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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审计报告(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11-09 手机浏览

档案管理审计报告范文篇1

关键词:财务集中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探析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随着电信行业实施省级公司财务集中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需进行相应规范。因此,对会计档案管理,包括适用范围和管理对象,职责分工,整理和装订要求,保管、借阅、移交管理等规范进行探析。

一、适用范围和管理对象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凭证。

2.会计账簿类:明细账,日记账,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报告类:月度、半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全套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各类审计评估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年终结转资料,会计科目和建账资料,评估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及相关税务批复资料,对账资料及差异处理报告,预算资料,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作为会计资料保存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纸质会计档案归档前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为:负责制定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记帐凭证的打印及与原始凭证的匹配,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与安全,负责向公司档案部门统一归档,负责接口审计档案及其它部门的调阅需求。

三、会计档案整理及装订

1.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

会计凭证整理的前提是档案管理人员接到完整的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凭证、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财辅表单)。

(1)档案管理人员将从票据稽核人员处接收到的原始票据、发送清单与电子影像进行三者核对一致后,将与之对应的会计凭证打印,形成一套完整的纸质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凭证、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财辅表单)后,按照单位、月份、凭证号等由小到大的顺序在档案架上进行分类摆放。(2)整理过程中需对凭证进行手工调整,凭证及其附件均应按A4纸纵向叠放,避开凭证装订线,避免需要翻阅的内容被装订导致凭证无法查阅的现象,尽量将有效字迹或有效附件避开以免装订在装订线以内。(3)档案管理人员将电子清单按凭证类型顺序从系统中打印出,清单需包括年度、公司代码、记账日期、凭证类型、凭证编号、抬头文本、用户名称等要素。(4)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清单将凭证顺序整理并分册,注意上一册尾号与下一册尾号的接续,每册的中部位置厚度保持在3.0公分。原始票据厚度超过3.0公分的会计凭证必须分多册装订,但不得与其他会计凭证混装。

2.会计账簿整理和装订

(1)财务部档案管理人员对全省会计账簿进行打印,并将打印完毕的账簿分类摆放。(2)将已按顺序排列的账簿根据页码按每本200页进行装订,日记账、明细账不可混装。装订后在会计账簿上附封面,注明账簿性质,分册序号,账簿所属主体等信息。

3.会计报表整理和装订

(1)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从报表会计处接收已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的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将报表按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的顺序整理好。(2)装订后在会计报表上附封面,并注明报表所属期间、主体等信息。

4.其他档案整理和装订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审计评估报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档案整理会计档案需整理至统一规格。接收前已装订成册的其他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整理登记后直接归档,其他会计档案需整理为和会计账簿统一规格。(2)其他档案装订细则同“会计凭证装订”。装订后在档案上附封面,并注明档案名称、所属期间、保管人等信息。(3)将其他档案成品上架归档并在系统中触发归档事项,同时电子文档形式制作档案保管清册。

四、会计档案保管

1.会计档案保管时间规定

计凭证由财务部统一整理保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进行一年的保管工作,期满后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移交。

2.会计档案保管要

(1)建立专门的纸质会计档案库,作为纸质会计档案的存放地点。(2)会计档案室应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查阅空间。(3)会计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带有火灾隐患的物品。(4)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库房时要将门锁好,档案室的钥匙仅档案员配备,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备钥匙。(5)所有纸质会计档案以盒为基本保管单位,装盒上架,档案册封面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档案需在固定划分的区域上架摆放,并按照年份、类型和凭证号排列整齐。

五、会计档案借阅

1.会计档案借阅适用于在财务部保管的会计档案。

2.会计凭证借阅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相关检查。

3.如需特殊原因需外借档案,外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5天,如超过规定时间需要再次办理借阅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对于取出调阅的会计档案在借阅人归还后需及时放回原处同时在系统中触发档案的归还事项。

5.公司内部员工借阅会计报表需经部门领导、财务部领导审批同意。

6.严禁借阅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等。档案管理员应对借阅归还的档案进行检查有无毁损、涂画、拆封和抽换等情况。

六、会计档案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同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清点无误后,双方领导和经办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各存一份。移交档案部门的会计档案,应以盒为基本单位,档案盒封脊面要准确填写年度、月份、单位、种类、会计处理号、保管期限、档案卷号(红印章填写)。

总之,财务集中管理后通过对会计档案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夯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

档案管理审计报告范文篇2

要满足如此的档案服务需求,档案部门不能按照自身的认识、理解、思维,甚至是想象去收集、整理、保管档案和提供档案服务。档案工作看起来很简单,但从历史的角度审视,用现实的态度去认识,就会发现档案有知识,有内涵,体现档案作用。我认为,要做好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从下面的方面抓:

一、基建项目的监控

基建时期档案的具有专业性、成套性,做好这个时期文件收集归档工作的难度很大。要将档案工作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要在管理制度、标准与措施上下工夫。通过一些有效的管理监控机制,基建时期档案工作就可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运行。

1、工程前期提前介入过程化管理。

档案管理是时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档案工作属于科技管理工作的范畴,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将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工作各环节紧密结合,实施同步管理,才能为项目档案工作打下有效的基础。在工作中形成“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的管理机制,使档案管理全面参与项目中,从而为项目档案管理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供保障。

做好基建档案管理的前端控制,提出明确的归档要求是把握好材料形成过程中的环节。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文的要求进行收集归档。并深入施工现场,不定期去施工单位检查指导档案工作,对其形成的文件及时检查,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发联系单进行整改。

2、确定管理网络,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管事。

首先,我们按照统―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主管档案工作,档案室设立专兼职档案员,形成了全公司的档案管理网络。其次,在工程开始时,即把有关技术文件材料收集工作落实到人,做好积累、保管工作,做到每个阶段均有档案员管理,负责工程资料收、发、整理、归档及竣工档案收集等日常工作。保证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确保了工程资料的完整收集,避免了工程资料收集上的疏漏。

3、坚持执行“四参加”制度。

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各个环节全部围绕工作展开,确保档案工作与项目工作的同步发展,互相促进。档案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理念应始终贯穿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档案单调,落实档案追溯制。我们从项目前期基建档案人员参与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项目验收会、参加合同的签订。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审定的工作与施工进展阶段同步进行。

二、项目文件的收集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基建项目经历了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使用等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的环节,收集工作也有许多不同的内容。因此,各个阶段的档案收集也是不相同的。也涉及到公司职能部门,各承包单位负责的承包范围内的资料。

1、项目依据性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其报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项目任务书及其报批文件等。

2、项目基础性文件

包括: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图、水文、气象、地震、重要土样和岩样及说明等,规划设计及其报告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技术秘密、专利文件,设计评价及审批文件等。

3、项目管理文件

包括:征地、移民安置批准文件,计划、投资统计文件,概算、预算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各种合同及合同谈判、变更、索赔文件,规划、标准文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质量监督等文件。

4、项目施工阶段文件

包括:开工报告,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变更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报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竣工图,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焊接、探伤记录,各种管线、仪表安装记录及其它土建、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和各种综合及专业竣工图文件。各承包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5、项目监理文件

包括:监理通知,会议纪要,监理规程,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中间验收证明书,监理日志、月报、总结,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证、评定文件等监理负责收集、积累、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6、项目设备文件

包括:工艺规程、技术总结,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装箱单,开箱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性能鉴定等。

7、项目涉外文件

包括:与外商谈判记录、协议,国外各设计阶段文件及联络文件,国外设备检验、安装手册,商检、海关及索赔等,并要求提供译文且竣工图也要签字审核。

8、项目试运行阶段

包括:试生产管理、技术准备,设备试验、记录,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启动试运文件(会议文件、纪要),试运行阶段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9、项目财务文件

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年度投资统计,决算、审计报告,财务使用的资产清册等。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的一般原则,文件材料应由形成单位收集整理,各参建单位汇总一套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向建设单位归档移交。按照各个阶段文件的形成,跟踪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做到及时归档。

三、项目文件的核

项目前期、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基本情况,能真实反映建设项目活动过程和结果。归档文件的数据是否准确,施工文件是否完善,尤其是竣工图文件,能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和竣工时实际情况图物相符。

1、前期文件审核

项目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用不易褪色的收发室材料书写、绘制,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2、施工文件审核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有效,检查施工单位的所产生的文件记载内容与实际相符,按规定通过审批、检查、验收程序,有无在文件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等。工程实体质量和功能取决于施工操作及其记录,项目活动各方面的工作质量,保证工作质量。

3、竣工图纸审核

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收集、归档齐全,为今后的建成投产、运行、维修、技改、扩建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也是明辨工程质量的重要凭证,提供有利的数据材料。

档案管理审计报告范文篇3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建立审计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的活动。

第四条审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工作。

第六条审计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审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对本机关各部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和统计工作;

(四)定期对本机关库存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如期移交应由同级档案馆保管的审计档案;

(五)监督和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

(六)开展审计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负责制。

第八条应归入项目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

(一)立项性文件材料,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

(二)证明性文件材料,如审计证据(含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

(三)结论性文件材料,如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四)其他备查文件材料。

第九条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者若干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十条审计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其他备查文件材料四个单元进行排列。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或者会计报表科目对应的顺序排列。

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其他备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第十一条审计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第十二条审计组确定的立卷责任人应当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对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经审计组组长(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复查,并经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检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和装订。

第十三条审计复议案件的文件材料由复议机构按案件单独立卷归档。

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审计复议案件归档情况在被复议的审计项目案卷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案卷的归档,应当以审计项目案卷为单位进行交接,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4月底。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项目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

第十六条审计档案在划定保管期限的基础上,应当采用“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审计类别”的方法排列和编目。审计案卷排列方法应当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变动。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的密级及其保密期限,按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及其保密期限确定,由档案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作出标识。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用、坚固的审计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健全审计档案保管制度,定期对审计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采取先进技术,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材料,加强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第二十条借阅审计档案,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不得查阅,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审计档案。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对本机关和本地区的审计档案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审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三条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出卖、转卖、擅自提供审计档案者或者因造成审计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专项审计调查档案比照项目审计档案立卷归档。电子审计档案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