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起点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范文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6篇)

来源: 时间:2025-11-25 手机浏览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1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自主保护;主体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发展的主题,只有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最终将这些创新转化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了维持企业竞争形势的迫切需要”[1]。

一、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下,大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手段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情况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自主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当前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第一,我国许多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只重视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相互之间的“拿来主义”、剽窃之风盛行。再加上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停留在专利等传统工业产权的层次上,而对品牌、企业形象、外观设计、软件等新型知识产权特征认识不足,因而无法实现对它们的有效管理和保护。20多年来,尽管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但一些企业的领导者、科技工作者、经营管理者却对知识产权知之不多,更谈不上运用法律武器来自觉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第二,我国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对市场竞争的压力与动力认识不清,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直接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2]因此,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核心问题。而且,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普遍暴露出不善于利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主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筑中严重忽视了企业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是我国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企业多设有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有知识产权专家、律师、资产评估师、市场分析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的还为企业领导层配备专业人员协助企业领导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而且,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直接隶属于公司总部,与生产、营销、技术、财务部门共同组成企业高层管理机构,如IBM公司、三菱公司、富士公司、东芝公司等。[3]国内少数著名企业如海尔、华为也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在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企业的专利申请、开发、转让、诉讼、保护和商标等专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4]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都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一般由总工程师负责或研发部门负责,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一并管理。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涉及到科技、工程、经济、市场和法律的诸多理论与实践,单由科技开发部门承担肯定是行不通的。[5]科技管理人员往往由于对有关法律、技术贸易的理解不全面、不彻底、甚至不正确,因而达不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另一方面,即使配备了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也多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佳。这严重滞后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企业多数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因此也未形成科学的、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和对发明者的激励机制等都无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不健全通常会导致以下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是使企业一些新的发明创造成果不能及时申请专利。这样既使得企业的发明创造成果无法快速应用和推广,损失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又给其他企业时间上的可乘之机,最终甚至丧失该项知识产权。例如,中草药本是我国的强项,现在却有900多个由我国研发并完善的中草药项目被外国公司申请了专利,在每年上百亿元的中草药专利许可贸易中,我国不仅拿不到专利费,还不能向拥有这些专利的外企所在国家出口这类专利产品。[6]二是对自己所特有的商标没有及时申请注册,遭到他人抢注而引起纠纷,以及对已有的注册商标保护不力等现象。如浙江省一家在国际市场上颇有知名度的企业,在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时,由于未能及早注册商标,反被一些外商抢先在他们准备进行营销的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使该企业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总之,这一制度缺失往往导致企业即使有自主创新,由于其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不健全,因而知识产权的利用率、商品化率、产业化程度处于一个较低水平。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无法适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由于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所以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相关人员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或培训。据本课题组对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调研显示,近81%的人员是通过新闻媒介了解知识产权的,约有3%的人参加过各种学习,包括学校学习、各种有关的培训等,并且基本上都是专利法、商标法方面的培训,另外约有1%的人是通过有关具体事务的处理了解知识产权知识的,例如在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在专利、商标诉讼中等。由于上述教育培训没有跟上的原因,导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水平还停留在刚刚启蒙的状态。尤其是对专利、商标以外的保护手段缺乏认识。甚至绝大部分人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例如定义、内涵、体系等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甚至有人居然不知道商业秘密、地理标记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尚不能适应知识产权核心竞争的需要。

综上,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这些现状严重地阻碍着企业可持续发展,制约着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难以取得竞争主动权和优势,难以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足。因此,企业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势在必行。

二、德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经验

近几十年来,德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德国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提升和保持其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德国政府更加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打造了德国奔驰、宝马、西门子、拜耳、巴斯夫等一大批世界顶级的跨国公司。

(一)德国企业既是创新的主体也是保护的主体

在德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德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成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主体。一方面,德国企业在整个国家知识产权开发中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据介绍,2005年德国企业在德国专利局申请专利60222件,获得授权的专利20418件,其中13%的申请来自西门子公司、奔驰公司、罗博特博世公司、Infineon技术公司等四家德国大企业。同期,德国企业申请的欧洲专利和国际专利,有2/3集中在德国10家大公司,德国中小型企业则申请较少,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申请比例也只占到了6%。[7]另一方面,在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上,德国企业也发挥了绝对的主体作用。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点是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的总体战略,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评价体系、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员工培训和奖励等方面均形成了比较完善、富有成效的制度规范,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的自主管理和保护,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因此较高。

(二)德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几点经验

第一,德国企业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保护方针。德国企业并不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独立或孤立的战略去研究,而是将其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确定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德国企业还普遍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如拜耳公司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是:一是要积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增加价值;二是知识产权管理要构建全球化的结构;三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和方向要以全球商业战略为导向;四是企业知识产权要作为战略上重要的无形资产来保护;五是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是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基础。

第二,德国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其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职责,并形成了高效的内部沟通渠道。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职责主要有:专利情报管理,创新发明的挖掘,申请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管理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发明奖励,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对知识产权的评价管理,对外沟通交流,对涉密文件的管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等。德国企业大多由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部门来落实上述职责。不过,具体由什么部门来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则存在差异。第一种是由企业法律部来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拜耳公司。第二种是由公司研发部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先正达公司。第三种是由公司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来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汉高公司。

在明确管理保护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德国企业还普遍形成了高效的内部沟通渠道,使得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一个整体:一是企业总部设有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实现内部数据沟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知识产权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和法律部门之间经常沟通交流,各部门均十分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执行。三是企业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向总部进行业务报告或专题报告。

第三,德国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培养。据相关资料显示,每一名员工进入企业时,都必须接受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文件管理及保密规定,知识产权发明、申请、应用、维权程序和途径等。员工经过教育培训,逐步形成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不少德国企业还注意培养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对技术、法律人员定期进行跨学科轮训,或派员去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校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专利律师资格考试,以此培养企业自己的具有理工科背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

第四,德国企业具有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申请与评价体系。德国企业对研究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以最合理的成本,选择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第一,一项研究成果在申请专利之前,企业要先进行价值评估。根据价值大小,选择是否公开、是自用还是许可别人使用、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第二,在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则要适时评估每项专利的价值,如有价值就每年按时缴费维持,没有价值就定期放弃。第三,凡具有巨大价值或者涉及企业核心利益、技术公开后其他竞争者很容易掌握、而本企业又难以维权的,德国企业往往将其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严格保护;如果对一项发明创造企业难以有效保密的,他们则及时申请专利。

三、企业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主体作用的主要途径

企业作为是我国社会最前沿、最基层的生产部门,它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自主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因此,企业绝对是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排头兵。然而,结合我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我们有理由呼吁,要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进一步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我们必须充分地重视和发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体作用。正如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的:“我们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主体作用,要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的主体。”[8]

发挥我国企业的主体作用来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知识产权的外部保护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事后救济总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行政执法调处一般存在手段不强、措施不硬,受管辖权限制,跨地域执法难度大,而司法途径解决存在结案时间长、司法成本高,时效性难以保证等问题,致使企业的知识产权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固有的特点,行政与司法保护往往难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即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局面,会严重地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因此,笔者建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在继续强化国家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发挥企业自身的主体作用。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缺失是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作用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偏低。在相当多的企业中,由于受传统科研体制影响,对研究开发的新技术热衷于通过鉴定、评审等程序获得奖励或鉴定证书,然后将技术成果束之高阁或向社会公开,而对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表现得十分冷淡。同时,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的意识也不够强或存在侥幸心理,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化过程中忽视知识产权保护,陷入被人侵权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危险境地。因此,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彻底改变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事情的错误观念。尽管说,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首先立足于企业的自主保护上,牢牢树立企业就是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二是要强化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来培养。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在牢固树立自主创新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念基础上,整个企业上下将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工作贯穿于自主创新和一切工作当中,有利于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的形成。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

要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因为,企业自主保护其知识产权最终是要通过人来实现的。结合我国企业的现状,借鉴德国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应尽快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这么两大方面:一是建立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机构来专司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项目资料如合同资料、设计图纸、客户资料、市场信息等因掌握在个人手中而导致的不利于管理、不利于保护、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局面。至于是由企业的法律部还是研发部来承担此责,则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二是通过引进或培训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人才来强化保护队伍。这里可以考虑借鉴德国的做法,即对企业的技术、法律人员定期进行跨学科轮训,或派员去律师事务所、高校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以此培养企业自己的具有理工科背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三)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管理

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是发挥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主体作用的制度性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企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此,我国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规章制度,使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1)建立严格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详尽明晰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任何一家企业,只有对自己的家底十分清楚,管理严格,才有可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掌握主动。(2)建立企业专利查新、确权、运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一制度既能使企业避免重复研发,从而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现有权利。(3)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分类保护体系。企业要根据保护客体的不同情况和保护措施成本的高低,选择不同方式或途径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4)制定系列其他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如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管理制度,在技术人员,申报成果,进行技术转让,与有关单位的合作等活动中,均有可能公开企业的技术成果及其他信息,造成企业技术成果新颖性的破坏或者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消失等;又如建立一定的员工约束制度,防止本企业人员由于兼职、调动、离职、私下转让等途径造成的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当然,从调查结果看,已经有相当多的企业认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甚至部分企业已经与员工签订专门的保密合同。(5)制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通过该项制度的实施,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色的员工能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获得奖励,从而充分调动员工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主人翁责任感。

(四)重视行业协会与企业联合保护,形成合力应对知识产权侵权与纠纷

在企业间交往日益濒繁复杂的今天,单个的企业在整个市场和整个社会上日益显得渺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互相依赖和联合协作的趋势日益突出,再加上知识产权侵权自身的特点,导致其具有的跨地区性侵权甚至是跨国界侵权的存在,使得企业有时候依靠单个力量来维权显得有些无可奈何,而且维权成本很高甚至得不偿失。所以这也是导致某些企业不愿积极维权的一个原因。因此,可适当借鉴国外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做法,建立和健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相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要发挥组织、协调、自律、维权的作用,来解决依靠单个企业力量无法应对的纠纷,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9],这也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吴汉东.中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方向、重点与制度的构建[R].2008年4月21日吴汉东在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的主旨演讲,sipo.gov.cn.

[2]吴汉东,胡开忠.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博远,项沐.国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研究[J].中国石化,2004(6).

[4]王立诚,许必元,李海燕,严小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J].企业经济,2005(4).

[5]朱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其对策初探[J].柴油机设计与制造,2006(4).

[6]王立诚,许必元,李海燕,严小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J].企业经济,2005(4).

[7]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法律保护赴德培训考察报告[R].2006.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2

摘要:从世界经济上角度来看,在中国市场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世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我国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关键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启示一、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第一,拥有较多高质的知识产权会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从目前的国际形式来看,贸易出口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在国际贸易中某些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得以发挥。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上的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它可以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因此,当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且质量高时,从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能够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将会增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第二,拥有知识产权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就目前所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向专利技术所有人提供权利保护,加大专利技术所有者对自身新产品保护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内遏制其他企业对其新产品的模仿和伪造,从而加剧企业产品市场规模的加剧扩张,加大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第三,拥有知识产权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的组装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中进行就是为了利用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廉价的劳动力,使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成为他们产品的制造者,而将核心技术在本国自己开发,就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拥有垄断优势———这样既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可以利用新产品的垄断优势扩大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贸易利益。(二)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第一,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认为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动力。然而,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垄断能够向创新者提供奖励,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创新者的垄断受益越高,进一步创新的动机就日益削弱,这样继续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妨碍经济的增长,而且会打击企业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益转移问题。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者是现代产业,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的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并不完全重叠。受益者是企业,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承担较高的执行成本,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纵所周知,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而从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同时其偷漏税规模也相当可观;假如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单纯强化令其收益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第三,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导致贸易争端。将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挂钩是国际的新动向,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各成员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识产权形成的贸易壁垒的合理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合法性,现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通过其本身所具有技术上和知识产权上的优势,加上他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在贸易领域的巧妙应用,利用专利、标准等建立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体系,使得其他国家非知识产权人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临着诸如专利申请被设路障、已生产产品被诉侵权、产品市场进入受专利阻挠等困难,就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二、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现状>(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中国起步是比较晚的,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开始产生并发展的,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却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走完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路程。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基本确定,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主体,辅之以各项保护条例,如《植物新品种保条例》、《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条例》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成就还可以表现在《民法》、《刑法》中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条款上,以及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中有专章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从只重视行政保护转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均由人民法院最终执行,同时也加大了执法力度。与此同时,企业也开始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护意识。(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毋庸置疑,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专利等知识产权占领中国国内市场,并控制中国的海外投资和出口扩张,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第一,国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经济、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激励机制之一。在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为主的今天,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机制之一,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使得知识产权在经济和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第二,国家和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及研发投入不够。研发活动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获得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源头和基础。但是由于国家和企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够,用于研究和开发的经费开支过小,致使我国企业对新技术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别是自主开发新技术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业走的是一条“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道路,这使得我国产业结构和对外贸易的结构很难迅速升级换代,因而始终处于一种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关键技术上人主要依赖进口,受制于人。第三,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目前,中国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不强,不能及时地自己的研发结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特别是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意识严重不够,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关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甚至使得一些国有品牌在国外许多地方被恶意抢注;即使一些企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失败。第四,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不相符。中国的立法体系虽然用比发达国家要短得多的时间就建立起来了,但是中国的立法体系中没有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而与反垄断互为补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却没有确立限制知识产权的立法思想。到目前为止,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专利权的垄断行为,但是主要集中调整专利许可行为,对其他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调整范围还不够完整。与此同时,中国没有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在国际标准的参与程度和占据关键职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三、中国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中国在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同样也给我国的发展亮起了红灯。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因此,在激烈的国际经贸竞争和深层的知识产权壁垒面前,努力为开发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创造有利的环境,不断提高有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一)将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中国是知识产权数量大国,但非知识产权强国,尤其是加入WTO后,市场的开放使我国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专利方面构成了威胁。我们只有将知识产权问题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加以重视,才能实现将知识产权危机转变为科技发展良机,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制约贸易发展的障碍。第一,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为企业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的制度保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只有这样做,才能调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知识产权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快又好地创造和产生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一定的自身优势。第二,国家提供资金扶持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在开发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扰。因此,国家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提供资金支持以此来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利用外贸发展基金、优惠信贷利率、政策性贷款和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创收投资体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及其产品的出口。第三,鼓励企业对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目前的知识产权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认识到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转变观念并加强学习我国是WTO成员,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应该注意WTO、TRIPS对我国知识产权的规定,同时对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陷阱,当然,我们在认真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员国应有的权利,保护我国的产业和市场。第一,转变观念来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案。改变以往消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案的态度,积极应诉。有不少中国企业本身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但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常常放弃应诉的机会,白白的丢失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而曾经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消极应诉,最后要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同时,中国企业界应完善商会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这样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力量的帮助和支持。第二,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科技以人为本。开发、拥有和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首先是要要重视知识资本的作用,而知识资本最集中地体现就是在人的才能和价值上。目前,企业间甚至是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多,谁就能够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的人才掠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去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的变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加强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知识产权方面的各种知识和规则,强化全民学习的氛围,使全社会人民都懂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叶慧霖.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黄晖等.WTO知识产权协定常识问答[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郭羽诞.在出口竞争力的基础上挑选和培育上海的支柱产业[J].华东经济管理,2008,(04).顾红文,谈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提高[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7,(09).刘嵩等.技术壁垒与我国出口贸易[J].财经问题研究,2008,(01).黄健.日本企业的专利战略对湖南省企业的启示[J].企业技术开发,2008,(03).夏先良.出口与国际专利:我国知识产权的差距与对策[J].开发导报,2007,(10).王江.从“DVD专利事件”看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要性[J].东北大学学报,2008,(01).肖巍.得“专利”者得“天下”[J].厦门科技,2008,(02).董勤.外经贸工作中的专利问题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07,(06).[11]殷钟鹤,吴贵生.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战略:韩国的启示[J].科研管理,2007,(07).[12]袁俊.对标准、专利与非关税壁垒若干问题的思考[J].大众标准化,2008,(02).[13]罗飞.中国企业如何走出“专利”陷阱[J].法律与生活,2007,(14).[14]邹明波.把握专利创新的主动权[J].云南科技管理,2007,(05).[15]郑成思.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6]叶京生.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17]郑秉秀.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18]张永艾.权利穷竭原则探究,兼论平行进口问题[J].河北法学,2008,(03).[19]乔生.中国限制外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思考[J].法律科学,2008,(01).[20]魏衍亮.知识产权是企业腾飞的翅膀[N].国际商报.2004-09-19:(04).[21]王学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云南的对外开放[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22]陆亚琴.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云南的开放经济[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23]陈亚温,王学鸿.欧元的经验与效应[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3

[关键词]大学生视力;眼睛近视;保护眼睛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182-01

一、引言

当今大学生活中,大学生近视已成为大学中的普遍现象,有些学生为追求服装时尚,甚至以配戴眼镜为荣,不重视保护自己的眼睛,大学生近视率逐年上升,这也给多数学生学习、就业、婚姻等方面带来了不便。为改善大学生视力状况,有效遏制大学生视力下降的状况,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保护视力、身心健康再次吸引了全体师生的视线。

二、研究探讨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河南省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城建学院四所大学学生作为调查对象,主要对学生近视程度、日常保护措施、导致视力下降的原因进行了调查。

(二)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运用了社会调查法、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其中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四所大学各250份),共收回965份,回收率为96.5%,其中有效问卷941份,有效率为94.1%。

(三)结果分析

1.近视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表一),河南省大学生近视率在80%左右,学生近视程度主要集中于200-600度之间,学生的视力状况令人堪忧,近视的学生需要依赖于眼镜从事日常学习和生活,从总体上看,已影响到学生的整体形象。

2.伤害视力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表二),在大学生活中伤害大学生视力的原因多为过度上网、学习不良习惯等,这些原因多是有保护视力意识淡薄,后天生活不良习惯所导致,强化保护视力意识非常必要。

三、结论

(一)导致视力下降的原因

1.社会因素:(1)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资金分配不够合理。由国家批复的教育经费中用于保护视力方面的资金缺乏,有些行政单位不以为保护学生的视力事项为教育必备投入资金项目。(2)医学水平不够高,视力恢复手术价格昂贵、风险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不断取得进步,视力康复手术水平不断发展,但当今医学水平成功率仍然不够高,风险大,许多学生对此望而却步。

2.学校因素:(1)学校教学以及生活设施不够完善。在大学校园中,教室出现灯棒缺损、学生宿舍照明度低等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也促使学生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2)缺乏相关知识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高。学习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以保护视力为主题的活动较少,学生对佩戴眼镜习以为常,视力保护意识渐渐淡化,忽视了视力健康的重要性。

3.自身原因:(1)陷入生活不良习惯,难以自拔。在大学这个相对自由与开放的空间中,部分学生支配自己的时间不合理,长时间上网、学习姿势不当、卧床看书等习惯伤害眼睛。(2)身体素质不够好,缺少体质锻炼。大学大三、大四的学生免去了体育教学的课程,使有些学生日常参加体育锻炼较少,身体素质下降。

(二)改善措施

1.社会方面:(1)加大视力健康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科研以及教育事业有序进行。国家资金的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前提条件,有更多的科研人员从事此方面的研究,医学康复水平会不断提高。(2)减免学生定期体检费用。学生在校期间每年都进行的体质检查,涉及学生数量巨大,相应的减免学生体检费用,惠及千万学生的根本利益,让学生们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2.学校方面:(1)加大视力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引起师生的重视。学校可以通过版面、黑板报、横幅以及相关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倡导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到保护视力的队伍中来。(2)组织相关活动,减少学生配戴眼镜时间。有调查显示,大三、大四学生大部分时间在教室和宿舍度过,组织学生参加室外活动,缓解视力疲劳。

3.自身方面:(1)学习保护眼睛相关知识,注意生活细节。通过学习保护眼睛小常识,对生活中存在的视力保护小窍门要给予应用,比如自己学习时与书本保持距离、坚持做眼保健操、昏暗灯光下尽量不看书等细节,把视力保护放在心头,培养用眼卫生的好习惯。(2)制定学习生活时间表,坚持锻炼身体。合理的作息制度有利于的个人的身体健康,坚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降低学习及生活带来的压力,适度放松,缓解视力疲劳,增强体质。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4

关键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启示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

第一,拥有较多高质的知识产权会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从目前的国际形式来看,贸易出口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在国际贸易中某些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得以发挥。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上的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它可以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因此,当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且质量高时,从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能够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将会增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第二,拥有知识产权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就目前所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向专利技术所有人提供权利保护,加大专利技术所有者对自身新产品保护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内遏制其他企业对其新产品的模仿和伪造,从而加剧企业产品市场规模的加剧扩张,加大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

第三,拥有知识产权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的组装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中进行就是为了利用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廉价的劳动力,使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成为他们产品的制造者,而将核心技术在本国自己开发,就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拥有垄断优势———这样既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可以利用新产品的垄断优势扩大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贸易利益。

(二)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

第一,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认为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动力。然而,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垄断能够向创新者提供奖励,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创新者的垄断受益越高,进一步创新的动机就日益削弱,这样继续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妨碍经济的增长,而且会打击企业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益转移问题。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者是现代产业,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的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并不完全重叠。受益者是企业,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承担较高的执行成本,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纵所周知,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而从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同时其偷漏税规模也相当可观;假如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单纯强化令其收益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

第三,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导致贸易争端。将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挂钩是国际的新动向,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各成员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识产权形成的贸易壁垒的合理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合法性,现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通过其本身所具有技术上和知识产权上的优势,加上他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在贸易领域的巧妙应用,利用专利、标准等建立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体系,使得其他国家非知识产权人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临着诸如专利申请被设路障、已生产产品被诉侵权、产品市场进入受专利阻挠等困难,就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现状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展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中国起步是比较晚的,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开始产生并发展的,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却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走完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基本确定,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主体,辅之以各项保护条例,如《植物新品种保条例》、《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条例》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成就还可以表现在《民法》、《刑法》中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条款上,以及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中有专章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从只重视行政保护转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均由人民法院最终执行,同时也加大了执法力度。与此同时,企业也开始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护意识。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专利等知识产权占领中国国内市场,并控制中国的海外投资和出口扩张,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第一,国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经济、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激励机制之一。在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为主的今天,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机制之一,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使得知识产权在经济和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二,国家和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及研发投入不够。研发活动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获得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源头和基础。但是由于国家和企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够,用于研究和开发的经费开支过小,致使我国企业对新技术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别是自主开发新技术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业走的是一条“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道路,这使得我国产业结构和对外贸易的结构很难迅速升级换代,因而始终处于一种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关键技术上人主要依赖进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目前,中国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不强,不能及时地自己的研发结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特别是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意识严重不够,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关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甚至使得一些国有品牌在国外许多地方被恶意抢注;即使一些企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失败。

第四,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不相符。中国的立法体系虽然用比发达国家要短得多的时间就建立起来了,但是中国的立法体系中没有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而与反垄断互为补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却没有确立限制知识产权的立法思想。到目前为止,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专利权的垄断行为,但是主要集中调整专利许可行为,对其他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调整范围还不够完整。与此同时,中国没有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在国际标准的参与程度和占据关键职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中国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中国在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同样也给我国的发展亮起了红灯。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因此,在激烈的国际经贸竞争和深层的知识产权壁垒面前,努力为开发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创造有利的环境,不断提高有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一)将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中国是知识产权数量大国,但非知识产权强国,尤其是加入WTO后,市场的开放使我国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专利方面构成了威胁。我们只有将知识产权问题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加以重视,才能实现将知识产权危机转变为科技发展良机,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制约贸易发展的障碍。

第一,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为企业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的制度保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只有这样做,才能调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知识产权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快又好地创造和产生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一定的自身优势。

第二,国家提供资金扶持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在开发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扰。因此,国家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提供资金支持以此来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利用外贸发展基金、优惠信贷利率、政策性贷款和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创收投资体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及其产品的出口。

第三,鼓励企业对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目前的知识产权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认识到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转变观念并加强学习

我国是WTO成员,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应该注意WTO、TRIPS对我国知识产权的规定,同时对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陷阱,当然,我们在认真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员国应有的权利,保护我国的产业和市场。

第一,转变观念来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案。改变以往消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案的态度,积极应诉。有不少中国企业本身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但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常常放弃应诉的机会,白白的丢失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而曾经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消极应诉,最后要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同时,中国企业界应完善商会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这样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力量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科技以人为本。开发、拥有和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首先是要要重视知识资本的作用,而知识资本最集中地体现就是在人的才能和价值上。目前,企业间甚至是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多,谁就能够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的人才掠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去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的变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加强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知识产权方面的各种知识和规则,强化全民学习的氛围,使全社会人民都懂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Www.]

参考文献

[1]叶慧霖.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

[2]黄晖等.WTO知识产权协定常识问答[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郭羽诞.在出口竞争力的基础上挑选和培育上海的支柱产业[J].华东经济管理,2008,(04).

[4]顾红文,谈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提高[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7,(09).

[5]刘嵩等.技术壁垒与我国出口贸易[J].财经问题研究,2008,(01).

[6]黄健.日本企业的专利战略对湖南省企业的启示[J].企业技术开发,2008,(03).

[7]夏先良.出口与国际专利:我国知识产权的差距与对策[J].开发导报,2007,(10).

[8]王江.从“DVD专利事件”看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要性[J].东北大学学报,2008,(01).

[9]肖巍.得“专利”者得“天下”[J].厦门科技,2008,(02).

[10]董勤.外经贸工作中的专利问题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07,(06).

[11]殷钟鹤,吴贵生.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战略:韩国的启示[J].科研管理,2007,(07).

[12]袁俊.对标准、专利与非关税壁垒若干问题的思考[J].大众标准化,2008,(02).

[13]罗飞.中国企业如何走出“专利”陷阱[J].法律与生活,2007,(14).

[14]邹明波.把握专利创新的主动权[J].云南科技管理,2007,(05).

[15]郑成思.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16]叶京生.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17]郑秉秀.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

[18]张永艾.权利穷竭原则探究,兼论平行进口问题[J].河北法学,2008,(03).

[19]乔生.中国限制外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思考[J].法律科学,2008,(01).

[20]魏衍亮.知识产权是企业腾飞的翅膀[N].国际商报.2004-09-19:(04).

[21]王学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云南的对外开放[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5

从我做起”幼儿园爱眼日活动总结

关爱眼睛

从我做起幼儿园爱眼日活动总结

一、活动背景

眼睛是我们心灵的窗口,是我们的通向美丽新世界的桥梁,是获得光明的器官,所以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眼睛,在全国第**个全国爱眼日到来之际邢台市十中团委以爱护眼睛,珍爱光明为主题开展有关保护我们眼睛的宣传活动。

二、活动目标及主题

20**年6月6日是第**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目标确定为爱护眼睛从眼保健操开始。

加强同学们对眼睛的了解,加强他们对近视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校师生爱眼意识。

从而让同学们了解眼睛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懂得用眼保健操如何爱护好自己的眼睛,明白怎样去预防近视。教育他们不仅仅要在这一天爱护我们的眼睛,而是要在以后的生活中里随时随地的呵护我们的眼睛,因为我们需要它,因为它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光明和希望。**年爱眼日活动方案

三、活动形式

1、对全体初一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用眼情况和眼科知识调查。

2、邀请生物教师到我学生中进行眼部构造和爱眼常识宣传讲座

3、认识到眼保健操的作用,现场学习做眼保健操。

4、印发有关保护眼睛、预防近视的宣传材料对全校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预防眼疾和近视,让更多的同学认识到用眼的卫生与保健。从而使他们能健康茁壮成长。

关爱眼睛

从我做起幼儿园爱眼日活动总结

全国爱眼日,为了深入宣传眼保健和防盲知识,促进幼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进一步推动全园师生爱眼的保护知识。

20xx年x月4日戚墅堰区幼儿园以爱眼日为契机,开展了内容丰富的课程活动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保健医生江云借助眼睛模型、视力灯箱向幼儿讲解了如何爱护眼睛。本次活动中,幼儿园老师们通过游戏、儿歌、故事等,引导孩子们实践练习、亲身体验眼睛的重要作用,懂得要爱护眼睛;江医生通过保健宣传栏中的卫生与健康专栏指导家长在日常生活中重视保护幼儿的视力,还开展爱眼日家长知识问答卷。

眼睛是人类最宝贵的器官,是心灵的窗户。爱眼护眼要从小抓起,幼儿的眼睛还非常娇嫩,稍不注意就容易生病。只有从小养成爱眼护眼的.意识和习惯,才能避免成年后一系列眼病的产生与发展。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全体师生爱护眼睛、预防近视做了大量有益的宣传,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幼儿从小爱眼、护眼的意识。

关爱眼睛

从我做起幼儿园爱眼日活动总结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近视眼是学生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升学及就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我校首先在周一进行有关爱眼知识卫生升旗仪式,然后又利用学校广播室进行宣传,内容包括:《近视眼的发病原因》、《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视力》等。学校为了保证学生眼保操质量,每天对眼睛保健操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周一公布。

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学校领导对本次爱眼非常重视,在爱眼日宣传和教育中,我校团委成立了爱眼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学校团委具体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各班班主任及团支部具体领导班级宣传和教育,体育教师负责做好眼保健操的指导和管理。学校领导还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作了布置,时时注意教学卫生,上课按照教学卫生去做,班主任定期给学生调整座位,校医深入课堂进行督促。

三、积极开展爱眼活动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学校还邀请了浑南区医院眼科医生童医生,开展了一次关于预防红眼病的宣传活动。课间气氛热烈,学生们求知欲望高涨,在童医生讲解完预防措施,治疗原则和预后处理后,同学们还强烈要求讲解关于眼睛的其他内容。

关于保护视力的知识篇6

【关键词】电力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一、引言

对于电力公司来说,知识产权存在着纷繁芜杂的种类以及丰富多彩的内容,然而,因为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因此,很难被人们所觉察到。事实上,由于电力公司是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使得其具备非常众多的知识产权资源,例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等。对于这些众多的知识产权资源,电力公司必须对其加强保护。接下来,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深入地探索电力公司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二、加强电力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规划

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到其众多的部门,这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很难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一定要加强电力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规划,对于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综合权衡。对整个电力公司来说,必须从大局着手,进行科学规划,分阶段实施。具体来说,对于电力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域名注册及网站建设等等,都必须在电力公司层面进行通常规划实施。在电力公司的电力设备采购方面,应该和相关的电力设备制造商达成协议,对于电力公司的相关专利进行推广,以便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也就是说,电力设备制造商进行电力设备的销售获取销售利润、电力公司获取专利推广费用、成果创造人员则能够得到创新奖励,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整个电力公司的安全系数和劳动效率。在现阶段,我国国家电网公司高度关注电力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关于特高压电网的各种各样的技术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工作,都安排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来进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能够保障电力公司的切身利益,切身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电力公司职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公司的专业机构

对于电力公司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非常复杂的,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会涉及到电力问题、法律问题、科学技术问题等等。在判断电力公司的专利推广前景方面、编制申请文档方面,都离不开相关领域的专家来实现。为了真正最大限度地搞好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公司的专业机构。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到科技信息、电力公司管理、信息传播、电力公司文化、行政后勤、法律事务等一系列的部门,有必要建立单独的专业机构,然而,鉴于电力公司的具体情况,也应该设置跨部门的非正式序列机构,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保护职能都各自单独地放到法律事务、电力公司管理、新闻宣传和科技信息等不同的业务部门。

四、同时重视电力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和推广工作,保护方式要灵活

为了真正保护好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在前期必须高度重视注册工作,而在后期,则必须高度重视推广工作。不管是电力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倘若不能够及时申请注册,那么,就等于没有保护好知识产权。在注册成功这些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电力公司必须立即借助于多种方式来加强对于其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推广,从而保证这些知识产权能够保值增值,也能够避免被其它的电力公司所侵权,也有利于电力公司通过这些知识产权来得到一定的经济利润。

与此同时,为了真正搞好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必须创造多种形式,发挥出多方面的力量来通力合作。具体来说,在宣传和推广知识产权方面,我们应该试着采用国网帮带网省乃至地方电力公司的方法,将国网与网省或地方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联合应用,一方面能够展示出国网公司的统筹全局,另一方面,也能够推动地方电力公司的科学发展,有利于实现良好的合作氛围。

五、开展电力公司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电力公司应该选派特定的人员分门别类地分析电力公司所具备的各种各样的专利,形成不同的电力公司的“专利网”,与此同时,也应该对于电力公司的研发人员的研究领域进行适当地指引。与此同时,试着开展电力公司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运营工作,对于电力公司不生产或不销售的专利技术采取有偿许可的方式来进行保护,通过主动的专利布局战略形成电力公司关注的关键设备或产业的专利壁垒,对于专利的使用费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收取,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

六、进一步促使电力公司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知识产权向世界性的方向发展

电力公司在保护好其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必须想方设法将其专利成果纳入技术标准的工作,想方设法将电力公司标准进行上升,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促使电力公司在非常良好的发展空间中发展它们的专利技术。电力公司也可以试着将知识产权向世界性的方向发展,在优势领域进行一批高质量的国际专利的申请,努力探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积极联系电力公司世界性产业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国际专利先行模式,加入到国际市场中的知识产权运营,不断地提升专利的市场价值,切实促使电力公司知识产权向世界性的方向发展。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深入地探索了电力公司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途径。电力公司的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电力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使电力公司能够真正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有利于电力公司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电力公司能够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我国首个自主知识产权部级电网仿真中心通过验收[J].电网技术.2009(10)

[2]钱涛.我国电力设备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现状与问题[J].电气时代.2007(05)

[3]王重阳.知识产权:电力企业不应忽视的无形资产[J].中国电力教育.2006(03)