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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整理2篇)

来源: 时间:2024-12-23 手机浏览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篇1

据报道,急诊科是医院中风险最大、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最多的科室之一[1],因此,探讨急诊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医疗纠纷的内涵和特点

医疗纠纷不仅涉及到医患双方的权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医院声誉。长期以来医务人员缺乏这方面的培训,致使许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无所适从。

1.1医疗纠纷的概念:目前对医疗纠纷的定义很多,我国法律上对医疗纠纷的定义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目前一般认为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和争议,在未作出结论之前称为医疗纠纷。

1.2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急诊科是评价医院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医院急诊科具有病情危、急、重、不可预见性、高风险性、流动性大、病谱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等特征多。

2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

2.1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医院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执行力度不够,科室重点不突出。如缺乏协调系统管理、导致收费、检验、药房和医护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在人员安排上缺编缺位严重,特别是护士缺编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精神压力大,加之管理松散导致少数医务人员擅离职守。在急诊科经常因患者或家属找不到医生看病,找不到收费人员收费、将不满全发泄到护士身上,从而致医疗纠纷发生。

2.2服务方面的原因:医院布局不合理,繁琐的手续和来回找窗口使患者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医疗纠纷大多有服务方面的原因。中华医院管理学会通过大量调查认为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医疗纠纷占49%。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接近一半的医疗纠纷主要是处理方法不当和语言上的粗暴引起的,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良好的服务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另外由于急诊科的特殊性,在短时间内要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较其他科室更难。因为双方相处的时间短,患方根本就不了解、不理解诊疗、护理过程,加之双方缺乏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从而易发生误会。急诊科长期工作量大,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导致其他科室人员不肯来急诊科,急诊科人员难以继续干下去的僵局现象。基于以上原因,难免有个别医护人员在对待患者时服务态度生硬,语言出现强制命令式,缺乏同情心、关心和主动服务,从而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3医德医风的原因:少数医务人员工作不踏实、业务水平低、经验不足、操作不规范、不熟练、病情估计不及处理不到位、医疗文书书写不及时、不规范、交接班不详细。法律知识、伦理知识的缺乏,遇事时缺乏良好的应对能力,加之危重患者随时都有呼吸、心跳停止的可能,如不作好抢救准备,一旦发生意外就会措手不及,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4患者方面的原因:少数患者不了解医院规章制度,不尊重医护人员或寻衅要挟引起医疗纠纷,极少数患者或家属把医务人员置于佣人地位,稍有怠慢就指责挑剔、刁难,稍不如意,轻则训诉,重则谩骂甚至殴打。严重损害医务人员的人格和人身安全,也扰乱了正常的行医环境。

3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根据以上诸多原因,医院应当采取积极的相应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

3.1加强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要加强三落实三不放过原则。狠抓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技术、操作常规的落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在急诊管理中,对整体急诊系统工作人员强化危机意识,重视风险意识教育,提倡敬业爱岗的自律精神。要狠抓医务人员三基础训练(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操作)及医疗文书,特别是低年资的医护人员及时规范的书写。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医疗文书最重要的资料,也是患者第一时间要求查阅的资料。医院要落实危重病患者的抢救工作,发现异常及时组织抢救,尽量改善急诊系统的合理布局和医护人员特别是护士编制情况。让医护人员远离疲惫,减轻职业压力。

3.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德是医务人员的首要问题,医院必须重视医护人员的道德教育,形成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文化氛围,要健全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医院要严格控制大处方和日费用,设立专职的作风办公室和督察科,一旦发现不规范治疗和护理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或经济处罚,必要时通报批评。实行严抓、严管、严惩,为行医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医院应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知识和伦理知识教育。如举办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与讨论、医患共同决策研究医疗纠纷案例剖析等方式,才能不断增加医护人员法律责任。自我保护和危机意识,同时在遇到临床伦理学问题时,具有良好的思考方法,形成一定的临床观察决策程度,提供伦理学建议,对医疗实践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无形中提高了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3加强宣传,正确对待患者、家属:目前社会媒体对医疗服务予以密切关注,医疗纠纷的报道以各种形式频频见诸于大小报纸、杂志,这对卫生管理和决策,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起着监督作用,但有些媒体在剖析案例时因为新闻工作者对医疗知识的缺乏,从而导致报道的片面性、不科学性甚至失真,致使医疗纠纷和医患关系进一步激化,使社会对医务人员失去公正客观的认识。所以医院不仅要加强对医院所进行的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从而获得社会的理解、支持,使社会对医务人员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认识和评价。

3.4正确对待寻衅闹事的患者和家属:在对待此类患者时,医护人员尤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一旦患者或家属出现过激语言时,尽量采取沉默或委婉解释,避免发生口角甚至发生斗殴事件。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时,要尽量避免单独面对患方,请求其他人员帮助解决。医院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节原则,要态度明确,不推诿责任,对于不是患方责任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人道主义,不能随便给物给钱,随意妥协,要维护医院声誉和医护人员的权利。

参考文献: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篇2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体制防范措施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567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366-01

根据医疗行为状况,在医患双方之间出现的因医疗违约或医疗过错而引发的医疗合同违约纠纷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均称为医疗纠纷。医疗过错与医疗过失是导致医疗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其中医疗过失是指在临床诊疗诊断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出现的各项失误行为;而医疗过错则是指在临床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出现的各项过错行为。这些过错和过失通常会直接伤害到患者的身心健康,严重者甚至会危害到生命安全,所以医疗纠纷频频不断[1,2]。笔者就现行医疗体制下的医疗纠纷防范展开全方位研究,以期为医院健康、持久、稳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1现行医疗体制下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1.1院方问题。

1.1.1沟通不到位。根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因诊疗技术局限性而引发医疗纠纷占10%~30%,因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语言不纯熟而引发医疗纠纷占50%~80%。部分医护人员不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且存在严重的敷衍情况,没有站在患者的角度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医患双方在相互沟通、相互交流过程中,医护人员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生理与心理活动,若患者烦躁易怒或情绪不稳定,医护人员却以冷淡的服务态度面对患者,那么其就会出现严重失落感,最终引发医疗纠纷。

1.1.2服务不规范。部分医护人员有不同程度的医德医风问题,且职业素质低,技术水平有限,例如不尊重患者,不重视其心理问题,没有足够的爱心、细心、关心与耐心对待患者,严重者甚至会出现重“病”不重“人”情况。医患双方在日常交流时,患者往往会因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而引发各种不满心理,进而产生医疗纠纷。

1.1.3规章制度不贯彻落实。虽然医院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强,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常出现各种死角与漏洞,如奖惩不严、可操作性不高、规章制度修改不及时和监督检查不彻底等问题[3-4]。部分科室与医护人员在执行规章制度和学习方面不具备良好的依从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例如诊治不及时、诊治质量不高、三级检诊不合格、疑难病例讨论不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病例描述不正确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极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1.2患方问题。

1.2.1理念界限模糊。大多数患者及其家属将医疗机构与其它服务消费行业划上“等号”,觉得医院有责任、有义务把自身疾病完全治愈。但医疗机构属于一个特殊性行业,不能明确警示或确切说明其服务结果,所以患者花费了大量金钱却无法得到预期治疗效果,其心理上难免会出现不满情绪,最终致使医疗纠纷的产生。

1.2.2没有意识到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实际临床诊治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会对疾病治愈抱有很大的期望,但目前不管是医学水平发展的国家,还是医学水平发达的国家,对于一些疾病的治愈仍是无法保证的,而部分多发病和常见病的预后与转归则因人而异。我国医疗机构展开临床诊治工作时,大多数患者及其家属会对最终疗效抱很大期望,如果最终疗效达不到预期效果,特别是患者病情加剧或死亡时,尽管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或过失,患者及其家属还是会因“人财两空”而把自己的怒火发泄到医院上,进而引起医疗纠纷。

1.2.3趋利性心理。大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均不愿采取司法处理,而是采取“医闹”措施,这主要是因为司法处理程序会消耗过多时间,且法院的最终判决不一定是胜诉,而“医闹”则可以小闹小赔或大闹大赔,所以患者及其家属通常会选择采取“医闹”措施,而不是司法处理。随着“医闹”的频频发生和求偿成功,人们也由此看到了“商机”,“医闹”职业应运而生,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了严重影响[5]。

1.3机制问题。医患双方面对医疗纠纷,患方一般会直接与医方争论,并借此分散医方的大部分精力。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院与患者处于对立面,二者之间往往无法达成共识,加上沟通不良、信任不足,所以医疗纠纷日益严重。医院通常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常用地,这主要是因患方情绪失控而出现的过激行为,医院面对该行为时大多采取花钱息事宁人的办法,由医院与各科室分别承担患方提出的赔偿金,而这对于医护人员来说是很大的经济压力,且不利于医院的健康、持久、稳定发展。

2现行医疗体制下的医疗纠纷防范

2.1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理念。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态度冷漠、防范意识不佳和缺乏工作责任心等均会引发医疗纠纷,破坏医患关系,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暴力事件。为了增强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产生,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①增强告知服务理念,提高服务缜密度。医护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告知义务,通过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展开医疗活动时,医护人员要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征求意见、支持与理解,使之能够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与护理工作,这不仅是医护人员依法从医的关键,还是防范医疗纠纷产生的重要举措[6]。②增强及时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有效性。患者对医院的根本要求是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临床诊治护理服务,而临床诊治护理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则取决于整个服务流程。因此,必须对整个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缩短非诊断、治疗、护理时间,以期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问题:①医护人员面对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予以答复,除特殊状况外。如果患者存在异常现象,医护人员应立即察看,尽可能做到随叫随到,禁止出现让人代劳、拖延察看时间等行为,以防范医疗纠纷产生。②大部分病重患者及其家属通常会反复提出各种预后问题,面对这一情况的医护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客观的态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这样才能让病重患者及其家属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③医护人员在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无端指责和无理要求时,一定要以和蔼可亲的态度向其说明原因,争取得到他们的谅解和理解,注意气话不说、重话轻说、急话慢说,以免医疗纠纷越来越严重。

2.2提高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为了防范医疗纠纷产生,医院必须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医护人员都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医患关系、医患法律地位和医疗纠纷法律责任等,这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每个行业都有属于自己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也不例外。由于医疗机构是一个特殊且复杂的行业,所以其规章制度更加全面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学和法学这两个学科的共同点是专业性强,而要想做到守法,首先就要学法、知法和懂法[7]。但目前大多数医护人员只了解医学而不了解法学,甚至连与之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都不了解,这直接导致临床诊治护理工作不按照相关法律规程和操作技术规范执行,进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时医护人员才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为此,医疗机构一定要定期组织所有医护人员展开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和教育活动,只有严格遵循法律规程执行临床诊治护理工作,才能防范医疗纠纷产生,达到保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2.3建立岗前培训,制定医学教育制度。展开医疗工作时,医生通常以自我为中心,使医患之间长期处于不平等状态。在法律上,医患双方属于平等的民事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强调着医患双方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重要性,还强调医疗工作应以患者为核心、以患者利益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患者的病情知情权、费用知情权与治疗知情权,最终达到防范医疗纠纷产生的效果。为此,医疗机构在面对新上岗的医护人员时,应实行全方位的岗前培训,例如医院工作规章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医德规范教育、病案书写规范、政治思想教育、技能操作正确、各岗位职责教育和处方书写规范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让医护人员更加了解医学和法学,并依此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以防范医疗纠纷产生。

2.4提高社会监督,防范医疗纠纷。在实际工作中,医疗机构应把社会监督电话与意见箱合理设置在院内显眼位置,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随时调查患者对医护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同时,医疗机构还可以聘请专业监督员到院演讲,以进一步改善监督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为了防范医疗纠纷产生,医院可施行以下几点公开制度:①所有医护人员均佩戴胸卡,其内包括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等信息;②将卫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医德规范和实施方法公开张贴在院内显眼位置;③将检查、治疗、手术、药物和住院的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公开化[8]。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医疗机构是一个涉及到患者生命健康的特殊性、复杂性行业,所以要求每个医护人员都要具备高度工作责任心、精湛诊治技术、优质医护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患者的生命健康得到良好保障,达到防范医疗纠纷产生的目的。除此之外,医疗机构还要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其诊治护理服务观念,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这样不仅能够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还可以防范医疗纠纷,推动医院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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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青松.我国医学院校医疗纠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3,26(10):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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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荣超,杨树东,周志毅.加强基层医院病理科管理与医疗纠纷的防范的探讨[J].价值工程,2013,2(28):18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