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施工总结(整理2篇)
高标准农田施工总结范文篇1
丰富的海涂资源构成了慈溪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来源。在慈溪,高于零米以上的滩涂面积达55万亩,是我国长江口以南最大的滩涂资源。慈溪市也于2006年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到2008年底,慈溪市耕地面积69.2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62.67万亩,保护率达89.3%。
农田标准化:土地整理功不可没
驱车走在慈溪宽阔的大路上,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块块“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树成行、电力设施配套”的标准农田。真让人难以想象,若干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大海。在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毛群谊对记者说,我们的所在地是一塘,在唐宋时代还是大海,现在的海涂围垦已经到了十一塘。十几年前,慈溪的农田大多还是高低不平、地类紊乱、河道弯曲、排灌不畅。如今,慈溪的基本农田状况已经大大改观,这一切都得益于近几年开展的大规模土地开发整理。
1999年,浙江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每个县市下达了“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建成标准农田”的任务,同时规定增加的有效耕地可以折抵成建设用地指标,这为破解土地紧缺这道难题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慈溪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周文建向记者罗列了这样一组数据:从1999年至今,慈溪市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完成土地整理项目60个,整理总面积41.37万亩,建成标准农田41.02万亩,新增耕地4.9万亩;实施开发造地37个,总面积4.77万亩,新增耕地3.87万亩,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完成了52个村庄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总面积2558亩,新增耕地1933亩。十几年来,累计新建机耕道路1567公里,新开挖河道266条,新建桥梁605座,铺设三面光渠道和地下网管15万余米,架设电力线路近350公里,土地平整率达45%以上。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对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市建成的标准农田亩均可增加产出400元~1000元。
在枯燥的数字背后,是慈溪近10年来土地整理的一系列成绩。周文建说,通过开发整理,慈溪共获取896万亩的净增耕地,除了为慈溪市连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作出了贡献外,还拓展了10万亩的建设用地空间。
按照慈溪市滩涂围垦规划,3年内将实施近7万亩的围涂造地工程,今后10年间,还有近20万亩的滩涂围垦面积可供开发整理成耕地。
以规划和制度促基本农田保护
慈溪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城市,用地量非常大,尽管有丰富的海涂资源,人均耕地仍只有0.65亩,不到全国人均耕地的一半,日益凸显的人地矛盾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慈溪的基本农田保护就是在这种市情下进行的。
毛群谊说,对保护基本农田,我们主要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以规划促保护,以整理促保护,以制度促保护。
首先紧紧抓住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1999年10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2000年,慈溪市共有23个镇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镇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落实到图上、地块、村组,自查测算了地块面积,做到图、表与地块相符;镇、村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要求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牌、界桩。在全市23个镇中,共划定基本农田1022块,保护面积62.67万亩;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761份,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51块,界桩1472个。
除此以外,还要抓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对保护区内农业结构调整的管理。慈溪规定,保护区内耕地主要种植粮、棉、油、菜等,对耕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基本农田改种多年生作物或挖掘养殖。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厂、建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超标准排放、倾倒污染物等毁坏耕地的行为。
其次抓土地整理。在这项工作中,慈溪市注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按照标准农田的要求进行建设,土地种植适宜性明显增强,农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再次是抓制度建设。通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具体落实到地块,并设立明显的界桩界牌。同时将基本农田保护成果图上墙公布,引导广大农民共同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基本农田保护列入考核目标,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片分级负责,落实相应负责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定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进行审批,占用基本农田后必须同质同量进行补划,并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耕地开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耕地开垦费。
示范区建设:农田保护踏上新台阶
2006#3月,慈溪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自此以后,慈溪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踏上了一个新台阶。
当年4月,慈溪市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的慈溪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确定由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的建设任务。为此,慈溪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明确局内各相关科室配合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当月拟定了建设方案。
毛群谊说,本着在原有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的原则,慈溪的示范区建设主要从3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是对基础性工作查漏补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档案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看图纸、文字、表格、数据是否齐全,是否与实地相一致。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进行检查,该修的修,该补的补。二是完善各项保护制度。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宣传咨询等活动,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完善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片分级负责,落实相应负责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保护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基本农田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现象;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制定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以基本农田基础资料和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既然叫示范区,就要有高标准”
5月初,在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科长张建土的陪同下,记者走访了该市的几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只见平整的土地上,每隔几百米处就矗立
着某某镇某某街道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牌子上面,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图标、责任人、保护面积、举报电话等应有尽有,田与田之间是水渠和机耕路。
张建土说,既然叫示范区,就要有高标准。现在的慈溪,农田大多达到了耕作条件的高标准化,但以前却不是这样。站在田里,他打着手势对记者说,以前,就从你我这么近的地方走过去,都要绕一个大圈子,因为地势高低不平,积水很多。
接着。张建土详细介绍了这几年慈溪市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做法。他说,主要是注意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农田标准化。
从1999年算起,10年来,通过田间道路的加宽硬化、灌排水沟渠的垒砌和田块的平整,绝大多数基本农田达到了“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旱涝保收”的标准农田要求,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目前,慈溪全市已建成标准农田41万亩,基本农田标准化鞑到65.43%。
二是结合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做好基本农田示范区规范化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通知精神,慈溪市重新设计制作了镇级、村级基本农田保护牌和宣传牌,并在基本农田示范区进行全方位的界牌桩的设立工作。同时,根据《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规定》,各国土所专设了基本农田保护资料档案室。对保护标示牌分布、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控制分解落实表、基本农田保护区登记表、基本农田落实到户清册、地块用途修正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归档、统一管理。
此外,慈溪还建立了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位置、图斑、面积、质量等级、地类、权属、经营者、责任人信息,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信息与日常更新的网络化管理,使管理人员能快速准确掌握基本农田现状与利用变化情况。三是结合违法用地清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社会化工作。到去年底,慈溪市集中查处违法案件176件,发出处罚文件119件,涉及土地面积5.99公顷,耕地4.3公顷。开展行政及参与司法行动50起,涉及土地面积3.7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保护和发展能双赢吗?
采访中,慈溪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不止一次向记者讲到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困难:
――保护任务的落实越来越难。这主要是由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突出矛盾造成的。近几年来,慈溪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非农建设用地增长相当快,而当地的基本农田保护率却高达89.3%,剩余可利用的空间极为有限,较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往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任务的艰巨,使一些乡镇领导对基本农田保护产生了畏难情绪,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政绩考核的需要,部分乡镇领导甚至忽视了基本农田的保护,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土地整理项目的落实和实施难度越来越大。慈溪市现有基本农田62.67万亩,其中35万亩已进行了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开发,达到了标准农田的要求,在剩下的基本农田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则有很大的难度。主要原因:一是城镇规划范围较大,部分基本农田已纳入城镇规划范围,若进行土地整理,将难以进行规划调整;二是现有基本农田内的土地整理项目净增耕地率较低,而整理技术标准和要求却越来越高,政策补助提高一时难以跟上,目前,乡镇对开展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已大不如前。
高标准农田施工总结范文篇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主题,立足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生物“四生”功能定位,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复耕、应种尽种”原则,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全力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宜种则种,应种尽种。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中的农田(基本农田和一般农地),要全面复耕复种;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中的农田,要先复种年度性、季节性作物,根据开发建设情况,逐步退耕;对于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的拆旧地块,要及时复垦种植,以利验收认可。
2、分类建设,区别投入。对于连片闲置的基本农田,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田地集约”的要求,整体规划,连片种植,围绕“园区化、标准化、机械化”目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对于成片成块的闲置农田,其农田基础设施以修复完善为主,满足农业生产的必备条件;对于零散的闲置农田,其农田基础设施一时难以恢复的,可种植旱生作物、经济作物,实现复耕复种。
3、创新机制,灵活经营。在全面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过程中,各地应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确定经营模式。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集体投入为主,耕作经营队伍以本地农民组建合作社为主,合同期限每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各地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的确定好经营模式。
三、工作措施
1、闲置农田复耕复种要与现代农业建设结合。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现代农业规划进行合理布局,按照“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操作机械化”要求,通过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水平、有特色的农业园区。
2、闲置农田复耕复种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根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期间将建设4万亩高标准农田,使全区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60%。各地要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齐全、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全面节水的要求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加快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3、闲置农田复耕复种要与建设“菜篮子”工程结合。随着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全面推进,原来面广量大的农村自留地被置换,本地农副产品生产供应严重不足,对此,广大农民也有强烈呼声。各地在规划闲置农田复耕复种时,应部署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活需求。
4、闲置农田复耕复种要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鼓励村级组织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社参与闲置农田复耕复种。重点吸收本地“40、50”以上人员、种田能手等参加合作社,积极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引导依据市场供求状况发展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合作社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分红水平,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全区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各地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复耕复种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地确定复耕复种经营机制,落实专业队伍,签订经营合同,明确责、权、利,加快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
各地对复耕复种工作进行总结。区有关部门对各地复耕复种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财政、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推进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各镇(街道、区)也要成立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闲置农田复耕复种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