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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整治方案(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5-08-19 手机浏览

秸秆焚烧整治方案范文篇1

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秸秆禁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洽、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管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村作用,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镇继续实施镇域全面禁烧。范围内严禁出现火点,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XX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XX、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财政所、养路工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秸杆禁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立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村负责农业生产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内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禁烧工作,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秸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到户,明确具体责任人。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悬挂横幅、刷制墙体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止焚烧秸秆短信10次以上,要在交通要道、集中居民点等设置2个以上大型固定广告宣传牌;各村利用村村响等宣传设备开禁烧秸秆广播会10次以上。

3、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及时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4、强化综合利用。各村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宜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主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业原料。

5、强化责任追究。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村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村支部书记,村分管农业负责人约谈。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焚烧工作重点分3个时段,一是油菜、小麦收获时段(4月25-5月25日);二是夏收时段(6月30日一7月30日);三是秋收时段(8月30日-11月20日)。

1、工作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动员部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动员阶段(4月20-5月25日;6月20日一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秸秆焚烧整治方案范文篇2

关键词: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综合利用;措施

中图分类号:S436.6文献标识码:A

201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随着农业连年丰收,秸秆产生量也逐年增多。据调查统计,2010年秸秆可收集量约为7亿吨,其中13个粮食主产区约为5亿吨,约占全国总量的73%。随着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对于解决秸秆违规焚烧问题,稳定农业生态平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秸秆综合利用已经有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产业化程度较低,科技支撑能力有限等问题的存在,秸秆露天焚烧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不仅威胁到整个农业生态系统中的土壤肥力、水土保持、环境安全,也威胁到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安全,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1秸秆露天焚烧的现状分析

1.1秸秆露天焚烧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农民的家务事,而是关系到社会环境的大问题。

我国政府部门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通过卫星来监控秸秆的露天焚烧现象,但似乎成效不大。监控只能看到哪里点火,却并不能够从根源上制止或者缓解秸秆焚烧,农民没有安置秸秆的出路,因此只能选择焚烧秸秆。据统计,秸秆的露天焚烧多发在以下区域:地广人稀的大面积产粮区:如吉林省、黑龙江省,因劳动力相对有限,大量的秸秆被焚烧;富裕地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地区采用新能源,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民提高了生活质量但同时造成大量的农业秸秆被遗弃蛊或者在野外露天焚烧;能源产区:在一些能源产地,由于农民很容易获得廉价的商品能源,因而也有大量的秸秆剩余。

1.2焚烧秸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曾分别于1999年、2003年、2005年联合下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又印发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和法规予以控制,但是收效甚微,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并未因管理控制制度的完善而受到农民的关注和重视。

2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

焚烧秸秆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是对政府执政管理能力的一次考验。当前,亟待完善的是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的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利用,不断推出和研制出成本低、质量好、易于造作和推广的秸秆转化设备。当秸秆不再是废弃的垃圾,而是可以加以利用,综合价值高并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时,秸秆焚烧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和解决。

农民往往不能理解,烧自家地里的一点秸秆,就引起多个政府部门的重重监管甚至是围追堵截,可每年因此而带来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却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释放有害物质

焚烧后产生大量的烟尘、烟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使局部空气质量严重恶化,诱发呼吸道、肺部和眼部疾病等。

2.2露天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

焚烧秸秆产生的大量烟尘、烟雾,使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飞机正常起降和车辆安全行驶,诱发交通事故。

2.3影响公共设施安全。

露天焚烧秸秆易造成火灾隐患,特别是在电线或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焚烧,潜在危害不可估量。

2.4秸秆的露天焚烧,烤焦了3~5cm的土壤表层,损害土壤有机质含量,造成土壤中各种有益的微生物死亡,损害了土壤的肥力。对后续的丰产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3控制秸秆露天焚烧的措施

我国地大物博,是全球主要粮食产区之一,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作物产生的秸秆总量约7.2亿吨,其中稻秸2.9亿吨,玉米秸1.9亿吨,麦秸1.5亿吨,这3种秸秆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75.6%。

秸秆禁烧必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要建立秸秆禁烧的长效机制,而不是采用人海战术,靠几个工作人员去检查,要提供秸秆的再加工利用,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应从以下几点重点展开工作:

3.1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

机械化直接还田,通过小麦高留茬玉米免耕硬茬播种和玉米秸秆在机械化收割时直接粉碎还田技术将秸秆还田。对玉米趁青粉碎,还可以减少秸秆内糖分损失,对加快秸秆腐解,增加土壤养分大为有益。使用玉米秸秆还田机具把玉米秸秆就地粉碎直接还田作小麦底肥,这是一项省工、省力、增产和提高地力的有效措施。秸秆还田可改善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肥力,调整我国土壤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矛盾有重要意义。秸秆还田对土壤有机质的改善、土壤肥力的增加,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而继续保持持续增产。

3.2可推广发展畜牧业,秸秆过腹还田;

秸秆不仅是植物的肥料,也是很好的动物饲料。大力推广青贮、微贮、氨化、盐化、碱化等秸秆饲料技术,推进草食动物养殖业的发展和提高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

3.3利用秸秆生产全降解快餐盒。

利用水稻、小麦秸秆草浆做成的一次性快餐盒各项安全指标良好,且价格低廉,生产过程中无毒、无污染,废弃后能很快降解,对环境的危害很小;焚烧时也没有毒气放出,不会污染环境空气。这项技术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应为今后秸秆资源化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扶持下,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量约为5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70.6%,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秸秆直燃发电消耗秸秆约1800万吨,为农民增收40多亿元,并带动农民就业和周边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消化秸秆1.07亿吨,有力地改良了土壤结构、促进了粮食稳产高产;养畜消耗秸秆2.18亿吨,相当于节约粮食5000万吨。

秸秆正在从原来的农业剩余产品,变身成为新的工业原料和优质肥料,其利用价值正在不断被挖掘,将逐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杜延红.可再生资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分析[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4(21).

[2]周定国.农作物秸秆人造板的研究[C].全国农业剩余物及非木材植物纤维综合利用新技术研讨会文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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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维琦,陈建江.野外燃烧秸秆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与防治[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0(12).

[5]邬莉,陈静,朱晓东,等.农村秸秆焚烧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1(11).

[6]刘娅.农作物秸秆治理与综合利用[J].辽宁农业科学,2003(01).

[7]国家农业部.中国农业年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2002/2003/2004)

秸秆焚烧整治方案范文篇3

加大对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生产多少斤粮食,就产生多少斤秸秆。每年各类秸秆总产量在6亿吨上下,约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对于目前,资源缺乏的我国来说,能够充分回收秸秆,加以综合利用,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几千年来,农民对秸秆的利用,只是传统的炊事用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秸秆已逐渐没有了市场,大部分任其腐烂,或者直接就地烧掉。燃烧秸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开始出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其范围之广,产生的大气污染之严重,已干扰航班起降,引发火灾,甚至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危害身体健康。近几年,我国频发大范围的深度雾霾,就已经给出了答案。所以,我国政府必须加大对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的政策优惠力度,以更好的促进解决资源匮乏、治理大气污染等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中将长期面临的问题。

一、秸秆本身有三大类作用

1、还田。即整株还田、根茬粉碎还田和传统沤肥还田。合理的还田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机氮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对补充磷钾也有意义。

2、饲料化应用。秸秆本身的营养价值很低,经过适当的处理后,可以提高营养价值和可消化性,从而可以作为饲料使用。

3、作为生产原料,如化工、发电、造纸、编织等。

近十多年来,随着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技术的日益成熟,秸秆的三大类作用也逐步显现。我国各级政府对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及农民燃烧秸秆问题,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就联合《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国务院于2008年也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2008]105号);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又联合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发〔2011〕2615号)。但为什么至今收效甚微呢?

二、在调研中发现并深入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

1、拉运秸秆的费用太贵,每公顷得支出近千元。农民普遍表示,他们明知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同时会造成土壤板结,但苦于处理成本过高,自身难以消化还田,不得已一烧了之。因此,“政府不让烧,农民就晚上三五成群偷着烧,根本没办法全部管住”,乡镇干部如是说。

2、秸秆回收利用企业的收购价较低。作为秸秆收购重要一环的秸秆经纪人普遍反映,他们几乎难以保证微薄的利润,在运输途中因为超高超宽被处罚,还得亏本。

3、绝大多数秸秆回收利用企业都因秸秆回收成本不断上升,所产出的经济效益又不能保证企业的相对利润,几乎都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没有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比如,国能德惠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设计标准为消化秸秆28万吨,但投产至今,年购入的秸秆不超过10万吨,秸秆的运输半径不能超过50公里,即使在企业覆盖的50公里半径范围内,由于秸秆打包机和人力短缺,秸秆经纪人也难以挨家挨户的地头收购。目前秸秆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是每度0.75元,按1.3公斤秸秆发一度电计算,回收秸秆的成本就已经接近上网电价。企业难保微薄的利润。

4、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技术的科研经费严重不足,无法有效突破一些技术瓶颈,大幅提高秸秆利用的经济效益。

三、建议

各级政府要多措并举地加大对秸秆回收综合利用中“收、储、运”各个环节的政策扶持力度,使秸秆资源真正成为化工、发电、造纸等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彻底解决农民焚烧秸秆问题。

1、要解决秸秆焚烧问题,首先要帮助农民解决秸秆出路,并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可对农民给予一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提高农民“送秸秆”的积极性,把农民的秸秆负担转化为农民的秸秆经济收益,从而用“疏”的办法来根除秸秆焚烧的现象。再者,加大执法力度,对焚烧秸秆的行为采取奖罚并重的措施。

2、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秸秆经纪人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乡镇、村屯设立秸秆收储点,并根据收购主体的实际收储量再给予一部分补贴,降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原料成本。

3、参照当年燃料乙醇的补贴政策,综合考虑,对开发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同时制定出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生产和消费生物秸秆的环保产品,并研究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机制,促进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

4、加强对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支持和政策优惠力度。将秸秆直接消化在田间地头,提升土地有机质含量。如在宽窄行种植的前提下,专用的收割机可以直接将秸秆粉碎成20-30厘米的段,并通过高留茬将秸秆固定在地垄里,第二年可在上一年未耕种的垄间使用复耕播种及直接播种,从而实现轮作和秸秆还田。再比如,用碎草机处理秸秆,应用腐秆剂加速秸秆的腐烂等手段,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发展。

5、鼓励县、乡、村一级使用的锅炉厂家、酒店、食堂、乡下浴室等推广使用生物质颗粒的燃料,直接作为锅炉燃料或焚烧炉,转化成热能等,使秸秆利用步入良好循环的道路。

6、切实落实县、乡、镇政府责任制,并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把秸秆综合利用率水平列入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内容,对秸秆利用率较高的县、乡、镇或村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奖代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并复文:

合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燃烧秸秆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出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其范围之广,产生的大气污染之严重,已干扰航班起降,引发火灾,甚至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危害身体健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2008〕105号),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门牵头,建立了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多年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关于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

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为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14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及粮棉主产区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16号),提出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废弃后的出路问题。农业部制定出台了《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选择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启动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率先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解决秸秆焚烧和出路问题。

二、关于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设立秸秆收储点,降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原料成本的建议

秸秆收储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键环节。2013年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农机发〔2013〕3号),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它农业生产者提供包括秸秆还田在内的各类农机作业服务,有力地推动了秸秆回收利用。2014年国家发改委创新支持方式,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和粮棉主产区等16个省(区、市),重点开展包括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在内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促进秸秆全产业链的提升。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秸秆收储环节涉及用地属于临时用地,应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废弃建设用地以及现有晾晒场等,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于运输和加工环节所需用地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时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研究秸秆收储点建设政策,降低秸秆原料收储成本。

三、关于对开发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的建议

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其中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对于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为培育秸秆能源产品应用市场,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对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企业给予综合补助,对定点企业利用秸秆纤维素制取燃料乙醇,根据其产销量给予财政补贴。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央财政在销售电量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用于支持电网企业收购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秸秆综合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对以秸秆为主要(燃料)原料的电力、热力、代木产品企业,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关于加强对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支持和政策优惠力度的建议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和补贴力度。为支持农作物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和耕地生产能力,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专项经费,引导农民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恢复种植绿肥和增施有机肥,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资金8亿元,在全国657个项目县5237.5万亩农田重点推广秸秆还田腐熟等技术,促进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农业部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带动秸秆还田面积增加3500万亩。同时农业部利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持包括保护性耕作、农作物秸秆还田在内的农机化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补贴资金3.59亿元、补贴机具8.35万台。同时,鼓励农民购买带有秸秆还田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带有旋耕灭茬、秸秆粉碎、免耕播种、镇压等装置的联合整地播种机,开展复式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