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收集5篇)
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篇1
基层一线成为
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
在基层培养干部,从一线选拔人才,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鲜明导向,“万名干部下基层”、“挂、包、帮”及创先争优等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得基层一线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
在省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坚持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提拔重用在重大工作、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
贯彻落实这些目标要求,则需要进一步畅通渠道,打破体制,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遴选和培养党政干部的机制。从我省的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在建立竞争选拔机制、培训管理机制、科学考核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良好的成效。
从干部自身来说,在基层一线的工作经历,使他们更能感受到普通群众的困难与艰辛,使他们更能意识到基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不足。这些不仅能够培养起他们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感情,而且能提高他们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在政法系统工作多年的干部抓招商能行吗?”原任巴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的孟进,在去年8月被安排到巴中市经济开发区任党工委副书记后,人们不禁有些疑问。其实,在巴中,像孟进这样从机关到一线任职的干部并不是少数。
从2006年开始,巴中市就尝试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到2009年,通过开展“挂、包、帮”、机关干部回乡开展群众工作、“双千工程”等活动,使机关干部下派到基层挂职锻炼的载体更加多样。去年7月,巴中市委正式出台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在“三个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工作,即在基层工作一线、招商引资一线、项目工作一线去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干部。
一线培养:干部成长的“练兵场”
巴中市发改委主任科员祁斌是个典型的“三门”干部,尽管业务知识很过硬,但却缺乏基层工作经验。2010年,他被选派到平昌县驷马镇挂任党委副书记,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锻炼,征地拆迁补偿、城乡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他来说都是一道道难解的“习题”。经过一年多的扎实工作,祁斌参与的驷马镇文明新村建设、双城蔬菜产业园区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示范点建设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这一年的挂职,我最大的收获是对基层组织的运行有了一定的认知,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刻全面的认识。”祁斌深有感触地说。
“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三个一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环境复杂,是年轻干部锻炼成长的“练兵场”。近年来,巴中市共有100多名优秀年轻干部通过“三个一线”的方式在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群众需要的地方得到锻炼提高,使他们在基层实践中了解社会、了解群众,锤炼党性、锤炼作风,在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中增长才干。
2010年,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中心副主任白煜,被派到通江县广纳镇挂任副镇长。挂职期间,他带领全镇10余名大学生创立了全县首个大学生创业园,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同时整合镇域内产业发展,依托镇科学技术协会,创立了广纳镇农业技术协会、水产养殖协会、小家禽养殖协会、蔬菜种植协会等,为广纳镇农村经济的发展探索出了有效模式。
一线选拔:干部成长的“直通车”
去年换届期间,因为一线工作实绩突出,南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波被委以市投资促进委主任一职。他上任后,立即组织编制了全市招商引资规划、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理顺了招商引资工作流程,仅3个月时间,就牵头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63个。在第十二届“西博会”上,他策划的“四川巴中投资项目推介会”,共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210.4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巴中市拓宽干部选任渠道,建立完善从“三个一线”遴选干部的机制,使来自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一线的优秀干部能脱颖而出,形成了一条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上得来”的良性循环链,使“三个一线”真正成为干部成长的“直通车”。
33岁的李全庆是江苏邳州人,2009年,他被公选到市教育局副局长岗位后,分管学校安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由于李全庆在工作上业绩突出,使得巴中市在2010年全省教育科研排名中名列前茅,全市校园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去年,在巴中市换届中,李全庆又走上了共青团巴中市委书记的岗位。
在去年换届期间,巴中市9名党政班子副职被提拔到市级交通、建设、农业、投资促进、扶贫移民等重要部门担任“一把手”,使在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真正拥有了平台、得到了重用。巴中市计划在3―5年的时间里,市、县(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三个一线”工作经历的达到一半以上,市、县(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中具有两年以上“三个一线”工作经历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市、县(区)级机关县处(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具有“三个一线”工作经历的达到100%。
待遇倾斜:干部成长的“希望田”
在巴中,连续在乡镇担任党政正职满10周年以上,且德能勤绩突出、符合条件的现任乡镇党政正职可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这是巴中市推行政治经济待遇向“三个一线”倾斜的实例。
南江县南江镇党委书记翁晓洪,从事基层工作28年,曾当过11年工商干部,又在双流乡、乐坝镇、南江镇等乡镇担任党委副书记、乡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达17年之久。2011年7月,按照规定,他开始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这让他备受鼓舞。
巴中市积极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措施,让干部安心在一线工作,切实让“三个一线”成为干部成长的“希望田”。市委专门出台政策,规定在乡镇连续担任党政正职满10周年以上,可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在乡镇连续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0周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在乡镇工作累计满20周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科员,可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4名乡镇党政正职享受了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
同时,干部人事招考名额也向“三个一线”倾斜,巴中规定公开录用公务员和新提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应有一定名额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近年来,巴中市公选了22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副职,公开考录15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为乡镇(街道)公务员,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59名。
链接
我省实施“111计划”
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篇2
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主管、主办科技期刊数量众多、学术水平优势明显。四部门联合实施中国科技期刊实施“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开展大联合、大协作,通过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交流平台,提高学术交流水平和影响力,打造具有国际专业水平的学术期刊等高质量水平交流平台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国科技期刊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为做好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工作协调,3月18日,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科技会堂召开。会议由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程东红主持。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杜占元,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静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樊代明,中国科协党组成员、学会学术部部长沈爱民出席会议。
沈爱民介绍了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杜占元,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静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樊代明分别对实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讨论审议了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联合实施方案(审议稿),并对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的目标任务、项目设置和产生办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部门一致同意以“整体规划、分类实施,以奖促建、扶优扶强,重点支持、激励进步,协同创新、合力推进”为原则,共同实施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会议决定成立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中国科协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分管期刊工作领导出任领导小组成员。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副部长刘兴平,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周文标,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副巡视员、期刊出版处处长王晓彬,中国科学院规划战略局副局长张凤,中国工程院三局副局长安耀辉,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处长李楠列席会议。
另外,中国科协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通过“以奖促建”方式,重点支持培育一批优秀的英文科技期刊,推动拓展英文科技期刊规模。这项举措对于提高我国英文科技期刊的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国际出版话语权,切实发挥好科技期刊在引领学科发展、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该计划的目标一是适度增加英文科技期刊数量,新创办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代表我国前沿学科、能填补国家学科空白的英文科技期刊,使之进一步成长为高水平优秀国际科技期刊的后备力量。二是促进提升已有英文科技期刊的质量和影响力,扩大进入SCI等国际主流检索系统的英文科技期刊数量,带动我国科技期刊整体发展。
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上《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解决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部门工作法制化的要求,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开展“阳光计生”、群众评议和“下评上”活动。通过试点,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生育指标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计划生育引发的案件大幅度下降,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保证依法行政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路晨霞任组长,县人口委主任苏继成、县法制局副局长马建民,县法院副院长罗明春、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鸿为副组长,县人口委副主任王永辉、县人口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贺金林、副主任张克智为成员的宕昌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司法所长、计生办主任担任,并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要结合本乡镇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特别要抓好社会抚养费非诉强制执行工作中的法律文书、执法程序等关键性业务工作。各乡镇对此项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县人口委和各乡镇要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继承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利用一切宣传条件和措施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知晓率。同时,要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和村组干部的执法培训工作。县法制局对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一年至少培训一次,县人口委对乡镇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一年至少培训两次,各乡镇对计生专干和村组干部的执法培训要达到一年四次。通过强化培训,切实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
3、规范各类计划生育执法程序,严把政策界限,防止违反程序的现象发生。
(1)规范政策内生育程序。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农村和城市居民符合生育条件的生育对象进行审批。一要严把一胎生育的结婚年龄关(男22周岁、女20周岁);二要严把再生育条件的审查关;三要严把上报审批的时间关(一胎生育指标应当按照当月上报的月报告单初婚对象名单当月在县人口委规统股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由乡镇计生办或社区计生办直接发放到育龄夫妇手中;再生育指标乡镇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县人口委在自收到乡镇或社区计生办上报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按“一人一案”的要求,派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复核结束后,召开委务会议审核,申报对象是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凡符合再生育指标的对象,自会议通过之日起,由县人口委在县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人口委以正式文件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上报市人口委审批。市人口委审批后,由县人口委再次在县电视台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发给《生育保健服务证》。
(2)严格把握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程序。防止计划外生育和大月份引产现象的发生。凡政策外怀孕的对象,一经发现,乡镇计生服务所要准确掌握怀孕月份,报告乡镇或社区计生办,提出终止妊娠的方案,提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决策,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对能采取终止妊娠的对象,要及早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对于暂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的,应向其收缴一定数额的押金,待其落实补救措施后退还本人。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可不再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但要密切掌握其生育情况,待其生育后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3)严格把握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对政策外生育的对象,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的程序进行征收,防止简化程序。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生育对象,要严格按照省高院和省人口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通知》要求,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交《社会抚养费非诉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两份,送交人民法院一份,乡镇或社区计生办存留一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交申请书时,应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卷宗材料复印件(经过复议的,连同复议决定书的副本)送交人民法院。
(4)严格做到持证执法、文明执法、挂牌上岗。县人口委和乡镇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在取得《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计划生育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许可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做到亮证执法。单位要对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进行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做好案件建档工作。
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篇4
1IUD副反应产生的影响
副反应的出现不仅是影响宫内节育器使用率和续用率的重要原因,对其的处理也是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就笔者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得知副反应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①副反应会导致使用者感觉到身体上的不适,并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影响;②因副反应的出现而产生的负面宣教作用,改变了一部分人对IUD的认知度和认同度,直接影响IUD的使用率和续用率,从而影响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③出现副反应后发生私自取环可能导致的意外伤害或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④由于副反应而产生的检查、治疗及其它相关费用,增加了计划生育经费支出,增加了财政负担。
2IUD副反应诊治中存在的问题
2.1与其它疾病症状上的交叉性IUD副反应最常见的有出血,疼痛、白带增多等,但如果将IUD使用者出现上述症状一概归结为节育器副反应显然有失偏颇。以IUD引起异常子宫出血为例,有报道称出血占IUD副反应发生率的20%~50%,甚至达60%[2],但出血也是妇科及其他疾病的一种常见症状,引起阴道流血的常见原因有卵巢内分泌功能失调、与妊娠有关的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炎症、肿瘤,损伤、异物及全身其他疾病等[3],故IUD使用者出现出血、疼痛、白带增多等症状时不能简单归结于由IUD副反应引起。
2.2检查诊断中的局限性IUD副反应大多表现为症状比较突出,体征不具特异性,一般辅助检查很难有异常发现。副反应的出现很少同时伴有节育器位置的异常。临床常用的超声检查作为一种非侵入性检查方法,无创伤、无痛苦、简便且能重复使用,对节育器的定位诊断效果肯定,但对直径
2.3治疗处理中的不一致性由于对IUD副反应的治疗处理目前缺乏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造成了使用者、医疗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机构三者之间在治疗处理手段上存在不一致。首先,由于缺乏明确的诊断标准和处理规范,导致治疗效果的不确定,而使用者长期受IUD副反应的困扰,如果得不到及时满意的解决,就会出现私自取环的现象。医疗部门虽然倾向于对此类患者以终止IUD使用的方法以达到缓解症状的目的,但因为无法确定患者的临床症状是否是由IUD副反应所致,从而也不愿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受行业及考核的影响,为了落实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则希望通过宣传、药物治疗或者更换节育器等方法以延续IUD的使用,提高IUD的续用率和满意度。
3措施与建议
IUD副反应症状、体征缺乏特异性,检查、诊断、处理存在局限性。以IUD副反应引起的子宫异常出血为例,IUD出血副反应主要病变是子宫内膜局部病变[5],其形态学改变及相关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确。而各种节育器对子宫出血的影响存在差别,化学药物、中药合剂在治疗IUD引起的异常子宫出血中的作用也已经许多研究和临床实践得以证实[6,7]。如何将IUD副反应与其它疾病进行鉴别以及如何规范对IUD副反应的检查、治疗和处理;如何既保障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益、确保IUD使用者的安全与健康又能保证国策的执行、有利于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如何避免或减少财政为"节育器副反应"进行买单,又能真正营造各部门间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格局,笔者建议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加强宣传引导育龄群众对避孕药具知识缺乏全面科学的了解,加大对避孕药具的宣传力度,增加信息的获取渠道,帮助育龄妇女了解避孕节育方面的科学知识,既有利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的开展,亦有助于育龄群众对IUD副反应的认识,减少副反应的发生。
3.2进行个案跟踪严格掌握手术指针,开展周密的术前咨询和术后随访,发现并及时处理避孕方法的副作用和并发症,对IUD使用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对象进行个案跟踪,提供检查治疗上的指导和帮助,减轻不适症状,减少或防止避孕失败,增加满意度,从而提高IUD的使用率和续用率。
3.3完善制度建设,制定IUD副反应诊疗规范建立、完善IUD使用保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副反应诊治机构、经费补偿渠道及补偿标准;制定IUD副反应诊疗规范,明确取器指针,给予可操作的定性定量指标,规范对IUD副反应的检查、诊断和处理过程,规范医疗行为。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策引导、科技支撑、优质服务的体制机制,通过有效制约、合理监管,切实保护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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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玉珍.中医妇科学[M].第一版.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350-351.
[3]乐杰.妇产科学[M].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226-227.
[4]夏恩兰主编.宫腔镜学及图谱[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75-76.
[5]庄留琪.宫内节育器及其使用的研究进展[J].中华妇产科杂志,1995,30(9):516-518.
对学生会副部工作计划篇5
2月29日上午,在通海县里山中心小学举行启动仪式,杨洋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下发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计划”在玉溪市全面实施。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玉溪主要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计划”落实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市、县政府及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16个单位、部门组成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计划”的实施。同时,组建了营养专家组。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计划”实施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计划”按时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今年3月1日起,玉溪市对八县1区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进行营养补助。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654所学校(其中小学573所、初中80所、特殊学校1所)242065名学生,每人每天得到3元钱的营养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600元,全市每年需补助的资金1.45亿元全部列入市、县预算,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经过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月28日前,市级财政预拨资金900万元,每县区各100万元。各县区也积极筹措、预拨资金,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截至4月16日,8县1区配套资金共1339.27万元。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计划”实施的具体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并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突出地方口味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营养供餐种类。
目前,“计划”在全市农村学校顺利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除红塔区采取由百信集团统一供餐外,其余八县均采取“学校先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再作规范。”的做法,切实推进“计划”实施,不折不扣地把这件好事、实事办好,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抓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计划”实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3月1日起全市范围全面实施;二是确保学生吃得有营养;三是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吃得放心,3月1日当天,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华率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在不通知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前提下,先后到峨山县塔甸中心小学、河外小学,江川县的安化乡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深入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查、调研,与校领导一起研究解决发现问题,把“计划”实施工作做细做实,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安全。
3月14日,红塔区召开“计划”工作现场会,邀请媒体记者、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参加,释疑解惑,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全面、正确地了解“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营养餐搭配的合理性、食品的安全性。
3月14日至20日,市教育局领导率队分5组赴各县、区,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深入农村中小学校督查、调研。对实施“计划”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都进行详细了解,认真询问和查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档案资料,同学校领导和部分教职员工、学生进行了交流、座谈,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现场分析研究改进完善措施。
4月11日,市教育局副局长迟万昌率基教科、安全科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峨山县大龙潭中小学、塔甸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对“计划”实施中的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督查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餐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牢固树立营养餐既要营养,更要安全的思想,务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4月18日至19日,杨洋副市长率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深入峨山、华宁、红塔区的农村中小学,对实施营养餐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建立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这一重大惠民工程实施好。
为推进“计划”的有序开展,市营养办结合工作进展,及时编印工作简报,通报、上报“计划”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四、广泛宣传惠民政策,使“计划”实施家喻户晓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计划”实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计划”实施前,市教育局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加强“计划”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市教育局利用召开媒体见面会的时机,向应邀到会的国家、省、市近3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介绍玉溪市“计划”实施情况,并组织他们深入各县区学校进行采访报道。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作了全方位的报道。
各县区、各相关学校也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使“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认真谋划做好下步工作
1.开展营养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普及学生营养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教学等主渠道教育和相关学科的渗透教育,辅以校园媒体、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合理膳食的指导,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形式,向家长传授学生营养科普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家庭饮食,发挥家庭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严格“计划”资金的财务审核监管,每月定期公示,期末向全体师生公布账目。此外,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
3.开展营养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以及营养知识、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会同卫生、食品监管等部门,有计划地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培养一批专(兼)职公共营养师和学生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身体、年龄与心理、生理发育等特点和要素,对食堂菜谱进行合理安排和搭配,增加学校食堂食物的花色品种,均衡营养配置,为学生营养改善提供保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