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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5-12-21 手机浏览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篇1

支队:

自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工作以来,我大队对全县14个行业领域开展摸底排查,主要存在以下九类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结合我县在转变发展模式、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带来的消防安全新问题进行分析,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点进行调研,针对重点消防安全风险点提出相应的措施。现将我县主要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汇报如下:

一、火灾风险点

1、居(村)民住宅社区。居(村)民住宅历来是亡人火灾高发区域,消防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其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是致灾主因。以2019年为例,我县全年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住宅火灾118起,占居民住宅火灾总数77.7%。特别是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旧电器“超期服役”、冬季取暖等问题,在农村老式民宅、老旧小区中尤为突出。(2)消防通道堵塞严重。根据前期排查,社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尤为严重,楼道内杂物和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且该类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即使加以整治,往往容易反弹回潮。(3)消防设施缺损。居民小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缺失、损坏严重,发生火灾后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造成火势蔓延人员伤亡等严重影响。(4)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巨大。集中充电桩建设进度缓慢,利用率不高,违规停放治理力度不强。(5)中控室利用率较弱。经过多次整治和培训,部分单位依然存在中控室值班人员不足或未持证上岗以及自动消防设施利用率不高等现象。

2、商贸市场。全县规模以上的商贸市场有20个,以贝州市场为例,涉及鞋帽服装、农副产品、五金建材等各个类别,内部可燃物多、用电设备负荷大、电气线路敷设乱,部分人员白天经营、晚上则住宿其中,发生火灾后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且因管理不善易扩散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当前该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历史遗留问题:(1)未审先建留有隐患。该建筑群属于98年前建筑,虽经多次修缮,但依然存在存在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等先天性火灾隐患。(2)“三合一”问题多发。受制于周边条件、生活成本等因素,市场内生活、经营、存储“三合一”问题突出。(3)消防设施缺损。市场内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维护保养不够,缺损现象严重。加之市场产权及承租关系复杂,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改造必须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在无法达成共识情况下,消防安全投入难以保障。

3、教育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我县教育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虽然2018年初,我县政府就下制定并下发了《我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一直未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多数教育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依然存在无证经营、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数量不足或配备不到位以及教师、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四个能力”不足等现状。

4、养老机构。我县共有10家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改建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部分养老机构由老旧居民住宅改建而成,建筑设施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防火间距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维护不当,消防通道被挤占且宽度不足。部分养老机构属于“无证运行”,但因人员安置难等原因,关停、清人等措施无法落实。(2)内部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养老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护理员以下岗职工、农村人员居多,年龄结构偏老龄化,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和帮助老人逃生自救的作用有限。

5、劳动密集型企业。我县辖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已由大队掌握,经督促整改,已经具备一定的自查自纠和自防自救能力。很多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规模小,防火意识差,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追求最大经济利润,在车间内放满机器、原料和产品,车间的角落、夹层内设置员工宿舍,并使用大量的木材、竹板、布帘等可燃物进行分隔、搭建,没有预留必要的疏散通道;不按规定设计用电负荷,电气设备选用不当;操作不规范引起摩擦、撞击而产生静电引发火灾,粉尘浓度过大引发爆炸事故等;企业使用无上岗证的电工、焊工,在易燃可燃物周围进行电焊或气割作业,极易引起火灾。

6、“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我县“三合一”场所均为“九小场所”,一般为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多存在可燃物较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未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安装卷帘门、防盗铁栅栏等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7、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该类场所易燃易爆风险点多、有毒有害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发生爆炸燃烧,且次生灾害发生率高,应急处置难度大,严重威胁城市安全。经调研,全县生产、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多为加油加气站,无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中不乏高风险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因先天规划或后天城市发展,部分易燃易爆场所与周边商业建筑、居民住宅、高压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部分私营加油站管理不规范,存在诸多隐患。

二、应对措施

1、居(村)民住宅区(住建)。以“畅通生命通道”为契机,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明确乡镇以及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严重违反法律法律的行为予以严惩。由住建局牵头,联合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消防、电力等部门进一步推进集中充电桩建设和验收工作。通过县、乡镇两级政府消防实事项目等形式,逐步为老旧住宅、棚户区实施旧电气线路改造,增配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强化居民小区、农村日常消防宣传演练,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加大对热心维护消防安全、主动举报火灾隐患行为的表彰奖励力度,提升居(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2、商贸市场。由商务局牵头,联合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方式,实施关停并转。由乡镇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制定方案,集中整治“三合一”现象,加强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和维护保养,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和消防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3、教育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深入彻落实《我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以及督查、管理考核方案落到实处。同时由教体局牵头,开展摸底工作,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从而进一步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4、养老机构。由民政局牵头,联合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从严把关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实施专项改造,提高消防安全防护等级。完善更新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严格规范电气设施使用,强化电气线路维护保养;增加消防管理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5、劳动密集型企业。整合乡镇、部门、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加强政府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的消防工作态势。由工信局牵头,联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类型及基本情况,根据各类企业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指导,规范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身安全保障行为。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执法合力,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坚决严肃查处,彻底“清零”各类火灾隐患。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篇2

一、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领导班子能自觉的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能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大力弘扬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齐抓共管。同时,组织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层层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院职工中持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文化、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成为广大员工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消防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有序

能认真执行节假日行政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定时巡逻、巡视,执行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全院公共区域监控无死角。按规定管理毒麻药品,毒麻药品保险柜保证双人双锁管理。消防各系统运行正常,消防设施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检测。消防控制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火栓执行日检和灭火器月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初期火灾灭火能力,采购新型水基灭火器60个。增加了食堂、超声科等关键区域的灭火器数量。严禁院内各科室、食堂、集体宿舍使用电暖气、小太阳等高火灾风险电器。对集体宿舍和疏散通道消防安全管理严格。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1次全院职工消防培训,1次全院职工疏散逃生演练以及1次科室住院患者转运演练,提升了火灾初期扑救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后勤保障工作到位

坚持执行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请专业公司对我院业务楼进行了防雷检测。各配电室运行正常。电梯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职工食堂经过停业整改后其工作人员证照已齐全,饭菜均按要求留样,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两次季度检测报告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医疗垃圾转运系统运行正常。对妇科病房进行了修缮,患者住院舒适度高。按自治区和盟卫健委的相关要求,对我院发热门诊和检验科进行了维修改造,达到了发热门诊和检验科流程要求。

四、医疗安全工作规范

能坚持执行危急值班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医务人员急救培训。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工作及时准确。持续加强医患关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防患于未然,能及时妥善处理患者投诉。继续为医护人员投保医疗意外险。对可能引发伤害隐患的医疗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或整修。楼梯和通道接口处增加了警示标识,更换了部分损坏地胶。

五、存在的问题

1、主楼仍未完成消防验收。虽然我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我院接收的是一栋旧楼,一些设备已超过验收时限,致使验收不能按时完成。

2、老旧建筑消防设施亟待完善。目前主楼消防设施较为完备,但仍有约7000平方米的老旧建筑没有完整的消防系统,需投入资金加以完善,消除隐患。

3、部分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有待完善。尽管我院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但与三级妇幼保健院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4、药房与公安报警直接联动尚未实现。因我院自有资金不足,故此影响了此次工作的推进。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篇3

论文摘要:文章明确提出了加强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这一观点从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区和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角度,阐述了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首都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分析了目前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必须对城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城市才能和谐发展。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更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机制和配套的法规政策,切实把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好、管理好。本文结合首都北京的老旧住宅小区现状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提升首都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但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般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由于受历史的局限,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无论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方面,都无法满足首都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老旧住宅小区形成产权逐步多元化,小区维护和管理资金渠道逐步枯竭,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功能退化,致使老旧住宅小区人居环境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差,已经成为首都城市建设管理的落后地带。只有大力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尽快将老旧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搞上去,提升首都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城市老旧小区大都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比如,小区道路维护不足,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居民出行;私搭乱建挤压侵占市政管线和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堵塞严重,基本丧失城市防洪功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每到汛期,能否确保老旧小区安全渡汛,成为政府不放心、房管单位最担心、群众感到痛心的老大难问题。老旧小区的居民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住用和环境条件,并建立健全正规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形成小区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从首都城区近几年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并引入规范管理的试点情况看,群众反映很好,小区居民普遍感谢政府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3.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一个安全优美、舒适和睦的生存空间对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首要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努力寻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简单改善、维持社区秩序,保障住户基本的居住条件,还在于可以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种不平衡、不和谐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环境。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的条件改善了,环境优美了,心气也就顺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自然会得到提升。

4.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需要。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给居民们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已经成为展示首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然而,一些老旧小区相比之下就黯然失色,老旧小区的“脏、乱、差”状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首都城市形象。可以这么讲,没有老旧住宅小区居住面貌的根本改观,提升首都城市内涵和整体形象就是一句空话。从已完成综合整治并实行规范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情况看,都达到了整洁干净、亮化美化的要求,较好地融入了首都现代化的城市格局,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了物业的保值增值,而且也为展示首都城市形象锦上添花。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时候,更应该重视老旧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及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1.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一是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和维修。也就是说老旧小区都到了“问题阶段”,如房屋外墙粉刷面起壳风化;内楼道墙面楼梯扶手脱落锈蚀,没有公共照明;多层楼房顶层防渗漏功能退化,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堵塞,雨水、污水混流,化粪池定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甚至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有些公共绿地甚至被人用来种菜。消防设施设计标准低,高层楼房高层房屋电梯、没有专用消防泵和消防控制柜,消防设施自然损坏、人为破坏和被盗现象严重,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车辆乱停乱放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几乎每一个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违章建筑,一些个人、单位、街道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小区内主干道两侧乱搭亭棚,破院墙开门,影响小区交通和景观,破坏了小区绿化。机动车、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占用便道,造成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的建筑一般比较分散,难以达到相对封闭和独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有的小区由于没有围墙和门卫值班室,车辆失窃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老旧住宅小区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房屋出租率普遍较高,居住人员和外来人口多,甚至是“三无”人员聚居地。

三是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说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只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居民活动场所、公共绿地、自行车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环卫设施不完备,有的没有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公厕、果壳箱等设置过少,有的地方甚至是空白。大多数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配置比例较低,仅有的一些公建配套设施有的也被挤占挪作它用,一些小区居委会用房已转租或出卖给其他单位,小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关系不和,争房、争权、争地盘,矛盾重重。这些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改造力度,部分老旧住宅小区条件有所改善,但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需要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解决的有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老旧小区整治涉及的整治任务重,内容范围广,涉及建设、规划、工商、城管、房管、街道、水利、自来水等政府十多个部门或单位。无论是在整治工作方面还是在整治投入方面,仅靠个别部门是难以承担这项任务的,必须条块结合,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二是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首都城市老旧小区1000多个,整治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部由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因此,不能再揪住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不放,应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资金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屋建设单位、政府及政府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较为合适。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管理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已经多元化,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只有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管理实施监督,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利益,落实长效管理的机制。同时,要让广大街道、社区干部懂得,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管理服务也应从过去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转换角色,积极主动地做好退位和补位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整治成果将前功尽弃。四是一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利益调整问题。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社会效益。

三、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采取渐进式,逐步推进试点的方式,实施和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利民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进行整体规划,制定专项计划,列为“折子工程”。按照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改善房屋使用条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每年由区(县)提出计划,编制预算,并组织街道(乡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资金来源;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金、力量共同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强力实施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牵涉面广,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区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常设领导机构,作为市区各级常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总体规划方案,研究落实产权产籍清理、整治资金筹措、小区硬件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3.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成果。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复情况,保持整治成果,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政府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前期整治时期的支援“造血”,更在于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小区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在管理模式上,可以根据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区分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于配套设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可以采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对于不具备实行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依法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和服务合同,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和收取报酬。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待业、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洁、绿化等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对新建小区,国家和地方都有各种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但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后续管理,各地均没有具体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办法。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经验与教训来看,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同样面临与各地类似的重重阻力与困难,不仅需要落实整治的大额资金,也需要治理历史“积淀负债”,如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法律和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非几个部门简单的短期突击工作就能达成目标,也并非简单对小区面貌予以临时性的修补,而是对旧住宅小区居住秩序与居住环境的修复与重建。这样一项综合系统的整治工程,需要制定相应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完整周密而又科学的整治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推进。

总之,要通过对北京市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一个个各具特色的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文明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首都居民的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

1.陈刚.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问题初探.中国房地信息,2003(12)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房屋外墙漏水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今后房屋外墙漏水,或者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都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条例规定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设施损坏的;公共护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墙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二次供水设施损坏的等8种情形,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同意,并报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或者监管部门审核后,直接申请使用。

业主的13种违规行为被禁止

业主在小区内也不能任意妄为。修订后的条例对业主的行为也予以规定,明确了13种被禁止行为。

具体包括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未经业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擅自改变房屋外观;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损坏公共绿化及其附属设施;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焚烧垃圾;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反规定饲养宠物等

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物业应担责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要求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条例内容,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由政府承担资金

脏乱差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老旧小区,然而一旦实施改造,会牵涉到建设资金来源问题。对此,修订后的条例对此做出明确说明,解决了老旧小区业主的后顾之忧。

对于配套不齐全、环境较差的老旧小区,由政府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并将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而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老旧小区增装电梯须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篇5

为解决XX县城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减少因此类问题造成的小火亡人、小火酿大灾的隐患风险,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的《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力争在2023年底,完成对XX县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成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重点场所等内部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治理,全面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主观意识,为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一)消防通道划线工作彻底清零。

按照前期上级部门关于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要求,稳步推动消防通道划线进程,重点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无人管理划线难、部分重点单位场所未完成划线等问题。2023年底前,确保所有划线工作全部完成。

(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全方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媒体曝光警示机制,消防车道堵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提升物业企业管理主观能动性。2023年底前,群众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持续减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三)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逐步完善。

形成常态化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成。畅通隐患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小问题各部门现场纠正独立解决、大问题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刚性措施,提升执法质效。

(四)从源头扼制隐患问题增量。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引入标准划线管理模式,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纳入小区新建工程审验环节重要内容。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安排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研究制定便民的停车措施,实行专业化管理方式。

二、主要措施

(一)完成老旧小区及部分单位消防通道划线工作。

组织公共建筑以及老旧住宅小区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将小区划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创卫考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镇人民政府〕

(二)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

具有执法权的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各部门可统一先行独立处理,同时对违法行为人信息进行第一时间共享,对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完善违法行为曝光和消防安全宣传机制。

对已查实查处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曝光,在县级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定期公示;有效利用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和相关单位的LED显示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同时深入居民社区进行定期宣传,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XX镇人民政府〕

(四)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事项纳入建审、验收、备案环节。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将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纳入工程审验、备案考评内容之一,对于已申报的项目工程,对接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该项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新住宅小区,对接物业服务公司完善划线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乡改造重点内容。

在老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规划安排增加小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停车位,缓解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根源问题,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方式。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及划线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治步骤

从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30日)。

各有关部

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9月30日前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针对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严重且经督促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区及相关场所,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共同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四)总结验收(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消防通道划线、违法行为查处、媒体曝光、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划线事项纳入工程审验内容、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消防专业委员会汇总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对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协同推进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定期协调沟通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共享,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行为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曝光、行政拘留等措施,对隐患问题轻微的责令当场整改,对隐患问题严重或久拖不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政府挂牌督办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