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收集5篇)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篇1
为全面加强我市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和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实施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构建和完善网格化的责任管理体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校园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将各项安全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构建和完善网格化的责任管理体系,做到每项工作定点、定时、定员、定质、定责,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局机关包联领导和包联人员要根据安全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抓好对包联责任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机关包联人员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其他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和处理,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政工科监督监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全面排查,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落实。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运送学生车辆、幼儿活动设施、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学期开学前都要组织拉网式排查,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清理和解决。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账,并严格落实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对所有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注明原因,并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后勤管理科电教装备站基建办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四)加大安全工作督查力度。教体局、镇办教委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同时要对基层学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重点或普遍、明查或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学校的通报批评力度和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效果。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后勤管理科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三、严格管理,加大重点隐患治理力度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一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护导队、应急处突队、专职安保队“三支队伍”建设,并进行经常性演练,提高学校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保安的单位尤其是农村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按规定配齐保安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材和设施。二是加大技防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技防设施投入,加强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各类设施的作用,提高技防水平。三是强化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校门查验证件、会客登记、通讯联络以及值班巡逻等制度,及时关锁校门。宿舍实行专人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学生晚睡点名查铺制度,严防夜间违纪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后勤管理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实行校舍安全动态管理,抓住检查、鉴定、报告、整改等关键环节,定期不定时地对学校危房进行查勘,并分类造册,建立档案,及时整改。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均要纳入排查范围,要把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微机室、食堂、体育场馆、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作为重点排查内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尽快消除校舍安全隐患。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对地处山区河沟、尾矿库附近和有不良地基的学校,要制定整改防护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基础沉陷,避免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责任单位: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尤其是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市学校食堂主要原材料公开招标、统一配送,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要强化食堂、商店监管和饮用水管理,严把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饮水卫生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师生提出的餐饮问题,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八)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学校要及时做好与家长沟通与宣传,每学期与家长签订一次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家长确保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二是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周边路段交通标志不全、设施不到位的,学校要主动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举报违规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九)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学生集中场所疏散标识明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狠抓学生上下楼梯秩序,严格落实宿舍、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值班巡查制度,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要加强校园内用电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改造校内用电线路,严防触电事故和用电线路引发的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建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加强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完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规定,落实实验课、体育课、劳动课、职业学校实训课、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指导要求。严禁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越野赛等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设施和其它教学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学校开展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严禁学生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类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带有商业色彩的社会活动。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教研室、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一)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晨检、午检、通风、消毒、晚查和发病学生的隔离、登记上报工作,做好缺勤缺课师生的追访工作。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开学第一堂健康教育课内容。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卫生健康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切实搞好群防群控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不在校园聚集或暴发。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二)加强防溺水工作。学校要每学期与家长签订一次学生防溺水责任书。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自救技能。在周末和放假前要明确提出: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无人管理的河、塘、沟渠、湖泊游泳、戏水。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池塘、沟渠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要实施教师包联学生制度,积极会同家庭、社区力量,在重点时段对辖区内的河流、池塘、湖泊进行巡查,主动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三)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学校要及时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动态,对师生反映、学校发现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消防、文化、卫生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四、搞好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自护自救能力
(十四)完善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校园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细化到人;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并经常组织有针对性的演练;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强化通讯、视频监控等应急指挥硬件建设,相关人员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形成指挥灵便、反应快速、救援高效的应急体系。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五)切实搞好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对应急演练活动的认识,把各项演练活动纳入安全工作计划,把演练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充分利用课间操集合等机会开展演练。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2次全校范围的应急演练活动。对每次演练活动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认真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五、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六)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安全教育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在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等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张挂安全标语、安全挂图、安全知识牌、安全提示语及安全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七)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课作为地方课程的必修课开足开好,切实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案、有检查、有考核。要针对学生日常行为特点,重点加强防震、防雷、防水、防火、防传染病、防踩踏、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对溺水、交通、火灾、雷击等易发安全事故,各学校除开展专题教育外还要通过板报、手抄报等途径广泛宣传,增强学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教研室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八)做好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学校规定及学校安全责任区间,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
责任单位:家校办基教科职成教办学前办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十九)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创造条件,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消防、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维稳中心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六、夯实基础,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要选配有事业心、有责任感、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辅导、培训,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各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教育培训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十一)完善各项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建设(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应急操作规程),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调整,力求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二十二)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时准确上报安全网格化运行、隐患整改、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要特别强化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学校要在尽全力组织抢救的同时,按程序立即向市教体局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迟报。
责任单位:安全卫生科镇办教委市直学校(园)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篇2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学校和师生的财产、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珍爱生命,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主题,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健全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文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目标任务
1、校园内部安保组织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2、校园内部消防设施配套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3、校属房屋(含教师家属院)租赁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校区与家属区的有效隔离,学生宿舍管理规范。
4、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O米内网吧、游艺室、歌舞厅等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周边600米内成人用品店。
5、取缔校园周边无照经营及出售伪劣食品的各类经营场所、占道摊点。
6、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校园门口道路畅通,“黑校车、“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车辆得到取缔。
7、侵害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严防各类涉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8、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三、责任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本辖区内学校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2、保证校园符合办学标准,保证校园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3、为学校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4、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校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市教育局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方案》,对学校安全教育的任务、目标、领导责任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与各学校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3、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要求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定期组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教育实效。联系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到学校进行安全工作指导,并帮助学校组织实践性质的安全教育活动。
4、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5、协同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育督导机构要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6、按照有关规定,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7、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三)市综治办
1、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督促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校园内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指导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整治,有针对性地提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3、对全市托管机构进行牵头管理,成立由市综治办、公安、教育、消防、卫生、工商、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管、文广新、共青团、妇联等单位(部门)组成的协调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对全市托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制定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使我市托管机构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4、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四)市公安局
1、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侦破和从严查处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落实派出所的属地责任,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设立专门的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及时处置各种治安问题。
3、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地处国道、省道和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的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进一步设置、完善警示标志或施划减速线。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校车的统一标识,整顿带病行驶、超年限使用、非法营运、超载接送等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4、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督导,选派优秀民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做好管理考核工作。
5、指导学校完善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学校安保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轮训。
6、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p#分页标题#e#
(五)市卫生局
1、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对学校饮用水、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体格检查和健康教育宣传;向教育部门及学校提出具体的书面预防要求。
(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定期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严格校园食堂及周边固定建筑物内《餐饮服务许可证》准入审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七)市住建局
1、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依法责令整改,立即消除隐患。
2、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3、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纠正。
4、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5、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在校园围墙或者建筑物附近建设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八)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1、规范设置各种摊位,取缔并合理疏导校园门口的各类摊点。
2、取缔校园周边各种不健康或不适宜青少年学生的广告。
3、依法拆除搭靠学校围墙的违章建筑。
(九)市质监局
1、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情况。
2、对我市生产涉及学校的食品和学习用品(含体育用品)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进入校园。
(十)市文广新局
1、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歌舞厅、网吧的管理,严格禁止黄、赌、毒、污秽音像的播放和经营以及在夜间、中午超时经营歌舞厅,维护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
2、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围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管理和整治的力度,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坚决取缔“黑歌舞厅、“黑网吧,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过程监控和日常检查。
3、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典型,营造人人关注学校安全、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一)市工商局
1、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配合查处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文化用品、小旅店、废品回收、保健用品等行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2、严格审查在校园及周边申报的各种摊位的办证和年审程序,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3、依法查处在农村校园周边区域非法散发“小广告行为。
(十二)市司法局
1、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在校学生法制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做好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认真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2、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三)市安监局
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综合监管范围。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活动。
(十五)市通信管理部门
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对于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终止其接入服务。
(十六)市气象局
对校园防雷装置进行检查、检测及验收,做好校园雷电防御宣传工作。
(十七)市环保局
加强校园周边区域工业噪声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确保学校重要部位的治安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综合施策,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管理责任。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篇3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安全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平安发展,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
三、主要目标
以落实“一岗双责”为前提条件,以强化和落实校园主体责任为重点,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规范校园办学行为为保障,不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安全工作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大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实际,认真解读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符合本校、本单位的“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拟定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学校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完善倒查机制,实现领导责任全覆盖。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根据不同时节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分析把握安全工作形势,提前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量建设。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教育系统项目建设面宽量大,在学校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按照《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促,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建设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施工资料档案建设,务必做到施工资料与安全档案同步制定、同时实施。
3.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跟踪督办、警示通报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处罚力度,把学校主动防范事故与学校安全发展结合起来。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各校园要切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的通知》(府办发〔2010〕15号)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组织和制度,单独设立治安保卫机构,落实内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监管。各校园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保安人员,安装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出入校园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全员值班制和定点巡逻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公安和相关部门到达之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校园、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三项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学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使之成为衡量本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标准。各校园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安全培训。城镇、乡村学校要全面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积极营造全区“城乡一体化”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继续抓好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5.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教发〔〕166号)要求,2013年,教育系统共有18个校园组织开展了校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其余尚未申请进行安全标准化复核定级的校园,要切实组织好创建工作,对照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指标及考评标准,及时完善整改,为2014年校园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三)突出校园安全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结合校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游泳安全知识及过塘坝、过库坝、河边的注意事项教育,从5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专项行动教育。现已秋期开学,将可能迎来最后几轮炙热天气,各校务必把国庆前后作为宣传防溺水事故的重点时段,以提高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要认真按照《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区府办〔〕122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整治,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突出农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涉校交通隐患治理,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意识,巩固和深化教育管理成果,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深入推进校园交通安全“小手牵大手”活动,探索安全教育管理新方法,拓展安全教育管理视野,深化安全教育管理理念,切实提高师生关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涉校、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深入开展校园伤害专项整治。进一步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把“宽容待人、和谐共处”、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对升学年级的学生)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点,强化课间巡视制度落实,落实课间安全管理,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参与课间巡视工作,严防学生之间校园伤害事件和学生自我伤害事件发生。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省《消防条例》实施标准化消防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消防工作水平,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以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载体,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使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大对校园内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着力提高师生、教职员工扑灭初起之火及火场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5.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营养餐工作。一是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认识,养成良好的用餐行为和方式。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四是严格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加强验收监管,确保采购原辅材料质量。五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宣传、教育、管理工和信息报送工作,保障营养餐的顺利实施。
(四)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校园要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贯彻整个教育教学时段始终,切实做到“到校一次、排查一次、发现一处、整改一次”“四个一”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重点排查教室、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器械、场地、厕所、围墙等安全状况。要特别注意观察房屋、厕所、围墙地基的变化,严防倒塌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凡不能维修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拆除。要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检查各类建筑的电路设施和防雷设施,迅速排除漏电隐患,对老化的电线要立即组织维修、更换。
(五)加强应急避险能力建设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篇4
今天我街道召开的这次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全面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车安全的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刚才,市交警一大队钟庆队长宣读了上级关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文件,与接受学生车辆车主和学生家长代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有两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的意见,结合校车安全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我街道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得到了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已到位,广大学生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出现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现象,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乘用车辆安全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唐口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今年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街道未发生大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街道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有个别接送学生车主,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另外还存在着诸如驾驶员超龄、驾龄不满三年、办假证,车辆未年检、使用翻新轮胎、乘坐险保额不足及其他安全隐患。对于这些问题和安全隐患,我们当时都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了安全要求,如果没整改到位,没有达到安全要求,在这次安全整治工作中,必须停运整治,如果不停运整治,势必会造成重大隐患和交通安全事故。大家都知道,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21人,重伤多人,其事故原因,就是严重违规超载。这血的教训,给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应引起高度重视。希望每位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各个学校、各位学生家长,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要抓好全面排查这个重点。各学校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要求,立即组织校车车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有关手续,完善管理档案。要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前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因接近报废年限及已到报废年限,现在仍在运营的,要立即予以报废停运。教办配合公安交警要立即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教育办公室要依法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教师、照管人员)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档案。
二是要抓好严格管理这个重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运送学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门人员每天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抓好加强教育这个重点。教办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反面事例要进行曝光,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校车安全优先、乘车高峰期学生优先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抓好综合治理这个重点。要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导。各中小学校要与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接送车辆优先的原则;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充实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在上放学期间对校车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要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教办、学校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设立校车安全管理举报电话。学校公布街道安监站和市交警一大队的电话。三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四是要落实车主和驾驶员责任。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保证安全。
2、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教育、财政、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检查。街道教办要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协调,加强校车准入源头控制,加大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力度,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完善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和学校周边安全。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篇5
本组集中行动两次,对*乡的*超市、润恒超市、*村的宝宝幼儿园,*村幼儿园和市区的苗圃幼儿园、*酿造厂、市妇幼保健站、*诊所、*诊所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当场对卫生不合格的润恒超市进行关停整改,对两家黑诊所当场依法取缔。各检查组对排查的隐患都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对于较大的安全隐患,都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人和验收标准。
市教育局对全市所有306所中小学幼儿园的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校车安全等6个方面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排除隐患。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45条,校车90辆,其中无证校车39辆,校车超载严重。查出公路边无交通标志、标识学校56所。查出非法无证学校(幼儿园)65所。协调组织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对全市65所无证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取缔,对51辆合格校车进行了审验。消除安全隐患144条,拆除危房30间,39辆无证车辆已停止使用。
市体育局对全市58所武术馆校的安全领导组、安全制度、教学楼、住宿楼、厨房、锅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教学训练设施、生活服务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校内校外集体活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发现各类大小安全隐患50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1条,现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7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签订率100%。
市卫生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医疗安全、危险品存放等方面做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安全隐患169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查处“黑诊所”83家,其中市区17家,乡镇66家,对这些“黑诊所”已经全部下发停业通知。
市防疫站对全市餐饮单位、中型以上娱乐场所、学校、武校、幼儿园、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305户(其中餐饮单位168户,公共场所64户,学校33所,武校14所,幼儿园26所)办理有效许可证230户,办证率75%。共没收销毁过期、“三无”、变质食品80多公斤。责令停业42户,限期整改33户。
市工商局对市区学校周边环境做了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没收销毁,对证照不全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后办证营业。重点对市区的34家午托部进行安全排查,34家午托部大都是家庭经营方式,只有5家有手续,其余全部为无证经营。午托部属于旅馆式特种经营行业,但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存在安全隐患较大。
根据排查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是校车管理,虽然教育局尽力协助公安部门治理,但效果巩固时间不长,治理紧时好,松时坏,长效机制和根治措施建立困难。
二是无证非法民办学校、校园周边午托部有市场需求,牵涉几个部门管理,彻底取缔难度大。
三是交通主干道旁边的56所学校的交通标志标识应尽快彻底解决。
四是小武校和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大。从业人员许可证办证率低,大环境卫生差,案板发霉,有出售凉菜、“三无”和过期食品现象,学校食堂和幼儿园有养狗、养猫现象。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三防设施不齐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健康证办理不及时。
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近几年,我市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应该肯定民办幼儿园已成为我市幼儿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组织形式。但是大部分民办幼儿园都是无证开办,存在办园条件差,教师专业素质低,食品卫生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建议民办学校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办法,由教育、民政部门配合,督促完善办学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的予以办证开办,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合并、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