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机安全(收集5篇)
乡镇农机安全篇1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148-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化政策,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一直被忽视,农村地区火灾因为没有专业的消防队伍而得不到有效扑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足够的保护。在中国现行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下,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的公安消防队(站)只建立在县级以上地区,乡镇和农村没有公安消防队,这种情况与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极大需求形成矛盾,因此,在广大农村地区以乡镇为中心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势在必行。
2012至2013年,宁夏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7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填补了宁夏乃至整个西北地区农村专业消防队的空白。
一、宁夏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地区,是典型的西北内陆省份。全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人口639万,共设5个地级市,22个市、县(区),192个乡镇,其中部级贫困县有8个,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全区各地不断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各种电器和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广泛使用,使火灾隐患急剧增加,农村火灾起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以2013年为例,全区共发生火灾4195起,直接财产损失2184.4万元,其中农村乡镇共发生火灾2848起,占全区火灾起数的68%;财产损失820.87万元,占全区火灾损失的38%。
(一)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
宁夏处于中国西部,全区气候普遍干旱,且天然水源较少,境内西吉县干旱尤为严重,全年降水量不足200ml,农村地区人畜饮水尚且不能保证,更谈不上消防用水的保障。
(二)交通不便
以固原市为例,全市处于六盘山区,道路多为盘山公路,且村庄布局分散,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路途耗时长,行车危险性高,致使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
(三)火灾隐患多
村民房屋多为土木和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不方便消防车通行;柴草堆垛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电器线路老化和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普遍存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不善。
(四)消防基础设施缺乏
全区仅有少数几个乡镇编制了消防专业规划,大多数乡镇未设置市政消火栓,有的甚至连消防水源都无法保证。
(五)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农村大多数群众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素质、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制约,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六)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乡镇政府领导普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消防安全”的思想,没有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大多数乡镇没有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缺乏有效的奖惩制约机制,使很多乡镇政府领导认为消防工作抓与不抓一个样,好与不好一个样。
(七)经济落后,消防经费保障不力
宁夏地区经济落后,政府财政收入有限,很难足额保证消防经费;另一方面,乡镇企业起步晚,发展缓慢,难以像南方省份的乡镇企业一样支持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过程
考虑到以上的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宁夏消防总队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汇报消防工作,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议,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重视。随后,按照“试点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经过2012年和2013年两年时间,分“四步走”,在全区192个乡镇建立了70支农村乡镇消防队伍,极大提升了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第一步:出台两份重要文件,为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提供政策保障
2011年11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工作原则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消防基础建设、农村火灾防控和保障考核机制等方面,对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意见》明确了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思想,即:依托公安派出所,建设乡镇消防队伍,配置消防车和必要的灭火救援器材,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起以建制乡镇消防队为中心,其他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
2011年11月17日,宁夏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目标,即:采取“试点引路、全面推进”的建设方式,培育建成全区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县,并召开现场会,规范全区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四个基础”;乡镇消防队和村(组)义务消防组织健康发展,农村防、灭火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第二步:召开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以平罗县为试点推动全区各县(区)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
2011年11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平罗县隆重召开了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锐、公安厅第一副厅长王正升出席会议。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等12个部门以及22个县(区)政府、公安和消防部门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平罗县政府关于农村消防工作的经验介绍,组织观看了平罗县农村消防工作专题片。会议充分肯定了平罗县政府在农村消防队伍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基本确定按照“平罗模式”在全区大面积铺开建设农村消防队伍。
(三)第三步:将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自治区2012年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内容,在全区建成首批5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伍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2012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通知》,决定“在50个乡镇派出所挂牌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每个点配备1辆3.5吨消防车,1台手台机动泵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此后,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农村消防工作调研,选取了条件相对成熟、消防灭火救援队伍需求最为迫切的50个乡镇,经过落实财政经费、配备消防队员、建设消防车库,配备消防车辆和器材,首批5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终于在全区建成。
(四)第四步:2013年继续将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任务纳入自治区2013年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内容,在全区再建2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伍
三、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评内容,坚持每年开展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推动政府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责任奖惩机制,各级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表彰奖励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对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严肃追究政府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建队思想
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两个重要文件,明确了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建队思想。
(三)培育先进试点,推广经验做法
将平罗县确定为试点县,利用三年时间将其培养成为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全区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推广平罗县城的先进经验,为在全区铺开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打好基础。
(四)纳入民生计划,强力推动落实
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纳入到自治区政府的“民生计划”,在政府层面“自上而下”推动工作,不但提高了队伍建设的效率,也保证了队伍建设的质量。
(五)注入专项经费,保障顺利建设
一是由自治区财政厅制定“推进全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的经费方案”,按照“注重实际、量力而行、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建设思路,采取自治区与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适当倾斜山区的模式,两年时间全区各级政府共投入3535万元,集中采购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和改造消防车库。二是将消防队员的薪酬、保险、补贴等按照公安协警待遇,与消防队运行经费一并纳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
(六)制定管理制度,规范队伍运行
全区各地市公安机关分别制定了《农村消防队管理办法》、《农村消防队管理和执勤规定》和值班及奖惩等工作制度,对农村消防队组织形式、职责任务、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统一了农村消防队各岗位职责,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为农村消防队伍依法履职、快速响应、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
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的意见
为保证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健康发展,下一步还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经费保障工作
将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运行经费列入各县(区)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如县(区)政府财力紧张,可由乡镇专职消防队保护范围内的多个乡镇和县(区)政府共同承担。同时要建立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严禁截流、挪用、克扣专项经费,做到经费与人员相匹配,专款专用,避免出现因经费问题导致队伍解散的情况。(二)提升消防队员各种待遇
一是提升政治待遇。建立健全党团组织,营造政治氛围。建立健全消防队员学技术、入党(团)、评先评优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消防队员工作积极性。二是提升薪酬待遇,落实休息休假政策。根据物价上涨、消防行业高危险性及农村消防队员24小时执勤的特点,增设物价补贴、交通补贴、高危补贴、执勤补贴等项目;同时落实好休息休假制度,保证消防队员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三)严格落实工伤、医疗等保险制度
一是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农村乡镇消防员抚恤优待政策,推动政府出台《农村乡镇消防员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条令的相关要求,落实农村乡镇消防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三是对于因公牺牲的,应由民政等政府主管部门评残或评定为革命烈士,或纳入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保障,以解决农村乡镇消防员面的后顾之忧。
乡镇农机安全篇2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管现状;问题;对策;宁夏隆德
中图分类号S2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4)13-0217-02
农机安全生产日益受到重视,是当今从上到下最关心、最重视的一项工作,是层层在抓的一项工作,但是每年农机事故发生率不断上升,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都有重要的意义[1-2]。笔者根据从事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经历,结合隆德县农机安全生产现状,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以为农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
1农业机械总体现状
1.1农业机械规模
随着近几年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隆德县农业机械拥有量急剧增加,目前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94台(登记率100%)、联合收割机73台(登记率100%)、小型拖拉机5782台(登记率54.69%)。在册驾驶人员5670人,在册人员4731人,在册率83%。
1.2人员配置
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共有11人,乡镇农机安全生产人员13名,共有农机管理员24名。其中,1人因病休息,4人即将退休,仍有6个乡镇人员空缺,个别村有农机协管员,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衔接不上,存在车多人少、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缺少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驾驶员培训不及时、安全生产知识跟不上等现状。
2隆德县目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普及机械化,数量多,面广,专业管理人员少,监管力量不足
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县拥有量6749余台,这些机械分布于各个角落,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仅仅依靠县监理人员和乡镇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如果不采取相关的措施,要做到安全生产很困难。
2.2机械化管理人员无行政执法权,只进行统计、调查、宣传等工作
由于事业单位无执法权,而行政部门人少,重点在县城附近的路段进行检查,在工作开展上造成困难,对“黑车非驾”、无牌无证及逾期不检不审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权执行[3]。《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从而使农机人员思想麻痹,无视农机管理人员。而公安交警部门只能处在重要交通要道,也给农机人员可乘之机。
2.3农机机械监管工作未引起乡镇级部门重视,监管工作未真正转变为政府行为
乡镇领导虽然每次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是没有像开展农业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那样到位和全面。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全靠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统计、宣传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没有引起基层部门的高度重视。
2.4宣传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
每次宣传只是采用贴贴标语、发放传单、喇叭宣传等形式,单纯为应付检查而走走形式等,安全生产工作并没有引起群众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轻描淡写,敷衍了事。最直接、最根本的人(农民群众)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造成违规违章现象严重。
2.5农机安全监理经费投入不足
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不足,使上路、监控等设备无法达到要求。此外,拖拉机作业特点也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拖拉机作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一般使用时间短,多为自用,在执法稍松的情况下很少履行相关手续。
3对策
3.1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让每个人都肩负起一份责任,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这样才能引起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无论排查、监管、统计等都能相对准确。县政府要更加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管理人员的配备,在年初签订责任书,重要农忙季节、重要节日、检审验等关键时间组织全乡出动,形成安全气氛,增强安全意识[4-5]。
3.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广播、刷写标语等方式,利用节假日、农闲时间到田间地头、学校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事故案例的形式(有必要时请相关讲师)对群众进行讲解,这种方式通俗易懂,有利于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3部门联合,严格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喊一百遍安全生产,不如落实一项安全生产措施。”在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中,执法人员少,这就要求严格执法,罚一禁十,达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清理各种死角,同时做好宣传,让农机人员打消各种侥幸心理。
3.4适量投入资金,建立健全基础设施
从上到下每年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从未向基层投入资金,建立相关站所。建议有关部门适量投入资金,购置相关上路交通工具,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转变工作职能。
3.5转变农机部门的性质
交警、路政等必定要在重要路段执勤,所以转变农机部门执法性质,转为行政部门,从而使乡镇相关人员也具有执法权,这样在人员配备适当的情况下,各管辖区在必要时集中开展,从而达到社会效果。
3.6加大培训,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要让群众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违章违规操作的危害性,要让他们懂得自己保护自己,所以必须从源头上抓起,组织人员充分利用国家相关项目扩大培训对象,放映交通事故幻灯片,讲解法律法规,使能够接受的人群都能参与。
4参考文献
[1]姜春桃.永吉县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9):182.
[2]杨晓英.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南农机,2013(9):35.
[3]包金峰,陆迎春,翟宏兵.姜堰区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农机化,2013(6):47-48.
乡镇农机安全篇3
一、淮安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市围绕省委、省政府“把淮安建成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大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建设,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涟水新型工业城市、盱眙山水文化旅游城市、洪泽魅力湖滨城市、金湖水乡生态园林城市加速形成,“4820”的城镇体系框架清晰,实现小城镇建设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在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被定位为“江苏新兴增长极”。
1.淮安城镇化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1)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五”以来,全市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中心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功能不断增强、品质明显提升,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50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142万人;县城镇和重点镇发展步伐加快,涌现了一批特色小城镇。城镇化率由32%提高到53.5%。
(2)城镇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启动新一轮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实施乡镇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一主四副多点网络化”的新型城镇体系结构,确立了“4820”小城镇建设体系。
(3)城镇产业体系逐步健全。进入“十一五”时期,淮安的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过去五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4%,2012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500美元,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2.9:46.3:40.8。工业化率由32.2%提高到49.9%。
(4)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城乡最低养老保障持续提标扩面,新农合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成并轨,实现四级公路“村村通”。
2.淮安发展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它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对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我市还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1)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城乡建设和产业投入“二元化”。2008—2012年,全市城镇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由382.12亿元上升到848.69亿元,占全市投资总额的68.4%;农村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由23.32亿元上升到57.21亿元,仅占全市的4.6%。城乡建设投入比例失调,导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投资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比例为0.5:55:44.5。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扩大。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9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38元,不仅与前几年比,且与全省平均水平以及周边的盐城、徐州等相比差距也在加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是农村居民的2.3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达到0.37,高于盐城、徐州。
(2)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产业支撑能力不足。我市工业化率49.9%,而城镇化率53.5%,工业化略滞后于城镇化,产业对城镇化支撑力不够。县乡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仅有3个县(区)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乡镇平均工业增加值5.41亿元,仅为苏南乡镇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二是城镇化质量不高。我市城镇化率53.5%,低于全省63%的水平,如剔除50多万“被市民化”的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实际水平更低;乡镇城镇化率仅为22.05%。乡镇规模小、布局分散。我市有116个乡镇,平均人口规模3.43万人,列全省末位。86个建制镇平均镇区人口仅为1.3万人;镇均财政收入1.5亿元,低于苏北平均水平。较多的乡镇数目、偏少的人口规模,不利于城镇的发展、要素的流动和产业的集聚。
(3)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入。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城乡要素资源合理有序流动。一是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与城乡一体化要求不适应。农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传统、单一,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少、实力不强、带动力弱,缺乏支撑和带动一方产业发展的骨干型龙头组织,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仍较突出。二是城乡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强,无组织、自发性“外流”现象突出,低技能、体力性就业仍占有较大份额。高技术岗位就业偏少,自主创业的意识、技能和资本等要素都比较缺乏;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万顷良田建设腾出的建设用地,多被调剂到城镇。产出增值收益部分,很少返还给农村,形成了对村集体和农民的剥夺。三是要素市场体系不健全,投融资能力薄弱。目前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233家,其中徐州7家、连云港6家、盐城5家、宿迁3家,而我市还没有真正实现零的突破;农村投融资平台发展滞后,金融服务体系延伸不快,目前全市仅有22家小贷公司,大多数乡镇仅有邮储银行1个分支机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现代农业、小城镇建设等投资公司还没有实质性起步。
3.淮安发展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空间和潜力
总体上,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难度大、任务重,但也应看到新型城镇化具有广阔的提升空间和较强的发展潜力。
(1)国家发展政策机遇。国家发改委对城市群的发展目标是,下一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将向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另外再打造哈长、呼包鄂榆、太原、宁夏沿黄、江淮、北部湾、黔中、滇中、兰西、乌昌石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淮安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城市和苏北重要中心城市,正在全力争取淮河生态经济走廊上升为国家战略,将迎来城市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2)人口红利丰厚。目前,全市净流出人口66.8万。这批流出人口大部分是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务工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资金。在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情况下,劳动力回流趋势初步显现。我市要积极搭建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还会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产生。同时,随着一产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降低,部分劳动力将转移到非农产业。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我们的一大优势,释放新一轮人口红利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3)改革空间巨大。我市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征使用制度等改革刚刚起步,投融资体制、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有很大的挖掘潜力和空间。
(4)生态优势明显。近年来我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积聚了丰富的生态资源和充沛的环境容量。我市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10年下降18%和2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6%,将初步建成以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为特色的低碳城市,打造东部沿海地区低碳发展的先导示范区,走出一条生态文明与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的新路子。这是我市吸引外部资源投入淮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绿色资本”。
二、淮安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发展路径与主要目标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城镇化的部署有了新调整,未来5—10年的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重点由关注增量扩张逐渐转变为适度增量扩张和消化存量并重的格局。因此,淮安新型城镇化的研究应置于全国城镇化的大盘之中,考虑城镇化的目标、路径、改革重点等。就整体水平而言,目前淮安的城镇化与全省平均特别是苏南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然而,独特的空间区位、城市定位和发展阶段,以及特殊的资源禀赋和人文自然环境,决定了淮安城镇化的外在条件、内在动力和发展模式都与苏南等地不同,必须探索一条具有淮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现实路径。
1.综合配套改革的发展路径
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联动”,通过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着力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有效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建成江苏新兴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2.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建设初见成效,构建基本完善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和机制,城乡发展基础得到巩固,全面建成较高水平的小康社会。2023年,全市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等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9万元,城镇化率65%,农民人均纯收入超2万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小于0.35,基本达到江苏省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标体系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淮安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
1.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凡是城镇化水平高的国家,农业现代化水平及农村发展效率亦高。比如,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农业已基本实现机械化。1960年—1975年,日本城镇化率由63%上升到76%,同期农业机械化的支出增长了10倍多。城镇化不能回避农业现代化,只有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才能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而真正走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要求实现农村土地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流转、现代化发展,是未来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抓手。淮安应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颁证全覆盖;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每年创成省级示范社40个以上;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自主经营或参股经营,让农民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引导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经营方式转变,重点支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打造黄河故道现代农业产业带、白马湖生态农业示范带、宁连路高效农业示范带,推进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市为单位申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坚持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为新型城镇化提业支撑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特别是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城镇化将依赖于工业化发展。目前,淮安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但与苏南等发达地区相比,淮安的工业基础还不强,产城融合度较低,还不能形成足够的产业集聚来带动人口集聚,进而支撑城镇化发展。因此,未来淮安必须继续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发展的第一方略,坚定不移地走产城融合、产业和人口同步集聚的道路。重点打造盐化工、特钢、电子信息、食品四大主导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形成“4+2”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工业体系;高标准打造“中国新盐都”、“中国凹土之都”和全国一流的特钢产业链基地。
建立市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库和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库。有序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在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基础上,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高效利用。
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
经济学中的“诺瑟姆曲线”表明,城镇化水平从30%上升到70%的区间是城镇化率上升最快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就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3.5%,正处在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的改革和发展正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妥善解决这个阶段的投融资问题是我市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解决城镇化巨大的资金需求,一方面要建立多层次、多样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另一方面要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作为淮安来讲,要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组织;协调整合全市发债平台,组建市国联集团,提高发债效率,积极争取苏北地方债债券分配额度和发行市政债券试点;加大企业上市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今世缘酒业、井神盐化等企业尽快上市,促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裂变式发展。
4.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制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淮安开始由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生存型社会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发展型社会过渡。这个历史性过渡,使全社会的“生存性”压力逐步减弱,“发展性”压力日益凸显。其中,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成为新阶段的突出矛盾。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未来5~10年,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按照“完善体系、对接制度、提高水平、重点支持”的总体思路,逐步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的整体设计和有机衔接,逐步建立城乡基础养老金统一机制。建议省政府承担保障县乡最低财力需求的责任,从财力上大幅提高我市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探索采用以保需方为主的养老、教育、医疗券等模式,实行“以事定费、费随人转”。
5.统筹规划城乡空间,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规划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和引领性作用。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无法一蹴而就。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淮安要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制订具有指导性、调控性、规范性的规划,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构建“一区两片四轴”总体空间格局,“一区”即淮安都市区,作为带动淮安市域乃至苏北腹地发展的集聚辐射中心;“两片”即市域南部与北部产业城镇集聚片;“四轴”即依托高速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干线形成的四条联系轴,南向对接长三角一体化、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两大部级战略和沿江开发省级战略,东向和北向对接国家沿海开发战略,西向呼应规划编制的淮河经济发展带,打造纵贯南北的宁淮连沿线产业城镇集聚带和横贯东西的淮河生态经济走廊。构建“4820”小城镇体系,培育形成4个县(区)域次中心镇、8个重点中心镇、20个特色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中、组团发展、生态优美的“美丽乡村”。
四、淮安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建议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增加城乡规划建设投入。将城乡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小城镇建设。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和支持政策,建制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中心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社会抚养费等收入,除国家和省规定用途外,主要用于镇区建设发展。二是支持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市、县(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专项指标,用于支持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每年从县域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市级特色工业园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减免标准厂房建设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飞地招商”。三是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农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提高种养规模。加大对规模经营的政策支持,财政支农项目对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予以倾斜。每年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家庭农场建设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自有产品商标等。四是支持生态市创建。对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予以补助,市重点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工程在市年度预算生态专项资金总额内按实全额或定额补助。对创成部级生态县(区)、乡镇给予奖励。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支持开发符合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批发商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民自有住房等抵押贷款。各县(区)设立注册资本亿元以上国有担保公司1家,国有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费率不超过1%,为民营企业担保比例不低于70%。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开发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3.鼓励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一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发展建设需要后,可统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二是市、县(区)两级财政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建设试点项目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获批后,试点地区可按建设用地复垦面积30%左右的比例作为挂钩启动指标,用于集中安置区建设。万顷良(下转第36页)(上接第39页)田建设工程形成的土地指标,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形成指标乡镇的二三产业发展,出让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形成指标的乡镇。对各县(区)依法收购、储备、开发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给予一定补助。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将集中建设规划区外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行复垦为耕地,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获得相应建设用地指标,并允许公开交易。
4.大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乡镇农机安全篇4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全市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建设工作从2009年开始起步。各县、乡(镇)都十分重视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工作,专门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专门的办公地点,给予了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将金融网点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把此项工作作为支农惠农的民心工程,不计报酬、不计成本地抓紧抓实。
二、网点运转良好,深受群众欢迎
目前49各乡镇金融网点运营情况良好。固定网点每个点都有3各专职人员长期在岗,并且不分节假日全天候为群众服务,业务量大时中午都不休息,便民服务点事先预告,每星期安排专人到点上上服务两天,从不间断。“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户存款难、取款难的问题,同时配合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乡、镇部门工资、农村低保金、代收税款、电费通讯费等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欢迎,在保障农民的资金和人生安全、吸收农户闲散资金、提供小额贷款发展生产、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净化农村金融环境和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农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人民政府是在真正为人民办好事实事,通过网点建设,政府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在增强。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群众的素质。农村金融网点在运营中,开展了“农户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作为发放信用贷款和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据,此举从外部促进了农户的“守信”意识,这对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培养新型农民和提升农民素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行政效能。在建设农村金融网点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狠抓落实,不计得失、不计成本,把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使“零金融机构”网点建设能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资金缺口较大,网点生存困难
虽然当前乡镇金融网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金缺口较大,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贷款需求。资金缺口较大是阻碍乡镇金融网点运营的主要困难和共性问题。由于金融机构自负盈亏和金融业务本身的特点,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大量的存款,才能派生出贷款。然而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村民间存款量小,贷款需求量大,贷款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发展需求。据统计和测算,新建的乡镇金融网点将增加15亿元的贷款需求,乡镇金融机构的资金量严重不足。一些乡镇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市中心城区开户,不愿将资金存入乡镇金融机构,乡镇金融机构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资金组织困难和存贷款比例失衡的问题尤为明显。
三是现金安全存在隐患。由于乡镇金融网点距离市中心城区较远,一些乡镇道路交通条件不好,部分路段偏僻,给现金运输带来安全隐患;另外,各个乡镇金融网点没有配备必要的枪械等安保硬件,现金保管也存在风险。
四、便民服务点满足不了群众需求。部分乡镇只设立有金融便民服务点,一周只在固定的一天或两天时间开展业务,往往出现排长队取款的现象,便民服务点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需要建成固定网点才能解决问题。但是土地协调难、固定网点审批难的问题制约了便民服务点建设成固定网点。
五、农民缺乏应有的金融意识。为了农民存取款方便,农信社和邮储银行都免费向农户发放了银行卡,但是很多农民不会使用和不愿意使用,导致出现大部分未启用的“睡眠卡”,不仅银行卡的作用不能发挥,而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成本。就农信社来说,仅仅发卡一项,成本就达到1000万元。
六、存在贷款风险。当前农村金融机构采用“农户信用评级授信”方式,向农户发放信用贷款,没有不动产担保,难免会出现贷款回收难的问题,如果农户拖延还款或不还款,将出现贷款风险。
七、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不规范,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也制约乡镇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
视察组认为,要让乡镇金融机构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金融支持的作用,只有从根本上帮助解决乡镇金融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们才有能力为“三农”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四、强化扶持措施,确保网点持续发展
如何更进一步建设好、运行好、发挥好乡镇金融网点的作用,关键在于加大对乡镇金融网点建设运营工作的支持。视察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一是采取行政措施,提高乡镇金融网点的资金组织能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由于乡镇金融网点直接面向农村群众、直接为“三农”服务,建议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角度,采取行政措施,要求将部分涉农支农资金存入乡镇金融网点。同时要求乡镇辖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基本账户和工资业务在当地农村金融网点办理,提高他们的存款总量,解决资金组织困难的问题。
二是适当延长对新增乡镇金融网点的补贴期限,实实在在将财政补贴落实到位,解决亏损经营的问题。
三是协调银行监管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加快便民服务点建设成固定网点审批步伐,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监管指标,向上争取适当放宽监管要求,给予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运营的必要政策支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四是帮助协调解决土地、房产产权办理等困难,使便民服务点尽快建设成固定网点,解决农民群众的存取款需求。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基本金融知识,引导农民学会使用“银行卡”存取款,保障农民的资金和人生安全。
六是建立“三农”贷款补偿机制,由市县乡三级按比例出资建立风险基金,规避金融风险。
七是将乡镇支持和配合当地金融机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是协调公安部门给予安保支持,提高乡镇金融网点自生安全防范能力,保证现金运输和保管安全。
乡镇农机安全篇5
关键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技术指导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ki.jlny.2015.20.01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加强源头监管,是治理餐桌上的污染的关键环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所以对其研究具有必要性。
1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国各乡(镇)都应加强农产品技术指导、农产品灌溉技术推广工作,还应推广提高动植物的疫病防范技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乡(镇)政府应积极配合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加快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同时,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农产品生产具有场地分散、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等特点,这些特点导致农产品的质量存在很多问题,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从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基础来看,很多乡(镇)的现状是缺管理、缺经费、缺人才、缺手段,导致监管的力量薄弱,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
2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安全认识不足
现实中,上至相关部门领导,下至普通劳动群众,都存在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识不足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食品安全部门没有做好宣传工作,导致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心理到行动上都没有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也在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2.2监管机构落后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一般设立在乡(镇)政府内部,没有形成独立的监管机构,所有的监管工作都是由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负责,与其他的相关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没有与上级监管机构形成工作联动,从而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3专业人才短缺
我国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还没有从乡(镇)政府中独立出来,仍然由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管理,其中兼职的监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难以保证监管工作的落实。因此,上级政府有必要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配备专业的监管人才,以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趋于完善。
2.4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很多乡(镇)已经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但其运营经费并没有被列入乡(镇)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欠缺日常工作经费,甚至还有部分乡(镇)只配有一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3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措施
3.1加强人员培训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监测人员、协调人员组织起来,采取不同形式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需要明确的是,此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使之明确知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农业技术、监管制度、政策文件等,以此提高乡(镇)基层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水平。
3.2整合监管资源
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时,要注意对监管资源的整合,尽可能地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建设统一成整体,例如统一使用检测仪器、交通工具、灌溉工具、办公场地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进行科学的规划,采取共同利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的浪费。
3.3防止职能越位
县级农业管理部门是执法主体,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人员不能独立地执法办案,没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更不能职能越位。对此,一方面要督促农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农业执法的职能办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职能的约束,从法制上保障农产品得到安全管理。
3.4规范考核目标
当前,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受县级农业管理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监管,监管机构既要完成监管工作,又要完成乡(镇)政府的行政工作,因而很难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做到尽善尽美。所以管理部门应该结合实际现状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乡(镇)监管人员进行绩效成绩、目标达成率的考核,并且将考核的成绩与工作人员的薪资奖惩挂钩,以此增强乡(镇)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促使其全面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结语
我国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但在发展过程中频繁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综合分析了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提出了加强人员培训、整合监管资源、防止职能越位、规范考核目标等解决措施,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逐步完善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而保证我国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
参考文献
[1]薛建良,李培武.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5,(09).
[2]郭建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特点、难点和着力点[J].江苏农村经济,20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