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整理2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
[中图分类号]R19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208(2009)19-0007-03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是我国认真贯彻党的“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的具体体现,是一种由当地政府投入资金、当地卫生局负责管理、社区全科医师团队负责实施,以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运用为抓手,针对社区全体居民的福利型卫生保健服务。《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中指出,要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进入社区,是由中医药具有的显著疗效和特色优势决定的,是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必然选择。笔者对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2007年4月~2008年10月由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局向本区内的32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和电子调查表格,统一回收。在数据整理期间,遇到数据填写不正确的问卷,由书面调查结果与电子调查问卷进行核对,发现错误或疑问,利用电话进行询问纠正。数据整理完毕后,选择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并检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采用描述性研究与分析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现有资料为基础,运用比率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
2结果
2.1发展概况广州市白云区共设置3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已有28个机构开展了中医药服务(其中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停业装修,未能参与此次调查),有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纳入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由政府医院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由个人、社会团体举办。见表1。
2.2中医药人力资源现状参与此次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40人,其中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70.21%,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占29.79%。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02:1,其中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03:1,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1.04。中医执业医师共有85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9.04%,占执业医师总数的22.67%;其中13个社区服务中心有中医执业医师50人,占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7.58%,占服务中心执业医师总数的17.99%,占社区机构中医执业医师总数的58.82%;18个社区服务站共有中医执业医师有35人,占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2.50%,占服务站执业医师总数的37.23%,占社区机构中医执业医师总数的41.18%。参与此次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85名中医执业医师,其人员素质构成呈以下特点:性别以男性为主;年龄主要以中青年为主,30-和40-年龄段人数占较大比例;学历层次主要集中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学历,人数随着学历层次的降低而减少;职称主要集中在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见表2。
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参加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人数仅占中医医师总数的35.29%,培训的合格率相对较高,取得省统考证书人数占参加过培训人数的76.67%,见表3。
2.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现状参与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有17个机构开展了慢性病中医保健服务,有20个机构已经开展了慢性病中医康复服务;在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方面,目前主要是以中医理疗、针灸、推拿和火罐等基本项目为主,其他服务项目只有小部分服务机构已经开展。参与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人数仅占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1.60%,其中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门诊人数占社区服务中心总门诊诊疗人数的9.35%,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门诊人数占社区服务站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7.11%。
3讨论
3.1分析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对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情况进行SWOT分析如下。
3.1.1优势(strength)主要表现为:(1)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社区居民,有较强的可及性;(2)中医药资源丰富,具有的简、验、便、廉的特色并能够很好地契合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3)政府对中医药服务投入逐渐加大,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4)白云区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较强烈;(5)中医药服务方式开始向多元化发展;(6)中医药对老年病、慢性病具有良好的疗效,且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小;(7)中医药服务提供连续、协调、综合性辩证施治的服务,较有特色。以上所提及的这些优势,部分优势在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中医药服务方式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但白云区社区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方式还比较单一,主要提供理疗、针灸、推拿和火罐等较为常用的中医药服务。
3.1.2劣势(Weakness)主要有:(1)政府投入力度还较小,资金缺乏;(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低;(3)中医药管理工作相对薄弱;(4)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5)中医药服务项目尚不能满足白云区社区居民需求。从白云区社区机构中医药人员素质情况的调查结果来看,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中医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低方面的劣势较为突出。
3.1.3机会(Opportunity)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外部环境机会主要有:(1)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转变;(2)疾病模式的转变;(3)人口老龄化,老年病、慢性病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主要因素;(4)社区居民对健康的重视。目前,医疗服务体系逐渐从传统的三层服务体系向“城市一社区”二层医疗服务体系转变,这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中医药服务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3.1.4威胁(Threat)目前,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面临的威胁主要有:(1)西医诊疗的强大优势;(2)中医药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3)经济利益的
影响;(4)中医药适宜技术问题突出,特色疗法逐渐减少;(5)中医药天然药物数量减少。从此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白云区社区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人数仅为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1.60%,西医诊疗的强大优势是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服务最大的威胁之一。
3.2建议
3.2.1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不断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和健全中医科或中医诊疗室,设立中药房,配置中医药设施设备,配备中医药人员,积极创办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2.2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快落实培养与培训的专项经费,并形成制度。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目前广州市白云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严重缺乏。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9.04%。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应把培养合格的中医全科医师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补充来源问题,鼓励中医药大学生毕业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另外,目前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中医执业医师的培训力度还远远不够,参加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人数仅占中医医师总数的35.29%。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中医执业医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素质。
3.2.3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政策制度政府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应配合专(兼)职中医药工作人员,行使政府职能,对中医药事业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
3.2.4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工作政府应采取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相结合的策略,设立中医药服务的专项基金,落实政府对社区卫生的中医药服务的财政投入,明确中医药服务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服务,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奖励机制,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中医药服务工作和单位、个人的积极性。
3.2.5重视中医药社区科普宣传。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工作
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新形式的情况下,如何开展适合社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社区中医药文化氛围,加大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3.2.6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
3.2.6.1SO策略利用外部机会,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社区中的自身优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体系和疾病模式的转变、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居民对健康的重视而导致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充分利用贴近社区、了解社区的优势,提供便捷、质优、价廉、综合、连续、整体辨证施治的中医药服务,开发社区居民潜在的中医药卫生服务需求,增加居民对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程度。
3.2.6.2ST策略发挥优势。克服威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丰富,具有的简、验、便、廉的特色并能够很好地契合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对老年病、慢性病具有很好疗效,且不良反应小等优势,与西医进行竞争,共同发展,增强自身的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篇2
发展城镇社区卫生,是完善城镇公共卫生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新党发〔20**〕1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州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现就开展州直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性质和职能
(一)明确发展目标。在州直伊宁市、奎屯市市区及八县县城所在镇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
(二)坚持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履行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社会职能,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确定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及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指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二是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公平、效率和可及性的;四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和民族医并重,防治结合的;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市为主进行管理和建设的。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举办程序和方式
(一)做好设置规划。各县市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根据需要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模式,可由政府举办,也可依靠社会力量举办。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优化城镇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各县市可将政府举办的部分医院和地处城镇内的卫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转型或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严格准入程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设置规划,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意见,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审批,报州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委会提出意见,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审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招标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居委会、街办或镇政府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意见)。
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县市应高度重视,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确保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加快社区卫生机构的建设步伐。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和设置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配强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
1.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伊宁市要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完善已成立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奎屯市要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完善已建立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八县要在县城所在镇尽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于一级医院转型改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进行规范;对二级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独立设置的要独立设置,中心的收费价格要和原医院区别开来,不能高于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
2.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除了承担公关卫生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外,还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康复工作,须保证必要的医疗设备。各县市要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240号)规定的设备目录,配齐中心和服务站的医疗设备。
3.配齐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要按照自治区编织机构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机编办〔2007〕270号)精神予以配备。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3000名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1名。要整合社区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将在街办(居委会)从事社区防疫、妇幼工作的专干统一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街办(居委会)的计划生育专干也要逐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发挥好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督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围绕以下重点工作,明确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发挥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区卫生便捷价廉的服务。
1.普及社区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对辖区居民进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和防病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帮助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身体普查,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运用档案资料为居民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2.抓好社区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承担辖区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计划免疫和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开展重大传染病和疾病的宣传教育,普及居民防病知识。
3.落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指导老年人进行自我保健。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发放免费避孕药具。
4.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为辖区居民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慢性病维持治疗;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等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方便群众就医。
5.开展社区家庭访视和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提供疾病恢复期康复、残疾康复指导及服务。
(三)支持社区卫生机构的发展
1.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新机编办〔2007〕270号文件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保证全额工资及时到位。
2.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由所在县市政府负责保障。今后在城镇新建和改建的居民区中,按标准(不少于150平方米)预留小区医疗卫生用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3.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员进修、培养。卫技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必须到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启动社区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工作,确保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4.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县级以上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规范转诊流程。对社区卫生机构转来的患者及时接诊,同时将康复期患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5.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基金支付范围,在支付比例上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6.加强药品管理降低药品价格。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管理,逐步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药品质量,提高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占比,降低价格。
(四)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管理。社区卫生承担着“六位一体”的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协调和处理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对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关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模式,实行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为主,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县市卫生局要全面负责社区卫生的业务工作、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应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明确相关部门对社区卫生的业务指导。县市计划生育、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等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着业务指导的职能。各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定期安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估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接受业务部门的指导,努力完成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各县市要参照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服务站的管理和指导职能。中心要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下,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考核、收费价格、药品配送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保结算、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都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把关。
五、加强城镇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社区卫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民生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措施到位,确保州直社区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成立领导机构。州人民政府成立城镇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检查督导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保证社区卫生的经费投入。从今年起,州直各县市财政要按城镇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逐步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财政补助标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将采取购买的方式给予补偿。
(三)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自治区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的落实。牵头研究并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意见。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与社区卫生工作的衔接。
财政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的落实及财务收支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