事务局协调,但还尚未能得到解决。

二是关于调资政策宣传尚需加强。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于7月底全面完成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但是,由于调资工作从正式开会到要求完成,仅有半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服务对象特殊,所以在调资发放后,来电来访人员增多,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和宣传。

三是关于自愿前来办理重复参保人员退保时,我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第五条,让其按照“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于予以清理”的要求进行办理,但在取消清理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时,对是否存在欺诈、虚假冒领行为无法确切的判断。

四是基层平台建设尚需加强,社保局与乡镇社保所、社区的业务办理尚未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我单位将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力争早日改进、完善和消除。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根据上级关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要求,结合社保局实际,我单位将加强对社保局职工警示教育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三个以案”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等,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邀请分管领导给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党课内容要紧紧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清本单位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三是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业务学习

为切实提升我单位职工综合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我单位将组织单位职工轮流到是企业中中心进行业务学习,大家就日常业务操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及真实案例进行沟通学习。以知促行,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内生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养老保险工作全面落实。

(三)继续稳定推进社保基金网银发放和社保卡发放

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网银发放及社保卡发放,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方便离退休人员及异地安置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养老金发放服务。

(四)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

我单位人员将分工协作,全面清理退休人员的业务档案,并在2019年将退休人员业务档案全部移交到人社局档案室,更加科学、规范化的管理退休人员业务档案。

(五)继续抓好党建和扶贫工作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4

(一)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10月底,北京市共有186万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约30万人的档案除了顺义区采取集中管理外,其余全部存放在316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同时还存放40多万失业人员的档案,平均每个社保所管理2215份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速度的加快,社保所管理的档案数量会越来越多。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换句话说,未来几年,全部企业退休人员都要实行社区管理,而企业退休人员的数量每年都按一定的规模在增长。由于受现有条件的限制,目前许多地方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都存在疏于管理或管理不严等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是否完善的关键部分。按照现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数量计算,如果186万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区管理了,每个社保所仅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数量就会达到5886份,再加上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将会给社保所带来很大的工作压力。

在接收程序上,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规范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劣势国有退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移交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整理人事档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街道(乡镇)社保所在接收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过程中主要按照这四个文件的规定进行接收,基本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化。

2009年北京市提出“在有条件的区县、街镇开展规范整理档案、统一转移程序的试点工作”。每个区县根据各自特点选择一个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试点或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部街道(乡镇)社保所铺开,其中朝阳区、西城区、宣武区和顺义区等试点区县借助档案局的力量,统一了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接收标准,解决了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不规范,档案转移程序不统一、必备材料不齐全等问题。

(二)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模式分析

北京市下设18个区县、316个社会保障事务所,档案管理分集中式管理和分散式管理两种模式。

1集中式管理

顺义区是北京市首家也是唯一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管理的区县。顺义区现有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11086份,集中建立了一个总面积400平方米的档案库,档案库面积按照每千卷档案不少于1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配备档案柜密集架42组(约存放20万份档案)。顺义区档案集中管理的程序如下: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时,将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社保所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事档案送交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集中进行统一管理。

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实现档案管理的网络化、电子化,顺义区开发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软件,将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输入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软件中,使街道(乡镇)社保所能准确、及时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社保所需要了解某个退休人员的状况,只要在网上输入个人代码,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就清晰准确地呈现在工作人员面前,社会化管理工作者就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有特殊服务需求的退休人员进行具体的服务。而在使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软件之前,个人信息的获取首先要通过各街镇的负责人去了解,而后再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查看其原始档案记载进行多方查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开通,使用时只需在检索信息栏内输入关键字就可将所属类型的退休人员一览无余。

档案管理与网络化、电子化相结合增强了区劳服中心与各社保所业务上的横向联系,从而实现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但是,目前的电子化档案还没有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电子化管理,如每个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的具体内容并未实现电子化管理,所谓的电子化管理只是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实现电子化管理。如何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的具体内容实现电子化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并且,集中式管理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软硬件设施都要配备齐全,还需要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就现有条件来说,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如果实行集中管理,市区两级财政需要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才能够实现。

2分散式管理

这是北京市目前采取的主要做法。即将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尽管北京市出台了人事档案转移、接收、规范整理的相关文件,但是各区县街道(乡镇)社保所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条件不一,管理的标准并不一致。

从对各区县的调研可以看出,有的区县或者街道(乡镇)投入资金多,软硬件设施较为完备,档案管理的标准就高。而有部分街道(乡镇)社保所特别是偏远山区的社保所没有独立档案室,在办公室里放置几组柜子存放档案,而且档案的整理也不规范,远远达不到档案管理所要求的标准。

以西城区展览路社保所为例,西城区展览路社保所有独立档案室,有效使用面积达到30平米,将五节柜改成容量更大、取用方便的密集柜,预计容量可延后3~5年。同时,社保所安排两人按照AB角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了专人负责。

分散式管理的优点就在于灵活、便捷,因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时,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要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社保所接收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随之提供档案管理,不需要再转移档案。退休人员需要查阅档案时,来社保所查阅一是距离近二是工作人员熟悉,甚至都是街坊邻居,符合老年人办事习惯。

但是,分散式管理的缺点也不容忽视,社保所工作量大,人员紧张,在档案管理上无法配备专职及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常常是接收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后,放在一般的柜子里(部分社保所连标准的档案柜都没有),查阅时拿出来,不用了搁置在那儿不管不问,更谈不上电子化管理。这种缺乏现代的、科学的档案管理方式与我们建立覆盖城乡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很大的冲突。

(三)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通过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并开展试点工作解决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定问题,特别是各区县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档案管理模式,促进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但是,通过

对两种模式的调研、比较和分析,笔者认为,不管是集中式管理模式,还是分散式管理模式,都存在着共性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档案库(室)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管理退休人员数量,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强,队伍不稳定,人事档案材料不规范,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手段落后。这些问题是档案管理工作不容忽视的基本问题,只有先解决这些基本性的问题,然后才能够优化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模式。

二、优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模式的对策分析

笔者认为,根据当前我国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基础建设状况,结合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特点,可采取集中管理为主,分散接收为辅的管理模式优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发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由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来源构成比较简单,档案数量不多,服务范围有限等现实情况存在,再加上社保所繁重的工作任务,资金紧张,缺乏档案管理的专业人才,导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仅满足于完成档案的一般收集、保管等常规事务性工作,而忽略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结合离退休人员的特点,开发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可参考“顺义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系统软件”,使软件在功能设计上不仅仅具有存档的功能,还应该具备储存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功能,使管理退休人员的工作部门通过计算机随时掌握退休人员的生存和生活情况,为退休人员提供及时的、符合要求的服务内容,真正实现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为了适应大保障体系的建设,软件的服务对象应覆盖所有离退休人员。

(二)集中管理为主――建立市级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

就北京市而言,顺义区率先实行了区级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集中管理,为退休人员档案集中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的必要性及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管理档案是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在要求。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由分散走向集中,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可以有效发挥整体优势,实现管理服务资源科学和合理的配置。

2集中管理档案是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退休人员档案是退休人员享受待遇的原始凭证和重要依据,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可保证其安全与完整,避免档案的缺失、涂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有效地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3集中管理档案是强化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手段。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是社保应收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良性机制形成的基础性前提,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起到超前的防范作用,而且为社保部门基本业务的正常开展直接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强化了社保业务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保险管理的基础性手段,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集中管理档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可增强信息数据的准确性。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始终处于动态管理状态,集中管理档案后,人员的增减、基本信息的变更等都可以通过离退休人员系统软件反映出来,实现养老保险数据规范、统一的目标,有力地促进基金监督、综合查询、信息分析等服务系统的应用。

5促进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规范化发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集中进行管理后,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存档都有一个明确的程序和规范,可以防止资料丢失和管理混乱;通过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社保部门可以有效地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同时,减少社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烦琐的业务环节,提高经办效率,使社会保险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

笔者认为,建立市级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有效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的良策。

鉴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在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相应地也应该归属于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如何组建,领导机构的设置以及具体工作机构的成立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本文探讨的是档案管理中心成立以后,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创造出规范的、现代化的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笔者认为应该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管理对象逐步覆盖到所有离退休人员

北京市新组建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局提出的“大保障”的社会保障理念,原有的仅局限于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将逐步覆盖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笔者对档案管理中心职能的设想是:中心建立初期先接收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条件成熟后,进一步接收全部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最后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离退休人员,使档案管理中心成为北京市所有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单位。

2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

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一方面有赖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全面支撑,另一方面更离不开档案管理部门的全力投入。

一是信息化要求档案管理部门重视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在档案接收、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等方面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能全面保证档案在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利用等各个方面达到完整、准确、安全、系统的良好效果;同时,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支持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配备强有力的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档案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外,还要具备高水平的综合业务素质。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不同于在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退休人员年纪大,与单位联系比较松散,像养老金调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医疗费报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以及丧葬安排等许多事务性工作都需要不定期的查阅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这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以及专业技术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二是信息化还要求建立覆盖全市的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网络系统。笔者初步设想,结合社会保障系统特有的“金保工程”,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市级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区县和街道(乡镇)相应要成立档案管理部门,虽然纸质档案都存放在市级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但三级管理部门都要安装使用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管理与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事务性工作有机结合

笔者在上文已经提到,应该开发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在设计上不仅要支持档案管理工作,而且还要具有能够及时核实、补充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接收工作,同时为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搭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平台等功能。

通过这个系统软件,在对退休人员的档案进行优化管理的同时,还可以动态地掌握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堵塞基本养老金冒领漏洞,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医疗、政策咨询、文体娱乐等社区服务打下了基础,更为今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5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基本形式是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暂时无法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可采取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管理服务和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o

第四条到2朋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从2006年起,凡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且社区功能逐步完善的州、市、县,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对实施破产、关闭、注销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必须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对远离城镇,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建立社区条件的,应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管理服务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对社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步伐。

(一)州、市、县政府所在城市和城镇,应在原已建社区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到2005年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的合理布局。

(二)对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当地政府应抓紧进行社区规划,建立社区组织。

(三)州、市、县政府要在公共投资上进一步向社区倾斜,为社区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为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第六条各地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办公、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各地将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规划建设为社区的,以及将实施破产、关闭、注销和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的,可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活动。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原则,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老年福利星光计划"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企业退休人员开放,为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第七条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职能,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已建立社区的应按规定及时聘用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按1:300左右确定。

(二)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三)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聘用一批年纪轻、身体好、文化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管理服务队伍中。同时要按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达标后再上岗。

第八条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和保障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经费。对按规定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o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聘用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时,财政部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过渡形式管理服务的,其管理服务机构的经费,采取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承担一部分、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工作经费部分,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确定。

(三)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九条企业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时,应承担一定的移交成本,一次性资助相关经费,按每人600元(其中活动费年人均60元,节日慰问费年人均100元,其它费用年人均40元,计算3年)的标准确定,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其相关经费按上述标准进行清算,列入破产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原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时未清算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时,其相关费用采取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专户管理,专款用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活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协调指导,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书。

(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机构今后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也要相应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书》样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时,其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和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可直接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当地档案局(馆)进行统一管理。

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清理工作,并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要按规定设置档案室,配制标准档案柜,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应与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签订委托书,并在企业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的牌子,进一步统一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利用原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改制、重组、关闭企业已经预留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的,应如数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仍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共同做好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要求,广泛宣传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帮助各类社会化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守则、目标考核、业务培训ll、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基本信息台帐,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做到"一人一卡"。联系卡上应注明管理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退休人员的社区情结,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规划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支持协助,企业联动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实施落实"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按照云办发〔2003〕3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衔接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已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未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切实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