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整理2篇)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篇1
关于印发2023年度加强乡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卫生院:
根据《贵州省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黔中医药函﹝2023﹞13号)、《毕节市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毕卫健函〔2023〕12号)精神,制定了《百里杜鹃管理区加强乡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3日
百里杜鹃管理区加强乡卫生院
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
为指导和规范全区乡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中医馆建设,进一步突出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特色优势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围绕中医药强省建设目标,结合医旅、医防发展需要,以传承创新、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主动融入、全面发展为原则,以中医馆建设为主体,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大力培育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突出基层卫生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服务能力、特色优势、人才培育不断提高,推进中医药文化与技术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使其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目标
通过实施中医馆示范工程,建设鹏程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实施中医馆优质工程,建设大水乡、沙厂乡、百纳乡卫生院3个省级优质中医馆;完善制度,防范中医馆的“有馆无人”现象发生;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夯实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网底,在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极具传统文化特色的中医药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中医馆示范工程
1.建设主体。根据摸底情况,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中医药氛围较浓、中医药发挥作用较为突出的鹏程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开展建设示范中医馆工作。
2.建设标准。鹏程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百里杜鹃管理区示范中医馆建设与评审验收标准》(见附件1),以落实《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试行)》(黔中医药发[2017]3号)为基础,针对各项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中医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建设工作。
3.建设要求。示范中医馆的建设在基本条件上要符合“基础好、起点高、氛围好、内涵优”的要求;在空间布局上,要符合有利于整合中医药资源,各个中医诊疗区、中药房集中设置的要求;在内涵建设上,要使用多种形式的中医药诊疗方法,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在装修风格和服务模式上,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4.经费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经费。(二)实施中医馆优质工程
1.建设主体。选择中医药服务开展比较好的百纳乡卫生院、大水乡卫生院、沙厂乡卫生院中医馆开展省级优质中医馆建设工作。
2.建设标准。各建设单位对照《百里杜鹃管理区优质中医馆建设与评审验收标准》(附件2)的要求,以打造优质中医馆、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中医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开展省级优质中医馆建设。
3.经费来源。省级补助8万元/中医馆,共计24万元。
(三)防范中医馆“有馆无人”现象发生
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中医馆人才稳定措施,杜绝因人员流动而出现中医馆“有馆无人”的情况,若有出现中医馆“有馆无人”的现象,要第一时间填报《中医馆“有馆无人”现象报表》,并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30日。督促乡卫生院制定中医馆人才稳定措施,防范中医馆“有馆无人”现象发生。按照《贵州省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毕节市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百里杜鹃管理区加强乡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建设任务,完成建设标准和评审细则培训。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7月30日。启动并完成中医馆示范工程和3个省级优质中医馆建设。
第三阶段:2023年8月底前。按照相关评审验收标准组织对中医馆示范工程和3个省级优质中医馆建设项目实施验收,并将中医馆建设的工作总结及每个项目单位的验收得分汇总上报市州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第四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对建设整改前后中医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医馆建设项目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任务。卫计局成立以医政股分管领导为组长,医政股工作人员及各乡卫生院院长(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中医馆建设工作作为院长重点目标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推进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度完善和建设任务。
(二)制定计划,搞好培训
根据中医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标准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中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乡卫生院要早做打算,有预见性地引进人才,改善条件。
(三)严格评估,督促推进
医政股负责依据《贵州省示范中医馆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暂行)》、《贵州省优质中医馆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暂行)》等相关标准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严格评估,对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百里杜鹃管理区示范中医馆建设与评审验收标准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篇2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
优化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质量,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的重大课题。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化并严格了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细则》出台以后,广州市花都区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把党员入口关的精神,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不断探索实现路径,制订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初步形成了突出“先进性”、抓好“全面性”、明确“重点性”、关注“流动性”、强调“规范性”的“五性”工作模式。
一、突出“先进性”,恪守政治标准
严守规定的党员标准,必须突出党员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花都区对照和《细则》相关要求,着重从服务群众和政治审查两个方面入手,确保新发展党员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以服务群众强宗旨意识
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集中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上。调研中发现,为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的宗旨意识,部分基层党组织将他们编入村(社区)治安巡逻队、登革热防治服务小组等志愿队伍,通过实际行动强化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情感,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巩固他们的宗旨意识。
(二)以审慎态度固纪律意识
花都区在政治审查过程中,对发展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态度:除要听取公安、纪检、计生和综治维稳等部门的意见外,还细化了违纪违法人员重新申请入党的要求。针对曾被开除(劝退、除名)出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本国策(处理期满)这两类人员的入党诉求,花都区要求各主管党(工)委及组织部严格审查、慎重发展。
二、抓好“全面性”,注重综合素质
提高党员质量,不仅要突出党员在政治上的“先进性”,还要抓好党员在素质上的“全面性”。花都区逐步探索出了“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全面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
1、组织考察。由各主管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总)支部组成联合考察组,从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模范作用五个方面评价入党积极分子。2、群众评议。各基层党支部以召开干部职工(代表)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将群众号召起来,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生活作风、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十个方面的评价,检验积极分子的群众基础。3、理论考试。即区委组织部以理论考试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没有经过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一票否决制。4、社会服务。所谓社会服务,就是在干部职工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上,对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的情况进行评价,来衡量入党积极分子为民服务的意识。
通过上述四个环节的设置,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等方面得以被综合考虑,所评议出的发展对象,党组织认可度、群众拥护度更高,综合表现更为优秀,这就在源头上保障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明确“重点性”,优化队伍结构
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党员结构是关键。花都区在总结各镇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的特点,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发展党员的主阵地,突出“四个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一)在农村,重点发展能力型党员。为防止农村发展党员的内卷化现象,花都区注重入党人员在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以实绩而非以亲缘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具体来说就是坚持知识化和年轻化导向,重点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和有文化、有技能、有“双带”致富能力的能人和政治素质过硬、党员群众认可的村委干部、经济社(村民小组)干部、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
比如,因年纪轻、文化水平高、致富能力强等原因,花东镇重点在农村的经济能人、新当选的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回乡工作的大中专学生等群体中发展党员。据统计,近年来花东镇各党支部发展这类党员的比重,均在80%以上,优化了基层党员队伍的结构。
(二)在“两新”组织,重点发展一线职工和技能型党员。为强化“两新”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花都区每年拿出全区发展名额的10%左右,重点发展“两新”组织党员,其中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是重点中的重点。而在“两新”组织集中的镇街,这一比重更高。据统计,2014年狮岭镇在“两新”组织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共发展了13名党员,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40.63%,多数为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区属单位,重点发展服务群众型党员。为增强党员队伍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重点发展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教育医疗一线等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干部职工。
(四)在社区,重点发展积极正面人物入党。花都区社区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重点吸收热心社区事务、乐于服务群众和在社区中有正面影响的先进分子入党。
这些基层一线先进分子年纪轻、文化水平较高,重点发展他们入党,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四、关注“流动性”,突破薄弱环节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花都区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与此同时,区内人员外流也更加频繁。如何在庞大的流动人员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必须解决的新课题。花都区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思考流动人员入党管理问题,大胆创新,形成了双拥共管畅通渠道和分门别类规范途径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一)双拥共管,畅通入党渠道
首先是抓服务,提升组织吸引力。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狮岭镇率先开展试点,探索并建立镇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依托这两个组织,积极搭建各流动党支部之间、流动党支部与镇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本着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建共享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在生活上为流动人员提供关怀、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资源上予以链接,让流动人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先进性,吸引流动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其次是双供给,保障入党名额。在流动人员入党名额方面,实行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双向供给:一方面由流动党组织提供入党名额;另一方面,针对流动人员集中在“两新”组织这一特点,花都区委组织部在制定发展党员规划时,每年拿出10%左右的名额,专门用于发展“两新”组织党员。此外,在流动人员集中的狮岭等镇街,党(工)委每年拿出1到2个名额,以缓解流动党组织名额不足的问题。
最后是抓共管,优化入党管理。为抓好流动人员入党管理,花都区各党(工)委作为流入地党组织,将流动党支部吸收的入党人员,纳入到自身工作计划中,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最大程度上为流动人员入党提供方便。在政治审查环节,花都区各党(工)委与流动党组织一起,主动在综治维稳、遵纪守法、计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及时做好接收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工作,提高流动人员入党效率。
(二)分门别类,规范入党途径
花都区流动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各自户籍、工作、居住情况差别较大。面临这种形势,必须区别对待,分门别类,规范其入党途径。首先,无论户籍在区内还是在区外,为便于管理,花都区规定流动人员应当优先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其次,在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情况下,要求流动人员向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再次,对于户籍在农村且外出务工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花都区严格核实其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则流动人员必须向工作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五、强调“规范性”,形成长效机制
严格工作程序,建立长效机制,是提升党员质量的根本。花都区在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出了“332”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实行“三位一体”推荐制
为扩大党组织的视野,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性,最大限度将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花都区实施了“三位一体”的推荐机制。即将支部党员、群团组织、干群群众确定为三个推荐主体,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代表、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择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实行“三公示”制
针对接收入党申请、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这三种情况,基层党组织一般以公示栏等形式,将相关情况在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