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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发展规划(整理2篇)

来源: 时间:2024-11-07 手机浏览

农机发展规划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题,以“兴机富民”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优化调整农机装备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前提,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在继续抓好小麦生产机械化的同时,加速玉米和薯类生产机械化,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用航空植保工作,积极引导经济作物和林业、畜牧业、设施农业、旱作节水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争取我县在全省、全市率先进入农业机械化高级阶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从我县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市场对农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把握和选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2、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多种农机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内部经营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的经济效益。

3、坚持科技创新原则。依靠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增强,搞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推广工作,积极开拓农机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4、坚持量与质同步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农机化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关系,在增量的同时,注重科技含量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推动农机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5、坚持政策引导与群众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国家的政策扶持、引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的要求,调动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农机化保持较快发展速度,装备水平稳步提高,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农机化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加快,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县农机总动力、农机总值和农机经营总收入比2009年底分别增加5%、15%和12%,至2015年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0%,进入农机化高级阶段。积极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过程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玉米、薯类、经济作物、畜牧业、林业、设施农业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农机化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2011-2015”期间,我县农业机械化预期指标

1、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①主要农田作业项目机械化程度

机耕面积:由2009年的83%提高到2015年的90%?;

机播面积:由2009年的49%提高到2015年的75%;

机收面积:由2009年的35%提高到2015年的80%。

设施农业工程:各种温室大棚的面积由2009年的0.66万亩,发展到2012年的1.4万亩。

②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程度

2015年大中型林场整地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果树喷药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其中飞机植保农业有大幅度的提高。

2015年秸秆和牧草的收获、青贮、加工机械化程度达到81%以上,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的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201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③农村运输机械化程度

2015年基本实现农业运输机械化。农村运输机械化达到70%以上,农机运输作业量由2009年的4650万吨公里,发展到2015年的8600万吨公里。

2、农机装备水平

农业机械总值由2009年的2.9亿元增加到3.36亿元;

农机总动力由2009年的40.8万千瓦增加到43万千瓦;

农用拖拉机由2009年的4037台增加到4170台;

农用运输车由2009年的1.36万辆增加到1.53万辆。

3、农机人员及服务组织建设

农机人员由2009年的1.79万人发展到2015年的2.01万人,有一定规模的各级农机服务组织由2009年的8个,发展到2015年的20个。

4、经济效益

农机服务经营总收入由2009年的2亿元,发展到2015年的2.25亿元,利润总额由2009年的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0.27亿元。

5、教育培训。

“2011-2015”期间,教育培训农机人员3万人次,其中培训各级农机管理人员600人次。

(二)发展重点

1、在继续抓好小麦生产机械化的同时,主攻玉米生产机械化,尽快解决我县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的制约瓶颈问题。

2、突出抓好农用航空示范基地建设,把**农用航空打造成**农业的亮点。

3、加快设施农业、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搞好设施农业规划和建设,提高花生、薯类生产机械化水平。

4、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存、保鲜机械化,提高产品的延伸效益。

5、抓好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和保护性耕作规划建设,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6、加强农机化信息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农机化。

四、政策及措施

(一)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促进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

1、在装备结构上,要积极转变农业机械增长方式,在确保农业机械总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着力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机械的比例,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走量效并重协调发展的路子。

2、在发展结构上,坚持农、林、牧、副、渔各行业并举,耕、播、管、收、加各环节并重,重点抓好“四个转变”。由主要抓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长转变为“量”和“质”的双重提高;由抓农田作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转变;由抓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向全面提高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转变;由抓农田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后机械化转变。

3、在发展布局上,要打破区域界限,突出行业特色,坚持优先发展的原则,搞好区域发展布局,逐步形成区域发展优势。

4、在农机和农艺结合上,坚持农艺与农机相配合,农机与农艺相协调的原则。要根据农作物的农艺要求,开发、研制、推广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农机化标准化带动农艺改革与发展。要改善农作物农艺方式,积极适应农机装备和农机结构,以此,促进农机与农艺的紧密结合,使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机制和服务模式,稳定基层农机技术队伍,加大农机化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重点推广以下农机化新技术:

1.玉米联合收获及青贮机械化技术;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3.农用航空植保技术;

4.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技术;

5.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技术;

6.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

7.畜牧饲料生产机械化技术;

8.花生与薯类收获机械化技术;

9.农机化作业标准化技术;

10.保护性耕作技术。

(三)改革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尽快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新的运行管理体制,转变职能和作风,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农机化政策环境,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强化监督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建设廉洁、高效、运转协调、关系理顺、行为规范的农机化管理体系。

开展“创农机服务品牌,树农机崭新形象”活动。在农机监理、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等方面,实行服务承诺制,全面提高农机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创出“**农机”的服务品牌,树立“**农机”的新形象。

(四)进一步加大农机化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从适应加入WTO,切实保障广大农民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机,依法管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稳定和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人员,改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条件,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服务功能。认真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加强牌证管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狠抓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方便机手,使创建活动上一个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机市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1、加强农机园区建设。认真抓好农机示范园的建设,在全县建设3-5处高标准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2、着力培育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销售、信息咨询等服务市场,积极扶持、引导和发展农机大户,探索和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推进农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

3、发挥农机协会的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进跨区作业由三夏向三秋生产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扩展,由小麦向玉米等其他作物延伸,不断提高跨区作业的规模,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大农机投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投入机制

农业机械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期长,影响群众投资经营农机的积极性,因此,只有建立正常的农机投入机制,才能保证农机化快速、稳定发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创新农机化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新的投入机制。一方面从政策上、投入上加以扶持,并重点加强农机化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的投入;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资金补贴为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对一些社会效益好、增产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机化项目和带动力强的农机服务产业化龙头项目,积极主动地争取早立项、早安排。给农田作业机械补贴的资金确保全部返还到农机户手中,坚持“取之于机,用之于机,专款专用”,保护农机户从事农田作业的积极性,保证农机化的健康发展。

(七)积极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机具

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坚持农业机械化“引进来,走出去”原则,加强同兄弟县、市和生产厂家、技术科研部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力度,促进技术升级,为改善我县的农机装备提供技术支撑。

(八)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络,做好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

根据上级关于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我县农机化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宣传服务工作,实现农机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及相关资料的资源共享,提高农机系统的工作效率,搞好信息服务和咨询,以信息化促进农机化发展。农机化宣传工作要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信息服务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农机产品的供求信息,农机作业信息、新产品信息、新技术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管理信息、农业机械发展形势预测等方面开展。

农机发展规划范文篇2

1、加强领导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重中之重”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大力度,倾注精力。市成立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指挥部署。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七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和现代农业、规划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农村改革、固本强基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各农村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同步开展。

2、加强综合部门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大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切实增强其在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政策研究、督查考核等方面的职责。市编办根据**市农村工作实际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机构强化意见,将其作为党委工作部门,单独列入机构序列,进一步扩充增强职能,调整增加编制。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各镇(包括涉农街道)成立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内农村政策贯彻、经营管理、制度创新等具体工作,切实构建起全市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的完善网络体系。

3、加强相关部门建设。农口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换职能,增强素质,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形成职能明确、职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环保局、规划局、旅游局、金融办等部门要从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出发,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成立或明确一个以上专门处室负责农村工作,并配齐配强熟悉农村工作业务的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有人做、见实效。

二、完善研究决策机制,确保部署科学严谨

4、进一步健全调研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倾听农民呼声,确保工作开展最大程度地符合地区实际、符合农民愿望、符合发展要求。要围绕事关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精选一批课题,通过自主研究、联合研究、项目招标等多种方式,通过走访调查、典型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决策部署水平。

5、进一步健全会商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想方设法及时研究解决。对不能独自承担、需要其他工作组或部门协助或联合研究解决的,要及时通知其他工作组或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思路,推动问题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之相关负责的工作组和部门,推动问题获得有效解决。

6、进一步健全决策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自身无权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作出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定期决策部署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策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规划调控机制,加大引领导向力度

7、高度重视农村规划。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的龙头工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推动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三个集中”步伐,加大新市镇、新型社区和新农村联动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城乡经济、社会、空间、生态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水平,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8、科学完善农村规划。研究制定《**市农村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切实明确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坚持现实性、前瞻性、合理性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新市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做好各项规划之间的科学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积极强化专家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提升规划的科学论证水平和公众参与程度,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合理。

9、精心实施农村规划。按照区域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要求,以大建制镇推动新市镇整合,以大行政村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形成以“新城、新市镇、新型社区”为主的现代化城镇体系,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加强规划与区划的对接工作,加大建制镇、行政村撤并和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力度,促进镇村布局体系规模调大、结构调优。按规划有序推进所有保留村庄的整治改造,积极开展规划政策创新试点,允许按规划重建或新建住房或配套用房,打造宜居宜人村庄典范。

10、严格管理农村规划。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中确定的基本程序审批各类规划。各级政府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干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并作为公共决策、调控手段和实施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规划执行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农村规划全面落实。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规划的实施到位。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发展资金支撑

11、完善财政投入制度。市财政部门加紧研究制定“财政投农资金投入使用评价办法”,科学界定财政投入范围内容,建立健全相应指标体系,切实明确财政投入具体要求,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投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各级人大和政协定期对同级政府开展财政投农情况的督查和检查活动,促进财政投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政投入全面及时足额到位。

12、完善金融投入制度。鼓励支持外地银行、外资银行和地方银行发起创办村镇银行,加大对已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村镇银行强化为农服务、实现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步伐,努力实现农村小额贷款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各(市)区均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再担保机构。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大力发展农村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民房屋保险等涉农险种。制定完善对合作组织、村级扶贫、农民创业等特定主体的信贷投放考核激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13、完善社会投入制度。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切实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本着“政府引导、有效扶持、自助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大力推进“一企一村、多企一村、一企多村”结对机制建设,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三农”、支持农村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功能,灵活运用贴息、担保、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外资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增强智力支持

14、加大政研合作力度。着力开展市、市(县)区两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政研合作,加快探索地方政府与合作院校联手共建的有效机制。认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围绕技术推广、培训教育、机制研究、挂职锻炼等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开展各类合作活动。坚持将政研合作融入新农村建设整体之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人力、科技优势,着力破解科技含量不高、人才资源不足和建设机制不活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发展成高效农业、传统村落改造成新型社区、传统农民培育成现代农民。

15、加大成果转化力度。结合实际积极创办“产学研创新中心”、“高科技园区孵化器”、“技术合作推广中心”等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科技服务载体,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生态改善、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综合改革等方面,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科技成果和新农村发展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按照服务综合化、功能多样化、推广社会化的定位,加快探索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16、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理念,围绕能力提升,分门类、分专业、分层次、分结构,分期分批抓好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文化素养等培训内容,使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的干部都能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党政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新农村人才保障工程,推动市(县)区、镇、村实用人才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切实满足农村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六、完善实施推进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17、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十大强农惠农工程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每年选定一个以上主题召开专题推进会,交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集体研究推进工作,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18、完善统筹协调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市农村改革发展十大强农惠农工程牵头部门、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及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组织推进、共同检查考核等多种形式,探索行之有效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做好上下左右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互促互补效应,提高推进效率,扩大综合效果。

19、完善促进创新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立足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围绕规划建设、就业保障、公共服务、两个置换、组织合作、金融扶持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研究,加强创新,及时制定出台有助于破解难题的鼓励性、优惠性、配套性政策措施,切实为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注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和探索实践,深入总结、积极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有益经验,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采取更加灵活的工作措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20、完善结对共建制度。在强化政府自身作为的同时,积极坚持多方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强化部门结对、村企结对、村村结对工作,推进市各相关部门、工商企业、经济强村继续发扬结对帮扶薄弱村的优良传统,对经济发展薄弱村加强结对帮扶,切实通过扶助困难户、帮助建设基础设施、帮助农民转移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薄弱村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七、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促进工作全面落实

21、突出督查考核重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的督查考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和制定的相关工作意见确定。督查考核要全面察看各市(县)区、各部门落实和执行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完成农民增收等重要综合指标、完成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支农项目及资金、推进“三农”工作体系建立等有关情况。

22、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考核活动要围绕提升推进成效,积极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工作督查要实行综合和专项、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各工作组的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分别至少进行一次,督查中要深入开展“三查三看三比”活动。工作考核要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季度进度检查、年末综合评定相结合。切实通过有力的督查考核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进目标全面完成。

23、公开督查考核结果。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情况将定期通过全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公布。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地区(部门)自评、地区(部门)互评、群众测评等方式综合确定后,由领导小组排定名次,按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议。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作为部门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和领导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完善奖励问责机制,充分激发工作动力

24、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工作干部选配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中熟悉农村工作干部的选拔配备,十分注重从农村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建立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人才资源库,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政治和组织保证。加紧完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镇级领导干部的激励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轻同志到村帮助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