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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6-02-07 手机浏览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麦呐麦呐”为你整理了这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3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顺利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坚定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决心不动摇,做到早谋划早启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埇桥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区扶贫项目库,要求乡镇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2.积极组织农村危房核定工作。我局在新冠肺炎疫情初步控制后,从2月25日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有关街道排查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逐户核定,把符合政策的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

3.积极组织开展贫困户住房核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85号)要求,全区从6月7日起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核验工作主要由行政村书记具体负责,通过手机APP上传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照片和信息。到6月20日,共完成我区485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上传工作。通过逐户核验,全区新排查并经我局评定,将106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

4.灾后房屋重建工作。7月22日,我区遭受强对流大风暴雨天气,造成蕲县镇、大泽乡镇、芦岭镇、大店镇四个镇受灾,居民房屋损毁,乡镇共排查上报受损房屋248户,经住建局逐户核实,其中14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其余受灾较轻的房屋由乡镇和行政村组织完成了房屋修缮工作。纳入危改的全部完工验收,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5.定期组织巡查。8月2日,埇桥区住建局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抽调100多人组成30个工作组,每个乡镇抽两个行政村,对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集中开展为期4天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有无居住危房、鉴定表是否齐全等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区今年共完成1120户危房改造(其中包含省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新建957户、维修163户(其中建档立卡434户、低保211户、五保5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7户、一般贫困户387户),共拨付补助资金1674.4万元,已通过农户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做法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科学推进,2023年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埇桥区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区住建局制定了《埇桥区住建局危房改造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区30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片区,全部纳入网格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真正实现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网格化管理。

(三)逐户组织竣工验收。为了保障乡镇危房改造及时得到验收,区住建局向乡镇承诺,在乡镇完成初步验收形成申请验收报告报到我局后,保证3日内组织进行区级验收,确保每一危改户竣工后的房屋及时得到区级验收。

(四)全程管控安全质量。为杜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个体工匠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巡查,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调度、立即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

三、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谋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我区农村住房安全提供保障。建立完善我区农村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各乡镇排查出的疑似危房,逐户做好核实评定工作,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全部纳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篇2

一、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

(一)领导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

为了帮助农村特困户摆脱生活困境,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将改造农村特困户危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市长张竞强走访西丰县农村低保户时,就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惠及民众的民生、民心工程;是建设新*、大*宏伟目标,构建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年2月22日,张竞强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由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农村低保户、优抚户D级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汇报。经研究决定,*年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解决全市农村低保户、优抚户D级危房改造问题,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市长的“一把手”工程。3月17日,副市长王恩卿主持召开了全市D级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研究建房方案,王恩卿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要求D级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D级危房改建负全面责任,主管县(市)区长和民政局长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乡(镇)政府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建房户都要分别签订合同书,确保危房改造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明确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市里成立了由副市长王恩卿任组长的D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D级危房改造工作网,各部门积极为危房改造提供优质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和下拨;建设部门负责建房标准制定,建房质量的监督和验收;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建房资金的监督审计;国土资源、林业、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有关税费减免,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制发了《*市农村低保户、优抚户D级危房改造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原则,建房标准和建房对象确定程序,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产权界定和优惠政策。提出要修建高标准、高质量的住宅,每户投资1.5万元,面积40-45平方米,砖混结构,塑钢门窗,10年不落后。

(三)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建房资金

实施D级危房改造工作,筹措资金是难点。在市、县(市)区两级财力都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市长张竞强在市长办公会上提出了缩减出国、会议、招待等各种经费的要求,全力筹集资金,切实保证农村D级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市财政为每户补助1万元,县级财政为每户补助5000元。2007年市财政又为每户建房户补助5000元,县级财政为每户补助5000元。为确保危房改造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各县(市)区严格按工期分批拨付资金,并请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全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杜绝了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农村D级危房改造顺利实施

(一)逐户排查,严格确定建房对象

*年春节刚过,市民政局就下发了全面排查农村特困户D级危房的传真电报,各县(市)区先后2次对本辖区内农村低保户、优抚户居住D级危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全部建立了文字和影像档案,上报市民政局备案。3月13日至25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抽调15名人员组成7个联合核查小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农村低保户、优抚户D级危房改造名单逐户核查。在核查中,采取了“查、看、问”的方法,调查走访102个乡(镇)场街、798个村、1033户,按照市制定的D级危房改造标准,通过2次在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了*年1004户D级危房改造对象。2007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采取同样的措施,对700户建房对象进行了逐户核查。

(二)明确标准,把建房工作落到实处

*年初,市民政局聘请建筑专业人士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农村对危房进行实地调研考证,在实地考证的基础上,依据实际制定出了鉴定D级危房的10条标准。同时,制定出了改建后的新房标准及样式,统一设计了建房图纸,使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迈上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正规化的轨道。

为了把D级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先后召开7次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参加的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了各地建房进展情况,解决了建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月16日,市民政局在调兵山市召开了由各县(市)区主管副局长参加的D级危房改造现场会,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调兵山市、*县4户危房改造现场,调兵山市民政局介绍了D级危房改造工作经验,各县(市)区汇报了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市民政局领导对建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加强建房工作领导,副市长王恩卿3次深入建房现场,5次听取民政部门对D级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建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确保建房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市、县民政部门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市民政局组成了7个专门小组分片督促检查,对建房进度慢、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当场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对个别建房质量不完全符合要求之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同时,市民政局坚持每半月对D级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建委分别派人现场监督D级危房改建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年6月30日,全市1004户危险房改建已全部竣工,均达到入住条件,6月26日至7月7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抽调专人对全市农村低保户、优抚户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为民解困,把D级危房改造工作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年我市农村低保户、优抚户的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市上下认识高、投入大、措施实、工作细,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赞誉。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特困户住房难问题

我市已连续5年为农村特困户新建住房2659户,维修住房1613户。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近几年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我市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特困户仍住在危险房中,住房条件、环境十分差,如遭受洪涝灾害有倒塌的危险。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帮助这部分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中最突出、最关键的问题,为特困群体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的村容村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村危房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农村现存的最破旧的危房改造成焕然一新的新房,使农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快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解决了这部分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缩小了城乡差距

近两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城市开展了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解决了城市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的实施,也为农村特困群众解决了住房难问题,提高了居住环境和质量,客观上缩小了城乡差距,促进了和谐*的建设,也成为建设新*、大*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篇3

一、勇于探索,迈出了农村危改的坚实一步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2007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2008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2.3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35.8%。

二、调查研究,正视农村危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三、深入实践,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改的想法

**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

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篇4

为坚决巩固脱贫成效,扎实做好**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安居扶贫工作任务,结合**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实现全镇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农村无人居住危房。

二、全面排查鉴定

结合全市“百日攻坚”行动,各村要再次全面彻底排查疑似危房,做到应排尽排,不漏一户。疑似危房排查工作实行分级责任制,即村书记或村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驻村工作队长负领导责任、第一书记负工作责任。各村必须于3月30日之前上报疑似危房排查汇总表且必须经村书记、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签字方为有效。待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全镇形成镇、村二级存量危房台帐,并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农村无一人居住危房。

三、加大政策举措

(一)“三类对象”改造政策。

低保户、五保户、边缘户(已入扶贫系统)危房对象可申请享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维修加固改造。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要有效解决危险部位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重新变为危房,达到15年的安全期限,严禁以修缮为由搞扩建、翻建,突破原有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元,若有实际维修费用超额资金,各村提供费用工程清单,由工作队长审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后,由镇财政统筹据实报销。

新建改造。鉴定为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补助标准: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2.2万元;属于低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为残疾人户在上述补助标准之上再增加2000元。

“交钥匙工程”改造。对鉴定为D级危房、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及经市扶贫办、民政局核定特别困难的四类对象,纳入“交钥匙工程”兜底保障安全住房。建房面积严格执行“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要求,并合理安排功能分区和室内空间布局,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补助标准:4.2万元-5.2万元。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危房排查工作。

各村于3月30日之前上报疑似危房排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维修加固工作

1、严格按照鉴定报告维修建议进行维修到位。

2、危房对象本人愿组织施工的由其组织施工;危房对象无法组织施工的由村委会代其组织施工,并做好施工质量监督。

(三)原址新建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四)异地新建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五)“交钥匙工程”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钥匙工程”面积(40平米-60平米)和标准管控要求。2023年10月底全面完成新建并达入住条件。

“老人住危房、新人住新房”

2023年12月底前,对农户在农村除危房外另有安全住房,尤其是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新房的,由各村、扶贫工作组负责组织,责令农户自筹将危房维修改造到位,无改造愿意的必须搬离危房另行安置,并拆除危房。

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做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

(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

(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五、规范项目管理

(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

(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