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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安全管理(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5-10-16 手机浏览

互联网安全管理范文篇1

一、充分认识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许多机关、社区、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宾馆酒店、休闲会所等单位在内部建立局域网并接入互联网,提供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便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一些单位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互联网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趁虚而入,利用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传播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现象屡禁不止,从事网络诈骗、盗窃、和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垃圾邮件、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破坏活动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互联网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防范措施,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努力减少安全风险和隐患,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全县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全县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要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相结合、人工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防计算机病毒、防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保证功能正常发挥。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安装应用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并与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系统联网,实现对各类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严密防范、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一)工作目标。2010年9月底前,全县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均要全面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体系。以后新增加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均要同步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建设标准。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必须具备提高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局域内部管理水平的功能,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记录并留存用户登陆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帐号、互联网地址和域名、系统维护日志;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具有至少60天记录备份功能等。

安装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可根据公安部关于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中心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的要求,选择通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具备有关网络地址准确对应到单机的功能、具备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局域网内部管理有关功能的产品。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为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提供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所需的公网IP。安装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的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单位在每个互联网出口安装与该网络流量相匹配,且含有公安机关对该网络管理各种功能的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确保公安机关对该系统下达指令所采集的数据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上传到指定的互联网安全管理系统后台。

互联网安全管理范文篇2

为加强我省政府类互联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我省政府类互联网站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把信息安全放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本单位互联网站的安全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按照以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根本要求,坚持一手抓好互联网站的建设,一手抓好互联网站的安全保障。一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互联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并确定本单位负责互联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以及部门主要责任人,逐级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状,将互联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及具体人员。领导小组名单应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二要严格网站接入管理。市、县(区)政府类互联网站开通前,应报设区市公安局备案,省直单位应报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并由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接入互联网。之前已经开通的政府类互联网站,应于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补办备案手续,并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申请开展安全评估。评估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托管在省外的政府类互联网站应在年底前移回省内,并在移回后一个月内,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申请开展安全评估。评估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三要加强信息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拟上网的信息进行审核,统一信息出口,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要指定专门人员对网站日常信息进行监控及安全技术维护。

二、要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各单位要将建立互联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等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要建立政府类网站计算机房人员出入管理登记等管理制度。二要建立操作权限管理制度,明确互联网站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信息员等的权限和操作范围。三要建立操作人员密码管理制度,定期修改管理密码。四要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定期进行病毒检查。用介质交换数据必须进行病毒预检,防止病毒破坏系统和数据。要建立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及时检测发现漏洞,下载安装系统补丁。五要制定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三、要落实网站安全技术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公安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完善互联网站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要建立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二要落实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的技术措施。三要建立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以及自动恢复的技术措施。四是提供交互式栏目等服务的网站,必须具备记录用户注册信息,记录并留存的信息内容及时间。五是开办电子邮件和网上短信服务的网站,要建立防范和清除以群发方式发送伪造、隐匿信息发送者真实标记的技术措施。

互联网安全管理范文篇3

1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重难点分析

1.1难以实现源头管控

当前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难以实现源头管控。食品源头主要指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类原料,比如果蔬、肉类、牛奶等,这些原料在食品生产链条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高,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抽样化验过程中50%左右的食品原材料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果蔬中农药残留、肉类免疫不合格、奶制品中微生物数量超标等。这类问题是造成食品安全的根源,但是由于食品原料供应方比较散乱,比如在采收果蔬时有许多个体种植农户参与其中,很难实现监督管理[2]。

1.2食品加工生产地点分散

食品加工生产地点的分散化同样是食品安全管理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饮食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不满足于温饱,更多的追求食品种类的多样化,这带动了中国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中国食客的需求,不同种类、不同档次的加工食品充斥着食品市场,这造成了我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众多、分布散乱。很多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甚至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并且受利益的驱使,在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趋向于低成本加工,这就使得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力和物力有限,难以实现对小生产作坊的精准查处和打击[3]。

1.3食品的流通过程难以追溯

食品在完成生产加工之后,需要通过相应的销售渠道进入流通环节,流入广大消费者手中。由于销售和流通渠道多种多样,有直接销售、销售等,并且伴随着各类网购平台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网络销售渠道,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食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经手多个卖家,并且这些卖家之间缺乏准确的信息沟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主体责任界定困难、食品生产追溯困难以及调查取证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降低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使扰乱市场秩序的假冒伪劣食品仍然流通[4]。

2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低

目前,国家和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但是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导致相关的监督举措和责任范围不够明确,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和约束性,影响了监管效力。②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相关的惩处措施不足,对于违法经营、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犯罪成本低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食品安全乱象的发生。另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地域局限性,尤其是在网络食品销售平台普及的今天,要对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追查,有时需要跨越多个省份,这就存在着地域管辖权的问题,其中食品安全情况的说明和管辖权交接会浪费一定的时间,降低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5]。

2.2食品生产销售行业诚信缺失

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除了外部监管问题之外,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问题更加突出,表现为食品商户和经营者诚信的缺失。目前食品市场上“注水”类产品、“色素”类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食品生产者受利益的驱使,通过添加低成本色素或添加剂来使食品有更好的卖相和口感,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道德问题,因此全面整顿食品市场,要从内部入手,提高各类商户的思想道德水平[6]。

3“互联网+”背景下食品安全管理的优化措施探讨

3.1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实现源头追踪、生产监管和流动查询。首先在源头追踪环节,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原料追溯链条,对各个食品加工厂或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进行编码,通过扫码和一键查询的方式了解原材料种植基地、养殖农户。其次在生产监管环节,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对每条食品生产线进行全环节的质量监管,同时借助于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动态记录食品的各项生产信息,包括用料、生产日期等,以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抽检和审查。最后在食品流通环节,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销售追踪系统,尤其是针对网购食品的销售,要强化商和平台的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其倒溯食品生产及原料安全的义务。

3.2加强违规违法处罚力度

要想真正规范食品市场,必须要用更加有力的外部监管手段来对食品市场中的乱象进行治理。①要由国家食药监局牵头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规定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和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安全监管举措的有效落实。②必须要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提高犯罪成本起到震慑作用,并利用互联网平台扩大宣传,让食品安全成为食品行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③为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地域局限性,要求建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全国联动的食品安全管理绿色通道,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通过互联网提前沟通和协调,成立联合执法调查组,彻底查处生产源头,从而真正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7]。

3.3提升食品行业的信誉水平

除了加强制度和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外,食品安全管理必须从行业内部入手,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信誉水平。相关行业协会要重视内部的诚信经营和道德管控,将食品企业的诚信和食品的质量作为衡量企业经营好坏的最主要标准,利用互联网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各商家的信誉水平以及卫生等级进行联网公示,普通社会公众可以直接查询。另外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还应当重视构建一个全社会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通过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查询和投诉网站,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这既能够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更体现消费者对自己及家人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