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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制度(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9-24 手机浏览

网格化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近年来通过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实施网格化管理,有效地提高了网格区域内的环境质量,降低了环境违法的数量,环境案件也呈现出明显下降的势头,取得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效果。网格化管理确定了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规范了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减少了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在网格化管理中通过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能够实现对环境问题的快速响应,减少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危害,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监察管理手段。

一、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意义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也加强了对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对于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格化管理是根据管辖地的特征以及环境执法队伍等情况,有效地整合环境保护的执法力量,提高了环境执法的效率。

(一)有利于落实监管责任

在2012年的环境保护执法会议中,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环境执法机制,在具体的实施中要求建立能够全面覆盖、层层履职、责任到人的环境监察管理模式。在这种要求下,实现了谁管理、谁负责的一般原则,能够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使环境监察人员的责任更加清晰,使监管区域更加具体,从而为环境执法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在环境监察的责任下能够促进环境监察人员主动地改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意识,主动深入地落实环境保护的职责,这样也真正地实现了环境执法的全覆盖,实现了环境监察无盲点。

(二)提高了环境监管工作的工作效率

通过借助网格化管理的手段,能够实现监察人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良好互动,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这种情况下有利于环境监察人员做好相应的服务和监管工作,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而且依靠群众的监督也能够快速地发现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能够对环境违法事件快速地响应,降低环境事件的后续影响。同时通过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的诉求,能够有效地保持社会稳定,提高了环境监管的效能,也提高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效率,使环境破坏现象无处可遁。

(三)有利于实现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精细性

网格化管理落实了环境保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从而能够实现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精细性。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下,能够将相对有限的执法资源应用到高危目标上,使环境监察工作变得更加细化。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过程中,能够总结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从而实现用制度来监察环境,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

为了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减少环境违法现象的影响,应当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网格作为一种空间分析方法,其管理方法早已应用到了其他领域中,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通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加强不同网格单元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最终实现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

(一)科学布局网格,落实监管范围

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中,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监督中心能够依靠网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落实环境监管的责任,指挥中心能够协调环境保护单位处理相关的环境违法问题。一般按照行政区域来作为网格规划的依据,目前常见的网格划分方式是按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设置环境监察机构;还可以根据需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划分,针对性地增加执法力量。通过进行科学的网络布局,能够实现环境监察工作的快速响应。在具体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网格,可以根据地域的空间情况分为一级网络和二级网络,一级网格主要是从二级网络中获取吸收反馈信息,并且及时回应和处理。可以以社区作为二级网络,实现对单元网格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管,及时查清污染源,并且将调查的信息返回到一级网格。在二级网格中环境监管人员应当对区域内的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确定监管范围。

(二)网格化管理的模式

在网络布局确定之后,应当落实日常的监管模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每个网格中确定固定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少于2名,将日常巡查力量向基层网格倾斜,并且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将环境污染问题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实现定人定点,要定期对网格工作人员进行轮换,预防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对于省市环境保护部门来说,主要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负责组织协调以及日常的培训考核工作,县级以及乡镇(街道)是环境监察的重要落实部门,需要细化其工作任务和工作。在网格化管理中要实行逐级负责制,确定各级网格的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以及责任领导等,网格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网络内的环境监察工作,网格直接负责人是具体的环境监管工作人员,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监督网络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环境问题关系到网格内每个居民的生活,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积极纳入社会力量参与。例如,可以设立非法排放、焚烧工业垃圾有奖举报制度,可以我积极地将网格中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干部以及村干部等纳入到环境监察队伍中,将他们作为环境特别监察员;实现对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的信息报告制度,同时还能够协调关于环境问题的投诉、纠纷以及等工作,实现对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在人民群众广泛的参与下,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联合环境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网格内的各种环境问题,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化解。通过设立环境保护志愿队伍,加强对敏感区域的环境巡查和督查工作,不断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切实保护网格内的生态环境。

三、结束语

通过实行网格化环境监察管理模式,能够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于提高环境监管工作的效率,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具有重要的帮助。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能够体现环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能够对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具体的细化和量化,能够快速地对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进行响应。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逐步地推动制度化建设,发挥制度的作用,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作者单位为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作者简介:于海(1984―),男,辽宁大连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环境工程管理。]

参考文献

[1]李立希,郑秀亮.用“网格”管住污染――佛山市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初见成效[J].环境,2014(2):24-27.

网格化管理制度篇2

一、社区治理理论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概述

(一)社区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1.治理理论

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引领导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治理主要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组织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相互冲突的或者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

2.社区治理理论

社区治理,是将治理理念引入社区管理实践中,即社区范围内的政府、组织机构及社会公众,依据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等,通过民主协商、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方式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活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和机制[2]。据此,社区治理至少包含四个关键要素:主体多元、管理、服务、互动。其中,管理是对秩序的控制,服务是对公共服务的提供,互动是社区各个主体间既包含纵向又包含横向的沟通、协调、利益平衡的总和。

3.社区治理的方式

治理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治理的方式,在特定社会中,治理方式的运作和治理结构的形成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秩序)密切相关[3]。一般来讲,社区治理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治理方式:行政化的治理方式、社会化的治理方式和市场化的治理方式。所谓行政化的治理方式,就是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以“科层制”为代表的国家理性支配下的治理技术,本文研究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正是这种方式;所谓社会化的治理方式,是社会自发形成的各种组织、各类成员按照社会运行规律和逻辑形成的一种治理方式,其主要形式表现为非正式民主协商;所谓市场化治理方式,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治理中,实现行政管理到公共服务的转变。在现有实际的社区治理中,这三种方式相互交织、互为补充,动态贯穿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因此,对社区治理方式的研究,显得尤为有意义,本文对网格化管理的研究也在此框架下展开。

(二)网格化管理与社区治理

1.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网格化管理有多种定义。结合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与管理科学,以“人、地、物、事、组织”为管理内容,对社区内相关要素和功能进行优化整合、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从而达到情况更加清楚、管理更加精细、服务更加到位的一种行政化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方式。由此,可以总结出网格化管理三大核心特点:一是空间网格的划分。以人缘、地缘等不同标准,在一定单位内进行网格划分。二是管理对象的多样。包括“人、地、事、物、组织”,基本包含了所有对社区治理有意义的重要因素。三是信息体系的建构,构建一个与之匹配的信息系统,才能支撑它切实运转。

2.网格化在优化社区治理方面的优势

(1)及时传递信息。从另一种角度来说,网格化模式是数字信息技术与科层化行政体制互动结合的产物。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和规模都呈现几何爆炸增长之势,网格服务管理团队每天的巡视和排查,将社情民意从被动接收变为主动收集,缩短收集与反馈间隔,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有效服务社区。网格化模式的核心特征是权力下沉,在编制不变、辖区不变的前提下继续细分,将区、街、镇的部分职权和资源下沉覆盖至社区,实际上对原有的“条与线”重新横向协调,可以更加有效地整合各类行政资源,解决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3)提高行政效能。网格化管理中数字化的推广倒逼行政方式的转变,或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科层。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可直接管理到社区,甚至网格这个层级,而街道办事处“二传手”的角色是否还有必要,或是否需要重新定位和改革值得商榷。目前,已经有某些省市成功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的试点。

(三)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

网格化管理备受诟病的一点,便是压制了社区自治。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的盛行,是没有处理好社区治理三种方式之间的关系。按照前文所述,社区治理有三种方式:行政化方式、市场化方式、社会化方式。三种方式对社区治理都很重要,三者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彼此协作配合的关系。即在一种方式不能有效起作用的时候,几种方式之间可以互为补充,共同达到“善治”的目的。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处理好网格化管理和社区自治的关系,就是处理好“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全能政府”与“无限自治”都是非常危险的倾向。具体到网格化管理当中,要注意的便是从人员配置、信息来源、处理事务的边界等一系列具体细节和操作中,协调好双方的关系。

二、重庆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统一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层面对网格化管理的认识和规划都不统一,主要有两种比较片面的认识导致此项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一是“全能网格论”,似乎与党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直接的表现就是各个部门的任何工作在基层都冠以“网格化”的名头和工作方法。目前,就有市综治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三个主要部门在大力推广网格化,其余的消防、农业、检疫也提出了各自的网格化管理。其中不禁让人质疑,各个网格化之间是什么关系,难道每推行一项工作就要划定一套网格、搭建一套专门人马吗?即各划各的网,各做各的事,互相不搭界。二是“网格无用论”,网格化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增加管理层级、徒增行政成本外,究竟有什么实际用处,工作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或者高效,反而有增加工作量之嫌,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广大基层社区工作者。

(二)定位不准确

以笔者的了解,重庆市综治委在推广网格化方面,走在了全市各个部门前列。据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城镇社区已经实现网格化全覆盖,行政村网格化覆盖率达到81.5%,已有网格工作人员13万余名,其中专职2.2万余名[4]。而仅在综治系统内部,网格化的推广就千差万别。其中,有以大渡口为代表的“大网格”。其主要参考了上海、北京等地的经验,以将所有与社会管理有关的工作全部贯穿到网格中。以沙坪坝为代表的“中网格”,综合考量推行难度、运行成本、运行效果等多方面,立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9大核心业务。以渝北为代表的“小网格”,以传统综治业务中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这一个单项工作为切入点。如下表1。

从表1可以看出,网格化到底有没有范围和边界、范围和边界在哪里,无论是认识还是具体做法都不一样。表1中的几个区做法较有代表性,但是在市级层面对于如何定位迟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所以各项工作推进起来也比较慢且浮于表面。

(三)机制不健全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不健全。一是运行机制不健全。这点突出表现在工作的整合和分配方面。具体到社区这个层面的表现是,原来由计生专干、劳社协管员等各个专门工作人员做的事情,全部都交由综治专干一个人承担了,这显然是没有理清条块之间的关系造成的。二是保障等长效机制建设不健全。很多区县并没有专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都是牵头的部门(大多是综治部门)从自身的办公经费里面挤出一些来做,这显然不利于工作长效持续地开展。三是培训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网格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均不合理,又没有相应的制度化培训,不能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程式化严重

主要表现为“纸上网格化”,即只把网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机械地画出来,然后象征性地配备相应的人员。从台账上来说都很完善,但是实际当中并没有真正运行。造成这样的主要原因是还没有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即没有与数字化结合,网格化就没有生命力,只能流于形式,变成纸上很漂亮、经验汇报中很响亮、实际运行中却无用的东西。

(五)认可度有待提高

与官方的“热火朝天”相比,居民对网格化管理的反应并不理想,网格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都有待提高。在笔者到社区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很多居民并不知晓自己就“被网格化”了,也不清楚网格化究竟是做什么的,没有感觉到因此给生活带来了多少便利或者是平安,网格化有沦为官方“自娱自乐”的游戏之嫌。

三、完善重庆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将“管理”改为“治理”,是执政理念上的重大转变。它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维护和达成不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务,而是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的事务;政府不再是单一的管理主体,公民社会也不再是单一的被管理客体;治理过程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控制,而应是多元主体的平等协商与合作”[5]。创新社区治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持续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各方参与主体的互动。因此,提升网格化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成为我们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必然选择。

(二)建设符合本市实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首先,要根据重庆市实际,科学定位发展何种程度的网格化。如果要建立“大网格”,必须由主要领导牵头,由政府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日常办公事务;如果建立“中网格”,可以由分管政法的常委领导牵头,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日常办公事务;如果建立“小网格”,只需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办公事务。无论是哪位领导或者哪个部门牵头,必须配备责、权、利相当的手段,否则无法避免类似“小马拉大车”的协调不了的尴尬局面。其次,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是社区综合性系统改革工程,可最大限度地整合和配置社区的各类资源和力量,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的共同合作,理顺“纵向――横向”、“条与块”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绝不是哪个部门牵头,最后工作就汇集到哪个部门。同时,联席会议制度应当设计为基本议事规则,当遇到两个及以上部门相互交叉管理的社区管理事项,需明确主要责任部门的每项管理任务以及其他责任部门配合协作的义务,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最后,要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列明网格服务管理范围清单,未进入清单的事项,不得随时随意下达指令,避免出现“筐越装越大”、“越来越拖不动”的现象。

(三)切实发挥好各类信息数据服务决策的作用

首先,要建立符合重庆市地方特色的信息系统。自2009年开始,重庆市综治委就提出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至今该系统仍未建立。2013年,重庆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又提出要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至今仍然处于调研阶段,推进进度缓慢。主要纠结点就在于前文所述的定位问题,对于网格化应该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到底要建立一个什么层次的系统定位不清:想做“大网格、大系统”,又担心协调不动;做“中网格、中系统”又觉得没有创新;做“小网格、小系统”又觉得不能解决问题。2016年3月1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2015)正式施行,明确了综治9+X基础数据库的标准,笔者建议应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大数据的机遇,尽快解决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共享、数据挖掘、分析模型建立等工作,科学利用大数据服务决策。

(四)与社区自治有机衔接

在前面章节的分析中,我们提到了要在网格化制度、结构等细节设计方面协调好与社区自治的关系。要实现社会治理需要公民的广泛参与,网格化管理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的完美融合。具体到重庆市的网格化制度设计方面,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人员选配上。在网格化管理的参与人员上,除了社区的委员、街道的干部等带有“官”色彩的人员外,还应加重社区群众的参与比例。二是在议事规则上。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与实现的表达过程。因此,应当确保网格中的群众代表有相当的发言权、决策权。同时,应当与社区中已有的居民大会等议事制度相衔接。三是培育公民参与。基层活力来源于基层民主的有序参与,在网格化工作的实践中,充分挖掘和培育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用网格来带动社区自治的发展,以社区自治来促进公共服务,形成网格化管理、社区自治和公共服务三者的良性发展,有效发挥三个系统的优势,提高网格化管理的操作性。

网格化管理制度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是形成科学有效的主动预防型监察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对于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有利于扩大有效监管范围,实现监管范围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有利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有利于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有效提升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按照深化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领,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实现“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为目标,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目的,在做好“四个一”(一张网格、一支队伍、一个系统、一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监察对象无盲点、监察手段信息化、监察管理精细化,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和质量,至今年年底全区“两网化”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三、网格体系

(一)精分网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对原划网格以街道或社区(行政村)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重新进行梳理、科学划分,在各级网格内进行“四定”,即“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实现“责任网格化”。

(二)合理配备监管人员。每个网格要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并配备1—2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兼职监察员原则上从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工作人员中聘任,监察协管员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大学生村官中聘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稳定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两网化”管理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融合,整合利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为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设,在街道组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或在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

(三)完善网格管理制度。在原有“一所、一簿、一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四项制度。一是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二是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程序方式和维护、更新标准;三是网格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四是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

(四)加强网格队伍培训。重点搞好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及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在宣传政策、采集信息、调解纠纷和配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区里要对部分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也要做好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要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处。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里要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做到掌握网格情况、准确调度指挥、快速反应联动,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重大情况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网络建设

(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能力和水平。每个网格都要安装并正常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应用能力和水平,并确保互联互通,实现运行网络化。按照部颁标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采集与代码》,对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完善,达到与全国联网的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并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体化。

(二)做实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和录入。各级网格要有相对固定的信息录入人员,将采集的用人单位信息和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及举报投诉专查等形式获取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区里通过网络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取每天一查看、每月一记录、每季一汇总、半年一总结和年底总考评的方式,掌握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信息录入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已录入的用人单位信息要充实更新完善,年底前信息完整率达到60%,2012年底之前达到100%。录入质量和动态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搞好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档案后,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按照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定期的信息采集、维护制度,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并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动态实时管理。要注意整合共享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仲裁和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对比,发挥系统功能,提高监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作为当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所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网格化管理制度篇4

关键词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设备管理纵横覆盖权责明确一岗多责5MET分析法

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大营销体系”电能表计量检定“快进快出”的需求,确保计量检定的规范、公正,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中心)对计量检定设备实施了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权责清晰的管理网络,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实现了设备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和专业化。

一、项目背景

鉴于中心首次使用高度智能化、高度集成化的设备系统,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几点问题:第一,现场人员管理规范性不足,管理目标不明确,管理内容不完善,管理方法不清楚;第二,现场设备管理经验不足,对设备结构、功能、性能理解不充分,无法根据设备运行规律准确管控设备;第三,设备使用过程中对设备使用规范、运行参数掌握不充分,导致电能表检定质量无法完全控制到位;第四,设备使用状态及使用过程无法追溯,未形成有效的全面控制体系,无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导致设备使用过程无法追溯。

二、网格化管理实施依据

(一)划分依据

利用5MET分析法,定位现场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判断标准制定是否合理,验证现场标准化是否规范合理。

(二)划分方案

坚持“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注重实效”的思路,按照设备管理“0浪费、0损失、0灾害”的要求,将现场设备划分为5大类别、48个重要度区分、124个管理网格的三级管理网络。实施了“精确定位、标准管理、重点监控”的设备管理体系,推行“一岗多责、协同作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网格责任、团队责任)的管理理念,清晰划分主要负责人及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强化主管领导监督作用,达到了“责任明确、横纵覆盖”的精细管理、标准建设的目的。在设备管理方面,分为三级管理:设备管理一级网格按功能分为传动类、分拣类、检测类、质量控制类、动力供给类及辅助设备类;设备二级管理网格按设备重要度分为特种设备A+、关键设备A、重要设备B、一般设备C;设备管理三级管理网格按作业类别分为普通操作类、维护保养类和故障(功能、性能)复原类。

在人员管理方面,同样实行三级管理网格模式。一级控制网格为主管领导,职责为设备管理、团队建设、人财物及各生产要素的全面统筹规划,制定网格建设目标,把握网格建设方向。二级监督网格为主要负责人,职责为健全完善网格管理标准、实施方法、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并监督网格管理顺利实施。三级实施网格为现场作业人员,职责为网格建设标准化实施,现场数据收集与分析。

三、网格化管理实施措施

现场自动化检定设备具有高度智能化、专业化及集成化的特点,现场作业人员可能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不熟悉设备结构、运行规律,出现误操作;第二,专业知识不足,设备操作步骤不正确或者设备明显出现故障,仍然进行正常的操作;第三,不了解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运行参数出现重大偏差,仍然操作设备;错误操作设备可能会造成计量检定的重大事故,可能会导致设备出现数据无法修复的重大损失。

(一)设备操作作业指导

针对网格管理,制作各网格设备操作作业指导,包括软件操作、触摸屏使用、

手/自动操作、设备异常停止操作等详细的作业指导,让现场每个作业人员都能够通过学习操作指导正确的使用设备。制定每日工作具体要求,使作业时间、作业部位、作业内容、作业标准都具有可量化、可执行、易操作的特点,让现场作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工作内容,并能按指导书顺利完成。

(二)故障复原作业指导

根据网格内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重点监控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产量、存在安全隐患、故障复原难度大的设备和部位,制作设备故障复原作业指导书,由技能熟练的作业人员从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传授给所有现场作业人员,让作业人员由理论付诸实践,提升现场人员复原设备故障的能力。

(三)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

设备的维护保养,需要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进入到设备内部等,具有很高的作业风险,作业过程有很多不确定性。参照国家标准、厂家指导、现场网格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网格主体负责人主持制定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及作业指导,明确网格设备维护需求、标准、周期、方法及作业风险。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控设备状态,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的目标。

(四)考核办法

根据网格管理的划分,定期对以网格为单位的责任主体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考核办法细分网格主要负责人每日工作具体内容,具体工作以分值进行量化,采用积分制,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福利、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在网格管理中,主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网格管理中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并按照宣贯的网格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四、设备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一)精细化管理,实现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

为达到现场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将人员三级管理网络模式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的全面管控。子设备网格化管理实施以来,计量检定“一次检定合格率”由97%提高到99.6%,现场按每天16小时2班次计算,单相电能表日均检定量3万只,按日均3万只计算,计量检定能力提高至≥750只/天。设备平均故障间隔MBTF时间提高42%,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降低了80%,该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设备综合利用率,生产效率大幅提升。

(二)标准化建设,设备管理标准化水平提升

为提升设备管理标准化水平,全员参与共同对设备的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共投入8小时44人次对设备进行系统的维护保养,全面排查现场设备。设备网格化管理以来,共收到各主要责任人提交的有效设备操作指导书48份,故障复原作业指导书35份,维护保养类作业指导书27份,给现场设备正确使用提供了保障。设备平均故障间隔MBTF时间提高42%,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降低了80%,大大提高了设备的稳定性及使用效率。在设备操作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参数不正确2次,设备运行异常68次,发现并及时排除设备隐患42次,其中安全隐患排除1次。现场安全事故发生为0。

五、结语

公司实施“精确定位、标准管理、重点监控”的设备管理体系,推行“一岗多责、协同作业”的管理理念以来,创新设备网格化管理,突出了各网格主体责任,强调团队协同作业,侧重现场作业安全,落实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总体要求,达到了现场设备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注重实际效率的目的。为追求0浪费、0损失、0灾害的极限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国网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实例。

(作者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

参考文献

[1]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设备管理体系-要求[S].2013-08-22.

网格化管理制度篇5

一、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村民对网格化管理认识不清,参与积极性不高。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村民管理模式,为村民居民参与村民管理提供了一种新的参与方式。但是,从网格化管理的现实来看,村民成员对于村民网格化的管理缺乏基本的认识,对待网格化的管理态度也相对比较冷漠,甚至部分网格管理人员也对网格化的管理存在问题。目前村民参与网格化管理仍然以被动的参与为主,当村民举行活动时,活动的相关事项由村民工作人员安排,居民只是被通知什么时候参加。整体上而言,村民居民包括部分网格化管理者的思想认识仍然停留在以往的管理模式之中,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意识明显滞后于网格化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村民成员参与渠道存在不畅

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村民成员参与渠道仍然不畅通。虽然村民网格化管理已经实施多年,但是村民成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渠道仍然存在不畅通的情况。在村民日常管理过程中,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之下,村民管理人员在思想上仍然将自己作为基层政府的一部分,对于居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时常不能够及时地给予回应,甚至存在居民与村民网格管理者失联的情况。例如,在村民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中,当村民成员遇到乱堆放垃圾无人处理、存在危险性物品等问题时,由于牵涉到多方利益主体,网格管理人员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回应居民的利益诉求,或者通过制度漏洞将本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进行推诿,严重阻碍居民参与村民管理。

(三)村民成员参与主体结构不均衡

村民成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的结构失衡。村民治理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事务,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加。但是从杨树村民网格化管理的现状来看,村民成员主体结构严重失衡。就年龄阶层来说,参与村民活动的主要是老年人,小学生也会在假期阶段参与其中,村民的中青年的参与则相对不足;就性别比例来说,参加到村民管理的以女性居多,男性则相对的参与不足;就受教育程度来说,一般学历低的村民成员参与次数较多,而学历相对较高的成员则参与意愿较低;就是否在职人员来说,在职成员并不是很积极地参与其中,而非在职的村民成员则参与村民管理与活动的次数更多。

二、网格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缺乏制度建设以及自身定位不当,使居民参与率降低

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下,村民参与较之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参与制度以及相关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没有实现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由于市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村民对参与的途径、方式以及相关程序等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没有相关制度、机制的保障,村民也就会失去参与的方向,当村民在参与村民事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也无法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可以说参与制度不完善是导致居民参与率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政府在村民网格化管理中的定位不当,导致村民网格化管理独立性缺失也是影响居民参与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实施网格化管理时间不长,政府仍然还存在较多干预,村民的很多事务都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影响,比如村民举办活动的资金要由政府来拨款,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在村民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此外,相关政府部门对网格化的管理认识不深,只是将其作为形式,并没有深入贯彻实施。这些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的参与热情,进而影响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二)村民缺乏利益机制以及资金不足,使村民参与率降低

村民利益机制的缺失也造成了村民居民的参与不足。在网格化管理中,居民会从事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务,例如,村民老人参与村民活动的比例比较高,这是因为他们的健康、娱乐与村民活动场所密切相关。对于大多数工作的村民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工作获得利益、福利、医疗保险等,他们与其他村民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使得他们没有积极地参与到村民的事务管理中,这也会影响成员参与的主体结构失衡。

村民的居民参与需要资金支撑,缺少自己募集资金的渠道,不管是在村民网格化中选举委员还是举办相关活动等,都需要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即使想组织一些活动鼓励村民参与其中,有时也会因为没有资金而不得不取消。因此,在举办活动时首先考虑的是资金的问题,如果上级部门拨款,则这项活动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反之其可行性就较低,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的参与水平。

(三)自身缺乏主体意识和归属感,导致其没有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

村民的主体意识是村民成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内在动力。近些年来,随着杨树村民开始为居民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村民与村民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但这只是村民单方面的行为。村民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体制以及“单位意识”的影响下转变出来,村民服务主体的“村民意识”没有良好地建立起来,村民对于自身在村民中的权利与义务也不是很清楚。这种主体意识不强的状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造成了村民参与率相对较低。

归属感是村民成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另一个内在因素,村民成员归属感不强造成了部分成员没有参与到村民管理中。由于受到传统文化和长期的居住环境的影响,使得村民习惯于认同家庭,对于网格化管理这个新出现的事物比较陌生,村民只是被动参与其中。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也逐渐流动,也有一小部分是外来人口,这些都导致了部分村民成员对本村没有产生强烈的归属感,也影响了村民的参与率。

三、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第一,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顶层部署。在总结各地区建设经验基础上,加快研究出台网格化管理体系与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总体目标与建设规范,使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成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与微观单元,做好短期与中长期建设规划。要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出发,健全网格化建设配套政策,细化单元网格职能,提高网格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基层网格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础网格的信息化支撑,充分激活基层社会治理要素,加快专业化管理与服务资源向基层流转。

第二,规范基层网格化建设框架与职能结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新时期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的重要落脚点,要使其建设框架与“平安中国”战略部署紧密关联,将其职能重心聚焦定位于排查和调处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兼顾保障和服务民生,构建起以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为核心,以排查和处置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以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路径,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为支撑的主体职能结构,不代替政府部门、不代办政府工作。现阶段要将工作重心集中在“事件排查”“联动处置”和“公共服务”等三个方面:在事件排查方面要根据不同地区社会特征细化基层网格架构;在联动处置方面要建立执法部门、司法体系、法律咨询机构以及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构成的基层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平台;在公共服务方面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与内容清单。

第三,明确基层网格化建设的各级主体职责。一是建立基层党委负责制,把网格化建设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紧密对接,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健全党政建设主体,各地党委政府要统筹制定市(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各级网格规划思路与具体建设任务,加强整体部署、分步实施与督导协调。三是要加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确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主体职责结构,同时要高度重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专业化智库与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协同作用,拓宽政府采购社会公共服务的种类和范围,充分调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四,加强基层网格事件的信息支撑与处置协作。一是要明确各级网格平台的功能定位,建立以社区(村)信息采集平台为基础,以街道(乡镇)信息协调平台为枢纽,以县(市、区)信息指挥平台为统领,以市(地)相关部门的专业领域信息网络为延伸的信息支撑结构。二是要提高网格事件信息化处置协作水平,逐步将网上办公、线上服务、在线互动等功能植入网格,同时将纪检、信访、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专网围绕网格化建设进行局部整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医疗、教育、环保、劳动人事等民生领域信息资源,建立用于网格事件协作处置的信息数据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