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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口才机构教学体系(整理2篇)

来源: 时间:2025-08-02 手机浏览

少儿口才机构教学体系范文篇1

[关键词]早期教育;0-3岁;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Withtheagingofthepopulationgradually,andaseriesofproblemssuchaslowerfertilityratesandlaborpopulation,Chinabegantoimplementuniversaltwo-childpolicy.China'sfertilityratewillriseinthenextfewyears.Meanwhile,earlyeducationplaysaveryimportantroleinhumanlife.Therefore,earlyeducationmarketwillfacetheseriouschallenge.Startingwiththecurrentproblemofearlyeducation,thestudyemphasizestheimportanceofperfectearlyeducation,andputsforwardsomeopinionsandsuggestions.

Keywords:earlyeducation,from0to3yearsold,problem,suggestions

一、引言

意大利幼儿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MariaMontessori)认为,“人出生后头3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人整个一生中的任何阶段……如果从生命的变化,生活的适应和对外界的征服以及所取得的成就来看,人的功能在0-3岁这一阶段实际上比3岁以后直到死亡的各个阶段的总和还要大,从这点上来讲,我们可以把这3年看作人的一生。儿童是人生的另一极。”足见人出生的头3年在人一生中的作用何等重要。同时为了应对我国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和逐渐降低的生育率人口问题,以及劳动力人口未来可能出现的下降,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简称“全面二孩”政策)。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得到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预示着我国0-3岁儿童数量在未来数年将面临着一定程度的上升。但我国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研究还存在严重不足,教育体系还不完善,相关教育法规还不健全,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二、我国现有早期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早期教育教学系统不完善

我国目前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目标、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教学系统设置仅局限在3-6岁的儿童,0-3岁的早期教育只是在学前教育教学系统设置里少量体现,仅仅是依附关系,没有独立完善的教学系统,致使合格的早期教育从业人员严重匮乏,无法满足市场对早教人才的需求。

(二)早期教育教学理念不完善

F有早期教育服务存在“看护”和“教育”两者缺乏融合的现象。一部分早期教育机构仅承担婴幼儿父母外出工作时日常看护的工作,另一部分机构则注重对婴幼儿的智力开发和各种能力的培养。不同早期教育机构的目标家庭群体存在差异,这需要完善现有教育体系,恰当融合“看护”和“教育”两者之间的分歧。

(三)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我国目前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明确提及0-3岁婴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导致0-3岁儿童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教育的低投入影响教育的质量。政府的低投入导致社会上现有的早教机构多数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收费昂贵,导致很多家庭难以承受。

(四)缺少早期教育机构评价监督体系

我国现有的早期教育资源匮乏,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早教机构更是零星存在,现有社会上的早教机构多数是以商业性质存在的,非科学的商业性宣传导向泛滥,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3岁前婴幼儿教育主管归属问题仍不明确。目前为止,中央政府部门无明文规定0-3岁婴幼儿教育由教育部门主管,所以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3岁前婴幼儿教育机构的主管部门,一旦发生问题,将会出现无人监管的局面。

(五)缺少资质认定机构及认定政策

中国有句古话叫“三岁看大”,说明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但我国学前教育机构多年来仍局限在3-6岁的研究,对早期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相关早教人才资质认定机构及认定政策,部分早教人员并没有对早期教育有全面的认识,仍将“看护”和“教育”分离,也存在部分早教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的现象。

三、针对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早期教育教学系统的构建

针对现有早期教育教学系统的不完善,各高校应对现有教学系统进行改革,对早期教育教学系统进行不断改革和完善,补充0-3岁儿童早期教育的教育目标,完善教育大纲,课程设置,区分0-3岁与3-6儿童教育的区别,分别建立相关的教育体系,健全教学大纲及课程设置。

(二)加强专业培训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针对当前早期教育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良莠不齐,无资质上岗等现象,应尽快制定出台0-3岁早教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要求。早教从业人员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格的资格准入制度,确立其专业身份,使早教从业人员身份职业化;高校开设婴幼儿早期教育相关专业,健全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制度,加快早教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和速度,培养高质量、专业化的早期教育发展专业服务队伍。

(三)增强政府对早期教育发展的投资力度,建立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

瑞典法律规定瑞典公民有权利了从1岁开始接受早期教育服务,服务由区级政府下辖早期教育机构提供,由国家承担费用的80%,仅向家庭收取部分费用。婴幼儿从1岁起开始接受部分免费的,每周15-50小时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我国现有社会上以营利为目标的早教机构,收费昂贵,导致部分家庭难以承受,改善这种局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可借鉴瑞典相关法规制度,实行中央、省市、地方、家庭四位一体的费用分担机制。保证大部分婴幼儿都能接受到正规的早期教育。

(四)政府完善政策监管制度,制定早期教育政策法规

我国现有早教市场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归咎于监管制度的缺失及政策法规的不健全,因此完善政策监督制度,制定早期教育政策法规是当务之急。美国在早期教育方面开展较早且发展良好,这离不开政府引导建立并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评价监督体系。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就提出0-6岁儿童整体教育计划,于1965年开始了“开端计划”,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婴幼儿从出生就接受教育;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儿童保育法》;1988年美国教育部推出了《平等开端计划》;2002年布什总统正式签署了《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保证了美国早期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些相关政策值得我国借鉴及学习。

(五)明确早期教育归属,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协调部门关系

现在不明_的归属问题导致了谁都可以管,也可以不管的局面。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应尽快明确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工作的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与法规,明确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市场监管、资金投入、收费标准等方面。以法规形式明确相关职能边界,明确主管部门的法律地位,既要纠正各种不作为,也要克服各种乱作为,构建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的管理格局,建立合理有效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实现权力和职能统一、财权和事权统一、审批和监管统一,切实把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四、总结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约有6000万0-3岁婴幼儿,约占全国人口的4.5%。2015年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几年我国0-3岁婴幼儿的数量将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儿童数量的上升,早教市场将面临新的扩展,对早教人才的需求将大幅上涨,对早期教育体系的完善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应根据婴幼儿早期发展特征构建一个“以婴幼儿早期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全面普及的基本方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社会有效资源,鼓励社会健康积极参与,多形式、重科学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明确的早期发展服务思路。

[参考文献]

[1]佘宇、张冰子,等.适宜开端: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08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教育团队/陈学锋,等.强壮开端III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质量工具箱[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01

[3]李玲、杨顺光.“全面二孩”政策与义务教育战略规划[J].教育研究,2016(7)

少儿口才机构教学体系范文篇2

关键词:中小城市;幼儿教师;职业准入

中图分类号:G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2)28-0166-03

一、问题提出

幼儿教师职业准入是对从事幼儿教师职业的人员在资格上的规定,是对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提出的最基本的标准和要求[1]。如果幼儿教师职业准入标准不明确,就会使得一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入这个职业,从而使幼儿教师队伍鱼龙混杂,间接造成学前教育质量的低下。然而,在我国,有关幼儿教师职业准入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根据2000年颁布的《实施办法》及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我国对幼儿教师的入职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①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②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3];③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2];④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2];⑤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2]。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除对幼儿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普通话水平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外,其余规定都较为笼统,也缺乏指向性。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提出,要“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已经开展了幼儿教师职业准入方面的探讨,并且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严格把握将要进入幼儿园工作的人员素质[4]。然而,与大城市不同,中小城市的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其财政投资和人才力量都与大城市无法比拟。但是,在我国,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5],每年有很多幼儿都在中小城市里成长,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够忽视这些中小城市的学前教育发展状况。那么,目前在中小城市中,幼儿教师的职业准入情况如何?本研究从一个中小城市出发,调查了该城市8所幼儿教育机构的职业准入标准,以期望对我国中小城市的职业准入情况管窥蠡测。

二、研究方法

X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市区人口49.81万人,属于典型的中小城市(中小城市是指市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城市[5])。经过前期的预调查与研究设计,我们自己编制了园长访谈提纲,于2011年10月中旬~2011年11月中旬,共对X市8所幼儿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以了解X市幼儿教育机构的职业准入情况。这8所幼儿教育机构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三、研究结果

1.教师资格条件。所有8所幼儿教育机构中,只有公立的幼儿园需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执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该在二级乙等以上)。如果应聘者需要进入正式编制,那么教师资格证必不可少。但是,由于私立幼儿教育机构没有正式编制的名额,公立幼儿教育机构的正式编制名额也十分有限,所以,大多数幼儿教师都是以合同聘任的方式在幼儿教育机构中工作的,甚至在一些私立幼儿园,连合同聘任也省了,只是应聘者和机构负责人口头达成工作的协议。这就使得各幼儿教育机构中,有许多教师都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而且这些教师多是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非专业人员。

2.学历条件。目前,各幼儿教育机构招聘教师的学历起点是高中学历。所有8所幼儿教育机构中,只有一名本科学历的幼儿教师,几乎有30%~40%左右的教师来自该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其他教师均是非专业人员。也就是说,只要应聘者高中毕业,无论他有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专业的训练,都有可能成为该机构的教师。从这点看来,目前我国中小城市幼儿教师的学历水平连国家的基本标准都达不到。

3.身体条件。许多幼儿教育机构的负责人都表示,他们会关注应聘者的身体健康情况,尤其是是否携带传染病。然而,究竟怎样考查应聘者的身体健康情况,多数负责人都支吾不言或顾左右而言他,据笔者私下了解,如果是需要进入正式编制,应聘者就需要出具医院开的身体检查健康证明。而合同聘任的人员和应聘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的人员,一旦面试通过,很少有专门的身体健康检查。

从以上任职条件可以看出,目前中小城市幼儿教育机构的职业准入并没有太过严格的标准。然而,各幼儿教育机构的负责人也期望能够招聘到更专业的人才。那他们期望招聘到怎样的人才呢?

四、讨论和建议

1.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和待遇。目前中小城市幼儿教师的工资较低,只有1000~1500元。这样的待遇很难吸引到优秀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到幼教机构中工作。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对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没有实质性的规定,有研究表明,我国有一半左右的幼儿园教师无法享受公办单位的福利政策[6]。这些不在编的教师不但工资低,养老、医疗、生育也没有相应的福利保障。这种待遇自然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前来从事学前教育,从而导致幼儿教师的数量严重匮乏。

改革这一现象的最根本途径是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只要工资待遇提高,就能招聘到更多合格的人才加入幼儿教师的队伍,这是人才市场的不变规律。中央电视台曾播报:在广州,有一份卖猪肉的工作年薪十万,这份工作吸引了数千名本科生、硕士生前来应聘,其中很多居然是211、985名校的毕业生。但这足以说明,工资待遇对人才流向的影响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想要提高我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质量,就是一句空谈。没有优秀的人才,我们拿什么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2.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准入标准。目前中小城市幼儿教育机构的职业准入标准还有待提高。职业准入作为一种社会屏蔽策略,通过对职业设立门槛限制进入者的资格和人数来保障该职业的市场价值。职业准入制度越严格,说明该职业的专业性越强其重要程度也就越被认可[6]。而目前中小城市的幼儿教育机构中,正在执教的教师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受过专门的学前教育训练的非专业人员。这就使得幼儿教师这个职业“不专业”。“不专业”的职业自然门槛低,工资也不会高。工资不高,就更难吸引专业的人才加入幼儿园教师的队伍,导致幼儿教师数量严重短缺。当幼儿园教师数量尚不能满足需求时,幼儿教育机构又会招聘一些没有经受过专业训练和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6],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美国的经验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21世纪以来,美国不断推进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改革。美国国家未来教育发展委员会提出应该“通过职业准入制度与程序的改革,突出教师新的专业素养的形成”[7](Schlechty,1988)。国家希望培养怎样的教师,希望教师具有哪些专业素养,希望教师成为怎样的教育者,都可借助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与程序来实现。建立起明晰的教师职业准入标准,就可以向众多的教师申请者表明,为获得教师资格,他们必须形成哪些基本的专业素养。这就使得未来教师更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与重点,更能把握自己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与能力,从而提高师资质量。因此,我们应该提高中小城市幼儿教育机构的职业准入标准,以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质量和师资待遇,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城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亮.幼儿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改革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11.

[2]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Z].2000-6-22.

[3]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Z].1990-02-01.

[4]董少校.上海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EB/OL].人民网,http://.cn,2012-05-018.

[5]中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和中国社科院.中小城市绿皮书[Z].2010.

[6]刘黔敏.论幼儿园教师职业地位提升的制约因素——基于社会分层的理论视角[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09,(7、8):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