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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概论(整理2篇)

来源: 时间:2026-01-04 手机浏览

世界文化概论范文篇1

【关键词】生活形式/生活世界/维特根斯坦/胡塞尔/现象学

【正文】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和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这两个概念,与现实生活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受到国内外哲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着重阐述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同时把它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相比较,最后还考察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的看法。

“生活形式”(lebensform)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与“语言游戏”这个概念紧密相连。在前期著作中,“逻辑形式”这个概念占有重要地位。在他看来,语言之所以能够表现实在,正是因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到了后期,生活形式这个概念取代了逻辑形式这个概念的地位,因为此时维特根斯坦已不认为语言和实在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转而强调语言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

在提出“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之前,维特根斯坦还使用过“世界”(welt)、“世界图景”(weltbild)、“世界观”(weltanschauung)以及“环境”(umgebuug)这几个概念,它们与“生活形式”这个概念或多或少地相似。wwW.133229.COm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喜欢用“世界”一词。他在该书开头部分侧重于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世界与事实的关系:“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1](p189)“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1](p189)“世界是由事实规定的,是由诸事实即是所有的事实这一点规定的。”[1](p189)“因为事实的总和既规定了发生的事情,也规定了所有未发生的事情。”[1](p189)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把“世界”与事实的总和等同起来,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等同起来,与逻辑空间中的各种事实等同起来,它既包括所有已发生的事情,也包括所有尚未发生的事情。在此书的后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侧重于从语言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世界,认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1](p245)“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1](p245)并且把世界与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世界与生活是一回事”。[1](p246)这里需要指出,他不是从生理学或心理学的意义上使用“leben”(“生活”或“生命”)一词,因为他在《1914~1916年笔记》中声明:“生理学的生命当然不是‘生活’,心理学的生活也不是。生活乃是世界。”[1](p160)

在其后期著作中,维特根斯坦使用“世界图式”、“环境”等概念。例如,在《论确定性》一书中,他提出“世界图景”这个概念,把“世界图景”看作我们所继承的那个背景,它是我们赖以生存而必须接受的一切,也是一切语言游戏赖以进行的基础。他说:“但是,我得到我的世界图景并不是由于我曾经确信其正确性,也不是由于我现在确信其正确性。不是的:这是我用来分辨真伪的传统背景。”[1](p208)他把世界图景比喻为一条河流,河岸的一边是不发生变化或者变化很小的坚硬的岩石,另一边是随时随地可能被水冲走或者淤下来的泥沙。他用这个比喻表示世界图景既是固定不动的,又是流动不息的。他有时把描述世界图景的命题看作语言游戏的规则,他说:“描述这幅世界图景的命题也许是一种神话的一部分,其功用类似于一种游戏的规则,这种游戏可以全靠游戏而不是靠任何精确的规则学会。”[1](p208)

在《关于颜色的评论》一书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环境”这个概念,他说:“一种颜色在一个环境中发光(如同一双眼睛在一张脸上微笑)。”[1](p290)他举了许多事例说明颜色对环境的依赖性,例如,一块绿色的玻璃把绿色赋予了它后面的物体,使得它后面白色的物体变成绿色的物体,红色的物体变成蓝色的物体,如此等等。“因此,一个东西上只有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才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1](p341)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还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环境”一词,谈到“语言”这个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认为如果没有语言这种制度以及它的整个环境,我们就不能说“设想雨很快就要停了”,并且意指这件事[1](p204)。在这里,“环境”这个词的含义似乎与“生活形式”这个词的含义一样辽阔。

不过,在他的后期著作中,特别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使用得最多的还是“生活形式”这个词。他没有对这个概念作明确的界定,但说过许多关于生活形式的话。在《哲学研究》中,他往往把期望、意向、意谓、理解、感觉等等心理活动都看作生活形式,它们是由于人们共同生活和使用语言而成为生活形式的。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能说话,人具有语言能力,而动物不能说话,不具有语言能力,至多只掌握语言的一些最原始的形式,如吼叫、呼啸等等。动物不能说话,是因为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能说话,是因为人有心智活动。他曾对此举了这么一个事例:我们能够设想动物会发怒、害怕、高兴或不高兴等等,但能否设想动物会期望、怀疑或者推论。一条狗可能会想像它的主人目前在门外,但它能否想像它的主人明天会回家来。他认为狗不能如此想像,人却能如此想像,即能推测某人可能何时回来。这个事例说明动物没有心智活动,人类才有心智活动。他强调说,心智活动,如命令、怀疑、期望、意向、推理等等是人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些重要的生活形式。这些心智活动是以人使用语言的能力为条件的,没有使用语言的能力的动物就不会有这样一些心智活动。他说:“是否具有能够说话的人才能够希望?只有掌握一种语言的用法的人才能够希望。这就是说,属于希望的种种现象是复杂的生活形式的一些变体。”[1](p244)

不过,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或语言活动才是最重要的生活形式。他明确指出:“我们不难想像一种只是由战斗中的命令和报告组成的语言。——或者一种只有问句和表示肯定或否定的答句组成的语言。——以及其他无数种类的语言。——想像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像一种生活形式。”[1](p14)在谈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时,他把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与生活形式的多样性直接联系起来考察,指出“语言游戏”一词在这里旨在强调:“语言的说出是一种活动的组成部分,或者是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1](p19)这两段引文都谈到语言与生活形式有关,只是在用法上略有差别:前者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生活形式,后者则把语言的说出、即语言活动看作一种生活形式。不过,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这种差别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他看来,语言是人们用来在相互之间传递信息的手段,它是一种活动,而且是人的全部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哲学研究》中考察的始终是处于动态之中的语言,即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他始终把语言本身看作一种活动,语言就指的是语言活动,语言由于作为一种活动而成为一种生活形式。

由于语言活动与生活形式有如此密切的联系,由此可以说生活形式是语言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把一种语言与作为它的基础的生活形式隔离开来,就无法对这种语言作出正确的理解。例如,我们来到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陌生部落,完全听不懂他们所说的那种陌生的语言,情况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我们不了解那个陌生部落的生活形式。当我们在那个部落生活了一段较长的时期,从与他们的交往中逐步了解他们的生活,我们就会逐渐懂得他们的语言。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可能会对同一个语言表达式作出大不相同的理解,或者对同一种生活现象使用截然不同的语言表达式,这一切都表明我们要正确理解一种语言,就必须正确理解作为那种语言的基础的生活形式。他说:“我们是否对一个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的某个词作出正确的理解和翻译,这取决于我们是否理解那个词在这个部落的全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这就是说,取决于它被使用的时机,取决于在通常情况下与这个词相伴出现的那种情绪表达,取决于这个词所引发的印象,如此等等。”[1](p136)

他还认为,不同的部落、民族或国家里的人们尽管使用不同的语言,但他们仍然能够通过翻译交流思想,这正是由于不同的语言植基于不同的生活形式之中,而在不同的生活形式之间存在着许多或人或小的相似之处,他把这些相似之处称为“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他说:“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是我们借以解释陌生语言的一个参照系。”[1](p144)因为,任何语言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语言规则,而语言规则是以生活形式的一致性为基础的,因此语言活动也以生活形式的一致性为基础。他明确指出:“语言现象立足于规律性之上,立足于行动一致之上。”[1](p261)试问:人们的意见一致是否决定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回答说:“人们所说的事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人们在所使用的语言上取得意见一致,这不是意见上的一致,而是生活形式上的一致。”[1](p123)

维特根斯坦还强调说,语言活动或语言游戏是生活形式的主要内容,但不是生活形式的全部内容。因此,生活形式是一个比语言活动覆盖面更为广阔的概念,除语言游戏外,生活形式还包括其他许多内容。可以说,生活形式包括人们在特定环境中、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各种风俗、习惯、制度等等,包括人们在特定环境中、特定历史条件下所进行的各种实践活动。他说:“一种游戏,一种语言,一条规则,就是一种制度。”[1](p254)“‘语言’、‘命题’、‘命令’、‘规则’、‘计算’、‘遵守规则’这些词,与一种技巧、一种习惯相联系。”[1](p264)这就是说,他强调语言是一种习惯、一种制度、一种社会文化。他说:“属于语言游戏的是整个文化。”[1](p331)这就是说,设想一种语言,就意味着设想一种文化。从这种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语言活动,或者说,来理解生活形式,就可以说:“那种必须接受的东西,被给予的东西,就是生活形式。”[1](p318)

维特根斯坦还认为,生活形式是人们的各种概念由此形成的基础,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生活形式之中,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概念。他说:“我们的概念好像受到事实框架的制约。”这就是说:当你以一种与事实本身不相同的方式去思考、描述这些事实时,你就再也想像不出某些概念的用法,因为这些概念的使用规则在新的环境中没有相似物。[1](p203)又说:“一种完全不同于我们教育的教育或许是一些十分不同的概念的基础。”[1](p210)因为,那里的生活形式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所感兴趣的事物,他们未必会感兴趣。另一些不同的概念或许在那里不再是不可想像的。其实,从根本上说,不同的概念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是可以想像的。

在《心理学哲学评论》中,维特根斯坦把“生活形式”称为“生活事实”。他说:“与那些不可分析的、特殊的和不确定的东西相同,我们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进行的活动,例如,惩罚某些行动,以某种方式确定事态,发出命令,作报告,描绘颜色,对别人的情感发生兴趣,都是事实。可以说,那些被接受下来的、被给予的东西,都是生活事实。”[1](p164~165)按照维特根斯坦强调家族相似而否认本质的观点,把“生活形式”称为“世界”、“世界图景”、“环境”或者“生活事实”,都是完全适当的,因为它们之间都存在着家族相似,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现代西方哲学家中间,“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不是维特根斯坦首先提出的。在他提出这个概念之前,德国哲学家斯勃朗格(f.e.spranger)已在1914年出版的《生活形式》一书中提出这个概念。其后又有德国符号逻辑学家苏尔茨(h.scholz)在1921年出版的《宗教哲学》一书中提出这个概念,用生活形式意指宗教意识的方式。不过,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维特根斯坦读过这两个人的这两本著作,而接受他们的启发。

值得注意的是,在维特根斯坦提出的“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之前,胡塞尔已提出一个与此十分相似的概念,这就是“生活世界”(lebenswelt)。胡塞尔在他后期的语言哲学中,试图从语言追溯到语言活动,并进一步追溯到更加原始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他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一书中,但在《欧洲科学危机的先验现象学》(1936)一书中才得到详细的阐述。

在前一本书中,胡塞尔侧重于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这一角度考察生活世界问题。他说:“我们把那个在他的经验中在相互理解中,在一致同意中形成的那个周围世界,称为交往的周围世界。”[2](p193)在这个世界里,人们进入相互交往之中,语言作为一种客观的结构出现了。可见,在他那里,过渡到生活世界意味着过渡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附带可以指出,胡塞尔的“周围世界”(umwelt)概念与维特根斯坦的“环境”(umgebung)概念在字形上也有一些相似之处。

在后一本书中,胡塞尔侧重于从生活世界与科学世界的关系这个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认为生活世界是自然科学的那个被遗忘了的意义基础。所谓“生活世界”,他指的是那个“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体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3](p58)在他那里,科学与哲学的观念世界、实践活动的生活世界以及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的世界这三个世界是有区别的。他试图利用他的还原法把科学和哲学的观念世界还原为实践活动的生活世界,表明科学和哲学的观念不过是生活世界中的理论和技术的实践活动的产物;然后再把实践活动的生活世界还原为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的世界,表明生活世界是纯粹自我的意识活动的产物。在这三个世界中,生活世界处于核心地位。因为,一方面,科学和哲学的观念世界不过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为生活世界创造的一件“观念的外衣”,是各种观念化了的、抽象的东西的总和。在科学和哲学产生之前,早已存在着一个前科学和前哲学的生活世界,人们已经有某种关于世界的看法,即某种前科学和前哲学的世界观以及与此相应的说话方式。在科学和哲学产生之后,那个生活世界依然存在,它本身没有改变,仅仅改变了一些对生活世界的描述方式,这就是用科学和哲学的说话方式取代了原来的素朴的说话方式。他说:“这个实际地直觉到的、被经验到和可被经验到的世界(我们的整个实践生活是在这个世界中发生的)在它自己的本质结构和在它自己的具体的因果样式方面总是依然如故,不管我们进行技术化或不进行技术化。”[3](p60~61)另一方面,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的世界本身严格说来不是世界,它只是作为超越于生活世界的一个极而存在着,纯粹自我通过它的意识活动构成世界。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可以说只存在一个世界,即实践活动的生活世界,它是人们的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的总和。

胡塞尔还强调生活世界与文化历史世界之间的区别,认为生活世界是文化和历史中各种差异性和偶然性的基础,是一切可能经验的一般视野,是现象学的真正主题。生活世界始终是作为基础起作用的,它是文化世界中相互交流成为可能的条件。生活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它把一切特殊的世界都吸收到自身之中,构成一切世界所共同的那种客观性的基础。文化世界是事实与本质的一种特殊混合物,生活世界本身则是纯粹的本质,因而成为现象学的惟一合适的主题。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与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十分相似,这两个概念都强调日常生活中的实践活动在概念形成中的重要地位,强调语言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日常生活中的实践活动是一切语言活动和一切语言现象的基础。不过,这两个概念并不是等同的,因为胡塞尔侧重于从社会角度考察生活世界与科学和哲学的观念世界的关系,从哲学角度考察生活世界与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的关系,维特根斯坦则侧重于从语言角度考察形形色色的生活形式如何成为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的基础。

至于维特根斯坦在提出他的“生活形式”这个概念时,是否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中受到启发,根据目前的资料尚无法对此作出明确的判断,至少维特根斯坦没有提到过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在与维也纳小组成员交往时期,石里克(m.schliek)曾向维特根斯坦询问胡塞尔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能否成立的问题,维特根斯坦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这表明维特根斯坦对胡塞尔的著作有或多或少的了解。

维特根斯坦虽然没有在其著作中直接提到胡塞尔这个人以及他的“生活世界”概念,但他多次使用“现象学”这个术语,特别是在30年代上半叶这段时期里,首先在1929~1930年间在剑桥所写的头四本笔记中,以及在1929~1930年间完成的《哲学评论》和1931~1933年间完成的《哲学语法》中。在他的《大打印稿》(thebigtypescript)中,还专门有一章以“现象学”这个词为标题。他还试图提出一种纯粹现象学的颜色理论,在他的后期著作《关于颜色的评论》中,他声明他所讨论的不是关于颜色的物理学理论,而是关于颜色的现象学理论,即关于颜色的语法。他还对其友人德吕里(m.o’cdrury)说:“你可以把我的著作称为现象学。”诚然,与30年代相比,他在40年代的著作中较少使用现象学一词,但他并没有否认现象学问题的存在。他说:“虽然没有现象学,但也许有现象学问题。”[1](p290)

根据帕斯特(b.c.past)在他的《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现象学观点》一书中所作的分析,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观点可能受到马赫(e.mach)和博尔茨曼(l.bohzmann)的启发。“现象学”一词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康德、黑格尔、皮尔士等哲学家都使用过这个概念,马赫、博尔茨曼、爱因斯坦、普朗克等物理学家也使用过这个概念。马赫试图建立一门普遍的、尽可能把各个物理领域包括在内的物理现象学,以便对尽可能广泛的物理事实作出直接的描述。他强调感官是对各种科学事实进行直接显示的惟一泉源,应当通过还原为感觉经验而不采取任何科学假设的办法来描述世界。例如,当把这种方法应用于热这种物理现象时,就能形成一种现象学的热力学,它往往使用压力、体积、温度等等可以直接观察的、从而可以计量的量进行操作,而不像统计热力学那样超出我们的感觉经验之外,假设一些无法觉察的原子而对热这种物理现象作出解释。

与马赫相似,博尔茨曼也主张在考察物理现象时,只需依据我们的感觉经验,而不作任何假设。他说:“物理学必须追求这样一个目标,即对于每一个现象系列,都写出一些可以从数量方面对现象过程作出决断的方程式,而不求助于任何假设、模型或者力学说明。”他把这种方法称为数学现象学的方法,因为它主要使用微分方程式来表述物理事实。他把马赫的现象学称为普遍的现象学,而把自己的现象学称为数学的现象学,认为这两种现象学在描述物理现象时都依据于感觉经验,而不依据于任何假设。

与马赫和博尔茨曼相似,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头20余年内也强调在描述现象时要依据于自己的直接经验,而不作任何假设。在这段时期内,他主张使用现象语言或原初语言来描述直接经验,这种语言是一种用以描述现象的实际情况的语言,它描述的是直接所与之物,没有附加任何假设,只是纯粹的描述。到30年代中叶,他才从主张使用现象语言或原初语言转向主张使用物理语言或派生语言。从这种情况推论,可以说维特根斯坦可能在现象学的这个基本观点上或多或少接受过马赫和博尔茨曼的影响。维特根斯坦特别把博尔茨曼称为对他青年时期的思想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主要人物之一。他在1931年写道:“博尔茨曼、赫兹(hertz)、叔本华、弗雷格、罗素、克劳斯(kraus)、卢斯(loos)、威林格(o.weininger)、施本格勒、斯特拉法(straffa)就是这样地对我发生影响的。”[1](p27)维特根斯坦在青年时期读过博尔茨曼的著作,甚至打算成为博尔茨曼的门生,只是因为博尔茨曼于1906年自杀身亡,才未能实现这个愿望。博尔茨曼关于现象学只是描述我们的直接经验,而不附加任何假设的观点,对撰写《逻辑哲学论》时期的维特根斯坦颇有影响。博尔茨曼对于如何使用一种适当的语言去表述直接所与之物的探索,也许也对维特根斯坦试图建立一种理想的形式语言的想法有所启示。关于博尔茨曼对维特根斯坦的影响这个问题,还可以作专门探讨,这里就不多说了。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全集[m].保定: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世界文化概论范文篇2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现实生活世界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论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概论》)的内容与精髓,而是要探索《概论》的精髓是如何得以实现的。在我们看来,《概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体现,是对中国改革开放总结基础之上的超越。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中国刮起了一股重实践、抓实践的强风,各大高校也无不采取各种形式的活动来回应这种时代的主旋律。尤其是在高校中从事两课教学的教育工作者,更是积极参与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之中。当今中国,一方面,伴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的迅速国际化,西方一些剥削阶级的生活价值观逐渐渗透,这样的社会现实严重地冲击着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官员腐败问题居高不下,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塑造有非常不利的影响。《概论》的设立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对大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在此基础上实现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的目的。这既是完善大学生知识体系的要求,也是培养大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前提。然而,虽然从一定意义上说,实践的确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实践就无法证明理论的正确,也不能丰富、扩展、创造出新的理论。但是,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理论告诉人们,理论是独立的,具有预见性和对实践的巨大反作用。《概论》就是这样的理论,而且是、也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理解《概论》,首先就要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理论界从来没有停止过研究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但也没有过统一的观点。邓小平多次说过,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经验可循,只有“摸着石头过河”。实践也证明,邓小平并没有意识到今天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因为他反复告诫人们,“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问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因此,有人就感慨,邓小平一方面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又没有说如何避免两极分化,所以,现实生活中的他们只是摸索如何实践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把避免两极分化的思想搁置了起来;还有人认为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实践——实事求是,只要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工作就是对邓小平理论的最好贯彻。比如,某保险公司的老总,他可以自豪地去领取6000多万元的年薪,其理由就是他感觉自己对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一把一个小的保险公司发展成了大的上市公司,他根本不去思考保险公司不仅是一个赢利的企业,也担负着社会求助的社会责任,即不能以赢利尤其是暴利为目的。一些理论工作者和实践操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素养明显不足,他们片面地理解邓小平提出的许多观点。比如,针对邓小平的生产力标准,一些人就认为,只要经济工作做好了,社会就会自然而然地进入理想状态——通向共产主义。也正是这种现象的出现,高校的两课教师,特别是理工科大学的两课教师,越来越被边缘化。至于一些社会实践的践行者不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原因只有两个:第一,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经过时了,学习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邓小平理论只会背离时代的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社会实践将继续拉大中国与世界的差距。比如,有人主张彻底实现三权分立,用西方的宪政体制代替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第二,有人认为邓小平理论对许多问题都没加以论证,并没有形成理论体系,不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当代解释,社会主义的建设只能靠每个践行者对马克思本人提出的一些思想的理解去实际把握。

《概论》的目的就是要解决邓小平理论在理解上的以上种种不良现象,真正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当代价值。正是在这层意义上,笔者认为,首先,《概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一生的研究都是围绕推翻资产阶级私有制所展开的,从实践上看,马克思积极参加工人阶级的政治斗争。基于此,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至少有三个基本原则,第一,共产党人与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天敌,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第二,共产党人享有和人民相同的利益,“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第三,共产党人相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相信人民具备自己解放自己的能力。据此,《概论》理应体现这三条原则,只有如此,《概论》才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再现,是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概论,任何背离马克思这些原则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质上不但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论”,而且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理论的亵渎。从这层意义上看,我们必须认清,通常亵渎马克思主义的并不是那些不信仰众人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的人,而是把所谓众人的意见强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任何背离人民主旨的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都只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玷污。其次,《概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的成果。马克思在1882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版)的序言里,针对俄国的具体情况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关系指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马克思的观点很明确,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国家都能为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在不断地发展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地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验证了马克思的观点,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值得注意的是,国情并不仅仅是属于“自然”的现象,也就是说不能用“科学”的方法测量国情,因此,中国的许多领导人也误判过中国的国情,如“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都是对中国国情的严重误判。以此为教训,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去理解和分析中国“真实”的国情。以上的分析表明,中国传统思想的现代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概论》正是这种现代化和中国化的成果体现。

二、现实生活世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根源

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曾表示,“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被黑格尔解释得精妙、准确。然而,黑格尔并没有处理好自己的理论与现实生活世界的关系,其理论也就摆脱不了沦落为乌托邦幻象的命运。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史背景,马克思才能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导言中进一步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实际上,尽管有人评价马克思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思想家,但并不能否认,马克思做到了一生都能够坚持将自己的理论与现实生活世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渊源的历史维度出发,这种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始人的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出发点”,就应该、也必须是《概论》的立意依据,即现实生活世界是《概论》的根源所在。

现实生活世界就是我们前文提到的国情,用海德格尔的理论解释就是“实存”而非“此在”,即不能用简单的感性认识就可以把握的现存世界。首先,现实生活世界是人类世界,是赋予人的价值参与其中的世界。每个人都生活于现实生活世界之中,并且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参与现实生活,对现实生活世界作出自己的体认和改造,这种特有的实践方式的根据就是人的价值。只有把现实生活世界理解为赋予人参与的世界,才能区分开自然世界与人类世界,从而实现理论思维与人类世界的本质统一,找到人能够“改造世界”的基本依据。然而,人类的思想史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遮蔽了现实生活世界的价值性,不仅把人存在的价值停留在以物质生活满足为主要目标的境界之中,而且对于人类寻求自身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阻碍。这样理解,我们就能够感悟和支持高尔基的观点“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其次,现实生活世界是一个时刻被人们否定着的世界,想抛弃的世界。从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论来看,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和阶层斗争的历史,不论哪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组织形式多么完善,都有着要被革命或改革的领域,因为人们不满足于现实生活世界的实际。面对这种现实,统治集团往往把原因归咎于人们的私欲、贪欲和不感恩等,至于现实生活世界主要是围绕统治集团的意志所运行,他们无意或有意间剥夺了他人的自由,统治集团并不去深究或予以忽视。总之,不论原因在哪里,迄今为止的现实生活世界都是要被革命或改革的现实,却是不争的事实。再次,现实生活世界是一个功能多样的整体性世界,知性的思维方式不可能真正认识其本来面目。之所以如此理解,是源于对庸俗唯物主义的理论批判和实践否定,因为在我们看来,任何国家或民族改革中出现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都与庸俗唯物主义有联系,即陷入了知性思维的误区之中。庸俗唯物主义是l9世纪开始把唯物主义庸俗化并在德国流行开来的思想观点,它把意识直接归结为物质,社会意识直接归结为社会存在,完全陷入机械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比如,法国的霍尔巴赫就认为,“让我们服从必然让我们听命于自然顺着自然给你划就的必然道路放心走吧”。最后,现实生活世界一个历史性范畴,是要被新的“现实生活世界”取代的暂时性世界。马克思最重大的发现之一就是现实生活世界的历史性,即历史唯物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阈出发,现实生活世界就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动态的世界,它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将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律不断追求新的合理状态。实践也证明,诸如所谓“千秋万代”的现实生活世界等观念,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概论》的三个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都是围绕如何理解现实生活世界和解开现实生活世界之谜而展开的。从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历史来看,马克思的理论学说都是根源于他所生活的现实生活世界,是对他那个现实生活世界的理论总结。马克思在创立马克思理论的初期是资本主义处于大发展的时期,马克思为了写作理论,他深人工厂、农村进行走访调查,密切注视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动态及其工人运动,与各个资本主义的理论代言者们进行论战。除了写作理论,他还亲自组织了工人协会,参与了工人国际协会,并且为工人运动的开始起草了第一份纲领性文件,即《共产党宣言》。马克思的理论学说都是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完成的,社会的各种现实生活为他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从当前的社会实践来看,现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对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所处的现实生活世界所做的全面反省与本质概括。邓小平对现实世界全面反省的理论出发点和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用邓小平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搞清楚”姗。邓小平理论能够成为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还在于邓小平理论完成了对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所处现实生活世界的本质概括。比如,邓小平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概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所做的深层次解答等。

三、超越现实生活世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诉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十分重视,仅基本结构就先后变过多次,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就是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解而来的,这一变革教材的形式无疑是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大学生的影响。今天,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统一起来,再加上“科学社会主义”内容的《概论》,同样是为了改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实际需要。要真正能够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三进”,在我们看来最重要的是《概论》本身具有吸引力。马克思的许多观点和著作一经面世,立即被广为传播和争相传阅,没有任何的外在压力,即使马克思的敌人也不敢给以忽视。之所以如此,用恩格斯的话说,马克思是他那个时代“最遭嫉恨和最受污蔑的人”,但马克思的无私精神,使得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同样的道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吸引力。《概论》要实现这一本质性目标,就必须摒弃自己的理论只是为了对现实生括世界进行理论解释或理论总结的思维,而是要坚定地以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前提,以超越现实生活世界的理论勇气构筑《概论》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因为前文的分析已经表明,任何现存的现实生活世界并不是终极真理的社会形式。

首先,《概论》之所以能够超越现实生活世界,在于《概论》构筑的不是意见、建议或报告,而是理论及其体系。众所周知,“意见”、“建议”和“报告”可以有多种多样,可以随各人以及其他条件而变化,但“真理”却只能有一个,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就意味着,不能将《概论》降格为意见、建议和报告。

事实上,现实生活世界降格《概论》尊严的思想从没有消失,有一些学者认为理论工作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工作者,应该把自己定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装修队,即意识形态正确性的注解。表面上看,这是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的建设,事实上却难脱不积极参与其中、不敢承担责任之嫌。《概论》中的内容必须是真理,意味着《概论》涉及的一定是理论知识和具有严密的体系。因为只有理论研究才是实现通向真理的唯一合法性道路,这已经被许多思想家的论证所证实。比如,伽达默尔就认为,理论之所以具有通向真理的能力,是因为能从事理论活动的能力可以令我们“在某个事物上忘掉我们自己的目的”,即理论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局限性。这里所指的理论不是指现代科学异化了的“工具理性”,而是指能够让人们保持超越“现实”本身的一种崇高精神诉求,当然,这里的理论也不是脱离实践的唯心主义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