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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官建议书(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5-12-17 手机浏览

对教官建议书篇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科学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本文来自大秘书网建设的问题,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我想,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委书记都要围绕提高这“五种能力”,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要在建立学习型党委上下功夫

当前,国家和军队建设都处于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的伟大任务,军队努力完成机械化、信息化的双重历史任务,为大学和我们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大好的机遇,同时,也使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大的形势看,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发展要求,对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军事信息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把握好建设什么样的学院,怎样建设学院和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的根本问题,不断推进学院建设步伐。从我们学院看,学院建设形势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去年我在大学基层工作会议上对学院基层建设形势作了分析汇报,困难很多,任务很重。怎么办,迫切需要我们各级党委要充分认清形势,把有利的、不利的因素搞明白,把各种困难和问题理清楚,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定准、定扎实,等等。这些理论和认识上的问题需要我们用科学的理论武器去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把班子建设成一个学习型的领导班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知识经济、知识军事的今天,仅凭过去的知识和经验是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了,必须加强学习,切实增强科学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动性和实践性。因此,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当作一种制度,一种模式,一种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当前,建设学习型党委,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关于学习的方法、内容和要求,院党委都已经作出部署,我们也举办了理论学习读书班。关于下一步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我想,最重要的是要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学以致用,用其所学上求动力,求长进。

一是要联系我党我军建设大局学。要联系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实际,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意义,深入思考如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必须坚持的的指导思想。党委书记在这一点上要更加重视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展的要求,从更高的层面上引导广大官兵的理论学习,把广大官兵学习理论的热情凝聚到党的旗帜下,凝聚到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上来。

二是要联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指示学。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上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指示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问题,提高行动的自觉性,并针对单位和部门实际,找到创造性贯彻上级精神的结合点,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要联系单位工作的主要任务学。做任何工作,都有一个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找出新的办法和措施,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新局面,不学习,工作方法必然老套,没有创意。要想提高工作水平,必然逼着你去学习。也只有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和实践进行理论学习,才能学用相长,提高学习的质量。

四是要联系解决倾向性问题学。矛盾和问题永远不会消亡,是个不断解决的过程,因此,对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的新知识和理论去解决。没有旧理论解决新问题的事,只有用新理论去解决新问题。因此,要及时跟踪前沿,汲取新的理论知识,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基层和广大官兵中新的思想问题和工作中的动态,才能抵制错误的思想观点。

二、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在坚定立场把方向上下功夫

党委书记作为党委集体的“领班人”,处于领航、导向的位置,首要的职责就是要把握正确的方向。也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风险困难的严峻挑战,面对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历史条件,更加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目光,坚定的立场,坚持正确的方向。

一是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委书记在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有“主心骨”,站在党的立场的高度,分清是非,明辩真伪,敏锐地洞察事物的本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因各种干扰而迷茫,不因风险曲折而偏离,不因时间推移而动摇,始终沿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听党的话,跟党走。要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和建设的首位,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我们的根本性建设,也是人民军队的特有优势。

二是要保持正确的思想方向。思想问题是诱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源之一。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基层官兵的思想日趋活跃,如何把全院官兵的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下,把力量凝聚到各项工作和建设上来,需要我们善于把握正确的思想导向,把广大官兵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特别对我们新组建单位来说,又面临进一步的调整改革,基层官兵的思想更加活跃,如何做到凝聚人心,统一思想,齐心合力搞建设,任务也十分艰巨,希望大家在统一思想和意志的工作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另一方面,学院点多、线长、面广,干教分散居住,机关又小。如何保证思想稳定和安全稳定,对大家一说,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切实负起责来,认真落实好学院开展的思想情况分析预测工作,把官兵的思想情况摸准,把对策想到前,把防范和疏导工作做在前。当官兵中出现一般性的思想问题时,就要想到它可能引发的政治性问题或可能引发的违法乱纪行为;当歪风邪气刚刚“露头”时,就要充分估计到它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当“”和一些敌对势力进行活动时,立场更不能有丝毫的动摇,态度不能有丝毫的模糊,行动不能有丝毫的迟疑。

三是要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好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学院,怎样建设学院的问题。学院已经确立了“质量立院、特色兴院”的办院方略,正在启动学院“打基础、上台阶”工程。党委书记要围绕学院发展方向,谋划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方向。理学院是新生事物,单位类型多,差异大,特殊性多,如何在学院的大局下开展工作,提高单位建设的水平,是考验党委书记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不能一味地强调本单位的特殊性,只顾本单位利益,不服从全局利益。要在全局利益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我们学院的发展方向才能不偏离,才能不走歪路。

三、提高驾驭学院建设的能力,要在围绕中心抓大事上下功夫

学院建设千头万绪,党委领导最根本的是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抓好大事。党委书记作为党委工作的主持者和负责人,必须有全局意识和运筹能力,正象我们这次座谈会上有的书记同志介绍的那样,心中始终装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中心任务,立足本单位实际,坚持党委议教,加强教学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迈出了大步子,成绩很喜人。我想作为党委书记在围绕中心抓大事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想大事而不是等大事。党委书记要经常地、主动地思考大事。大事是客观存在的,关键看你有没有发现能力和判断能力。只有主动地去想才能预见将要到来的大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如果一味地等待观望,被动应付,大事临头的时候,计划性肯定不强,主动性肯定不够,决策部署肯定不够周密,工作怎么能取得成效呢!因此,作为“班长”,要主动联系单位实际,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意图,多想想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多想想单位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多想想所属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分析梳理,努力做到全局在胸,想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为党委集体决策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要议大事而不是定大事。党委领导和决策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议大事。书记在议大事的过程中担负着“双重角色”:一方面,书记普通委员享有同等的议事权利;另一方面,书记作为党委议事的主持人,又担负着特殊的责任。书记的双重角色决定了书记在议大事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委员的意见,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强加于人,与其他委员享有平等的议事权利。同时,作为党委会的主持人,要严格遵守议事程序和规则,把好议题关,分清大事与小事,重点与一般,把握轻重缓急,不能把容易通过的就上会,不容易通过的就不上会;要把好讨论关,积极引导一班人围绕议题展开建设性的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把议题议透;要把好决定关,要善于把大家的意见集中和概括起来,真正形成代表集体意志的方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是要抓大事而不仅仅是布置大事。书记不能只练会上功夫、嘴上的功夫,要有抓落实的真本事。对党委决策部署的大事,要通过不同方法了解抓落实的过程,亲自掌握落实的情况,同时,也可通过抓大事,了解部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大事,不仅要抓,而且要紧抓,抓而不紧等于不抓。现在有的单位,口号提了很多,点子也很多,但抓落实的能力就是不行,有时一项工作一拖再拖,拖久了,等于没有落实。特别是我们学院党委已经作出不少决策部署,提出建设性方略,需要大家结合单位实际扑下身子抓好落实。

四、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在按章办事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党委工作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如何当好“班长”,里面有很多学问。但最重要的要抓好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刚才,大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贯彻“十六字方针”的体会,总结了不少成功的做法。总的看,学院组建以来,各单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规范的,有力的,促进了党委自身建设的提高和单位全面建设水平的提高。各单位党委成立后,在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和自身建设措施的同时,认真研究新的运行机制下单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工作和建设基本正规有序。基础部、数理系、社科部、研究所等教学单位都制定了教学管理、教学检查、听查课等一系列教学和科学管理制度。学员旅(大队)都制定了训练工作组织与管理,经常性思想工作制度和行管工作制度。这些对学院的开局起步打好基础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在有些单位,制度制定了不少,但落实不够有力,有的成了一纸空文,束之高阁。因此,作为党委书记首先要增强“法规”意识,认真清理一下所在单位到底制定了哪些规章制度,从党委自身建设措施,到一系列规章制度,再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一下,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健全的,健全。既定下来了,就要认真执行。其次,要加强检查督促。书记要分清轻重缓急,对涉及全局和长远的制度措施,要集中精力去抓,对落实过程中的不容易落实的制度措施,要重点督促和指导。

五、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要在搞好协调凝聚人心上下功夫

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对军队党的建设来说,主要是围绕工作全局,调动班子成员和各级的积极性,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确保人员的思想统一和人心凝聚,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因此,对党委书记来说,能否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人心凝聚起来是一项基本功。必须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对教官建议书篇2

关键词:上海格致书院;创办;性质;特点;影响

一、上海格致书院的创办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出现了洋务运动,由于这一目标是“师夷长技以自强”,因而西学比以前显得更加重要,在这种形势下,中国的书院教育也开始了从封建教育中蜕变,迈入近代化的历程。于是,一些热心于文化教育事业的西方官员、传教士和中国的有识之士,便萌发了创建科技学校的念头。因此,书院的支持者、所有者、管理者中就有许多人都是洋务官员、富商和学者,可以这样说:格致书院就是为洋务运动提供急需人才而创办的。1873年3月,麦华佗首先倡议在上海集资创办一所专供华人学习科学技术的学院,并于次年由“无锡徐寿暨英国傅兰雅兴起,禀准南北洋大臣,邀集中西绅商捐资建设,光绪元年1875落成”。从其倡议筹建到停办,历时达40年之久。

二、性质

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侵略的加剧,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之前中国进步知识分子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当做是奋斗的理想,但此时,他们逐渐认识到: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就必须开辟另外一条道路,用来唤醒和改造民众。也进一步认识到:通过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用科学的精神挽救当时衰退的形势。这也体现了当时部分知识分子“科学救国”“科学兴国”的理想。

上海格致书院是当时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书院,也是当时传播西学,特别是科学技术的重要基地。所以说其性质为中西兼容,官民合办。因为它是由外国人倡议,中国人参与的,还有中国官员支持,教学内容以西学为主,管理是由中外人士共同商定的。

三、特点

上海格致书院之所以能经历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与其自身的特点是有关的,其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办学目的

上海格致书院不同于旧式书院、洋务学堂和教会学校,旧式书院重在培养科举人才,洋务学堂和教会学校重在传播西学。而上海格致书院不是一个官办的教育机构,它的经费完全由自己筹集,教师可以是精通西洋之学的学者,教学内容可以不教授儒家经典,主要是引进西学和培养科技人才。如,当时书院刚建成后,徐寿亲自制定的格致书院章程六条,其中就明确阐明了格致书院的办学宗旨和方针:“转考格致,毫不涉及传教。”由此可见,上海格致书院的创立,既不是为了培养科举人才,也不是为了培养基督教徒,而是为了培养通晓西学的实用性人才。

2.办学主体

大部分清代的旧式书院都是官办的,或者是在政府的勒令和倡议下由地方士绅捐钱兴办的,而上海格致书院却是由外国官员倡议下,中国和西方各界人士捐钱创办的。创办人麦华佗、傅兰雅等人的社会身份是不同的,有的是官绅,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学者,还有的是传教士。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引进中国。

3.考课方式

为了进一步扩大格致书院的影响,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参与其中,书院的管理者创立了考课制度,这不同于旧式书院每年按季进行的诗赋和时文的考试,它是一种把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与探讨国内外实际问题相结合的一种考课制度,贯彻了当时最盛行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这种考课制度要求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一门一门地逐步研修,并接受定期的考核,目的是“务求有裨实用,冀求远大之才”。考课的过程一般是这样的:由专门的人士拟定题目,参与考课的学生要围绕该题目展开自己的讨论,他们可以直抒己见,针砭现实,写成后交给专门人士进行评阅。当然考课题目的设计要根据现实来拟定,如,李鸿章、曾国荃等主张兴办洋务事务的有识之士就曾参加过命题,他们的命题主要都是围绕近代的科技,这使青年学生能更好地了解西方。

总之,上海格致书院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一座崭新的丰碑,它在办学目的、办学主体、办学经费和考课方式上体现出来的特点是中国旧式书院所没有的。

四、影响

上海格致书院在很多方面都超过旧式的书院,它不仅对上海的各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当时的中国也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格致书院作为一个学习西方科技知识的窗口,对当时的读书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培养了一批新式的知识分子,他们注重学习近代科学技术知识,关注社会现实,心系民族危机。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的出现,就像给衰弱的中国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他们中有曾经获得过超等奖的叶瀚,他在甲午战争后与谭嗣同、汪康年等人讨论变法的事情,主张仿照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他们中有参与创办《新学报》的赵元益,还有《经世报》的编辑瞿昂来。所以可以说上海格致书院是造就新式人才的摇篮。

对教官建议书篇3

学者漆侠先生认为,学田是两宋发展起来的国家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态。笔者以为从所有制形态角度研究官学田权属是一件颇为困难之事。笔者赞同学者邓建鹏教授的观点,同样认为,以私有制与所有权这对命题定性古代中国土地权利的整体状态,可能会导致对历史上许多问题的解释前后矛盾。因此本文中并没有从公有、私有的角度确定学田的权属,而是运用古代典籍中原本对土地的权属分类,官、民之分作为确定学田权属的标准。

(一)官学田的起源定型过程

一种说法以为,早在南唐时起就有了关于学田的相关记载,学田作为政府赡学的一种特殊方式始于南唐的东佳书堂,或称陈氏书堂。史料记载,南唐开宝二年(969年)(陈兖)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东佳,因胜据奇,是卜是筑,为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但是,如果我们细致地阅读这段历史记载就能推测出,此处的田二十顷为游学之资,应该是陈兖为其家族设立的学堂投资校舍、捐赠书籍、购买田产,而并非中央朝廷或地方官府出面拨款给官办学校。大名鼎鼎的南唐后主李煜曾割善田数十顷,岁取其租廪给之,说的是朝廷赐给学校田地后把每年的田租作为学校的经费使用,倒是有了官学田的意味。对学田概念的模糊,导致其性质不明,也导致其起源时间确定的不一致。

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官学田,作为一种稳定的教育经费制度的形成则始于宋代,并认为,宋代最早的官学田为兖州学田。《长编》记载,真宗乾兴元年(1022年),判国子监孙奭在兖州离任时上书说,兖州的学生不止数百人,虽然他常常用自己的俸禄补贴教育经费,但仍然入不敷出。恳请皇上能在他离任后任命他推荐的人选来此讲学并能给他们特迁一官,令于兖州讲书,仍给田十顷,以为学粮的支持,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其后,兖州周边的州郡纷纷效仿,诸旁郡多愿立学者,诏悉可之,稍增赐之田如兖州。在《宋会要辑稿》、《九朝编年备要》、《文献通考》、《宋史》等古代文献中对此事均有相关记载,表述方式虽不尽相同,但都表达了宋代官学田制度始于宋代真宗乾兴元年赐兖州学田的意思。之后宋朝中央多次赐田给府学、州学。仁宗朝学田规模为国子监最高赐田50顷,府学10顷,州学一般为5顷,从《长编》有关记载看,宋仁宗一朝约30多个州学,得到了朝廷的赐田。仁宗天圣年间(1023年-1032年)给江宁府学田十顷,从张士逊之请也。天圣七年(1029年)对于新建的建康府学朝廷给田十顷,赐书一监。

明道、景祐年间,朝廷又多次下诏设立学校,州郡的学校都得到了朝廷赏赐的田地和书籍,就这样学校相继兴盛起来宋仁宗宝元、康定年间朝廷多次赐地方学田,最多的一次为赐吴兴州学50顷,青州州学30顷。中央的教育机构国子监被赐学田始于康定元年(1040年),赐国子监学田五十顷庆历初,朝廷赐中央太学学田,拨田二百余顷,房缗六七千,可供200学员就学;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因太学规模的扩大,朝廷又赐学田,诏以玉清贻应宫田二十二顷赐国子监,第二年再次以上清宫田园、邸店,赐国子监。神宗朝,作为王安石变法的一部分,官学田规模与相关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下诏各郡建立学馆,设立专门学官并拨付田土。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下诏诸路的转运司,给地方官学田拨土地十顷以作学粮,其原有的学田不足该数量的,要补足;超出部分自留于学校不变。这说明神宗朝相对仁宗朝赐学田的地域范围大大增加。宋之后,宋时形成的官学田制度为元明清各朝所承继。

二、官学田使用收益中的权责关系

宋代之后的大量官学田成为教育发展的基础,学田使用收益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自然成为朝廷非常重视的环节。从宋代开始伴随着官学田的大规模发展,宋元明清各个朝廷也在不断探索学田管理模式,以便高效地发挥官学田制度本身的作用和价值。在官学田的审批划拨、日常使用管理以及学田官员离任审计过程中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制。同时为了减轻学校的负担,官府对官学田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而且在官学田的使用收益过程中显现出相对稳定平等的租佃契约关系。

(一)官学田的审批监管制度

宋元的官学田以政府所赐学田为主,当地方教育的发展需要经费支持时,地方政府首先要打报告上奏朝廷请赐学田,朝廷也会根据各地的具体社会经济文化等需要给以不同程度的支持。这里一个重要的环节便是学田的获得必须得到朝廷批准,因为这部分土地属于官田,朝廷对其拥有所有权。奏请得到朝廷批复后,则交付屯田司办理各种手续。宋之后的屯田司的主要职能是掌管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的政令以及这些田土的租入、耕作养护、水利兴修、经费管理等事,此时中央朝廷控制着官学田的审批权。随着官学田规模的扩大,朝廷将学田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各路,如徽宗崇宁年间(1102年-1106年),朝廷对地方各路下诏,将属于官府的折纳、抵当、户绝等种类的田产,招人添租争佃(类似现在的招投标过程),充助学费,而且免纳夏秋二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学田审批权由中央到地方的下移,对学田审批权的放松是官学田和官学教育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客观需要。地方教育经费(以学田地租为主)的日常管理由相关地方教育主管官吏负责,提举学事司由中央委派到地方进行教育管理,它直接对朝廷负责。因此可以说,朝廷和政府拥有学田管理权和置办权。这样的程序意在使学田的日常管理也掌控在朝廷手中,从宏观上控制官学田经费的支配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中央财权。其具体法律规制包括:其一,州县学置籍入册。仁宗景祐年间(1034年-1038年),张方平知睦州时曾奏请朝廷拨学田十顷,并建议选官以领其教职,置籍以会其物费。

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舍宇之数、费用之多寡、田业之顷亩,载之图籍,掌在有司。其二,刊刻学田碑石以记载,学校拥有田地后,政府常常会以石碑的形式昭示学田的正当来源(包括恩赐、官拨、购买、捐献等)并详载学田的位置、面积、四至、佃额,这可以起到明确其权属的作用。在宋代土地权属转换频繁、学田管理漏洞较多的情况下,以公堂石刻方式确认学田的来源、权属及免税权利等,是地方官所认可的一种制度范式。在绍定六年(1233年)所刻《平江府增置常熟县学新田记》碑中,平江府明示常熟知县,立便督促主学众职事,将已交管本府官会三十贯文添置养士田亩,遵从台判刻石,限七日取已刻记碑石纳本府了办状申,不得有违。在绍定元年(1228年)《给复学田公牒》等碑文中也可看到,载之砧基,刊之石刻似已经成为江南地方学田管理和制度建设的一种常态。

其主要作用在于步亩之广袤,税赋之重轻,暨佃户之姓名,租课之多寡,咸刊诸石,以传不泯。其三,加强对学田的管理力度,额外增加学校经费管理人员的配置。大观二年(1108年)十一月八日魏宪言:欲乞学房廊多处,许依州县法,召募库子一名,专行收纳;其或少处,亦乞权令本州库子兼管。诏不限钱多寡,并置一名。多者仍置专副主管。也就是说,学校无论经费多少,并置一名专门官员负责管理,而且学费多者置专副主管,在人员设置上加强了对经费的管理。其四,有资料显示,学官接受民间捐赠土地,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经过有关机构批准。例如,宋代判词集《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判官方秋崖在《学官不当私受民献》中写道:未闻学官受民所献,而不经有司者也。以师儒之官,而行有司之事,以礼义之地,而受献纳之田,盍亦自反矣。可见,对官学田的经营管理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事务,学校有专门机构掌管地租钱粮。辽、金、元时期的教育经济政策思想主要因袭前代,官学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付的学田和钱粮,更加强了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元代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制定了严密的制度以保证教育经费的专款专用。如至元二十年(1283年)年中书省议定,学田所收钱粮,由所在官司明置簿籍,依数收贮,遇有开支,学官申报有学,以便教养,学田收入的钱粮,一般用于春秋释奠、修葺校舍和赡养生员,不许挪作他用。

地方官学的钱粮之事具体由儒学提举司负责,对于学田有以熟为荒、减额征租或巧立名目冒支的,提调官将严加追究。同年,天下州县并置学,州置教授二员,县亦置小学。州给常平或系省田宅充养士费,县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钱。清代也有类似的记载,明确规定各州县学校的学田多由官府为之经营管理,由县府的教谕、训导二员按册收租;然后,教谕和训导将租(钱或物)送交学宪,要求对于实际征收的田租和开销数目作为公产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编制。官员离任之时有离任交接审计,学校的资产尤其是学田钱粮等重要物资都要登记成册,交给接管官员,继任官员也都要核查帐簿中各项钱粮学田等各项。核对清楚无误后,交由其对应的地方官如府、州、县行政官员核查,查明无误后,再次上报上级督、抚、学臣各级备案。清代乾隆六年(1741年)朝廷议准:各学正、副教官离任时,均照州县之例,将从前奉到颁布存贮书籍、器物,并一切经手学田租谷之项,造册出结,交与按任之人,核明接受。造册出结,由该府、州、县察明,加结详司,转送督、府、学臣各衙门存案。

对教官建议书篇4

同志们:

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长春中院、九台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活动的精神。进一步将“落实公开承诺”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经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学习任长霞、做人民满意好法官活动。

一、开展好向任长霞学习、做人民满意好法官活动

一是我们要从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学任长霞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学习任长霞、作人民好法官活动是法院审判工作尽快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是准确把握任长霞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解决法院和法官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学习任长霞、做人民好法官”活动,必须对任长霞的事迹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学习重点,力争通过学习任长霞,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审判水平、审判作风、精神状态有较大的改善。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该像她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有行动,有作为,解决理想信念淡薄、政治思想建设薄弱等问题,把具体工作与为党争光、为人民服务紧密联系起来,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好各类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自己的审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各庭室科队、特别是业务庭,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从思想到行动上都重视起来,立足法院实际,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广大法官及工作人员要自警自励,以任长霞为榜样,尽快在全院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第一要加强教育,组织全体法官深入学习任长霞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等上级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我院的《关于学习任长霞活动方案》,抓好活动每一个环节的进行。第二要搞好结合,将学习任长霞先进事迹与正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结合起来。要把学习任长霞与学习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第三要求实效,各庭室科队要组织审判人员在司法程序、司法作风、司法方式和司法效果上,以任长霞的先进事迹为榜样,对照检查是否真正落实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寻找差距和不足。切实解决群众意见较大的审判作风和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法官的社会交往、业外活动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查找是否存在行为不检点、不廉洁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负责任地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答,真正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二、关于我院被《新文化报》报道的教训

月日、月日《新文化报》连续报道了我院个别法官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素质不高等问题,此事引起了本院党组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可以说,这些问题过去是普遍存在的,这与我们的工作性质及个人素质有着一定的联系,今天我们向任长霞学习教育活动,就是要吸取教训,通过各单位查摆,统一一下全院的看法,同时也是一次集体教育,是加强法官队伍管理、提高整体素质的需要。我认为对我院被媒体报道事件,我们应吸取以下教训:

教训之一,要正确认识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几年来,我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各种教育活动,把宗旨放在“司法为民”上,也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但在部分审判干部中,特权思想还是没有根除,出现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关键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是人民法官,是公仆,却把自己摆在了主人的位置上,想权力想得多,想义务想得少,受不得委屈。形象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不强,说话办事,不能从法院的形象出发,从维护大局的角度出发,依法办事。反映在作风上的问题,如果这次我们法官没有骂人,可能对事情的性质就会另有定性。现在在案件上存在问题,还有补救的办法,但在作风上出现问题,特别是“七条禁令、八个严禁”之后,谁触到了这个高压线,只能由你自己承担责任。我们在作风上必须加以改进。

教训之二,要学会运用法律赋予的措施解决矛盾。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客观分析,是当事人有意挑起矛盾,冲击法庭,严重地干扰了法庭秩序,甚至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条款,而对这样的突发事件,我们如何处理,在法院我们是执法单位,只有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对不法行为依法制裁,才能掌握主动权。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办案,对审判干部和法院就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教训之三,要正确的对待媒体的监督。媒体对法院工作监督,是法院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我们一直在讲,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媒体对我院的报道绝大多数是正面报道,这次我们面临了新闻媒体对我们审判作风的报道,由于我们对媒体监督的认识不足,导致了对此事处理的不够妥善。在第一次被采访之后,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以致采访领导被拒绝,导致媒体不仅对审判作风有看法,对我们的接待作风也不满意,使对我院不利的报道程度加大了。在第一次报道之后,大部分人从法院的荣誉出发,对媒体产生了对抗情绪,处理问题不够冷静,从而导致了第二次被报道。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认识到媒体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促进,尽管有些失实,但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工作中有过失,近几天来,全院的审判人员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紧张起来,都在查找审判作风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这也体现了我院干部同心同德、同舟共济的品德,对这次媒体爆光,只要我们能正确认识,我们的工作会不断得到社会认可。

教训之四,在法院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我院被《新文化报》报道后,党组连续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通过反思,认为我们在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一是对干警管理不到位。我们之所以能存在审判作风问题,证明我们平时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干警进行的形象意识教育、大局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依法办事意识教育还没有到位,尽管每年都开展各种教育,但教育活动留于形式,没有切实起到作用,导致审判干部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存在特权思想或违法违纪现象。二是领导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干警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我作为九台法院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平时管理教育的不够,工作抓得不实,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死角死面,应发现应解决的问题没能解决,我应负责。但深刻反思,班子成员也存在软的问题,对发生的问题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也存在。我们每年都清理超审限,清理卷宗归档等,前些时间还在搞,问题发现没有?都是由副院长专门负责的,工作年年搞,问题查不实,足以说明我们的工作缺乏一种务实的精神,遇到问题绕着走,处理问题抓不住实质,怕得罪人,不敢抓、不敢管。三是首办责任制没有落实。仅就我院被《新文化报》报道一事,当时记者对庭里和院级领导进行了采访,都是能推就推,对工作不负责任。做为一级领导,首次接待就有责任把问题处理好。再有,不能及时稳定局面,处理好问题,没有大局观念,及时报告,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不会这么被动,所以,无论是从首办责任制的角度还是领导责任制的角度,我们的领导都是有责任的,都应该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承担起责任。版权所有

三、我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第一,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

作风问题是法官的声誉,关系到法院和法官的生死存亡。法官应是社会群体中一个模范的形象人。因为我们是调解社会诸多矛盾的终端,也就是人民群众最值得信赖的最后一道屏障,所以做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很高的法理素质,更应具有一定的道德素质。在作风建设上我们还存在以下问题必须立刻改进:一是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部分同志存在着生、冷、横、硬问题,其表现是:答复当事人没耐心,语言生硬粗鲁,“我就这么办了,你愿找谁找谁去。”有的在接待当事人时,没等当事人急,他先急了。有的人成天大大呼呼,什么都不在呼,致使群众无法接受;二是存在着横、漏、推、拖、浮的问题。“横”即态度蛮横,在审判工作上表现为判决书不讲具体道理,语言表述过于简单化,对当事人也不讲道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漏”即泄漏审判机密。合议庭还没合议,先把个人意见告诉了当事人,合议庭刚合议完就把裁决结果告诉了当事人,甚至会还没开完,当事人连谁说什么都知道了;“推”即应该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别人,有时只要权力不要责任,本应自己管的事,你踢给我,我踢给你;“拖”即拖延下判,拖延执行,搞的当事人精疲力尽,怨声载道。存在拖的问题,一方面是有向当事人卡要的倾向,不给好处不办事,拖起来看。一方面是双方都给好处了,左右为难就是拖;“浮”即作风漂浮不实际、不扎实,答复问题含含糊糊,解决问题拖泥带水,贯彻党组决议不坚决,有肠梗阻现象。三是在日常工作中一些人纪律松驰,自由散漫,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喝酒,走庭串室吵吵闹闹,影响正常办公秩序,院里的集体活动缺席现象严重,逐级请假坚持不够。有的人无缘无故多长时间不上班,也不请假,在院里造成了极度坏的影响。

所谓作风问题,是人们在工作或者生活上一贯表现的态度和作法,往往是一定的思想观念、思维理念和道德信念在行动上的反映,以上所表现的问题,其根本就是“为谁执法”的问题,只要我们摆正位置,真正树立百姓意识,依法办案,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

版权所有第二,要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袒、不拖不卡、维护法官的尊严。

之所以群众对我们个别法官不满意,就是在某些案件上出现判决不公,庭审时偏袒一方,阻碍另一方当事人讲话,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有的同志审限意识不强,拖延办案,无故增加当事人诉累;故意拖案,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造成的。还有一部分因素是在接待当事人中造成的,解答问题没耐性,出言不逊,生、冷、横、硬、骂;还有的给当事人出谋划策,致使我院案件上诉率居高不下;还有的泄露审判机密,泄露执行机密,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还有的是干警的行为举止造成的,说话大大乎乎,着装不整、举止不端,当事人反响很大;还有在收费、罚款上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由于超标准收费,超额度罚款,使部分当事人到处找、到处告,闹的沸沸扬扬。另外,在公正执法上,我们还应把握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现代司法制度中,程序被理解为法院解决各类纠纷的制度性过程,纠纷解决过程的公正与否决定着实体处理结果被当事人认同与服从的程度,因此,程序公正较之实体公正,更能影响、左右着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接受程度。按着这种现代司法理想,我们的法官应当注重于程序上的“真”,而不应当片面追求实体上的“真”。程序的公开性和公平性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不可少缺的途径,只要程序适用公正,不偏不倚,尽管当事人对与其诉讼期望不尽一致的实体,判决结果也是可以接受的,这就是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的司法理想的本质区别,也是我们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入世后,特别是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改革中,各种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市场主体经济纠纷上的诉求,必然要上升到法律上的诉求,并深刻影响法院的司法实践,法院的审判工作,法官的思维方式,都必须随之更新。同时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不是谁嘴大,谁嘴小的问题,如果没有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你就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来。分析我院几年来错案责任追究,一共追究了次总计研究了件有问题的案件,存在违法审判问题的件适用法律不当的有件,占%;由于计算方式及计算数额上出现问题的有件,占%,在实体上出现故意或%以上条款被上级法院改判的有件占%。从近几年来,监督委员会对卷宗评查看,存在问题的卷宗占,主要问题是:在立案方面,存在用圆珠笔书写诉状或其它材料无当事人身份证明的,未严格执行流程管理规则,卷宗内无案件流程表的,排期管理卡无内容或填写不全,未严格执行立案程序,卷宗内无立案审批表,委托人参加诉讼,卷宗内无委托手续,卷宗内无应诉通知书,案件受理费与判决书收取不符的诉状打印件当事人未签字或法人单位未加盖公章;在证据方面,存在债务案卷宗无欠条,执行依据未用原件,证据用复印件无核对签字或情况说明,离婚案件无婚姻关系证明;在缺席审判方面,存在缺席审理或执行无证据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问题;在笔录方面,存在庭审(合议)笔录无审书人员签字,卷宗内无合议庭评议笔录,无执行笔录或执行笔录不全,审判、执行笔录填写不完整,合议庭或庭审笔录签字不规范,无被执行人异议证明而按异议中止执行等问题;在法律文书签发方面,存在判决书无庭长、院长签字,解除扣押裁定无领导签字,调解书无庭长签发,裁定书未经科长、院长签字等问题;在法律文书规范方面,存在撤诉书不规范,撤诉案无裁定书,卷宗内无调解书,公告无日期,主管院长签发判决时有变更内容的建议,办案人落实后忽视了改写原本,造成正本与原本不一致等问题;在审判、送达文书方面,存在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无送达回证,代收人未在代收人栏中签名,送达证无被告签名,送达文书填写不全,判决书送达程序有问题等问题;在强制执行手续方面,存在无强制措施审批表,强制执行审批表无主管院长签字,解除拘留回执未装卷等问题;在暂缓、中止执行方面,存在暂缓执行无书面证明或主管院长签字,中止执行无裁定书或书面证明中止理由,中止执行无院长签字,无恢复执行材料等问题;在卷宗完整方面,存在无结案报告,卷宗封面一审结果未填判决结果,卷宗装订顺序不一致,卷面与卷内内容不符,执行款收支不规范,未写结案方式,结案报告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判决书与开庭笔录适用程序不一致,未完全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少年刑事审判程序审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法学理论功底不深,自身素质不高所造成的。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还应注意庭审调查层次不清;开庭不正规;归纳提炼案件争议的焦点不够;用语不准确,不规范;不善于依据案件的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制作缺乏逻辑性、说理性;卷宗材料缺东少西,不按时结案,卷宗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第四,要增强法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

由于国家体制由人制社会逐步向法制社会的过度,社会上的诸多矛盾都要集中到法律上去解决,这样我们每名法官都肩负着审理案件和发展经济打击犯罪的双重重担,尤其是我国加入后,我国的法律正在与国际接轨,这样法官队伍建设的问题已摆到了我们的重要议事日程,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责任心、使命感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几年来也是在变换着各种招法来解决法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问题。确定法官等级,实行法官单独序列;确定中央政法专项行政编,逐级专业及文化培训;三年教育整顿、清理清退、机构改革、行业作风大讨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又发表了法官定额制度管理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要将法官分类成审判人员和助理性审判人员,这样将大大的减少审判人员的额度,也将会使审判人员从一些准备性的审判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专心研究审判工作,从而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最高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在现有编制内对全国各级法院合理确定法官员额。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

全国现有法官多万人。对法官定额,是将真正符合条件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现有的法官中一些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实行法官定额制度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除了保障法官的职业权力外,还将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此外,逐步提高法官待遇,保障法官的职业收入。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配套措施,法官助理制度在全国大部分法院推行、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设立法官助理,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对教官建议书篇5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区检察院确立了以“健全机制,多措并举,整体联动,标本兼治”为目标的一体化预防思维和预防模式,以项目化形式来推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该院公诉科还获得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一、寓防于法、完善机制,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在检察机关办理批捕、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案件占10%。为了使该类案件办理更有针对性,今年3月,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选派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的干警到该科工作,并从中摸索构建了“捕、诉、防”一体的办案机制。

检察机关恰当使用不捕、不诉或量刑建议等,使未成年人的挽救工作驶入新的阶段。例如去年5月,检察院接到一个关于一名初一辍学的学生沈某伙同他人抢动自行车而被捕入狱的案子。案情并不复杂,检察官发现沈某是第一次犯事,而且当时的确是一时糊涂。经过检委会讨论,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学生作出相对不诉的处理决定。与此同时,对这名孩子的回记考察和跟踪帮教育工作也由此正式展开。

检察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坚持以书信、电话等形式与沈某及其父母保持联系,教导他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在随后的回访中,检察官欣喜地发现沈某开始帮父母做家务了。接着,检察官了解到他有读书的念头。于是,检察官与沈某以前的学校领导进行了沟通,为他创造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去年9月,沈某顺利入学,开学后,他主动打电话给检察官,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关心、爱护他的人。

二、寓防于情、用心感化,大力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17岁的小李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父母深感失望,从,!

渴望亲情未果,小李在狱中心情抑郁,一度对监所管理产生了抵触。驻省未管所检察室主任郑丹红了解情况后,特意赶到小李家,耐心地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去年中秋节,父母和小李团圆,一家人唏嘘不已,而这次亲情的“洗礼”也让小李重新恢复改造的信心,之后因表现良好提前获释。

事实上,为未成年犯与家庭(来源:文秘站)之间建桥搭梁是检察官们经常做的工作。他们深深地体会到,每个未成年犯,在被羁押期间最渴望的就是亲情,亲情感化是最好的教育,其中,“新情会见”制度可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驻未管所的检察官,为了能使未成年服刑人员在关押期间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也同时使帮教维权工作延伸至管教场所,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里,检察官和看守所管教和服刑青少年及其家属一起座谈已成为一种惯例。

此外,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区检察院围绕审查批捕、审查、出诞支持公诉等各个诉讼环节,寓“防”于“查”,以“查”促“防”。干警在办理中充分利用提审、发表公诉词、开庭审理、送达“告诫书”等各个时机宣讲法律规定,警示刑事后果;剖析犯罪根源,帮助认识社会危害性,进行思想转化。另外还充分运用“检察官寄语”和检察建议这两种不同的建议形式,对未成年犯和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容易造成违法犯罪的社会扭转开展预防工作。

三、寓防于教、立体治本,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预防预防,其本在哪儿?对于青少年犯罪预防而言,只有通过不断灌输法治理念,大力加强法治宣传,预防于教,才是预防的最佳对策。检察机关结合“法治”建设和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当前全区青少年犯罪特点,采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真实案例,通过讲座、图片展、检察官接待日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通过多年的摸索,目前,“送法进社区”活动已初具规模,并已成为检察院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思想建设的重要基地。区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在校生犯罪呈上升趋势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给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并将该项活动和学校法制教育紧密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近年来,共开设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课5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数万余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教师和学生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