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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读书笔记(10篇)

来源:句子网 时间:2025-09-24 手机浏览

《读者》读书笔记篇1

看到同事桌上的《读者》,闲来无事下翻阅了一下,看到两篇文章有感。

刘心武的《长吻蜂》,其中有段话颇有同感:“生命单纯,然而美丽。活着真好,尤其是能与自己以外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相亲相爱,融为一体!生命能沉浸在自己喜欢、利己也利他的境界里,朴实洒脱,也就是幸运,也就是幸福。”别人为我为何教书,我不敢说我喜欢但我真真切切感觉到上班我喜欢,没什么充分的理由,更不是因为矫情才这么说,就是喜欢。每天早上起床尽管也想睡懒觉,可爬起来去上班一点都没感觉到负担。或许更喜欢的同事间的那种氛围吧,还有就是喜欢上课时的感觉,尽管有时感觉到嗓子冒烟。看到一个个小孩子感觉好可爱,特别喜欢的是低年级孩子,不是我教的,见到却仍大声喊我“钱老师好!”最爱看每天早上出操时,张颖那甜甜的,毫无学生跟老师之间那种距离感的笑容,真好!

还有一篇让我感动流泪的是《爱心传承》。讲述的是一对为了大山里的孩子能上学而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教育事业的父女的故事。因为父亲的爱心和愿望,把自己的女儿和一批批孩子送出了大山。又因为父亲的故园情结,女儿在师范毕业后又回到了大山深处,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关山的孩子,用心血和汗水为关山的孩子们托起了金色的希望。说不上到底是因为故事情节还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水平感动我,但读着,是真的被感动了。也许是为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还能有这么多心灵的净土,所以被感动。也或许是同为教育工作者,更能体会其中的艰辛,所以有同感。可这一切,都只是发出了一点感慨而已,也许过了明天,我就不再想起这个故事了。记录下这些,只因为那一刻心灵的被触动。庆幸的是,对这一切,我还没到无动于衷的地步,我的心还有柔软的地方还有洁净的一方。看读者,是一种习惯。每次翻阅,细读,总会有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还有,对于爱情,在那一个个一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

《读者》读书笔记篇2

这个星期,我读了《读者——最珍贵的礼物》这本书。这本书里讲的是感恩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了什么是爱。品尝美酒是一种味觉的幸福;欣赏美景是一种视觉的幸福……而品读美文却是一种心灵的幸福!美丽的文字具备了音乐、绘画以及所有美好事物的感染力,让我们在纷繁俗事中得到灵魂的净化与升华。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一篇是《爷爷的饭桌》,讲的是一位年老的父亲与他儿子、儿媳妇和小孙子生活在一起,可老人家吃饭总是打洒牛奶、打碎碗,但他不是有意的,因为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吃饭十分艰难。他儿子和儿媳妇十分恼火,于是,为他在角落设了一个小饭桌和一把小椅子,与俩夫妻分开吃饭,老人家的碗是木碗,是为了防止他打碎碗。一天,孙子做的事让两夫妻恍然大悟,他们知道了要孝顺老人家,于是夫妻俩不在厌恶老人家,表现得十分孝顺,从此,这一家人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们有所悟,这些或睿智凝练或甜蜜温馨或理性思辨的文件,既可以启迪我们智慧,又能修炼我们的精神,放松我的心灵,它使我们享受到了阅读的愉悦。让我们都一起来品读这本书吧!

《读者》读书笔记篇3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他妈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读者》读书笔记篇4

读完了《读者》之后,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所谓平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文章中,我知道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美好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终于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一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可以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己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尽管有些悲凉,但却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展现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终于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近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美好。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希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希望自己可以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责任。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习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读者》读书笔记篇5

今天早上我读了一本读者,里面非常好看,其中有1篇我叫改变世界的6种饮料,那6种饮料分别是烈性酒,咖啡,茶,葡萄酒,可口可乐和啤酒,烈性酒———15世纪至18世纪初,是一个海上探险的时代,欧洲强国控制了大海,他们的船只在海上游来游去。长长的海上旅行寂寞难耐,水手们哭度,郁闷,幸亏有烈性酒,尤其是白兰地和朗姆酒,安抚了他们痛苦的灵魂。

咖啡——咖啡促进了商业繁荣,与商业意识也有着密切联系。想不到吧,赫赫有名的伦敦劳矮德保险社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原来都是一个咖啡店。

葡萄酒——葡萄酒总是带着浓厚的贵族气息,那种色泽,那种醇香,那种喝起来这样那样的讲究,由不得你不肃然起敬————欧洲皇室们喝葡萄酒的做派,是不是令你艳羡不已?葡萄酒的历史丝毫不输给啤酒,也许还要更古老些。

还有很多很多,这几中饮料都推动新的时代,读者中的每个故事都生动,很优美,非常利于我们写作文,所以我也非常喜欢看读者!

《读者》读书笔记篇6

最近迷上了董卿主持的《朗读者》,这一栏目一次次使我落泪。今天给大家分享其中一位朗读者的故事。

在香格里拉最深处有一个村庄叫巴拉格宗,这是一个非常闭塞的地方,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甚至在地图上都没有的一个地方。朗读者斯纳定珠就生活在这个地方。他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打铁匠的工作,一次意外烧的通红的小铁块蹦到眼睛里,用他自己的话说疼的像是针扎。无奈父亲只能带着他去县城求医。我没想到的是他们父子二人走了五天才到达县城的医院。就在小斯纳定珠因为第一次看到汽车见到另外一个世界而兴奋的时候,噩耗也来临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他的右眼不可能复明。年仅十岁的孩子还没有见过我国的大好河山右眼已经受了重伤,但是他没有绝望,而是立下誓言要修路,要把汽车开到自己的家乡。

他十三岁离开家乡去外闯荡到四十岁的时候已是三、四千亿的身家,他有了自己的火锅城,有了自己的五金市场等等。他终于可以开始实现小时候的梦想了,是的,他要修路,要在他的家乡修路。

本以为一切可以顺顺利利的,没想到的是家乡的父老并不支持他,甚至有人在他脸上吐口水。于是他就挨家挨户去解释……取得了乡亲们的认可。接着又是一个难题,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悬崖峭壁上修路是不可能的,他骂走了一批又一批技术人员。最终有人愿意帮他修这条天路。然而在修路过程中,出现了一次次的资金短缺,他就变卖家产,低价卖了火锅城,卖了五金市场。

可以想象他这一路走过来经历了多少心酸和困苦,最终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在悬崖峭壁上修出来一条天路。大家都认为不可能的时候他做到了,是的,他做到了。是他在地图上补上了自己的家乡巴拉格宗。

我想是当初的志愿,是信念支撑他走到最后的。这也是我们大家和他最大的不同之处吧!最后愿斯纳定珠以后的生活一切顺利!

《读者》读书笔记篇7

《朗读者》是中央电视台2017年推出的一个节目,对于不太看电视节目的我,没有看过宣传,但无意中扫到的时候,被深深的吸引了。还记得最初看的时候是濮存昕读的老舍的一段文字《宗月大师》,濮存昕的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加上老舍优美的文字深深的吸引着我。每周五晚上,只要有时间,就会守在电视机旁边去看朗读者。但由于时间的关系,未能全部看完,直到看到了朗读者的书,于是急迫的想将其拿回家看。

《朗读者》节目的同名图书,共分为三辑,每一辑有四个主题,在节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文学含量,以此提高阅读品质。

《朗读者》的播出,引起了诵读文学经典的热潮,已经渗入到广大人群中,成为生活的场景。《朗读者》已经成为一道醒目的文化风景,一种引人深思的文化现象。它向我们证明:诚挚、深层、优美、健康的内容,在今天依然能够获得普遍的关注,好的文学永远拥有直指人心的伟大力量。曾几何时,我的阅读只停留在了网络小说和鸡汤文的基础上,直到中国诗词大赛和朗读者节目的播出,我开始反思自己,有多久没有做深度的阅读了。慢慢的我重新爱上了阅读,开始读一些经典,从朗读者推荐的一些读本开始,读一些名家佳作,通过阅读,使一些波动的心绪慢慢平静下来。在朗读者印象最深的是对许渊冲访谈,许老先生是大翻译家,他翻译过很多中外的经典,翻译并非简单的译文,加入了译者对作品的理解,并且也取决于译者本人的文化素养。

曾经大学期间,在图书馆喜欢抱着外国经典的译本来读,而对现在的我来讲,一直不太喜欢看外国作品,还是觉得看中文经典更能体会其文字的优美,可能觉得译本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部分光彩。对国外的经典如果有一天能够读懂原著时再去读好了。

《读者》读书笔记篇8

《朗读者》这本书,大概两年以前就我听说过同名的电影,也知道了原著。因为当时的电影的确太有名了,貌似那一段时间的话题就是这个,所以前两个礼拜去城区买办事的时候,顺便把它买了下来。一般来说,相对于电影,我更加喜欢阅读。毕竟,让我在电脑面前坐上两个小时双手不碰键盘和鼠标的确比较困难。这就导致了,虽然我下载好了电影,但是我还是选择买书。不过貌似买这本书的经历的确比较难忘:背着十多斤的电脑跑了大半个杭州,回来以后肩膀几乎都要断了,现在一想起来肩膀貌似就有点发酸的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

故事发生在二战结束之后的德国。15岁的少年米夏患上了猩红热,一次在他回家的路上不幸发病。住在附近的一位30多岁的女子:汉娜将他送回了家。然后米夏为了感谢汉娜为前往她的住所,在汉娜的屋里,两人相互吸引,发生了关系。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米夏和汉娜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汉娜常常让米夏为她带来不同的书籍,然后让米夏朗读给她听。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裂痕。终于有一天,汉娜不告而别。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米夏成为了一名研读法律的大学生。在一次听审中,米夏惊讶的发现,站在被告席上的战犯居然是汉娜。在审判期间,米夏醒悟过来汉娜其实是一名文盲。但是她自己却不愿意承认,宁可被诬告而入狱。而米夏也选择了逃避,即便是在汉娜被判决时,也没有站出来。

在汉娜被判处无期监禁之后,米夏生活也陷入了一团乱麻。多年以后,米夏在离婚后的一次读书中萌生了再次为汉娜朗读的想法。于是他开始为汉娜录制磁带,并将它们寄给汉娜。在米夏的帮助下,汉娜学会了阅读和书写。最后,汉娜被决定提前释放。但是米夏却一直逃避,这最后导致了汉娜在出狱的前一个晚上选择自杀。得知消息的米夏无比后悔也无比自责,他最后选择倾诉来宣泄内心的痛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本书是德国的作家所写,所以读上去给人以一种十分严肃的感觉。这在之前我阅读的一些书籍都无法带给我的一些感受。作者在这本书中,想要给我们展现的,按照我的理解,或许是对经历过的那场战争的反思。而且他选择的视角也十分独特,选择了两代人中普普通通的一男一女来展现。而正是这样一种独特的选择,带给了我们对人性,对战争的反思。

首先,我感觉,汉娜在整个故事中,象征着被无辜卷入那场残酷战争中的普通人民。而汉娜是一个文盲的设定,其实也是作者为了更加凸显出汉娜的悲哀之处而添加的一个设定。在整个故事中也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汉娜不会阅读与书写,迫使她稀里糊涂地卷入了战争中,同时也让她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有一个细节在书中反复出现:每次汉娜与米夏ML之前,都会用清水反复清洗自己的身体。这个细节,其实展现的,是汉娜想要洗掉自己心中的罪恶和愧疚。其实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犯,她只是一个无辜地被卷入那场战争的普通女子,却因为自己的过失而犯下了错误,而她也意识到了这个错误,想要尽自己所能去弥补。她的悲哀之处,就在于没有人能够理解她,宽容她。甚至米夏也没有。在学会书写以后,汉娜也给米夏写过好多信,但是米夏却一封都没有回过。这无疑导致了汉娜的绝望。因为这里还有另外一个细节:汉娜在进入监狱以后也很频繁地清洗自己的身体,但是最后的几年,她却放弃了,自暴自弃。而她最后的自杀,其实也是米夏一手造成的。正是因为没有人能够理解她的悔悟,她才会选择离开。这也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不论别人犯下如何的错误,都要学会宽容,接受。更何况那些本无意犯错的人。

而米夏,则是代表着德国战后重新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也想要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去,但是却一味地谴责自己的父辈们。他们并不是尝试着去真正理解自己的父辈在战争中所作出的,而是选择了逃避,用一味的谴责来面对自己的父辈们犯下的过失。而不是去尝试着与他们对话,去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这也是故事想要给我们展现的另外一种悲哀。写到这里,我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作者要安排米夏爱上汉娜,这不仅仅是因为是一个15岁少年对于Sex的渴望,这种跨越了辈分的爱情,更是两代人尝试理解沟通的桥梁。之前我也一直怀疑米夏和汉娜之间是否真的存在爱情,就好像我认为爱丽斯从来没有爱上克劳德一样,汉娜一直没把米夏当做自己的爱人。但是写到刚才,我突然明白过来,汉娜其实是真的爱着米夏的,而米夏,对于汉娜的爱情也一直没有动摇。在汉娜入狱后,米夏为她朗读的那些书,带给了汉娜心灵的救赎。但是是米夏对于汉娜所谓的“谴责”让他逃避着这份感情,让他最后失去了汉娜。而汉娜,或许也是带着被救赎但不被理解的心离开。作者是大概是想用这种结局,带给我们更加深刻的思考。

为爱朗读,我突然觉得,《朗读者》的确是一本伟大的书,她能够教会你什么是宽容。而我也突然觉得,如果有人愿意静静地聆听着我朗读,我用心抒写的文字,这也是一种幸福。

《读者》读书笔记篇9

没有她的日子是孤寂的,没有她的心灵是空虚的,没有她的指引是无目的的前进,她是谁?——《读者》,改变我,改变很多人的人。

刚刚去了书店,教辅书占据了柜台,我半天摸不着头脑,《读者》跑去哪里了,这样来回了几次,我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几天了,想放弃了,直接订阅吧。从人流里钻出去的时候,我瞧见了一个还从未细看过的角落,不由得走了过去,熟悉的金黄楷字,别具一格的图画,深蓝的封面,我立刻有说不出的欣喜,赶紧抽了一本,好似怕别人抢去,踏实与亲切的感觉,我难以形容,《读者》!久违的《读者》!永远的《读者》!让我重新获得了心灵的慰藉。

雨接连的下着,针针密布在我的伞上,路人行色匆匆,我回头看了看书店,出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手里是五花八门的书,没有《读者》朴实浅淡的封面。我笑了,隐没在雨里的笑,他们看到了分数与物质的财富,却忽略了最真挚的,最纯净的心灵生活,但我拥有,我因此自豪,自豪我认识了《读者》,一个好朋友,一生的朋友。

我带着《读者》走了好长一段路,把嬉戏留在了雨里。我仰着头,看天,灰蒙蒙的,杂乱的天,没有任何东西遮挡的天,脚下滑,滑到了《读者》的路上,封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两只将要鹏翔的天鹅,傍晚的黑色加重了湖水的深邃与忧郁,一刹那,它成了一幅最美的画,没有杂质的画,它就像《读者》,勤恳的蜜蜂多年来不曾停顿的编织着一个美丽的梦,劳碌着一餐心灵的饕餮盛宴。

回首望,望不尽《读者》脚下的天穹,翘首看,看不穿读者永远的爱。每日守候着同一个的理想的不同寓言,《读者》孜孜不倦的教导着一辈又一辈的年轻人,给他们目标和方向,给他们一个温暖的世界。虽然世界在变,周围在变,《读者》的理念不会变,读者的爱更不会变。

《读者》读书笔记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杂志,叫做《读者》,它的卷首语《爱心的故事》让我很感动,是美国人特里杜布森写的。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20多年前,在一个午后,一个醉汉,在车厢里不停地辱骂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突然他扑向那位妇女,妇女摔倒了地上,还好婴儿没受伤,“我”站了起来去制止,可是,醉汉不仅没停手,还反过来骂“我”,正在最好准备打“我”的时候。一个日本老人走了过来,他要和醉汉聊天,聊着聊着,醉汉就哭了,因为老人感动了他,说出了他的伤心事,最后,作者发出了感叹,“本来想用拳头解决的事情,却被几句贴心的话语轻易化解,其中的奥秘就在‘爱’字。”

我的感受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的力量是很大的,文章中的老人,用自己发自内心的话语去关爱一个醉汉,使得这件事很好的解决了,爱的力量有时胜过任何的强权和武力,它可以使一个没了魂的醉汉的心中重新充满了温暖,重新看待这个似乎对他不公平的世界,重新觉得这个看似冰冷的世界中仍有值得他去留恋的东西。其实爱在我们身边有很多,有父母和亲人给的,也有老师和同学给的,比如说妈妈在天凉时的一句“宝贝,天气凉了,多加点衣服!”爸爸在我生病时的一句“儿子,感觉好点了吗?”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总是让我听不够,每次都觉得自己好幸福,可以沐浴在爱的海洋中。

爱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里,它平凡,可是却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根本,父母给我的爱是无私的,我感谢他们将我带到这个世界来,同样,我也要学着他们,用自己的爱去温暖周围的每一个人。我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待,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