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变更管理制度(整理2篇)
危险化学品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篇1
关键词初中化学实验室危险药品实验室管理
中图分类号:G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661(2017)16-0029-02
初中化学实验室是开展教学与研究的重要载体与平台,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与危险性,由于有大量危险药品的存在,所以要强化初中化学实验室的管理问题,通过构建管理体系,规范危险药品管理与使用问题,既要满足日常教学与研究的需求,同时也要避免危险药品安全隐患,提升初中化学实验室综合管理水平。
一、初中化学实验室的危险药品管理简述
所谓化学危险药品,指的是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或者是有腐蚀性或者放射性的化学药品。在初中化学实验室内,危险药品分为多个品种,其中既包括有毒的化学药品,包括能致人死亡和伤残的药品,同时也包括易燃易爆及具有较强环境污染性的药品。近年来,我国初中化学实验室由于管理问题,频频出现危险药品管理与使用不善,出现安全事故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创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水平,科学引导师生正确开展化学实验活动,提高安全规范标准,进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对于初中化学实验室内的危险药品,实验室管理员要重点关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二、强化危险药品管理与使用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在初中化学实验室中,要想提升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水平,首先要建立和健全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都纳入到管理体系中来。对于化学实验室设备与药品,要明确使用权限与使用时间,并且将相关规范印制成手册,发放到每名学生与老师手中,让同学和老师在接触危险药品的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清楚掌握相应的规定,对于危险药品的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要进行特别醒目的标志,减小安全隐患,对于可能接触到危险药品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教育与培训,同时对于危险药品要严格控制计量,并且经过编号处理,提升综合管理水平,避免药品的外流,减小初中化学实验室危险药品安全隐患,提升危险药品综合管理水平。
(二)开展危险药品分类管理
在开展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过程中,对于危险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要实行分类管理方式,并且通过科学的分类,让危险药品都能得到妥善的保管。从化学特性来看,危险化学药品都有较为鲜明的特征,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化学特性。对于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身来说,首先就要加强学习,对于不同的危险药品化学特性都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同时根据危险药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性,在分类保存的基础上,在总体布局与摆放上也要下功夫,对于容易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要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潜在危险。在教师和学生使用过程中,要按照操作流程引导师生,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对于初中化学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要做到事无巨细,将每一个操作步骤与操作规范,都明确标识出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运用多媒体设备开展宣传教育
作为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来说,要针对危险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提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案。一般来说,在初中教师与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都要做更衣等准备工作,可以在更衣室或者准备室设置一个电子屏幕,通过电子动画演示的方式,提醒师生注意危险药品的安全使用问题,可以有效提升危险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知识的宣传效果,提升初中教师与学生的重视程度,实现宣传教育目标。此外,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微信等社交软件已经成为必备的宣传载体与平台,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通^开设化学实验室公众号的方式,为师生推送一些必要的危险药品使用知识,提升综合宣传效果。
(四)强化管理人员培训与学习
在初中管理体系中,实验室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全校师生的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组织参加培训,特别是参加关于危险药品的培训,同时注重自身知识水平的提升,学习相应的知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初中化学教学过程中,实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从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角度来看,要重点关注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问题。作为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创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重点突出和强化危险药品管理与使用,既要为教学实验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也要保障教师与同学的安全,实现现代教学与管理目标,提升初中化学实验室综合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朱清勇,刘广林.天津爆炸案给初中化学老师的启示――兼谈初中化学实验的危险品使用安全[J].初中生世界(初中教学研究),2015,(11).
[2]娜仁图雅.初中化学实验室的管理与教学应用[J].实验教学与仪器,2016,(4).
危险化学品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篇2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环节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也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而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在以前一直没有专门的许可制度。近年来,化工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过程中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如2006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发生反应釜重大爆炸事故,死亡10人,近200平方米厂房被毁。2011年1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皖北药业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发生三光气泄漏事故,造成75名职工住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其中使用呼吸机进行治疗的重症病人17人(包括危重病人5人、特危重病人1人),死亡1人。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需要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需要把涉及使用重点品种的化工企业纳入安全许可范围。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安全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2011年2月着手编制《,办法》,9月编制完成了《办法》(草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经多次修改,《办法》逐步成熟完善。前后历经1年多时间,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完善,最后《办法》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7章,共49条。包括总则、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的实际特点,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准入门槛,从申请条件、颁证程序、延期和变更手续、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并且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和安全评价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规定,《办法》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的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类别。我局近期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参照我国传统化工行业的分类,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三个典型的制造业(大类)化工行业剔除部分涉及化工工艺普遍简单、所用危险化学品量一般较少的小类行业后,作为使用许可范围,并予以公告。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进行公布。拟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作为使用许可品种。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拟以企业危险化学品10天设计用量是否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作为依据。
(二)明确了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原则
根据《条例》“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办法》确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三)严格规范了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办法》有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的规定有12条,基本参照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充分吸收了“两重点一重大”的有关要求(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准入门槛,同时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选址布局、规划的要求。《办法》要求企业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二是设计、工艺和安全设施的要求。《办法》要求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三是制度和人员要求。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办法》还对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要求企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19项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明确了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和发证程序
根据《条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办法》对企业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提交材料如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等11项材料明确做出规定,并对发证机关具体颁证程序、变更手续、延期手续及证书载明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第二十五条对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变更作了特别规定。企业进行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的条件,一是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情况;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情况;三是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五)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细则
《办法》规定,“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同时,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撤销、注销情况,并要求“发证机关应当将其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根据《条例》要求,《办法》强调了对企业违规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了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情况下对企业的处罚及对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违规操作的处罚。
四、实施《办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