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起点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体裁作文 > 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9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5-12-12 手机浏览

《家》的读后感篇1

在参加两岸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的读后感篇2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篇3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时,碰巧看到了这本书。我不禁好奇起来:黑熊与舞蹈家二者有什么关系?于是我买下了这本书,这才知道其中的奥秘。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八只黑熊演员,其中阿宝有音乐细胞,还十分乖巧,是里面数一数二的好演员,还有一只叫圆球,它的演技低于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表演技术更好的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圆球),为了使经济上升,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可阿宝怎么也不同意,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团长决定让它安乐死。《多瑙河圆舞曲》响起了,阿宝用最后一口气表演完微笑着死去了。

鱼儿渴望大海,鸟儿渴望天空。动物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们不能忘恩负义,为了金钱来残杀无辜的动物朋友。

《家》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1篇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我爱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本故事,这是一本介绍4只小动物因为年龄都大了,而被自己的主人嫌弃。就打算到不来梅城去,那是一个城市音乐家的地方。在那里没有谁会嫌弃它们,所以它们决定一起去不来梅城。

在路上它们结伴而行,到了晚上它们就来到一片树林,打算在那里休息一晚。公鸡就飞到树梢上,突然看见远处有灯,就说:“在这里睡觉实在太糟糕,要不我们就到前面有灯的地方去,也可以暖和一点。”

说完它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前往窗户里一看,看见里面有一伙强盗正在吃饭。想到这里它们的肚子也饿了,就想了一个办法。驴子把前蹄放到窗台上,狗跳到驴子的背上,猫爬到狗的身上,公鸡飞到猫的头上。摆动了姿势,就一起奏乐吓跑了强盗。强盗们因为是什么怪物出现,就赶紧跑了。它们看见强盗们跑了就看见桌上的美味,快快活活的吃上。

吃完以后,它们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找地方睡下了。到了第二天,它们醒了以后,就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就住下了。过的自在极了,也不再往别的地方去。读完这个故事,我发现在故事里的主人公们,以它们的聪明才智战胜了强盗们,好厉害啊!

《家》的读后感篇7

《家》是著名作家巴金爷爷写的,这本书没有固定的内容。它主要写的多半是我们喜闻乐见的身边琐事。让我们结识那些善良的人们和忠诚的勇士,去认识那些丑恶的嘴脸和险峻的现实,从而体味人间的挚爱与友谊,感受非凡的智慧和快乐,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智慧的熏陶。书中讨论的人物的成长史,浸透了人生奋斗的金玉良言。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好教材。通过读这本书,可以从中学到人生的哲理和经验,使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弯路。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这本书,无论从哪里读起,都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者不仅用细腻的文笔传情达意,或鞭挞丑恶的现实,或赞美善良的人们,或歌颂举世英雄。作者用平淡的笔法描写现实生活中的小事,用以表达作者对现实的不满或赞扬,只要你用心去阅读,相信你每次都有新的发现。而且用跌宕起伏的悬念,丝丝入扣情节来展现艺术的魅力,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人间之道上,我们要多做善事,不然作者会在文章中揭示你的恶行的!要好好做人,不要做坏事。还有,我们以后要好好读书,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好好学习,

不让家长失望,不让老师操心,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家》的读后感1篇8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是一本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老流浪汉阿曼德、苏西、伊夫琳、小狗乔乔和凯尔西特夫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流浪汉阿曼德从一个讨厌孩子、不想与孩子交往的人到一个爱孩子、善良的人,从一个流浪者变成一个有工作的人,从中解释人性本性之美,本性之善。

老流浪汉阿曼德是一个十分懒散的人,几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去找工作。直到有一天,他在他原来的住处——桥底下遇到了一群孩子,那群孩子用一颗真诚淳朴的心感化了他,是他改变了自己,用阿曼德的话来,就是:“这群孩子已经偷走了我的心。”阿曼德还帮孩子们的一家人找住处,他带着孩子们四处奔波。最后,他既帮他们一家人找到了住处,还给自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守夜者,同时也成为了那群孩子的爷爷。

这本书其实讲的道理并不是很深奥,只不过是充分地解读了《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和一家人温暖的爱,就像这本书的评论里说的:“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的爱”。爱,那群孩子就是用那真挚的爱感动了阿曼德,同时也感动了我,使此书写得十分美好。

“只要人人都奉献一点爱,或许世界也会变得更美好的”,或许这本书所说的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家》的读后感篇9

这座雕像原来就在那里,我只是去掉了他的边边角角而已。在人生中,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一些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当我看完这段话时,不禁感慨万分。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总为写的一手字而发愁。在王老师批改作业时,只要一看到我的作业,就会皱起眉头,像研究甲骨文一样研究我的字,我也只要一看到王老师皱眉头,就知道又要被请上讲台,随后,就是听到字太差了,至少能让老师看得清的声音。每次我站在讲台上都感到十分愧疚,但是只要一回到座位,又仿佛鬼使神差似的,把老师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提起笔就随心所欲地乱写一气,写完后,只要自己觉得看得清楚,就又交上去,到最后,难免落得个老师改得欲哭无泪,而我也已两眼泪汪汪。在课余的时间里,我也不知道王老师已经对我说了多少次字要写得好,六年级还要冲刺一百二十分,写字就占了九分的!每次听到的时候我都会郑重而严肃地点点头,但至今王老师每次改我的作业时,仍是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

每次每次,听完王老师的教导或告诫,我都会跑到操场上无声地呐喊:出色的雕塑家,你在哪里?操场上空毫无回音,但我自己深深知道,其实那位雕塑家一直就隐藏在我的内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