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制度范例(3篇)
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总队部署的“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以“包保责任制”为抓手,以“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创建为载体,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体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特别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
(二)城区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省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
(三)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明显提升,利用“包保责任制”和GPS监管平台,加强勤务督导考核,进一步提高路面管控率和重点违法行为查纠率。
(四)疏堵保畅能力显著增强,城区力保不发生长时间的交通拥堵,省道力保不发生长距离的交通堵塞。
(五)群众对道路交通环境满意率提升,不发生被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影响交警形象的严重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大队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副大队长兼任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股室所队业务骨干成立会战指挥部。指挥部分四个工作组:
(一)信息调度组:由办公室、法制室、事故股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活动的指挥调度、下发通知、综合协调、会务组织、信息上报、信息反映;配合督导考核组做好考核通报等工作。
(二)督导考核组:由办公室、法制室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工作措施、承包责任的落实进行日常性的指导、检查,并纳入纪律监督范畴和绩效考核内容;按照“日清、月结、半年考、年终评”的模式,定期逐级考核、通报、排名;及时向信息调度组反馈检查督导中发现的有关工作情况。
(三)宣传报道组:由宣教股、办公室及各中队宣教民警组成。负责加强主题活动、“包保责任制”工作措施的对外宣传、报道。将宣传工作贯穿“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始终,积极会同县宣传、文明办、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加强对“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畅通安全行”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会、新闻通气会,设立“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在城区、省道明显位置设立“保东西南北道路畅通,让四面八方群众满意”等宣传标牌,提高“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广泛开展“畅通安全行”温馨提示活动,在城市主干道设立“人车互礼让,安全又通畅”、“和谐至美,大路至畅”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县乡道路设立“宁在时间里等安全,不在危险里抢时间”、“带着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等温馨提示语。
(四)业务推进组:由法制室、宣教股、车管所、事故股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督促各项业务措施的落实。
大队所属各单位要明确民警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大队包中队“包保责任制”分工
(一)总包保人
党委委员、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二)包保人
1、一中队、四中队;2、城区中队、三中队;3、开发区中队;4、二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是省厅交警总队在广泛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定,是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状采取的重点举措,也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战役。这一主题活动,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涵盖了交通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作为一贯工作方式常抓不懈。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健康、扎实开展。
(二)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各中队要进一步细化“包保责任制”方案,参照大队包保模式,把各路段的包保责任具体到民警;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承包责任制定分方案,并将民警的包保责任细化到“民警包中队路段”;会战指挥部各小组要根据“包保”责任制列出具体的项目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要求。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做到“三明确”,即:包保分工明确、包保目标明确、包保责任明确。做到领导带头、全员上路、全警全力、全防全控,落实“35上路巡查”工作模式(即:大队领导每人每周确保至少有3天上路,中队领导每人每周确保至少有5天上路)。领导同志上路要与一线民警一同疏拥堵、查违法、防事故、保安全,并对路面管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大队班子成员;各股、室、所、队;主题活动会战指挥部)
(三)创建“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大队将结合辖区实际,在省道范围内创建至少两条“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各中队要提前部署,落实创建工作措施。“畅通安全行星级路”主要创建标准为:秩序好,事故少,道路畅。秩序好,就是道路上车辆、行人规范出行,遵章率高;事故少,就是四项指标明显下降,并且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畅,就是年内不发生长距离、长时间交通堵塞。对依此评定的“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大队班子成员、各包保责任单位)
(四)加大路面管控和整治力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网格化巡逻和“五定一包”路面管控机制,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各中队要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追逐竞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牌污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整治相结合,一方面落实“每周两次统一行动日”制度开展突击整治,另一方面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纳入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中队要在省道收费站和市际交界处设立执法站点,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一检查登记,全力消除动态交通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法制室、各中队)
(五)加强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有效整合和优化现有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法制室、事故股、各中队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分析研判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交警队信息平台等系统,加强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办公室、法制室、车管所及各中队要加强调研,科学实施城市交通组织,视情采取货车夜运、公交优先、路口渠划、单向交通、左向待转、高峰禁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交通组织措施,最大限度地挖掘道路通行能力。大队将以“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年”为契机,加快建设进度,至3月底,完成市际、县际交接处高清公路治安卡口系统建设,针对省级事故黑点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遏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违法行为高发点采取有效措施遏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省道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至年底,重点分析交通肇事逃逸事故逃跑轨迹,在关键点设置高清公路治安卡口系统,分析事故数据针对事故黑点采取有效措施遏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省道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完成率分别达到100%;要加大利用电子设备查处交通违法的比例,固定违法证据,避免正面冲突,力争达到60%以上。办公室、法制室等部门要完善巡逻警车GPS定位平台,以此强化巡查和调度,实现路面“扁平快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室、事故股、各中队)
(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队办公室、法制室及各中队要对辖区双向四车道以上的公路和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排查,积极争取县政府重视支持。大力推动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进度,实现一级公路及其他易发事故的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在3年内全面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的要求。事故股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指出事故多发的点段和重点群体,法制室依此督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各中队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危路段、高危车辆、高危人员、高危时间的整治,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车管所要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的源头管理。车管、事故及各中队要落实校车、危化品车、客车此类车辆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和抄告制度。法制室、各中队要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强化雨雪雾天、急弯陡坡、瓶颈路段以及突发事件等复杂条件下的管控。(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室、事故股、车管所、各中队)
(七)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教股、各中队要加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年内完成广通物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驾驶人、中小学生、务工农民、私家车主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要采取广播宣讲、文艺演出、播放光碟、摆放图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宣教股、各中队)
(八)严格落实奖惩考核机制。办公室、法制室加强此项活动的考核,将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公安机关调查追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责任暂行规定》要求,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同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已被命名为“畅通安全行星级路”的予以摘牌;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摘牌外,一并取消两年“畅通安全行星级路”评定资格;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并取消三年“畅通安全行星级路”评定资格,取消所在单位以及各级包保责任人本年度一切评先创优资格。(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室、主题活动会战指挥部、督察考核组、各中队)
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制度范文篇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地持续、高速的发展,城市交通建设与交通管理控制水平也随之蓬勃发展和空前提高。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运输量和机动车辆持续增长,交通设备、产品的科技含量及信息化程度不高的弱点也相对明显,由此造成一系列的交通问题,如交通拥堵,行驶成本增加,噪声污染以及交通事故频发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高额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这都成为制约社会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因此,有必要对交通管理控制进行分析研究,势在必行。
近年来,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我国大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主要表现:一是人多车少,运力紧张。二是车多路少,路网稀疏,道路面积小。我国城市道路的人均面积太小,道路占城市面积率及路网密度太低,再加上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运力不适应客运量的需要,城市专业货运部门的车辆也供不应求,结果导致自行车、社会自备车的大量增加,从而使车多路少的矛盾更突出。在城市道路立法管理方面,国务院1996年制定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作了原则性规定,此外又相继颁布了一些其他相关道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地方道路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适合当地交通管理的政策及措施。但是这些问题仍然明显存在,这就有必要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进行分析和研究。
2、城市交通管理
2.1城市交通管理的内涵
城市交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动态演化过程,因此,在进行城市交通管理时,要反映不同时段上城市的动态演化过程,以便实现动态调控。要想创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必须有发展的眼光,力促打破孤立、单一、直线式的粗放型管理的小交通思想和框框的束缚,树立开放、整体、系统、科学化管理的大交通概念。
道路是城市交通的基础,是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主体。良好的城市道路和完善的城市道路网是城市发展的明显标志,因此,道路建设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不断壮大,制定修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城建规划势在必行。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交通、交通组织规划和渠化设计是做好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这种方式是以先进的线路连动控制系统引导交通,使松散的车流压密,全线绿灯连续通行。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交通组织管理的基本前提。为此要严格控制非交通因素占用城市道路,取缔非法占道,改变某些地方对非法的违章占道只收费不管理的现状;提高道路交通的机动化程度和道路尤其是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要做好城市的交通管理,法制先行。必须重视交通法制建设,依靠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城市交通是一项系统工程,也必须实行社会各方面的综合管理。
2.2城市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象征和生产力的空间载体,聚集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才、资金和技术。随着人类社的发展,城市发挥地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交通中心的作用日益显着。人们都知道,交通运输的现代化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由于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了物资交流和人们的交往,提高了工作进程。然而,随着交通运输的迅速发展,也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地面的汽车交通运输,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交通拥挤、交通噪声、交通事故频繁,道路堵塞,环境污染,对居民区的不良影响等的问题正越来越被各国政府部门所重视。
2.3城市交通管理的意义
要维护一个城市良好的城市交通,必须要进行城市的交通管理。进行交通管理的主要意义有以下二点:
1.交通是人类生活四大基本要素之一,是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建设好交通管理,不仅带来交通效益,降低社会发展成本,而且更主要的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对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通过交通管理机制,可以揭示城市交通管理的主要制约因子及面临的主要交通问题,为制定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和实施交通管理战略提供基本依据。
我国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分别就交通法规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交通优先发展管理、交通运行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3、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及策略
3.1城市交通管理模式
城市交通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社会的许多方面,因此城市交通管理应考虑到社会的各种因素,尽可能采取合理的管理策略和措施。城市交通管理模式主要有交通需求管理和交通系统管理两个方面。
交通需求管理(TrafficDemandManagement)是对交通源的管理,是指政府从宏观的角度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城市交通的发展规划,影响城市交通结构,通过削减不必要的交通需求,减少道路交通流量,从根源上缓解交通紧张局面,是一种政策性管理。交通系统管理(TrafficSystemManagement)是对交通流的管理,是指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流的管制及合理引导,使交通流在道路网络上重新分布,均匀交通负荷,提高道路网络系统的运输效率,从技术上缓解交通压力,是一种技术性管理。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我国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应当从行政管理手段和技术管理手段两个方面同时着手,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节源,减少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同时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对交通流的管制和合理引导,均匀交通负荷,提高道路网络运输效率。
3.2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策略
交通需求管理策略主要是从控制城市交通总需求的角度来进行城市交通的宏观管理。通过制定城市交通准入制度,减少道路交通流、缓解道路交通紧张,制定城市交通长远规划增加城市交通能力,以及利用经济杠杆来调节城市交通需求。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有效措施来进行城市交通需求管理。
1.优先发展策略
目前我国许多大中城市交通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交通紧张、道路利用率不高、污染严重、能源消耗大等几个方面。针对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出现的这些状况,有关交通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一些人均占用道路面积少、人均污染指数小、人均能源消耗低的交通措施。城市公共交通具有人均占用道路面积、人均污染指数、人均能源消耗最少等其他交通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所以在发展城市交通时应考虑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各城市应根据道路网络、环境控制和能源储备等实际情况,制订优先发展的实施措施。
2.限制发展策略
当道路交通网络总体负荷达到一定水平后,交通拥挤将会加重,因此必须对某些交通工具实施限制或控制发展,以防止交通拥挤状况进一步恶化。一般说来,应限制交通运输效率低、污染大、能耗高的交通工具的发展。如:适当控制小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出行方式的发展速度;各城市应结合具体情况对出租车交通实施总量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限制发展策略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在实施前必须对此策略可能造成的正面效益及负面效益做认真的分析和定量化评价,处理好限制发展与不发展之间的关系。
3.禁止出行策略
当某些城市的道路网络总体负荷水平接近饱和或局部区域内超饱和时,应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区域内,对某些车辆实施禁止出行或通行。禁止出行策略一般为临时性的管理策略,同时由于它有一定的负作用,在实施前必须进行“事前事后”效果的定量化评价。常采用的禁止出行策略有:某些重要通道或区域的车辆单双号通行,在某些时段或区域对某种交通工具实施禁止通行等。
4.经济杠杆策略
经济杠杆策略是介于管理与禁止出行策略之间的柔性较大的管理策略,通过经济杠杆来调整出行分布或减少出行需求量。其基本原则为:对鼓励的交通行为实行低收费,对限制的交通行为实行高收费。常用的措施有:收取市中心高额停车费(减少城市中心区的交通量);收取某些交通工具的附加费(减少其出行量);对某些重要通道当过分拥挤时收取拥挤费(调节交通量)。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是一系列被动的、消极的城市交通管理措施,它的实施总的说来会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不同的城市应该在城市交通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使用不同的策略,尽可能给社会最小的影响。
3.3城市交通系统管理策略
交通系统管理是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流的管制及合理引导,使交通流在道路网络上重新分布,均匀交通负荷,以提高交通路口、交通主要干道和交通网络系统(即城市交通的点、线、面三方面)的运输效率,增加交通通过能力。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有效措施:
1.节点交通管理策略
交通节点往往是城市交通的瓶颈,节点交通管理策略就是以交通节点(交叉口)为管理范围,采取一系列的管理规则及硬件设施控制,优化利用交通节点的时空资源,提高交通节点的通过能力。常用的节点管理方式有:
⑴进口拓宽,增加交叉口进口车道数,提高交叉口在单位时间的通行能力;
⑵进口渠化,根据交通量及转向流量大小设置不同转向的专用进口车道,优化利用交叉口空间及通行时间;
⑶信号配时优化,根据交叉口交通量、转向流量大小优化信号灯配时,使有限的绿灯时间内放行尽可能多的车辆;
⑷在交通量较大的交叉口,采用定时段(高峰小时)或全天禁止左转(全交叉口或部分进口),以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__〕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