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情况(6篇)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1
爱卫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贵州省以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根据国家卫生行动计划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了未来5年工作7个指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2015年起,每年完成100个村庄的综合整治;201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到2022年达到85%;2015年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到2022年提高到55%以上;2015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到2022年提高到50%以上;2015年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0%,到2022年分别提高到90%和30%以上;2015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到2022年提高到90%以上;2015年成功创建10个国家卫生城市,97个国家卫生乡镇,到2022年,成功创建47个国家卫生城市,500个国家卫生乡镇,使我省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5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35%以上。
2015年,全省已完成1500余个村庄的综合整治,超过既定目标15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5%。建制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35%。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加大力度再创佳绩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2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围绕《2003—2007年度莱芜市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和《莱芜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莱芜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步入稳定发展的阶段。*年,莱芜市通过努力,全市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进展顺利,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
2、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双创一巩固”动员大会,在会上市政府与两区、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双创一巩固”责任书。会后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迅速开展了创模工作。成立了全市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组织考察学习了日照、马鞍山“创模”经验,全面分析,深入调研,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双创一巩固”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于7月28日赴京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我市“创模”请示,汇报了“创模”基础和思路;邀请省局、济南市环保局创模专家到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聘请省科院编制《莱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完成初稿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后,日前已修订完成了送审稿;制定了宣传方案,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环保部门广泛开展了“创模”宣传。目前,全市“创模”活动正扎实有效地开展。
3、狠抓了水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全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牟汶河综合治理行动纲要》,狠抓了以牟汶河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大了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对12家重点污染源,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水利用,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东浩化工等6家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已建成的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外排废水COD在30毫克/升左右,氮、磷排放达到要求,中水回用规模达每天2万吨,加强排污管网建设,新建排污管网10公里;加强了污染治理督查,每周对排污水单位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加强污染事故预防,督促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行业12家企业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出境断面角峪桥COD年平均值为53毫克/升,比去年降低18.1%,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4、狠抓了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启动了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莱城电厂3#、4#机组脱硫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1#、2#机组正在论证脱硫规划;莱芜电厂脱硫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莱钢热电厂和泰钢热电厂原有锅炉全部改造为燃气锅炉;经贸、环保等部门积极推行新型水泥干法回转窑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能力,督促粉末冶金、耐火材料等废气污染企业加快了治理进度;市环保部门分别于4月、8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8家火力发电企业、8家水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擅自燃用高硫煤的3家电力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8家水泥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今年莱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
5、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城市烟尘集中治理行动,积极推广了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燃料,城区内小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均达标;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3家单位产生的7枚废源进行了安全处置,对全市32个放射源涉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8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心和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第一填埋区建设并投入使用,钢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
6、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12个单位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王子纺织、潘西煤矿获得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以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着力抓了生态示范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大汶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基本完成,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组织完成了黄庄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方下镇等3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材料上报工作,黄庄镇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迎接了省里对创建工作的现场核查;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学校”6所;开展了文明生态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9个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材料审查工作;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建设了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2%。
7、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环保、经贸、发改、司法、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莱芜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报章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共组织集中行动5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60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2起;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市环保部门联合三家新闻媒体组成20人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暨嬴牟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对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成果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系列采访,跟踪报道;开展了工业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餐馆饭店9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小)项目,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大会精神。8月3日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后,8月7日,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对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市委于建成书记在会上指出,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里程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坚决执行会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度,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层层分解主要污染物目标责任书并签订主要污染物责任书,在年底适当时机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市编委要抓紧研究增加环境保护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8月7日至9日,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分别召开本系统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了研究部署。11月28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长刘富春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2、充实调整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市长担任副主任,党政有关共31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分析环境形势,检查环保规划落实情况,研究并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环保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3、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已分解到各区和各有关企业,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书,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
4、制定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莱芜市的环境准入门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水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不得在莱芜市境内建设,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5、落实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以市环保工作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关于下达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将我市“*”期间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6、落实省政府对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局的编制体制建设,为市环保局增设了一个污控科,增加了2名行政人员,52名事业差额人员全部改为全额事业,同时增配党组纪检组长。进一步增加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市编委正在研究中。
7、下达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任务。对水和大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限期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业结构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单位的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为此,下一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绿色钢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严格执法、科学治理、推行数字环保和“一票否决”为手段,以建设生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突出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新莱芜而努力。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加大创模工作力度。抓紧报批莱芜市创模规划,以规划为总抓手,以环保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创模工作,力争早日创建成功,并以创建工作带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快以莱城电厂、莱芜发电厂为重点的燃煤电厂脱硫步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着力抓好粉末冶金、耐火材料、水泥、钢铁等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区的烟尘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3、狠抓水污染防治。落实《牟汶河综合治理行动纲要》,抓好沿河重点废水污染单位的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再提高工程,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抓好汶河两岸1000米范围内土(小)企业的整顿治理,巩固关停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完善莱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设施、污泥处理系统、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抓好钢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3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功,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也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中心)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级指导、地方调查以及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属于国控、省控及列入本次调点污染源范围、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10-*.12):成立组织,落实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清查普查对象,建立污染源单位排污台账和原始记录。
2、全面普查阶段(*.1-*.7):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总结阶段(*.8-2009.7):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对普查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并巢湖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和农业普查组。农业普查组由市农委负责组建,在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和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协作。
市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和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水务部门参与城镇公共供水及自备水源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与分析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入户调查;
巢湖军分区后勤部和市武警支队负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协调驻巢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三)组织培训
实行市、县区分级培训。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县区普查员骨干的培训。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由各县、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培训内容: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四)质量保证
根据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评价标准,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五)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适时召开新闻会,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产业活动单位要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市、县区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4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将**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以“蓝天碧水”工程为抓手,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大力营造环境保护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水污染危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的履职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对城区内河、湖、塘、堰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测,对过境河流涉水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城区内河和过境河流污染源底数,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使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境准入关,禁止在南湾湖上游乡镇上马可能污染水源的项目,对未批先建、严重违法的五道河漂流项目实行责令关停,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持续开展南湾水库汇水区“禁餐”、“禁泳”行动,以严格的责任落实保证信阳城区“大水缸”的水质好转。
三是强力整治污染环境行为。针对环境保护特别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保证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对南湾水库汇水区内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关闭取缔,自2012年以来,累计关闭取缔南湾水库汇水区内排放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540余家,拆除猪场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环湖乡镇水质得到根本改善,有效解决了南湾水库上游污染源问题。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系统修复工程,依托南湾水库国家重点湖泊环境保护试点工程,在汇入南湾水库的李店河、四里桥河、谭家河等重要河段上,建设了一批河道清淤、河岸绿化、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水体自净能力显著提升,累计新建湿地面积14.3万平方米,新增河岸带修复面积10.2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沿岸涉水污染源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拆除******沿岸的养猪场30余家,取缔小作坊企业3家,保证了******水质的好转。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对新申河、湖东沟、黑泥沟、三里店沟、界河等城市内河,实施了全面的清淤治理,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等雨污分流设施,将城区生活污水实行集中收集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保护,以生态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目前,我区成功跻身国家主体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区创建规划已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全区的生态创建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对全区乡镇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置,在环湖乡镇建成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染问题。通过扎实推进各项创建措施落实,目前全区已有4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7个行政村成功通过省、市级生态村创建验收,农村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观,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污染减排落实。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深挖全区减排潜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重点对100余家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减排治理,通过关闭取缔、改造治污设施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削减了污染负荷,辖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尽管我们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兄弟先去相比还有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中心城区尤其是老城区仍有部分污水管网不配套,存在雨污不分流问题。同时还有部分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因管理不善,时常造成污水支管堵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污水的收集处理。城市内河部分河段两岸还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对城市内河水质造成污染。乡镇污水治理设施严重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二是辖区出境断面水质有超标现象。2015年,我区重点监控的******琵琶山桥断面水质年度达标率仅为66.7%,该断面虽位于******区境内,但汇集了******区、***区和****区三个区域的水流污染物,需要市政府进行统一协调,明确目标责任,保证断面检测水质持续好转。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亟待治理。我区目前仍有畜禽养殖场440余家,多数不是规模化养殖,且治污设施简陋或建设不到位,不能达标排放,对当地水体造成污染,影响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
下一步,我们将借助本次大会召开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责任,持续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台阶。
一是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将治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争3年内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高标准建设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制定******区“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生态示范区工作要求,制定******区“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抓好“十三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推进“以减排促治理”,加大涉水污染源源治理力度。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5
一、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专项资金581万元实施了则拉村、镇村、镇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是投入流域补偿资金435万元实施了清水村集中安置点、村、乡村3个集中安置点等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是申请涉农整合资金1228.73万元启动了镇村等3个乡镇6个集中安置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四是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指导工作,确保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按时进行试运行;四是投入72万元编制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2022)》;五是争取145万元编制了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并申报入库;六是积极联系省厅规划院,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七是投入253万元完成了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八是争取省专项资金1237万元,启动了无责任主体尾矿库治理项目;九是投入资金330万元开展了工业集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加强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监管。严把环评准入关,依法组织审批12个建设项目,指导督促105家企业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网上自主备案。
(三)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县共完成19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8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
(四)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投运,该工程已于今年8月底投入试运行,但因遭受水灾等原因导致部分已建好设施冲毁而不能正常运行,经抢修和加强管网维护等措施后,我县污水处理厂于11月下旬才能初步正常运行,导致我县今年化学需氧量(100吨)和氨氮(20吨)减排任务只能部分完成;二是关闭了银峰铅锌洗选有限公司,预计能减排COD48吨,可超额完成我县非重点项目减排20吨COD的目标任务。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减排和关闭银峰铅锌洗选有限公司结构减排项目资料。
(五)完成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完成了铁厂、外贸浮选厂、银都铅锌洗选有限责任公司及尔呷地界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六)加强对全县环境质量的监测。完成全县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县城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的运维并开展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实时向省、州监测站准确传输空气质量数据,并每天准时向广大干部群众空气质量信息,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到100%;实时对县内5家国控重金属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截止目前,监测数据显示:全县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达Ⅲ类水质标准;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七)加强环境监察监管。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1至11月份,共出动监察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58家,随机抽查企业57家(次),开展水利水电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小水电环保手续完善情况、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等进行抽查,每月对我县3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等8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2.3万元,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0余份,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二是加强网络、电话举报查处,2022年共处理“12369”、微信举报平台投诉案件9件,均已办结,查处办结率100%;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辖区内涉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存放、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四是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7家铅锌矿开采企业和8家铅锌洗选企业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落实固废堆场环保措施,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五是开展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11个,督促个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整改正有序推进;六是开展打击涉废铅酸蓄电池违法行为,以执法推动企业步入规范运营,目前15家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单位完成了环保整改工作;七是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内重点乡镇卫生院、肺炎定点隔离治疗医院、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储存、转运、处置情况和医疗废水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
(八)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了《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靶向施策、重拳出击,完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认领的22个问题中20项任的整改,整改率为91%,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24个点位4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省挂牌督办大渡河瀑布沟库区(境)养殖网箱已全部拆除。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4个现场点位问题已完成3个,整改率为75%,未完成问题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行,1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12个问题的整改,整改率为92.3%,未完成问题为污水“三推”项目的建设问题。
(九)打好“三大战役”攻坚战。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各类污染源整治、开展汽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加强对柴油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每季度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车辆进行抽查检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年度自行监测,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体系,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29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并对4个中高关注度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完成土壤调查工作。目前,共计12个疑似污染地块正在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全县23家涉镉重金属企业均完成了污染整治方案编制,其中14家企业已完成整治,整改完成率达60.8%,其余9家企业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十)深化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辖区内10家涉尾矿企业及8家矿山开展污染治理,目前,10家涉尾矿企业已完成整治工作。完成了《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中期目标任务,完成了鸿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完成伴生放射性矿检测工作,经检测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
(十一)强化环保宣传教育。为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环保“十进”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对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企业和新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环保设施管理人员进行有关环境科普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设施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工作,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报道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并按时完成环境主流报刊的征订任务。
(十二)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阶段)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方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审核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汇总数据审核和对比分析报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报告》。
(十三)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我局帮扶村共有4个,分别是新市坝镇岩润村、比一市村、三村和田坝镇仓库村,除新市坝镇三村为非贫困村外,其余3个村均为贫困村。对1个非贫困村派出了2名帮扶干部,对3个贫困村共派驻了2名驻村第一书记、7名驻村工作队员、9名帮扶干部,共计派出人员20名,实现脱贫攻坚帮扶全局动员、全局参与。本年累计为联系村、户送去现金0.15万元、送物折资0.4元,组织开展宣讲11场次,惠及300人次,协调开展培训4场次、惠及120人次,走访群众340人次。
二、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一)树牢环保意识,全力抓好污染防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继续推进我县5个无主尾矿库治理工作、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危险废物监管处置能力,完成《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远期目标任务,完成对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能力提升。
(二)继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我县制定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督促各牵头整改部门完善问题整改支撑材料,开展全面自查,防治问题反弹。督促各牵头整改部门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定期调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牵头整改部门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正排工序加快推进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拟投入3.5万元,充分利用“六·五”、“12·4”、“3·15”等宣传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让环保知识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提高广大干群和环保意识及环境法制观念。
(四)强力推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牵头开展好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相关的各项水源地基础信息及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两山”基地创建工作。
(五)认真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全县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加强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的运维并开展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按时向省、州监测站准确传输提供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每天准时向广大干群空气质量状况信息;加强对县内国控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六)加强建设项目监管。督促企业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落实各项排污许可监管要求,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监管,督促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建成投运,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主题宣教、业务培训、法治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业务技术水平。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制度,深化精神专题学习,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狠抓机关效能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确保环保系统风清气正。
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推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调,提高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等11条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白家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到年底,全县12条出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出境河流水质达标。开展沿河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沿河排污饭店、畜禽养殖户,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清理河道内网箱养殖,确保水路畅通;清理沿河垃圾、作物秸秆、腐烂蔬菜等,沿岸50米内不得有生活及工业、农业垃圾堆;对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要责任到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负责辖区内“土小”污染项目清理取缔。要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取缔标准为停水停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原貌。
3、负责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城镇、村庄主要道路两旁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做到村容整洁、路面清洁,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4、负责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完成环保专项整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发现辖区内有偷倒废水等环保违法行为,立即向县公安、环保部门报告,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偷排、偷倒剧毒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5、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设1座污水处理池。
(二)县直有关部门
1、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水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实行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工作;落实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会同环保局抓好工业企业的治理整顿,提供关闭企业材料,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积极推动产业布局调整。以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对全县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整合,稳步推进企业入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治污,推动产业布局合理调整。
3、县住建局:负责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200mg/L,出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负责实施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县水利局:负责河道管理和水资源调度,制定重点河道闸坝调控和维修建设方案。督导对水面及沿岸垃圾杂物的清理,适时合理的调度水量,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加强调度与协调,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建立工作制度,做好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与协调,保证我县项目按照计划实施;推动流域建立水雨情及水情联合调度通报制度;协调会宝岭水库的优化取水调度,保障下游取水流量。加强西泇河沿线水闸调度,汛期要排涝防洪,枯水期要及时放水,最大程度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充分发挥东泇河橡胶坝工程调污作用,更换橡胶坝坝袋,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东泇河调污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泇河故道配套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提升调污能力,保障水质安全。会同有关乡镇清理河道内的网箱养殖,保障调水线路畅通。
5、县农业局:积极探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方式方法,引进示范和推广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新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大力促进秸秆等农业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生活污染;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
6、县畜牧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三超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华源肉兔养殖有限公司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治理任务。
7、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废水违法行为,维持执法秩序,对恶意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造成较大影响的环境犯罪,提前介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8、县城管局:负责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对生活垃圾集中安全处置;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河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填埋场垃圾,做好填埋场内的渗滤液处理、垃圾清运后填埋场的复绿,防止垃圾污染水域。
9、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土小”污染企业、停产治理企业、关闭企业停止动力供电,未经县政府许可,不得恢复供电。
10、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全县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企业环境监管和全县案件的督导和查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调度、评估。负责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按月通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加强与枣庄、邳州等周边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针对等跨界河流污染问题,制定相关河流综合整治计划,分步推进治理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年底前,完成县城区尾水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