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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扶贫工作总结(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10-14 手机浏览

国企扶贫工作总结篇1

(一)是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二)是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加人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枫溪扶贫工作增添亮点,准备联系松发公司、佰林公司、全福集团三家企业,希望企业能慷慨捐资,为全福村贫困户减轻日常生活负担,争取在6月底前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区委倡导的百企扶百户活动,积极创建扶贫工作新方法、新形式,了解到全福村干部林岳忠、舒平文、林文亮等自身都办有企业,具有既是干部又是企业家双重身份,计划由岳忠、舒平文、林文亮三人分别挂钩舒洽波等4户贫困户,这有利于推动全福村扶贫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完成年终脱贫目标。

国企扶贫工作总结篇2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

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扶贫开发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这些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全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分布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连片特困地区,交通闭塞,生态脆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和基本标志,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开发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提升到实施“四个全面”和贯彻“五个发展理念”的高度进行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3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最艰巨的任务。总书记指出,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到2023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二、民营企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市场经济新兴主体的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目前,提供新增就业岗位达到90%左右,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也一直是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1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积极响应,组织一大批有实力、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发起了致力于扶贫济困的光彩事业,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脱贫攻坚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要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促进帮扶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流动,实现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都对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战作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搭建工作平台,做好协调服务,努力营造氛围,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民营企业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争当脱贫攻坚的贡献者、精准扶贫的实践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三、“万企帮万村”行动的关键是精准帮扶

反复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万企帮万村”行动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

第一,帮扶对象精准。目前,各地已完成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全国共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村12.8万个,贫困家庭3000万个,贫困人口7000多万。这次“万企帮万村”行动帮扶的村,应当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帮扶到贫困村后,帮扶资源和措施要重点瞄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切实防止大水漫灌、平均分配、撒胡椒面。

第二,帮扶内容精准。要充分发挥企业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多做做实帮助和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工作。产业扶贫,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注意研究贫困户的参与机制、受益机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考虑将有关资金作为股金入股,让他们按股稳定分享收益。在就业扶贫方面,要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助他们稳定增收脱贫。在公益扶贫方面,要多做一些雪中送炭、能促进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脱贫的好事实事。

第三,帮扶方式精准。扶贫要扶志。在帮扶过程中,要注重激发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不仅要帮他们富口袋,更要帮他们富脑袋,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培训他们提升能力、能干会干。要坚持参与式方法,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到帮扶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鼓励他们集思广益、苦干实干,增强他们对帮扶项目的拥有感,效益的获得感,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接受市场理念、转变发展观念,不断积累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帮扶项目在贫困村的企业,还可以选派素质好的员工加入驻村工作队,参与开展驻村帮扶。

第四,帮扶成效精准。“万企帮万村”行动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安排部署,也是民营企业的一项共同自觉行动,必须要取得实实在在的帮扶成效。衡量帮扶成效的主要标志,就是贫困村是否脱贫摘帽了,贫困人口是否脱贫销号了,集体经济是否建立起来了。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建立评估机制,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为主要指标,评估帮扶成效。

四、要做好“万企帮万村”行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万企帮万村”行动,是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先富帮后富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的新形式好形式,已经纳入国家十大精准扶贫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万企帮万村”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把“万企帮万村”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配合工商联和光彩会共同推进,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扶贫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帮扶企业,要给予扶贫再贷款等金融政策支持。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企业参与扶贫相关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工作协调。要对企业帮扶工作给予指导,及时提供贫困村相关情况,指导编制帮扶项目规划,协调整合扶贫资金,协调解决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企扶贫工作总结篇3

《通知》指出,2012年,国家部署开展新一轮定点扶贫工作,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单位达到310个,军队和武警部队与全国63个县、547个乡镇、2856个贫困村结对,首次实现定点扶贫对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

近年来,定点扶贫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因机构改革和央企重组,参与定点扶贫的单位由310个减少到300个;还有22个单位尚未承担定点扶贫任务;一些单位帮扶任务畸轻畸重,不利于下一步开展工作考核;一些单位提出要求调整定点扶贫县。今年6月18日,在贵州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举措,扩大成果。要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定点扶贫任务,东部地区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新形势、新任务对定点扶贫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通知》强调,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细化强化定点扶贫工作,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到2023年如期脱贫,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各牵头组织部门,按照“同一类单位定点扶贫任务相对均衡、分类考核”的总体原则,对定点扶贫结对关系进行了局部调整。新增22个单位参加定点扶贫;部分单位参加地方组织的扶贫工作,调出帮扶单位序列。调整后,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共320个,帮扶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军队和武警部队继续推进与贫困县、乡镇、村的定点帮扶工作。

《通知》明确了新的定点扶贫结对关系,并就进一步作好定点扶贫工作提出6个方面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制定定点扶贫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单位领导同志每年应至少到定点扶贫县开展一次扶贫调研,推动工作落实。要将定点扶贫工作与党群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广泛发动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多方筹措帮扶资源,为定点扶贫县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选派干部挂职扶贫。把培养锻炼干部与定点扶贫工作有机结合,选派优秀干部赴定点扶贫县挂职,可担任县委或县政府副职,分管或协助分管扶贫工作,不占领导班子职数,定期轮换,轮换时间一般为1-3年。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5〕24号文件规定,每个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定点扶贫县贫困村任第一书记。要把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落实相关待遇政策,使他们安心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拓宽工作思路,改革创新扶贫方式,抓好中央各项扶贫政策落地。发挥自身特点和部门优势,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开辟脱贫致富新路子。采取培训、转移就业等多种形式,增强当地干部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能力。

四、认真落实帮扶时限与责任要求。帮扶时间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3年)》实施期限一致。对提前脱贫摘帽的县,各单位要继续帮扶,结对关系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帮扶期间撤销的单位,由其上级单位承担原定点扶贫任务,合并或重组的,由合并或重组后的单位承担原定点扶贫任务。

五、健全牵头联系机制。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总政治部分别牵头联系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高校、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和武警部队的定点扶贫工作。中央组织部牵头联系各单位选派挂职扶贫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定点扶贫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牵头组织部门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工作考核,统计汇总有关情况,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国企扶贫工作总结篇4

根据XX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XX镇金融扶贫服务站就我镇金融扶贫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做一下汇报:

一、加强落实工作要求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内29个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建强我镇金融扶贫制度,夯实我镇金融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总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讲工作

(1)个人信贷。在我镇近期组织的入户走访过程中,我镇仍存在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对金融扶贫政策不了解、不清楚现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下一步将结合各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和包户干部,对贫困户再次进行金融扶贫政策宣讲,做到金融扶贫政策知晓率为百分之百。

(2)企业信贷。金融扶贫政策不仅仅是针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还服务于带贫企业及合作社。目前我镇的带贫合作社对金融扶贫政策不太了解。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下一步将对我镇所有的带贫企业及合作社进行上门宣讲金融扶贫政策,鼓励带贫企业、合作社进行申报金融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来带动更多贫困户。

国企扶贫工作总结篇5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安排,按照“思想松不得、合力减不得、督查考核软不得”的要求,准确把握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简约化常态推进脱贫攻坚的规律特点,在巩固集中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好态势好气势好趋势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做亮特色、加压紧逼、赶超争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度脱贫攻坚计划,确保打赢“翻身仗”,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行动重点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脱贫退出标准,全力以赴做好十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聚焦年度计划摘帽县、退出村和贫困户,严格对照退出标准,逐项查找薄弱环节,科学安排建设工期,补齐短板缺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保11月底前水、电、路、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全面达标,不打折扣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提前制定2018年计划脱贫县、村、户补短板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计委)。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统筹使用专项扶贫资金、涉农项目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搭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融资平台,组织地方金融机构加大投入,做到按需保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金融办)。

(二)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坚持宜搬则搬、宜改则改,抓紧工程进度,完善配套建设,保证建设质量。对今年脱贫户,属集中搬迁安置的,11月中旬前完成交钥匙工作;属分散搬迁安置的,11月中旬前确保入住;属危房改造的,11月上旬前全面完工,完工一户、入住一户(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省住建厅)。

(三)抓好产业就业扶贫。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各类产业扶贫项目,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嵌入产业发展链条中,增强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确保今年脱贫户至少有一个长短结合稳定的增收产业项目。产业扶贫与苏陕扶贫协作、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国企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等结合融合开展,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年底前取得新的进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国资委、省委高教工委等)。推进生态扶贫,多途径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在林业产业就业,支持贫困户发展林特经济(责任单位:省林业厅)。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在持续推动扶贫公益专岗、引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就近优先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基础上,确保今年脱贫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四)培育贫困村集体经济。以“三变”改革为重点,学习借鉴贵州等地做法,总结我省榆阳区赵家峁、蓝田县董岭村等地经验,制定“三变”改革工作导引,12月底前试点村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行“村社合一”的“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11月底前确保每个退出贫困村建立一个运转良好、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办)。

(五)兑现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加强培训交流,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干部学习政策、理解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级各行业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开展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工作,保障脱贫攻坚深入实施(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获得贷款,解决发展生产等资金不足问题(责任单位:xx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金融办)。切实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降低贫困户的医疗负担,简化群众报销手续,抑制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确保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切实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脱贫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切实落实民政社保等政策,解决好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六)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打好“十场突围战”,落实好深度贫困攻坚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深度贫困县攻坚行动、深度贫困村提升行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行动。11月15日前,制定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前工作有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党委、政府);制定因病、因残致贫的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方案(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省残联);制定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攻坚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要梳理制定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清单及政策落实责任清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11个深度贫困县和特殊贫困群体的攻坚方案,报省扶贫办备案,春节前在《xx日报》公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

(七)搞好苏陕扶贫协作。落实好中省苏陕扶贫协作相关会议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协作,产业项目围绕脱贫攻坚布局、人才合作围绕脱贫攻坚交流、劳务协作围绕脱贫攻坚开展,11月中旬前完成苏陕扶贫协作市际、县际间的结对优化,确保苏陕扶贫协作议定事项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八)提升“三大体系”帮扶成效。强力推进国企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建立工作进展定期报表制度,晾晒帮扶工作成绩单(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教工委、省卫计委)。国企合力团要在巩固此前开工成果基础上,12月底前再对接开工一批合作项目,向贫困地区拓展发展空间,设立“扶贫车间”,在产地初加工、仓储物流等用工中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国资委)。高校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等优势,12月底前在结对县启动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和实体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和文化帮扶,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委高教工委)。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精准帮扶、全面覆盖的原则,下沉优质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基层医院和卫生室培养骨干人才,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坚持健康扶贫“两手抓”,全面启动抑制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行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助推脱贫攻坚活动深入开展(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九)扎实开展干部帮扶工作。要确保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现干部帮扶全覆盖,户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加强帮扶干部培训,11月底前对所有帮扶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以健康扶贫、产业扶贫政策培训为重点,做到熟悉政策、熟悉民情,掌握群众工作方法、提升做群众工作水平。强化帮扶工作考核,驻村的“四支队伍”每周至少到贫困户家中一次,不驻村的联户干部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中一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帮扶纪实制度,如实填写帮扶工作纪实。及时总结整合“四支队伍”、发挥各自力量的好做法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十)加强精神扶贫。将扶贫同扶志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党建引领”提升、“教育引导”树德、“村规民约”自治、“文明模范”创建、“公益救助”暖心、“司法保障”护航等做法,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和组织发动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脱贫先进典型,推广扶志工作好经验,培育和强化自强自立、苦干实干、自主脱贫的意识,进一步激发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冬季行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特别是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要带头干、带领干,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省上牵头,市上主抓,县上实施,市县对本地区年度脱贫任务负主体责任;行业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及的脱贫攻坚工作,并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有人干。对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都要明确具体的帮扶任务、目标和责任,按人按岗按责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

(二)强化督查考核。对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和脱贫攻坚其他事项,要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认真组织好日常明查暗访、月通报、季度交叉考核、年终考评工作,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良好局面。切实做好巡查、考核、督查和民主监督问题的整改工作,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在考核、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倒查源头,追溯责任。

(三)严肃执纪问责。按照长效化、科学化、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开展工作,弘扬特别顾大局、特别敢担当、特别重协作、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的脱贫攻坚精神,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进冬季行动。要引导干部把工作干在实处、把功夫下在平时、把精力放在日常,改变备考迎考取巧心理,切切实实将工作精力放到抓工作推进、抓政策落实上。对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不力、帮扶措施不到位、没有完成脱贫攻坚计划的,视情节对相关市、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按规定问责;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影响国家对省考核、评估的责任部门和市、县,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在帮带群众脱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村干部报酬80%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制度。坚持一手抓动态整顿,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出现一个,整顿一个,一手抓摸清底子,通过2018年上半年的换届,真正换出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硬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