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5篇)
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篇1
为规范公司光伏发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集约化经营。
一、关于光伏发电站岗位设置的设想
1、运行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光伏发电站生产的特点及要求,光伏发电站运行的太阳能电池板全部可以实现集中控制和远方控制,但是光伏发电站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太阳能电池板的数量极大,设备的巡视检查和常规的异常处理工作量仍然较大,因此配置合理的运行人员,才能为光伏阵列可靠运行,多发电量提供可靠的保证;目前即要维持投入运行的设备正常运行,又要确保基建工程有序进行;同时结合公司今后的发展前景要储备大量精干的运行技术人员,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足够的人才需求。
2、岗位设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电电力新能源金塔光伏发电站人员岗位设置如下:
3、定岗依据:
(1)所有人员上岗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着上,庸着下;
(2)采取百分制:平时考试成绩占60%(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运行规程、系统图、操作票、安全常识、异常处理);光伏发电站所有员工民主评议打分占15%(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能力);光伏发电站站长及公司相关领导评议得分占25%(主要包括:学习能力、综合工作能力、个人工作经历)。
二、光伏发电站管理主要范围、职责及权限(定位)
1、主要范围
(1)运行管理(包括光伏发电站的所有阵列电池板运行,配电设备运行,通讯设备运行等);
(2)运行值班,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精心监视,加强分析,确保电气设备经济运行;
(4)人员培训管理;
(5)设备档案管理(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交接有关资料、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试验记录、设备事故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日常运行及检修报告等);
(6)备品备件管理;
(7)检修计划编制;
(8)基建工程的协调管理;
(9)光伏电站的文明生产管理;
(10)一般缺陷消除及重大缺陷的联系处理;
(11)光伏电站生活后勤管理;
(12)车辆管理;
(13)绿化管理;
(14)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主要职责、任务
(1)确保光伏阵列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确保光伏阵列运行管理体系高效、规范;
(3)培训出合格、优秀的光伏发电站运行值班员;
(4)编审技术资料;
(5)以达到较高满意度为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3、主要权限
1)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阳光伏发电站在公司安生部的直接领导及策划下开展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
2)在国电电力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阳光伏发电站内部,形成卓有成效管理体系;
3)在各项业务上,受公司相关职能部室的指导、监督;
4)由公司授予的其它权限。
三、各岗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光伏发电站站长岗位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在安生部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光伏电站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光伏电站实现公司年内安全目标计划及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负责组织本光伏电站人员参加光伏电站试运行,对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发现隐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完成公司的发电生产任务和生产指标;
(4)负责组织运行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及考试工作,对由于运行管理不善而导致发生的事故应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情况,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两票、一单”“三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现场工作的要求,并对设备系统完善化提出改进意见;
(6)发生事故后,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组织各运行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从运行技术、操作上制定反事故对策,对事故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审核;
(7)负责与电网调度和工作联系,掌握系统的运行、备用方式,安排设备消缺工作,对重要设备的启、停,保护装置的切、换,按规定提前向调度员提出申请;
(8)负责组织审核本光伏电站有关运行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或协助绘制电气接线图、设备系统改变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改系统图;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设备的运行、备用方式、消防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经常督促定期试验、巡回检查等工作应按时进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10)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规》、《运规》《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考试,对未进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由此而引起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1)领导、支持光伏电站安全技术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电站安全分析会,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和活动;
(12)组织领导本电站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光伏电站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实施;
(13)教育本电站员工,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运行记录、报表,对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4)负责制订光伏电站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按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并对采购货源、物品质量负责,对因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或因保管维护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16)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急需物品要千方百计地保证供应;
(17)加强仓库科学管理,仓库的安全、防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18)对生产、建设部门供应的物资,保证质量,购进的物资、器材具有合格证;
(19)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等特殊材料的保管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中毒事故;
(20)负责工程及生产物资计划编制,对到货物资的验收及物资信息统计和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2、安全技术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组站长做好电站稳定运行及项管理工作;
(2)做好光伏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安全、检修、运行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负责积累安全、检修、运行技术资料,总结、分析、推广经验;
(5)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定期参加设备巡视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7)编制光伏电站大修、技改、维护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现场监管;
(8)负责运行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9)负责检查安全计划、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组织安全学习;
(10)负责制订光伏电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备件备件的计划上报及仓库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对光伏电站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指导班组安全员工作。
(13)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做好工程的安全监督;
(15)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现场监督。负责消防、交通安全监管。
3、主值岗位工作职责
(1)在站长和安全技术员的领导下,服从调度指挥,接受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是当班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当班期间,组织、指挥、参与生产设备及设施的故障检查和处理;
(3)掌握电站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和当班期间系统运行方式并落实做好交接班工作;
(4)负责当班期间运行日志的记录并及时上网公布;
(5)负责倒闸操作票、工作票的审核;
(6)负责电气设备、箱式变和逆变器、电池板等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
(7)组织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参与检修完工设备的评定和验收工作;
(8)做好电站内小型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现场监管工作;
(9)做好电站应急预案、消防保卫的组织实施工作;
(10)负责对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活动;
(11)负责场内车辆调配和交通安全监管;
(12)组织本班人员每倒班一次的安全活动;
(13)对本班员工进行管理、考核,分配工作任务;
(14)对本班上报文字资料、数据负责。
4、副值岗位工作职责
(1)在主值带领下,认真做好本值的安全文明生产和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考核指标的完成;
(2)掌握电站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和当班期间系统运行方式;
(3)协助主值做好本值的工作,主值不在时,行使主值职责;
(4)负责运行设备常见故障的检查和处理;
(5)负责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和倒闸操作时的监护工作;
(6)负责做好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7)定期切换试验,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报告主值妥善处理;
(8)负责设备巡视、维护检修准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9)负责备品配件管理工作,做好库房管理、备品配件的增补和上报工作;
(10)负责值班记录、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1)根据主值命令,填写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时担任操作人;
(12)协助主值办理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13)负责缺陷管理,做好设备巡视,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14)按时抄录有关表记数据;
(15)负责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工作;
(16)协助主值做好定期切换试验和日常维护工作;
(17)管理工器具及仪表,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18)做好分配的设备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
(19)协助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管理;
(20)掌握场内各种油品的性能和使用及库房管理;
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篇2
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为积极稳妥推进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根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xx〕23号)、《关于开展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xx-20xx)的通知》(温政办〔20xx〕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分布式光伏应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扣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和数字赋能,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积极推动我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有序建设和并网消纳,加快建立多元融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助力瓯海能源绿色转型和新能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原则,推进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合法合规的现有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发电系统,鼓励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探索废弃矿山和无通航河道资源利用,进一步转变用能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其中,到20xx年底,新增装机50兆瓦;到20xx年8月,新增装机100兆瓦。
三、建设任务
(一)居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和村集体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推动全区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住宅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其它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新建单个平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和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
(三)园区(工业、商贸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开发区、特色小镇、高教新区、小微企业园工业厂房和商贸业建筑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开发区(园区)等现有建(构)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100%。
(四)农(林、渔)光互补复合光伏发展工程。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水面、菜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结合农牧渔业生产,在有条件建设的大棚、畜(禽)舍、水面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
四、建设标准
(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超过2.6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二)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1.5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对违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旦发现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发区)按照违建进行拆除,后期区发改局审批窗口将对该违规项目的备案材料不予以受理。
五、政策事项规范
(一)光伏建设单位
房屋所有者(特殊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可以选择区政府签订合作的第三方建设单位或选择社会第三方具有光伏资质的建设单位。
(二)租赁协议内容
合同应明确建筑物出租给第三方建设投资、安装、运营的权利与义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金价格由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光伏所发电力以当地同时段销售电价适当优惠供房屋所有者使用。
(三)光伏项目安装运行维护
光伏建设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装尽装”,提高屋顶利用率;负责完成分布式光伏的设计、施工、并网,以及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做好屋顶结构安全评估,承担因施工、安装和日常维护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
(四)备案验收并网流程
申报单位凭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建设平面示意图、承诺书,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报发改部门备案。电力部门现场踏勘,对接入系统方案出具确认单和接入电网意见函。光伏建设单位建设完成后,区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并网发电。
未取得合法产权证的`村集体房屋和公共建筑需签订房屋使用的承诺(见附件)及取得属地镇街(开发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五)电量奖补政策
对参与能耗“双控”企业,光伏发电量不计入有序用电配额;若启动能耗“双控”时,已安装光伏发电企业可将当期光伏发电量的100%配额计入总量基数;用电不受限的优质企业,光伏所发的电量100%配额,满足自给外,余量可提供给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调度使用。
六、实施步骤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务制定考核办法,会同考绩办定期对镇街(开发区)、部门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一)排查摸底。各镇街(开发区)、部门开展全区建筑物屋顶面积排摸,上报各辖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面积,原则上100平米以上都要应建尽建。
(二)实施推进。各镇街(开发区)、部门根据排摸情况,结合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任务要求和目标客户的用电容量、装机容量,在确保建(构)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并完成年度分布式光伏开工和并网规模。
(三)各司其职。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各镇街(开发区)、部门协调落实屋顶、废弃矿山、无通航河道等资源,按照国家能源局“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由产权单位综合考虑承重、安全等因素后,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开发建设。
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篇3
一、建立运维体系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运维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详细的运维计划,明确设备的维护、检修、故障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表。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运维流程和标准,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此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二、加强设备管理
设备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核心,因此加强设备管理至关重要。需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信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发现的故障或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此外,为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发电效率,还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洗和保养。
三、系统监测与运维
通过实时监测和远程控制系统中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包括逆变器、电池储能系统等,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行。监测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和异常状况,并远程调整和维修设备。这需要借助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以及专业的运维团队来实现。
四、故障检修与维护
除了日常的系统监测外,还需要定期巡检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设备等。检查内容包括电缆连接是否牢固、电芯是否存在热斑、设备温度是否正常等。对于发现的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以确保光伏发电站的稳定运行。同时,为了保持光伏组件的高效发电能力,还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清洗和污垢去除。
五、数据分析与优化
通过对光伏发电系统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评估,可以识别出性能异常、潜在故障和能源损失等问题。基于这些数据,可以制定针对性的优化措施,如调整设备的运行参数、改进维护策略等,以提高系统效率和发电量。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光伏发电站的经济效益,还能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储能管理
对于配备储能系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来说,储能设备的监测和管理也是运维方案中的重要一环。这包括电池充放电管理、储能效率评估以及能量平衡控制等方面。通过有效的储能管理,可以确保储能系统的性能和稳定运行,从而提高光伏发电站的整体效率。
七、注重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运维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降低火灾、电击等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
综上所述,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运维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运维体系的建立、设备管理的加强、系统监测与运维的实施、故障检修与维护的落实、数据分析与优化的进行、储能管理的完善以及安全管理的注重等。只有这些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关注和落实,才能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篇4
我县是国家能源局确定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进一步整合我县各类屋顶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提高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能力,构建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供应系统,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xx年9月底,投资2亿元,全县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完成调试和并网发电等工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开发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整合全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工商企业、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根据用户需求,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农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体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领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和运维安全,光伏电站设计使用寿命和运营不低于25年。
(三)坚持示范引领、分类推进
以目标为导向,优先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乡村、零碳单位。20xx年底前率先在柳杜乡、徐沟镇启动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xx年在全县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用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二)实施工商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充分发挥我县工商业多、屋顶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工商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30%。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1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原则上都要利用厂房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可用于年度能耗指标减量置换。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三)实施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整村推进、租赁屋顶、合作建站、利益共享”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20%。所发电量实行“全额上网”,农户每年收取租赁屋顶租金,金额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四)实施农(畜)光互补光伏发展工程
鼓励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厂,利用温室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农(畜)光互补,清洁生产。
四、推进步骤
(一)资源核查及方案编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由县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编制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二)成立试点工作机构阶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1月20日)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手续办理阶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5日)
投资主体在我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建设、电网接入等相关手续。
(四)项目设计阶段(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31日)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电网接入施工图纸,获得开工许可。
(五)资金筹集和设备采购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15日)
在落实建设资金的同时,发布招投标公告,确定项目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采购供货、施工安装等合同。
(六)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2月16日-20xx年8月15日)
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完成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工程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七)并网调试和竣工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20xx年9月30日)
签订并网发电合同,安装双向智能电表,按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进行。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建立设备后期运营维护专业服务队伍,确保项目稳定运行2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能源局局长、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及时制订和完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要求。要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督促国网清徐供电公司根据确定的光伏装机容量,积极推进现有变压器改造增容,做好并网接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召开现场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倡导绿色能源消费,努力推动全县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建设应用步伐,充分发挥新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聚力实现共同富裕与“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根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八个嘱托”“八大任务”,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和“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加强统筹规划和数字赋能,按照尽用空间、就近并网、促进消纳、合理存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有序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空间、生态、景区、能源、电网等专项规划,坚持安全、美观、一体化的要求,科学指导,分类推进,标准设计,规范施工,有序布局各类光伏项目,避免无序发展。
——顶层设计,创新模式。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国资及两山银行等各级平台,引进战略合作主体,搭建市级平台,开展资本或业务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
——科技助推、深度耦合。依托数字技术和治理现代化优势,结合电网及光伏发展的实际条件,将光伏作为综合能源场景建设的基本单位,推动光伏和综合能源服务深度耦合;依托域内能源产业装备企业,破除储能制约瓶颈,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
(三)工作目标
鼓励“光伏+工业”、“光伏+农业”、“光伏+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光伏+”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分布式光伏示范企业”、“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的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新开工分布式光伏10万千瓦,并网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33万千瓦,初步形成以光伏为引领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构建专业投资运营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由市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等公司,会同优质企业共同搭建专业光伏投资运营平台,对江山市范围内可开发的分布式光伏资源统一管控、统一开发。(责任单位: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公司;排序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美丽江山建设,科学制定分布式光伏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可建区域及屋顶条件要求,市资规等部门要对涉及城区、景区、规划区等敏感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指导约束,保障城乡景观风貌。(责任单位:资规局、综合执法局)
(三)盘活公共建筑屋顶资源
各公共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摸排辖区内现有的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水厂、污水厂、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安置小区等公共建筑屋顶资源,按照直接可建、改建加装等进行分类,配合开展屋顶资源使用权流转,按照难易程度,分步推进屋顶加装光伏项目实施。20xx年8月初开工一批,年底前实现开工3万千瓦,并网1.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国资中心、城建投公司、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突出工商业建筑屋顶重点
按照“宜建尽建、鼓励自建、加大流转、就近并网”等原则,引导加快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鼓励企业推进屋顶光伏,20xx年8月底前,原则上年用能量1000吨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可安装面积的80%;新出让工业用地,开发平台应与企业明确新建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需将屋顶光伏项目作为建设内容之一,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决策、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开发区(园区)、商务、文旅等部门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屋顶资源摸排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工商业企业利用屋顶资源自建光伏电站,降低企业能耗。鼓励工商业企业将闲置的屋顶资源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与投资主体合作,实现利益共享,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安装使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业企业,可按照光伏发电量相应折抵企业能耗指标。年内经济开发区、贺村片区、峡口片区、四都片区分别开工4万千瓦、1.5万千瓦、1万千瓦、0.5万千瓦,分别并网2万千瓦、0.75万千瓦、0.5万千瓦、0.2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资规局、商务局、文旅局、经济开发区、贺村镇、峡口镇、四都镇、国网公司)
(五)推进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充分利用文化礼堂、村办公楼、集体经济物业屋顶、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场等农村资源条件,多种途径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农户以自建或出租屋顶的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国网公司做好各类资源摸排、流转及进场建设。年内开工乡村屋顶光伏2万千瓦,并网1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
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业建筑、未来社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安装、同步验收,形成美观实用、经济效益可观、示范效应显著的.样板工程,降低建筑能耗。20xx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资规局、住建局、国网公司)
(七)完善配网接入
电网企业加大对配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光伏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对光伏发电消纳有困难的区域,尤其是装机规模在1MW以上、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区域,根据消纳情况,鼓励业主单位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提高光伏消纳能力。鼓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集中式储能系统,鼓励各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抓住窗口期,加大研发及生产,积极参与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八)实施能源数字化管理
适应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快速发展要求,加强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管理安全隐患。开发上线“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实现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项目规划、建筑管理、接网申请、发电监测、消纳管理等功能;逐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预算化管理,对企业消耗的煤油气电热全能源品种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加强能效分析,推动节能减排;未来实现全市能源规划、用能监测、能源双控、用能预警等功能。(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资源调查
依托各资源所在地乡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对江山市全域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设施农业等各类建筑的屋顶资源进行动态、全面调查,分类汇总形成屋顶资源清单。(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二)筹建专业投资运营公司
鼓励市国资中心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和国网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共同投资运营屋顶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完成合资公司注册)
(三)实施资源储备
由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公司,国网公司,对摸排出的资源进行现场勘查和分析,制定个性化工作推进方案,对符合布局规划、满足安装和接入条件的屋顶资源,以划转、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形式,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形成重点开发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开工、并网等时间节点。(完成时间:20xx年8月-12月)
(四)完成项目建设
科学制定各类建筑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依法依规确定工程建设单位,引入专业监理机构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工程,做好配网接入。(完成时间:20xx年8月-20xx年5月)
(五)集中扫尾攻坚
及时总结前期推进成效、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江山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目标任务清单,查漏补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20xx年6月—20xx年8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整县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实行实体化运作,集中力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运用好“大科创”等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开展试点过程中储能配套、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型建设内容补助力度。制定用能折抵、碳指标抵扣、绿电认证等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服务
加强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备案、运维等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促进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和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加快项目审批过程,鼓励户用光伏项目整体打包备案。
(四)强化宣传推广
广泛宣传碳排放、碳达峰及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各界广泛参与的良性氛围,高效推进江山市分布式光伏建设发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思路和对策,为全省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提供“江山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